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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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搬过来。”蓝奏恒喝掉第二碗稀饭,才抬头应道:“我来找个人,找到就要回去了。”
他一边说,一边把眼光往向十悸脸上打量着。
这么近距离瞧着、聊着,果真比梦境里感觉好多了!
“原来如此。”瞧他意犹未尽地舔着唇边的粥,向十悸忍不住想笑。
果然他并不是属于这个小地方的人哪
她给蓝奏恒添上第三碗粥,续问道:“找谁?我大哥是这儿的捕头,不嫌弃的话,可以请他帮忙。”
这么一来,大哥也有机会向蓝奏恒讨教他那身好功夫,打听一下是拜了哪个高手为师。
“那倒用不着了,人我找到了。”只差没下聘迎亲而已。
“这样啊!这么说来,你就要回乡了?”向十悸理解地点点头“那么,不嫌弃的话,你出发前,我弄点吃食给你带上路,算是谢谢你替镇上除去恶霸吧!”
听见他干脆的回答,向十悸倒是松了口气。
因为这表示蓝奏恒不会停留太久。
虽然她并没有讨厌他,但瞧着他那热切而率直得有些过了头的视线,却会让她浑身不自在。
“没的事,因为我很闲啊!所以人找到了,就可以四处游山玩水一番。”蓝奏恒笑咪咪地应道:“再说,你这粥这么好吃,我想多住点时日,天天来吃你的粥。”
当然了,最好是能早点把向十悸拐带回堡,这样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吃到亲亲娘子煮的粥了。
向十悸瞪着眼,有些没辙了。
这男人真的坦白得太过火!
这话若给其他的姑娘家听了去,只怕一颗芳心都给黏上去了吧?
“我是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粥啦!不过你这样不干活行吗?”虽说蓝奏恒的衣着打扮看起来就是个好人家子弟出身,但她向十悸最讨厌纨绔子弟了。
如果蓝奏恒这人只是个性不坏,却是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少爷,那她可要离他远一点。
“你关心我的工作啊?”蓝奏恒听得眼睛一亮。
哇塞!进展真快,果然他们之间有红线牵上,不然怎么会初见面就这么合得来呢?
向十悸被他热切的眼神瞧得不由自主后退了点。
“谁关心你的工作了?我只是讨厌不务正业的男人。”她别过脸去,觉得心跳得好急。
这个怪人!
讲话聊天而已,能不能别这么热情?
过去不少男人对她有意思,她都是一眼就瞧出来,因为那些人的眼神里,即使再怎么伪装成斯文,都还是带有一份看来虚假又不够诚恳的气息,感觉多半是在刻意讨好她。
但蓝奏恒却不同。
他总是让她觉得莫名的脸红,甚至觉得他的气息似乎将她围得无路可逃。
可问题是,他们才刚见面而已啊!为什么对于这个人,她就是特别在意呢?,
“放心吧!别看我一副悠哉样子,其实我的工作可是要卖命的,所以工作一段时间后,就给自己放个假休息,也是应该的啊!”蓝奏恒一手托着下巴,靠在桌边看着脸上微泛红晕的向十悸,越看越觉得幸福。
虽然这样是有些怪了,因为他甚至还不认识这女人,仅是在梦中相会,就情愿对她死心塌地。
他甚至还不知道向十悸的个性如何、身家如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就连向十悸对什么样的男人有兴趣,他都不晓得。
可他就这样一头栽进去了。
不讳言一开始梦见向十悸的时候,他纯粹是因为她的美艳动人、销魂蚀骨的媚态,才对她一见倾心,但是连着一直梦见她之后,他对于她已经从陌生变得熟悉,所以感觉自然越来越强烈。
而今他终于见到梦中的美人,虽然她不会一开口就冲着他喊“恒哥哥”声音依然一样好听,却不会喊得他骨头都要酥掉,但是这么活生生的、有精神的她,却让他更有股将她紧紧拥入怀的冲动!
能跟她像家人一样闲谈话家常,喝到她亲手煮的粥,感觉好实际。
这才叫活着,才叫夫妻啊!
向十悸当然不晓得蓝奏恒的脑袋里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只知道蓝奏恒的工作着实让她感到讶异。
“你干的是卖命的工作?不会是替人走镖吧?”
她听过走镖这门行业,虽然小镇上没有镖局,但她知道,那是个功夫必须很好才能做的工作,要不然一碰上有人劫镖就死定了。
莫非蓝奏恒说的找人,其实是走镖?
“走镖太无聊了,我不干。”蓝奏恒摇摇头,笑道:“那种事一点都不刺激,很无趣的。”
只能呆呆地送货,偶尔才有人上门劫镖,这种工作莫说他不干,就是蓝奏礼也不做。
因为他们好吃、好玩,像那种无法好好发挥实力的工作,做起来肯定闷到发慌。
“那你的工作很刺激吗?”向十悸无法想象,有什么工作比可能遇上歹人劫镖还刺激?
他们这地方小,百姓们生活朴实,偶尔听闻有保镖在走镖时受伤,或是哪家遭了窃贼,就已够人讨论上三天三夜了。
“当然!因为我们苍龙堡专接吓死人的工作啊!”一说起让蓝奏恒自傲的苍龙堡,他的双眼立刻迸出灿烂神采。
想当初他跟蓝奏礼可是被亲爹丢出门的,走到哪,都觉得自己是瘟神,直到遇上不知死活、不知天高地厚的堡主,硬是将他们抓进苍龙堡,才让他们有了一群有别于家人,感情却又更亲密的兄弟。
所以别说是替苍龙堡卖命了,三魂七魄他都能给耗上!
“苍龙堡?”向十悸纳闷地问道:“那是什么地方?”
“你没听过?”蓝奏恒一直很习惯走到哪儿,都有人知道苍龙堡的情况,如今对上个搞不清状况的向十悸,一时之间还真是傻住了。
这小镇果然有够偏远啊!要不是他半途赶路,所以走错叉路,还真不会跑到这个镇上来。
不过,风景倒也不错就是。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居然就这么阴错阳差地找着了向十悸。
呵果然老天爷还是很疼他的啊!
“我没听过这地方。”向十悸摇摇头“很有名吗?我们这个镇上消息不怎么灵光的。”
“有名得吓人。”蓝奏恒点点头,笑应“京城里的皇帝都要让我们堡主三分。”
听他说得自信,向十悸却是好生怀疑。
“这怎么可能?天底下最大的,应该就数皇帝了吧?”
向十悸自小生活在这个平凡小镇里,生活自然不似蓝奏恒这名侠客,见惯大风大浪。
在她的认知里,皇帝最大,不可惹恼,但蓝奏恒却说,他们那个苍龙堡的堡主,比皇帝还有威仪?
“这事很复杂啦!”蓝奏恒搔搔头。
他对解释事情有些没辙,因为这些琐碎事,等向十悸跟着他回堡后,渐渐就会知道了啊!要一件件事说明,很累人的耶!
“有多复杂?难道你们那个苍龙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向十悸皱了皱眉心,突然想起了塞外荒漠常有一些土匪,据地为王,建起城寨,然后给自己的居所起个威风八面的名字。
据说这类地方的土匪,有的生意做大了,还会跟地方官差勾结,私营见不得光的生意,而且表面上都很光鲜亮丽,弄得很有派头。
这个蓝奏恒该不会也是这样吧?
因为土匪贼人,也是干着卖命的工作没错啊!
如果说他们那个苍龙堡,跟许多官爷勾结的话,说不定连朝廷高官都有往来,那确实势力庞大,有可能教皇帝退让三分
蓦地,向十悸全身一颤,看着蓝奏恒的眼光也跟着警戒起来。
要命啊!
她居然搭上个贼人,还给他救了!
虽然蓝奏恒表面上看起来很温和,而且还一副很有英雄气概的样子,讲话又客客气气,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哪!
谁晓得他到底来他们这个小镇干什么?
说不准
是想占了这儿,当成秘密山寨?
向十悸越想越是发毛,差点连手里的勺子都掉下去。
“要说秘密,也不是什么秘密啊!以后有机会,我慢慢说给你听,你就知道了。”蓝奏恒笑得灿烂无害,心里只想着日后他们夫妻能在房里好好谈天说地,到时候再解释苍龙堡也不迟,哪晓得他相准的未来妻子,已经将他想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有机会的话再说好了。”向十悸紧张地点头,心里头乱糟糟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他们苍龙堡真想占了这个小镇,他们这些镇民就会变成待宰羔羊,因为大伙儿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凡百姓,能打的人可不多。
而且,蓝奏恒的身手那么好,全镇上的高手加起来,只怕还不是他的对手哪!
糟了,糟透了啦!
这下子该怎么办呢?
“我不是搬过来。”蓝奏恒喝掉第二碗稀饭,才抬头应道:“我来找个人,找到就要回去了。”
他一边说,一边把眼光往向十悸脸上打量着。
这么近距离瞧着、聊着,果真比梦境里感觉好多了!
“原来如此。”瞧他意犹未尽地舔着唇边的粥,向十悸忍不住想笑。
果然他并不是属于这个小地方的人哪
她给蓝奏恒添上第三碗粥,续问道:“找谁?我大哥是这儿的捕头,不嫌弃的话,可以请他帮忙。”
这么一来,大哥也有机会向蓝奏恒讨教他那身好功夫,打听一下是拜了哪个高手为师。
“那倒用不着了,人我找到了。”只差没下聘迎亲而已。
“这样啊!这么说来,你就要回乡了?”向十悸理解地点点头“那么,不嫌弃的话,你出发前,我弄点吃食给你带上路,算是谢谢你替镇上除去恶霸吧!”
听见他干脆的回答,向十悸倒是松了口气。
因为这表示蓝奏恒不会停留太久。
虽然她并没有讨厌他,但瞧着他那热切而率直得有些过了头的视线,却会让她浑身不自在。
“没的事,因为我很闲啊!所以人找到了,就可以四处游山玩水一番。”蓝奏恒笑咪咪地应道:“再说,你这粥这么好吃,我想多住点时日,天天来吃你的粥。”
当然了,最好是能早点把向十悸拐带回堡,这样他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吃到亲亲娘子煮的粥了。
向十悸瞪着眼,有些没辙了。
这男人真的坦白得太过火!
这话若给其他的姑娘家听了去,只怕一颗芳心都给黏上去了吧?
“我是很高兴你喜欢我的粥啦!不过你这样不干活行吗?”虽说蓝奏恒的衣着打扮看起来就是个好人家子弟出身,但她向十悸最讨厌纨绔子弟了。
如果蓝奏恒这人只是个性不坏,却是个游手好闲的富家少爷,那她可要离他远一点。
“你关心我的工作啊?”蓝奏恒听得眼睛一亮。
哇塞!进展真快,果然他们之间有红线牵上,不然怎么会初见面就这么合得来呢?
向十悸被他热切的眼神瞧得不由自主后退了点。
“谁关心你的工作了?我只是讨厌不务正业的男人。”她别过脸去,觉得心跳得好急。
这个怪人!
讲话聊天而已,能不能别这么热情?
过去不少男人对她有意思,她都是一眼就瞧出来,因为那些人的眼神里,即使再怎么伪装成斯文,都还是带有一份看来虚假又不够诚恳的气息,感觉多半是在刻意讨好她。
但蓝奏恒却不同。
他总是让她觉得莫名的脸红,甚至觉得他的气息似乎将她围得无路可逃。
可问题是,他们才刚见面而已啊!为什么对于这个人,她就是特别在意呢?,
“放心吧!别看我一副悠哉样子,其实我的工作可是要卖命的,所以工作一段时间后,就给自己放个假休息,也是应该的啊!”蓝奏恒一手托着下巴,靠在桌边看着脸上微泛红晕的向十悸,越看越觉得幸福。
虽然这样是有些怪了,因为他甚至还不认识这女人,仅是在梦中相会,就情愿对她死心塌地。
他甚至还不知道向十悸的个性如何、身家如何,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就连向十悸对什么样的男人有兴趣,他都不晓得。
可他就这样一头栽进去了。
不讳言一开始梦见向十悸的时候,他纯粹是因为她的美艳动人、销魂蚀骨的媚态,才对她一见倾心,但是连着一直梦见她之后,他对于她已经从陌生变得熟悉,所以感觉自然越来越强烈。
而今他终于见到梦中的美人,虽然她不会一开口就冲着他喊“恒哥哥”声音依然一样好听,却不会喊得他骨头都要酥掉,但是这么活生生的、有精神的她,却让他更有股将她紧紧拥入怀的冲动!
能跟她像家人一样闲谈话家常,喝到她亲手煮的粥,感觉好实际。
这才叫活着,才叫夫妻啊!
向十悸当然不晓得蓝奏恒的脑袋里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她只知道蓝奏恒的工作着实让她感到讶异。
“你干的是卖命的工作?不会是替人走镖吧?”
她听过走镖这门行业,虽然小镇上没有镖局,但她知道,那是个功夫必须很好才能做的工作,要不然一碰上有人劫镖就死定了。
莫非蓝奏恒说的找人,其实是走镖?
“走镖太无聊了,我不干。”蓝奏恒摇摇头,笑道:“那种事一点都不刺激,很无趣的。”
只能呆呆地送货,偶尔才有人上门劫镖,这种工作莫说他不干,就是蓝奏礼也不做。
因为他们好吃、好玩,像那种无法好好发挥实力的工作,做起来肯定闷到发慌。
“那你的工作很刺激吗?”向十悸无法想象,有什么工作比可能遇上歹人劫镖还刺激?
他们这地方小,百姓们生活朴实,偶尔听闻有保镖在走镖时受伤,或是哪家遭了窃贼,就已够人讨论上三天三夜了。
“当然!因为我们苍龙堡专接吓死人的工作啊!”一说起让蓝奏恒自傲的苍龙堡,他的双眼立刻迸出灿烂神采。
想当初他跟蓝奏礼可是被亲爹丢出门的,走到哪,都觉得自己是瘟神,直到遇上不知死活、不知天高地厚的堡主,硬是将他们抓进苍龙堡,才让他们有了一群有别于家人,感情却又更亲密的兄弟。
所以别说是替苍龙堡卖命了,三魂七魄他都能给耗上!
“苍龙堡?”向十悸纳闷地问道:“那是什么地方?”
“你没听过?”蓝奏恒一直很习惯走到哪儿,都有人知道苍龙堡的情况,如今对上个搞不清状况的向十悸,一时之间还真是傻住了。
这小镇果然有够偏远啊!要不是他半途赶路,所以走错叉路,还真不会跑到这个镇上来。
不过,风景倒也不错就是。
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居然就这么阴错阳差地找着了向十悸。
呵果然老天爷还是很疼他的啊!
“我没听过这地方。”向十悸摇摇头“很有名吗?我们这个镇上消息不怎么灵光的。”
“有名得吓人。”蓝奏恒点点头,笑应“京城里的皇帝都要让我们堡主三分。”
听他说得自信,向十悸却是好生怀疑。
“这怎么可能?天底下最大的,应该就数皇帝了吧?”
向十悸自小生活在这个平凡小镇里,生活自然不似蓝奏恒这名侠客,见惯大风大浪。
在她的认知里,皇帝最大,不可惹恼,但蓝奏恒却说,他们那个苍龙堡的堡主,比皇帝还有威仪?
“这事很复杂啦!”蓝奏恒搔搔头。
他对解释事情有些没辙,因为这些琐碎事,等向十悸跟着他回堡后,渐渐就会知道了啊!要一件件事说明,很累人的耶!
“有多复杂?难道你们那个苍龙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向十悸皱了皱眉心,突然想起了塞外荒漠常有一些土匪,据地为王,建起城寨,然后给自己的居所起个威风八面的名字。
据说这类地方的土匪,有的生意做大了,还会跟地方官差勾结,私营见不得光的生意,而且表面上都很光鲜亮丽,弄得很有派头。
这个蓝奏恒该不会也是这样吧?
因为土匪贼人,也是干着卖命的工作没错啊!
如果说他们那个苍龙堡,跟许多官爷勾结的话,说不定连朝廷高官都有往来,那确实势力庞大,有可能教皇帝退让三分
蓦地,向十悸全身一颤,看着蓝奏恒的眼光也跟着警戒起来。
要命啊!
她居然搭上个贼人,还给他救了!
虽然蓝奏恒表面上看起来很温和,而且还一副很有英雄气概的样子,讲话又客客气气,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哪!
谁晓得他到底来他们这个小镇干什么?
说不准
是想占了这儿,当成秘密山寨?
向十悸越想越是发毛,差点连手里的勺子都掉下去。
“要说秘密,也不是什么秘密啊!以后有机会,我慢慢说给你听,你就知道了。”蓝奏恒笑得灿烂无害,心里只想着日后他们夫妻能在房里好好谈天说地,到时候再解释苍龙堡也不迟,哪晓得他相准的未来妻子,已经将他想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大恶人!
“有机会的话再说好了。”向十悸紧张地点头,心里头乱糟糟的,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
如果他们苍龙堡真想占了这个小镇,他们这些镇民就会变成待宰羔羊,因为大伙儿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平凡百姓,能打的人可不多。
而且,蓝奏恒的身手那么好,全镇上的高手加起来,只怕还不是他的对手哪!
糟了,糟透了啦!
这下子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