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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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董大兴走了,办公室再次安静下来,沈奚闻到一股淡淡的肥皂香味,心想可比董大兴一身汗臭让他好受多了。
过了一个钟头,沈奚把卷子都做完了,交给文娟时才看到这个女老师第一眼。
大约三十出头,肤色不同于当地女性普遍的黑黄,相反十分白净,一身浅色的衣裤,上面没有打补丁,一看就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见沈奚看她,文娟笑了一下,和面对董大兴时的冷淡完全不同:“做完了?做完了就给我吧。”
沈奚觉得她声音很温柔,不自觉把试卷交到她手里,然后把文具装进书包,想了想还是说:“文老师,那我先回家了。”
小学里好几个老师都是下放的知青,文娟就是其中一个,以前沈奚和一群小子们还偷偷跑到办公室偷看,想知道城里人是什么样儿的,然后私底下议论哪个女老师最好看,和村里的有什么不一样,最后文娟的得票数最高,最受这帮男孩子们欢迎。
那时候文娟也才二十几,风华正茂的年纪,不少学校和村里的男青年追她,但谁也没想到文娟居然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只是寄养在她父母那里,没人知道这件事。直到一次文娟带着女儿来学校,所有人才恍然大悟,明白了为什么文娟一直不肯找对象,可还是没多少人清楚文娟过去的事。
男青年们心碎了一地,大多也不往学校跑献殷勤了,只有一两个还不死心,指望有朝一日能顺利上位。
沈奚脑袋里全是走马灯似的八卦,停都停不下来。
文娟没有回答,她在看沈奚做的题目,眼里有些诧异。
她在小学兼任语文和英语老师,虽然没有教过沈奚,但对他的名字并不陌生,一个办公室的其他老师经常说起沈奚,知道了他是个旷课打架无“恶”不作的坏学生。
刚坐下来的时候她看到沈奚还有点不信,觉得和其他人描述的完全不一样,不过人不可貌相,说不定只是长得文静,皮起来还不定什么样儿。
她平时对学生都很温和,从不会因为哪个成绩好就特别偏爱,也不会因为哪个成绩差就百般不顺眼,所以对沈奚她依旧是平时的态度,但看到沈奚做的卷子以后,她还是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
“……哦好,你回去吧,等学校通知就行。”文娟突然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沈奚点点头,没有马上走,只是又问道:“文老师,能不能请您帮我问问校长,如果我通过了测验,可以今年就升初吧?”
文娟反应很快:“你要是通过了,就直接到我班上来,只要期末考试合格,升初肯定没问题。”
沈奚莫名很信任文娟的话,脸上露出一抹笑:“谢谢老师。”
文娟看起来也挺高兴的:“快回去吧,路上别贪玩。”
沈奚“嗯”了一声,背着书包走出了办公室。
正巧是课间休息,很多学生都跑到教室外面打闹,没有付鸿志和林沛民那是不可能的。
两人眼睛还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沈奚,立刻激动起来,在原地招手呐喊:“淮生!”“淮生哥!”
其余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集在了沈奚身上,毕竟他已经退学快一年了,名声没有以前“显赫”,况且小学生们忘性都大,一下子真想不起来他是谁。
还是女孩子们对沈奚印象深刻,都纷纷小声议论起来,眼神乱飘,脸红的都有。
沈奚朝他们两个走了几步,付鸿志和林沛民已经冲过来了,哇啦怪叫:“你咋穿成这样?你奶就不怕你把衣服糟蹋了?”
“要不是我和付鸿志眼睛亮,不然还真不能一眼认出来呢!”
他们说的也没错,沈奚年纪比在场的除了付鸿志以外的人都大,身体已经抽条,称鹤立鸡群也不为过,又穿了一身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虽然脸被晒成均匀的蜜色,并不是很白,却很衬他的五官,反正就是小女生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又不是给你穿,怎么就糟蹋了?以后别看到我就大惊小怪的,我又不是杂戏团的猴子。”沈奚没好气道。
付鸿志坏坏地笑:“还不是平时见不到你,太想念了嘛~”
林沛民跟着附和,两人眼神一对上,立刻起了野心思。
“哥,咱们去玩吧?”林沛民挤挤眼,开始摩拳擦掌。
沈奚挑眉:“玩?玩什么?”
付鸿志凑到他跟前小声说:“咱们去地里偷玉米去!”
沈奚那个汗,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没追求的么?
“这还没到放学时间呢,再说了,现在玉米还没熟呢,偷来干啥?”他拧起眉,想走人。
付鸿志忙拉住他:“哎呀,你这么急着走干啥?我们还没问你来学校干嘛呢?怎么在‘一块五’办公室?”
董大兴秃顶,一块五是好事的学生私底下给他取的绰号,意思是除了一块有头发,其他地方都没有,董大兴自己也知道,就是拿学生们没办法,就随便他们叫了。
“过两天你们就知道了。”沈奚不是想对他们隐瞒什么,只是他这个人不喜欢把八字没一撇的事到处嚷嚷,像付鸿志和林沛民这两个大嘴巴,有些事就不能提前跟他们说。
付鸿志撇撇嘴:“你不说,我们就去偷玉米。”
林沛民咽了下口水:“现在的嫩玉米可好吃了!用火一烤,我现在都还记得那滋味儿——”
沈奚白眼一翻:“那你们去吧,回头被人发现了别扯上我就行。”
林沛民委屈巴巴:“不就是掰两个玉米,咱们胃口也不大,哥你放心,没人跟咱们计较的。”
沈奚冷笑道:“以前没人计较那是咱们运气好,知道什么叫‘薅社会主义羊毛不’?就凭这个,能把你们枪毙了信不信?”
现在国家还没有刑法,量刑轻重都是人说了算,再加上现在的政/治环境,他这么说一点不过分。
付鸿志和林沛民噤了声,再大的狗胆也禁不起枪毙这两个字的威力,正巧这时候上课铃响了,沈奚脸色缓和下来,轻喝道:“你们赶紧上课去!再敢逃课我先饶不了你们!”
两人立刻萎了,连沈奚都叛变了他们的队伍,以后的日子真没指望了!
沈奚被他们的样子气笑,抬脚分别往两人屁股上轻踹了一脚:“我告诉你们,以后我可打算好好读书了,你们要么跟我一起,要么继续犯浑,我不管你们。”
付鸿志和林沛民满脑子浑浑噩噩的,简直不能理解沈奚到底说了啥,可要他们跟沈奚决裂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没怎么犹豫就接连表决心。
“你干啥我们就干啥!”
“哥,我们听你的!”
沈奚哈哈笑了,心里也很高兴,付鸿志和林沛民心思单纯,又讲义气,他不会眼看着他们走歪路的。
三天后李丰收又来了,这回是一个真正的好消息,沈奚通过了!
沈成文差点打翻了饭碗,直愣愣看着李丰收:“真、真过啦?”
李丰收往长凳上一坐:“我跟校长确认过的,还能骗你不成?”
沈成文的笑容立刻收不住了,大掌激动地拍沈奚后背,兴奋劲儿藏也藏不住:“儿子,你过了!爸就知道你能过!”
谭大梅的表现跟沈成文不相上下,压根坐不住:“奶给你煮十个鸡蛋,奖励你!”
沈奚有点无奈,可心底分明由有一股热流涌上来,烘得他全身暖洋洋的。
好不容易等喜悦劲儿过去了,沈成文才把碗扶正,又心疼地用筷子把落到桌上的饭粒夹回碗里,和谭大梅一起感谢李丰收。
沈成武和陈亚兰都寻思着,难道落了一次水真有这么大威力?一下子就从草包变天才了?
沈全山往嘴里丢了一颗炒熟喷香的黄豆,开始说起以前村里发生过的奇事。
“以前村头有个女人,长得印度阿三一样黑,别人都叫她黑炭,全身上下没一块白的。后来有一天下了暴雨,村里没人见过这么大的雨,这个黑炭在外面被雨淋了,回家以后拉了三天三夜,你们猜她咋了?”
“……”
沈全山顿了一下:“知道现在村头刘家媳妇儿不?”
陈亚兰插嘴道:“知道,人家不挺白的,村里没几个比得过她。”
沈全山说:“这个黑炭就是刘家媳妇儿的妈,打从淋完雨,没人敢在她面前叫黑炭,你们说奇不奇?”
众人觉得奇,可又觉得无聊,一顿饭就这么过去了。
等董大兴走了,办公室再次安静下来,沈奚闻到一股淡淡的肥皂香味,心想可比董大兴一身汗臭让他好受多了。
过了一个钟头,沈奚把卷子都做完了,交给文娟时才看到这个女老师第一眼。
大约三十出头,肤色不同于当地女性普遍的黑黄,相反十分白净,一身浅色的衣裤,上面没有打补丁,一看就是个很爱干净的人。
见沈奚看她,文娟笑了一下,和面对董大兴时的冷淡完全不同:“做完了?做完了就给我吧。”
沈奚觉得她声音很温柔,不自觉把试卷交到她手里,然后把文具装进书包,想了想还是说:“文老师,那我先回家了。”
小学里好几个老师都是下放的知青,文娟就是其中一个,以前沈奚和一群小子们还偷偷跑到办公室偷看,想知道城里人是什么样儿的,然后私底下议论哪个女老师最好看,和村里的有什么不一样,最后文娟的得票数最高,最受这帮男孩子们欢迎。
那时候文娟也才二十几,风华正茂的年纪,不少学校和村里的男青年追她,但谁也没想到文娟居然有一个五岁的女儿,只是寄养在她父母那里,没人知道这件事。直到一次文娟带着女儿来学校,所有人才恍然大悟,明白了为什么文娟一直不肯找对象,可还是没多少人清楚文娟过去的事。
男青年们心碎了一地,大多也不往学校跑献殷勤了,只有一两个还不死心,指望有朝一日能顺利上位。
沈奚脑袋里全是走马灯似的八卦,停都停不下来。
文娟没有回答,她在看沈奚做的题目,眼里有些诧异。
她在小学兼任语文和英语老师,虽然没有教过沈奚,但对他的名字并不陌生,一个办公室的其他老师经常说起沈奚,知道了他是个旷课打架无“恶”不作的坏学生。
刚坐下来的时候她看到沈奚还有点不信,觉得和其他人描述的完全不一样,不过人不可貌相,说不定只是长得文静,皮起来还不定什么样儿。
她平时对学生都很温和,从不会因为哪个成绩好就特别偏爱,也不会因为哪个成绩差就百般不顺眼,所以对沈奚她依旧是平时的态度,但看到沈奚做的卷子以后,她还是怀疑起自己的眼睛来。
“……哦好,你回去吧,等学校通知就行。”文娟突然反应过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沈奚点点头,没有马上走,只是又问道:“文老师,能不能请您帮我问问校长,如果我通过了测验,可以今年就升初吧?”
文娟反应很快:“你要是通过了,就直接到我班上来,只要期末考试合格,升初肯定没问题。”
沈奚莫名很信任文娟的话,脸上露出一抹笑:“谢谢老师。”
文娟看起来也挺高兴的:“快回去吧,路上别贪玩。”
沈奚“嗯”了一声,背着书包走出了办公室。
正巧是课间休息,很多学生都跑到教室外面打闹,没有付鸿志和林沛民那是不可能的。
两人眼睛还贼尖,一下子就看到了沈奚,立刻激动起来,在原地招手呐喊:“淮生!”“淮生哥!”
其余人的目光一下子都聚集在了沈奚身上,毕竟他已经退学快一年了,名声没有以前“显赫”,况且小学生们忘性都大,一下子真想不起来他是谁。
还是女孩子们对沈奚印象深刻,都纷纷小声议论起来,眼神乱飘,脸红的都有。
沈奚朝他们两个走了几步,付鸿志和林沛民已经冲过来了,哇啦怪叫:“你咋穿成这样?你奶就不怕你把衣服糟蹋了?”
“要不是我和付鸿志眼睛亮,不然还真不能一眼认出来呢!”
他们说的也没错,沈奚年纪比在场的除了付鸿志以外的人都大,身体已经抽条,称鹤立鸡群也不为过,又穿了一身干干净净的白衬衫,虽然脸被晒成均匀的蜜色,并不是很白,却很衬他的五官,反正就是小女生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又不是给你穿,怎么就糟蹋了?以后别看到我就大惊小怪的,我又不是杂戏团的猴子。”沈奚没好气道。
付鸿志坏坏地笑:“还不是平时见不到你,太想念了嘛~”
林沛民跟着附和,两人眼神一对上,立刻起了野心思。
“哥,咱们去玩吧?”林沛民挤挤眼,开始摩拳擦掌。
沈奚挑眉:“玩?玩什么?”
付鸿志凑到他跟前小声说:“咱们去地里偷玉米去!”
沈奚那个汗,现在的小孩子都这么没追求的么?
“这还没到放学时间呢,再说了,现在玉米还没熟呢,偷来干啥?”他拧起眉,想走人。
付鸿志忙拉住他:“哎呀,你这么急着走干啥?我们还没问你来学校干嘛呢?怎么在‘一块五’办公室?”
董大兴秃顶,一块五是好事的学生私底下给他取的绰号,意思是除了一块有头发,其他地方都没有,董大兴自己也知道,就是拿学生们没办法,就随便他们叫了。
“过两天你们就知道了。”沈奚不是想对他们隐瞒什么,只是他这个人不喜欢把八字没一撇的事到处嚷嚷,像付鸿志和林沛民这两个大嘴巴,有些事就不能提前跟他们说。
付鸿志撇撇嘴:“你不说,我们就去偷玉米。”
林沛民咽了下口水:“现在的嫩玉米可好吃了!用火一烤,我现在都还记得那滋味儿——”
沈奚白眼一翻:“那你们去吧,回头被人发现了别扯上我就行。”
林沛民委屈巴巴:“不就是掰两个玉米,咱们胃口也不大,哥你放心,没人跟咱们计较的。”
沈奚冷笑道:“以前没人计较那是咱们运气好,知道什么叫‘薅社会主义羊毛不’?就凭这个,能把你们枪毙了信不信?”
现在国家还没有刑法,量刑轻重都是人说了算,再加上现在的政/治环境,他这么说一点不过分。
付鸿志和林沛民噤了声,再大的狗胆也禁不起枪毙这两个字的威力,正巧这时候上课铃响了,沈奚脸色缓和下来,轻喝道:“你们赶紧上课去!再敢逃课我先饶不了你们!”
两人立刻萎了,连沈奚都叛变了他们的队伍,以后的日子真没指望了!
沈奚被他们的样子气笑,抬脚分别往两人屁股上轻踹了一脚:“我告诉你们,以后我可打算好好读书了,你们要么跟我一起,要么继续犯浑,我不管你们。”
付鸿志和林沛民满脑子浑浑噩噩的,简直不能理解沈奚到底说了啥,可要他们跟沈奚决裂那是绝不可能的事,没怎么犹豫就接连表决心。
“你干啥我们就干啥!”
“哥,我们听你的!”
沈奚哈哈笑了,心里也很高兴,付鸿志和林沛民心思单纯,又讲义气,他不会眼看着他们走歪路的。
三天后李丰收又来了,这回是一个真正的好消息,沈奚通过了!
沈成文差点打翻了饭碗,直愣愣看着李丰收:“真、真过啦?”
李丰收往长凳上一坐:“我跟校长确认过的,还能骗你不成?”
沈成文的笑容立刻收不住了,大掌激动地拍沈奚后背,兴奋劲儿藏也藏不住:“儿子,你过了!爸就知道你能过!”
谭大梅的表现跟沈成文不相上下,压根坐不住:“奶给你煮十个鸡蛋,奖励你!”
沈奚有点无奈,可心底分明由有一股热流涌上来,烘得他全身暖洋洋的。
好不容易等喜悦劲儿过去了,沈成文才把碗扶正,又心疼地用筷子把落到桌上的饭粒夹回碗里,和谭大梅一起感谢李丰收。
沈成武和陈亚兰都寻思着,难道落了一次水真有这么大威力?一下子就从草包变天才了?
沈全山往嘴里丢了一颗炒熟喷香的黄豆,开始说起以前村里发生过的奇事。
“以前村头有个女人,长得印度阿三一样黑,别人都叫她黑炭,全身上下没一块白的。后来有一天下了暴雨,村里没人见过这么大的雨,这个黑炭在外面被雨淋了,回家以后拉了三天三夜,你们猜她咋了?”
“……”
沈全山顿了一下:“知道现在村头刘家媳妇儿不?”
陈亚兰插嘴道:“知道,人家不挺白的,村里没几个比得过她。”
沈全山说:“这个黑炭就是刘家媳妇儿的妈,打从淋完雨,没人敢在她面前叫黑炭,你们说奇不奇?”
众人觉得奇,可又觉得无聊,一顿饭就这么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