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中土站(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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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男性很快体会到,跟薇格同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在没吃没喝的恶劣环境里。
“看见那块岩壁了吗?我赌五个银币,我们能在上面找到鸟窝和禽蛋。”烈日下,薇格把一块在集市上买到的大方布折成头巾遮挡太阳,她的大半张脸都被蓝色的布料挡着,只露出两只眼睛来。
“你一定要裹成这样吗?像个老太婆。”菲尔夫特看着自己身边的蒙面女人问道。精灵,可恶的精灵,他和莱戈拉斯连装备都没换,就那样大摇大摆走在沙漠4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中,清爽干净,连头发都一丝不乱。
“不遮挡太阳我会中暑的!”薇格解释道,“我会因为过高的体表温度和过多的水分流失而昏厥,甚至休克死亡。拜托,别看我几锄头就敲死了你和莱戈拉斯一起都搞不定的怪物,但我体质其实远逊与你们。精灵实在太BUG了。”
什么叫别看你几锄头就敲死了我和莱戈拉斯都搞不定的怪物?菲尔气得翻了个很没有精灵风范的白眼,这女人太不会聊天了!
莱戈拉斯和登丹人走在一起,罗波也没额外添加什么装备,登丹人的祖先是伊甸人,他们也是被维拉所眷顾的民族,个个高大英俊,寿命是普通人类的三倍,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所以,队伍里的菜鸡其实只有薇格一只。
现在菜鸡盯上了其他禽类的蛋。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在口袋里干粮还够的情况下,薇格绝对不会浪费力气的。但现在队伍里有两个精灵,对身体轻盈到能踏雪无痕的精灵来说,攀上这类十几米高的小岩壁绝不费太大力气。
被薇格支使着上去掏鸟窝的倒霉孩子菲尔夫特正扒在岩壁上,探头去查看每一块突出的、可能用来筑巢的岩石。小精灵此时的行为倒是很符合他的年龄,爬高窜低,掏鸟捉鱼。田野间长大的人类十几岁孩子都是这么讨人嫌的。
“找到了吗?多吗?”薇格在下面喊道。
菲尔夫特板着脸,精灵并不是完全的食素种族,菲尔对祸害禽类的蛋没什么心理压力,他只是觉得自己居然就这么被薇格支使上来,有些丢脸。但他当时确实也跃跃欲试,忘了反对那女人的任务指派。
我这么配合她掏鸟蛋是为了防止她把主意打向其他更奇怪的食材!菲尔夫特心想。
“有六个!哦,有八个!”菲尔找到三个鸟窝,共八只鸟蛋。他把易碎的禽蛋小心地揣在怀里,迅速溜下来。
少年精灵落到薇格面前,几乎无声,没有溅起一丝尘土。他很绅士地给了薇格两只最大的,有半个巴掌大,人类姑娘眉开眼笑,摸着菲尔的头顶赞道:“干得漂亮,小精灵。”
“你要生火做水煮蛋吗?”菲尔夫特好奇地问道。
“水煮?谁会在沙漠里这样浪费水资源?”薇格惊讶。
她左看右看,在阳光下找到一块极平整的岩石。薇格熟练地凑近,吹开岩石上面的沙粒,便得到一个干净的平底锅。几位男性就看着这姑娘敲开蛋壳,用高温的岩石做起了煎蛋,方便快捷无污染。蛋液流到岩石上,几秒钟就开始凝固、卷边,薇格用指甲把它们揭下来,几口就咽下去。
莱戈拉斯有时候很怀疑,这女人外表看起来比他见过的最高贵的人类女性还娇生惯养,肤白大眼,年轻漂亮得像精灵一般,却偏偏熟悉一切野外生存技巧。她身上充满矛盾和谜团,出现得蹊跷,目的也古怪。如果不是有甘道夫和索林一起为她背书,Ada绝不会同意把她放到自己身边。
精灵王子打量薇格,另外两个男性可不管那么多,他们照着薇格的方法,很快便吃上了岩石煎蛋。大自然提供的不粘锅和大自然提供的食材让这顿简单的午餐非常美味。
“其实沙漠里有很多蛇,蛇类的毒性只在它们的毒牙,蛇肉都是无毒的,所以只要剥掉皮烤一烤就……”薇格抹抹嘴角,意犹未尽地说。
“要不我再上去给你找找鸟蛋?”菲尔夫特试探道,他真的不想捉蛇,也不想吃蛇。
“噗,我开玩笑的,卡路里够了。”薇格放过小精灵。
就徒步穿越沙漠来讲,他们的速度不算慢。薇格表面笑嘻嘻,其实身体已经利用到极限。三位出身得天独厚种族的男性无法理解一个普通人类女性在这种环境里所要付出的努力,哪怕是多年来时不时客串她爸爸《荒野生存》节目摄影师的薇格,也差点跟不上被维拉眷顾的种族们。
如果我是个精灵就好了,精灵真是开了挂的种族。不止一次,看到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轻松地神色,薇格这样想道。
七天后,他们终于走出沙漠。
走出沙漠,前面的路程便一马平川,不存在什么挑战了。
跋涉月余,胡子几乎遮住半张脸的登丹人带他们来到灰熊镇一家叫“老马丁的胡子”的小酒馆。酒馆在小镇的中心,时值傍晚,光线昏暗,乱糟糟摆着的矮桌旁边坐着零星几个客人,空气中飘着酸啤酒的气息和烤肉的味道,吧台后面趴着个瘦巴巴的年轻人,没胡子。
“嘿,马丁,有大步佬的消息吗?”他用两枚银币换了四杯酸涩难喝的啤酒,薇格抿一口就放下了。
“你找他?谁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在哪儿,他总是一会儿出现在这边一会儿出现在那头,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他在这一带活动,你多等几天,他总会来的。”酒保给自己也倒一杯啤酒,喝得津津有味,看来他是真的觉得自己酿的酒不错。
“好吧,如果他出现,麻烦带个话,我找他有事。”
“我想问一下……”薇格实在好奇极了,忍不住插嘴,“你没胡子又不老,为什么这家店叫老马丁的酒馆?”
“不,别问……”罗波绝望道。我不想再听一次了……
???
瘦高个儿酒保灌了一口酒,咣地一声把酒杯磕在吧台桌面,打开了话匣子。
“这得怪我家那个顽固的老头子……”
“这得怪他家那个顽固的老头子……”罗波同时道。
“马丁!又在背后抱怨你爸爸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带着笑意在他们身后响起。
几个人回过头去,那是个胡子拉碴的高个男人,他穿着一身典型的游侠服饰,皮革制成,耐磨且低调,深棕色的斗篷罩住他身型和大半张脸,只有下巴露在外面。那男人说话间摘下兜帽,露出真容,胡茬也掩不住他面容轮廓如刀削斧劈般利落英俊,他的眼睛锐利如黑夜明星。男人把腰间酒壶放在吧台示意酒保装满,他转向薇格几人:
“听说你们在找我?我就是大步佬。”
三个男性很快体会到,跟薇格同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尤其在没吃没喝的恶劣环境里。
“看见那块岩壁了吗?我赌五个银币,我们能在上面找到鸟窝和禽蛋。”烈日下,薇格把一块在集市上买到的大方布折成头巾遮挡太阳,她的大半张脸都被蓝色的布料挡着,只露出两只眼睛来。
“你一定要裹成这样吗?像个老太婆。”菲尔夫特看着自己身边的蒙面女人问道。精灵,可恶的精灵,他和莱戈拉斯连装备都没换,就那样大摇大摆走在沙漠45摄氏度以上的高温中,清爽干净,连头发都一丝不乱。
“不遮挡太阳我会中暑的!”薇格解释道,“我会因为过高的体表温度和过多的水分流失而昏厥,甚至休克死亡。拜托,别看我几锄头就敲死了你和莱戈拉斯一起都搞不定的怪物,但我体质其实远逊与你们。精灵实在太BUG了。”
什么叫别看你几锄头就敲死了我和莱戈拉斯都搞不定的怪物?菲尔气得翻了个很没有精灵风范的白眼,这女人太不会聊天了!
莱戈拉斯和登丹人走在一起,罗波也没额外添加什么装备,登丹人的祖先是伊甸人,他们也是被维拉所眷顾的民族,个个高大英俊,寿命是普通人类的三倍,能够适应各种恶劣环境。所以,队伍里的菜鸡其实只有薇格一只。
现在菜鸡盯上了其他禽类的蛋。如果只有她一个人,在口袋里干粮还够的情况下,薇格绝对不会浪费力气的。但现在队伍里有两个精灵,对身体轻盈到能踏雪无痕的精灵来说,攀上这类十几米高的小岩壁绝不费太大力气。
被薇格支使着上去掏鸟窝的倒霉孩子菲尔夫特正扒在岩壁上,探头去查看每一块突出的、可能用来筑巢的岩石。小精灵此时的行为倒是很符合他的年龄,爬高窜低,掏鸟捉鱼。田野间长大的人类十几岁孩子都是这么讨人嫌的。
“找到了吗?多吗?”薇格在下面喊道。
菲尔夫特板着脸,精灵并不是完全的食素种族,菲尔对祸害禽类的蛋没什么心理压力,他只是觉得自己居然就这么被薇格支使上来,有些丢脸。但他当时确实也跃跃欲试,忘了反对那女人的任务指派。
我这么配合她掏鸟蛋是为了防止她把主意打向其他更奇怪的食材!菲尔夫特心想。
“有六个!哦,有八个!”菲尔找到三个鸟窝,共八只鸟蛋。他把易碎的禽蛋小心地揣在怀里,迅速溜下来。
少年精灵落到薇格面前,几乎无声,没有溅起一丝尘土。他很绅士地给了薇格两只最大的,有半个巴掌大,人类姑娘眉开眼笑,摸着菲尔的头顶赞道:“干得漂亮,小精灵。”
“你要生火做水煮蛋吗?”菲尔夫特好奇地问道。
“水煮?谁会在沙漠里这样浪费水资源?”薇格惊讶。
她左看右看,在阳光下找到一块极平整的岩石。薇格熟练地凑近,吹开岩石上面的沙粒,便得到一个干净的平底锅。几位男性就看着这姑娘敲开蛋壳,用高温的岩石做起了煎蛋,方便快捷无污染。蛋液流到岩石上,几秒钟就开始凝固、卷边,薇格用指甲把它们揭下来,几口就咽下去。
莱戈拉斯有时候很怀疑,这女人外表看起来比他见过的最高贵的人类女性还娇生惯养,肤白大眼,年轻漂亮得像精灵一般,却偏偏熟悉一切野外生存技巧。她身上充满矛盾和谜团,出现得蹊跷,目的也古怪。如果不是有甘道夫和索林一起为她背书,Ada绝不会同意把她放到自己身边。
精灵王子打量薇格,另外两个男性可不管那么多,他们照着薇格的方法,很快便吃上了岩石煎蛋。大自然提供的不粘锅和大自然提供的食材让这顿简单的午餐非常美味。
“其实沙漠里有很多蛇,蛇类的毒性只在它们的毒牙,蛇肉都是无毒的,所以只要剥掉皮烤一烤就……”薇格抹抹嘴角,意犹未尽地说。
“要不我再上去给你找找鸟蛋?”菲尔夫特试探道,他真的不想捉蛇,也不想吃蛇。
“噗,我开玩笑的,卡路里够了。”薇格放过小精灵。
就徒步穿越沙漠来讲,他们的速度不算慢。薇格表面笑嘻嘻,其实身体已经利用到极限。三位出身得天独厚种族的男性无法理解一个普通人类女性在这种环境里所要付出的努力,哪怕是多年来时不时客串她爸爸《荒野生存》节目摄影师的薇格,也差点跟不上被维拉眷顾的种族们。
如果我是个精灵就好了,精灵真是开了挂的种族。不止一次,看到莱戈拉斯和菲尔夫特轻松地神色,薇格这样想道。
七天后,他们终于走出沙漠。
走出沙漠,前面的路程便一马平川,不存在什么挑战了。
跋涉月余,胡子几乎遮住半张脸的登丹人带他们来到灰熊镇一家叫“老马丁的胡子”的小酒馆。酒馆在小镇的中心,时值傍晚,光线昏暗,乱糟糟摆着的矮桌旁边坐着零星几个客人,空气中飘着酸啤酒的气息和烤肉的味道,吧台后面趴着个瘦巴巴的年轻人,没胡子。
“嘿,马丁,有大步佬的消息吗?”他用两枚银币换了四杯酸涩难喝的啤酒,薇格抿一口就放下了。
“你找他?谁知道那个神出鬼没的家伙在哪儿,他总是一会儿出现在这边一会儿出现在那头,没人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他在这一带活动,你多等几天,他总会来的。”酒保给自己也倒一杯啤酒,喝得津津有味,看来他是真的觉得自己酿的酒不错。
“好吧,如果他出现,麻烦带个话,我找他有事。”
“我想问一下……”薇格实在好奇极了,忍不住插嘴,“你没胡子又不老,为什么这家店叫老马丁的酒馆?”
“不,别问……”罗波绝望道。我不想再听一次了……
???
瘦高个儿酒保灌了一口酒,咣地一声把酒杯磕在吧台桌面,打开了话匣子。
“这得怪我家那个顽固的老头子……”
“这得怪他家那个顽固的老头子……”罗波同时道。
“马丁!又在背后抱怨你爸爸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带着笑意在他们身后响起。
几个人回过头去,那是个胡子拉碴的高个男人,他穿着一身典型的游侠服饰,皮革制成,耐磨且低调,深棕色的斗篷罩住他身型和大半张脸,只有下巴露在外面。那男人说话间摘下兜帽,露出真容,胡茬也掩不住他面容轮廓如刀削斧劈般利落英俊,他的眼睛锐利如黑夜明星。男人把腰间酒壶放在吧台示意酒保装满,他转向薇格几人:
“听说你们在找我?我就是大步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