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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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到何彩云教室外站岗的不是王大胖,是他。
榕树底下,粗壮的树干旁环着木头长椅,沈阅明选了可以看见教室门口的位置坐下,把书本摊在膝上,但那些字却像是外星人的文字,在他脑海中不具任何意义。
他微皱着眉,抬起头看着教室,透过敞开的玻璃窗可以见到她坐在距他最远那排座位的倒数第二个位子,始终低着头,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手中的笔杆。他敢肯定讲台上老师说的话她没一个字听入耳。
还有二十分钟才下课,他来得太早了。原先也没打算要来的。早上出门的时候、上完第二堂课之后,事实上直到半个钟头之前,他都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傻傻地跑到她教室外。为了什么?他到此刻还是不明白
钟声响了,他在走出后门的人群中搜寻着。没见到她,她的个儿娇小,一定是他看漏了。他困惑地四下张望,还是没有。最后视线回到教室里,发现她还留在座位上和一个男同学在说话。那个男的坐在她前面位子上,闲散地叉着手,满脸笑意,正跟她说了些什么。她含笑的脸孔微仰着,低低。银铃似的笑声随风传到他耳里。
有些刺耳。
那个男的体贴地帮她拿起背包,两人肩并肩从前门走出教室。一路上仍不停地交谈,她脸上的笑容始终不曾消失过。
他从没想过她那可爱的笑容,有一天看起来竟会这么碍眼。
眼看着他们即将消失在视线中,他赶上几步,在她背后喊道:“何彩云。”
何彩云没有立刻转过身,她停顿了几秒钟,似乎在考虑着要不要回应。
她终于回过头。“学长。”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戴了一个微笑面具。
“-还好吗?我是说那天回家后,-有没有感冒?溪水满冷的。”
“没有,”何彩云淡淡地答道“我还没跟学长道谢呢,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沈阅明有些气恼,这话听起来好像她以为他是特地来讨人情的。
“一起去吃饭吧,-下午还有课吗?”他迟疑地问,不大有把握的。以前他们一碰面,如果刚好快到午餐时间,总是自然而然地一起去吃饭,常常连问都不用问。
“本来我应该好好请学长吃一顿饭,向你答谢的。”她脸上仍是平静无波“不过今天我刚好和同学约好一起去吃饭,下午要到图书馆去找资料。不好意思,学长,改天我再请你一顿。”她愈来愈佩服自己的演技了,她应该到话剧社去报到的。灰姑娘那个恶姐姐的角色很适合她,说不定哪天她的演技会炉火纯青到可以饰演马克白夫人
“喔。”他一时想不出如何回答,只能失望地应了一声。
“对了,学长,学姐是不是还在生你的气?”感情上楚落雁是有理由生气的,理智上大可不必。男朋友一时视力不佳,算得上什么大罪?可是恋爱中的人,所有掌管理智的神经八成都冬眠去了吧。她不也是如此?虽然只是一场可笑的暗恋。
“嗯。”沈阅明含含糊糊地应道。其实他也搞不清楚楚落雁是不是还在生气。他打过两次电话,她都不肯接。他想,她应该还在生气吧,后来因为忙,他也就没有心思去探究。忙?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好像什么事也没做,镇日神思恍惚。
早在一个礼拜前,他就该准备好一束至少九十九朵的红玫瑰,再安排一客至少两千元的烛光晚餐,若是有幸碰上下雨,他更应该在她窗外淋上一夜大雨。嗯,或者用不着一整夜,日落之前再加上天亮以后各两个钟头,好让街上半数的人瞧得明明白白,差不多就可以赔罪了。
“对不起。”惹出这一场风波,并不是她愿意的。楚落雁当然不会就此将他扫地出门,就算他被扫地出门,也轮不到她来接收。虎视眈眈想趁虚而入的大有人在。她当初就不该自不量力地妄想越级挑战。
的确是-的错。这句话沈阅明没有说出口。“再见。”他猝然说道,没有等她回答,转身就走。
“他怎么啦?怪怪的。”一旁看得莫名其妙的男同学问道。
何彩云只是耸耸肩,回他一个“天知道”的表情。对于这样的结果,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沈阅明离去时带着怒意的脸孔,让她颇感安慰。
一张生气的脸应该不及一张温情的脸让人怀念。
一束九十九朵的玫瑰有几斤几两重,沈阅明没有称过。饶是他这样一个大汉捧在手中枯立一个钟头,也是吃不消。
他实在应该先把它称过,然后找个同样重量的哑铃练一练,沈阅明有点后悔莫及地想着。瞄了眼会客厅中大厦管理员半是好笑半是同情的笑脸。管理员应该跟楚落雁说过了吧?说他已经来了一个钟头。不过,显然楚落雁觉得他捧着玫瑰花站在楼下的这副呆样,看过的人还不够多
没办法,老天不肯帮忙,硬是连一滴雨都不肯下,害他没法子表演痴情落汤鸡这一招。什么老掉牙的招数!
唉,东风不与周郎便
天不下雨,太阳当空。沈阅明又瞄了一眼看起来十分清凉的大厅,索性打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本来他也知道烈日灼身是仅次于大雨淋身的一招好计,可如果管理员肯帮他掩护的话,楚落雁是不会知道他是在大厅里吹冷气,而不是在外头晒太阳的。
“王伯,”他亲切地叫道“我在这边坐一下,你可别跟楚小姐讲喔!”他有点欲盖弥彰的加上一句:“我是怕天气太热,玫瑰花会枯掉。”
管理员见他挥汗如雨的模样也深觉同情,自然是点头了。年轻人追女朋友吃一点苦头是必要的,尤其是楚小姐那样娇滴滴的大美人。男孩子要追她,只好吃苦当吃补了。他能帮的当然是会帮,两个年轻人光为了一点小事就闹翻,岂不可惜。
沈阅明在宽大的沙发上坐下,将那一束惹人注目的玫瑰放在一旁,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心无旁骛地读了起来。这两三个礼拜以来,他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根本就没念什么书,也该是收心的时候了。为了一点风花雪月的小事,就把课本丢下也太没有志气了吧。
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便不觉得时间慢得像老牛拖车。待他合上书本,伸了伸懒腰,再看了一眼时钟,竟又已经过了两个钟头。
“王伯,麻烦你再问问楚小姐,愿不愿意让我上去跟她说说话。”他走到柜台前跟管理员打商量。
“好。”王伯立刻按了对讲机,说了几句,然后满脸笑容地放下话筒。
“楚小姐请你上去。”他好意地又多加了几句:“别再惹女朋友生气了,你女朋友长那么漂亮,可不是随便找得到的。”
“谢谢王伯。”沈阅明感激地道谢。
是啊,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可不是随便就找得到的。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跟他说了吗?可是光是这样就够了吗?他压下心中的疑问,不想去深究。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足够的,他不见得要成为例外。
电梯当的一声打开了,他怀中仍抱着那一大把玫瑰,有些不胜负荷。指示灯迅速的变换,向上再向上,一路直达十二楼才停了下来。楼梯间灯光明亮,长长的廊道,墙上挂了几幅水彩画,也都是沈阅明看熟的了。一幅淡水夕照,一幅关渡风光,最接近楚落雁房间的则是阳明秋色。他艰难地空出一只手去按门铃,耳中隐约可以听见隔着厚重大门传出来的机械鸟鸣声。
楚落雁慢慢地拉开大门。她穿着一件宽大的及地长袍,色泽斑斓。一头微卷的长发一丝不苟地全拢在右肩上,虽是面如寒霜,仍是风情万种。她柔白的玉手扬起一个精巧的弧度,示意他进门。
沈阅明直接走进厨房,从流理台下找出一个广口陶瓮,先把玫瑰花插好,再拿到餐桌上摆着,正对着楚落雁的视线。
他知道她一向喜欢质量俱佳的玫瑰。虽然他一向觉得在小巧的玻璃瓶插上一朵半开的蓓蕾要美得多。
沈阅明边整理着玫瑰花,尽可能地把每一朵花安排到最佳的位置,一面像是漫不经心地问着:“最近好吗?”
楚落雁没有回答,只是不悦地哼了一声。
沈阅明当然看得出她还没消气。“一起去吃晚餐?我已经在-最喜欢的餐厅订好了位子。”他刻意轻描淡写,彷佛他一点也不知道她还在生他的气。
她也的确没有理由生气的。在冷静思考之后,当时他那莫名的罪恶感毫无必要。难道要他眼睁睁看着小何在湍急的水流中灭顶还见死不救吗?明明知道她不会游泳,而楚落雁是个游泳健将,肯定可以支持得比较久。结果也证明了他的判断无误。
楚落雁没有出声反对,却也没有同意的表示。修饰得十分精美的长指涂着粉色的亮光指甲油,慢慢地卷着垂落胸前的发梢,双腿在长袍下交迭着,可以清楚见到纤长优美的腿形。白皙玉足套着一双双c图案的拖鞋,身上的彩妆和长袍的颜色搭配得无懈可击。
沈阅明倚着餐桌欣赏了好一会儿。当她静静的什么都不说的时候,美得就像雷诺瓦笔下的肖像画,看起来真是赏心悦目。
“哼,你以为这样就算了吗?”她终于开口。
沉默的时间短得让沈阅明遗憾地叹气,画面的和谐似乎在这一刻全被破坏了。
他也知道她不会光说这句话就算了,索性拉出一张餐椅坐下来,打算听她数落个够。
“在那么多人面前,让我有多丢脸,你知不知道?!居然不先救自己的女朋友,却巴巴的去救一个不相干的外人,你眼睛里到底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小何怎能算外人?他在心中暗暗抗议。她是他们两人的学妹啊。更冤枉了,他眼里怎么可能没有她!
“你你”她唇角微微下弯,委屈地哭了起来,再也说不下去了。
“好啦好啦,都是我的错。”沈阅明忙赶到她身边,低声下气地赔不是。揽着她的肩,口中不断地安慰着。虽然说不出自己错在哪里,可心里明白,自己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何必为一个外人生我的气?”他顺着她的话说下去“何况我是因为知道-是条美人鱼才会先去救小何的啊,事有轻重缓急嘛!小何是我找她出去玩的,要是她出了事,我怎么跟她父母交代?-也不会愿意我一辈子良心不安吧?是不是?我知道-最善良了。”
话说得冠冕堂皇,楚落雁自是没有理由反驳。她当然不是怀疑他和何彩云之间有什么,她是自尊遭受打击,而不是感情受了伤害。
“那么多人,你丢着我不管”她兀自抱怨着,不好对他承认,她的泳技其实不如他想象的好。
而这也着实怪不得沈阅明。他习惯早泳,而她却喜欢在人多的时候到游泳池展示最新一季的泳装和曼妙的身材。
“那是因为我知道其他男同学一定都会抢着要去救-啊,-也知道-是他们的偶像嘛!这可苦了我,害我成了全民公敌。”他语带埋怨,听在楚落雁耳中可成了甜言蜜语。“可是小何呢,她不像-身轻如燕,我们那一群人当中就数我最会游泳,除了我之外,大概也没有人有能力又有勇气下水去救她,-的男朋友是个英雄呢,怎么-一点都不佩服,反倒生我的气?”
楚落雁说不过他,可也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你干嘛小何小何的喊得那么亲热?不嫌肉麻吗?”
“她和我是哥儿们嘛!”是哥儿们没错,他关心她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不需要任何罪恶感。“我喊她的姓,可是-是小雁啊,亲疏远近不是很清楚明白吗?-是我最亲爱的小雁儿。”他边说着,边在她粉颊上亲了下。真的是粉颊没错,心中暗自嘀咕,楚落雁干嘛连在自己家里头都还要一身脂粉?她天生丽质,只要把脸洗干净就好了,脂粉只会污了她的颜色,可惜!“这才叫做肉麻吧!”
“你讨厌!”她靠在他怀中,娇嗔地骂了一句。
沈阅明抱着她好一会儿,轻抚着她柔细的秀发。她发问的芳香蛊惑了他的神智,他的唇悄悄地移到她唇上辗转着,好半天才微喘地抬头,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气消了,一定也饿了,是不是?”一把将她拉起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其实还早,不过楚落雁还得换衣服,至少得给她一个钟头。
楚落雁水汪汪的眸子直瞅着他,有点气他每一回都如此理智,从来不会让自己失去控制。可她是女孩子,这种事得要矜持,哪能主动?“这个时候,你还会想到吃饭,真罗曼蒂克。”仍不免稍稍抱怨了几句。
“去换衣服吧。”他把她轻轻转过身,往卧室的方向推。“我订了七点钟的位子,有一个半钟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挑。”
提到挑衣服,她眼睛一亮!上个星期才买的香奈儿新装可以穿出来亮相了。当然也不是没有别的男人约她,可他们当中就没一个像沈阅明和她走在一起那么登对的。美丽的红花需要绿叶来陪衬,这片绿叶呢,可不能有一点枯黄或半点虫咬。
她轻快地走进香闺,掩上房门,心中考虑着那件新衣服和什么色系的彩妆最为搭配,长发得再上一次发卷,要让它很自然地垂下,还是用钻石发夹别起来,该拿古奇还是爱马仕的包包?草叶集或是漂鸟集封面的颜色和包包更适合
沈阅明望着她美丽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便走回沙发上坐下。他有些疲倦地揉着前额闭上眼睛休息。好了,现在楚落雁不会向他提出分手了,他应该松了一口气,但,为什么他只是觉得累?
和生气。小何和她的男同学亲亲热热地一起走着,正打算要去吃饭。那个男的配不上她,他很肯定。那人戴着眼镜,活脱脱就是一只四眼田鸡,随时会跳上荷叶呱呱呱叫上两三声的样子。校园里一大半的男生都戴眼镜的,就他一个戴起来特别难看。高高的个子,瘦得像竹竿,彷佛风一吹就会左摇右晃,简直不敢指望危急的时候能救得了小何他粗嘎的嗓音好像还停留在变声期转不过来,而且他一定像王大胖一样没安好心约会没两三次就想把她弄进宿舍的床上或是宾馆
愈想愈是不安,怎么他当时会没想到要警告她?
小何是哥儿们。
小何没谈过恋爱,很容易上当。
他坐立不安地起身踱步。
小何只是哥儿们,他不是她的保母。
就算她要交一打男朋友,也轮不到他操心。
他从背包里又把书本拿了出来,翻到刚刚上楼前读的那一页。书上的字像是被施了魔法,满纸乱窜,让他一个字也抓不着
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子,卧室房门又打开了。楚落雁翩翩走了出来,一身鹅黄色的洋装看起来很昂贵,也很适合她:长发比刚刚更卷了些,娇媚地垂在背后,别了一只黄色水钻发夹。
她对服装是真的很有品味。
收拾起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他的眼光将自己的欣赏表露无遗。“-真美,我从没见过比-更美的女孩子。”赞美是永远不嫌多的。
楚落雁微笑地把小手放进他的大掌中,似嗔还喜地笑骂一句:“甜言蜜语!”
可是-爱听啊!沈阅明在心中揶揄了一句。
他挽着她的手走出大门,到楼梯间等电梯。
等一下王伯见到他们一起下楼,肯定也会很开心。
那一场急雨,来去不留痕迹。
王大胖来约她,她没有拒绝。
王大胖本名当然不叫大胖。她欣赏他的雅量,禁得起人家这样当面调侃。
她自己就不敢肯定,若是人家喊她一声何小胖,她会不会有勇气回应一声。
早场电影,热门的恐怖片,售票口外排了一长条人龙,何彩云微蹙着眉看了一眼放映时间。她讨厌等待,尤其是和一个既谈不上熟识又不是陌生的男人一起等待。觉得自己和他无话可说。
王大胖倒是有许多话要说。他十分博学的对她描述许多知名鬼片的经典场面。
鬼从电视机里爬出来、鬼从古井里爬出来、鬼从马桶里爬出来。
她不是科技迷,对于电影特效没有兴趣。
散场之后,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电影院。
王大胖走在前头,满脸的不高兴。
这个何彩云到底算不算是女人啊!罢才满场尖叫声,就她安安静静,哼都不哼一声。本来还指望看到恐怖的画面,她会主动投到自己怀里,要不至少也拉一拉他的手;已经制造了这么完美的机会给她,她还不珍惜!她没有拿包包,从头到尾两只手都放在外套的口袋里,害他连指甲尖都没碰着。
触觉!她不明白像她这种触觉系的女生,得要肌肤相触才能让男生有感觉吗?矜持个什么劲!愈想愈是恼火,像楚落雁那种女生才有矜持的权利!
凭她何彩云?别提了吧!
要不是看在她外表普通,肤色还算光洁的份上,他根本就懒得约她。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哪个男生会把她看在眼里?
他王大胖虽然名副其实不负一个大胖的封号,可男生胖是稳重,女生胖就只是胖。
何彩云并不是不懂察言观色的。瞧他满脸不悦,赶忙问道:“刚刚那门票多少钱?我还没给你。”本来她就打算自己买票的,只是那一长排人龙,大部分是双双对对的情侣,都是男生掏出皮夹付钱。为了不想引人侧目,也是为了面子--王大胖的和她的,她才会让他出钱买票。男人通常是不会心甘情愿为她这种女生花钱的,哪怕只是一张电影票,因为既不赏心悦目,又无利可图。
“两百八。”王大胖闷声答了一句。
何彩云从口袋里掏出钱来,连铜板都一枚一枚算得一清二楚。幸好她有足够的零钱付给他,要不还让他找零,岂不尴尬透了。
王大胖有点困窘地把钱收下,觉得自己不大有风度。他向四周张望了下,看看有没有人在注意他们。
幸好没有。何彩云是那种走在街上谁也不会回头看她一眼的女生;当然,他自己也得承认,通常也不会女生转头看他的。
至少何彩云还挺识相的。他的心情不免又活络了起来。跟她交往一点也不用花钱,摆明了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最低限度不会蚀本。
“对了,楚学姐还在生沈学长的气吗?”她漫不经心似地顺便一提,像是没话找话。
“好像和好了吧,常常看到楚落雁来找他。”只要是楚落雁一在校园出现,虽然没亲眼见到,也会听到风声。他们这一对也挺奇怪,都是楚落雁来找他。沈阅明倒是解释过,因为楚落雁的学校地点比较偏远,要吃要逛都没什么好地方。
“喔。”何彩云应了声,听不出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
“对了,我们去哪里吃午餐?”他兴致勃勃地问。好歹是出来约会,当然免不了要大吃一顿。
“去吃欧式自助餐好了。”今天她有大吃一顿的冲动。以前她一向觉得吃自助餐是损人不利己--人人都想把老板吃垮,顺便弄坏自己的肠胃。
正合他意。王大胖爽快地同意了“好!棒壁街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餐厅,我们走过去吧。”
何彩云跟在他身后走着,他的步伐又大又急,她根本就跟不上;她也不想跟上,一路慢悠悠地走着。路边成排的洋紫荆正开着花,花色有些黯淡,既不如艳紫荆那般鲜丽,又不像羊蹄甲般总是落尽了叶才开了满树的花。浅粉色的花朵半隐在浓密的叶丛中,就算从树下走过,也不见得有人会留意。
沈阅明会留意。有一回他们一起经过,还没到开花期,单看到叶片,他就能正确地叫出名字来。她的步伐也比他小得多,但当他们一起走着的时候,他总会慢下脚步,配合她的步伐,一边欣赏他们经过的每一棵树,开花或是不开花的。每一棵树在他眼中都有各自的美丽,树冠的形状,或是叶片的色泽,甚至是树皮奇特的纹路--几乎让她怀疑,他是不是森林系的学生。
他不是。她也不相信有哪个森林系的学生会像他那样多情地谈论着每一棵树。
今天和她约会的人,已经走到前面的路口,才因为红灯而停下脚步。他回过头来看她,毫不掩饰不悦地交叉着双臂,似乎在无声的责问她慢吞吞的做什么。
唉!她不该答应和他一起去吃饭的。没有同伴远比一个不愉快的同伴强。
绿灯亮了,她加快步伐赶上去,不想待会儿继续面对一张不耐烦的脸孔,害她吃不下饭。反正路口附近光秃秃的,什么树也没有
服务生体贴地领着他们到一张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位子坐下,靠着窗边有很好的视野。这是一家庭园西餐厅,窗外辟了一座美丽的花园,依着地势起伏,种满了非洲凤仙,小小的水塘边密生着紫白交错的马樱丹,枝叶垂向水面,掩住了池塘的轮廓,别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韵味。
何彩云不忙着去拿菜,她先把钱拿出来,连一成的服务费都算得一块钱不差,放到王大胖面前。“我先把钱给你,你待会帮我付帐。”
王大胖这下子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好歹是他约人家出来的,样样都还要她自己付钱。“我请客就好。”他把钞票连同那一大把零钱推回她前面。
“不用了。你我都是学生,经济情况差不多,没道理让你请客。”她合情合理地解释。
王大胖只得把钱收下,推来推去实在太难看了。
“我们去拿菜吧。”他说着便站起身。
“你先去好了,你回来了我再去。”何彩云仍是端坐不动。
说的也是,两个人同时离开好像不大好。咦?不对!他们两个谁也没拿包包,用不着担心遭小偷呀。
不过美食当前,没必要计较这种芝麻小事。他很快端回一满盘的食物。何彩云惊讶地盯着他的餐盘,一整盘都是肥大的生蚝,别无其它。他是真的太喜欢这种食物,还是趁机补充威而钢?何彩云忍不住好笑地猜测。就算他真的“不行”也没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昭告世人吧?男人对这种事不是都很谨慎、遮遮掩掩的吗?
怕自己真的笑出声来,何彩云赶紧起身离座。她先在餐台旁绕了一圈,然后停下来拿了一盘生菜沙拉和一盅海鲜清汤。
王大胖不以为然地瞄了她的盘子一眼。“不会吧?-来这里吃这些草?”虽然餐费是她自付的,他还是觉得很浪费。
“没必要和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她有点不高兴地回了一句。她可没有评论他的食物,现在他却来管什么闲事!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片萝蔓生菜放进口中。王大胖也不多话了,他又拿起一只肥大的生蚝,呼噜一声吞下肚去,还一边发出一阵只有厨师会觉得满意的怪声。
何彩云低垂着头,免得看到他的吃相,破坏自己的胃口。刚刚那一瞬间,她以为那些蚝到他口中时还是活生生的,那阵怪声是它们死前的哀号
她很快地吃光那盘沙拉,又喝完那盅海鲜清汤,再度离座。这一回她更慎重地挑选食物,直到远远地看到他也离开座位,才赶紧回到自己的位子。
之后,这一顿饭,他们几乎没有再同座过。何彩云总是把时间掌握得刚刚好,免得与他大眼瞪小眼。最后,她觉得吃够了,便交代了一声,匆匆离去。
横竖她已经付过帐。十有八九,她猜想他会一直待到用餐时间结束才走人,这样才不会浪费嘛。
两个人都没有说再见,这一点他们倒是很有默契。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春天,校园里一棵非洲紫葳开了满满一树的花,远远望去像是一池蓝紫色的湖水,深不可测,让人陷溺其中。
他并不是故意来看她的。紫葳花的花期不过一两个月,她每天从树下走过,总会碰面的吧?
“好久没看到-,”他轻声问道“最近好吗?在忙些什么?”好几个月没见,他的语气显得生疏。
“在读歌德的原文诗,浮士德,很难。”诗很难,选择一点也不难。但梅菲斯特并没有找上她出售灵魂。
“读文科真的比较有趣,像我读商科,整天不是数字就是图表。还有许多互相矛盾的理论,真是自找麻烦。”他忍不住发了几句牢骚。
“我猜我讨厌歌德的程度,和你讨厌亚当斯密的程度不相上下。这就叫做一行怨一行。”她微笑地回答。
沈阅明也笑了。为了准备一份特别难缠的教授指定的报告,他已经关在图书馆里好几天,此刻已经到了听见“经济”两个字就要反胃的地步。仔细想想,这两个字真是典雅得很,偏生深奥难解,各种理论多如牛毛。
“提到浮士德,古诺那部歌剧-听过没?诗很难,唱起来倒是很好听。”
“有点冷门的歌剧,我手边有一套黎奇指挥的版本。”
“我的版本和-的不一样,是七八年的录音,多明哥和弗蕾妮演唱的版本。”
“真的?”何彩云忍不住羡慕地喊了一声“那张我一直都找不到。”
“借给-听好了,免费,不用限期归还。”
“不用了。”何彩云摇头回绝了“我最好满足我所能拥有的,不要去做比较,要不然以后我大概都不会想要去听我自己那一张了。”
“听-说得万分感慨,真像个小哲学家。”沈阅明取笑了两句“-这么聪明,喜欢什么就去争取,有什么做不到的?怎么可以那么消极。”
你,是我无论怎么努力都得不到的。她在心中暗暗说着。“对了,学长,你明年就要毕业了,有没有打算继续念研究所?”沈阅明成绩优异,年年拿书卷奖,随便他要念哪个研究所都是手到擒来。他会继续念下去吧?她衷心期盼着。那样他们至少还可同校两年。
“没这打算。”他摇摇头“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念书,至少不那么喜欢念商业方面的书。我想早点去当兵,然后进入社会找个我喜欢的工作,实务一定比理论有趣得多。”
“那怎么可以?!”何彩云着急地反对,几乎要哭出来了“我是说那不是很可惜吗?你书读得这么好!”“想读书也不一定要进研究所啊。倒是-,现在虽然才一年级,还是要早点做打算,最好多去修几门实用的课程。文科可不大容易找工作,毕业后最好继续读研究所,-长得这么天真可爱,我真担心-太早出去做事,会让人欺负哩!”小何这几个月来似乎又长高了点,个子仍是小巧玲珑,留着清汤挂面的短发,看起来仍是十来岁的少女模样,一点也不像大学生。
如果他继续留下来读研究所,而且一直读到博士班,她当然也就会努力考上研究所;可他都要走了,毕业以后她还留下来做什么?虽然现在两人见面的次数少之又少,知道他在同一座校园中、距离不远的教室,想起来她就会觉得很安慰,以后只剩一年多的时间
她又能见得了他几次?
心中愈想愈难过,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半晌,才勉强吐出一句:“我要回家了。”话声一落,她转身就走。
“小何”他喊着,带着一丝急切,声音被强风吹散了,她听不清楚。
何彩云回头看了他一眼,急风吹下满天花雨落在他身上,他彷佛沐浴在紫色的雾霭中,虚幻得像一个梦境。
无法实现的美梦。
结果,到何彩云教室外站岗的不是王大胖,是他。
榕树底下,粗壮的树干旁环着木头长椅,沈阅明选了可以看见教室门口的位置坐下,把书本摊在膝上,但那些字却像是外星人的文字,在他脑海中不具任何意义。
他微皱着眉,抬起头看着教室,透过敞开的玻璃窗可以见到她坐在距他最远那排座位的倒数第二个位子,始终低着头,心不在焉地玩弄着手中的笔杆。他敢肯定讲台上老师说的话她没一个字听入耳。
还有二十分钟才下课,他来得太早了。原先也没打算要来的。早上出门的时候、上完第二堂课之后,事实上直到半个钟头之前,他都没想到自己会这样傻傻地跑到她教室外。为了什么?他到此刻还是不明白
钟声响了,他在走出后门的人群中搜寻着。没见到她,她的个儿娇小,一定是他看漏了。他困惑地四下张望,还是没有。最后视线回到教室里,发现她还留在座位上和一个男同学在说话。那个男的坐在她前面位子上,闲散地叉着手,满脸笑意,正跟她说了些什么。她含笑的脸孔微仰着,低低。银铃似的笑声随风传到他耳里。
有些刺耳。
那个男的体贴地帮她拿起背包,两人肩并肩从前门走出教室。一路上仍不停地交谈,她脸上的笑容始终不曾消失过。
他从没想过她那可爱的笑容,有一天看起来竟会这么碍眼。
眼看着他们即将消失在视线中,他赶上几步,在她背后喊道:“何彩云。”
何彩云没有立刻转过身,她停顿了几秒钟,似乎在考虑着要不要回应。
她终于回过头。“学长。”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像是戴了一个微笑面具。
“-还好吗?我是说那天回家后,-有没有感冒?溪水满冷的。”
“没有,”何彩云淡淡地答道“我还没跟学长道谢呢,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沈阅明有些气恼,这话听起来好像她以为他是特地来讨人情的。
“一起去吃饭吧,-下午还有课吗?”他迟疑地问,不大有把握的。以前他们一碰面,如果刚好快到午餐时间,总是自然而然地一起去吃饭,常常连问都不用问。
“本来我应该好好请学长吃一顿饭,向你答谢的。”她脸上仍是平静无波“不过今天我刚好和同学约好一起去吃饭,下午要到图书馆去找资料。不好意思,学长,改天我再请你一顿。”她愈来愈佩服自己的演技了,她应该到话剧社去报到的。灰姑娘那个恶姐姐的角色很适合她,说不定哪天她的演技会炉火纯青到可以饰演马克白夫人
“喔。”他一时想不出如何回答,只能失望地应了一声。
“对了,学长,学姐是不是还在生你的气?”感情上楚落雁是有理由生气的,理智上大可不必。男朋友一时视力不佳,算得上什么大罪?可是恋爱中的人,所有掌管理智的神经八成都冬眠去了吧。她不也是如此?虽然只是一场可笑的暗恋。
“嗯。”沈阅明含含糊糊地应道。其实他也搞不清楚楚落雁是不是还在生气。他打过两次电话,她都不肯接。他想,她应该还在生气吧,后来因为忙,他也就没有心思去探究。忙?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好像什么事也没做,镇日神思恍惚。
早在一个礼拜前,他就该准备好一束至少九十九朵的红玫瑰,再安排一客至少两千元的烛光晚餐,若是有幸碰上下雨,他更应该在她窗外淋上一夜大雨。嗯,或者用不着一整夜,日落之前再加上天亮以后各两个钟头,好让街上半数的人瞧得明明白白,差不多就可以赔罪了。
“对不起。”惹出这一场风波,并不是她愿意的。楚落雁当然不会就此将他扫地出门,就算他被扫地出门,也轮不到她来接收。虎视眈眈想趁虚而入的大有人在。她当初就不该自不量力地妄想越级挑战。
的确是-的错。这句话沈阅明没有说出口。“再见。”他猝然说道,没有等她回答,转身就走。
“他怎么啦?怪怪的。”一旁看得莫名其妙的男同学问道。
何彩云只是耸耸肩,回他一个“天知道”的表情。对于这样的结果,她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沈阅明离去时带着怒意的脸孔,让她颇感安慰。
一张生气的脸应该不及一张温情的脸让人怀念。
一束九十九朵的玫瑰有几斤几两重,沈阅明没有称过。饶是他这样一个大汉捧在手中枯立一个钟头,也是吃不消。
他实在应该先把它称过,然后找个同样重量的哑铃练一练,沈阅明有点后悔莫及地想着。瞄了眼会客厅中大厦管理员半是好笑半是同情的笑脸。管理员应该跟楚落雁说过了吧?说他已经来了一个钟头。不过,显然楚落雁觉得他捧着玫瑰花站在楼下的这副呆样,看过的人还不够多
没办法,老天不肯帮忙,硬是连一滴雨都不肯下,害他没法子表演痴情落汤鸡这一招。什么老掉牙的招数!
唉,东风不与周郎便
天不下雨,太阳当空。沈阅明又瞄了一眼看起来十分清凉的大厅,索性打开玻璃门走了进去。本来他也知道烈日灼身是仅次于大雨淋身的一招好计,可如果管理员肯帮他掩护的话,楚落雁是不会知道他是在大厅里吹冷气,而不是在外头晒太阳的。
“王伯,”他亲切地叫道“我在这边坐一下,你可别跟楚小姐讲喔!”他有点欲盖弥彰的加上一句:“我是怕天气太热,玫瑰花会枯掉。”
管理员见他挥汗如雨的模样也深觉同情,自然是点头了。年轻人追女朋友吃一点苦头是必要的,尤其是楚小姐那样娇滴滴的大美人。男孩子要追她,只好吃苦当吃补了。他能帮的当然是会帮,两个年轻人光为了一点小事就闹翻,岂不可惜。
沈阅明在宽大的沙发上坐下,将那一束惹人注目的玫瑰放在一旁,从背包里拿出一本书,心无旁骛地读了起来。这两三个礼拜以来,他日子过得浑浑噩噩的,根本就没念什么书,也该是收心的时候了。为了一点风花雪月的小事,就把课本丢下也太没有志气了吧。
注意力集中在书本上,便不觉得时间慢得像老牛拖车。待他合上书本,伸了伸懒腰,再看了一眼时钟,竟又已经过了两个钟头。
“王伯,麻烦你再问问楚小姐,愿不愿意让我上去跟她说说话。”他走到柜台前跟管理员打商量。
“好。”王伯立刻按了对讲机,说了几句,然后满脸笑容地放下话筒。
“楚小姐请你上去。”他好意地又多加了几句:“别再惹女朋友生气了,你女朋友长那么漂亮,可不是随便找得到的。”
“谢谢王伯。”沈阅明感激地道谢。
是啊,那么漂亮的女朋友,可不是随便就找得到的。不是每个人都这么跟他说了吗?可是光是这样就够了吗?他压下心中的疑问,不想去深究。对大部分的人来说足够的,他不见得要成为例外。
电梯当的一声打开了,他怀中仍抱着那一大把玫瑰,有些不胜负荷。指示灯迅速的变换,向上再向上,一路直达十二楼才停了下来。楼梯间灯光明亮,长长的廊道,墙上挂了几幅水彩画,也都是沈阅明看熟的了。一幅淡水夕照,一幅关渡风光,最接近楚落雁房间的则是阳明秋色。他艰难地空出一只手去按门铃,耳中隐约可以听见隔着厚重大门传出来的机械鸟鸣声。
楚落雁慢慢地拉开大门。她穿着一件宽大的及地长袍,色泽斑斓。一头微卷的长发一丝不苟地全拢在右肩上,虽是面如寒霜,仍是风情万种。她柔白的玉手扬起一个精巧的弧度,示意他进门。
沈阅明直接走进厨房,从流理台下找出一个广口陶瓮,先把玫瑰花插好,再拿到餐桌上摆着,正对着楚落雁的视线。
他知道她一向喜欢质量俱佳的玫瑰。虽然他一向觉得在小巧的玻璃瓶插上一朵半开的蓓蕾要美得多。
沈阅明边整理着玫瑰花,尽可能地把每一朵花安排到最佳的位置,一面像是漫不经心地问着:“最近好吗?”
楚落雁没有回答,只是不悦地哼了一声。
沈阅明当然看得出她还没消气。“一起去吃晚餐?我已经在-最喜欢的餐厅订好了位子。”他刻意轻描淡写,彷佛他一点也不知道她还在生他的气。
她也的确没有理由生气的。在冷静思考之后,当时他那莫名的罪恶感毫无必要。难道要他眼睁睁看着小何在湍急的水流中灭顶还见死不救吗?明明知道她不会游泳,而楚落雁是个游泳健将,肯定可以支持得比较久。结果也证明了他的判断无误。
楚落雁没有出声反对,却也没有同意的表示。修饰得十分精美的长指涂着粉色的亮光指甲油,慢慢地卷着垂落胸前的发梢,双腿在长袍下交迭着,可以清楚见到纤长优美的腿形。白皙玉足套着一双双c图案的拖鞋,身上的彩妆和长袍的颜色搭配得无懈可击。
沈阅明倚着餐桌欣赏了好一会儿。当她静静的什么都不说的时候,美得就像雷诺瓦笔下的肖像画,看起来真是赏心悦目。
“哼,你以为这样就算了吗?”她终于开口。
沉默的时间短得让沈阅明遗憾地叹气,画面的和谐似乎在这一刻全被破坏了。
他也知道她不会光说这句话就算了,索性拉出一张餐椅坐下来,打算听她数落个够。
“在那么多人面前,让我有多丢脸,你知不知道?!居然不先救自己的女朋友,却巴巴的去救一个不相干的外人,你眼睛里到底还有没有我的存在?!”
小何怎能算外人?他在心中暗暗抗议。她是他们两人的学妹啊。更冤枉了,他眼里怎么可能没有她!
“你你”她唇角微微下弯,委屈地哭了起来,再也说不下去了。
“好啦好啦,都是我的错。”沈阅明忙赶到她身边,低声下气地赔不是。揽着她的肩,口中不断地安慰着。虽然说不出自己错在哪里,可心里明白,自己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差错。“何必为一个外人生我的气?”他顺着她的话说下去“何况我是因为知道-是条美人鱼才会先去救小何的啊,事有轻重缓急嘛!小何是我找她出去玩的,要是她出了事,我怎么跟她父母交代?-也不会愿意我一辈子良心不安吧?是不是?我知道-最善良了。”
话说得冠冕堂皇,楚落雁自是没有理由反驳。她当然不是怀疑他和何彩云之间有什么,她是自尊遭受打击,而不是感情受了伤害。
“那么多人,你丢着我不管”她兀自抱怨着,不好对他承认,她的泳技其实不如他想象的好。
而这也着实怪不得沈阅明。他习惯早泳,而她却喜欢在人多的时候到游泳池展示最新一季的泳装和曼妙的身材。
“那是因为我知道其他男同学一定都会抢着要去救-啊,-也知道-是他们的偶像嘛!这可苦了我,害我成了全民公敌。”他语带埋怨,听在楚落雁耳中可成了甜言蜜语。“可是小何呢,她不像-身轻如燕,我们那一群人当中就数我最会游泳,除了我之外,大概也没有人有能力又有勇气下水去救她,-的男朋友是个英雄呢,怎么-一点都不佩服,反倒生我的气?”
楚落雁说不过他,可也不想这么轻易放过他“你干嘛小何小何的喊得那么亲热?不嫌肉麻吗?”
“她和我是哥儿们嘛!”是哥儿们没错,他关心她是理所当然的,根本不需要任何罪恶感。“我喊她的姓,可是-是小雁啊,亲疏远近不是很清楚明白吗?-是我最亲爱的小雁儿。”他边说着,边在她粉颊上亲了下。真的是粉颊没错,心中暗自嘀咕,楚落雁干嘛连在自己家里头都还要一身脂粉?她天生丽质,只要把脸洗干净就好了,脂粉只会污了她的颜色,可惜!“这才叫做肉麻吧!”
“你讨厌!”她靠在他怀中,娇嗔地骂了一句。
沈阅明抱着她好一会儿,轻抚着她柔细的秀发。她发问的芳香蛊惑了他的神智,他的唇悄悄地移到她唇上辗转着,好半天才微喘地抬头,深吸了一口气,让自己冷静下来。
“气消了,一定也饿了,是不是?”一把将她拉起身,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时间其实还早,不过楚落雁还得换衣服,至少得给她一个钟头。
楚落雁水汪汪的眸子直瞅着他,有点气他每一回都如此理智,从来不会让自己失去控制。可她是女孩子,这种事得要矜持,哪能主动?“这个时候,你还会想到吃饭,真罗曼蒂克。”仍不免稍稍抱怨了几句。
“去换衣服吧。”他把她轻轻转过身,往卧室的方向推。“我订了七点钟的位子,有一个半钟头的时间,-可以慢慢的挑。”
提到挑衣服,她眼睛一亮!上个星期才买的香奈儿新装可以穿出来亮相了。当然也不是没有别的男人约她,可他们当中就没一个像沈阅明和她走在一起那么登对的。美丽的红花需要绿叶来陪衬,这片绿叶呢,可不能有一点枯黄或半点虫咬。
她轻快地走进香闺,掩上房门,心中考虑着那件新衣服和什么色系的彩妆最为搭配,长发得再上一次发卷,要让它很自然地垂下,还是用钻石发夹别起来,该拿古奇还是爱马仕的包包?草叶集或是漂鸟集封面的颜色和包包更适合
沈阅明望着她美丽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便走回沙发上坐下。他有些疲倦地揉着前额闭上眼睛休息。好了,现在楚落雁不会向他提出分手了,他应该松了一口气,但,为什么他只是觉得累?
和生气。小何和她的男同学亲亲热热地一起走着,正打算要去吃饭。那个男的配不上她,他很肯定。那人戴着眼镜,活脱脱就是一只四眼田鸡,随时会跳上荷叶呱呱呱叫上两三声的样子。校园里一大半的男生都戴眼镜的,就他一个戴起来特别难看。高高的个子,瘦得像竹竿,彷佛风一吹就会左摇右晃,简直不敢指望危急的时候能救得了小何他粗嘎的嗓音好像还停留在变声期转不过来,而且他一定像王大胖一样没安好心约会没两三次就想把她弄进宿舍的床上或是宾馆
愈想愈是不安,怎么他当时会没想到要警告她?
小何是哥儿们。
小何没谈过恋爱,很容易上当。
他坐立不安地起身踱步。
小何只是哥儿们,他不是她的保母。
就算她要交一打男朋友,也轮不到他操心。
他从背包里又把书本拿了出来,翻到刚刚上楼前读的那一页。书上的字像是被施了魔法,满纸乱窜,让他一个字也抓不着
胡思乱想了好一阵子,卧室房门又打开了。楚落雁翩翩走了出来,一身鹅黄色的洋装看起来很昂贵,也很适合她:长发比刚刚更卷了些,娇媚地垂在背后,别了一只黄色水钻发夹。
她对服装是真的很有品味。
收拾起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他的眼光将自己的欣赏表露无遗。“-真美,我从没见过比-更美的女孩子。”赞美是永远不嫌多的。
楚落雁微笑地把小手放进他的大掌中,似嗔还喜地笑骂一句:“甜言蜜语!”
可是-爱听啊!沈阅明在心中揶揄了一句。
他挽着她的手走出大门,到楼梯间等电梯。
等一下王伯见到他们一起下楼,肯定也会很开心。
那一场急雨,来去不留痕迹。
王大胖来约她,她没有拒绝。
王大胖本名当然不叫大胖。她欣赏他的雅量,禁得起人家这样当面调侃。
她自己就不敢肯定,若是人家喊她一声何小胖,她会不会有勇气回应一声。
早场电影,热门的恐怖片,售票口外排了一长条人龙,何彩云微蹙着眉看了一眼放映时间。她讨厌等待,尤其是和一个既谈不上熟识又不是陌生的男人一起等待。觉得自己和他无话可说。
王大胖倒是有许多话要说。他十分博学的对她描述许多知名鬼片的经典场面。
鬼从电视机里爬出来、鬼从古井里爬出来、鬼从马桶里爬出来。
她不是科技迷,对于电影特效没有兴趣。
散场之后,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出电影院。
王大胖走在前头,满脸的不高兴。
这个何彩云到底算不算是女人啊!罢才满场尖叫声,就她安安静静,哼都不哼一声。本来还指望看到恐怖的画面,她会主动投到自己怀里,要不至少也拉一拉他的手;已经制造了这么完美的机会给她,她还不珍惜!她没有拿包包,从头到尾两只手都放在外套的口袋里,害他连指甲尖都没碰着。
触觉!她不明白像她这种触觉系的女生,得要肌肤相触才能让男生有感觉吗?矜持个什么劲!愈想愈是恼火,像楚落雁那种女生才有矜持的权利!
凭她何彩云?别提了吧!
要不是看在她外表普通,肤色还算光洁的份上,他根本就懒得约她。要长相没长相,要身材没身材,哪个男生会把她看在眼里?
他王大胖虽然名副其实不负一个大胖的封号,可男生胖是稳重,女生胖就只是胖。
何彩云并不是不懂察言观色的。瞧他满脸不悦,赶忙问道:“刚刚那门票多少钱?我还没给你。”本来她就打算自己买票的,只是那一长排人龙,大部分是双双对对的情侣,都是男生掏出皮夹付钱。为了不想引人侧目,也是为了面子--王大胖的和她的,她才会让他出钱买票。男人通常是不会心甘情愿为她这种女生花钱的,哪怕只是一张电影票,因为既不赏心悦目,又无利可图。
“两百八。”王大胖闷声答了一句。
何彩云从口袋里掏出钱来,连铜板都一枚一枚算得一清二楚。幸好她有足够的零钱付给他,要不还让他找零,岂不尴尬透了。
王大胖有点困窘地把钱收下,觉得自己不大有风度。他向四周张望了下,看看有没有人在注意他们。
幸好没有。何彩云是那种走在街上谁也不会回头看她一眼的女生;当然,他自己也得承认,通常也不会女生转头看他的。
至少何彩云还挺识相的。他的心情不免又活络了起来。跟她交往一点也不用花钱,摆明了是稳赚不赔的好生意,最低限度不会蚀本。
“对了,楚学姐还在生沈学长的气吗?”她漫不经心似地顺便一提,像是没话找话。
“好像和好了吧,常常看到楚落雁来找他。”只要是楚落雁一在校园出现,虽然没亲眼见到,也会听到风声。他们这一对也挺奇怪,都是楚落雁来找他。沈阅明倒是解释过,因为楚落雁的学校地点比较偏远,要吃要逛都没什么好地方。
“喔。”何彩云应了声,听不出是松了口气,还是失望。
“对了,我们去哪里吃午餐?”他兴致勃勃地问。好歹是出来约会,当然免不了要大吃一顿。
“去吃欧式自助餐好了。”今天她有大吃一顿的冲动。以前她一向觉得吃自助餐是损人不利己--人人都想把老板吃垮,顺便弄坏自己的肠胃。
正合他意。王大胖爽快地同意了“好!棒壁街就有一家很不错的餐厅,我们走过去吧。”
何彩云跟在他身后走着,他的步伐又大又急,她根本就跟不上;她也不想跟上,一路慢悠悠地走着。路边成排的洋紫荆正开着花,花色有些黯淡,既不如艳紫荆那般鲜丽,又不像羊蹄甲般总是落尽了叶才开了满树的花。浅粉色的花朵半隐在浓密的叶丛中,就算从树下走过,也不见得有人会留意。
沈阅明会留意。有一回他们一起经过,还没到开花期,单看到叶片,他就能正确地叫出名字来。她的步伐也比他小得多,但当他们一起走着的时候,他总会慢下脚步,配合她的步伐,一边欣赏他们经过的每一棵树,开花或是不开花的。每一棵树在他眼中都有各自的美丽,树冠的形状,或是叶片的色泽,甚至是树皮奇特的纹路--几乎让她怀疑,他是不是森林系的学生。
他不是。她也不相信有哪个森林系的学生会像他那样多情地谈论着每一棵树。
今天和她约会的人,已经走到前面的路口,才因为红灯而停下脚步。他回过头来看她,毫不掩饰不悦地交叉着双臂,似乎在无声的责问她慢吞吞的做什么。
唉!她不该答应和他一起去吃饭的。没有同伴远比一个不愉快的同伴强。
绿灯亮了,她加快步伐赶上去,不想待会儿继续面对一张不耐烦的脸孔,害她吃不下饭。反正路口附近光秃秃的,什么树也没有
服务生体贴地领着他们到一张可以容纳四个人的位子坐下,靠着窗边有很好的视野。这是一家庭园西餐厅,窗外辟了一座美丽的花园,依着地势起伏,种满了非洲凤仙,小小的水塘边密生着紫白交错的马樱丹,枝叶垂向水面,掩住了池塘的轮廓,别有一种浑然天成的韵味。
何彩云不忙着去拿菜,她先把钱拿出来,连一成的服务费都算得一块钱不差,放到王大胖面前。“我先把钱给你,你待会帮我付帐。”
王大胖这下子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好歹是他约人家出来的,样样都还要她自己付钱。“我请客就好。”他把钞票连同那一大把零钱推回她前面。
“不用了。你我都是学生,经济情况差不多,没道理让你请客。”她合情合理地解释。
王大胖只得把钱收下,推来推去实在太难看了。
“我们去拿菜吧。”他说着便站起身。
“你先去好了,你回来了我再去。”何彩云仍是端坐不动。
说的也是,两个人同时离开好像不大好。咦?不对!他们两个谁也没拿包包,用不着担心遭小偷呀。
不过美食当前,没必要计较这种芝麻小事。他很快端回一满盘的食物。何彩云惊讶地盯着他的餐盘,一整盘都是肥大的生蚝,别无其它。他是真的太喜欢这种食物,还是趁机补充威而钢?何彩云忍不住好笑地猜测。就算他真的“不行”也没必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昭告世人吧?男人对这种事不是都很谨慎、遮遮掩掩的吗?
怕自己真的笑出声来,何彩云赶紧起身离座。她先在餐台旁绕了一圈,然后停下来拿了一盘生菜沙拉和一盅海鲜清汤。
王大胖不以为然地瞄了她的盘子一眼。“不会吧?-来这里吃这些草?”虽然餐费是她自付的,他还是觉得很浪费。
“没必要和自己的健康过不去。”她有点不高兴地回了一句。她可没有评论他的食物,现在他却来管什么闲事!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小片萝蔓生菜放进口中。王大胖也不多话了,他又拿起一只肥大的生蚝,呼噜一声吞下肚去,还一边发出一阵只有厨师会觉得满意的怪声。
何彩云低垂着头,免得看到他的吃相,破坏自己的胃口。刚刚那一瞬间,她以为那些蚝到他口中时还是活生生的,那阵怪声是它们死前的哀号
她很快地吃光那盘沙拉,又喝完那盅海鲜清汤,再度离座。这一回她更慎重地挑选食物,直到远远地看到他也离开座位,才赶紧回到自己的位子。
之后,这一顿饭,他们几乎没有再同座过。何彩云总是把时间掌握得刚刚好,免得与他大眼瞪小眼。最后,她觉得吃够了,便交代了一声,匆匆离去。
横竖她已经付过帐。十有八九,她猜想他会一直待到用餐时间结束才走人,这样才不会浪费嘛。
两个人都没有说再见,这一点他们倒是很有默契。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也是最后一次。
春天,校园里一棵非洲紫葳开了满满一树的花,远远望去像是一池蓝紫色的湖水,深不可测,让人陷溺其中。
他并不是故意来看她的。紫葳花的花期不过一两个月,她每天从树下走过,总会碰面的吧?
“好久没看到-,”他轻声问道“最近好吗?在忙些什么?”好几个月没见,他的语气显得生疏。
“在读歌德的原文诗,浮士德,很难。”诗很难,选择一点也不难。但梅菲斯特并没有找上她出售灵魂。
“读文科真的比较有趣,像我读商科,整天不是数字就是图表。还有许多互相矛盾的理论,真是自找麻烦。”他忍不住发了几句牢骚。
“我猜我讨厌歌德的程度,和你讨厌亚当斯密的程度不相上下。这就叫做一行怨一行。”她微笑地回答。
沈阅明也笑了。为了准备一份特别难缠的教授指定的报告,他已经关在图书馆里好几天,此刻已经到了听见“经济”两个字就要反胃的地步。仔细想想,这两个字真是典雅得很,偏生深奥难解,各种理论多如牛毛。
“提到浮士德,古诺那部歌剧-听过没?诗很难,唱起来倒是很好听。”
“有点冷门的歌剧,我手边有一套黎奇指挥的版本。”
“我的版本和-的不一样,是七八年的录音,多明哥和弗蕾妮演唱的版本。”
“真的?”何彩云忍不住羡慕地喊了一声“那张我一直都找不到。”
“借给-听好了,免费,不用限期归还。”
“不用了。”何彩云摇头回绝了“我最好满足我所能拥有的,不要去做比较,要不然以后我大概都不会想要去听我自己那一张了。”
“听-说得万分感慨,真像个小哲学家。”沈阅明取笑了两句“-这么聪明,喜欢什么就去争取,有什么做不到的?怎么可以那么消极。”
你,是我无论怎么努力都得不到的。她在心中暗暗说着。“对了,学长,你明年就要毕业了,有没有打算继续念研究所?”沈阅明成绩优异,年年拿书卷奖,随便他要念哪个研究所都是手到擒来。他会继续念下去吧?她衷心期盼着。那样他们至少还可同校两年。
“没这打算。”他摇摇头“我发现自己并没有那么喜欢念书,至少不那么喜欢念商业方面的书。我想早点去当兵,然后进入社会找个我喜欢的工作,实务一定比理论有趣得多。”
“那怎么可以?!”何彩云着急地反对,几乎要哭出来了“我是说那不是很可惜吗?你书读得这么好!”“想读书也不一定要进研究所啊。倒是-,现在虽然才一年级,还是要早点做打算,最好多去修几门实用的课程。文科可不大容易找工作,毕业后最好继续读研究所,-长得这么天真可爱,我真担心-太早出去做事,会让人欺负哩!”小何这几个月来似乎又长高了点,个子仍是小巧玲珑,留着清汤挂面的短发,看起来仍是十来岁的少女模样,一点也不像大学生。
如果他继续留下来读研究所,而且一直读到博士班,她当然也就会努力考上研究所;可他都要走了,毕业以后她还留下来做什么?虽然现在两人见面的次数少之又少,知道他在同一座校园中、距离不远的教室,想起来她就会觉得很安慰,以后只剩一年多的时间
她又能见得了他几次?
心中愈想愈难过,然后就再也说不出话来。低着头半晌,才勉强吐出一句:“我要回家了。”话声一落,她转身就走。
“小何”他喊着,带着一丝急切,声音被强风吹散了,她听不清楚。
何彩云回头看了他一眼,急风吹下满天花雨落在他身上,他彷佛沐浴在紫色的雾霭中,虚幻得像一个梦境。
无法实现的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