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马中的贵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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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蕾西笑了笑道:“是有点可惜了,如果没有这毛病的话,它一定会使一匹耐力赛的好手啊。”
“这匹马肌肉太过发达,往往这**耐力都比较差,短时间的爆发力还可以,可是不太适合牧场上的活动,就算是去参加马术比赛,也会因为缺少耐力和灵活度而被淘汰的,如果马术比赛有百米短跑的话,它或许会使冠军。”特蕾西紧接着又看了一匹马,本来挺满意的,然而转了一圈之后就放弃了。
“这匹马胃口不好,看起来很挑食,体内堆积的毛病肯定不少,也不行。”见高西目光灼灼地盯着一匹纯白色的夸特马看,特蕾西走上前来解释道:“牙口不好,对马影响很大的。”
“西场主,你不要只看那些马的皮毛颜色,挑马可不是这么个挑法啊,如果只看外表的话,那很容易挑选的。”挑选了一会儿之后,特蕾西发现高西总是盯着那些一身纯白或者黝黑,又或者是血红的马看,就有些无奈地说了一句。
高西心想,自己或许还真得是被一些武侠小说给影响了,武侠小说之中的那些骏马,要么是白如雪,要么是黑如缎子,要么就是红如胭脂一般。
现实之中很多真正的好马其实皮毛颜色未必好看。
可是高西还是有点不甘心啊。
他之所以不甘心,那是有理由的,既然想要训育出这世上最出色的马匹,那么颜色也应该作为考量之一吧,正如饭菜应该色香味俱全一样,如果盛装舞步上的马儿长得又漂亮,又能干的话,那不是更加完美吗?
“特蕾西,我知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将白如雪、黑如缎子、红若胭脂的马各选一匹,当然最好是母马,年龄不要太大了,小马驹的话就最好,这样就不用另外挑选别的小马驹了。而且马驹的话应该对身材要求不高吧,反正还有成长空间是吧?”该任性的时候,高西还是觉得自己需要任性一把的,尽管知道特蕾西的话有道理,但自己也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只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而已。
“这样吧,如果你真想选这样的马,待会儿去带你去一个朋友家里,那个朋友开的是家庭牧场,只有几十英亩地,不过他养的马就很特殊,全部是外表非常俊美的,还曾经参加过赛马选美大赛,得过奖呢。”在特蕾西看来,高西只是想要买几匹那样的马玩玩吧,毕竟有钱人嘛,又不是经常要去参加什么比赛,喜欢把马儿当宠物一样养着也没什么错,反正就三匹而已,不多。
“行,你这么说,就照你的办。”高西点了点头道。
既然特蕾西已经误会了,那就让她误会去吧,反正这个事儿也没法解释,倒不如等以后做出了成绩来,特蕾西肯定能够理解他今日之苦心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特蕾西还是仔仔细细地进行马匹的挑选,而且是非常细致,牵扯到一些不太容易判断情况的马匹,更是让牧场主帮忙让马儿去配合跑动和跳动,借着这样的动作来进行分析。
最后折腾了足足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中间还吃了点东西,喝了口水,不过连同休息,也就花费了不到半个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在选马,最后好歹是从一百匹马里面挑出了十七匹来。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从八百匹里头选出了十七匹,这可算是真正的精挑细选了。不过这十七匹马按照高西的说法,就是颜色太普通了,都是栗色的,这也是夸特马基本的颜色特征,这**大多都是单色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栗色,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会出现一些白毛,但纯白如雪的还真没见过,最好看的一匹马呈现出金黄色,然后马鬃是雪白的,这也算是唯一一匹被高西认为长得比较漂亮的马儿了。
选好了马之后,特蕾西就在牧场主以及牛仔的帮助之下将十七匹马赶上了大拖车看着这些马,高西也是松了口气,这十七匹马买到手之后,基本上现阶段大部分事情都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十只羊驼,以及还有剩下的三匹有特殊要求的马儿了。
因为价钱是之前商量好的,所以这笔交易进行得也非常顺利,当然,如果高西不掏钱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这十七匹夸特马,平均下来一匹就是三千美金,十七匹的话,就是五万多美金啊,换算成软妹币的话,那可是三四十万呢,乖乖,越想越觉得心疼呢。
告别了牧场主之后,特蕾西先将这十七匹马送回了黄石牧场,毕竟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又在黄石牧场吃了个中午饭,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才跟高西再次出发,前往了她说的那个朋友的家庭牧场。
这一路上,高西也忘记了刚刚被“割肉”的痛苦,看着汽车窗外碧蓝的天空、碧绿的大地,再配合上远处泛着白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绝佳的风景画啊。
虽然心里头不太愿意承认,但蒙大拿州的环境真的比他的家乡好多了,他家乡那边,汽车停在外面不到一天,绝对是灰尘布满了,可是这边,就算是把车停个三天三夜,也不会那么脏的。
这里远离了工业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在美国也算是环境非常好的地方了。
就在高西沉浸于窗外的美景以及车上那美妙的西部牛仔音乐的时候,突然间一道身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之上。
那里应该是一片“无主”之地,如果非要找个主人的话,应该是蒙大拿州政府,那里不是牧场,而是一个自然保护区,里面有不少的野生动物,连接着黄石公园以及黄石河,是一处有名的旅游胜地。
当然,他在意的不是那片自然保护区,而是才能够里面狂奔出来的一匹骏马!
这匹马很年轻,拥有着一身黝黑的皮毛,油光发亮,马鬃却是银白色的,黑白分明,看起来非常帅气。
“野马?”高西叫了起来。
特蕾西吃了一惊,将车停在了路边,拿出随身带着的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道:“居然是它?是亚瑟!”
“亚瑟?怎么还有名字,这马有主人的吗?”高西惊讶地问道。
“不会错的,虽然它走失的时候只有一岁大小,如今已经有四岁了,可是我是不会认错的,当初托马斯场主买下它的时候,可是我一直在照顾的,那个时候因为一场意外,让它跑丢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又跑回来了。”特蕾西兴奋地说道:“我终于可以给托马斯场主一个交代了,他为了这匹马,当初可是生了一场大病的。”
“这匹马真有那么好吗?”高西问道。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里斯兰马和安达卢西亚马的杂交品种,而且是两匹纯血的弗里斯兰和安达卢西亚!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它天生就是贵胄!”
特蕾西笑了笑道:“是有点可惜了,如果没有这毛病的话,它一定会使一匹耐力赛的好手啊。”
“这匹马肌肉太过发达,往往这**耐力都比较差,短时间的爆发力还可以,可是不太适合牧场上的活动,就算是去参加马术比赛,也会因为缺少耐力和灵活度而被淘汰的,如果马术比赛有百米短跑的话,它或许会使冠军。”特蕾西紧接着又看了一匹马,本来挺满意的,然而转了一圈之后就放弃了。
“这匹马胃口不好,看起来很挑食,体内堆积的毛病肯定不少,也不行。”见高西目光灼灼地盯着一匹纯白色的夸特马看,特蕾西走上前来解释道:“牙口不好,对马影响很大的。”
“西场主,你不要只看那些马的皮毛颜色,挑马可不是这么个挑法啊,如果只看外表的话,那很容易挑选的。”挑选了一会儿之后,特蕾西发现高西总是盯着那些一身纯白或者黝黑,又或者是血红的马看,就有些无奈地说了一句。
高西心想,自己或许还真得是被一些武侠小说给影响了,武侠小说之中的那些骏马,要么是白如雪,要么是黑如缎子,要么就是红如胭脂一般。
现实之中很多真正的好马其实皮毛颜色未必好看。
可是高西还是有点不甘心啊。
他之所以不甘心,那是有理由的,既然想要训育出这世上最出色的马匹,那么颜色也应该作为考量之一吧,正如饭菜应该色香味俱全一样,如果盛装舞步上的马儿长得又漂亮,又能干的话,那不是更加完美吗?
“特蕾西,我知道你说的有道理,不过我还是希望可以将白如雪、黑如缎子、红若胭脂的马各选一匹,当然最好是母马,年龄不要太大了,小马驹的话就最好,这样就不用另外挑选别的小马驹了。而且马驹的话应该对身材要求不高吧,反正还有成长空间是吧?”该任性的时候,高西还是觉得自己需要任性一把的,尽管知道特蕾西的话有道理,但自己也有一些特殊的东西,只是不能轻易告诉别人而已。
“这样吧,如果你真想选这样的马,待会儿去带你去一个朋友家里,那个朋友开的是家庭牧场,只有几十英亩地,不过他养的马就很特殊,全部是外表非常俊美的,还曾经参加过赛马选美大赛,得过奖呢。”在特蕾西看来,高西只是想要买几匹那样的马玩玩吧,毕竟有钱人嘛,又不是经常要去参加什么比赛,喜欢把马儿当宠物一样养着也没什么错,反正就三匹而已,不多。
“行,你这么说,就照你的办。”高西点了点头道。
既然特蕾西已经误会了,那就让她误会去吧,反正这个事儿也没法解释,倒不如等以后做出了成绩来,特蕾西肯定能够理解他今日之苦心吧。
接下来的时间里,特蕾西还是仔仔细细地进行马匹的挑选,而且是非常细致,牵扯到一些不太容易判断情况的马匹,更是让牧场主帮忙让马儿去配合跑动和跳动,借着这样的动作来进行分析。
最后折腾了足足有三四个小时的时间,中间还吃了点东西,喝了口水,不过连同休息,也就花费了不到半个小时,其余时间都是在选马,最后好歹是从一百匹马里面挑出了十七匹来。
不,准确来说,应该是从八百匹里头选出了十七匹,这可算是真正的精挑细选了。不过这十七匹马按照高西的说法,就是颜色太普通了,都是栗色的,这也是夸特马基本的颜色特征,这**大多都是单色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栗色,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会出现一些白毛,但纯白如雪的还真没见过,最好看的一匹马呈现出金黄色,然后马鬃是雪白的,这也算是唯一一匹被高西认为长得比较漂亮的马儿了。
选好了马之后,特蕾西就在牧场主以及牛仔的帮助之下将十七匹马赶上了大拖车看着这些马,高西也是松了口气,这十七匹马买到手之后,基本上现阶段大部分事情都算是结束了,接下来就是十只羊驼,以及还有剩下的三匹有特殊要求的马儿了。
因为价钱是之前商量好的,所以这笔交易进行得也非常顺利,当然,如果高西不掏钱的话,那就更完美了。
这十七匹夸特马,平均下来一匹就是三千美金,十七匹的话,就是五万多美金啊,换算成软妹币的话,那可是三四十万呢,乖乖,越想越觉得心疼呢。
告别了牧场主之后,特蕾西先将这十七匹马送回了黄石牧场,毕竟只有二十分钟的路程,又在黄石牧场吃了个中午饭,休息了一个多小时,才跟高西再次出发,前往了她说的那个朋友的家庭牧场。
这一路上,高西也忘记了刚刚被“割肉”的痛苦,看着汽车窗外碧蓝的天空、碧绿的大地,再配合上远处泛着白色的大山,真是一幅绝佳的风景画啊。
虽然心里头不太愿意承认,但蒙大拿州的环境真的比他的家乡好多了,他家乡那边,汽车停在外面不到一天,绝对是灰尘布满了,可是这边,就算是把车停个三天三夜,也不会那么脏的。
这里远离了工业城市的喧嚣和污染,在美国也算是环境非常好的地方了。
就在高西沉浸于窗外的美景以及车上那美妙的西部牛仔音乐的时候,突然间一道身影出现在了不远处的草地之上。
那里应该是一片“无主”之地,如果非要找个主人的话,应该是蒙大拿州政府,那里不是牧场,而是一个自然保护区,里面有不少的野生动物,连接着黄石公园以及黄石河,是一处有名的旅游胜地。
当然,他在意的不是那片自然保护区,而是才能够里面狂奔出来的一匹骏马!
这匹马很年轻,拥有着一身黝黑的皮毛,油光发亮,马鬃却是银白色的,黑白分明,看起来非常帅气。
“野马?”高西叫了起来。
特蕾西吃了一惊,将车停在了路边,拿出随身带着的望远镜观察了一下道:“居然是它?是亚瑟!”
“亚瑟?怎么还有名字,这马有主人的吗?”高西惊讶地问道。
“不会错的,虽然它走失的时候只有一岁大小,如今已经有四岁了,可是我是不会认错的,当初托马斯场主买下它的时候,可是我一直在照顾的,那个时候因为一场意外,让它跑丢了,没想到今天居然又跑回来了。”特蕾西兴奋地说道:“我终于可以给托马斯场主一个交代了,他为了这匹马,当初可是生了一场大病的。”
“这匹马真有那么好吗?”高西问道。
“好,何止是好啊,它是弗里斯兰马和安达卢西亚马的杂交品种,而且是两匹纯血的弗里斯兰和安达卢西亚!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它天生就是贵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