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太子妃,凭她也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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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与霍寒景恋情的缘故,暂时定居在美国洛杉矶的s帝国国民的圈子里,时念卿依旧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宁苒去美国定居,被当地的国民认出来,所有人都嗤笑她,当着她的面戳她的脊梁骨,说她的女儿,是不要脸的贱货,还未长成形,便勾引帝国太子爷,嘲讽她的女儿,攀附权贵,最终被人玩腻了,一脚踹了,这是报应。
宁苒病入膏肓,那些人仍然没有停止恶语中伤的无耻行为。
她那可怜的母亲,病得那么严重,还跪在那群人面前,替自己的女儿辩解开脱。
宁苒的葬礼上,有人前来,不是良心发现前来送行,而是落井下石。
从那些人嘴里吐出的嘲讽言辞,时念卿至今都记得:“耍尽手段无非是想做太子妃,结果呢,太子妃不仅没有当成,连自己母亲的丧事都不能操办。宁苒虽然可怜,但这绝对是生出这般恬不知耻女儿的报应。活该。死不足惜。”
“太子妃?!就凭她也配?!”
那些人的言语伤害,时念卿可以不放在心上,可是母亲的后事,她不能亲自料理,却是她心口上最深的疼痛。
当年如果不是顾南笙,恐怕她那可怜的母亲,死后都无人收尸。
今日,她终于尽到作为子女最后的一点本分,至少,宁苒不会再被人嘲笑,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
所以,时念卿并没有逞强,是真正打从心里开心。
宁苒的葬礼后,时念卿在晋城留了好几天。
晋城是个小城市,与帝城繁华的国际都市不同,这里处处都是小桥流水、白墙青瓦,很静谧,透着与世无争。
在钢筋混凝土横行的时代,晋城有着它独特的风韵。
宁苒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
时念卿小时候,每逢暑假都会跟随母亲,来晋城小住半个月。
时念卿至今仍然喜爱放置在外祖父院子角落石缸子里的莲花,以及红色的小鱼。那时,她趴在石缸子的边缘,抱着一只猫咪,能玩整整一天。
时念卿的外祖父与外祖母,都是老师。外祖父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外祖父去世前,天气好的话,他总是喜欢把书桌搬至院子里,然后铺着巨大的宣纸,酣畅淋漓地写《滕王阁序》,字字句句,龙飞凤舞,遒劲有力。得空的时候,外祖父还会握着她的小手,手把手的交她写字。
他总是跟她说:“做人要跟写字一样,字正方圆,刚正不阿。”
宁苒最喜温暖的金色阳光,这应该是受到时念卿外祖母的影响。
那时,外祖父在院子里写字,外祖母则是搬来椅子,坐在院子角落边晒太阳,边摆弄花花草草。
外祖父与外祖母,因为一场车祸,意外去世。至今,已有十三年。
时念卿时常做梦,梦到晴朗的天气里,宁苒坐在金色的阳光下,外祖母站在她的身后,拿着白色的毛巾,一丝不苟,动作轻柔帮她擦拭乌黑长发上的水渍,而时念卿,总是依在宁苒的怀里,扬起脑冲着外祖母嚷道:“外婆,你帮妈妈洗完头,还要帮我洗,我头发,这里痒,这里也痒……”
以往,时念卿总觉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才是幸福。
可是,此时此刻,她才知道:平平淡淡的朝夕陪伴,才是真正的幸福。
呆在晋城的第三天,时念卿去了趟外祖父的老房子。
与父亲房子里的杂草丛生不同,小巧的四合院里,依旧鲜花似锦。
她站在门外,透过院子半掩的木门瞧见,院内,外祖父的那口石缸还摆在角落;外祖母堆砌的花台,里面依旧花朵锦簇;六月的天气,宁苒小时候栽种的桃树,与以往一样,依旧硕果累累。
一切景物,仿若还是十三年前的模样。
只是,有小孩在院子里奔跑,从主屋出来的人,再也不是外祖父与外祖母。
“你找谁?!”年轻的女人,拎着菜篮回来,瞧见门口站着陌生人,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眼神当即变得犀利与警惕。
时念卿望了她一眼,落荒而逃。
中午的时候,时念卿随便在附近找了家米粉店,打算将就着,随便吃点。
在等待米粉的中途,顾南笙打来电话,询问她何时返回帝城,他好提前开车过来接她。
时念卿拒绝道:“从帝城驱车过来,需要四个小时,太远了,我过几天自己坐飞机回来。”
顾南笙在电话那头,短暂沉默之后,回复她:“那你到时候把飞机时间发给我,我去机场接你。”
“嗯。”
挂断电话后,老板正好端着热气腾腾的米粉出来,热情到不行地招呼道:“我们家的米粉,是这片区最正宗的晋城米粉,吃的时候,加点辣椒与香醋,别有一番风味。”
时念卿笑着点了点头,拿了筷子准备吃。
她夹了米粉往嘴边送,张嘴的时候,发现门口处投来两束目光,她被那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抬起眼眸看过去的当下,一眼就瞧见:一个头发乱糟糟,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正瞪着一双饥饿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碗里的米粉。
小孩的衣服,很不合适,极短,露出了他深深瘪进去的肚子,以及高高冒出来的肋骨。
很显然,他饿极了。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小孩,看着他瘦得极度夸张的身躯,又小又矮,那一刻,时念卿心里突然刺刺地痛。
因为她想到了自己死去的孩子。
狱医将早已没有呼吸的孩子,抱给她的时候,他干瘦的身体,早就没有了温度,甚至比外面的雪,还要冰冻刺骨。
那天,她就缩在牢房的角落,小心翼翼把他小小的身躯,藏在胸口的衣兜里,从天明捂到天黑,再从天黑捂到天亮,直到狱医强硬把它抱走,它始终都不曾暖和过。
那一天一夜里,时念卿没有哭闹,只是一遍又一遍对上帝说:只要能把她的儿子还给她,要她的命都可以。
她的孩子,不幸,胎死腹中。
可是那些女人,明明那般幸运,那般幸福,将孩子平安生下来,为什么不好好养着?!为什么残忍的要把他遗弃了?!
时念卿看着眼前的小孩,很不是滋味。
她站起身,朝他走去,想要询问他是不是肚子饿,想吃米粉。
谁知,她刚刚站直身体,还来不及迈动步子,老板凶神恶煞的咆哮声,便惊天动地响起:“走开,臭东西!!快点走开,不要站在店门口,影响我做生意,晦气死了。”
老板目光凶恶,操起门背后的扫帚作势就要朝着那孩子打去。
时念卿制止道:“老板,你别这样。”
那小孩被老板吓坏了,拔腿就跑得飞快。
老板说:“你别同情心泛滥,这小乞丐,不是省油的灯,专门偷鸡摸狗拿别人东西吃。打死他,都没人哭。”
时念卿看着他那瘦小的背影,胸口作痛。
**
离开晋城的头一天,时念卿去墓地,给宁苒以及外祖父外祖母烧了些纸钱,返回民宿之前,她去商场买了好些晋城的特产,打算给苏媚带回去。
在美国的监狱里,她时常给苏媚谈起外祖父的四合院,谈起外祖母亲自包的芝麻馅的汤圆,谈起晋城的小吃。
苏媚馋得直流口水。
因为与霍寒景恋情的缘故,暂时定居在美国洛杉矶的s帝国国民的圈子里,时念卿依旧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
宁苒去美国定居,被当地的国民认出来,所有人都嗤笑她,当着她的面戳她的脊梁骨,说她的女儿,是不要脸的贱货,还未长成形,便勾引帝国太子爷,嘲讽她的女儿,攀附权贵,最终被人玩腻了,一脚踹了,这是报应。
宁苒病入膏肓,那些人仍然没有停止恶语中伤的无耻行为。
她那可怜的母亲,病得那么严重,还跪在那群人面前,替自己的女儿辩解开脱。
宁苒的葬礼上,有人前来,不是良心发现前来送行,而是落井下石。
从那些人嘴里吐出的嘲讽言辞,时念卿至今都记得:“耍尽手段无非是想做太子妃,结果呢,太子妃不仅没有当成,连自己母亲的丧事都不能操办。宁苒虽然可怜,但这绝对是生出这般恬不知耻女儿的报应。活该。死不足惜。”
“太子妃?!就凭她也配?!”
那些人的言语伤害,时念卿可以不放在心上,可是母亲的后事,她不能亲自料理,却是她心口上最深的疼痛。
当年如果不是顾南笙,恐怕她那可怜的母亲,死后都无人收尸。
今日,她终于尽到作为子女最后的一点本分,至少,宁苒不会再被人嘲笑,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
所以,时念卿并没有逞强,是真正打从心里开心。
宁苒的葬礼后,时念卿在晋城留了好几天。
晋城是个小城市,与帝城繁华的国际都市不同,这里处处都是小桥流水、白墙青瓦,很静谧,透着与世无争。
在钢筋混凝土横行的时代,晋城有着它独特的风韵。
宁苒的父母,只有她一个女儿。
时念卿小时候,每逢暑假都会跟随母亲,来晋城小住半个月。
时念卿至今仍然喜爱放置在外祖父院子角落石缸子里的莲花,以及红色的小鱼。那时,她趴在石缸子的边缘,抱着一只猫咪,能玩整整一天。
时念卿的外祖父与外祖母,都是老师。外祖父写得一手漂亮的毛笔字。外祖父去世前,天气好的话,他总是喜欢把书桌搬至院子里,然后铺着巨大的宣纸,酣畅淋漓地写《滕王阁序》,字字句句,龙飞凤舞,遒劲有力。得空的时候,外祖父还会握着她的小手,手把手的交她写字。
他总是跟她说:“做人要跟写字一样,字正方圆,刚正不阿。”
宁苒最喜温暖的金色阳光,这应该是受到时念卿外祖母的影响。
那时,外祖父在院子里写字,外祖母则是搬来椅子,坐在院子角落边晒太阳,边摆弄花花草草。
外祖父与外祖母,因为一场车祸,意外去世。至今,已有十三年。
时念卿时常做梦,梦到晴朗的天气里,宁苒坐在金色的阳光下,外祖母站在她的身后,拿着白色的毛巾,一丝不苟,动作轻柔帮她擦拭乌黑长发上的水渍,而时念卿,总是依在宁苒的怀里,扬起脑冲着外祖母嚷道:“外婆,你帮妈妈洗完头,还要帮我洗,我头发,这里痒,这里也痒……”
以往,时念卿总觉得轰轰烈烈、惊心动魄,才是幸福。
可是,此时此刻,她才知道:平平淡淡的朝夕陪伴,才是真正的幸福。
呆在晋城的第三天,时念卿去了趟外祖父的老房子。
与父亲房子里的杂草丛生不同,小巧的四合院里,依旧鲜花似锦。
她站在门外,透过院子半掩的木门瞧见,院内,外祖父的那口石缸还摆在角落;外祖母堆砌的花台,里面依旧花朵锦簇;六月的天气,宁苒小时候栽种的桃树,与以往一样,依旧硕果累累。
一切景物,仿若还是十三年前的模样。
只是,有小孩在院子里奔跑,从主屋出来的人,再也不是外祖父与外祖母。
“你找谁?!”年轻的女人,拎着菜篮回来,瞧见门口站着陌生人,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眼神当即变得犀利与警惕。
时念卿望了她一眼,落荒而逃。
中午的时候,时念卿随便在附近找了家米粉店,打算将就着,随便吃点。
在等待米粉的中途,顾南笙打来电话,询问她何时返回帝城,他好提前开车过来接她。
时念卿拒绝道:“从帝城驱车过来,需要四个小时,太远了,我过几天自己坐飞机回来。”
顾南笙在电话那头,短暂沉默之后,回复她:“那你到时候把飞机时间发给我,我去机场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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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电话后,老板正好端着热气腾腾的米粉出来,热情到不行地招呼道:“我们家的米粉,是这片区最正宗的晋城米粉,吃的时候,加点辣椒与香醋,别有一番风味。”
时念卿笑着点了点头,拿了筷子准备吃。
她夹了米粉往嘴边送,张嘴的时候,发现门口处投来两束目光,她被那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抬起眼眸看过去的当下,一眼就瞧见:一个头发乱糟糟,浑身脏兮兮的小孩,正瞪着一双饥饿的眼睛,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碗里的米粉。
小孩的衣服,很不合适,极短,露出了他深深瘪进去的肚子,以及高高冒出来的肋骨。
很显然,他饿极了。
时念卿怔怔地盯着小孩,看着他瘦得极度夸张的身躯,又小又矮,那一刻,时念卿心里突然刺刺地痛。
因为她想到了自己死去的孩子。
狱医将早已没有呼吸的孩子,抱给她的时候,他干瘦的身体,早就没有了温度,甚至比外面的雪,还要冰冻刺骨。
那天,她就缩在牢房的角落,小心翼翼把他小小的身躯,藏在胸口的衣兜里,从天明捂到天黑,再从天黑捂到天亮,直到狱医强硬把它抱走,它始终都不曾暖和过。
那一天一夜里,时念卿没有哭闹,只是一遍又一遍对上帝说:只要能把她的儿子还给她,要她的命都可以。
她的孩子,不幸,胎死腹中。
可是那些女人,明明那般幸运,那般幸福,将孩子平安生下来,为什么不好好养着?!为什么残忍的要把他遗弃了?!
时念卿看着眼前的小孩,很不是滋味。
她站起身,朝他走去,想要询问他是不是肚子饿,想吃米粉。
谁知,她刚刚站直身体,还来不及迈动步子,老板凶神恶煞的咆哮声,便惊天动地响起:“走开,臭东西!!快点走开,不要站在店门口,影响我做生意,晦气死了。”
老板目光凶恶,操起门背后的扫帚作势就要朝着那孩子打去。
时念卿制止道:“老板,你别这样。”
那小孩被老板吓坏了,拔腿就跑得飞快。
老板说:“你别同情心泛滥,这小乞丐,不是省油的灯,专门偷鸡摸狗拿别人东西吃。打死他,都没人哭。”
时念卿看着他那瘦小的背影,胸口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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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晋城的头一天,时念卿去墓地,给宁苒以及外祖父外祖母烧了些纸钱,返回民宿之前,她去商场买了好些晋城的特产,打算给苏媚带回去。
在美国的监狱里,她时常给苏媚谈起外祖父的四合院,谈起外祖母亲自包的芝麻馅的汤圆,谈起晋城的小吃。
苏媚馋得直流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