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给我一个杀你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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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穿着白衬衣,满脸都是口红印,就像被三十个女人同时亲了一口那样,看不出他的本来模样。
甚至连年龄都看不出。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桌前,抬手就把丁少一个走狗给拨拉到了一边:“滚、滚一边去,这是我刚才坐的位子。”
这是个在酒店喝多了的客人,走错房间了。
冯玉中最先反应过来,赶紧走过来一把抱住他,低声说:“先生,您走错房间了!”
他是酒店的老板,每一个客人对他来说就是上帝。
上帝错进了别人的房间,这也不是事。
可误入梅花包厢,打搅了丁少,这就是大事儿了。
丁少决不会轻易放过冯玉中的上帝。
如果上帝在酒店内受到伤害,那么冯玉中就会担干系,所以他才赶紧要把这位客人拖出去。
“啥,啥?我走错房间里?草,我怎么可能会走错房间,欺负我喝、喝多了吧?”
喝醉酒的人,有时候力气总是很大,就像这位客人随便一挣扎,就推开了冯玉中,站起来拿酒瓶子点着对面的丁少,斜着眼的骂道:“来,小沙比,咱刚才还没有拼完,继续!”
“先生……”
冯玉中心中暗暗叫苦,正准备再走过来强行拖他出去时,丁少的两个走狗却抢先扑了过来,其中一个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酒,对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这时候,丁少也反应过来了,厉声喝骂:“给我把这混账弄死!”
本来嘛,丁少也不是太不讲理的人,知道酒店内醉汉走错房间也是很正常的事,大不了让人給他两耳光就算了,也没必要深究。
可他竟然还敢点着丁少鼻子骂沙比,这就不能饶恕了。
如果不狠狠弄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又怎么能显示出丁少的与众不同?
砰的一声,随着丁少的话音未落,一个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碎玻璃四溅。
原来,就在丁少那个走狗举起酒瓶子狠狠砸向醉汉脑袋时,站不稳的醉汉身子向后一仰,恰好躲了过去。
“哟,我草泥马,敢对我来真的?”
醉汉被吓了一大跳。
这肯定个脾气不咋样的主,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别人要拿酒瓶子砸他脑袋时,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酒瓶子,就砸了回去。
他砸人脑袋的准手,可比走狗小弟要强多了,正中额头。
咣的又是一声爆响中,走狗小弟双眼翻白,软软瘫倒在地上。
“麻了隔壁的,敢动手打老子,也不打听打听我王老五是什么人!”
自称是王老五的人,被彻底给激怒了,一瓶子放倒走狗小弟后,伸手就抓住圆桌,猛地向上一翻--桌上的盘子碟子,都被掀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快,弄死他,弄死他!”
丁少被一个沉重的瓦罐(里面盛着凤爪)砸在了脚面上,疼的他抱着脚原地跳圈。
其实不用丁少叫唤什么,他那些走狗早就嚎叫着扑向了醉汉。
还算宋天问关心女儿,在现场忽地大乱后,赶紧一手拖着妻子,一手拖着女儿,向墙角那边躲。
宋楚词却挣开了他,眼眸也开始发亮,目光死死盯着那个醉汉。
醉汉满脸的口红印子,谁也看不出他是啥模样,包括宋楚词,可她却能从他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是谁了。
陆宁。
陆宁本来是被宋天问抓了壮丁,抱着一箱茅台跟着来到梅花包厢的。
不过他只是个小人物,没谁会注意他的。
宋楚词也不会,在看到丁白康的那一刻起,她就忘记陆宁的存在了。
直到醉汉说话带‘啥’时,她才猛地想到了陆宁。
以往陆宁跟宋楚词说话时,总是啥啊啥的,特别老土,没少被她耻笑是土鳖--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听着这啥啊啥的格外顺耳,犹如天籁之音那样。
心已经死了的宋楚词,在陆宁跟丁少那些走狗打成一团时,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打,打!给我往死里揍这些畜生,打死一个少一个!陆宁,好样的!
狠狠一脚,把最后一个走狗踹趴在地上后,陆宁才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抬头茫然的看着天花板,嘴里喃喃说:“咦,好像不对劲啊,我那房间里的吊灯,可没有这样好看。”
梅花包厢,可是唐王大酒店最好的包厢之一,里面的装潢那绝对称得上是金碧辉煌,自然要比一般包厢豪华许多了。
把人都放趴下后,陆宁才好像发觉了这一点,用力甩了甩脑袋,抬着头围着吊灯转圈子,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嘟囔着什么。
包括认出他是谁的宋楚词在内,谁也没想到陆宁这样能打,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丁少所有的走狗都放倒了。
站着的人,都惊呆了。
不过,丁少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当陆宁踉踉跄跄的转着圈子来到他面前,却是背对着他时,他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包厢内没啥趁手的武器,不过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女服务生脚边,却放着一箱青鸟啤酒,这绝对是酒店内打架时最趁手的兵器了,丁少当然不会在机会来临时放过。
他慢慢蹲身拿起了一瓶啤酒,接着忽地站起身,抡圆了胳膊对着陆宁后脑勺就砸了下去,用全部的力气!
“啊,小心!”
宋楚词尖叫着提醒。
只是她提醒的有些晚,而陆宁貌似真喝多了,或者没想到丁白康敢拿酒瓶子砸他--等他要回头时,酒瓶子已经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砰的一声大响!
丁白康阴柔的脸上浮上狞笑。
他坚信,这个该杀的醉汉,肯定会被他一瓶子砸昏。
但把醉汉砸昏,却不是丁少的最终目的。
他的最终目的--酒瓶子刚刚爆炸,他就快速缩回手,拿着半截酒瓶子狠狠捅向醉汉左边腰眼!
碎了的啤酒瓶子,玻璃碴犬牙交错,比匕首还要锋利十倍。
这要是一下子刺进人腰眼中,差不多能一下把人给刺死。
他要干掉陆宁。
刚才喝令众走狗弄死某某某的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在地方上弄死一个主动招惹他的人,这对丁少来说貌似不是太大的事。
实际上,他的主子也正是欣赏他这份阴狠毒辣,所以才把他当作了心腹。
看到闪着寒光的酒瓶子,匕首般狠狠刺向陆宁腰眼上,宋楚词张嘴想尖叫,本能的想扑过去阻止丁白康行凶……只是,因为极度的恐惧,她的*却不受她大脑使唤了,只是傻呆呆的看着。
眼看丁白康的酒瓶子就要刺进陆宁腰间,他嘴角的狞笑更浓,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陆宁在地上惨嚎,身子蜷缩成一团痛苦的样子,一只手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就像老虎钳子那样,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同时,丁白康也在醉汉转过身时,蓦然从他眼神中发现一抹清醒的凶残。
他根本就没喝醉。
他是故意被我砸中脑袋的。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给他自己找一个要弄死我的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在发现陆宁眼中闪过的那一抹凶残时,丁白康读懂了他的心:你不当众对我起了杀心,我怎么好意思杀你?
陆宁左手一把攥住丁白康的手腕,右手已经抢过他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就像反握着匕首那样,举起来后没有丝毫犹豫,一下子就刺在他手腕上。
“啊!”
丁白康手腕几乎被玻璃碴给刺穿,剧痛让他发出一声不是人的惨叫声。
陆宁才不管他叫的有多惨,一把就把他摔倒在了墙边地上,接着弯腰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啤酒,砰的一声砸在了他脑袋上。
酒瓶子碎了,丁白康的惨叫声顿了下。
陆宁随手仍掉半截酒瓶子,又拿起一个完好的,再次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砰砰。
接连在丁白康脑袋上砸碎了三瓶啤酒后,他的惨叫声终于停止了。
陆宁却没有停止,就像正在做一项工作那样,继续拿新的啤酒,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好整以暇的。
丁白康还是错估了陆宁。
陆宁没打算杀他。
他从来都没杀过人。
丁白康在他眼里,只是一只小蚂蚁而已,陆宁才不会因为他而破戒,最多也就是把他揍成真正的生活不能自理。
如果丁白康只是威逼宋楚词給他做小,陆先生就算觉得可惜,但也许不会多管,毕竟宋副总又不是他老婆,而且宋天问是也很支持女儿那样做,他有什么理由干涉别人的家事?
可丁白康万万不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羞辱宋楚词的母亲。
在陆宁心中,母亲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管是谁的母亲,都不能守着自己女儿时,被人羞辱。
母亲,是陆宁心中最美好的回忆,没有之一。
这也是陆宁的逆鳞。
所以当丁白康得意的羞辱宋母时,他的悲哀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一箱子啤酒十二瓶,丁白康在偷袭陆宁时用了一瓶,还有十一瓶。
现在,陆宁一瓶接着一瓶的,都砸在了丁白康的脑袋上。
酒香,新鲜的血腥气息混合在一起,让人嗅之作呕。
可没有谁吐出来,因为还能睁开眼的人,都已经被陆宁给吓呆了。
他脸上满是口红印,看不出什么表情。
可他的眼神却很镇定,就蹲在那儿,把啤酒一瓶接着一瓶的,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就像在认真的做某个工作。
陆宁又去拿,拿了个空,这才发现箱子里已经没有了。
叹了口气,他抬起头看着女服务生,很客气的问道:“小姐,还有啤酒吗?”
“有。”
服务生已经被彻底吓傻,只是本能的回答了一句。
“麻烦你给我搬一箱过来,好吧?”
“好。”
女服务生好像木偶那样,给陆宁搬来了一箱啤酒。
“谢谢--哦,这是小费。”
陆宁道谢后,才想起了什么,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了服务生。
服务生傻傻的接了过去。
陆宁冲她笑了笑,又拿起一瓶酒,砸在了丁白康脑袋上。
这家伙穿着白衬衣,满脸都是口红印,就像被三十个女人同时亲了一口那样,看不出他的本来模样。
甚至连年龄都看不出。
踉踉跄跄的走到了桌前,抬手就把丁少一个走狗给拨拉到了一边:“滚、滚一边去,这是我刚才坐的位子。”
这是个在酒店喝多了的客人,走错房间了。
冯玉中最先反应过来,赶紧走过来一把抱住他,低声说:“先生,您走错房间了!”
他是酒店的老板,每一个客人对他来说就是上帝。
上帝错进了别人的房间,这也不是事。
可误入梅花包厢,打搅了丁少,这就是大事儿了。
丁少决不会轻易放过冯玉中的上帝。
如果上帝在酒店内受到伤害,那么冯玉中就会担干系,所以他才赶紧要把这位客人拖出去。
“啥,啥?我走错房间里?草,我怎么可能会走错房间,欺负我喝、喝多了吧?”
喝醉酒的人,有时候力气总是很大,就像这位客人随便一挣扎,就推开了冯玉中,站起来拿酒瓶子点着对面的丁少,斜着眼的骂道:“来,小沙比,咱刚才还没有拼完,继续!”
“先生……”
冯玉中心中暗暗叫苦,正准备再走过来强行拖他出去时,丁少的两个走狗却抢先扑了过来,其中一个拿起桌子上的一瓶酒,对着他脑袋就砸了过来。
这时候,丁少也反应过来了,厉声喝骂:“给我把这混账弄死!”
本来嘛,丁少也不是太不讲理的人,知道酒店内醉汉走错房间也是很正常的事,大不了让人給他两耳光就算了,也没必要深究。
可他竟然还敢点着丁少鼻子骂沙比,这就不能饶恕了。
如果不狠狠弄他个生活不能自理,又怎么能显示出丁少的与众不同?
砰的一声,随着丁少的话音未落,一个酒瓶子狠狠砸在了桌子上,碎玻璃四溅。
原来,就在丁少那个走狗举起酒瓶子狠狠砸向醉汉脑袋时,站不稳的醉汉身子向后一仰,恰好躲了过去。
“哟,我草泥马,敢对我来真的?”
醉汉被吓了一大跳。
这肯定个脾气不咋样的主,要不然也不会在看出别人要拿酒瓶子砸他脑袋时,想都没想,抡起手里的酒瓶子,就砸了回去。
他砸人脑袋的准手,可比走狗小弟要强多了,正中额头。
咣的又是一声爆响中,走狗小弟双眼翻白,软软瘫倒在地上。
“麻了隔壁的,敢动手打老子,也不打听打听我王老五是什么人!”
自称是王老五的人,被彻底给激怒了,一瓶子放倒走狗小弟后,伸手就抓住圆桌,猛地向上一翻--桌上的盘子碟子,都被掀到了地上,摔得粉碎。
“快,弄死他,弄死他!”
丁少被一个沉重的瓦罐(里面盛着凤爪)砸在了脚面上,疼的他抱着脚原地跳圈。
其实不用丁少叫唤什么,他那些走狗早就嚎叫着扑向了醉汉。
还算宋天问关心女儿,在现场忽地大乱后,赶紧一手拖着妻子,一手拖着女儿,向墙角那边躲。
宋楚词却挣开了他,眼眸也开始发亮,目光死死盯着那个醉汉。
醉汉满脸的口红印子,谁也看不出他是啥模样,包括宋楚词,可她却能从他说话的声音中,听出他是谁了。
陆宁。
陆宁本来是被宋天问抓了壮丁,抱着一箱茅台跟着来到梅花包厢的。
不过他只是个小人物,没谁会注意他的。
宋楚词也不会,在看到丁白康的那一刻起,她就忘记陆宁的存在了。
直到醉汉说话带‘啥’时,她才猛地想到了陆宁。
以往陆宁跟宋楚词说话时,总是啥啊啥的,特别老土,没少被她耻笑是土鳖--可是现在,她却觉得听着这啥啊啥的格外顺耳,犹如天籁之音那样。
心已经死了的宋楚词,在陆宁跟丁少那些走狗打成一团时,重新焕发了勃勃生机:打,打!给我往死里揍这些畜生,打死一个少一个!陆宁,好样的!
狠狠一脚,把最后一个走狗踹趴在地上后,陆宁才像忽然明白了什么,抬头茫然的看着天花板,嘴里喃喃说:“咦,好像不对劲啊,我那房间里的吊灯,可没有这样好看。”
梅花包厢,可是唐王大酒店最好的包厢之一,里面的装潢那绝对称得上是金碧辉煌,自然要比一般包厢豪华许多了。
把人都放趴下后,陆宁才好像发觉了这一点,用力甩了甩脑袋,抬着头围着吊灯转圈子,嘴里还念念有词的嘟囔着什么。
包括认出他是谁的宋楚词在内,谁也没想到陆宁这样能打,几乎就是在一眨眼的工夫,就把丁少所有的走狗都放倒了。
站着的人,都惊呆了。
不过,丁少不愧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当陆宁踉踉跄跄的转着圈子来到他面前,却是背对着他时,他就意识到机会来了。
包厢内没啥趁手的武器,不过被吓得浑身发抖的女服务生脚边,却放着一箱青鸟啤酒,这绝对是酒店内打架时最趁手的兵器了,丁少当然不会在机会来临时放过。
他慢慢蹲身拿起了一瓶啤酒,接着忽地站起身,抡圆了胳膊对着陆宁后脑勺就砸了下去,用全部的力气!
“啊,小心!”
宋楚词尖叫着提醒。
只是她提醒的有些晚,而陆宁貌似真喝多了,或者没想到丁白康敢拿酒瓶子砸他--等他要回头时,酒瓶子已经狠狠砸在了他后脑勺上。
砰的一声大响!
丁白康阴柔的脸上浮上狞笑。
他坚信,这个该杀的醉汉,肯定会被他一瓶子砸昏。
但把醉汉砸昏,却不是丁少的最终目的。
他的最终目的--酒瓶子刚刚爆炸,他就快速缩回手,拿着半截酒瓶子狠狠捅向醉汉左边腰眼!
碎了的啤酒瓶子,玻璃碴犬牙交错,比匕首还要锋利十倍。
这要是一下子刺进人腰眼中,差不多能一下把人给刺死。
他要干掉陆宁。
刚才喝令众走狗弄死某某某的话,可不是说着玩的。
在地方上弄死一个主动招惹他的人,这对丁少来说貌似不是太大的事。
实际上,他的主子也正是欣赏他这份阴狠毒辣,所以才把他当作了心腹。
看到闪着寒光的酒瓶子,匕首般狠狠刺向陆宁腰眼上,宋楚词张嘴想尖叫,本能的想扑过去阻止丁白康行凶……只是,因为极度的恐惧,她的*却不受她大脑使唤了,只是傻呆呆的看着。
眼看丁白康的酒瓶子就要刺进陆宁腰间,他嘴角的狞笑更浓,仿佛已经提前看到了陆宁在地上惨嚎,身子蜷缩成一团痛苦的样子,一只手却忽然抓住了他的手腕,就像老虎钳子那样,让他无法动弹分毫。
同时,丁白康也在醉汉转过身时,蓦然从他眼神中发现一抹清醒的凶残。
他根本就没喝醉。
他是故意被我砸中脑袋的。
他这样做,就是为了给他自己找一个要弄死我的理由!
不知道为什么,在发现陆宁眼中闪过的那一抹凶残时,丁白康读懂了他的心:你不当众对我起了杀心,我怎么好意思杀你?
陆宁左手一把攥住丁白康的手腕,右手已经抢过他手里的半截酒瓶子,就像反握着匕首那样,举起来后没有丝毫犹豫,一下子就刺在他手腕上。
“啊!”
丁白康手腕几乎被玻璃碴给刺穿,剧痛让他发出一声不是人的惨叫声。
陆宁才不管他叫的有多惨,一把就把他摔倒在了墙边地上,接着弯腰从箱子里拿出一瓶啤酒,砰的一声砸在了他脑袋上。
酒瓶子碎了,丁白康的惨叫声顿了下。
陆宁随手仍掉半截酒瓶子,又拿起一个完好的,再次砸在了他脑袋上。
砰,砰砰。
接连在丁白康脑袋上砸碎了三瓶啤酒后,他的惨叫声终于停止了。
陆宁却没有停止,就像正在做一项工作那样,继续拿新的啤酒,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好整以暇的。
丁白康还是错估了陆宁。
陆宁没打算杀他。
他从来都没杀过人。
丁白康在他眼里,只是一只小蚂蚁而已,陆宁才不会因为他而破戒,最多也就是把他揍成真正的生活不能自理。
如果丁白康只是威逼宋楚词給他做小,陆先生就算觉得可惜,但也许不会多管,毕竟宋副总又不是他老婆,而且宋天问是也很支持女儿那样做,他有什么理由干涉别人的家事?
可丁白康万万不该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去羞辱宋楚词的母亲。
在陆宁心中,母亲绝对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不管是谁的母亲,都不能守着自己女儿时,被人羞辱。
母亲,是陆宁心中最美好的回忆,没有之一。
这也是陆宁的逆鳞。
所以当丁白康得意的羞辱宋母时,他的悲哀命运就已经注定了。
一箱子啤酒十二瓶,丁白康在偷袭陆宁时用了一瓶,还有十一瓶。
现在,陆宁一瓶接着一瓶的,都砸在了丁白康的脑袋上。
酒香,新鲜的血腥气息混合在一起,让人嗅之作呕。
可没有谁吐出来,因为还能睁开眼的人,都已经被陆宁给吓呆了。
他脸上满是口红印,看不出什么表情。
可他的眼神却很镇定,就蹲在那儿,把啤酒一瓶接着一瓶的,砸在丁白康脑袋上,就像在认真的做某个工作。
陆宁又去拿,拿了个空,这才发现箱子里已经没有了。
叹了口气,他抬起头看着女服务生,很客气的问道:“小姐,还有啤酒吗?”
“有。”
服务生已经被彻底吓傻,只是本能的回答了一句。
“麻烦你给我搬一箱过来,好吧?”
“好。”
女服务生好像木偶那样,给陆宁搬来了一箱啤酒。
“谢谢--哦,这是小费。”
陆宁道谢后,才想起了什么,从衬衣口袋里拿出一张百元钞票,递给了服务生。
服务生傻傻的接了过去。
陆宁冲她笑了笑,又拿起一瓶酒,砸在了丁白康脑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