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不是冤家不相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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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
相比起方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从老头嘴里听到妖这个字,更深深的刺激到了任甄。
看来高手无处不在,而他在妖的面前,居然轮为了逃跑的对象。
为了那视为和生命一样重要的自尊心,任甄撩起衣服擦了擦脸,口是心非的道:“你以为是拍电影?画皮3?”他说完,还假装同情的摇了摇头。
正欲往坡下走去时,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转身返回。
老头迎上去道:“上次和你说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任甄看了老头一眼,并不立刻回答,一味专心在地上寻着什么东西。
直到把刚丢掉的那只快分不出颜色的鸟儿拾起,这才歪着脑袋,冲老头冷笑道:“什么事?就你说的要收我为徒?教我抓妖?”
“第一,没钱的事,我不干!第二,危险的事,我不干。第三,这世界上没有妖。第四,我不要师傅。”
这四条准则,他对老头说了不下三遍,因此也不差再说这一回。
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那视若生命的自尊心。
想要他拜凡人为师?没门!
可是……这个老头究竟是怎么知道对妖感兴趣的?他一直没想明白。
任甄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临走前嘱咐道:“今天的事就当我没有看见,你赶紧躲起来,不要再说什么妖了,不然公安捉了你判你个死刑,你后悔都来不及。”
老头眯着眼睛望着任甄远去的背影,舔了舔干涸的唇,渐渐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敌不过这毒曰头,有人赶着骡子到这土坡上寻阴凉的地方小憩,侥幸的和那惨死的女人、那堆尸灰擦肩而过。他们只想着能停下来能喝一口水,啃一口家里婆娘准备的干粮,却没有人意识到这里刚刚死了一个人和……一个妖。
……
……
今天发生的故事像画面一样在任甄的大脑里重演了一遍又一遍。
那个老头究竟是何许人?是普通的捉妖师,还是一个到此一游的神仙?这些天的套近乎是老头想要试探他的身份?还是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却故意接近,想要考验他是否真的能守口如瓶?
如果真是熟人,为何不早早表明身份?
此人有古怪,要以不变应万变!
任甄面朝自家那狗啃一样的外墙,认真思索了三分钟,习惯姓的用手拨了拨刘海,深吐了口气后,推家门而入。
两张几乎并拢到一起的单人床,一张落满绿头苍蝇的黑漆木头圆桌,几把摇晃的椅子,一个布制衣柜的柜门已经破成了几缕布条,廖廖的几件衣服一览无遗。一个做饭的灶台、木柴和锅碗瓢盆就在墙角堆着,这里既是厨房也是卧室。
这间让任甄早已嫌弃了的屋子,现在却让他有种安全感,方才的紧张情绪也在进屋的这一刻松泄了下来。
“任甄,你回来了?是不是又带了只鸟回来?动物的尸体真有这么好吃?”
一个瘦小的少女说话时并不看他,只管厥着屁股麻利的朝灶台肚里塞木棍。
“麦麦,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任甄,要叫哥。”虽是责怪的话,但任甄却说得极其温柔。他把鸟往墙角处一扔,便转身倒在了床上。
说来也怪,对于这个没有血缘关系又天生倔强的妹妹,任甄很少会发脾气。他从来都是像一个父亲对女儿般的宽容,所以用了十年的时间都没改过来这个称谓。
麦麦丝毫没有理会任甄的意思。她往灶台里添了足够的木柴,起身后掀开锅心满意足的朝里面看了一眼,使劲的把那双沾了锅漆的手往身上擦了擦,转身又去码柴火去了。
任甄一头砸在了床上,今天发生的事,他需要消化消化。
翻来覆去,理不出头绪……
麦麦像个小大人般一直在灶台前忙碌,直到锅里的玉米渣粥已经煮得八分熟时,她才察觉任甄与往曰有些不同。
平素坐不住的人居然早早躺在床上,半天没有动静。
难道是生病了?
麦麦缓缓走到床边坐下,双手捧住任甄的脸,那眼神……像是在集市看一个牲口是否健康。原本有气无力任麦麦摆布的任甄,也终于忍不住低声呵斥:“别闹!”
这种特殊的关心方式,始终令任甄感到别扭。
“给我躺好!”
麦麦强行的转过任甄的脸蛋,看了看左脸,看了看右脸,最后扬起下巴看了看喉结,这才认真的道:“没有生病,看来就是有心事!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倒霉,碰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所谓不干净的东西,无异于就是看到了鬼。麦麦并没有和妖联系到一起。
她愣了愣,噘着嘴把手从任甄的脸上拿开,继而揪住胸前的几根黄毛打着圈圈,不满的抱怨道:“不是让你今天不要出门吗,你偏不听!我和你说了今天预感就不太好。”
“你真的又预感不好了?”任甄一咕噜的爬起,若有所思的盯着麦麦那张少年老成的脸。
关于第六感这件事,从前他从来不信,但如今看来还真的挺玄乎的。
女人的第六感觉貌似比太上老君的那张臭嘴还灵验!
任甄懊恼的挠了挠头,自言自语道:“唉,真是见鬼了!怪不得我又碰到了那个老头,只要和那个老头遇上就没什么好事。”
“那个老头?总是来找你的那个吴老头?”
“除了他,还能有谁?”
一提到那个吴老头,麦麦眉头就不自觉的蹙起。总是爱蹭吃蹭喝,又爱胡言乱语,她对吴老头的印象并不是太好。
她咬了咬嘴唇,起身把锅里煮好的玉米渣粥盛了两碗出来,重重放在桌上,喃喃的道:“任甄,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那个吴老头不要理他,我看他总是神经兮兮的,有时候看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这样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妈妈对儿子说的话,但任甄已是习已为常。
“那个人是我不小心撞到的,你不知道今天实在是太危险了,还多亏了他……”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砰、砰、砰。”
来人显然缺乏耐心,声音沉重而急促。任甄和麦麦对视了一眼,都迟迟没有动作。
短短的沉默瞬间,时间过得既诡异又漫长。
隔壁家的狗狂吠了好几声,任甄才终于决定开门看看——门刚打开一条缝,他立马就后悔了。
面前的这个老头穿着灰不灰白不白的汗衫和蓝色大短裤,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白花短发,脸上的皱纹能夹死一只个头不小的苍蝇,有意无意的露出满口的四环素牙。
这个老头不是别人,正是今天把赵扒皮变成一堆灰烬的那个吴老头。
“怎么又是你?”
任甄的眉头高高挑起,脸上的复杂神情已是摆出了要将老头拒之门外的架势。吴老头却是一脸的不以为意,在任甄诧异的注视下,直接进了门。
麦麦脸上的表情和任甄如出一辙:“哎,老头,你怎么又来了?”
她只冲吴老头嚷了这么一句,见吴老头眯着眼睛看了她一眼,便不再吭声。她没有办法形容这个眼神是多么的让人不安,就像是一只老鹰看到猎物那般锐利,却也更为阴冷些。
吴老头转身坐在了饭桌前,从自己提着的塑料袋里拿几个快餐盒,盒子里面是他特地在市场上买的烤鸭和卤肉。
转身看了看这家的主人……
似乎都没有想要招呼他的意思。
吴老头轻车熟路的从地上的箩筐里寻来了一双筷子,烤鸭卤肉就着桌上的粥,吧嗒吧嗒的吃了起来,整个屋子就只听到他的牙齿快速嚼食物的声音。
任甄和麦麦不禁面面相觑。
午饭的时间,有些人家里的烟囱冒起了青烟,有些人已经吃饱了蜷在床上小憩,但他们却是要看着一个来路不明的老头大吃大喝,饿得也只能偷偷咽口水。而且,同样的场景已经出现过数次。
分明就是赖上他们。
喝完了一碗粥,又啃了好几块肉,老头刚要端起第二碗粥时,斜眼看到任甄和麦麦一脸嫌恶的坐在床边,偷偷扯了扯嘴角。
低头从后腰取下一个黑黢黢的小瓦罐,举起朝任甄摇了摇道:“过来,喝一杯!”
这个动作,像是在挑逗自家的小狗!
麦麦不情愿的嘟囔了一句:“每次都是这样,你去喝一杯吧,不喝白不喝。”
她知道任甄是个酒虫,一闻到酒味就会不管不顾的爬过去,只为了能舔上一舔也好。
任甄也知道吴老头的这一套。无非就是想要用酒来勾引自己的肠胃,再用那套胡言乱语来强歼自己的耳朵,但无奈的是他次次都抵不过酒的诱惑。
这次,也没有例外。
待任甄过去坐下后,吴老头抽出瓦罐的木塞子,凑上去狠狠嗅了嗅,转而递给任甄:“以前给你带的是平常物,这个可是好东西,费了好大劲弄来的,也就这一口了。”
任甄也不客气,迫不及待的往口里猛灌了一口。
随着浓香的烈酒穿肠而下,他不由得舒了口长气,大赞道:“好酒!”
吴老头见任甄已喝下,仿佛一块石头落地,舒心的大笑起来。“哈哈哈,我就知道你馋这个,每次来都给你带酒,今天又救了你一命,好歹也要给我一点好脸色看。”
“不是我不给你好脸色看,你每次都胡说八道,不是让我做你的徒弟就是让我做你的女婿。今天又惹了事,把人都给……”任甄说到这谨慎的朝门口看了一眼,压低声音继续说道:“居然把人给弄死了!一个大活人变成了一堆灰,不知道你用的是什么歪门邪道。”
“我没有弄死人,犯了事的是你!”吴老头很淡定的回道。;
“妖?!”
相比起方才那惊心动魄的一幕,从老头嘴里听到妖这个字,更深深的刺激到了任甄。
看来高手无处不在,而他在妖的面前,居然轮为了逃跑的对象。
为了那视为和生命一样重要的自尊心,任甄撩起衣服擦了擦脸,口是心非的道:“你以为是拍电影?画皮3?”他说完,还假装同情的摇了摇头。
正欲往坡下走去时,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转身返回。
老头迎上去道:“上次和你说的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任甄看了老头一眼,并不立刻回答,一味专心在地上寻着什么东西。
直到把刚丢掉的那只快分不出颜色的鸟儿拾起,这才歪着脑袋,冲老头冷笑道:“什么事?就你说的要收我为徒?教我抓妖?”
“第一,没钱的事,我不干!第二,危险的事,我不干。第三,这世界上没有妖。第四,我不要师傅。”
这四条准则,他对老头说了不下三遍,因此也不差再说这一回。
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那视若生命的自尊心。
想要他拜凡人为师?没门!
可是……这个老头究竟是怎么知道对妖感兴趣的?他一直没想明白。
任甄找到了他要找的东西,临走前嘱咐道:“今天的事就当我没有看见,你赶紧躲起来,不要再说什么妖了,不然公安捉了你判你个死刑,你后悔都来不及。”
老头眯着眼睛望着任甄远去的背影,舔了舔干涸的唇,渐渐露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敌不过这毒曰头,有人赶着骡子到这土坡上寻阴凉的地方小憩,侥幸的和那惨死的女人、那堆尸灰擦肩而过。他们只想着能停下来能喝一口水,啃一口家里婆娘准备的干粮,却没有人意识到这里刚刚死了一个人和……一个妖。
……
……
今天发生的故事像画面一样在任甄的大脑里重演了一遍又一遍。
那个老头究竟是何许人?是普通的捉妖师,还是一个到此一游的神仙?这些天的套近乎是老头想要试探他的身份?还是已经知道他的身份,却故意接近,想要考验他是否真的能守口如瓶?
如果真是熟人,为何不早早表明身份?
此人有古怪,要以不变应万变!
任甄面朝自家那狗啃一样的外墙,认真思索了三分钟,习惯姓的用手拨了拨刘海,深吐了口气后,推家门而入。
两张几乎并拢到一起的单人床,一张落满绿头苍蝇的黑漆木头圆桌,几把摇晃的椅子,一个布制衣柜的柜门已经破成了几缕布条,廖廖的几件衣服一览无遗。一个做饭的灶台、木柴和锅碗瓢盆就在墙角堆着,这里既是厨房也是卧室。
这间让任甄早已嫌弃了的屋子,现在却让他有种安全感,方才的紧张情绪也在进屋的这一刻松泄了下来。
“任甄,你回来了?是不是又带了只鸟回来?动物的尸体真有这么好吃?”
一个瘦小的少女说话时并不看他,只管厥着屁股麻利的朝灶台肚里塞木棍。
“麦麦,和你说了多少次了,别叫我任甄,要叫哥。”虽是责怪的话,但任甄却说得极其温柔。他把鸟往墙角处一扔,便转身倒在了床上。
说来也怪,对于这个没有血缘关系又天生倔强的妹妹,任甄很少会发脾气。他从来都是像一个父亲对女儿般的宽容,所以用了十年的时间都没改过来这个称谓。
麦麦丝毫没有理会任甄的意思。她往灶台里添了足够的木柴,起身后掀开锅心满意足的朝里面看了一眼,使劲的把那双沾了锅漆的手往身上擦了擦,转身又去码柴火去了。
任甄一头砸在了床上,今天发生的事,他需要消化消化。
翻来覆去,理不出头绪……
麦麦像个小大人般一直在灶台前忙碌,直到锅里的玉米渣粥已经煮得八分熟时,她才察觉任甄与往曰有些不同。
平素坐不住的人居然早早躺在床上,半天没有动静。
难道是生病了?
麦麦缓缓走到床边坐下,双手捧住任甄的脸,那眼神……像是在集市看一个牲口是否健康。原本有气无力任麦麦摆布的任甄,也终于忍不住低声呵斥:“别闹!”
这种特殊的关心方式,始终令任甄感到别扭。
“给我躺好!”
麦麦强行的转过任甄的脸蛋,看了看左脸,看了看右脸,最后扬起下巴看了看喉结,这才认真的道:“没有生病,看来就是有心事!你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有点倒霉,碰到了不干净的东西!”
所谓不干净的东西,无异于就是看到了鬼。麦麦并没有和妖联系到一起。
她愣了愣,噘着嘴把手从任甄的脸上拿开,继而揪住胸前的几根黄毛打着圈圈,不满的抱怨道:“不是让你今天不要出门吗,你偏不听!我和你说了今天预感就不太好。”
“你真的又预感不好了?”任甄一咕噜的爬起,若有所思的盯着麦麦那张少年老成的脸。
关于第六感这件事,从前他从来不信,但如今看来还真的挺玄乎的。
女人的第六感觉貌似比太上老君的那张臭嘴还灵验!
任甄懊恼的挠了挠头,自言自语道:“唉,真是见鬼了!怪不得我又碰到了那个老头,只要和那个老头遇上就没什么好事。”
“那个老头?总是来找你的那个吴老头?”
“除了他,还能有谁?”
一提到那个吴老头,麦麦眉头就不自觉的蹙起。总是爱蹭吃蹭喝,又爱胡言乱语,她对吴老头的印象并不是太好。
她咬了咬嘴唇,起身把锅里煮好的玉米渣粥盛了两碗出来,重重放在桌上,喃喃的道:“任甄,我和你说了多少次了,那个吴老头不要理他,我看他总是神经兮兮的,有时候看得我直起鸡皮疙瘩。”
这样的语气,就像是一个妈妈对儿子说的话,但任甄已是习已为常。
“那个人是我不小心撞到的,你不知道今天实在是太危险了,还多亏了他……”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敲门声……
“砰、砰、砰。”
来人显然缺乏耐心,声音沉重而急促。任甄和麦麦对视了一眼,都迟迟没有动作。
短短的沉默瞬间,时间过得既诡异又漫长。
隔壁家的狗狂吠了好几声,任甄才终于决定开门看看——门刚打开一条缝,他立马就后悔了。
面前的这个老头穿着灰不灰白不白的汗衫和蓝色大短裤,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白花短发,脸上的皱纹能夹死一只个头不小的苍蝇,有意无意的露出满口的四环素牙。
这个老头不是别人,正是今天把赵扒皮变成一堆灰烬的那个吴老头。
“怎么又是你?”
任甄的眉头高高挑起,脸上的复杂神情已是摆出了要将老头拒之门外的架势。吴老头却是一脸的不以为意,在任甄诧异的注视下,直接进了门。
麦麦脸上的表情和任甄如出一辙:“哎,老头,你怎么又来了?”
她只冲吴老头嚷了这么一句,见吴老头眯着眼睛看了她一眼,便不再吭声。她没有办法形容这个眼神是多么的让人不安,就像是一只老鹰看到猎物那般锐利,却也更为阴冷些。
吴老头转身坐在了饭桌前,从自己提着的塑料袋里拿几个快餐盒,盒子里面是他特地在市场上买的烤鸭和卤肉。
转身看了看这家的主人……
似乎都没有想要招呼他的意思。
吴老头轻车熟路的从地上的箩筐里寻来了一双筷子,烤鸭卤肉就着桌上的粥,吧嗒吧嗒的吃了起来,整个屋子就只听到他的牙齿快速嚼食物的声音。
任甄和麦麦不禁面面相觑。
午饭的时间,有些人家里的烟囱冒起了青烟,有些人已经吃饱了蜷在床上小憩,但他们却是要看着一个来路不明的老头大吃大喝,饿得也只能偷偷咽口水。而且,同样的场景已经出现过数次。
分明就是赖上他们。
喝完了一碗粥,又啃了好几块肉,老头刚要端起第二碗粥时,斜眼看到任甄和麦麦一脸嫌恶的坐在床边,偷偷扯了扯嘴角。
低头从后腰取下一个黑黢黢的小瓦罐,举起朝任甄摇了摇道:“过来,喝一杯!”
这个动作,像是在挑逗自家的小狗!
麦麦不情愿的嘟囔了一句:“每次都是这样,你去喝一杯吧,不喝白不喝。”
她知道任甄是个酒虫,一闻到酒味就会不管不顾的爬过去,只为了能舔上一舔也好。
任甄也知道吴老头的这一套。无非就是想要用酒来勾引自己的肠胃,再用那套胡言乱语来强歼自己的耳朵,但无奈的是他次次都抵不过酒的诱惑。
这次,也没有例外。
待任甄过去坐下后,吴老头抽出瓦罐的木塞子,凑上去狠狠嗅了嗅,转而递给任甄:“以前给你带的是平常物,这个可是好东西,费了好大劲弄来的,也就这一口了。”
任甄也不客气,迫不及待的往口里猛灌了一口。
随着浓香的烈酒穿肠而下,他不由得舒了口长气,大赞道:“好酒!”
吴老头见任甄已喝下,仿佛一块石头落地,舒心的大笑起来。“哈哈哈,我就知道你馋这个,每次来都给你带酒,今天又救了你一命,好歹也要给我一点好脸色看。”
“不是我不给你好脸色看,你每次都胡说八道,不是让我做你的徒弟就是让我做你的女婿。今天又惹了事,把人都给……”任甄说到这谨慎的朝门口看了一眼,压低声音继续说道:“居然把人给弄死了!一个大活人变成了一堆灰,不知道你用的是什么歪门邪道。”
“我没有弄死人,犯了事的是你!”吴老头很淡定的回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