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如约而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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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阳已经到了好云山两天了,两天以来他都在喝茶闲坐,与他刚来的时候以为十万火急天崩地裂的状态差太多。他也有几年不在江湖走动,江湖上识得他的人本来就少,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时到如今他是几乎一个也不认识了,旁人看着他宛如陌路,他看着别人也宛如陌路,所谓小狗看小猫,莫名其妙。
他是在汴京辗转收到中原剑会的信函,说雪线子被练为药人,想请他医治,一时好奇孤身快马奔上好云山,结果上山之后,他既不认得别人别人也不认得他,被当作闲杂人等安排在厢房。他本要解释他是岐阳,但却连成缊袍孟轻雷都见不到,只好躺在屋里睡觉。
这一次回汴梁,他不是回来游山玩水,只是特地回来拿样东西,取得信函也属偶然,无聊了两天之后他就想回去了,但看门的却说唐公子有令任何人不许下山,否则就是风流店的奸细,让他百口莫辩。幸好今日董狐笔撞见他一面,把他认了出来,否则还不知道要在山上被禁闭多久。
岐阳本来除了认识圣香容隐聿修等等之外,对江湖中人基本不熟,在好云山上闲了两日,已经知道如今江湖唐俪辞如日中天,犹如神仙下凡观音在世,是风流俊雅才智无双,更重要的是家财万贯通达权贵,一句话总结就是这世上数得上的优点和好处他一个人全都占了。他对“犹如神仙下凡、风流俊雅才智无双”的俊才还有相当兴趣,但对“犹如神仙下凡、风流俊雅才智无双”外加“是皇亲国戚家财万贯”,再加“身边美女如云个个对他死心塌地”的这种仙人,实在怀着一股说不出的抗拒感。
他自认是个性格不错的人,一辈子讨厌的人没几个,让他有这种不好的感觉的,也有一个。一个和唐俪辞一样,血统优良,家世显赫,外表出众,脾气温柔,仿佛从头到脚没有缺憾,被女人们冠以“闪烁着天使之光的蓝宝石”,或者什么“维娜斯森林王子”之类变态头衔的男人。
这样的人,未免活得太假了。岐阳无聊的喝着好云山上的茶,这茶听说是万窍斋从京城运过来的,好不好反正他也喝不出来,只怀着尽情糟蹋的心兴致盎然的喝着。
“岐阳公子。”一位紫衣女婢来敲门,低着头道,“唐公子请你到他房里查看雪线子前辈的毒伤。”
“我马上过去。”岐阳对她笑了一笑,那女婢不知为何神色黯然,也没在看他,就这么退了出去。他打赌这女婢十有八九被那犹如神仙下凡的唐公子玩弄了感情,说不定这山头上大部分的女子,只要年龄在十六以上四十以下,无一幸免。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他跳下椅子快步跟着那失魂落魄的女婢向另一处庭院走去,要是跟丢了迷路还要再给人解释一次为什么他不是风流店的奸细,他宁愿一头撞死。
白雾飘渺,徐徐如海。
岐阳知道好云山地处潮湿之地,所以雾气浓重,这位“唐公子”故意要住在这等虚无缥缈的地方,难道是专门要显示自己仙风道骨,更加的“犹如神仙下凡”么?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变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纵横古今,穿越千年,都是一样的让人讨厌。
紫衣女婢轻轻敲了敲唐俪辞的房门,低声道,“唐公子,岐阳公子到。”
屋里传来温雅柔和的声音,“请进。”
那紫衣女婢打开房门,请岐阳进去,她自己却不进去。岐阳踏入房门,屋里有两人一坐一站,站着的那人脸上刺着一条红蛇,红蛇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他看得呆了一呆,原来这种年代的大侠也喜欢刺青,刺在脸上,尤其是眼睛下薄薄的皮肤上可是很痛的,对这位大侠的忍耐力他真是佩服、佩服。
身边有童子端上茶盏,他咳嗽一声,也坐了下来,做出一副“犹如神仙下凡”的神医状,端起来喝了一口,气定神闲的向那“唐公子”望去。
坐在桌边的人白衣灰发,一般来说,喜欢穿白衣,在别人站着的时候坐着的,都是主角……岐阳要把那口茶咽下去的时候正是这样想的。正在他气定神闲的向唐俪辞望去的时候,唐俪辞侧过脸来,对他微微一笑。
“噗——”岐阳一口茶立刻喷了出去,“咳咳咳……咳咳咳……”沈郎魂奇怪的看着他,这位江湖传说极盛的名医难道认识唐俪辞?果不其然,岐阳呛了那一口茶之后,指着唐俪辞的鼻子,“你……你……”
唐俪辞温雅微笑,“我什么?”
岐阳仍然指着他的鼻子,过了好一会儿,他拍了拍自己的头,“你……”他从来不是哑口无言的人,此时此刻瞪着唐俪辞,却居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唐俪辞挥了挥手,沈郎魂抱着玉团儿飘身而去,岐阳才干笑一声,“你给我签个名好吗?”眼前这人肤色白皙温雅秀丽,眼熟得很,原来具有如此优势的变态真的只有一个,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都依然只有这一个。这个人就是赫赫有名的唐氏集团董事长唐樱笛的儿子,当今社会位于顶层的名流少爷,演艺界各大公司竞相角逐的对象。即使在三年多前神秘失踪,各大电视台的记者却对他的事情穷追不舍,各种“情杀说”、“仇杀说”、“隐退说”、“阴谋说”甚嚣尘上,至今依然是每日新闻的主角,曝光率高过当红明星。最糟糕的也不是这人是个名人中的名人,而是这人还是他现在任职的祗手综合医院的代理院长,整个祗手综合医院的运作资金有五分之三是来自于唐氏集团的捐赠。
他一直对这个人有种说不出的反感,虽然说这个人每年都按时签字支付医院的资金,也会按时到医院视察,但在他感觉那都不过是一种形象工程。这个挂着慈善家外表的名流少爷对医院的病人并没有多少关心,至少绝不会有如他表现的那么多。这种感觉,无论在他失踪前或者失踪后都一样存在,在他失踪后,唐氏集团并没有更换代理院长,仍然每年以“唐少爷”的名义为祗手综合医院支付资金,这让他对这个人更加的有抗拒感,仿佛无论生前死后,医院都无法摆脱这种控制一样。
但他有一个无法抗拒这个人的理由,这个理由同样束缚住了容隐、聿修甚至通微等等。
圣香在祗手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他的准入是这个人特许的,治疗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费用,全部都由这个人的个人帐户支付,直到如今,那个帐户依然在支付。
圣香的治疗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每一天都必须花费不少的资金,除了挥金如土的唐氏,任何人都承担不起这样的耗费。所以说,虽然这个人很令人反感,但他救了圣香的命,而且一直在救。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人会失踪到这里来,这其中一定有非常奇怪的原因,但这个人即使到了这里居然也能把自己弄成在唐氏集团的那种德行——简直就像他不在那种明星般的地位里就活不下去。
他再没见过有谁能比眼前这个人更加的心理变态。
而他居然还不能得罪他。
“哦……我会考虑。”唐俪辞听到岐阳说了那句“你给我签个名好吗?”,只是微微一笑,“原来你就是岐阳。”岐阳干笑一声,“我一直是岐阳。”唐俪辞眉梢微扬,“我一直以为你只是‘齐医生’。”岐阳苦笑,“就像我一直以为你叫做‘Lazarus’。”唐俪辞唇线微抿,温文尔雅的含笑,“你能来,我很高兴。”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浅浅喝了口茶,不再说话了。岐阳托腮看着他,他知道这个人一向装模作样,会在这里呆上三年,一定是不知道回去的方法,而现在看到他,他心里一定很在意那能够穿越时空来去自如的通道在哪里,却偏偏不问。
他不问,他就偏偏不说。
岐阳已经到了好云山两天了,两天以来他都在喝茶闲坐,与他刚来的时候以为十万火急天崩地裂的状态差太多。他也有几年不在江湖走动,江湖上识得他的人本来就少,所谓江山代有才人出,时到如今他是几乎一个也不认识了,旁人看着他宛如陌路,他看着别人也宛如陌路,所谓小狗看小猫,莫名其妙。
他是在汴京辗转收到中原剑会的信函,说雪线子被练为药人,想请他医治,一时好奇孤身快马奔上好云山,结果上山之后,他既不认得别人别人也不认得他,被当作闲杂人等安排在厢房。他本要解释他是岐阳,但却连成缊袍孟轻雷都见不到,只好躺在屋里睡觉。
这一次回汴梁,他不是回来游山玩水,只是特地回来拿样东西,取得信函也属偶然,无聊了两天之后他就想回去了,但看门的却说唐公子有令任何人不许下山,否则就是风流店的奸细,让他百口莫辩。幸好今日董狐笔撞见他一面,把他认了出来,否则还不知道要在山上被禁闭多久。
岐阳本来除了认识圣香容隐聿修等等之外,对江湖中人基本不熟,在好云山上闲了两日,已经知道如今江湖唐俪辞如日中天,犹如神仙下凡观音在世,是风流俊雅才智无双,更重要的是家财万贯通达权贵,一句话总结就是这世上数得上的优点和好处他一个人全都占了。他对“犹如神仙下凡、风流俊雅才智无双”的俊才还有相当兴趣,但对“犹如神仙下凡、风流俊雅才智无双”外加“是皇亲国戚家财万贯”,再加“身边美女如云个个对他死心塌地”的这种仙人,实在怀着一股说不出的抗拒感。
他自认是个性格不错的人,一辈子讨厌的人没几个,让他有这种不好的感觉的,也有一个。一个和唐俪辞一样,血统优良,家世显赫,外表出众,脾气温柔,仿佛从头到脚没有缺憾,被女人们冠以“闪烁着天使之光的蓝宝石”,或者什么“维娜斯森林王子”之类变态头衔的男人。
这样的人,未免活得太假了。岐阳无聊的喝着好云山上的茶,这茶听说是万窍斋从京城运过来的,好不好反正他也喝不出来,只怀着尽情糟蹋的心兴致盎然的喝着。
“岐阳公子。”一位紫衣女婢来敲门,低着头道,“唐公子请你到他房里查看雪线子前辈的毒伤。”
“我马上过去。”岐阳对她笑了一笑,那女婢不知为何神色黯然,也没在看他,就这么退了出去。他打赌这女婢十有八九被那犹如神仙下凡的唐公子玩弄了感情,说不定这山头上大部分的女子,只要年龄在十六以上四十以下,无一幸免。一边胡思乱想,一边他跳下椅子快步跟着那失魂落魄的女婢向另一处庭院走去,要是跟丢了迷路还要再给人解释一次为什么他不是风流店的奸细,他宁愿一头撞死。
白雾飘渺,徐徐如海。
岐阳知道好云山地处潮湿之地,所以雾气浓重,这位“唐公子”故意要住在这等虚无缥缈的地方,难道是专门要显示自己仙风道骨,更加的“犹如神仙下凡”么?他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变态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纵横古今,穿越千年,都是一样的让人讨厌。
紫衣女婢轻轻敲了敲唐俪辞的房门,低声道,“唐公子,岐阳公子到。”
屋里传来温雅柔和的声音,“请进。”
那紫衣女婢打开房门,请岐阳进去,她自己却不进去。岐阳踏入房门,屋里有两人一坐一站,站着的那人脸上刺着一条红蛇,红蛇上还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他看得呆了一呆,原来这种年代的大侠也喜欢刺青,刺在脸上,尤其是眼睛下薄薄的皮肤上可是很痛的,对这位大侠的忍耐力他真是佩服、佩服。
身边有童子端上茶盏,他咳嗽一声,也坐了下来,做出一副“犹如神仙下凡”的神医状,端起来喝了一口,气定神闲的向那“唐公子”望去。
坐在桌边的人白衣灰发,一般来说,喜欢穿白衣,在别人站着的时候坐着的,都是主角……岐阳要把那口茶咽下去的时候正是这样想的。正在他气定神闲的向唐俪辞望去的时候,唐俪辞侧过脸来,对他微微一笑。
“噗——”岐阳一口茶立刻喷了出去,“咳咳咳……咳咳咳……”沈郎魂奇怪的看着他,这位江湖传说极盛的名医难道认识唐俪辞?果不其然,岐阳呛了那一口茶之后,指着唐俪辞的鼻子,“你……你……”
唐俪辞温雅微笑,“我什么?”
岐阳仍然指着他的鼻子,过了好一会儿,他拍了拍自己的头,“你……”他从来不是哑口无言的人,此时此刻瞪着唐俪辞,却居然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唐俪辞挥了挥手,沈郎魂抱着玉团儿飘身而去,岐阳才干笑一声,“你给我签个名好吗?”眼前这人肤色白皙温雅秀丽,眼熟得很,原来具有如此优势的变态真的只有一个,不管是千年前还是千年后,都依然只有这一个。这个人就是赫赫有名的唐氏集团董事长唐樱笛的儿子,当今社会位于顶层的名流少爷,演艺界各大公司竞相角逐的对象。即使在三年多前神秘失踪,各大电视台的记者却对他的事情穷追不舍,各种“情杀说”、“仇杀说”、“隐退说”、“阴谋说”甚嚣尘上,至今依然是每日新闻的主角,曝光率高过当红明星。最糟糕的也不是这人是个名人中的名人,而是这人还是他现在任职的祗手综合医院的代理院长,整个祗手综合医院的运作资金有五分之三是来自于唐氏集团的捐赠。
他一直对这个人有种说不出的反感,虽然说这个人每年都按时签字支付医院的资金,也会按时到医院视察,但在他感觉那都不过是一种形象工程。这个挂着慈善家外表的名流少爷对医院的病人并没有多少关心,至少绝不会有如他表现的那么多。这种感觉,无论在他失踪前或者失踪后都一样存在,在他失踪后,唐氏集团并没有更换代理院长,仍然每年以“唐少爷”的名义为祗手综合医院支付资金,这让他对这个人更加的有抗拒感,仿佛无论生前死后,医院都无法摆脱这种控制一样。
但他有一个无法抗拒这个人的理由,这个理由同样束缚住了容隐、聿修甚至通微等等。
圣香在祗手综合医院进行治疗,他的准入是这个人特许的,治疗所需要的技术支持和费用,全部都由这个人的个人帐户支付,直到如今,那个帐户依然在支付。
圣香的治疗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每一天都必须花费不少的资金,除了挥金如土的唐氏,任何人都承担不起这样的耗费。所以说,虽然这个人很令人反感,但他救了圣香的命,而且一直在救。
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个人会失踪到这里来,这其中一定有非常奇怪的原因,但这个人即使到了这里居然也能把自己弄成在唐氏集团的那种德行——简直就像他不在那种明星般的地位里就活不下去。
他再没见过有谁能比眼前这个人更加的心理变态。
而他居然还不能得罪他。
“哦……我会考虑。”唐俪辞听到岐阳说了那句“你给我签个名好吗?”,只是微微一笑,“原来你就是岐阳。”岐阳干笑一声,“我一直是岐阳。”唐俪辞眉梢微扬,“我一直以为你只是‘齐医生’。”岐阳苦笑,“就像我一直以为你叫做‘Lazarus’。”唐俪辞唇线微抿,温文尔雅的含笑,“你能来,我很高兴。”
说完了这句话,他就浅浅喝了口茶,不再说话了。岐阳托腮看着他,他知道这个人一向装模作样,会在这里呆上三年,一定是不知道回去的方法,而现在看到他,他心里一定很在意那能够穿越时空来去自如的通道在哪里,却偏偏不问。
他不问,他就偏偏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