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哥哥,我护着你鸭(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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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犴死之前还要折磨他一番,这也不算是心狠手辣,实在是这秦犴太过可恨!
年轻后生,竟然搅得他们心神不宁这么多年!
以来一直压在他们头顶,几乎将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
要不是因为他们这几个人还算有远见,没有一个被秦犴拉拢,说不准,已经被这狼崽子逐个击破了!
混这条道,走这条路,就注定要认命。
他秦犴命该如此,怨不得谁!
毕竟都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谁手上没沾过点血呢?
谁都可以死,只不过如今轮到他秦犴了而已!
秦犴趴在地上,冷得不断抽搐着,手掌心紧紧握着脖子里挂的小玻璃瓶,里面放着一小撮绿毛和他的头发……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他没办法跟他的绿萝卜结婚了。
有些无可奈何的勾了勾唇,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朝不保夕,跟他的小绿萝卜结婚的话,只怕会拖累她。
现在濒临死亡,才觉着……
好后悔啊!
他好像快要死了,但是也没有觉得如何害怕。
他这辈子,手上沾了不少人的血,死得不冤。
就在秦犴死之前的那一瞬间,他脑子里突然走马观花似的,出现了无数陌生的场景——
瞳孔骤然放大,片刻之后,有些恍然地呢喃道:“原来……是这样……”
原来……还可以相遇。
*
繁星得知秦犴死讯的时候,愣了许久。
搜神号本来以为,她会接受不了。
结果她竟然很淡定的就接受了,而且还亲自找了块墓地,将秦犴的大半骨灰给埋了进去。
剩下一丢丢,找个玻璃瓶装着,挂在脖子上。
【你不伤心,不难过,不绝望吗?】跟老子想象中的不一样!
“我已经,是只成熟的小星星了,要学会控制情绪。”
其实是因为,秦犴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一直在帮繁星做好心理准备。
他知自己不得善终,所以一直以来都强逼着繁星直面死亡二字。
如果说顾惜时教会了繁星,如何爱一个人。
那么秦犴,则是接替顾惜时,教会了顾惜时到死都没人教会繁星的东西——
如何面对失去。
秦犴说,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若有朝一日他不幸身故的话,繁星能够好好照顾自己。
这是小花花的愿望,所以繁星一定会做到。
搜神号嗤之以鼻,【哼,那他还说,他死之后,你可以养小白脸呢!】
小崽子歪着头,若有所思,“二狗呀,谢谢你提醒我。”
搜神号吓得赶紧将自己的狗嘴给捂上。
它不是!它没有!
没有没有没有!
秦犴早就给繁星准备好了一大笔遗产,搜神号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一直都战战兢兢,生怕这只熊崽子在世界各地旅游的时候,顺便给它战神大人戴上一顶绿帽子。
唯一让它觉得庆幸的是……
在繁星待在这个世界的十几二十年里,她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玻璃瓶,四处吃吃喝喝,倒是完全没有要养小白脸的意思。
她走过了无数地方,吃了无数好吃的。
然而越是往后走,就越是思念秦犴……
对秦犴的思念,就像酒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味道很淡,后来慢慢的慢慢的,一丝一缕缠绕在心间,越来越浓郁,就再也消散不了——
“小花花,我遇到了一对爷爷奶奶,爷爷年轻的时候去坐牢,奶奶一直在等他,现在很老很老了,才在一起。那个爷爷说,如果能重来,就不那么冲动,就有更多时间,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小花花,我还遇到一个怀孕的漂亮姐姐,她马上要生宝宝了。她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想给他生宝宝。我也想给你生宝宝,二狗说,我自己还是个宝宝,你真倒霉,要养两个崽。二狗,不是好狗。”
“小花花,邵泽轩说,他有男朋友了。他说他自己,果然是只大猪蹄子,遇到更有趣的人之后,就喜欢上了。我把他打了一顿,然后跑掉了。我没有你了,他还秀恩爱,二狗让我打他的。二狗,真的不是好狗。”
繁星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很耐心地抱着秦犴的骨灰瓶说话。
搜神号简直黑人问号脸:???
这里面是不是夹带私货了?
老子特么怎么就不是好狗了?
我明明就……
He tui!它也不是狗啊!
至于邵泽轩交的男朋友……
说起来,也真他妈是命运的狗血安排!
当初付明月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付家又在秦犴的步步紧逼之下,一落千丈。这也就使得,原本高高在上的付家大小姐,一夕之间尝尽人情冷暖。
也恰恰就是在这个时候,秦杰不计前嫌,给了付明月唯一的温暖。
在付明月最暴躁,最偏激,最仇视所有人的时候,秦杰递给她一只手……
秦杰并没有当一只嘘寒问暖的舔狗,只是冷静而又稳重的,如同人生导师一般,带领着付明月从低谷走出来。
正因为如此,付明月几乎将全身心全都托付给了秦杰。
如同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付家虽然走下坡路,但好歹比秦杰本身出身要高不知多少,而且也有机会接触到更高的圈子。
于是,给了邵泽轩盯上他的机会。
本来嘛,邵泽轩完全没将这么一只凤凰男放在眼里。
不过是不择手段想要上位的小人而已,到处都能见到。
然而,在无意中得知秦杰跟付明月之间‘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之后,邵泽轩顿时就来了兴趣——
富家千金一开始对穷小子横挑鼻子竖挑眼,极尽羞辱之能事,几乎毁了他大学四年。
而后在富家千金遭逢横祸之后,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
真是好一出不离不弃啊!
邵泽轩当时就觉着……
这故事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儿呢?
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之后,成功获得富家千金信任。而后在富家千金最信任他的时候,给她补上一刀,以报当年之仇。
这样的后续发展,是不是才更加带劲儿一点?
是不是想想就觉得有意思?
在秦犴死之前还要折磨他一番,这也不算是心狠手辣,实在是这秦犴太过可恨!
年轻后生,竟然搅得他们心神不宁这么多年!
以来一直压在他们头顶,几乎将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
要不是因为他们这几个人还算有远见,没有一个被秦犴拉拢,说不准,已经被这狼崽子逐个击破了!
混这条道,走这条路,就注定要认命。
他秦犴命该如此,怨不得谁!
毕竟都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谁手上没沾过点血呢?
谁都可以死,只不过如今轮到他秦犴了而已!
秦犴趴在地上,冷得不断抽搐着,手掌心紧紧握着脖子里挂的小玻璃瓶,里面放着一小撮绿毛和他的头发……
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他没办法跟他的绿萝卜结婚了。
有些无可奈何的勾了勾唇,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自己朝不保夕,跟他的小绿萝卜结婚的话,只怕会拖累她。
现在濒临死亡,才觉着……
好后悔啊!
他好像快要死了,但是也没有觉得如何害怕。
他这辈子,手上沾了不少人的血,死得不冤。
就在秦犴死之前的那一瞬间,他脑子里突然走马观花似的,出现了无数陌生的场景——
瞳孔骤然放大,片刻之后,有些恍然地呢喃道:“原来……是这样……”
原来……还可以相遇。
*
繁星得知秦犴死讯的时候,愣了许久。
搜神号本来以为,她会接受不了。
结果她竟然很淡定的就接受了,而且还亲自找了块墓地,将秦犴的大半骨灰给埋了进去。
剩下一丢丢,找个玻璃瓶装着,挂在脖子上。
【你不伤心,不难过,不绝望吗?】跟老子想象中的不一样!
“我已经,是只成熟的小星星了,要学会控制情绪。”
其实是因为,秦犴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一直在帮繁星做好心理准备。
他知自己不得善终,所以一直以来都强逼着繁星直面死亡二字。
如果说顾惜时教会了繁星,如何爱一个人。
那么秦犴,则是接替顾惜时,教会了顾惜时到死都没人教会繁星的东西——
如何面对失去。
秦犴说,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若有朝一日他不幸身故的话,繁星能够好好照顾自己。
这是小花花的愿望,所以繁星一定会做到。
搜神号嗤之以鼻,【哼,那他还说,他死之后,你可以养小白脸呢!】
小崽子歪着头,若有所思,“二狗呀,谢谢你提醒我。”
搜神号吓得赶紧将自己的狗嘴给捂上。
它不是!它没有!
没有没有没有!
秦犴早就给繁星准备好了一大笔遗产,搜神号在接下来的许多年里,一直都战战兢兢,生怕这只熊崽子在世界各地旅游的时候,顺便给它战神大人戴上一顶绿帽子。
唯一让它觉得庆幸的是……
在繁星待在这个世界的十几二十年里,她一直戴在脖子上的玻璃瓶,四处吃吃喝喝,倒是完全没有要养小白脸的意思。
她走过了无数地方,吃了无数好吃的。
然而越是往后走,就越是思念秦犴……
对秦犴的思念,就像酒一样,一开始的时候味道很淡,后来慢慢的慢慢的,一丝一缕缠绕在心间,越来越浓郁,就再也消散不了——
“小花花,我遇到了一对爷爷奶奶,爷爷年轻的时候去坐牢,奶奶一直在等他,现在很老很老了,才在一起。那个爷爷说,如果能重来,就不那么冲动,就有更多时间,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
“小花花,我还遇到一个怀孕的漂亮姐姐,她马上要生宝宝了。她说,喜欢一个人,就会想给他生宝宝。我也想给你生宝宝,二狗说,我自己还是个宝宝,你真倒霉,要养两个崽。二狗,不是好狗。”
“小花花,邵泽轩说,他有男朋友了。他说他自己,果然是只大猪蹄子,遇到更有趣的人之后,就喜欢上了。我把他打了一顿,然后跑掉了。我没有你了,他还秀恩爱,二狗让我打他的。二狗,真的不是好狗。”
繁星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很耐心地抱着秦犴的骨灰瓶说话。
搜神号简直黑人问号脸:???
这里面是不是夹带私货了?
老子特么怎么就不是好狗了?
我明明就……
He tui!它也不是狗啊!
至于邵泽轩交的男朋友……
说起来,也真他妈是命运的狗血安排!
当初付明月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后,付家又在秦犴的步步紧逼之下,一落千丈。这也就使得,原本高高在上的付家大小姐,一夕之间尝尽人情冷暖。
也恰恰就是在这个时候,秦杰不计前嫌,给了付明月唯一的温暖。
在付明月最暴躁,最偏激,最仇视所有人的时候,秦杰递给她一只手……
秦杰并没有当一只嘘寒问暖的舔狗,只是冷静而又稳重的,如同人生导师一般,带领着付明月从低谷走出来。
正因为如此,付明月几乎将全身心全都托付给了秦杰。
如同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付家虽然走下坡路,但好歹比秦杰本身出身要高不知多少,而且也有机会接触到更高的圈子。
于是,给了邵泽轩盯上他的机会。
本来嘛,邵泽轩完全没将这么一只凤凰男放在眼里。
不过是不择手段想要上位的小人而已,到处都能见到。
然而,在无意中得知秦杰跟付明月之间‘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之后,邵泽轩顿时就来了兴趣——
富家千金一开始对穷小子横挑鼻子竖挑眼,极尽羞辱之能事,几乎毁了他大学四年。
而后在富家千金遭逢横祸之后,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
真是好一出不离不弃啊!
邵泽轩当时就觉着……
这故事听着怎么就这么不得劲儿呢?
穷小子不离不弃,表露心意之后,成功获得富家千金信任。而后在富家千金最信任他的时候,给她补上一刀,以报当年之仇。
这样的后续发展,是不是才更加带劲儿一点?
是不是想想就觉得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