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圈套表面的良善只是伪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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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对于宁敏来说,常欢给她留下的印象,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的眼神——够温柔,也够深亮,深的让人探不到底,亮的让人觉得这种亲切和友善,有点虚,有点假。
这样一个感觉在大脑皮层形成之后,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锎。
难道这是因为她对崔赞有陈见,以至于连带着就不怎么喜欢常欢了吗郎?
也许是,也许不是!
崔赞在三环的金黄地段有一套楼中楼公寓房,上下楼,两百来个平方,装潢很考究,倒不见得如何华丽,但在做工和用料之上,都是上了心的,彰显着一种家的温馨的氛围,美观整洁大方。
他说这是他临时租用的。
一进门,常欢给了她一个拥抱,说真的,她实在不太喜欢和别人有肢体上的接触,但面对一个刻意表现亲切的人来说,她好像没办法拒绝,也不可能板着脸喝斥。毕竟现在她的身份是韩婧。在她决定来的时候,就已经估算着会遇上哪些事了。
“六年匆匆如一梦,命运就是这么的捉弄人。如果当初,我要是让小赞早点回佟家认祖归宗的话,也话你和小赞,就不会闹出这么一出悲剧了。唉,说来说去,都是我不好。那时,我们在美国,被佟家的人看管着,想回国回不了,想联系你,又联系不到……你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小赞有多痛苦。后来,我听说你结婚了,嫁给了佟大少,我就知道,你和小赞的的缘份,这辈子怕是完了……”
坐定,常欢抚着手心,追忆着以前那些艰难岁月,感慨万千,忧郁之色溢于眼眸,自责之意呈于面色,她静静的打量着她和崔赞:
“好好的一对人儿,多登对,居然没能走到一起……”
那语气,透着浓浓的遗憾。
“妈,你别想着已经没办法改变的事了。只要以后,我还能和婧婧在一起,那就成!过去的那些,都已经不重要。”
崔赞打断了常欢的话,扔下一句话,令其母微微一怔。
宁敏为之深深皱了一下眉,这种口吻太过于坚定,令人觉得讨厌。
“以后,你们真打算复合吗?”
常欢迟疑看了一眼“韩婧”,轻轻提醒:“可婧婧现在是你……是你嫂子!”
“嫂子”两字,引来崔赞一记冷哼,一记蔑笑挟着狠厉自他眼底一闪而过。
“她曾经还是我老婆呢……佟庭烽不是照样把人给抢了吗?只要他们离婚,我把人再娶回来,这不犯法……他们也管不着。”
那语气,怎么让人觉得他对这件事已经十拿九稳?
之前,她可和他说的很清楚的,就此一刀两断,但很显然,他并没有就此死了心。
“你爷爷那边,恐怕是……你这是想为了娶婧婧,不打算顾着自己的身份了吗?”
常欢露出忧色,儿子是什么脾性,她是最清楚不过的,认准的事儿,哪怕是撞南墙也不会转弯。
“妈,在这件事上,谁都别想让我改变主意!您也甭劝。我对婧婧,那是铁了心的!”
这母子俩一唱一和,一来一往,真是动听。
宁敏一句话也不说,淡淡的瞅着,不露半分情绪。
常欢沉默了一下,幽幽叹:“你这样做誓必很难容于佟家的,但如果你们坚持还要在一起,我倒也不反对,只是日后巴城是不能再待了。小赞,真要是有那么一天,你带着婧婧回美国吧!即便没有佟家的财产,凭你的本事,还是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的……至于我,就把我埋在巴城,这里,是我和你爸相识相爱的地方……落叶归根,这才是最好的归宿。”
她微微笑了一个,眉目间散着几丝忧郁,又带着几分鼓励和支持。
奇怪,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没有另嫁?
宁敏好奇的盯着看。
崔赞则沉了沉脸,阴冷的脸上有狠色一闪而过,但很快,他恢复了神色,展开了温温的如沐春风似的笑:
“妈,今天这么开心的日子,您怎么能想着那些不愉快的事儿。哎,对了,您不是在煲汤吗?快去看看火候,婧婧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喝过您煲的汤了,可别尽顾着说话,而砸了自己的手艺。”
“瞧瞧,瞧瞧,我这记性……婧婧,你坐一坐,要不,你们上楼去,到小赞房里坐坐,两个人说说悄悄话去。以前,你们俩孩子一来就腻房里,总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好像少话很多哦……我听说这几年你身子不太好,现在可好些了?还有……你脸上这伤,是怎么回事?”
常欢盯着她额角上的伤,迟疑好一会儿才温声说:“难道那孩子对你家暴了?应该不会吧,何菊华教养极好,是名流圈里出了名的贵太太,教出来的儿子绅士范儿十足……疼吗……”
一脸好婆婆的样,纤纤素指,还往她额头上轻轻触了上来,尖尖的指尖轻轻拂掠而过。
当初,韩婧若能嫁给崔赞,也许不会很差。
“还行!这伤,是我不小心磕伤的!”
她微笑着答了一句,站了起来:“您不用忙,晚饭我恐怕不能在这里用,之前我答应小麒回家去陪他的!”
“这么快就要走?也是……没离婚前,是该避着点的!这样吧,我熬的汤快好了,你等着,我去给你们盛碗汤,再坐一小儿,马上就好……”
常欢热情的招呼她再坐一坐,往厨房而去。
宁敏没有推拒,重新坐下,看到崔赞正用一种很温存的目光睇着她,少了几分邪气,而显得格外的真挚:“要不要到阳台去看看,你送我的那几盆君子兰还在,现在正在开花,很漂亮的……”
也问她高不高兴,一把就将她拽了过去,上楼,走向阳台。未到门口,她就甩开了他的手,冷冷斥了一句:
“别动手别脚!我自己能走!”
崔赞只要缩回手,心里无奈,现在,她根本就不让他亲近。
阳台很宽,摆着一个花架子,上面放了四盆君子兰,花开正艳,红如火,艳如霞,花形极为好看,但装花的花盆并不考究,几乎可以说,和这房间的装饰很格格不入,陈旧的厉害。
“漂亮么……”
他捧了一盆呈于面前,睇着那害羞垂下的花蕾,比划着说:
“当初你送我的时候,它们才那么一点高。
“离开六年,故地重游,前阵子,我回过一趟我和我妈以前租住过的地方,那个老房东还认得我,直问我说:‘当初你们走的匆忙,都忘了把你和小婧的订情信物君子兰给带走了。这几年,我闲着没事,就帮你照看着,如今你回来了,还打不打算要回去养着。要的话我可以物归原主。要是不要,这花,以后就归我了!’
“那个时候,我是真没想到它们居然还在,而且还被照顾的特别的好。你说,那位老爷爷是不是很可爱?
“为了感激,我想给老爷爷护养费。那老人死活都没拿。
“之后,我就把它们一起带了回来。你瞧,才养了没几个月,它们就全开花了。
“特别是这一株,垂笑君子兰,美吧……那房东老爷子跟我咕哝了半天,说,这花特奇怪,这么多年了,一朵花都没有开过。去年时候,他差点就把这盆给扔了……”
这盆君子兰有别于其他,花形奇特,幸好,爷爷爱养花,所以,宁敏知道一些花的知识,辨认了一下,说道:
“那房东根本就不懂花,垂笑君子兰的成长期非常漫长的,从一粒种子到开花,至少八到十年……”
她细细欣赏着,真的很美。
“可不是……”
他点头,目光从花蕾移到人上:“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哪一天这垂笑君子兰开了,哪一天你就嫁给我。现在它开了,你呢……你还能执行曾经你许下过的承诺吗?”
这话,低低柔柔,说的挺煽情。
如果是韩婧,想必一定会被他感动的稀里哗啦,一个大男人,在时隔六年之后,还能找回当年的订情信物,实在难能可贵。
想当时,崔赞和韩婧,都正青春正好,按照日记,以及崔赞对于过去的追忆,可以想像得出,他们之间的确深爱过,如果没有佟庭烽,他们当真有可能成为一对恩爱夫妻。而命运却残忍的将他们分开,如此一想,也难怪崔赞会对佟家怀上那样一种浓浓的怨恨了。任何一个人遇上这种事,都会气愤难平。
她沉默了一下,这种神情落在崔赞眼里,就有了另一种想法:她被感动了。
他的目光闪动了一下,放下了手上君子兰,再次小心翼翼的靠近,温声道:</
“婧婧,我们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你都忘了吗?这一次,我回到巴城,将我们曾经一走过的地方都一一重温了一遍。巴城大学,西山湿地,南湾码头……我们留下过无数欢声笑语。有时,我真的很希望,能在旧时路上,与你来个不期而遇,而后会心一笑,而后,牵手继续那没有走完的路,直到白发苍苍,就这样走完人生这辈子……可惜,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要不,待会儿我们出去走走,好好商量一下你的离婚事宜……”
前面这段温情款款的很,最后一句真是煞风景,摆明了他居心不良。
“崔赞……我不需你的好心……”
她立刻毫不犹豫的泼冷水。
这令崔赞微微皱眉:
“是吗?婧婧,你确定,不用律师,真的可以离掉这个婚吗……”
在他的手指触及她腰的时候,面前的人儿,往边上一闪,眼神一下清冷,隐约有讥讽浮现,压低了声音,淡寡寡的提警:
“崔赞,哦不,你现在应该叫佟赞……你给我听仔细了……”
“……”
他没有抱住,有点失落。
“该说的,那天我已经和你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今你姓佟,你记住了……就算我和佟庭烽离婚,你也不可能再来做我的代理律师了……”
“为什么?避嫌?”
他真的不喜欢她板着脸和他拉开距离这模样,以前的她,是何等的温柔,总能让他打心眼里觉得欢喜。现在呢?六年时间,是一道跨不去的鸿沟,将他们隔离,再也融不到一起。
“我能和佟庭烽和平离婚!”
她静静站着,长发披肩,若婷婷净植的莲,清冷艳丽,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令他不敢逼近。
“崔赞,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真无知的韩婧。你们兄弟之间的战争,别拿我来当棋子使唤。
“崔赞,曾经你让韩婧喜欢,那是因为你当初够纯萃,但现在呢,你在离开六年之后重新回归,你的眼睛里怀揣的已经不是当初那一点真诚,你已经市侩,并且挟着一股子报复的心思;所以,你的任何甜言蜜语对我都不会再起作用。
“如果你不想让我瞧不起你的话,从今往后,就此打住,如此再见,还能问一声好……”
几丝难堪,在他脸上浮现,挫败感油然而生——现在的韩婧,真真是软硬不吃,比起六年前,难追多了。
六年之前,崔赞在学校时,就是一个成绩出众的高材生,因为有才华,因为有一副俊美的皮囊,曾经被同学们私底下封为巴城大学的校草,当时,曾有无数学姐学妹对他献殷勤,如果他愿意像其他男生那样在女生身上花心思,交个富家女作女朋友,那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在巴城,排在育英军事学院之下的就是巴城大学。育英学院既是贵族的摇篮,更是菁英学子聚集地。巴城一些富家子弟,若是挤不上育英学院,被刷下来的那一批全在这里。
当初,倒追崔赞的人,可不在一个两个,可他一个也没交往,而是勤工俭学,白天忙学业,晚上打零工,周末一有空就到律师楼做学徒打杂工。
那时,他很忙,没空和女生们打情骂俏,生活作风很正派,所有人都说他这样子,实点辜负青春年少、人生正好的花样年华。
他并不这么想,拥有着自己执着的性格,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
那时,他总会遇上一个害羞腼腆的女生,也是法政系的,极特别的一个学生,成绩不是特别好,中等偏上,长的也不是特别美,一副黑框大眼镜,穿着老土,她没啥朋友,脸上总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显得无害,不怎么和人说话,声音却很好听,轻轻柔柔。乍一看,这女生,并不美,俨然像一个比乡下地儿跑上来的土鳖。
他们曾经几度遇上,在同一个地方打工。每一次见面,她见到他会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并不刻意接近,一上工,就忙碌着她份内的量,显得勤勤恳恳,做事儿很卖力,打工地的负责人没一人对她不满意的。
原本,他以为,这只是巧合。后来才知是这是一种隐晦的暗恋,所以她把打工的地点设在了他出现的地方。远远的守望着,却不敢对他有所表白。
这是一个很胆小的姑娘,却用她独有的腼腆方式,一点一点侵占了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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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回,他感冒,身体不太舒服,但他还是有坚持上工,工作的时候无精打采,整个人懒懒的,做事很迟钝,不经意的就和这个丫头撞了一个满怀。她发现他身上体温烫的厉害,蹙着眉轻轻问他:
“你在发烧,吃药了吗?”
“没!”
这大概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说话,却熟稔的就像老朋友。
她什么也没说,走开,在他连连打喷嚏的时候。当时,他以为她是嫌他生病,怕被传染,一刻钟后,当她将刚买的感冒药递到他手上时,他才明白,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不挂在嘴边,而在于行动。
又有一次,他和学校一个学渣打架,原因为那个有钱的学渣看上了一个富家千金,那富家千金看上的则是他,他约他打架,他没去,那些人就堵在他打工回家的路上,以众欺寡。
适时,有巡警出现,免了他一阵皮肉之苦。他道谢,那巡警拍拍他的肩:
“不用谢我,谢你女朋友去。要不是她急巴巴拉着我,求我,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可我没有女朋友啊!”
“那边那位不是。”
拐弯处,她适时探出头来,涨红着脸,呐呐的直摇手说:
“我不是他女朋友,我们……是同学!”
那天,正是她叫来了警察,买来了药膏,让他生了几感动。
从那时之后,她时不时又做了一些背后关心他的事,却从来不说破,也不会轻易让他知道,有时遇上,她都不与他说话,只是微微笑,始终保持着那样一种不近不远不三咸不淡的关系。
直到有一天,她抱着书走的匆忙,又撞进了他怀,书散了一地,一张素描从她的书本里掉出来,落在脚边。
他拾起仔细的看,发现画的正是他,简简单单的几笔就将他轮廓特点勾了出来,那画画的水准,绝对是有一套的。
那一刻,她的脸涨成了猴子屁股,咬着唇,轻轻要求:
“还我!”
“这好像是我吧?”他笑嘻嘻的问。
“不是!还我!”
她抢,他高高扬起,一脸有趣,把画纸甩的沙沙作响:
“喜欢我是不是?那做我的女朋友吧!这样就不用对着我的素描流口水了!”
“我哪有流口水。”
“没流?我怎么觉得你馋我很久了呀……瞧瞧,瞧瞧,画的多像,得观察的多仔细,才画的这么好看……不过,再好像,都比不上真人版……”
“哪有,我画的,比真人还要好看……”
这女生很好骗,他随便一逼,就逼出了她的真话。
那一刻,她脸涨成了紫色,而他则是忍俊不禁,适时将想要逃跑的她给拎了起来:
“一句,要不要做我女朋友?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这村,就没了那店,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一,二……”
“好!”
他故意的念的很快,而她答的特快,答完,就涨红着脸想逃,而他高兴的像得到了一块奇珍异宝。
恋爱关系,水道渠成。
她只有一个要求,不能公开,她怕成为女生们围攻的对象,也是因为她有一个见钱眼开的继母。
爱情开始的时候,是这么的单纯。
从最简单的牵手开始,他们一步一步成为恋人,在相恋数个月后,他们拥有了彼此身体的使用权。他提的,而她毫不犹豫的给了。
从这段感情初始,他就在享受她带给他的快乐,以及主导权。她对他言听计众,偶尔有几个小小的不满,只要他一个吻,就能摆平。
谁能想到,六年之后,这个女人,会一而再的拒绝他,和他唱反调——
那天还狠狠给了他几记耳光,每一次,她都能把话说上绝路。
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久久,才问:
“婧婧,我们这段感情,你就不想再努力挽回一下了么……”
“已经失去,找不回来了,就算找回来,事到如今物是人非,已没了当初那份心。何况你已经有了一个江家的小姐……”
“那件事,我会解决掉!”
“何必,为了得回我,和两大家族闹上别扭,那不是一个聪明人该有的举动……”
“我想要一个家。这个家只有你能给予!”
他楔而不舍,不肯放弃。
电话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接了电话,而她趁机转出了阳台,四处看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穿的冷的缘故,她莫名的打了几个喷嚏,走下楼时,找了一张纸巾,擦了擦鼻子,去扔的时候,不经意的发现垃圾筒里有个药瓶掩在最下面。
也不知出于怎样一个心态,她将那瓶子捡了起来,是:艾司唑仑片,出产日期,2012年1月6日。
据她所知,这种药,主要用于抗焦虑,睡眠,不能大量使用。
问题是怎么是空的?
“来来来,喝汤了喝汤了……”
宁敏将瓶子重新扔进了垃圾箱,将手上的废手巾纸投进掩盖了住。
二
等崔赞接完那个长电话,上网办掉了临时冒出来的一件麻烦回到客厅时,看到韩婧靠在那边睡着了。
这时,常欢从厨房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刚刚她不是还嚷嚷着要回去吗?现在怎么就睡了过去?”
“可能是累了……你抱她回你房睡一下,等她睡醒了,再送她回去。”
常欢微笑着说:“我去煮饭。待会儿我们好好吃一顿……”
“好!”
崔赞弯腰将人抱起,送回了自己的房间,怔怔的看着她安静的躺在面前,那么的美,她的唇,那么的亮,令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那个吻——一心,砰然***动,很想亲下去,就这时,突然的她转了一个身,将脸蒙在被窝里。
他一笑,没有出去帮忙,而是静静靠在边上,瞅着,享受着这样一个温馨的时刻。
三
彼时,何菊华收到了一张照片:儿媳妇韩婧躺在一张很男性化的床上,崔赞凑下头亲吻……
她再次气炸了,怒气腾腾的找到正在书房倚窗而站的儿子,让他看:
“你看看,你看看,引狼入室了吧!他们都已经搞到床上去了……”
佟庭烽一看,眼神不由得极危险的眯了起来。
待续!
还有一章。
一
对于宁敏来说,常欢给她留下的印象,不是她的美丽,而是她的眼神——够温柔,也够深亮,深的让人探不到底,亮的让人觉得这种亲切和友善,有点虚,有点假。
这样一个感觉在大脑皮层形成之后,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锎。
难道这是因为她对崔赞有陈见,以至于连带着就不怎么喜欢常欢了吗郎?
也许是,也许不是!
崔赞在三环的金黄地段有一套楼中楼公寓房,上下楼,两百来个平方,装潢很考究,倒不见得如何华丽,但在做工和用料之上,都是上了心的,彰显着一种家的温馨的氛围,美观整洁大方。
他说这是他临时租用的。
一进门,常欢给了她一个拥抱,说真的,她实在不太喜欢和别人有肢体上的接触,但面对一个刻意表现亲切的人来说,她好像没办法拒绝,也不可能板着脸喝斥。毕竟现在她的身份是韩婧。在她决定来的时候,就已经估算着会遇上哪些事了。
“六年匆匆如一梦,命运就是这么的捉弄人。如果当初,我要是让小赞早点回佟家认祖归宗的话,也话你和小赞,就不会闹出这么一出悲剧了。唉,说来说去,都是我不好。那时,我们在美国,被佟家的人看管着,想回国回不了,想联系你,又联系不到……你根本就不知道,当时小赞有多痛苦。后来,我听说你结婚了,嫁给了佟大少,我就知道,你和小赞的的缘份,这辈子怕是完了……”
坐定,常欢抚着手心,追忆着以前那些艰难岁月,感慨万千,忧郁之色溢于眼眸,自责之意呈于面色,她静静的打量着她和崔赞:
“好好的一对人儿,多登对,居然没能走到一起……”
那语气,透着浓浓的遗憾。
“妈,你别想着已经没办法改变的事了。只要以后,我还能和婧婧在一起,那就成!过去的那些,都已经不重要。”
崔赞打断了常欢的话,扔下一句话,令其母微微一怔。
宁敏为之深深皱了一下眉,这种口吻太过于坚定,令人觉得讨厌。
“以后,你们真打算复合吗?”
常欢迟疑看了一眼“韩婧”,轻轻提醒:“可婧婧现在是你……是你嫂子!”
“嫂子”两字,引来崔赞一记冷哼,一记蔑笑挟着狠厉自他眼底一闪而过。
“她曾经还是我老婆呢……佟庭烽不是照样把人给抢了吗?只要他们离婚,我把人再娶回来,这不犯法……他们也管不着。”
那语气,怎么让人觉得他对这件事已经十拿九稳?
之前,她可和他说的很清楚的,就此一刀两断,但很显然,他并没有就此死了心。
“你爷爷那边,恐怕是……你这是想为了娶婧婧,不打算顾着自己的身份了吗?”
常欢露出忧色,儿子是什么脾性,她是最清楚不过的,认准的事儿,哪怕是撞南墙也不会转弯。
“妈,在这件事上,谁都别想让我改变主意!您也甭劝。我对婧婧,那是铁了心的!”
这母子俩一唱一和,一来一往,真是动听。
宁敏一句话也不说,淡淡的瞅着,不露半分情绪。
常欢沉默了一下,幽幽叹:“你这样做誓必很难容于佟家的,但如果你们坚持还要在一起,我倒也不反对,只是日后巴城是不能再待了。小赞,真要是有那么一天,你带着婧婧回美国吧!即便没有佟家的财产,凭你的本事,还是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的……至于我,就把我埋在巴城,这里,是我和你爸相识相爱的地方……落叶归根,这才是最好的归宿。”
她微微笑了一个,眉目间散着几丝忧郁,又带着几分鼓励和支持。
奇怪,这样的女人怎么会没有另嫁?
宁敏好奇的盯着看。
崔赞则沉了沉脸,阴冷的脸上有狠色一闪而过,但很快,他恢复了神色,展开了温温的如沐春风似的笑:
“妈,今天这么开心的日子,您怎么能想着那些不愉快的事儿。哎,对了,您不是在煲汤吗?快去看看火候,婧婧已经有好多年没有喝过您煲的汤了,可别尽顾着说话,而砸了自己的手艺。”
“瞧瞧,瞧瞧,我这记性……婧婧,你坐一坐,要不,你们上楼去,到小赞房里坐坐,两个人说说悄悄话去。以前,你们俩孩子一来就腻房里,总有说不完的话。现在好像少话很多哦……我听说这几年你身子不太好,现在可好些了?还有……你脸上这伤,是怎么回事?”
常欢盯着她额角上的伤,迟疑好一会儿才温声说:“难道那孩子对你家暴了?应该不会吧,何菊华教养极好,是名流圈里出了名的贵太太,教出来的儿子绅士范儿十足……疼吗……”
一脸好婆婆的样,纤纤素指,还往她额头上轻轻触了上来,尖尖的指尖轻轻拂掠而过。
当初,韩婧若能嫁给崔赞,也许不会很差。
“还行!这伤,是我不小心磕伤的!”
她微笑着答了一句,站了起来:“您不用忙,晚饭我恐怕不能在这里用,之前我答应小麒回家去陪他的!”
“这么快就要走?也是……没离婚前,是该避着点的!这样吧,我熬的汤快好了,你等着,我去给你们盛碗汤,再坐一小儿,马上就好……”
常欢热情的招呼她再坐一坐,往厨房而去。
宁敏没有推拒,重新坐下,看到崔赞正用一种很温存的目光睇着她,少了几分邪气,而显得格外的真挚:“要不要到阳台去看看,你送我的那几盆君子兰还在,现在正在开花,很漂亮的……”
也问她高不高兴,一把就将她拽了过去,上楼,走向阳台。未到门口,她就甩开了他的手,冷冷斥了一句:
“别动手别脚!我自己能走!”
崔赞只要缩回手,心里无奈,现在,她根本就不让他亲近。
阳台很宽,摆着一个花架子,上面放了四盆君子兰,花开正艳,红如火,艳如霞,花形极为好看,但装花的花盆并不考究,几乎可以说,和这房间的装饰很格格不入,陈旧的厉害。
“漂亮么……”
他捧了一盆呈于面前,睇着那害羞垂下的花蕾,比划着说:
“当初你送我的时候,它们才那么一点高。
“离开六年,故地重游,前阵子,我回过一趟我和我妈以前租住过的地方,那个老房东还认得我,直问我说:‘当初你们走的匆忙,都忘了把你和小婧的订情信物君子兰给带走了。这几年,我闲着没事,就帮你照看着,如今你回来了,还打不打算要回去养着。要的话我可以物归原主。要是不要,这花,以后就归我了!’
“那个时候,我是真没想到它们居然还在,而且还被照顾的特别的好。你说,那位老爷爷是不是很可爱?
“为了感激,我想给老爷爷护养费。那老人死活都没拿。
“之后,我就把它们一起带了回来。你瞧,才养了没几个月,它们就全开花了。
“特别是这一株,垂笑君子兰,美吧……那房东老爷子跟我咕哝了半天,说,这花特奇怪,这么多年了,一朵花都没有开过。去年时候,他差点就把这盆给扔了……”
这盆君子兰有别于其他,花形奇特,幸好,爷爷爱养花,所以,宁敏知道一些花的知识,辨认了一下,说道:
“那房东根本就不懂花,垂笑君子兰的成长期非常漫长的,从一粒种子到开花,至少八到十年……”
她细细欣赏着,真的很美。
“可不是……”
他点头,目光从花蕾移到人上:“还记得你说过的话吗?哪一天这垂笑君子兰开了,哪一天你就嫁给我。现在它开了,你呢……你还能执行曾经你许下过的承诺吗?”
这话,低低柔柔,说的挺煽情。
如果是韩婧,想必一定会被他感动的稀里哗啦,一个大男人,在时隔六年之后,还能找回当年的订情信物,实在难能可贵。
想当时,崔赞和韩婧,都正青春正好,按照日记,以及崔赞对于过去的追忆,可以想像得出,他们之间的确深爱过,如果没有佟庭烽,他们当真有可能成为一对恩爱夫妻。而命运却残忍的将他们分开,如此一想,也难怪崔赞会对佟家怀上那样一种浓浓的怨恨了。任何一个人遇上这种事,都会气愤难平。
她沉默了一下,这种神情落在崔赞眼里,就有了另一种想法:她被感动了。
他的目光闪动了一下,放下了手上君子兰,再次小心翼翼的靠近,温声道:</
“婧婧,我们有过很多美好的回忆,你都忘了吗?这一次,我回到巴城,将我们曾经一走过的地方都一一重温了一遍。巴城大学,西山湿地,南湾码头……我们留下过无数欢声笑语。有时,我真的很希望,能在旧时路上,与你来个不期而遇,而后会心一笑,而后,牵手继续那没有走完的路,直到白发苍苍,就这样走完人生这辈子……可惜,每一次都是失望而归。要不,待会儿我们出去走走,好好商量一下你的离婚事宜……”
前面这段温情款款的很,最后一句真是煞风景,摆明了他居心不良。
“崔赞……我不需你的好心……”
她立刻毫不犹豫的泼冷水。
这令崔赞微微皱眉:
“是吗?婧婧,你确定,不用律师,真的可以离掉这个婚吗……”
在他的手指触及她腰的时候,面前的人儿,往边上一闪,眼神一下清冷,隐约有讥讽浮现,压低了声音,淡寡寡的提警:
“崔赞,哦不,你现在应该叫佟赞……你给我听仔细了……”
“……”
他没有抱住,有点失落。
“该说的,那天我已经和你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今你姓佟,你记住了……就算我和佟庭烽离婚,你也不可能再来做我的代理律师了……”
“为什么?避嫌?”
他真的不喜欢她板着脸和他拉开距离这模样,以前的她,是何等的温柔,总能让他打心眼里觉得欢喜。现在呢?六年时间,是一道跨不去的鸿沟,将他们隔离,再也融不到一起。
“我能和佟庭烽和平离婚!”
她静静站着,长发披肩,若婷婷净植的莲,清冷艳丽,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令他不敢逼近。
“崔赞,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天真无知的韩婧。你们兄弟之间的战争,别拿我来当棋子使唤。
“崔赞,曾经你让韩婧喜欢,那是因为你当初够纯萃,但现在呢,你在离开六年之后重新回归,你的眼睛里怀揣的已经不是当初那一点真诚,你已经市侩,并且挟着一股子报复的心思;所以,你的任何甜言蜜语对我都不会再起作用。
“如果你不想让我瞧不起你的话,从今往后,就此打住,如此再见,还能问一声好……”
几丝难堪,在他脸上浮现,挫败感油然而生——现在的韩婧,真真是软硬不吃,比起六年前,难追多了。
六年之前,崔赞在学校时,就是一个成绩出众的高材生,因为有才华,因为有一副俊美的皮囊,曾经被同学们私底下封为巴城大学的校草,当时,曾有无数学姐学妹对他献殷勤,如果他愿意像其他男生那样在女生身上花心思,交个富家女作女朋友,那是一件最简单不过的事情。
在巴城,排在育英军事学院之下的就是巴城大学。育英学院既是贵族的摇篮,更是菁英学子聚集地。巴城一些富家子弟,若是挤不上育英学院,被刷下来的那一批全在这里。
当初,倒追崔赞的人,可不在一个两个,可他一个也没交往,而是勤工俭学,白天忙学业,晚上打零工,周末一有空就到律师楼做学徒打杂工。
那时,他很忙,没空和女生们打情骂俏,生活作风很正派,所有人都说他这样子,实点辜负青春年少、人生正好的花样年华。
他并不这么想,拥有着自己执着的性格,做着自己认为对的事。
那时,他总会遇上一个害羞腼腆的女生,也是法政系的,极特别的一个学生,成绩不是特别好,中等偏上,长的也不是特别美,一副黑框大眼镜,穿着老土,她没啥朋友,脸上总带着一抹浅浅的微笑,显得无害,不怎么和人说话,声音却很好听,轻轻柔柔。乍一看,这女生,并不美,俨然像一个比乡下地儿跑上来的土鳖。
他们曾经几度遇上,在同一个地方打工。每一次见面,她见到他会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并不刻意接近,一上工,就忙碌着她份内的量,显得勤勤恳恳,做事儿很卖力,打工地的负责人没一人对她不满意的。
原本,他以为,这只是巧合。后来才知是这是一种隐晦的暗恋,所以她把打工的地点设在了他出现的地方。远远的守望着,却不敢对他有所表白。
这是一个很胆小的姑娘,却用她独有的腼腆方式,一点一点侵占了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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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回,他感冒,身体不太舒服,但他还是有坚持上工,工作的时候无精打采,整个人懒懒的,做事很迟钝,不经意的就和这个丫头撞了一个满怀。她发现他身上体温烫的厉害,蹙着眉轻轻问他:
“你在发烧,吃药了吗?”
“没!”
这大概是他们第一次正式说话,却熟稔的就像老朋友。
她什么也没说,走开,在他连连打喷嚏的时候。当时,他以为她是嫌他生病,怕被传染,一刻钟后,当她将刚买的感冒药递到他手上时,他才明白,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不挂在嘴边,而在于行动。
又有一次,他和学校一个学渣打架,原因为那个有钱的学渣看上了一个富家千金,那富家千金看上的则是他,他约他打架,他没去,那些人就堵在他打工回家的路上,以众欺寡。
适时,有巡警出现,免了他一阵皮肉之苦。他道谢,那巡警拍拍他的肩:
“不用谢我,谢你女朋友去。要不是她急巴巴拉着我,求我,我也不会出现在这里?”
“可我没有女朋友啊!”
“那边那位不是。”
拐弯处,她适时探出头来,涨红着脸,呐呐的直摇手说:
“我不是他女朋友,我们……是同学!”
那天,正是她叫来了警察,买来了药膏,让他生了几感动。
从那时之后,她时不时又做了一些背后关心他的事,却从来不说破,也不会轻易让他知道,有时遇上,她都不与他说话,只是微微笑,始终保持着那样一种不近不远不三咸不淡的关系。
直到有一天,她抱着书走的匆忙,又撞进了他怀,书散了一地,一张素描从她的书本里掉出来,落在脚边。
他拾起仔细的看,发现画的正是他,简简单单的几笔就将他轮廓特点勾了出来,那画画的水准,绝对是有一套的。
那一刻,她的脸涨成了猴子屁股,咬着唇,轻轻要求:
“还我!”
“这好像是我吧?”他笑嘻嘻的问。
“不是!还我!”
她抢,他高高扬起,一脸有趣,把画纸甩的沙沙作响:
“喜欢我是不是?那做我的女朋友吧!这样就不用对着我的素描流口水了!”
“我哪有流口水。”
“没流?我怎么觉得你馋我很久了呀……瞧瞧,瞧瞧,画的多像,得观察的多仔细,才画的这么好看……不过,再好像,都比不上真人版……”
“哪有,我画的,比真人还要好看……”
这女生很好骗,他随便一逼,就逼出了她的真话。
那一刻,她脸涨成了紫色,而他则是忍俊不禁,适时将想要逃跑的她给拎了起来:
“一句,要不要做我女朋友?机会只有一次,错过了这村,就没了那店,我给你三秒钟考虑……一,二……”
“好!”
他故意的念的很快,而她答的特快,答完,就涨红着脸想逃,而他高兴的像得到了一块奇珍异宝。
恋爱关系,水道渠成。
她只有一个要求,不能公开,她怕成为女生们围攻的对象,也是因为她有一个见钱眼开的继母。
爱情开始的时候,是这么的单纯。
从最简单的牵手开始,他们一步一步成为恋人,在相恋数个月后,他们拥有了彼此身体的使用权。他提的,而她毫不犹豫的给了。
从这段感情初始,他就在享受她带给他的快乐,以及主导权。她对他言听计众,偶尔有几个小小的不满,只要他一个吻,就能摆平。
谁能想到,六年之后,这个女人,会一而再的拒绝他,和他唱反调——
那天还狠狠给了他几记耳光,每一次,她都能把话说上绝路。
他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久久,才问:
“婧婧,我们这段感情,你就不想再努力挽回一下了么……”
“已经失去,找不回来了,就算找回来,事到如今物是人非,已没了当初那份心。何况你已经有了一个江家的小姐……”
“那件事,我会解决掉!”
“何必,为了得回我,和两大家族闹上别扭,那不是一个聪明人该有的举动……”
“我想要一个家。这个家只有你能给予!”
他楔而不舍,不肯放弃。
电话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他接了电话,而她趁机转出了阳台,四处看看。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穿的冷的缘故,她莫名的打了几个喷嚏,走下楼时,找了一张纸巾,擦了擦鼻子,去扔的时候,不经意的发现垃圾筒里有个药瓶掩在最下面。
也不知出于怎样一个心态,她将那瓶子捡了起来,是:艾司唑仑片,出产日期,2012年1月6日。
据她所知,这种药,主要用于抗焦虑,睡眠,不能大量使用。
问题是怎么是空的?
“来来来,喝汤了喝汤了……”
宁敏将瓶子重新扔进了垃圾箱,将手上的废手巾纸投进掩盖了住。
二
等崔赞接完那个长电话,上网办掉了临时冒出来的一件麻烦回到客厅时,看到韩婧靠在那边睡着了。
这时,常欢从厨房走了过来。
“怎么回事?刚刚她不是还嚷嚷着要回去吗?现在怎么就睡了过去?”
“可能是累了……你抱她回你房睡一下,等她睡醒了,再送她回去。”
常欢微笑着说:“我去煮饭。待会儿我们好好吃一顿……”
“好!”
崔赞弯腰将人抱起,送回了自己的房间,怔怔的看着她安静的躺在面前,那么的美,她的唇,那么的亮,令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那个吻——一心,砰然***动,很想亲下去,就这时,突然的她转了一个身,将脸蒙在被窝里。
他一笑,没有出去帮忙,而是静静靠在边上,瞅着,享受着这样一个温馨的时刻。
三
彼时,何菊华收到了一张照片:儿媳妇韩婧躺在一张很男性化的床上,崔赞凑下头亲吻……
她再次气炸了,怒气腾腾的找到正在书房倚窗而站的儿子,让他看:
“你看看,你看看,引狼入室了吧!他们都已经搞到床上去了……”
佟庭烽一看,眼神不由得极危险的眯了起来。
待续!
还有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