第119章 王朝酒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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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王朝酒吧1
人之所以被称为高级动物,我猜是因为人类的情感是所以生存物种中最复杂的,也是最高尚的。
有情,既为人!
无情,既为畜!
杨华是人,所以他有情。
而且他的情感很浓很浓,就像一杯copiluwah,浓烈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面对那个对他来说见面不到三次的少女,他那尘封已久的情感差点像是一道被决堤的大坝,差点泛滥。
但是幸亏他是个男人。
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所以,他忍住了别人都承受不了的事。
但是,无疑那个陌生的女孩已经无意间闯入了他的心扉。
他原本所安排的一切,彻底的乱了。
杨华是聪明人,是极聪明的人,但是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贸贸然然的苏小小像一阵狂风一样,直冲而来,杨华他不是神,他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东街的时候,他那一直强力着装作冰冷麻木的内心,再也无法忍住流露出来,差点让他失去了自我。
回到家中的杨华,用最冷的水冲澡。
当冰冷刺骨的冷水拍击在他那散发着极具男人铁一般的身子的时候,他一动都没有动过。
冷水的洗礼,使他又再一次清醒过来。
慢慢的关掉了水龙头。
他默默的一个人站在那里,那张本来还有些复杂的眼神,瞬间变得跟以往一样,冷漠,麻木。
接着他望着那早已经好似模糊多年的自己……
嘴角浮起一个笑。
那笑像是在哭。
让人看着那么的身不由己。
让人看着那么无奈心痛。
他收起了笑,用湿毛巾擦了擦那张俊朗的脸。
慢慢的走了出来。
简陋的卧室内。
一盏孤零零的台灯,一本厚厚的书,一个普通的笔记本。
杨华慢慢的翻开了那个笔记本。
只见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着很多很多的字。
虽然笔记本上的字密密麻麻,但却有两个用红笔勾勒出来的字体最是醒目……让人扎眼一看好似就能望见一般。
(三爷)
对!
那红色粗体的俩字就是三爷。
东陵市道上赫赫有名的三爷。
一个足以能在道上跺跺脚就能震一方的三爷。
杨华眼睛像是猎鹰捕食一般的望着那血淋淋的俩字。
眼睛中充满着一股仇恨,与冰冷。
“三爷……”
黑夜中,杨华轻轻的念出来了这俩字,接着脸上浮起一个阴谋论般的笑容。
在那红色字体的(三爷)下面密密麻麻的备注着很多的信息。
这一切都是杨华所打听还有询问所查出来关于那三爷在东陵市的一切。
只见上面标注着,1,三爷,原名沈万三,五年之前,道上的事情毫无记录。2,五年后,这个被道上自称做三爷的人物,开始独霸一方,3,为人阴狠狡诈,出事果断狠毒,4,三年前,最著名的灭门案,就是三爷干的,当时不仅夺了对方的生意,就连家人也一个都没有放过,对手大大小小一家四口,尸体全部被活埋在了后山,至今找不到尸体。5,一年前,三爷开了几家酒吧,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王朝酒吧,6,三爷性情狠,但却既会用人,所谓物尽其才,这话在三爷那里一点都不假,所以三爷也是东陵市道上小娄楼最少,但玩命角色一个比一个狠的猛人。
上面这些密密麻麻的标准杨华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接着慢慢的本子合上。
黑夜中他那张脸慢慢的抬了起来,透过窗户望着外面,漫无边际的黑夜……明亮的眸子中闪出一丝不为人知的亮光……接着便一转即逝。
“大哥,你等着,你的一切我都给你拿回来!”
誓言!
承诺!
从他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念了出来。
杨华紧紧的攥住那双拳头。
他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了!
真正的路,现在才开始……
“王朝酒吧!”
黑夜中的杨华再次低语……接着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古怪的笑……那笑有些小奸诈,又有些很无奈……
东陵夜市,国内第一!
这话果真他娘的跟(我喜欢美女)一样是个真理。
东陵的夜市之所以出名?
因为它放荡!
就像一个漂亮的女人,她为啥招人喜欢呢?(狼友们,我就不说了,你懂的!)
东陵市的夜市虽美,但最美的确实夜市中的酒吧。
在东陵市,共有大大小小二百多家酒吧,这里有放电音和popmusic的酒吧,绝对的house一定令人沉迷,还有清吧,缓慢的音乐,带着摇滚气息hiphop……
当然要属最令东陵市夜游一族向往的莫过于那人多如山的high吧!
high吧之所以热闹,无非是因为它人多,够high,对于这些夜游一族的年强男女来讲,他们需要的就是high吧的这种感官刺激,灯光扑朔,纸醉金迷。
犹如,王朝酒吧。
三爷的王朝酒吧可以说的上是东陵市high吧种,数一数二的那类,其人多就更不言而喻。
当黑夜漫漫袭来的时候,那些个穿着风骚,性感,妩媚的年轻男女就会鱼贯而来。
他们有单独来的,也有跟朋友,美女一样来的……
反正总的一句话,来了,就是为了刺激,刺激就是为了high。
王朝酒吧门口,灯火通明。
门口的地方停着十几辆牛逼哄哄的车!
这些人是有钱没第骚的富家公子,也有那些白天在生意场上风光,夜晚在酒吧风骚的老板,反正就是,人家有钱,骚也骚的有根有据。
过往的人有些眼睛瞄着这些好车,从眼神中流露出来一股嫉妒……没办法,嫉妒之心,人人都有,嫉妒没有错,错就错在嫉妒了还不上进,这就是你的错了。
且说在鱼贯而来的年轻男女中,一个孤独的身影慢慢的出现在了视线里。
是谁呢?
毫无疑问当然是他。
杨华。
是的,他来了王朝酒吧。
杨华今天为什么会来王朝酒吧?
我相信有脑子的人都听过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所以他来这里就是为了了解,那个被道上称作阎王的沈三爷!
只见他在王朝酒吧门口站了一会,便跟着那些寻欢而来的年轻男女一起走了进去。
门口的地方是一个门童。
当那个门童向着杨华弯腰行好的时候,杨华并没有给他小费,原因很简单,他没有钱。
那门童显然不怎么高兴,嘴上虽不敢说,但心里却敢骂。
“nn的,又是个穷鬼。”
接着便很快的又招呼下一个客人。
第119章 王朝酒吧1
人之所以被称为高级动物,我猜是因为人类的情感是所以生存物种中最复杂的,也是最高尚的。
有情,既为人!
无情,既为畜!
杨华是人,所以他有情。
而且他的情感很浓很浓,就像一杯copiluwah,浓烈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面对那个对他来说见面不到三次的少女,他那尘封已久的情感差点像是一道被决堤的大坝,差点泛滥。
但是幸亏他是个男人。
一个真真正正的男人。
所以,他忍住了别人都承受不了的事。
但是,无疑那个陌生的女孩已经无意间闯入了他的心扉。
他原本所安排的一切,彻底的乱了。
杨华是聪明人,是极聪明的人,但是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贸贸然然的苏小小像一阵狂风一样,直冲而来,杨华他不是神,他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东街的时候,他那一直强力着装作冰冷麻木的内心,再也无法忍住流露出来,差点让他失去了自我。
回到家中的杨华,用最冷的水冲澡。
当冰冷刺骨的冷水拍击在他那散发着极具男人铁一般的身子的时候,他一动都没有动过。
冷水的洗礼,使他又再一次清醒过来。
慢慢的关掉了水龙头。
他默默的一个人站在那里,那张本来还有些复杂的眼神,瞬间变得跟以往一样,冷漠,麻木。
接着他望着那早已经好似模糊多年的自己……
嘴角浮起一个笑。
那笑像是在哭。
让人看着那么的身不由己。
让人看着那么无奈心痛。
他收起了笑,用湿毛巾擦了擦那张俊朗的脸。
慢慢的走了出来。
简陋的卧室内。
一盏孤零零的台灯,一本厚厚的书,一个普通的笔记本。
杨华慢慢的翻开了那个笔记本。
只见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写着很多很多的字。
虽然笔记本上的字密密麻麻,但却有两个用红笔勾勒出来的字体最是醒目……让人扎眼一看好似就能望见一般。
(三爷)
对!
那红色粗体的俩字就是三爷。
东陵市道上赫赫有名的三爷。
一个足以能在道上跺跺脚就能震一方的三爷。
杨华眼睛像是猎鹰捕食一般的望着那血淋淋的俩字。
眼睛中充满着一股仇恨,与冰冷。
“三爷……”
黑夜中,杨华轻轻的念出来了这俩字,接着脸上浮起一个阴谋论般的笑容。
在那红色字体的(三爷)下面密密麻麻的备注着很多的信息。
这一切都是杨华所打听还有询问所查出来关于那三爷在东陵市的一切。
只见上面标注着,1,三爷,原名沈万三,五年之前,道上的事情毫无记录。2,五年后,这个被道上自称做三爷的人物,开始独霸一方,3,为人阴狠狡诈,出事果断狠毒,4,三年前,最著名的灭门案,就是三爷干的,当时不仅夺了对方的生意,就连家人也一个都没有放过,对手大大小小一家四口,尸体全部被活埋在了后山,至今找不到尸体。5,一年前,三爷开了几家酒吧,其中比较出名的就是王朝酒吧,6,三爷性情狠,但却既会用人,所谓物尽其才,这话在三爷那里一点都不假,所以三爷也是东陵市道上小娄楼最少,但玩命角色一个比一个狠的猛人。
上面这些密密麻麻的标准杨华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接着慢慢的本子合上。
黑夜中他那张脸慢慢的抬了起来,透过窗户望着外面,漫无边际的黑夜……明亮的眸子中闪出一丝不为人知的亮光……接着便一转即逝。
“大哥,你等着,你的一切我都给你拿回来!”
誓言!
承诺!
从他嘴里一个字一个字的念了出来。
杨华紧紧的攥住那双拳头。
他知道自己已经开始了!
真正的路,现在才开始……
“王朝酒吧!”
黑夜中的杨华再次低语……接着他的脸上浮现出一个古怪的笑……那笑有些小奸诈,又有些很无奈……
东陵夜市,国内第一!
这话果真他娘的跟(我喜欢美女)一样是个真理。
东陵的夜市之所以出名?
因为它放荡!
就像一个漂亮的女人,她为啥招人喜欢呢?(狼友们,我就不说了,你懂的!)
东陵市的夜市虽美,但最美的确实夜市中的酒吧。
在东陵市,共有大大小小二百多家酒吧,这里有放电音和popmusic的酒吧,绝对的house一定令人沉迷,还有清吧,缓慢的音乐,带着摇滚气息hiphop……
当然要属最令东陵市夜游一族向往的莫过于那人多如山的high吧!
high吧之所以热闹,无非是因为它人多,够high,对于这些夜游一族的年强男女来讲,他们需要的就是high吧的这种感官刺激,灯光扑朔,纸醉金迷。
犹如,王朝酒吧。
三爷的王朝酒吧可以说的上是东陵市high吧种,数一数二的那类,其人多就更不言而喻。
当黑夜漫漫袭来的时候,那些个穿着风骚,性感,妩媚的年轻男女就会鱼贯而来。
他们有单独来的,也有跟朋友,美女一样来的……
反正总的一句话,来了,就是为了刺激,刺激就是为了high。
王朝酒吧门口,灯火通明。
门口的地方停着十几辆牛逼哄哄的车!
这些人是有钱没第骚的富家公子,也有那些白天在生意场上风光,夜晚在酒吧风骚的老板,反正就是,人家有钱,骚也骚的有根有据。
过往的人有些眼睛瞄着这些好车,从眼神中流露出来一股嫉妒……没办法,嫉妒之心,人人都有,嫉妒没有错,错就错在嫉妒了还不上进,这就是你的错了。
且说在鱼贯而来的年轻男女中,一个孤独的身影慢慢的出现在了视线里。
是谁呢?
毫无疑问当然是他。
杨华。
是的,他来了王朝酒吧。
杨华今天为什么会来王朝酒吧?
我相信有脑子的人都听过一句话,叫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所以他来这里就是为了了解,那个被道上称作阎王的沈三爷!
只见他在王朝酒吧门口站了一会,便跟着那些寻欢而来的年轻男女一起走了进去。
门口的地方是一个门童。
当那个门童向着杨华弯腰行好的时候,杨华并没有给他小费,原因很简单,他没有钱。
那门童显然不怎么高兴,嘴上虽不敢说,但心里却敢骂。
“nn的,又是个穷鬼。”
接着便很快的又招呼下一个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