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第0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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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章 ……
意识涣散如粉末散点, 一点点聚拢到眉心。
隐约感觉出混沌尽头有光雾, 奚溪努力地想睁眼, 却并不能轻松睁开。
意识再聚拢一些后, 耳边犹如隔着回声响起门锁响动的声音,有个妇人操着干哑的嗓音在说话, 但只是叫了一声“少爷”。
之后就是皮鞋鞋底叩击地板, 每一下都带着咚的闷响,从稍远的地方一点点走近, 回音慢慢消失。
奚溪眼帘微合, 睫毛轻颤, 在脚步声在自己面前落下消失的时候,她的眼睛才慢慢睁开。
眼缝里突然灌进亮光,刺得她不自觉眯眼, 一直到完全睁开, 才看到近在眼前的男人的黑色皮鞋。
目光从皮鞋向上,一路扫过西裤腰带西装衬衫直达最上面的人脸。
奚溪懵得很厉害, 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是个长相英俊身材高大的男人。这个男人,正眸光染着讥诮俯面看着她。
而她自己, 整个人都趴在地上,身下是硬得生凉的棕色地板。
曹砚还是第一次看到贝奚溪出现这么狼狈的状态,趴在楼梯底部, 一只脚甩掉了拖鞋, 搭在楼梯最后一级台阶上, 脚面脚掌光滑细白。
趴在地上抬起头看他的那一刻,还有一种憨愣的萌态,眼神里染满了懵然,睫毛密长上翘,眸光干净,盯着他,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连他眸光嘴角的讥诮都没有中断厘秒,他看着地上的女人出声,“行这么大礼,客气。”
奚溪还是很懵,一时之间根本反应不过来这是哪里,大约可以用一句话准确吐槽表达出她现在的状态——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
再强行加一句就得是——不行,妈妈我要回家555!
然而没等她把像生了几年锈的脑子再动起来,站在她面前的男人又不耐烦地说话了。
点动步子转身,嘴上跟她说:“赶紧走吧,不要耽误我时间。”
去哪?
奚溪下意识地想,但喉间像卡了团棉花糖,根本说不出话来。
在她还没根本不能反应过来的时候,有个戴围裙的妇人过来把她从地上扶起来,拍了拍她身上的大衣,把散落在一边地板上的酒神包捡起来挂到她胳膊上,却并不跟她说话。
在眼前的男人正迈着步子往外走,奚溪只好懵懵然地跟上去。到玄关边才发现自己一只脚光着,而另一只脚穿着黑色兔毛拖鞋。
在要跨过门槛的时候打住,她打开鞋柜,在里面随便勾了双深灰色亮碎钻高跟鞋。穿上后就急急出门去追刚才那个男人,追到他身后,隔着大约三步的距离跟着。
一边跟着男人走,奚溪一边转身往四周看周围的环境,确实不是她所熟悉的地方。但她脑子实在滞得很厉害,和喉咙的感觉一样,像塞了棉花,一点气都不透的感觉。
迷迷瞪瞪的,跟着前面的男人上了一辆车型一点都不炫酷的红色劳斯莱斯,她更懵了。
男人开着车不跟她说话,她自己便一手按着放在自己大腿上的酒神包,手指碰在双虎头搭扣上,一只手抬起慢慢地捏自己的眉心,希望能早点摆脱这种懵得不行的状态。
然而到车子停稳,男人声线慵懒清冷地让她下车,她这样的状态也才消退小半。
下车后跟着男人又往前走的时候,男人突然跟她说话,说她:“今天走乖巧呆萌路线?不适合你,别装了。”
奚溪看看他的侧脸,在没有完全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的之前,根本不敢贸然说话,害怕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事。所以她被眼前的男人讥诮地注视,现在又挖苦一通,她也都不说什么。
就这样跟着身边的男人进了一栋欧式风格的黄色建筑群,入大门进大厅,然后踩着地毯上扶梯。
奚溪此时脑子里的懵意已经消散了大半,用余光扫视自己进来的地方,觉得像酒店又不像。一直跟着男人进了包房,才意识到她是被他带到了夜场会所。
包房里已经有了五六个男人,看到带他来的男人开门进去,都以各自的方式打招呼,很随意。
有人叫他少爷,有人叫他砚哥,还有人叫他老大。
看起来像……帮派老大?或者帮派老大的儿子?
奚溪站在门边不肯再往里面,目光从带她来这里的那个男人身上瞥过去,心里想,他样子是长得英俊绅士,但身上时不时又会流露出一点匪气江湖气,莫名有种大哥范儿。
所以……她到底被青天白日一道雷劈了之后,来到了这什么鬼地方?这些又都是什么人,这个叫少爷的男人,又带她来这里干什么?
整个包房现在只有她一个女的,让人慌张。
奚溪越想心里越不踏实,看着带她来这种地方的男人去坐到最中间的沙发主位上,然后又眼见着一个人站起身举起手要冲她打招呼,她心头慌得实在厉害,连忙转身打开包房的门出去直奔洗手间。
那个站起身身举起手要打招呼的人被晾在原地,挺尴尬,在曹砚旁边坐下来,“嫂子不喜欢这地方啊。”
曹砚看向他,“活腻了?”
那个人把嘴一抿,伸手去拿酒,自灌一杯以谢罪。
这全国上下老老少少,只要有手机会上网的,谁不知道曹砚被贝奚溪算计了?敢当曹砚的面叫贝奚溪嫂子,那就是打他曹砚的脸,可不是活腻了?
而奚溪从包房奔去洗手间之后就坐在隔间里没出来,她手里拿着黑色粉饼盒,照着自己现在这张精致得过分的脸,仿佛是她自己经过数据计算精确到百分百完美而整出来的脸。
像她,却不是她,是她的顶配版。她自己也漂亮,但还没漂亮到这么完美的地步。
而从看到这张脸开始,奚溪脑子里像被棉花阻塞住的部分就慢慢透了气。
圆形小镜子里照出的拥有完美桃花眼,打着浅浅粉色眼影的人确实不是她。样貌跟她相似,名字也跟她相近,在她的名字前多加了个姓,这个人姓贝,叫贝奚溪。
而大脑豁然通畅把原身记忆全部接纳进来以后,奚溪的眉心也不自觉跳了起来,越来越疼。
如果是简单的穿越也就算了,但在完全接受原身的记忆后,她发现自己并不只是穿越到了另一个和自己相似的人身上那么简单,而是穿进了一本小说里。
她接纳的原身记忆里的所有人物,都跟那本小说的人物对得上。
拧眉再仔细想,可俗气了,她穿成了一本小说里作天作地作空气最后把自己作死了的恶毒女配。
奚溪单手捂住自己的脸,心里有一百句脏话说不出来。
贝奚溪,总裁文《心宠》里的心机女配,标准女二。就奚溪所穿越过来的时间点来说,她现在是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很多综艺节目想请都请不到的当红女星。
但女配总是要不走寻常路的,她的红不是平常的红,而是黑红,用十个字形容就是——黑料满天飞、黑粉遍地走。
但黑红也是红,只要她参加的综艺节目,从来不愁话题度和热度,节目组愿意请她。哪怕都对她的为人都很不敢恭维,但为了收视为了热度,也就都能忍受。
像她这种招黑体制,基本自带隔三岔五上热搜此功能,是热搜上的常客,随便发条微博都很被人黑到上第一。
而最近她闹得正热的一件事,就是爬了曹家老三曹砚的床,被曹家老爷子堵在了房里。曹家老爷子愤怒地捶了曹砚,然后下了铁令让她娶了贝奚溪。
因为两家关系不错,贝奚溪在曹老爷子面前一直很乖巧懂事,甜言蜜语更是没少对老爷子说。曹老爷子不怎么上网,更不信网上那些东西,他只信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
他本来就挺喜欢贝奚溪,早就有这个心思。既然堵到了,那就怎么也不能坐视不管,必须得让曹砚负责。
而曹砚天不怕地不怕,却最怕他家老爷子,最后逼不得已,只能和贝奚溪领证。
而今天,曹砚带贝奚溪来夜场,说是把她介绍给他的朋友,其实就是带她来给她添堵的。
因为曹砚当着贝奚溪的面,和他的那帮兄弟,挑小姐就挑了几十拨。最后一人挑了俩,然后又让贝奚溪挑牛郎,并且所有人都盯着她起哄。
贝奚溪当场就气白了脸,直接被气得拎包走人。
这个时候贝奚溪虽然身上毛病也不少,但在感情上是绝对专一的。当然也是因为太专一,之后一直得不到曹砚的回应,才会做出作践自己又恶心别人的事。
而也就是在这个剧情里,男主曹砚和女主殷宁重逢了。说重逢是因为,男主曹砚和女主殷宁高中时有过一丢丢青葱的故事。
想到这,奚溪使劲捂住自己的脸,把粉饼合起来,眉心还在跳。
她很郁闷,心里想着,穿书也就穿了,好死不死还穿到了和男主领了结婚证以后的剧情。如果再早一点,她不和男主领结婚证,离他和女主远远的,不就好了吗?
放开捂住脸蛋的手,她睁开眼睛长长呼口气,目光落在洗手间的香槟色门板上。
盗章 ……
意识涣散如粉末散点, 一点点聚拢到眉心。
隐约感觉出混沌尽头有光雾, 奚溪努力地想睁眼, 却并不能轻松睁开。
意识再聚拢一些后, 耳边犹如隔着回声响起门锁响动的声音,有个妇人操着干哑的嗓音在说话, 但只是叫了一声“少爷”。
之后就是皮鞋鞋底叩击地板, 每一下都带着咚的闷响,从稍远的地方一点点走近, 回音慢慢消失。
奚溪眼帘微合, 睫毛轻颤, 在脚步声在自己面前落下消失的时候,她的眼睛才慢慢睁开。
眼缝里突然灌进亮光,刺得她不自觉眯眼, 一直到完全睁开, 才看到近在眼前的男人的黑色皮鞋。
目光从皮鞋向上,一路扫过西裤腰带西装衬衫直达最上面的人脸。
奚溪懵得很厉害, 此刻站在她面前的,是个长相英俊身材高大的男人。这个男人,正眸光染着讥诮俯面看着她。
而她自己, 整个人都趴在地上,身下是硬得生凉的棕色地板。
曹砚还是第一次看到贝奚溪出现这么狼狈的状态,趴在楼梯底部, 一只脚甩掉了拖鞋, 搭在楼梯最后一级台阶上, 脚面脚掌光滑细白。
趴在地上抬起头看他的那一刻,还有一种憨愣的萌态,眼神里染满了懵然,睫毛密长上翘,眸光干净,盯着他,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
不过也就是一瞬间,连他眸光嘴角的讥诮都没有中断厘秒,他看着地上的女人出声,“行这么大礼,客气。”
奚溪还是很懵,一时之间根本反应不过来这是哪里,大约可以用一句话准确吐槽表达出她现在的状态——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在干什么???
再强行加一句就得是——不行,妈妈我要回家555!
然而没等她把像生了几年锈的脑子再动起来,站在她面前的男人又不耐烦地说话了。
点动步子转身,嘴上跟她说:“赶紧走吧,不要耽误我时间。”
去哪?
奚溪下意识地想,但喉间像卡了团棉花糖,根本说不出话来。
在她还没根本不能反应过来的时候,有个戴围裙的妇人过来把她从地上扶起来,拍了拍她身上的大衣,把散落在一边地板上的酒神包捡起来挂到她胳膊上,却并不跟她说话。
在眼前的男人正迈着步子往外走,奚溪只好懵懵然地跟上去。到玄关边才发现自己一只脚光着,而另一只脚穿着黑色兔毛拖鞋。
在要跨过门槛的时候打住,她打开鞋柜,在里面随便勾了双深灰色亮碎钻高跟鞋。穿上后就急急出门去追刚才那个男人,追到他身后,隔着大约三步的距离跟着。
一边跟着男人走,奚溪一边转身往四周看周围的环境,确实不是她所熟悉的地方。但她脑子实在滞得很厉害,和喉咙的感觉一样,像塞了棉花,一点气都不透的感觉。
迷迷瞪瞪的,跟着前面的男人上了一辆车型一点都不炫酷的红色劳斯莱斯,她更懵了。
男人开着车不跟她说话,她自己便一手按着放在自己大腿上的酒神包,手指碰在双虎头搭扣上,一只手抬起慢慢地捏自己的眉心,希望能早点摆脱这种懵得不行的状态。
然而到车子停稳,男人声线慵懒清冷地让她下车,她这样的状态也才消退小半。
下车后跟着男人又往前走的时候,男人突然跟她说话,说她:“今天走乖巧呆萌路线?不适合你,别装了。”
奚溪看看他的侧脸,在没有完全弄清楚这是怎么回事的之前,根本不敢贸然说话,害怕惹出什么不必要的麻烦事。所以她被眼前的男人讥诮地注视,现在又挖苦一通,她也都不说什么。
就这样跟着身边的男人进了一栋欧式风格的黄色建筑群,入大门进大厅,然后踩着地毯上扶梯。
奚溪此时脑子里的懵意已经消散了大半,用余光扫视自己进来的地方,觉得像酒店又不像。一直跟着男人进了包房,才意识到她是被他带到了夜场会所。
包房里已经有了五六个男人,看到带他来的男人开门进去,都以各自的方式打招呼,很随意。
有人叫他少爷,有人叫他砚哥,还有人叫他老大。
看起来像……帮派老大?或者帮派老大的儿子?
奚溪站在门边不肯再往里面,目光从带她来这里的那个男人身上瞥过去,心里想,他样子是长得英俊绅士,但身上时不时又会流露出一点匪气江湖气,莫名有种大哥范儿。
所以……她到底被青天白日一道雷劈了之后,来到了这什么鬼地方?这些又都是什么人,这个叫少爷的男人,又带她来这里干什么?
整个包房现在只有她一个女的,让人慌张。
奚溪越想心里越不踏实,看着带她来这种地方的男人去坐到最中间的沙发主位上,然后又眼见着一个人站起身举起手要冲她打招呼,她心头慌得实在厉害,连忙转身打开包房的门出去直奔洗手间。
那个站起身身举起手要打招呼的人被晾在原地,挺尴尬,在曹砚旁边坐下来,“嫂子不喜欢这地方啊。”
曹砚看向他,“活腻了?”
那个人把嘴一抿,伸手去拿酒,自灌一杯以谢罪。
这全国上下老老少少,只要有手机会上网的,谁不知道曹砚被贝奚溪算计了?敢当曹砚的面叫贝奚溪嫂子,那就是打他曹砚的脸,可不是活腻了?
而奚溪从包房奔去洗手间之后就坐在隔间里没出来,她手里拿着黑色粉饼盒,照着自己现在这张精致得过分的脸,仿佛是她自己经过数据计算精确到百分百完美而整出来的脸。
像她,却不是她,是她的顶配版。她自己也漂亮,但还没漂亮到这么完美的地步。
而从看到这张脸开始,奚溪脑子里像被棉花阻塞住的部分就慢慢透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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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大脑豁然通畅把原身记忆全部接纳进来以后,奚溪的眉心也不自觉跳了起来,越来越疼。
如果是简单的穿越也就算了,但在完全接受原身的记忆后,她发现自己并不只是穿越到了另一个和自己相似的人身上那么简单,而是穿进了一本小说里。
她接纳的原身记忆里的所有人物,都跟那本小说的人物对得上。
拧眉再仔细想,可俗气了,她穿成了一本小说里作天作地作空气最后把自己作死了的恶毒女配。
奚溪单手捂住自己的脸,心里有一百句脏话说不出来。
贝奚溪,总裁文《心宠》里的心机女配,标准女二。就奚溪所穿越过来的时间点来说,她现在是娱乐圈炙手可热的大明星,很多综艺节目想请都请不到的当红女星。
但女配总是要不走寻常路的,她的红不是平常的红,而是黑红,用十个字形容就是——黑料满天飞、黑粉遍地走。
但黑红也是红,只要她参加的综艺节目,从来不愁话题度和热度,节目组愿意请她。哪怕都对她的为人都很不敢恭维,但为了收视为了热度,也就都能忍受。
像她这种招黑体制,基本自带隔三岔五上热搜此功能,是热搜上的常客,随便发条微博都很被人黑到上第一。
而最近她闹得正热的一件事,就是爬了曹家老三曹砚的床,被曹家老爷子堵在了房里。曹家老爷子愤怒地捶了曹砚,然后下了铁令让她娶了贝奚溪。
因为两家关系不错,贝奚溪在曹老爷子面前一直很乖巧懂事,甜言蜜语更是没少对老爷子说。曹老爷子不怎么上网,更不信网上那些东西,他只信自己看到的感受到的。
他本来就挺喜欢贝奚溪,早就有这个心思。既然堵到了,那就怎么也不能坐视不管,必须得让曹砚负责。
而曹砚天不怕地不怕,却最怕他家老爷子,最后逼不得已,只能和贝奚溪领证。
而今天,曹砚带贝奚溪来夜场,说是把她介绍给他的朋友,其实就是带她来给她添堵的。
因为曹砚当着贝奚溪的面,和他的那帮兄弟,挑小姐就挑了几十拨。最后一人挑了俩,然后又让贝奚溪挑牛郎,并且所有人都盯着她起哄。
贝奚溪当场就气白了脸,直接被气得拎包走人。
这个时候贝奚溪虽然身上毛病也不少,但在感情上是绝对专一的。当然也是因为太专一,之后一直得不到曹砚的回应,才会做出作践自己又恶心别人的事。
而也就是在这个剧情里,男主曹砚和女主殷宁重逢了。说重逢是因为,男主曹砚和女主殷宁高中时有过一丢丢青葱的故事。
想到这,奚溪使劲捂住自己的脸,把粉饼合起来,眉心还在跳。
她很郁闷,心里想着,穿书也就穿了,好死不死还穿到了和男主领了结婚证以后的剧情。如果再早一点,她不和男主领结婚证,离他和女主远远的,不就好了吗?
放开捂住脸蛋的手,她睁开眼睛长长呼口气,目光落在洗手间的香槟色门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