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再回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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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先回南华城吧。”王大仁最终还是选择了放马一命,毕竟天都快黑了,再不赶回去的话南华城城门都关了。
该说果然不愧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异世吗,连宵禁和城禁都有。要是回去晚了,她就只能在野外过夜和桥底过夜二选一了!大晚上的可没有酒家敢顶风作案继续营业,否则兢兢业业的异世城管分分钟教他做人!
王大仁一巴掌把依然昏着的混血赤马扇醒,随后待其缓过神来,便拉着马嘴上的缰绳喝令它站起身来。
混血赤马虽然是个杂种,可那也是混着灵兽血脉的高级杂种啊。虽然它们杂交界也信奉实力至上主义,但王大仁之前大发神威的场景被它完美错过,还被护卫队长打的那么狼狈,是故它又怎么可能会轻易听从一个弱鸡陌生人的指令?而且这货刚刚还敢扇它的俊脸,简直忍无可忍!所以它毫不留情地抬起腿……跪了下来。
“这就对了嘛。”王大仁微笑着收回了架在马脖子上的长刀,心满意足地跨上了马背。
尽管王大仁对于自己的马术非常有信心,但是她忘了现在的自己身高是硬伤。
对于比寻常马匹还要高大三分的混血赤马,她愣是跳不上去。要光是自己的原因那也就罢了,偏偏这匹刚才遇见道袍女子就被吓得晕过去的怂马竟然还敢瞧不起她,故意摇晃身体就是不配合。
而且那昂着头向天喷气的大鼻孔,以及那能在瞬间令人火冒三丈的斜眼,妥妥的就是在嘲讽她王大仁不够格骑它啊!
这可恼了王大仁。之前被那个女流氓揩了油也就算了,毕竟实力相差过于悬殊,可你这么弱竟然还敢在我的伤口上撒盐,不是找死吗?
“噌”的一声,王大仁的长刀就在眨眼间架在那往天空散发二氧化碳的臭屁马,浑身散发着沐浴人血以后更显可怖的杀气。
而混血赤马也是感受到了王大仁强烈的杀意,却也不放在心上。区区杀气,如何快的过它的神速?
就在它准备从零开始加速度之时,王大仁拉着缰绳的手狠狠往下一扯,顿时让它高高在上俯视王大仁的头颅往下降了不少海拔。
而脖颈上传来的刀刃划破肌肤的刺痛感,让它的自尊也下降了好几个层级。
对于弱者,可以欺凌。
对于强者,就要跪舔。
现在察觉到了王大仁是站在它所位于的食物链之上的存在,混血赤马也怂得异常爽快。
自尊那是什么玩意儿,要是有的话它还会被抓来当拉车的?别逗好么。
面对威胁,说跪舔就跪舔!它在跪伏于地上之后,很是谄媚地想要去舔王大仁的鞋子。
然而被王大仁果断闪开,并一脚踢了过去。
“果然是站的高,望的远啊。”王大仁坐在马背上,随着混血赤马的跑动,她的视野在不稳定地高低变化着,但总的来说还是变得更为宽广。
虽然没有马鞍有点不舒服,但王大仁可是个骑马的好手,从小就偷偷隔壁拉着隔壁李阿姨家的马驹到处蹿而练就的御马之术可不是盖的!
虽然这马比起小马驹野是野了点,烈也更烈点,但她不也同样少了妨碍她与胯下骏马零距离接触的【前置刹车】么,还少了第一次骑马会引起的蛋疼。
王大仁骑着混血赤马一路飞奔,沿途撇下许多伸出枝桠似是在挽留她们留下来快活潇洒的林子,直直地奔往南华城城门。
“可惜了那么一个堪称人间绝色的大美人,偏偏是个神经病。”纵然心中仍旧对其留有余悸,但王大仁还是久久不能对那停驻于心间的身影加以忘怀。
“呵,果然是个怪人。”王大仁突然想到了什么,嘴角勾起了一个暖暖的微笑。
“我没告诉她我的名字,却也没有参透她的来历,就连她姓甚名谁都不清楚,果然也只不是过客啊。”王大仁一边感叹着,一边给自己立Flag。
今天忙活了一整天,王大仁也是累得紧。
先是一大早偷鸡摸狗换装备,再女扮男装混出城,又挖了半天陷阱,拼上小命与人决一死战,最后连自己都还没怎么欣赏过的娇躯都被人给抢先一步摸了个爽。
真是让人心累。
望着前方灯火通明的南华城,王大仁挥动马鞭,加快速度赶去。
在距离南华城门约莫两三里地之时,王大仁便翻身下马,在被拴在大树上的混血赤马那复杂的眼神中,独自一人向着城门走去。
混血赤马纵然没有多大的智慧,却也不免在心里松了口气。
它方才分明从王大仁背着的包裹里,闻到了自己同伴的味道。
细思极恐!
而王大仁也不管混血赤马如何在郊外过夜,反正她也不打算去管它的死活。给了它活下去的机会就已经够仁慈了,别妄想着她还会如同之前那般马虎,被一匹马给暴露了自己。
王大仁是正正好赶在城门关闭的前一刻回来的。
早在今天她混出城门之时,便看到了些许带着兵器出入的武夫、猎手。所以此刻的王大仁俨然是一副打猎归来的模样,那弓、那箭、那刀、那猎物,以及她身上还残留着的血腥气味,无不证明着她今天的收获何其丰富。
王大仁心中极为了解这些城门卫士的想法,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她便自己打开了散发着浓浓血腥味儿的包裹,从里边拿出一些马肉,递给身旁的士兵。
“嘿嘿,小人今日准头有点好,所以就在外边待得久了点,让各位官爷辛苦了,这一点小小心意,还请笑纳。”王大仁说着,又在身上擦了擦手,从兜里掏出了一小袋钱,恭恭敬敬地送到了看门士兵头头的手里。
打扮的像个将军一般威武,实则仅比小兵多了点管辖权的大兵掂了掂手上的钱袋,估量了一番后,听着钱袋里边清脆的金属碰撞声,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头示意身后的士兵放行。
虽然他们距离真正的闭关城门其实还有一段时间,但是为了保(早)卫(点)南(下)华(班),他们才不介意早点关门呢。
本来王大仁不算回来的太晚,士兵们也不会真的去如何刁难于她。但是她主动赔礼道歉了,那他们也就笑纳了,反正不拿白不拿。
而王大仁此举也是有所图谋,她也是怕这些士兵会上前搜身,万一被发现了她女扮男装的秘密和包袱里藏着的小东西,那她的计划岂不是就夭折了。
所以她也就大大方方地把埋人的时候,顺手割下的混血赤马肉塞给了这帮豺狼,还把从赵青锋等人身上搜出来的钱拿出了一部分用来打点、请求通融。
不管哪里都有蛀虫,更何况越是生在偏僻的地方那蛀虫就越猖狂,王大仁只是用蛀虫喜欢的方式,投其所好为自己创造良机罢了。
一番嬉皮笑脸,王大仁在种士兵的笑声中再一次回到了南华城。
这一次,她不是曾经受南华百姓敬爱的王家大小姐,也不是赵、王两家龌蹉利益交换的牺牲品,更不是仓皇而逃的杀人犯,而是一匹抱着浓烈杀气前来寻仇的孤狼。
“不知,他们的脖子有没有洗干净呢?”
“还是先回南华城吧。”王大仁最终还是选择了放马一命,毕竟天都快黑了,再不赶回去的话南华城城门都关了。
该说果然不愧是类似于中国古代的异世吗,连宵禁和城禁都有。要是回去晚了,她就只能在野外过夜和桥底过夜二选一了!大晚上的可没有酒家敢顶风作案继续营业,否则兢兢业业的异世城管分分钟教他做人!
王大仁一巴掌把依然昏着的混血赤马扇醒,随后待其缓过神来,便拉着马嘴上的缰绳喝令它站起身来。
混血赤马虽然是个杂种,可那也是混着灵兽血脉的高级杂种啊。虽然它们杂交界也信奉实力至上主义,但王大仁之前大发神威的场景被它完美错过,还被护卫队长打的那么狼狈,是故它又怎么可能会轻易听从一个弱鸡陌生人的指令?而且这货刚刚还敢扇它的俊脸,简直忍无可忍!所以它毫不留情地抬起腿……跪了下来。
“这就对了嘛。”王大仁微笑着收回了架在马脖子上的长刀,心满意足地跨上了马背。
尽管王大仁对于自己的马术非常有信心,但是她忘了现在的自己身高是硬伤。
对于比寻常马匹还要高大三分的混血赤马,她愣是跳不上去。要光是自己的原因那也就罢了,偏偏这匹刚才遇见道袍女子就被吓得晕过去的怂马竟然还敢瞧不起她,故意摇晃身体就是不配合。
而且那昂着头向天喷气的大鼻孔,以及那能在瞬间令人火冒三丈的斜眼,妥妥的就是在嘲讽她王大仁不够格骑它啊!
这可恼了王大仁。之前被那个女流氓揩了油也就算了,毕竟实力相差过于悬殊,可你这么弱竟然还敢在我的伤口上撒盐,不是找死吗?
“噌”的一声,王大仁的长刀就在眨眼间架在那往天空散发二氧化碳的臭屁马,浑身散发着沐浴人血以后更显可怖的杀气。
而混血赤马也是感受到了王大仁强烈的杀意,却也不放在心上。区区杀气,如何快的过它的神速?
就在它准备从零开始加速度之时,王大仁拉着缰绳的手狠狠往下一扯,顿时让它高高在上俯视王大仁的头颅往下降了不少海拔。
而脖颈上传来的刀刃划破肌肤的刺痛感,让它的自尊也下降了好几个层级。
对于弱者,可以欺凌。
对于强者,就要跪舔。
现在察觉到了王大仁是站在它所位于的食物链之上的存在,混血赤马也怂得异常爽快。
自尊那是什么玩意儿,要是有的话它还会被抓来当拉车的?别逗好么。
面对威胁,说跪舔就跪舔!它在跪伏于地上之后,很是谄媚地想要去舔王大仁的鞋子。
然而被王大仁果断闪开,并一脚踢了过去。
“果然是站的高,望的远啊。”王大仁坐在马背上,随着混血赤马的跑动,她的视野在不稳定地高低变化着,但总的来说还是变得更为宽广。
虽然没有马鞍有点不舒服,但王大仁可是个骑马的好手,从小就偷偷隔壁拉着隔壁李阿姨家的马驹到处蹿而练就的御马之术可不是盖的!
虽然这马比起小马驹野是野了点,烈也更烈点,但她不也同样少了妨碍她与胯下骏马零距离接触的【前置刹车】么,还少了第一次骑马会引起的蛋疼。
王大仁骑着混血赤马一路飞奔,沿途撇下许多伸出枝桠似是在挽留她们留下来快活潇洒的林子,直直地奔往南华城城门。
“可惜了那么一个堪称人间绝色的大美人,偏偏是个神经病。”纵然心中仍旧对其留有余悸,但王大仁还是久久不能对那停驻于心间的身影加以忘怀。
“呵,果然是个怪人。”王大仁突然想到了什么,嘴角勾起了一个暖暖的微笑。
“我没告诉她我的名字,却也没有参透她的来历,就连她姓甚名谁都不清楚,果然也只不是过客啊。”王大仁一边感叹着,一边给自己立Flag。
今天忙活了一整天,王大仁也是累得紧。
先是一大早偷鸡摸狗换装备,再女扮男装混出城,又挖了半天陷阱,拼上小命与人决一死战,最后连自己都还没怎么欣赏过的娇躯都被人给抢先一步摸了个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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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前方灯火通明的南华城,王大仁挥动马鞭,加快速度赶去。
在距离南华城门约莫两三里地之时,王大仁便翻身下马,在被拴在大树上的混血赤马那复杂的眼神中,独自一人向着城门走去。
混血赤马纵然没有多大的智慧,却也不免在心里松了口气。
它方才分明从王大仁背着的包裹里,闻到了自己同伴的味道。
细思极恐!
而王大仁也不管混血赤马如何在郊外过夜,反正她也不打算去管它的死活。给了它活下去的机会就已经够仁慈了,别妄想着她还会如同之前那般马虎,被一匹马给暴露了自己。
王大仁是正正好赶在城门关闭的前一刻回来的。
早在今天她混出城门之时,便看到了些许带着兵器出入的武夫、猎手。所以此刻的王大仁俨然是一副打猎归来的模样,那弓、那箭、那刀、那猎物,以及她身上还残留着的血腥气味,无不证明着她今天的收获何其丰富。
王大仁心中极为了解这些城门卫士的想法,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她便自己打开了散发着浓浓血腥味儿的包裹,从里边拿出一些马肉,递给身旁的士兵。
“嘿嘿,小人今日准头有点好,所以就在外边待得久了点,让各位官爷辛苦了,这一点小小心意,还请笑纳。”王大仁说着,又在身上擦了擦手,从兜里掏出了一小袋钱,恭恭敬敬地送到了看门士兵头头的手里。
打扮的像个将军一般威武,实则仅比小兵多了点管辖权的大兵掂了掂手上的钱袋,估量了一番后,听着钱袋里边清脆的金属碰撞声,满意的点了点头,回头示意身后的士兵放行。
虽然他们距离真正的闭关城门其实还有一段时间,但是为了保(早)卫(点)南(下)华(班),他们才不介意早点关门呢。
本来王大仁不算回来的太晚,士兵们也不会真的去如何刁难于她。但是她主动赔礼道歉了,那他们也就笑纳了,反正不拿白不拿。
而王大仁此举也是有所图谋,她也是怕这些士兵会上前搜身,万一被发现了她女扮男装的秘密和包袱里藏着的小东西,那她的计划岂不是就夭折了。
所以她也就大大方方地把埋人的时候,顺手割下的混血赤马肉塞给了这帮豺狼,还把从赵青锋等人身上搜出来的钱拿出了一部分用来打点、请求通融。
不管哪里都有蛀虫,更何况越是生在偏僻的地方那蛀虫就越猖狂,王大仁只是用蛀虫喜欢的方式,投其所好为自己创造良机罢了。
一番嬉皮笑脸,王大仁在种士兵的笑声中再一次回到了南华城。
这一次,她不是曾经受南华百姓敬爱的王家大小姐,也不是赵、王两家龌蹉利益交换的牺牲品,更不是仓皇而逃的杀人犯,而是一匹抱着浓烈杀气前来寻仇的孤狼。
“不知,他们的脖子有没有洗干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