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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街的文化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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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在国外多是聚族而居。较之于其他国家、民族的移民,华人、华裔往往是集中居住,以致形成了专门的“中国人”居住的区域,在著名的国际城市中遂出现了所谓的唐人街、华人村等。
这是华人值得自豪的,据说,这种聚居证明了中国人的集体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协作精神等。
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我看来,唐人街、华人村的形成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首先,是中国人多而众。国内人多地少,自然的、社会的诸原因造成了生存压力超负荷存在,于是,就需要走出去。国内人多,走出去的人也跟着多。中国人走出去一亿,对我们自身并无多大影响,要是加拿大人也走出去一亿,那么,加拿大还能继续作为加拿大而存在吗?人们既然走出去了,自然是找生存环境较好的地方居住。世界上这样的地方并不多,因而,众多的中国人就不约而同地走到了同一个地方,虽然来自五湖四海,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这就为聚族而居以致唐人街的形成准备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象英夷焉、法夷焉,总共没有几个人在国外,就算是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也难以形成气候,别说大的“街”焉、“村”焉,就是小的“片”焉、“组”焉,也无从谈起。
其次,是中国人脏而乱。中国人是很讲究卫生的,早晨也刷牙、也洗脸的,但是,刷牙是蹲在或者站在门口的路边、下水道口来解决问题。嘴角满嘴是白沫,摇头晃脑,手臂猛推猛拽,就要结束的时候,深呼吸似地猛喝一口水,抿着嘴唇,鼓起腮帮子,咕噜咕噜地响上一阵,再仰起脖子,让嗓子里的气流吹起嘴里的水呼剌剌地怪响,突然之间低头喷射,一股浊流飞溅而出,在地上又回射、蹦渐起无数的小股浊流。看到这些成果,刷牙人心满意足地转身走开。洗脸可能是在屋里干的,但洗脸水是泼在门外的街道上、路面上的。至于其他的什么脏水多是这般解决。小孩随地大小便、大人随地吐痰也是常见现象。随处、随时即兴大声喧哗是不可避免的。这些表现,在其他国民看来就是不懂规矩。我们中国人本来是懂规矩、守规矩的,但我们自己的规矩似乎与别人的总是不一样,所以,就彼此难以相容。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移民,都是外来人口、少数民族,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都住在一起,当然也少不了当地人。然而,时间长了,那些夷们、狄们对中华文化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实在太差,在这里住不下去了,就搬走了,剩下的就是中国人了。接下来还有什么人相继搬来,但夷们、狄们住几天就非走不可,中国人就留了下来,他们与这里的环境很相宜,自然是落地生根,住得是其乐融融。
再次,是中国人亲而善。本来亲、善是好东西,但表现在中国人身上,就让那些夷们、狄们特别不能接受。中国人的亲、善涉及内容很多,这里只能述其最基本的一点,即人情味儿。对于华人来说,他既愿意帮助别人,也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但无论是接受还是付出,都是出于一种对人情的反应,其中是有所“期待”的。意即帮助别人是感情投资,他希望着有朝一日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给以适时的、恰当的回报(中国人连生儿育女都作如是想,即养儿防老,对子女的最要紧的道德要求就是孝敬老人。与此相关的还有一句格言,叫百善孝为先)。夷们、狄们自然不吃这一套,他们很有可能对别人的帮助表示不领情、不感激、甚或有明确的反感与拒绝,对那些华人认为需要帮助的人又视而不见,如为年龄大的人拿东西、搀扶他过马路等。这类的行为正好勾起华人的祖训:“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结果就是华人更愿意在同一族类的上“投资”
最后,是中国人的幼而弱。人的成长是以年龄为标志的,在生理年龄、社会年龄上,中国人可以由少年到青年、到中年以至老年,但精神年龄(即心理年龄)上,却从未超越幼年。中国传统文化很悠久、很漫长,但悠久与漫长并没有自然地或必然地走向成熟与完善。人类因文化而进步,因进步而成熟。这种进步、成熟表现在多方面,但其中重要的一点应该是社会组织纽带的变迁。最早的社会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如原始部落等;再进一步,就是以地缘关系为纽带,如希腊城邦等;复进一步,就是以智缘为纽带,即相同的宗教信仰、政治追求、权利认识等,如几个自治领组成的英联邦、50个州组成的美利坚等。中国文化形式上发生了许多变化,但社会组织方面的文化诉求并没有根本的改变。一个村大都是同一姓人口,即便有其他姓氏,他们也是作为“少数民族”单住在某一区域内;明清以前修家谱的风气自不必说,就是今天,不还是有这个姓、那个姓的在修家谱、续家谱吗?这种重视、维护血缘关系的文化,跟成熟的、进步的文化沾边吗?这样的文化对人的设计就“别具匠心”就是把人当婴儿对待。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君主就是家长,圣人就是家庭里面的精神指导员,成员们只要听指导员的一切教诲,服从家长的一切命令,就能保持和谐与稳定。你不能有自己的独立的见解、思想、情感,既要和家长、教导员保持精神的一致,又要和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行动上的一致。为了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社会对人的要求就是“成为婴儿”永远保持着幼童状态,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无知无识”看一下我们身边的人,不难发现,一个人即便已经三四十岁乃至五六十岁,但是,只要他的父母还在,于家庭当中,他就是一个孩子,其行为举止必须符合一个“孩子”的要求,就象贾政在贾母面前的表现。就象雨后春笋,一夜之间长出来,虽然又高、又粗,但没有硬度。在这种幼童文化的熏染下,个体的人无法发达,他没有独立的、个性完善而鲜明的个体资格,更没有个体意识,必须附着在一个群体上、融合于一个群落中。他只是一个幼童,他需要别人的照顾,也需要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确定自己,他们受到的教诲与自己津津乐道的就是“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就象“仁”字所透露出的文化信息:两人同在才能确定一个人。夷们、狄们不理解这一深层的文化含义,他们就是独立的、完整的自负自责的个体,是实实在在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我们向来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宣传与认识存在偏差,现在,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两种主义)。因此“群体主义”中孕育、“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只能和来自于同一文化母体中的“同胞”(地道的同胞)和睦相处,夷们、狄们自然就被排斥在圈外。久而久之,圈内只剩下了“自己人”唐人街、华人村遂至形成。
至于说国外的华人高度集中表现了什么精神、主义,似乎有夸饰的成分。就说在美国吧,华人、华裔应该是人数最为众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但其群体意志的表达、社会效能的发挥等可与犹太人相比吗?
华人在国外多是聚族而居。较之于其他国家、民族的移民,华人、华裔往往是集中居住,以致形成了专门的“中国人”居住的区域,在著名的国际城市中遂出现了所谓的唐人街、华人村等。
这是华人值得自豪的,据说,这种聚居证明了中国人的集体主义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团结协作精神等。
事实果真如此吗?
在我看来,唐人街、华人村的形成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首先,是中国人多而众。国内人多地少,自然的、社会的诸原因造成了生存压力超负荷存在,于是,就需要走出去。国内人多,走出去的人也跟着多。中国人走出去一亿,对我们自身并无多大影响,要是加拿大人也走出去一亿,那么,加拿大还能继续作为加拿大而存在吗?人们既然走出去了,自然是找生存环境较好的地方居住。世界上这样的地方并不多,因而,众多的中国人就不约而同地走到了同一个地方,虽然来自五湖四海,但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一起来。这就为聚族而居以致唐人街的形成准备了必要的物质基础。象英夷焉、法夷焉,总共没有几个人在国外,就算是全部集中在一个地方,也难以形成气候,别说大的“街”焉、“村”焉,就是小的“片”焉、“组”焉,也无从谈起。
其次,是中国人脏而乱。中国人是很讲究卫生的,早晨也刷牙、也洗脸的,但是,刷牙是蹲在或者站在门口的路边、下水道口来解决问题。嘴角满嘴是白沫,摇头晃脑,手臂猛推猛拽,就要结束的时候,深呼吸似地猛喝一口水,抿着嘴唇,鼓起腮帮子,咕噜咕噜地响上一阵,再仰起脖子,让嗓子里的气流吹起嘴里的水呼剌剌地怪响,突然之间低头喷射,一股浊流飞溅而出,在地上又回射、蹦渐起无数的小股浊流。看到这些成果,刷牙人心满意足地转身走开。洗脸可能是在屋里干的,但洗脸水是泼在门外的街道上、路面上的。至于其他的什么脏水多是这般解决。小孩随地大小便、大人随地吐痰也是常见现象。随处、随时即兴大声喧哗是不可避免的。这些表现,在其他国民看来就是不懂规矩。我们中国人本来是懂规矩、守规矩的,但我们自己的规矩似乎与别人的总是不一样,所以,就彼此难以相容。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移民,都是外来人口、少数民族,来自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都住在一起,当然也少不了当地人。然而,时间长了,那些夷们、狄们对中华文化的理解能力和接受能力实在太差,在这里住不下去了,就搬走了,剩下的就是中国人了。接下来还有什么人相继搬来,但夷们、狄们住几天就非走不可,中国人就留了下来,他们与这里的环境很相宜,自然是落地生根,住得是其乐融融。
再次,是中国人亲而善。本来亲、善是好东西,但表现在中国人身上,就让那些夷们、狄们特别不能接受。中国人的亲、善涉及内容很多,这里只能述其最基本的一点,即人情味儿。对于华人来说,他既愿意帮助别人,也愿意接受别人的帮助,但无论是接受还是付出,都是出于一种对人情的反应,其中是有所“期待”的。意即帮助别人是感情投资,他希望着有朝一日自己遇到困难的时候别人给以适时的、恰当的回报(中国人连生儿育女都作如是想,即养儿防老,对子女的最要紧的道德要求就是孝敬老人。与此相关的还有一句格言,叫百善孝为先)。夷们、狄们自然不吃这一套,他们很有可能对别人的帮助表示不领情、不感激、甚或有明确的反感与拒绝,对那些华人认为需要帮助的人又视而不见,如为年龄大的人拿东西、搀扶他过马路等。这类的行为正好勾起华人的祖训:“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结果就是华人更愿意在同一族类的上“投资”
最后,是中国人的幼而弱。人的成长是以年龄为标志的,在生理年龄、社会年龄上,中国人可以由少年到青年、到中年以至老年,但精神年龄(即心理年龄)上,却从未超越幼年。中国传统文化很悠久、很漫长,但悠久与漫长并没有自然地或必然地走向成熟与完善。人类因文化而进步,因进步而成熟。这种进步、成熟表现在多方面,但其中重要的一点应该是社会组织纽带的变迁。最早的社会组织,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如原始部落等;再进一步,就是以地缘关系为纽带,如希腊城邦等;复进一步,就是以智缘为纽带,即相同的宗教信仰、政治追求、权利认识等,如几个自治领组成的英联邦、50个州组成的美利坚等。中国文化形式上发生了许多变化,但社会组织方面的文化诉求并没有根本的改变。一个村大都是同一姓人口,即便有其他姓氏,他们也是作为“少数民族”单住在某一区域内;明清以前修家谱的风气自不必说,就是今天,不还是有这个姓、那个姓的在修家谱、续家谱吗?这种重视、维护血缘关系的文化,跟成熟的、进步的文化沾边吗?这样的文化对人的设计就“别具匠心”就是把人当婴儿对待。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君主就是家长,圣人就是家庭里面的精神指导员,成员们只要听指导员的一切教诲,服从家长的一切命令,就能保持和谐与稳定。你不能有自己的独立的见解、思想、情感,既要和家长、教导员保持精神的一致,又要和其他家庭成员保持行动上的一致。为了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社会对人的要求就是“成为婴儿”永远保持着幼童状态,也就是老子所说的“无知无识”看一下我们身边的人,不难发现,一个人即便已经三四十岁乃至五六十岁,但是,只要他的父母还在,于家庭当中,他就是一个孩子,其行为举止必须符合一个“孩子”的要求,就象贾政在贾母面前的表现。就象雨后春笋,一夜之间长出来,虽然又高、又粗,但没有硬度。在这种幼童文化的熏染下,个体的人无法发达,他没有独立的、个性完善而鲜明的个体资格,更没有个体意识,必须附着在一个群体上、融合于一个群落中。他只是一个幼童,他需要别人的照顾,也需要通过别人来认识自己、确定自己,他们受到的教诲与自己津津乐道的就是“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就象“仁”字所透露出的文化信息:两人同在才能确定一个人。夷们、狄们不理解这一深层的文化含义,他们就是独立的、完整的自负自责的个体,是实实在在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我们向来对“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的宣传与认识存在偏差,现在,有必要重新审视这两种主义)。因此“群体主义”中孕育、“成长”起来的中国人只能和来自于同一文化母体中的“同胞”(地道的同胞)和睦相处,夷们、狄们自然就被排斥在圈外。久而久之,圈内只剩下了“自己人”唐人街、华人村遂至形成。
至于说国外的华人高度集中表现了什么精神、主义,似乎有夸饰的成分。就说在美国吧,华人、华裔应该是人数最为众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但其群体意志的表达、社会效能的发挥等可与犹太人相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