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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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尘为了提高效率、节省经费,将剧组分成了AB两组,分别由他和巍哥领着,分头拍摄,辗转了一周,终于将欧洲的戏份差不多拍完了,只剩下两个场景的戏,一个是在树林中,另一个在海边,海边那场戏原本应该是在国内完成的,却发生了王杨触电的重大意外。
几个起的早的已经在酒店餐厅吃饭,聊着接下来的工作。
卢峰吐槽:“都怪那个杀千刀埋电线的,害死了王杨,还害得我们拍不成戏,如今还得重新拍一遍。”剧组在Y城拍戏的时候,他还在家中养伤,但听说了事件的整个经过,吴尘还将自己的分析跟他说过。
宸光喝着咖啡,道:“埋电线?不是地方部门疏于管理,是当地废弃工厂遗留的电线吗?”大多数报道的确是这么说的。
卢峰:“嗨,你听那些报道瞎扯,吴尘哥都说了,那电线是蓝色的,看着很新,不像废旧电线。”
吴尘不动声色地瞪了卢峰一眼,对于他的多嘴不满,卢峰立即住嘴,意识到自己说漏了。
宸光道:“蓝色吗?不是绿色的?也许是南方湿润,电线表面常浸泡雨水,长了青苔呢。”
吴尘面色平静地问:“你也看到那根电线了?”
宸光:“那没有,听剧组其他人说的。”
吴尘点头:“嗯,应该是看错了,是蓝色的。”
整整一周,常思齐几乎都跟着巍哥那组拍戏,不知是吴尘安排的还是巧合,总之,白天工作的时候是不怎么能见到他,而到了晚上,他一回来就跟剧组的制片忙着筹备后期宣发的事情,忙完了便躺床上睡觉,常思齐都没什么机会跟他说上话。
今天,常思齐起床,一看身侧,又是空的。
她洗漱完,来到酒店餐厅,看到吴尘跟剧组的人们一道在餐厅吃饭,连忙端了餐盘坐到他所在的桌上,虽然说不上话,她还是很积极地在向他靠拢。
明明就是枕边人,明明每晚都会看到,不知为何,常思齐的心里凭空多出一份思念的情绪来,就连此刻,跟他面对面坐着,看着他不发一言低头安静吃饭,也觉得很想他。
也许,她在想念那个会微笑着给他讲解希腊神话的吴尘,那个一本正经调侃她的吴尘,那个会说会笑,不会把她从怀中推开的人。
尽管心中思念得痛苦,忍耐得难受,她也不敢开口问他到底为什么,因为她不敢逼他,怕适得其反。
费雪娜打着哈欠走进餐厅,远远地就跟常思齐打招呼,见到她坐在吴尘跟前,低垂着头却要吃不吃的模样,一脸低落,这两人明明面对面,却像是各怀心事,也没有丝毫交流,费雪娜无奈地耸耸肩。
常思齐早就向她吐槽过,可她作为在情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都没法摸透吴尘的心思,最后只能用“心理疾病症状又明显了”来安慰常思齐。
她也在吴尘面前坐下,大咧咧开口:“听说剧组今天放一天假?”树林中的那场戏还没踩好点,吴尘要率先去查看场景,费雪娜是知道的,没话找话。
吴尘淡淡地“嗯”了一声。
费雪娜搭着常思齐的肩:“那正好,你把老婆借我用半天,陪我去逛街?”她只是试图帮着拉近这两人的距离。
常思齐悄悄抬头朝吴尘望去,想从他脸上看出表情变化,可惜没有,吴尘只是面无表情地说:“随便。”连头都未抬。
费雪娜看着常思齐重新垂下头,很丧气的样子,也叹气,又问吴尘:“你呢?要不你也陪我去逛街?我还缺个拎包的。”
说实话,面对这个表哥,费雪娜是很少敢提出让他帮忙拎包之类要求的,但现在,她却想要挑战他的底线,哪怕他教育她一顿,教训她一顿,也好过冷着一张脸,连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浪费。
吴尘果然抬头了,看着她,一脸正色:“我还有事。”
费雪娜问:“什么事?”
吴尘:“找取景点。”
费雪娜勾着常思齐的胳膊:“哦,那大家一起啊,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吴尘:“你不添乱就很好了。”
叶观杰不知何时来到了旁边的一张桌子,将吴尘一整套言行看在眼里,忍不住伸手将常思齐拉到自己身边,却是对费雪娜开口:“喂,雪纳瑞,我们上次去过镇上一家很好吃的餐厅,你要不要一起?”
费雪娜听了,心想,这个关节炎真不懂事,她在努力撮合小两口,他却在捣乱,便又将常思齐一把拉回来:“我减肥,你自己去,我跟思齐要去小树林散散步。”她是铁了心要带着常思齐紧跟在吴尘身后了。
常思齐总是说不想把吴尘逼得太紧,担心惹来他厌烦,但费雪娜做事风格就是这样快刀斩乱麻,厌烦就厌烦,有什么矛盾,爆发了也好,总比闷着憋着不知何时是个头的好。
卢峰听了,小步挪到费雪娜身旁:“娜娜姐,我也去,我最喜欢逛小树林了。”
费雪娜听他说“小树林”三个字,觉得好笑:“你最喜欢?看来读书的时候没少跟女生钻小树林吧?”
卢峰慌乱地摆手,摇头如拨浪鼓。
吃完早餐,吴尘拿好相机,走出酒店大门,身后居然跟了个大部队。
费雪娜和常思齐是冲着他来的,而卢峰紧跟在费雪娜身后,叶观杰说什么担心迷路,要跟大家一起,康萝连忙用了同样的借口加入组织,就连宸光也默不作声地走在队伍里。
一帮亚洲人走在小镇的街道上,队伍颇为浩荡。
剧组最后两个场景的戏拍完,《寻找神谕》这部电影的前期工作便完成了,意大利南部风景很好,吴尘还想要多拍几张照片,可每次经过某个视野不错、景色独特的地方,他身后那条尾巴就抢先挡在他的镜头前,拿着手机各种自拍他拍,他得等着他们拿着手机拍够了,才能用相机取到景,最关键的是,这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吴尘拐进哪个街道,后头队伍便跟着往哪边拐,吴尘走进哪家小店,一拨人就也进入小店,令本就不大的店面顿时挤满了人。
吴尘最近一直感觉有点压抑,他很早就拒绝了梅舒的心理咨询,梅舒开给他的药物也停了有一阵了,所以一到晚上,他睡眠总是不好,反反复复做着同样的几个噩梦,他本想借助今天踩点的机会,让自己一个人出来安静地散散心,谁知后头跟了一整条叽叽喳喳的队伍,不知有多热闹。
山城的石砌街道两旁有街头艺人拉着手风琴,汽车在这里禁止通行,到处都是步行的人,踏着悠闲轻松的步伐,走在蜿蜒的鹅卵石小径上。
街边的店多种多样,冰淇淋店、酒吧、餐馆、纪念品店、珠宝店……有些饭店门口摆着小桌,桌上坐满了人,聊着天、喝着酒。
吴尘对环境很敏感,拿起相机,抓拍着他认为有艺术美感的画面。
走走停停逛逛,大家都累了,便找了一家能望到大海的餐厅,在门口的空桌落座。
服务员端上了本地特色的柠檬酒,一种用那不勒斯山上的柠檬酿制的带有酸味的白酒。
常思齐接过酒瓶,率先倒了一杯酒,放在吴尘跟前,吴尘虽然什么都没说,但伸手接过。
不远处,不知何时掉队的叶观杰走了过来,手中多了一瓶什么东西。
常思齐帮他拉过一条椅子,他却没急着坐下,蹲了下来,拆开手中那瓶驱蚊液的包装,打开瓶盖,朝着常思齐的小腿挤压喷雾。
她的小腿上已经有好多个蚊子包,被白皙的皮肤衬得特别红。
常思齐意外,没想到这个经常打游戏打到忘记吃饭的长不大的男孩居然如此细心,她见他低着头,细细地查看着她腿部的叮痕,忽然有一种男孩已经长大成男人的感动,不免伸手抚了抚他的头发:“谢谢。”
费雪娜斜眼看着,想到他在夜店怒气冲冲的那句话:“我叶观杰,没有她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她那双观察着他的狐狸眼中不免多了份兴趣盎然。
叶观杰给常思齐喷完驱蚊液,正打算起身,另一条光溜溜的小腿伸到他面前,他抬头,对上康萝一张笑嘻嘻的脸。
康萝撒娇:“劳烦你帮我也喷一点嘛。”
小岛遍布灌木丛,蚊子很多,但这里坐着的几个人中,只有常思齐腿上的蚊子包最多,叶观杰很清楚,常思齐招蚊子,任何人跟她待在一块儿,都能幸免于难,如果不在她腿上喷点驱蚊液,那么接下来,她就会成为方圆十米内所有人的驱蚊神器。
叶观杰看着康萝没什么叮痕的小腿,站起身,把那瓶驱蚊液丢给她:“你没手吗?”
康萝噘着嘴,指着常思齐:“你都给她喷了!你……你总是偏心!”
叶观杰都懒得搭理她,自顾自坐在椅子上,拿过常思齐手中的柠檬酒,见她自己跟前的杯子空着,便先给她倒了一杯。
康萝见他不理会自己,又走到他跟前,直指着他:“叶观杰,你是不是喜欢她啊?你喜欢这个有夫之妇对吗?我早就看出来了!”
吴尘握酒杯的手僵住。
“砰”的一声响,叶观杰将手中的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放,酒水都洒了出来,康萝吓得脖子一缩。
叶观杰抬头,看着康萝的眼神带了明显的警告意味,语气也带了威胁:“你再胡说一句试试?”
康萝见他对自己这么凶,都快气哭了,豁出去似的大声道:”说就说!叶观杰喜欢别人的老婆,还不敢承认,孬种!”
叶观杰微微眯着眼睛,看向康萝,眼中带了怒意。
宸光忽然冷声对康萝道:“康萝,你坐下,别挡着服务员上菜。”
康萝抽抽搭搭地坐了下来。
常思齐脸色尴尬,对康萝解释:“小杰是我的弟弟,我们在同一个家庭生活了十多年,一起长大。”
康萝还是一脸不信。
常思齐继续解释:“我父母过世得早,是小杰的父母收养了我。”她不喜欢在剧组谈论跟叶观杰的姐弟关系,正是害怕别人问到她父母的事情,可是见到眼下引发了这么大的误会,闹出了如此大的动静,她没办法,提到了自己的父母。
康萝回想起之前看到的娱乐新闻,好像的确有娱乐记者堵在吴尘门口采访她,问她无父无母是不是会被夫家看不起,康萝脸上有点阴雨转晴的迹象,睁大眼睛好奇地问:“那你的爸妈为什么会那么早就过世?”如果是病逝,不可能那么巧,两个都得病走的吧。
常思齐心下一痛,没有再开口,叶观杰一脸火气:“你够了没?!”
康萝委屈地扁着嘴,低头吃东西,但是心情却好了很多,原来叶观杰对常思齐的特殊照顾,是因为这层关系。
这时候,不远处葡萄藤遮蔽的路边小径,缓缓走过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男的拄着拐杖,紧紧牵着女方的手。
康萝想要转移话题,一脸艳羡道:“看呐,这样的老夫老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定是真爱!”
大家也都纷纷转头去看那对老人携手的背影。
“不过是为了生活磨合了几十年,没了激情,没了诱惑,没了矛盾,平静下来之后的结果。”吴尘淡淡道。
康萝撇了撇嘴,今天真是郁闷,好像所有人都在针对她,无论她说什么,都有人怼她。
常思齐听了一阵难过,原来这就是吴尘心中的想法,是他对“白首偕老”的理解。他对自己关切的点点滴滴,原来真的都只是在尽责任,他对她慢慢有了亲近,原来都只是她的错觉,她还天真地奢望过他对自己产生好感,甚至幻想过将来有一天他对自己产生一点喜欢,看来这辈子是不可能的了。
正是因为这样的误会,她才没有自知之明地朝着他越靠越近,最后伤了自己。
叶观杰听了,心里也很不舒服,低着头冷哼:“呵!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绑着另一个人?”
吴尘向来不跟叶观杰争论这些,可是这次,他居然转过身,直视着叶观杰:“我从来没有绑着谁,都是你情我愿的。”
这个“谁”,很明显就是指常思齐,但他好像连她的名字都不愿意提。
常思齐坐在原地,海风轻柔拂过面颊,可她却明显感觉像被谁打了一巴掌,没错,都是她自愿的,是她自找的,吴尘从来没有强迫她,甚至连求婚都没有,他只是用一种谈公事谈合作的语气告诉她,他觉得他们合适,如果一起生活,应该能比较好的相处,她便喜出望外,急着嫁给他。
吴尘的确没有绑着她,结婚是你情我愿的事。
可是,她的人是自由的,一颗心却被他抓得死死的,他稍稍一动手指头,她的心就跟着生疼。
叶观杰的拳头都攥紧了,若不是因为常思齐在这里,若不是想起她眼皮上曾经受的伤,他这一拳头就挥过去了。
吴尘将手中的酒杯放到桌上,拿起相机,要离开。
费雪娜问:“餐都没上齐,去哪啊?”
吴尘:“去踩点。”
费雪娜:“吃完再走啊。”
吴尘:“我是出来工作的,不是来观光的。”头也未回。
费雪娜使劲推了一把常思齐,示意她行动起来。
常思齐犹豫,费雪娜捏了一把她的腰。
常思齐终于开口:“我……我也想去。”
吴尘:“你还是留在这里好,树林蚊虫多。”他终于回头,视线从她扫到叶观杰。
吴尘走了,宸光也起身,康萝问:“宸姐也要走?”
宸光点头:“嗯,随便逛逛。”
康萝看着桌上满满的美食:“东西都吃不完了。”
宸光快走几步,跟上吴尘:“吴老师。”
吴尘驻足,看向她,不解,宸光:“山顶有几家饰品店,我去买点东西,顺路。”
两人一同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吴尘拿着相机,走在通往树林的上坡路上,街道两侧有店家招揽生意,但他此时心烦意乱,不闻不问。
有当地美女服务员轻佻地对吴尘吹了声口哨,主动搭讪,她身后的店铺内珠光宝气,各类饰品宝贝耀眼的光辉很吸引人,宸光率先走了进去,吴尘也驻足,向店面方向投去目光,见吴尘走向自己,金发碧眼的美女笑得像朵花一样。
但吴尘走到她身边,与她擦身而过,来到了珠宝店隔壁的纪念品店,门口,一个戴了老花镜的老太太正坐着看报纸,她这家小店不大,店门口挂着大大小小的石头吊坠。
吴尘走到她身旁,捏起一块椭圆形吊坠,吊坠外围一圈是蓝色的,中间镶嵌了一只圆形的金色眼睛,居然跟他身上戴的那枚一模一样。
吴尘当即问:“Howmuch?”
老太太从报纸中抬起头来,报了个数,吴尘付钱,将那枚恶魔之眼取下,放在手心细细观察。
宸光从珠宝店出来,手中多了个包装着珠宝的袋子,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走到吴尘身旁,看他买石头,淡淡道:“挺漂亮的。”
隔壁珠宝店的美女冷哼一声,走进了自己的店铺。
吴尘看到宸光,忽然摊开了手心,问:“你说,这块石头的外面一圈,是什么颜色的?”
宸光瞟了一眼:“绿色吧。”
吴尘从衬衫中掏出胸前那枚恶魔之眼,问:“那么这个呢?是什么颜色?”
宸光看了看:“也是绿色?”不太确定的样子,“怎么了?”
吴尘摇摇头:“没什么,我想确定买的是同一款。”
宸光:“嗯,一模一样的。”
吴尘收好手中的物品,继续朝山坡方向走。
宸光在距离他不远的后方,收到一条短信,是烽爷发来的:取景地点?
宸光回:还没定。
发完短信,她吸了一口烟,见不远处的吴尘已经拐进一片满是松树与杉树的林子,将烟丢进垃圾桶,紧紧跟上。
吴尘为了提高效率、节省经费,将剧组分成了AB两组,分别由他和巍哥领着,分头拍摄,辗转了一周,终于将欧洲的戏份差不多拍完了,只剩下两个场景的戏,一个是在树林中,另一个在海边,海边那场戏原本应该是在国内完成的,却发生了王杨触电的重大意外。
几个起的早的已经在酒店餐厅吃饭,聊着接下来的工作。
卢峰吐槽:“都怪那个杀千刀埋电线的,害死了王杨,还害得我们拍不成戏,如今还得重新拍一遍。”剧组在Y城拍戏的时候,他还在家中养伤,但听说了事件的整个经过,吴尘还将自己的分析跟他说过。
宸光喝着咖啡,道:“埋电线?不是地方部门疏于管理,是当地废弃工厂遗留的电线吗?”大多数报道的确是这么说的。
卢峰:“嗨,你听那些报道瞎扯,吴尘哥都说了,那电线是蓝色的,看着很新,不像废旧电线。”
吴尘不动声色地瞪了卢峰一眼,对于他的多嘴不满,卢峰立即住嘴,意识到自己说漏了。
宸光道:“蓝色吗?不是绿色的?也许是南方湿润,电线表面常浸泡雨水,长了青苔呢。”
吴尘面色平静地问:“你也看到那根电线了?”
宸光:“那没有,听剧组其他人说的。”
吴尘点头:“嗯,应该是看错了,是蓝色的。”
整整一周,常思齐几乎都跟着巍哥那组拍戏,不知是吴尘安排的还是巧合,总之,白天工作的时候是不怎么能见到他,而到了晚上,他一回来就跟剧组的制片忙着筹备后期宣发的事情,忙完了便躺床上睡觉,常思齐都没什么机会跟他说上话。
今天,常思齐起床,一看身侧,又是空的。
她洗漱完,来到酒店餐厅,看到吴尘跟剧组的人们一道在餐厅吃饭,连忙端了餐盘坐到他所在的桌上,虽然说不上话,她还是很积极地在向他靠拢。
明明就是枕边人,明明每晚都会看到,不知为何,常思齐的心里凭空多出一份思念的情绪来,就连此刻,跟他面对面坐着,看着他不发一言低头安静吃饭,也觉得很想他。
也许,她在想念那个会微笑着给他讲解希腊神话的吴尘,那个一本正经调侃她的吴尘,那个会说会笑,不会把她从怀中推开的人。
尽管心中思念得痛苦,忍耐得难受,她也不敢开口问他到底为什么,因为她不敢逼他,怕适得其反。
费雪娜打着哈欠走进餐厅,远远地就跟常思齐打招呼,见到她坐在吴尘跟前,低垂着头却要吃不吃的模样,一脸低落,这两人明明面对面,却像是各怀心事,也没有丝毫交流,费雪娜无奈地耸耸肩。
常思齐早就向她吐槽过,可她作为在情场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江湖,都没法摸透吴尘的心思,最后只能用“心理疾病症状又明显了”来安慰常思齐。
她也在吴尘面前坐下,大咧咧开口:“听说剧组今天放一天假?”树林中的那场戏还没踩好点,吴尘要率先去查看场景,费雪娜是知道的,没话找话。
吴尘淡淡地“嗯”了一声。
费雪娜搭着常思齐的肩:“那正好,你把老婆借我用半天,陪我去逛街?”她只是试图帮着拉近这两人的距离。
常思齐悄悄抬头朝吴尘望去,想从他脸上看出表情变化,可惜没有,吴尘只是面无表情地说:“随便。”连头都未抬。
费雪娜看着常思齐重新垂下头,很丧气的样子,也叹气,又问吴尘:“你呢?要不你也陪我去逛街?我还缺个拎包的。”
说实话,面对这个表哥,费雪娜是很少敢提出让他帮忙拎包之类要求的,但现在,她却想要挑战他的底线,哪怕他教育她一顿,教训她一顿,也好过冷着一张脸,连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浪费。
吴尘果然抬头了,看着她,一脸正色:“我还有事。”
费雪娜问:“什么事?”
吴尘:“找取景点。”
费雪娜勾着常思齐的胳膊:“哦,那大家一起啊,说不定还能帮上忙。”
吴尘:“你不添乱就很好了。”
叶观杰不知何时来到了旁边的一张桌子,将吴尘一整套言行看在眼里,忍不住伸手将常思齐拉到自己身边,却是对费雪娜开口:“喂,雪纳瑞,我们上次去过镇上一家很好吃的餐厅,你要不要一起?”
费雪娜听了,心想,这个关节炎真不懂事,她在努力撮合小两口,他却在捣乱,便又将常思齐一把拉回来:“我减肥,你自己去,我跟思齐要去小树林散散步。”她是铁了心要带着常思齐紧跟在吴尘身后了。
常思齐总是说不想把吴尘逼得太紧,担心惹来他厌烦,但费雪娜做事风格就是这样快刀斩乱麻,厌烦就厌烦,有什么矛盾,爆发了也好,总比闷着憋着不知何时是个头的好。
卢峰听了,小步挪到费雪娜身旁:“娜娜姐,我也去,我最喜欢逛小树林了。”
费雪娜听他说“小树林”三个字,觉得好笑:“你最喜欢?看来读书的时候没少跟女生钻小树林吧?”
卢峰慌乱地摆手,摇头如拨浪鼓。
吃完早餐,吴尘拿好相机,走出酒店大门,身后居然跟了个大部队。
费雪娜和常思齐是冲着他来的,而卢峰紧跟在费雪娜身后,叶观杰说什么担心迷路,要跟大家一起,康萝连忙用了同样的借口加入组织,就连宸光也默不作声地走在队伍里。
一帮亚洲人走在小镇的街道上,队伍颇为浩荡。
剧组最后两个场景的戏拍完,《寻找神谕》这部电影的前期工作便完成了,意大利南部风景很好,吴尘还想要多拍几张照片,可每次经过某个视野不错、景色独特的地方,他身后那条尾巴就抢先挡在他的镜头前,拿着手机各种自拍他拍,他得等着他们拿着手机拍够了,才能用相机取到景,最关键的是,这条尾巴甩都甩不掉。
吴尘拐进哪个街道,后头队伍便跟着往哪边拐,吴尘走进哪家小店,一拨人就也进入小店,令本就不大的店面顿时挤满了人。
吴尘最近一直感觉有点压抑,他很早就拒绝了梅舒的心理咨询,梅舒开给他的药物也停了有一阵了,所以一到晚上,他睡眠总是不好,反反复复做着同样的几个噩梦,他本想借助今天踩点的机会,让自己一个人出来安静地散散心,谁知后头跟了一整条叽叽喳喳的队伍,不知有多热闹。
山城的石砌街道两旁有街头艺人拉着手风琴,汽车在这里禁止通行,到处都是步行的人,踏着悠闲轻松的步伐,走在蜿蜒的鹅卵石小径上。
街边的店多种多样,冰淇淋店、酒吧、餐馆、纪念品店、珠宝店……有些饭店门口摆着小桌,桌上坐满了人,聊着天、喝着酒。
吴尘对环境很敏感,拿起相机,抓拍着他认为有艺术美感的画面。
走走停停逛逛,大家都累了,便找了一家能望到大海的餐厅,在门口的空桌落座。
服务员端上了本地特色的柠檬酒,一种用那不勒斯山上的柠檬酿制的带有酸味的白酒。
常思齐接过酒瓶,率先倒了一杯酒,放在吴尘跟前,吴尘虽然什么都没说,但伸手接过。
不远处,不知何时掉队的叶观杰走了过来,手中多了一瓶什么东西。
常思齐帮他拉过一条椅子,他却没急着坐下,蹲了下来,拆开手中那瓶驱蚊液的包装,打开瓶盖,朝着常思齐的小腿挤压喷雾。
她的小腿上已经有好多个蚊子包,被白皙的皮肤衬得特别红。
常思齐意外,没想到这个经常打游戏打到忘记吃饭的长不大的男孩居然如此细心,她见他低着头,细细地查看着她腿部的叮痕,忽然有一种男孩已经长大成男人的感动,不免伸手抚了抚他的头发:“谢谢。”
费雪娜斜眼看着,想到他在夜店怒气冲冲的那句话:“我叶观杰,没有她想的那么好,也没有你想的那么坏!”她那双观察着他的狐狸眼中不免多了份兴趣盎然。
叶观杰给常思齐喷完驱蚊液,正打算起身,另一条光溜溜的小腿伸到他面前,他抬头,对上康萝一张笑嘻嘻的脸。
康萝撒娇:“劳烦你帮我也喷一点嘛。”
小岛遍布灌木丛,蚊子很多,但这里坐着的几个人中,只有常思齐腿上的蚊子包最多,叶观杰很清楚,常思齐招蚊子,任何人跟她待在一块儿,都能幸免于难,如果不在她腿上喷点驱蚊液,那么接下来,她就会成为方圆十米内所有人的驱蚊神器。
叶观杰看着康萝没什么叮痕的小腿,站起身,把那瓶驱蚊液丢给她:“你没手吗?”
康萝噘着嘴,指着常思齐:“你都给她喷了!你……你总是偏心!”
叶观杰都懒得搭理她,自顾自坐在椅子上,拿过常思齐手中的柠檬酒,见她自己跟前的杯子空着,便先给她倒了一杯。
康萝见他不理会自己,又走到他跟前,直指着他:“叶观杰,你是不是喜欢她啊?你喜欢这个有夫之妇对吗?我早就看出来了!”
吴尘握酒杯的手僵住。
“砰”的一声响,叶观杰将手中的酒杯往桌上重重一放,酒水都洒了出来,康萝吓得脖子一缩。
叶观杰抬头,看着康萝的眼神带了明显的警告意味,语气也带了威胁:“你再胡说一句试试?”
康萝见他对自己这么凶,都快气哭了,豁出去似的大声道:”说就说!叶观杰喜欢别人的老婆,还不敢承认,孬种!”
叶观杰微微眯着眼睛,看向康萝,眼中带了怒意。
宸光忽然冷声对康萝道:“康萝,你坐下,别挡着服务员上菜。”
康萝抽抽搭搭地坐了下来。
常思齐脸色尴尬,对康萝解释:“小杰是我的弟弟,我们在同一个家庭生活了十多年,一起长大。”
康萝还是一脸不信。
常思齐继续解释:“我父母过世得早,是小杰的父母收养了我。”她不喜欢在剧组谈论跟叶观杰的姐弟关系,正是害怕别人问到她父母的事情,可是见到眼下引发了这么大的误会,闹出了如此大的动静,她没办法,提到了自己的父母。
康萝回想起之前看到的娱乐新闻,好像的确有娱乐记者堵在吴尘门口采访她,问她无父无母是不是会被夫家看不起,康萝脸上有点阴雨转晴的迹象,睁大眼睛好奇地问:“那你的爸妈为什么会那么早就过世?”如果是病逝,不可能那么巧,两个都得病走的吧。
常思齐心下一痛,没有再开口,叶观杰一脸火气:“你够了没?!”
康萝委屈地扁着嘴,低头吃东西,但是心情却好了很多,原来叶观杰对常思齐的特殊照顾,是因为这层关系。
这时候,不远处葡萄藤遮蔽的路边小径,缓缓走过一对白发苍苍的老人,男的拄着拐杖,紧紧牵着女方的手。
康萝想要转移话题,一脸艳羡道:“看呐,这样的老夫老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一定是真爱!”
大家也都纷纷转头去看那对老人携手的背影。
“不过是为了生活磨合了几十年,没了激情,没了诱惑,没了矛盾,平静下来之后的结果。”吴尘淡淡道。
康萝撇了撇嘴,今天真是郁闷,好像所有人都在针对她,无论她说什么,都有人怼她。
常思齐听了一阵难过,原来这就是吴尘心中的想法,是他对“白首偕老”的理解。他对自己关切的点点滴滴,原来真的都只是在尽责任,他对她慢慢有了亲近,原来都只是她的错觉,她还天真地奢望过他对自己产生好感,甚至幻想过将来有一天他对自己产生一点喜欢,看来这辈子是不可能的了。
正是因为这样的误会,她才没有自知之明地朝着他越靠越近,最后伤了自己。
叶观杰听了,心里也很不舒服,低着头冷哼:“呵!抱着这种想法的人,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绑着另一个人?”
吴尘向来不跟叶观杰争论这些,可是这次,他居然转过身,直视着叶观杰:“我从来没有绑着谁,都是你情我愿的。”
这个“谁”,很明显就是指常思齐,但他好像连她的名字都不愿意提。
常思齐坐在原地,海风轻柔拂过面颊,可她却明显感觉像被谁打了一巴掌,没错,都是她自愿的,是她自找的,吴尘从来没有强迫她,甚至连求婚都没有,他只是用一种谈公事谈合作的语气告诉她,他觉得他们合适,如果一起生活,应该能比较好的相处,她便喜出望外,急着嫁给他。
吴尘的确没有绑着她,结婚是你情我愿的事。
可是,她的人是自由的,一颗心却被他抓得死死的,他稍稍一动手指头,她的心就跟着生疼。
叶观杰的拳头都攥紧了,若不是因为常思齐在这里,若不是想起她眼皮上曾经受的伤,他这一拳头就挥过去了。
吴尘将手中的酒杯放到桌上,拿起相机,要离开。
费雪娜问:“餐都没上齐,去哪啊?”
吴尘:“去踩点。”
费雪娜:“吃完再走啊。”
吴尘:“我是出来工作的,不是来观光的。”头也未回。
费雪娜使劲推了一把常思齐,示意她行动起来。
常思齐犹豫,费雪娜捏了一把她的腰。
常思齐终于开口:“我……我也想去。”
吴尘:“你还是留在这里好,树林蚊虫多。”他终于回头,视线从她扫到叶观杰。
吴尘走了,宸光也起身,康萝问:“宸姐也要走?”
宸光点头:“嗯,随便逛逛。”
康萝看着桌上满满的美食:“东西都吃不完了。”
宸光快走几步,跟上吴尘:“吴老师。”
吴尘驻足,看向她,不解,宸光:“山顶有几家饰品店,我去买点东西,顺路。”
两人一同离开了众人的视线。
吴尘拿着相机,走在通往树林的上坡路上,街道两侧有店家招揽生意,但他此时心烦意乱,不闻不问。
有当地美女服务员轻佻地对吴尘吹了声口哨,主动搭讪,她身后的店铺内珠光宝气,各类饰品宝贝耀眼的光辉很吸引人,宸光率先走了进去,吴尘也驻足,向店面方向投去目光,见吴尘走向自己,金发碧眼的美女笑得像朵花一样。
但吴尘走到她身边,与她擦身而过,来到了珠宝店隔壁的纪念品店,门口,一个戴了老花镜的老太太正坐着看报纸,她这家小店不大,店门口挂着大大小小的石头吊坠。
吴尘走到她身旁,捏起一块椭圆形吊坠,吊坠外围一圈是蓝色的,中间镶嵌了一只圆形的金色眼睛,居然跟他身上戴的那枚一模一样。
吴尘当即问:“Howmuch?”
老太太从报纸中抬起头来,报了个数,吴尘付钱,将那枚恶魔之眼取下,放在手心细细观察。
宸光从珠宝店出来,手中多了个包装着珠宝的袋子,另一只手夹着一支烟,走到吴尘身旁,看他买石头,淡淡道:“挺漂亮的。”
隔壁珠宝店的美女冷哼一声,走进了自己的店铺。
吴尘看到宸光,忽然摊开了手心,问:“你说,这块石头的外面一圈,是什么颜色的?”
宸光瞟了一眼:“绿色吧。”
吴尘从衬衫中掏出胸前那枚恶魔之眼,问:“那么这个呢?是什么颜色?”
宸光看了看:“也是绿色?”不太确定的样子,“怎么了?”
吴尘摇摇头:“没什么,我想确定买的是同一款。”
宸光:“嗯,一模一样的。”
吴尘收好手中的物品,继续朝山坡方向走。
宸光在距离他不远的后方,收到一条短信,是烽爷发来的:取景地点?
宸光回:还没定。
发完短信,她吸了一口烟,见不远处的吴尘已经拐进一片满是松树与杉树的林子,将烟丢进垃圾桶,紧紧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