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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上元节的抉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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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局已定,翁归靡成了摄政王,掌有实权。暮云和解忧改嫁给翁归靡,仍然一个是左夫人,一个是右夫人。

    “为什么不杀死暮云?你明知道是她下毒害死先王。”新婚之夜,解忧板着脸质问翁归靡。

    “因为她是匈奴公主,又将一切责任都推到了紫瞳身上。我不能随便杀了她,这会引起匈奴人的不满。”

    解忧转过头不理他,闷闷地道:“你答应过让我做后宫之主的,可是她还是左夫人,我还是右夫人,她还是比我大。”

    她这种略显孩子气的话让翁归靡忍俊不禁,他从身后搂住解忧,“可是朝中宫里都知道左夫人已经失宠了,真正掌权的人是你。我听说大汉的宫里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最得宠的不是皇后,而是妃子。”

    解忧咬着唇不说话,男人真靠不住,想利用别人的时候就怎样都好,利用完了,还不是会找出一大堆道理来推搪?

    她越想越不忿,挣脱翁归靡的手,“她是大我是小,今天是新婚之夜,你应该在她宫里过夜。”

    翁归靡皱起眉,不知如何劝说这个任性的公主。便在此时,远处忽然隐隐传来喊杀声。两人都是一惊,互视了一眼。

    门外传来冯嫽的声音:“大王、公主,匈奴的军队包围了都城。”

    与此同时,乌孙城外,乱葬岗上。

    此地埋葬的都是一些穷人或者流浪汉的尸体,有些是横死街头,就被人胡乱地抛在岗上。几棵枯黄的老树上无一例外地蹲着觅食的乌鸦。它们警惕地审视着地上的那几具尸体,尸体是几天前抛过来的。如果乌鸦有知,当知运送尸体的人是宫里的侍卫。但乌鸦并不知人类的等级之分,也无法识得人类衣饰的区别。它们只是直觉地感觉到危险。因而,虽然已经几天过去了,乌鸦们却只敢在附近盘旋,不敢真的去啄食死者的尸体。

    尸体已经开始腐烂发臭,真正让乌鸦们害怕的不过是其中一具尸体罢了。尸体的双目被刺瞎,如同任何一具尸体一样无知无觉地躺在那里。

    但是,尸体仍然有一丝细微的气息。

    是的,紫瞳未死。他毕竟是妖。

    眼前只剩下永恒的黑暗,无论睁眼或者闭眼具无区别。他本也不想再睁眼,睁眼又如何,该如何面对这寂寞的生命。也许他最不愿面对的不是别人,而是他自己。

    他静静地躺着,希望生命快一点从身体里逝去。只是命运喜欢玩弄的伎俩一直如故,若你一心想死,便难以如愿。若不想死时,却很可能遇上飞来横祸。

    身边的尸体发出恶臭,刺激着他的嗅觉。据说嗅觉是特别容易变得麻木的感觉,但这几天以来,他却一直不曾适应这臭气。

    他本是极度喜洁的,现在这一切都无关紧要了。

    忽然之间,乌鸦的鸣叫声都停歇了。乱葬岗上变得一片寂然,只剩下夜风呼啸而过。这安静来得怪异,但并非是完全安静下来,有轻微的脚步声,如同风中落花,正在慢慢靠近。

    脚步声如此轻盈,似曾相识。是谁?

    眼睛瞎了,嗅觉和听觉就变得特别灵敏,这是上天的恩赐吗?

    他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气,他蓦然想起,是那个名叫安心的女子。他的牙齿曾经紧贴着她的喉咙,那时就曾闻到过这股若有若无的幽香。

    她终于追踪而至,仍然不愿放过他吗?

    这样也好,普通人未必就能杀得了他。有安心出手,他或者可以死得更快一些。

    脚步声停在他的身边,他感觉到安心俯下身审视着他。他想笑笑,只是连笑的力气也没有了。

    有一双温柔的手扶起他,他有些惊愕,那双手上不带一丝杀机。

    她不是为了杀他而来?

    安心扶起紫瞳的时候,忧心忡忡地望向乌孙王城。城已被匈奴大军团团围住,匈奴人手中的火把照亮了整个夜空。

    她轻叹,这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她不能干涉也无力干涉。她所要做的,是救活这个将死的生灵,无论他是什么。

    她只看了一眼乌孙王城,便扶着紫瞳转身离去。从踏出这一步开始,她便在远离乌孙,直到许多年后,她再次回来的时候,一切皆成前尘往事。

    乌孙宫中,冯嫽已经整束停当。她终究还是不放心解忧,忍不住又叮嘱她道:“我走了以后,你万事小心,尤其是暮云。”

    解忧点了点头,咬着唇想了一会儿,才道:“你什么时候回来?”

    冯嫽看了她一眼:“多则两个月,少则一个月,我一定能回来。”

    冯嫽是去敦煌找常惠,匈奴既已发兵,大汉便也有了发兵的借口。只是这一来一往的,至少要有两三个月的时间才能回来。

    解忧怕的是这两三个月的时候,乌孙城会守不住。

    天气越来越冷了,西域的冬天即将来临。翁归靡无暇再顾及后宫的琐事,每天与朝中文武商议对策,或是到城上观战。

    幸而乌孙城修得城高河深,城中粮草也充足,匈奴想要攻破绝非易事。

    匈奴领兵之人是暮云的叔父,曾屡次派遣使者前来交涉。据使者所说,匈奴出兵全是因为大汉女子解忧秽乱宫廷,害死前王。只要乌孙国交出解忧,匈奴便会退兵。

    这要求初提出来的时候,满朝哗然。多么无礼的要求,即便是王妃有错,自有本国君主处理,别国人有何权力要求交出王妃。这是对于乌孙国的蔑视。

    是可忍孰不可忍?乌孙毕竟是游牧民族建立的国家,血液之中流淌着彪悍的本性。因而在匈奴进攻之初,满朝百官,几乎都是主张全力抵抗的。

    只不过人心脆弱如发,尤其是发丝下面还悬了千钧的危机。

    数次交锋,乌孙皆铩羽而归,只能紧守城池,闭门不出。毕竟匈奴人是西域的王者。人心悄然思变,开始有人提出不如满足匈奴人的要求,交出汉女。

    朝中渐渐形成两股势力,一股是同意交出汉女的,一股是坚决反对的。两股势力每天在朝上争吵不休。反对的人也曾提出,匈奴人为何会忽然前来寻衅,必然是与左夫人勾结,堂堂乌孙大国,怎么能够忍受一个后宫女子的长袖之舞?

    冬天到来以后,冯嫽仍然音信全无。本来期望汉军前来救援的人们也开始倒向另一边,于是要求交出解忧的声音越来越多,到最后,除了昆弥和几个近臣外,几乎所有的人都主张和议。

    解忧也说不出自己的心情,是焦急还是忧虑,也许什么都不是。渐渐逼近年尾,万物萧疏。

    城中粮食逐渐耗尽,宫中的饮食用度也开始节俭。宫人们不敢表示出来,却时时在背后议论。

    “昆弥还不愿交出右夫人吗?”

    “昆弥那么宠爱右夫人,怎么会舍得交出去?”

    “可是城里要没粮了。”

    宠爱?真是从何说起。自从新婚之夜匈奴围城以来,翁归靡就一直独自睡在昆弥寝宫中。时至今日,解忧仍然是处子。

    这件事情说起来真是好笑,她已经是两位昆弥的妻子,竟然仍然保持着处子之身。若是别的女子,只怕早已经满怀幽怨。她倒并不介意,心里有隐隐的期望,常惠终是会来的,两人还会见面。

    她也不知两人就算见面又能如何,她毕竟已经是乌孙的王妃了。

    天已经阴沉了数日,雪却还不曾落下。

    解忧站在一棵梅花树下,梅花开了,满树鲜红的小花。一道剑光忽然自身后刺来,快疾如电。

    解忧转身,剑已经到了胸前。

    解忧不曾学过武功,不过是普通女子,转身不过是生死关头下意识的行动。眼睁睁地看着闪亮的剑尖向着自己胸口刺过来,连思索的时间都来不及。

    幸而一只手从侧面伸来,一把抓住剑锋。手是深棕色的,应是长年经日晒雨淋才会形成如此颜色。那只手稳健如铁,一抓住剑锋,剑便不能再往前移动分毫。只是手毕竟是手,虽说可以抓住剑锋,手上的鲜血也沿着剑尖倾泻而下。

    解忧来不及看想杀她的人是谁,却急着看救她的人。

    身边站着那个身材略显肥胖的年轻人,脸上带着雷霆怒意。解忧忽然发现她从来不曾认真注视过翁归靡,甚至不知道他的手是这种颜色的。她从来不曾关心过翁归靡的任何事情,只知道他自幼被送去匈奴做人质。从这手的颜色来看,他在匈奴过的日子并不是那么尊贵。

    她来不及开口,翁归靡的怒吼声已经惊雷般地响起,“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行刺我的女人。”

    解忧第一次听见他用这么大的声音说话,震得耳膜嗡嗡作响。她有些害怕,印象中的翁归靡是一个嗜睡有些疏懒的年轻人,原来他有这样的一面。

    她下意识地后退两步,站在翁归靡身后,这才看清行刺的人竟是右将军冬古塞。解忧心里微寒,连右将军也认为该放弃了吗?

    她念头才动就听见翁归靡的怒吼再次响起:“连你也屈服了吗?你也要投降吗?”

    她下意识地握住翁归靡另一只没有受伤的手,她这个动作只是想劝阻翁归靡的怒吼,这种粗鲁的反应并不是她所喜爱的。

    这个小小的动作却让翁归靡微微一震,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中掠过一抹奇异的神采。不知为何,解忧的脸又有些红了。她转过头不去看他,闷闷地道:“要是朝中大臣都觉得应该交出我,昆弥就顺应大臣之意吧!”

    翁归靡蹙眉,声音终放平缓。他将手中的剑交给冬古塞,沉声道:“全国人都认为我是因为喜爱解忧才不愿交出她,可是你是我的好友,我们从小就在一起,连骑马都是一起学的,你应该比任何人都了解我。若我今日将乌孙国的王后交给匈奴人,乌孙国的颜面何在?从此以后,我们只能对匈奴人俯首称臣,永远做匈奴人的奴隶。别人不明白我,难道你也不明白吗?在这个时候,我只望你能站在我身边支持我。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我们绝不可投降。”

    他的话说得冬古塞动容,目光中露出惭愧之意。他拿起手中剑用力折断,大声道:“好!翁归靡,我听你的,以后谁再提议和的事,我第一个砍了他的头。我们乌孙国就算是国破人亡,也不能受这屈辱。”

    冬古塞走后,解忧拉着翁归靡回寝宫。

    创口很深,能够看见里面的肋骨。她一边替他包扎一边埋怨,“一定要用手去抓剑吗?难道你随身就没带着兵器?或者从地上捡个石头也好。”

    翁归靡笑道:“形势那么危急,我哪里还想得到那么多?”

    解忧抬头看了他一眼,忍不住问:“你在匈奴都做什么?”

    “放马。我养了一大群马,每一匹都很健壮。离开的时候还真舍不得那些马。有些马儿是我接生的呢!”翁归靡的语气里带着一丝兴奋,他似乎并不觉得放马是苦差使,一回忆起过去,话就多了起来。

    “你会骑马吗?”

    解忧点点头,汉女无需学习骑马,她只是因为要远嫁乌孙才不得不学。不过她骑马的技术平平无奇,只是能骑着马走罢了。

    “我养的马里有许多是稀世品种。大宛宝马,汗血宝马,每一匹都是千里选一的。我以前就喜欢骑着马儿在草原上奔驰,每一匹马都最听我的话了。”他顿了顿,有些失落地道:“那么好的马全都留给匈奴人了。”

    解忧抿着嘴笑了,“不过是畜牲,以后再建个马场养些好马就是了。”

    “马儿可不一样,马和人是有感情的。”翁归靡觉得畜牲两个字有些不和自己的心意,忍不住辩解。

    解忧不由又笑了,第一次和翁归靡说那么多话,本来一直以为两个人的关系就是一种交易,各取所需。现在忽然发现,原来是可以和他做朋友的。

    “那你再养些马再和他们建立感情就是了。”

    窗外传来小童嘻笑的声音,解忧推开窗子向外张望,只见泥靡在前面跑,两个宫女远远地追赶。

    宫女的衣服上皆是草根枯叶,泥靡一路跑,一路捡起地上的石头向宫女掷去。宫女眼见泥靡就要跑到解忧的宫中,心里又是急又是怕,忍不住叫道:“太子殿下,千万不要进右夫人寝宫。”

    解忧蹙起眉,她当然知道暮云手下的宫女怕些什么。这些天以来,泥靡一直被暮云关在自己的寝宫中不许外出,大概就是担心别人会以他为要胁令匈奴退兵。

    她绝非是这种不择手段的人,对于暮云的心思虽然明了,却有些嗤之以鼻。

    她刚想说,真是以小心之心度君子之腹。忽见身边的翁归靡向着泥靡招手道:“泥靡,过来。”

    她心里一动,嘴边的话便咽了回去。泥靡全不知道身处险地,笑嘻嘻地跑进解忧寝宫。那两名宫女大惊失色,互视一眼,一名宫女便转身回去报信,另一个则站在原地静观其变。

    翁归靡笑道:“泥靡,你阿娜呢?”

    “在寝宫里呢!她总关着我不让我出来,她越是关着我,我就越要出来。”泥靡得意洋洋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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