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是只消失的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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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这样的一个充满阳光的初夏黄昏,我站在大街上,看一对像飞鸟般拢起翅膀的男女相互拥抱的样子。那个瞬间晶莹如芒的阳光打下来,穿过他们的眼角,将他们的睫毛染成了金黄色,我觉得这样很美好,所以我摸了摸眉上的蝴蝶,恩,它还停留我的额头上,虽然我感觉不到它的实体,但我能依稀觉察有五彩斑斓的色彩在指尖上流动,甚至有点微微的灼痛。我反复地摸索着,直到呼唤起对伏苏的怀念,直到呆呆楞住,泪水盈盈。
伏苏说,这种油彩不会被轻易洗掉,要么很久,要么永远。他用极细的笔尖轻轻在我的眉骨上描着,狼毫上是很浓烈的白令海水蓝,加一点点粉,一点点灰,混在一起,就糜烂成了令人伤心的丹紫。我从镜子里看过去,这只蝴蝶真美啊,它遮掩住了我的哀愁,无论我再伤心,流再多的泪水,它只能飞舞,不能诉说。
通常我都喜欢坐在伏苏的小店里,盯着满墙的画,一幅幅的仔细钻研。它们都很抽象,蕴涵着常人无法理解的深刻意义。我努力寻找蝴蝶的画,哪怕只有一片残缺的翅膀,可结果是令人失望的,这些作品里没有关于蝴蝶的任何图案。然后,我就忧伤地望着在一旁做彩绘的伏苏,非常忧伤,而他,就停下手中的笔,走过来摸我的头发和小巧的鼻子,说我鼻尖凉凉,像条毛毛狗。
我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大玻璃杯喝水,那是隔夜的水。窗户是一直开着的,我能从水中喝出的灰尘的味道。
一、
认识伏苏之前我是个叛逆性极强的姑娘,玩过朋克摇滚玩过行为艺术,我和伏苏就是在广场上认识的。2003年七月,当时我和一群伪行为艺术狂热者们装模做样的做游戏,伏苏在人群里盯着我看,我心里有气,也盯着他,暗自骂,看谁先转移目光,谁就是婊子养的。
这场比赛没有胜利者,伏苏勇敢地冲着我的目光走了过来。他把我从一群无病呻吟的人中拉起,那么俊朗那么果敢,锁住我的眸子,一句话也不说。我也很唐突,身不由己地搂住他的腰,跟上了他的步伐。
伏苏的画店就在天津最繁华的滨江道上,名字叫“跟踪宠物”从外面看上去,这里就像是一家扎染作坊,墙壁上有着凛冽丰盛的深蓝油彩和各式抽象画的涂鸦。我把悄悄问题写在纸上,你会跟踪什么宠物啊?你要跟踪什么宠物?他总是笑,说,我就要跟踪你这条毛毛狗。于是我用枕头狠狠砸他。
伏苏是这个小店的主人,我是他的客人。曾有一天早上,风很大,我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他蹲在我面前,眸子一闪一闪的,像只等待捕食的小狼,我吓得扒住床沿一动不动,他看着,笑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永远也不必离开。他说这话时眉毛舒展开来,像早春三月迎风摆动的枝,温暖人心,让人沉醉,如同在欣赏他的画一样,是的,我一直坚定地认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我没见过谁的画比他更有张力,更会呐喊。他经常坐在画案前,一坐就是半天,有时候会忽然扭头说,可可,我喜欢你,喜欢你。我就一边喝水,一边爬在他身后的大椅子上以70c的仰角观察五彩斑斓的天花板,再把两只没穿袜子的脚,光洁的脚,耷拉在他的肩膀上荡啊荡的,一直到睡着。
我们的夜生活非常朴素。他需要大量时间来进行创作,因此并没有足够的光阴值得消耗。在一起无非吃饭、创作、聊天、休息。我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他摸着我的头,一副长辈对晚辈教导的样子,只画画是填不饱肚子的,艺术是激情不是面包。又点上一根烟说,特别在你入住以后。
我爱死他沉吟的样子,像个诗人。
他又说,不如你来做老板娘,木可,你喜欢我吗,你喜欢这个蓝色的画店吗?那么你来当家好了。我抬起头,仔细看伏苏蠕动的嘴唇,确定自己没有听错。然后抓起他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在那块苍白的皮肤上留下带着口红的暧昧桃花。
伏苏啊伏苏啊,君子一言,可不是什么都能追回来的。我,木可,一个伪行为女艺术家和摇滚女青年便开始扎根“跟踪宠物”了。
可我很敏感,能感觉到在伏苏阳光笑容的背后,月亮石般的眸子里藏着一些很隐蔽的惆怅。我忽然记起我是木可,我今年已经20岁了。而伏苏只有18岁。
这就是一场风暴,中心波澜不惊而四周惊涛骇浪。
我的青春啊,它们在哪里呢?它们还能不能转世重生?我还有希望和热情,我要和伏苏在一起,点燃彼此心中深埋的种。
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二、
2005年春天过得很慢,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看起来很单纯的男孩,梦到他手里的画笔在不停飞舞。凌晨时分,我坐起来,看了一下在黑暗中瑟瑟发抖的荧光日记,忽然觉察,伏苏依然没有回来。
伏苏消失了。
两个月内,我一直在“跟踪宠物”里为生计奔波。通常时间,我都穿着他的宽大的背上印着红色“5”的白棉球衣,光着脚在冰冷的木质地板上走来走去,不停喝着大玻璃杯子里的水,不停画画。我的记忆力近年来逐渐减退,健忘,失眠,烦躁。有很多的情感在心里盘根错节,恣意生长,不由自主地深爱上了夜行生活,如同面对一道上等的烧烤菜,味道野蛮,回味激烈,却对身体和精神没有半点好处。
我对着宁静的窗户认真观察,我看到那只鲜艳的蝴蝶还停在我的眉稍。在伏苏走后,我曾试图将它洗掉,换一张素白的面孔重新审视生活。可是我用尽所有的清洁办法,都无法将它赶走。这样也好,我可以不再面对镜子,可以不再修饰自己,可以活得浑然忘我。这只蝴蝶微微烫伤了我的灵魂,我学会继续坚强面对自己以及关于伏苏的一切。
可是,再孤独再寂寞再贫困我都能忍受,并把我好做人的底线。
那么,伏苏,你究竟为什么要离开我呢?我一直忍住不哭。
没有激烈的争吵,没有可笑的暗战,伏苏,你就这样完全空白的消失掉。你记得的,我们从未说过爱情。
你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带走,连一件衣服也没有拿。最后的声音还很清晰,可可,晚上自己做饭,我晚些回来。就这样简单。那么好,我想问你,你的店你的画怎么办?我怎么办?
每个晚上我是一直畏缩在角落里的,天气再热,我也用绿色的毛巾被遮盖住自己,只露一双眼睛,杜绝与外界的任何联系,装作你还在身边。
我总是惴惴的想,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爱你的。
三、
应该是“五、一”过后,我开始学着做人体彩绘,给不同的女性顾客在身体的不同部位画上诡异的图案。很多人问我,小姐,请问,能不能照着你额头上的蝴蝶,给我也画一只?这个时候我只是笑,说,这个,我不会,我从不画蝴蝶。
很多有钱的女人以为我在刻意隐瞒,要出高价让我为她们画。我只是连说抱歉,真的不会。偶尔有熟识的女人提起,这里的老板以前是个男孩吧,记得他不大呢。然后,我必须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想起伏苏稚气而纯真的面容,但大多时光我都是用笔一下一下在各种皮肤上细细雕刻,然后神情恍惚比画着,嗯,您看哪里还有不妥?
一排排青翠的灌木,一个个孤独的昏黄路灯,我总是站在小店的门口期待着,宛如眉骨上那只坚强的蝴蝶。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可以从容不迫,可以一转身就看到伏苏,看到他一笔一笔的,像个孩子做功课一样认真地画画,或者,他坐在床边,默默发呆,眸子一闪一闪的轻盈跳动。
我脑子里浮现出很多场景,这个小店里,曾经在黄昏的温暖阳光下,充满了两个大孩子的笑声。我在喝椰子汁的时候,看他画画,不小心把乳白色的香甜汁液滴在手腕上,男孩抓住我,一点一点用舌头舔干净,皮肤上有细碎的,滑滑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快乐地将要死掉,那时候的他多么冲动和纯洁啊!
想着,我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一转眼,快两年了呢,伏苏。
我靠在红棕色的门框上,叼着一支完整的555,用它隔离开唇齿,说真的,我不想让自己笑得那么灿烂无助。
四、
我戴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出门,我知道这样看起来很匪气,一点也不淑女,可我依然要这样做。这真是个奇妙的下午,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我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子。
买到透明润唇膏时,售货员说,小姐,你今天气色看起来很好。我听着她的甜言蜜语,乖乖把口袋里的银子掏了出来,并报以很甜蜜的微笑。
一双手从后面拦住我,抢先付了钱。我转身,看到了杜撰。
这只是支润唇膏而已啊,杜撰。我这样想着,你为什么不送我更值钱的东西呢?
这个男人拉起我的手,跑到商场门口,指着一辆灰色的z4对我说,木可,这辆车给你。他把一枚很大很硬的车钥匙塞到我手里。拿着。
我握着钥匙,杜撰的笑容非常温暖。
他的笑容那么亲切,是我熟悉而陌生的,我转身之前,把钥匙高高向天空抛起,高兴地笑着。
杜撰看着,我笑了,我跑了,我没有理睬他失望的目光和那把落下的钥匙。
我还是一个人,涂抹着我的廉价润唇膏,像晚归的燕子一样简单快乐。
在此之前,杜撰一直试图靠近我。
自从我在a大门口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像只苍蝇一样对我死缠烂打。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是四月,漫天飞舞着洁白透明的蒲公英,我穿着黑色短裙黑色衬衣黑色袜套和黑色靴子,很憔悴的站在路边喝一瓶酸奶,周围大朵大朵飘散的蒲公英遮盖了撒街边的伤感。
完全是一阵突兀暴戾的风,夹带着男性荷尔蒙的气息。他穿着令人厌恶的名牌西装,站在风的中心,对我说,木可,我们一起吃饭好吗?
我走过了两条街,他就像只光鲜的狗一样跟着,明目张胆跟踪我。等我转身刚想发难时,他快速地递上来一张名片,硬生生压回了我的话,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喃喃道:我只是想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有空常联系。
我笑了,用手比划成“谢谢”的姿势。然后想
你怎么会知道我叫木可?
五、
下雨的时候,我通常没有讲话的欲望。我对着落地玻璃窗呵气,然后用手指在上面画一些张扬的符号,总觉得一滴滴的水珠溅进了心里,模糊了眼睛。
杜撰说,你这个动作,非常像夜里的鸟收敛翅膀,在梳理羽毛的样子。
后来他又说,有时候受伤的鸟儿在白天也会抚慰自己的伤口。
于是晚上我做梦了,梦到自己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月色朦胧的窗外,一只黑色的鸟儿变成几只,又绽放成几百只,几千只,将我团团围住,疯狂地窥视我的身体。我笑了,怎么可以笑,我明知道这是梦,拼命想睁开眼睛,却无济于事。
当我和杜撰争吵的时候,他总是说,可可,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他最多的话就是这两句,然后便沉默下去。我把手指拿到桌子下面激烈比划着,左右手相互禁锢,然后一言不发的走进房间,用铁丝反锁住门锁,开始一本本的撕那些旧的书和杂志。裂帛般的碎裂声音刺激着我的神经,我开始变得敏感多疑,开始砸东西。
窗户会开,杜撰钻进来,从背后抱住我的手臂,阻止我发出任何声响。
我争开他,拉开抽屉,里面有一张薄得发黄的纸。它是伏苏和我,曾经感情的可怜见证物。上面有一些凌乱的字迹,是伏苏写的。可可,我喜欢你可可,我想你了可可,你不要离开我它就像一张枯萎的树叶,蒸发干所有的情感水分,一碰就碎。
我一直记得,伏苏站在小店门口,温暖地笑着,看我刚刚剪短头发,从马路对面穿过来,一个小包包在臂弯里晃来晃去。我一跨,再一跨,就迈到伏苏的怀里了。他像个成人似的把我抱住,吻我的脖子。我轻轻拍伏苏的屁股,他撒娇一样,将头埋在我的发里,咬我的耳朵,一句话也不说。可逐渐长大的伏苏,是一座越来越坚强的城堡。我只能在城堡的外面徘徊,不停地转圈,却始终无法打开冰冷的大门。
我是从出生起便不会说话的哑女孩,我迫切需要的,只是一份可以依靠的爱。杜撰也说,他希望我像正常女孩一样,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他说,我不能娶你,家里不同意我娶一个哑女孩。但我继承了叔叔的遗产,可以养活你一辈子。
我低头回味,仔细琢磨,一头汗水。
可是杜撰站在那里,说,木可,你为什么你不再叫我伏苏了?
我才想起来,杜撰的小名叫伏苏。
六、
杜撰,或伏苏不知道,我心里的忧愁层层叠叠,像一大片未开放的百合花。我想找到伏苏,想到他是一片深情的土地,任我花开花落
是不是所有搞艺术的人都有自由的翅膀,在开拓一片天空之后便可恣意飞翔?伏苏的离开是没有一点征兆的,似乎从未来过,从未停留。甚至让我奇怪的,是不是自己曾经昏迷过,做了长久的梦,伏苏只是梦中的主角罢了,而现实中的孤独才是真切的伴侣。
纸,只是那张写满回忆的纸,还停放在抽屉里。伏苏在信里写道,你是我的氧气,可我现在没有呼吸。
捏着那张纸,我站在窗前,午后的风掀起淡粉色的窗帘抚在我脸上,浸湿了许多绰绰的闪光的忧伤。风再吹,就干了。
杜撰,我真的不能爱你。我哭了出来,我要去找伏苏,找那个和我一起在黑夜里相互安慰的男孩。我用手揉眼睛,泪水溢出眼眶,再揉,就有了五彩缤纷的液体,我照着镜子,停留眉上的蝴蝶不见了。
原来它消失于泪水,和其他感情是没有关系的。
引子:
这样的一个充满阳光的初夏黄昏,我站在大街上,看一对像飞鸟般拢起翅膀的男女相互拥抱的样子。那个瞬间晶莹如芒的阳光打下来,穿过他们的眼角,将他们的睫毛染成了金黄色,我觉得这样很美好,所以我摸了摸眉上的蝴蝶,恩,它还停留我的额头上,虽然我感觉不到它的实体,但我能依稀觉察有五彩斑斓的色彩在指尖上流动,甚至有点微微的灼痛。我反复地摸索着,直到呼唤起对伏苏的怀念,直到呆呆楞住,泪水盈盈。
伏苏说,这种油彩不会被轻易洗掉,要么很久,要么永远。他用极细的笔尖轻轻在我的眉骨上描着,狼毫上是很浓烈的白令海水蓝,加一点点粉,一点点灰,混在一起,就糜烂成了令人伤心的丹紫。我从镜子里看过去,这只蝴蝶真美啊,它遮掩住了我的哀愁,无论我再伤心,流再多的泪水,它只能飞舞,不能诉说。
通常我都喜欢坐在伏苏的小店里,盯着满墙的画,一幅幅的仔细钻研。它们都很抽象,蕴涵着常人无法理解的深刻意义。我努力寻找蝴蝶的画,哪怕只有一片残缺的翅膀,可结果是令人失望的,这些作品里没有关于蝴蝶的任何图案。然后,我就忧伤地望着在一旁做彩绘的伏苏,非常忧伤,而他,就停下手中的笔,走过来摸我的头发和小巧的鼻子,说我鼻尖凉凉,像条毛毛狗。
我拿起放在桌子上的大玻璃杯喝水,那是隔夜的水。窗户是一直开着的,我能从水中喝出的灰尘的味道。
一、
认识伏苏之前我是个叛逆性极强的姑娘,玩过朋克摇滚玩过行为艺术,我和伏苏就是在广场上认识的。2003年七月,当时我和一群伪行为艺术狂热者们装模做样的做游戏,伏苏在人群里盯着我看,我心里有气,也盯着他,暗自骂,看谁先转移目光,谁就是婊子养的。
这场比赛没有胜利者,伏苏勇敢地冲着我的目光走了过来。他把我从一群无病呻吟的人中拉起,那么俊朗那么果敢,锁住我的眸子,一句话也不说。我也很唐突,身不由己地搂住他的腰,跟上了他的步伐。
伏苏的画店就在天津最繁华的滨江道上,名字叫“跟踪宠物”从外面看上去,这里就像是一家扎染作坊,墙壁上有着凛冽丰盛的深蓝油彩和各式抽象画的涂鸦。我把悄悄问题写在纸上,你会跟踪什么宠物啊?你要跟踪什么宠物?他总是笑,说,我就要跟踪你这条毛毛狗。于是我用枕头狠狠砸他。
伏苏是这个小店的主人,我是他的客人。曾有一天早上,风很大,我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他蹲在我面前,眸子一闪一闪的,像只等待捕食的小狼,我吓得扒住床沿一动不动,他看着,笑了,这里就是你的家,你永远也不必离开。他说这话时眉毛舒展开来,像早春三月迎风摆动的枝,温暖人心,让人沉醉,如同在欣赏他的画一样,是的,我一直坚定地认为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我没见过谁的画比他更有张力,更会呐喊。他经常坐在画案前,一坐就是半天,有时候会忽然扭头说,可可,我喜欢你,喜欢你。我就一边喝水,一边爬在他身后的大椅子上以70c的仰角观察五彩斑斓的天花板,再把两只没穿袜子的脚,光洁的脚,耷拉在他的肩膀上荡啊荡的,一直到睡着。
我们的夜生活非常朴素。他需要大量时间来进行创作,因此并没有足够的光阴值得消耗。在一起无非吃饭、创作、聊天、休息。我们曾经讨论过这个问题,他摸着我的头,一副长辈对晚辈教导的样子,只画画是填不饱肚子的,艺术是激情不是面包。又点上一根烟说,特别在你入住以后。
我爱死他沉吟的样子,像个诗人。
他又说,不如你来做老板娘,木可,你喜欢我吗,你喜欢这个蓝色的画店吗?那么你来当家好了。我抬起头,仔细看伏苏蠕动的嘴唇,确定自己没有听错。然后抓起他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在那块苍白的皮肤上留下带着口红的暧昧桃花。
伏苏啊伏苏啊,君子一言,可不是什么都能追回来的。我,木可,一个伪行为女艺术家和摇滚女青年便开始扎根“跟踪宠物”了。
可我很敏感,能感觉到在伏苏阳光笑容的背后,月亮石般的眸子里藏着一些很隐蔽的惆怅。我忽然记起我是木可,我今年已经20岁了。而伏苏只有18岁。
这就是一场风暴,中心波澜不惊而四周惊涛骇浪。
我的青春啊,它们在哪里呢?它们还能不能转世重生?我还有希望和热情,我要和伏苏在一起,点燃彼此心中深埋的种。
又有什么不可以的?
二、
2005年春天过得很慢,我做了一个梦,梦到一个看起来很单纯的男孩,梦到他手里的画笔在不停飞舞。凌晨时分,我坐起来,看了一下在黑暗中瑟瑟发抖的荧光日记,忽然觉察,伏苏依然没有回来。
伏苏消失了。
两个月内,我一直在“跟踪宠物”里为生计奔波。通常时间,我都穿着他的宽大的背上印着红色“5”的白棉球衣,光着脚在冰冷的木质地板上走来走去,不停喝着大玻璃杯子里的水,不停画画。我的记忆力近年来逐渐减退,健忘,失眠,烦躁。有很多的情感在心里盘根错节,恣意生长,不由自主地深爱上了夜行生活,如同面对一道上等的烧烤菜,味道野蛮,回味激烈,却对身体和精神没有半点好处。
我对着宁静的窗户认真观察,我看到那只鲜艳的蝴蝶还停在我的眉稍。在伏苏走后,我曾试图将它洗掉,换一张素白的面孔重新审视生活。可是我用尽所有的清洁办法,都无法将它赶走。这样也好,我可以不再面对镜子,可以不再修饰自己,可以活得浑然忘我。这只蝴蝶微微烫伤了我的灵魂,我学会继续坚强面对自己以及关于伏苏的一切。
可是,再孤独再寂寞再贫困我都能忍受,并把我好做人的底线。
那么,伏苏,你究竟为什么要离开我呢?我一直忍住不哭。
没有激烈的争吵,没有可笑的暗战,伏苏,你就这样完全空白的消失掉。你记得的,我们从未说过爱情。
你走的时候什么也没有带走,连一件衣服也没有拿。最后的声音还很清晰,可可,晚上自己做饭,我晚些回来。就这样简单。那么好,我想问你,你的店你的画怎么办?我怎么办?
每个晚上我是一直畏缩在角落里的,天气再热,我也用绿色的毛巾被遮盖住自己,只露一双眼睛,杜绝与外界的任何联系,装作你还在身边。
我总是惴惴的想,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爱你的。
三、
应该是“五、一”过后,我开始学着做人体彩绘,给不同的女性顾客在身体的不同部位画上诡异的图案。很多人问我,小姐,请问,能不能照着你额头上的蝴蝶,给我也画一只?这个时候我只是笑,说,这个,我不会,我从不画蝴蝶。
很多有钱的女人以为我在刻意隐瞒,要出高价让我为她们画。我只是连说抱歉,真的不会。偶尔有熟识的女人提起,这里的老板以前是个男孩吧,记得他不大呢。然后,我必须要花很长的时间,才能想起伏苏稚气而纯真的面容,但大多时光我都是用笔一下一下在各种皮肤上细细雕刻,然后神情恍惚比画着,嗯,您看哪里还有不妥?
一排排青翠的灌木,一个个孤独的昏黄路灯,我总是站在小店的门口期待着,宛如眉骨上那只坚强的蝴蝶。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可以从容不迫,可以一转身就看到伏苏,看到他一笔一笔的,像个孩子做功课一样认真地画画,或者,他坐在床边,默默发呆,眸子一闪一闪的轻盈跳动。
我脑子里浮现出很多场景,这个小店里,曾经在黄昏的温暖阳光下,充满了两个大孩子的笑声。我在喝椰子汁的时候,看他画画,不小心把乳白色的香甜汁液滴在手腕上,男孩抓住我,一点一点用舌头舔干净,皮肤上有细碎的,滑滑的感觉,我觉得自己快乐地将要死掉,那时候的他多么冲动和纯洁啊!
想着,我就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一转眼,快两年了呢,伏苏。
我靠在红棕色的门框上,叼着一支完整的555,用它隔离开唇齿,说真的,我不想让自己笑得那么灿烂无助。
四、
我戴了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出门,我知道这样看起来很匪气,一点也不淑女,可我依然要这样做。这真是个奇妙的下午,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我就是一个莫名其妙的女孩子。
买到透明润唇膏时,售货员说,小姐,你今天气色看起来很好。我听着她的甜言蜜语,乖乖把口袋里的银子掏了出来,并报以很甜蜜的微笑。
一双手从后面拦住我,抢先付了钱。我转身,看到了杜撰。
这只是支润唇膏而已啊,杜撰。我这样想着,你为什么不送我更值钱的东西呢?
这个男人拉起我的手,跑到商场门口,指着一辆灰色的z4对我说,木可,这辆车给你。他把一枚很大很硬的车钥匙塞到我手里。拿着。
我握着钥匙,杜撰的笑容非常温暖。
他的笑容那么亲切,是我熟悉而陌生的,我转身之前,把钥匙高高向天空抛起,高兴地笑着。
杜撰看着,我笑了,我跑了,我没有理睬他失望的目光和那把落下的钥匙。
我还是一个人,涂抹着我的廉价润唇膏,像晚归的燕子一样简单快乐。
在此之前,杜撰一直试图靠近我。
自从我在a大门口遇到他的时候,他就像只苍蝇一样对我死缠烂打。我记得很清楚,当时是四月,漫天飞舞着洁白透明的蒲公英,我穿着黑色短裙黑色衬衣黑色袜套和黑色靴子,很憔悴的站在路边喝一瓶酸奶,周围大朵大朵飘散的蒲公英遮盖了撒街边的伤感。
完全是一阵突兀暴戾的风,夹带着男性荷尔蒙的气息。他穿着令人厌恶的名牌西装,站在风的中心,对我说,木可,我们一起吃饭好吗?
我走过了两条街,他就像只光鲜的狗一样跟着,明目张胆跟踪我。等我转身刚想发难时,他快速地递上来一张名片,硬生生压回了我的话,一副很委屈的样子,喃喃道:我只是想给你我的电话号码,有空常联系。
我笑了,用手比划成“谢谢”的姿势。然后想
你怎么会知道我叫木可?
五、
下雨的时候,我通常没有讲话的欲望。我对着落地玻璃窗呵气,然后用手指在上面画一些张扬的符号,总觉得一滴滴的水珠溅进了心里,模糊了眼睛。
杜撰说,你这个动作,非常像夜里的鸟收敛翅膀,在梳理羽毛的样子。
后来他又说,有时候受伤的鸟儿在白天也会抚慰自己的伤口。
于是晚上我做梦了,梦到自己赤身裸体地躺在床上,月色朦胧的窗外,一只黑色的鸟儿变成几只,又绽放成几百只,几千只,将我团团围住,疯狂地窥视我的身体。我笑了,怎么可以笑,我明知道这是梦,拼命想睁开眼睛,却无济于事。
当我和杜撰争吵的时候,他总是说,可可,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他最多的话就是这两句,然后便沉默下去。我把手指拿到桌子下面激烈比划着,左右手相互禁锢,然后一言不发的走进房间,用铁丝反锁住门锁,开始一本本的撕那些旧的书和杂志。裂帛般的碎裂声音刺激着我的神经,我开始变得敏感多疑,开始砸东西。
窗户会开,杜撰钻进来,从背后抱住我的手臂,阻止我发出任何声响。
我争开他,拉开抽屉,里面有一张薄得发黄的纸。它是伏苏和我,曾经感情的可怜见证物。上面有一些凌乱的字迹,是伏苏写的。可可,我喜欢你可可,我想你了可可,你不要离开我它就像一张枯萎的树叶,蒸发干所有的情感水分,一碰就碎。
我一直记得,伏苏站在小店门口,温暖地笑着,看我刚刚剪短头发,从马路对面穿过来,一个小包包在臂弯里晃来晃去。我一跨,再一跨,就迈到伏苏的怀里了。他像个成人似的把我抱住,吻我的脖子。我轻轻拍伏苏的屁股,他撒娇一样,将头埋在我的发里,咬我的耳朵,一句话也不说。可逐渐长大的伏苏,是一座越来越坚强的城堡。我只能在城堡的外面徘徊,不停地转圈,却始终无法打开冰冷的大门。
我是从出生起便不会说话的哑女孩,我迫切需要的,只是一份可以依靠的爱。杜撰也说,他希望我像正常女孩一样,和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但是,他说,我不能娶你,家里不同意我娶一个哑女孩。但我继承了叔叔的遗产,可以养活你一辈子。
我低头回味,仔细琢磨,一头汗水。
可是杜撰站在那里,说,木可,你为什么你不再叫我伏苏了?
我才想起来,杜撰的小名叫伏苏。
六、
杜撰,或伏苏不知道,我心里的忧愁层层叠叠,像一大片未开放的百合花。我想找到伏苏,想到他是一片深情的土地,任我花开花落
是不是所有搞艺术的人都有自由的翅膀,在开拓一片天空之后便可恣意飞翔?伏苏的离开是没有一点征兆的,似乎从未来过,从未停留。甚至让我奇怪的,是不是自己曾经昏迷过,做了长久的梦,伏苏只是梦中的主角罢了,而现实中的孤独才是真切的伴侣。
纸,只是那张写满回忆的纸,还停放在抽屉里。伏苏在信里写道,你是我的氧气,可我现在没有呼吸。
捏着那张纸,我站在窗前,午后的风掀起淡粉色的窗帘抚在我脸上,浸湿了许多绰绰的闪光的忧伤。风再吹,就干了。
杜撰,我真的不能爱你。我哭了出来,我要去找伏苏,找那个和我一起在黑夜里相互安慰的男孩。我用手揉眼睛,泪水溢出眼眶,再揉,就有了五彩缤纷的液体,我照着镜子,停留眉上的蝴蝶不见了。
原来它消失于泪水,和其他感情是没有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