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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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然这场“感冒”足足“病”了二天。

    第二天她就藉著外出吃饭的机会,把崇华哄出家门,然后说什么也不让他再进自己家里“为非作歹”

    接著,她闭门思过了两天,深深为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再这样下去是不行的。尤其当她想到跟崇华在一起时的火热激情便不由得脸红心跳。

    诚实的个性逼她面对自己,是的,她对这个可恶的花花公子动了心。

    崇华是她规规矩矩的生活里从来没遇见过的典型热情严肃的面对学术研究,但也同样热情严肃的对待每个女人,狂热得像一场飓风,将她平淡的生活刮得乱七八槽。

    最最可怕的是崇华可是她的学生呀!

    她还有什么脸回去当老师将脸深深的埋在掌心,不知道该怎么办。

    猛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吓得她跳了起来,心脏剧烈的鼓噪好一会儿,才颤著手拿起电话“喂?”

    “干嘛?真的感冒了呀?”电话那头传来热情又戏谑的声音“大小姐,你不是百毒不侵?想当初我出麻疹、长水痘,你都安然无恙,怎么现在天气不过冷了些,你就感冒了三天爬不起来?”

    艳然悬著的心放了下来,脸上露出真正的微笑“大学才出麻疹、长水痘的糗事,你敢说,我还不敢听呢,说出去活活笑掉人家的大牙。”

    “你忘记算腮腺炎了。”爽朗的笑声扬起。“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台语要叫猪头皮了,真肿得跟猪头一样,害我躲在宿舍里足足一个礼拜,连房门都不敢出。要不是你帮我送粮食,我早饿死在床上了。”

    艳然开怀的笑出声来,心里的郁闷驱散了不少。这位老同学总是让她很开心。

    她会和邹巧思合得来,可说是宿舍十大不可思议事件之一。她个性认真拘谨,念书态度一丝不苟,年年书卷奖都有她的芳名。巧思却人如其名,总想用最少的时间、最低的分数混过关,千方百计的跷课,穿著打扮总是辣得令人侧目,成天跟玩乐团的人混在一起。

    她不只一次笑巧思是t大玩乐系,副修摇宾乐,选修历史系,还爱来不来的。

    两人同寝室了好几年,直到毕业后,各自接了不同学校的聘书才分开。

    到过她们寝室的人都啧啧称奇,里头宛如楚河汉界,艳然那边乾净整齐宛如军队,连棉被都叠得像豆腐;巧思那头却像是大战过后,满目狼藉,五彩鲜艳的衣服和大红被褥混在一起,半埋在各式各样的书堆下,难为她每天都可以衣衫整齐的走出那堆混乱。

    只有艳然知道,巧思那片缤纷五彩的混乱,为她严肃枯躁的生活增添多少颜色。

    听巧思精采的情史,让她带著到处去pub跳舞、看看这个花在世界,她热情无心机的豪爽,让艳然欣羡又欢快。在巧思兼容并蓄的人生哲学里,她学到了一样学不到的生活态度容忍并欣赏这个混乱的世界。

    “怎么突然打电话给我?”艳然含笑“你不是让石材公司的董事长和小开追得晕头转向?你这个总是在恋爱的女人!”

    “喂,我又不是只会谈恋爱而已,现在我可是东大的王牌讲师了。”巧思老大不服气“还问我干嘛打给你咧!你这女人,我问你八百遍了,你说今天要给我答覆的耶!你不来东大陪我,居然跑到沈老那儿,我不依啦!我在花莲快闷死了,你再不来,我就哭给你听喔!”

    她心里微微一动。当初她适逢情伤,匆匆接了临时聘书就来这所学校教课。这个学期之后,好几家学校都邀请她去讲课,她还没决定要去哪里。

    花莲。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

    打断巧思滔滔不绝的说服“好,我去。”

    “大小姐,我说了半天你怎么还是不点头什么!你真的要来?”巧思欢呼一声,险些把艳然的耳膜震破。“喔耶太好了!我跟这边的女老师都处不来”她声音突然又低落下来“可是还要好几个月欸”

    被她逗笑了,艳然突然觉得松了口气。

    只剩几个月而己。很快的,时光会让她与崇华遗忘彼此,偶尔想起,也只是美好的回忆吧。

    这是最好的结果。

    或许是知道自己会离开,所以虽然对崇华不再逃避。面对他深情款款的眼神,她也会回以温柔的微笑。

    对于她的回应,崇华感到无限满足。

    越认识她,对她的爱意越深。与她再次亲昵过后,证实了那夜的激情不是偶然,他们俩在身体上的确无比契合。但是除了肉体的欢愉,他对她掩藏在严谨面具下温柔可人的一面,更是动心不已。

    他明白自己很容易爱上女人,但是,来自来,去自去,除了不忍受伤的女人无所归依,才会主动追求外,他几乎没追过任何女人。

    艳然呢?

    若是艳然再次消失在他眼前一思及这种可能性,他居然觉得心里阵阵发冷。

    这是不可能的。他知道艳然的家在哪儿,她又接了学校的聘书,至少会在这里停留一学期;就算她接了外校聘书,凭他的人脉,想要查出来也不是难事。

    她是逃不掉的。

    但是,人逃不掉,心呢?他这个百战百胜的花花公子,居然烦恼了起来。

    他对其他女朋友渐渐心不在焉,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破坏了自己严守的公平原则,和艳然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

    “跟我在一起,你是逃不掉的。”

    转头看了他一眼,艳然只是静静的微笑。牵著脚踏车,身边跟著可爱的男孩,迎著满天晚霞,的确赏心悦目。

    “我们没有在一起。你是学生,而我是老师。”

    崇华不满意这种回答“我们很亲密了。”

    “那么,你要拉著被角哭吗?”下课后的她显得轻松愉悦“我不会负责的。”

    崇华被她豆得又好气又好笑“我知道了,你认为师生恋是不道德的。”

    “坦白说,并不。”因为有了退路,让她得以从容面对“学生总是会毕业的。如果两个人合得来,这种有期限的身分不会是种限制。”她最敬爱的老师就娶了她的学姐,虽然两人年纪差距甚大,还是恩爱非常。

    默默的注视了她一会儿“但是,你喜欢我,对不对?”

    霞飞如丝,崇华美丽的脸上闪著珍珠光。在他专注的眼神注视下,纵是铁石心肠,也顿成绕指柔。

    她的心因此异样的柔软起来。

    “是的。”她温柔而坦白的回答“我喜欢你。”

    甭独的静夜,因为他的笑语,因为他热情的陪伴,她明明知道不应该,却忍不住一再沉沦。

    “你爱我吧?”在她耳边轻轻引诱著。

    如此诱人的嗓音,却在吐出“爱”这个字时,让她惊跳而清醒。

    “爱是一个严重的字眼。”她的语气变得严厉“我不爱你。”

    向来好脾气的崇华少见的激动起来“那你怎么解释我们在一起时的感觉?每夜每夜,你在我怀里”

    “那是肉欲,不是爱!”她的心情突然恶劣起来,快步想要离开他。

    现在他学聪明了,一把扯住她沉重的书袋,抓住脚踏车,怕她又会扔了车就跑。

    “就算你能解释在床上的感觉,请再告诉我,为什么我只想时时刻刻黏在你身边?为什么我们总有说不完的话题?你说啊?为什么你看到我的时候,整张脸都会亮起来?你不要躲!躲有什么用?让我听听你的理由!”

    她又气又窘,这条路虽然僻静,还是有行人来往,已有几个人投来好奇的视线。

    “你小声点行不行?”

    “给我理由!”他将声音压低,恳求著“最少给我一个不爱我的理由。”

    “因为你不爱我。”她突然觉得虚弱,再也握不住手把,任脚踏车无助的倒下。“爱情是独占的、无法分享的,在你同时拥有其他女朋友之前,你连说爱的资格都没有,更别说让我爱上你。”

    “我爱你呀。”他沉痛的说“我是真的爱你!要不然怎么会把时间都分配给你?你跟其他人不一样,她们是她们,你是你!你是不可或缺的”

    “有她们就没有我!”她斩钉截铁的回答,一把抢走崇华手里的书袋“如果你对现况不满意,可以不要再来找我,我也厌倦当你的床伴了!”

    她敏捷的跑进小巷,在如迷宫的巷道里,崇华失去了她的踪迹。

    惶恐的到她家门口等待,里头的灯是暗的,打她的手机也一直在关机状态,她整夜没有回来。

    向来无往不利的花花公子,第一次遭遇这么严重的挫败。

    他呆呆的坐在艳然家门口想了又想,想了一整夜。从来没有这么在乎过一个女人,她决然离去的背影让他害怕,怕她这一去,再也不会回来。

    想了许久,直到蒙蒙的天色渐亮,他还是无法解释心中似喜似悲的感觉。

    艳然发这么大的脾气,只因为“你不爱我”因为她不要他跟其他女人在一起。反覆咀嚼她的意思,心里慢慢升起一股酸甜的滋味。

    “我爱你呀。”他自言自语著“我爱你。”

    爱她娇白的身体,爱她保守外表下火热的回应,爱她聪明而有条理的思虑,爱她略带洁癖而无瑕的灵魂。

    和她在一起,像是所有的污秽都可以得到救赎。午夜梦回自责堕落的污秽灵魂,只要看着她静静熟睡的容颜,就仿佛被洗涤了。

    只要和她在一起。

    “我要和你在一起。”他下定了决心,突然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舍的。

    发现崇华不再纠缠著她,艳然松了口气,却无法解释心里的失落感。

    他总是给她一个神秘的微笑,然后便匆匆走了。望着他的背影,心里涌上的寂寞,不只一点点。

    这样也好。她安慰著自己,在还没有沉沦太深的时候,他转移了目标,对他、对自己来说都是件好事。

    她已经无力面对情感的强烈变化了。男人总是用尽所有的方法,打开她坚固的心防;等她失守后,就会变得轻忽、不在意。

    她会记住这个漂亮的男孩,曾经深情的注视过自己,这样就够了。

    只是,艳然无法解释自己夜里的垂泪。或许只是因为寂寞,一定是因为寂寞而已。

    台北,又下起雨来,点点滴滴,连心都淋湿了。

    她放弃了骑脚踏车,打著伞,穿过冰冷的雨幕,走半个小时的路程去学校。怕泥水溅脏了丝袜,她干脆穿上短袜短靴,到了学校,只要拭净小腿和靴子就行了,丝袜是擦不乾净的。

    像她阴蒙蒙的心,怎么也擦不乾净。

    下足了一个礼拜的雨,在她几乎要忘记阳光的味道时,崇华笑着迎向刚下课的她。

    “嗨,好久不见。”

    他那清亮而磁性的声音一响起,艳然才知道自己的思念有多么深。

    “课堂上都见得到的,不是吗?”她勉强笑了笑,撑起伞。

    他理所当然似的接过她的伞“那不一样。想我吗?”

    不知该怎么回答,艳然只能低头默默走着。

    “我没有女朋友了。”崇华并肩走在她身侧“你说过不要跟别人分享,现在只有你了我有追你的资格吗?”

    讶异的望着他,艳然很了解这个在心成性的大男孩,身边围绕著各式各样的女人是他存在的意义,说什么都不可能改。

    “你要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座森林?”

    “因为,”崇华美丽的眼睛像万里无云的灿烂晴空,闪烁著纯净与炽热“那是一棵独一无二的白桦树。失去了我的白桦树,整座森林便不再具有任何意义。”

    默默的凝视著他,希望从他眼中看到谎言与矫饰,但是,她只看到无止境的温暖笑意。

    “你一定是开玩笑的。”艳然的声音仿微发抖;

    “我从来不拿这种事情开玩笑。”崇华的神情严肃了起来“你知道我的。放弃所有的女朋友虽然困难,但是我下定决心后,就不会改变。”

    缓缓的,两行清泪从她眼角滑落。近来她总是容易哭泣,就像多雨的台北。

    这雨天,总是惹人多感伤。

    她渴望温暖而专一的情感已久,却总是为了将来可能的背叛而退缩。

    明知道眼前这个男孩的决心持续不了太久,但是

    这份决然的心意却让她感动

    非常感动。

    “我可以追求你吗?”环著她,像拥抱易碎的珍宝那样小心翼翼“给我一个机会,一个证明的机会。”磁性嗓音在她耳边诱哄著,长长的睫毛刷过她的脸颊,像是蝴蝶轻拂。

    她用拥抱代替回答。两人的体温,足以燃烧寒冷的春夜。

    “我不会留你。”蜷伏在崇华的怀里,艳然的声音轻轻的“如果你有了别的女人,我不会留你。你若不走,我走。”

    激情过后,他的笑容佣懒,却别有一股邪性的美“你对我没有信心?”

    “看你以前的纪录是,我没有信心。”

    “试著相信我好吗?”他的指尖在她线条优美的背上滑移。

    沉默良久,她羞怯的拾手抚摩他俊美的脸“你是第二个让我把心交出去的男人。”

    “那幸运的第一个男人没有好好珍惜你?”崇华怜惜的轻吻她的发际“这世界上的笨蛋真多。”

    艳然眼神一黯,长长的睫毛在雪白脸上落下忧愁的阴影。即使是这样黯淡的神情,崇华发现自己仍是这样喜欢她,喜欢到心微微发疼。

    “我是个只会读书的书呆子,一点情趣也不懂,不会说好听话,也不会把男人当神一样崇拜。”她幽幽的说“你将来就会知道的。”

    “你才是该被崇拜的人。”他修长的手指轻轻梳过滑顺的长发“我崇拜你很多年了,才女胡艳然。要说好听话,我比较喜欢自己说,你只要负责听跟微笑就好。”

    “我不会给你任何优待,考不好、作业没交,我照样当你,说不定比任何人都严苛。”她声明在先。

    “我不会给你当我的机会。你知道我对学问的态度的。”

    “毕业之前,不能公开我们的关系。”她眼底闪烁著坚毅之色“我不愿意给人任何私情上的联想。”

    “很合理。我也不希望因为和你相爱,让人怀疑我的学业实力。”

    “不跟任何女性有亲密的接触?”她将脸埋进他颈窝。

    “除了你,我不会再有其他女人。”

    可能吗?心里悄悄涌上疑问,但是,她却选择自我欺瞒的闭上限。

    她总还有退路的。赌看看吧,她逃过一次,也不差多逃一次。人生就是一场豪赌,为了他

    她愿意再试试看。

    一个人的雨夜,太寂寞了。

    崇华和所有的女友分手、洗心革面的消息,短短一天内便轰动了整个校园。

    这个花花公子居然做了这么大的改变,让所有人跌破了眼镜。学妹们发现学长居然含笑拒绝了自己的邀请,甚至有礼的保持距离,不禁都有些失落。

    镑式各样的猜测和流书在校园内蔓延,人人都猜是因为崇华最喜欢的女孩订婚之故。

    甚至那女孩还满怀不安的打电话向崇华询问,却惹来他一阵爽朗的笑。

    “你离开我,我很伤心。”他坦承“但是我祝福你,因为那个人一辈子都会对你好,我替你高兴。”

    “那到底是为了什么?”

    “因为我找到了想要一辈子对她好的女人。”他的声音温柔似水、

    “是谁?”女孩心里涌上一股莫名的失落。无论她如何努力都做不到的事,到底是谁成功了?

    “秘密。”他笑得开怀“一个美丽的秘密。”

    这个回答,让爱慕他的女孩都为之叹息。

    “你真的喜欢我?”

    “岂只是喜欢,我爱你。”

    每天,崇华都到艳然家报到,在餐桌上摊开所有的书和资料,埋首努力消化,一面在笔记型电脑上敲敲打打。

    艳然比他更忙,常常忙到忘记吃饭,而他总会为她做些简单的食物,顺手帮她整理客厅,知道她喜欢喝金萱,更不忘细心的呈上一怀金黄茶汤。

    从没被人这样细心照料过,感动之余,艳然还有一丝丝惶恐。

    “为什么爱我?”捧著热腾腾的茶,眼睛也为之朦胧。

    “说得出道理,还叫作爱吗?”崇华从背后环抱住她“好,那你说说,你爱不爱我?”

    “爱。”她微弱的吐出这个严重的字眼。

    “那又是为了什么?请阐述之。”

    她在崇华颊上轻轻一吻,代替了回答。

    是的,她也说不出真正的理由。

    但是爱他这一点,却比什么都还要明白。

    周日的电铃声,总是分外扰人。

    平日崇华还愿意忍耐,到了周末就不愿放过她了,总是要缠绵整夜,筋疲力尽后才愿意放她睡觉。

    才阖眼睡去没多久,又让电铃声给吵醒。

    艳然以棉被蒙头,想装作没听见,但是电铃声却一声比一声还急。见崇华熟睡的脸微皱,她疲倦的拍拍脸颊下床,一下子找不到自己的衣服,便套上了崇华的衬衬去开门。

    门一开,巧思和她隔著铁门面面相觑。沉默了将近五秒钟,艳然的瞌睡虫瞬间跑得乾乾净净。

    她该怎么对好友解释这种衣衫不整的状况

    愣愣的开门让巧思进来,艳然有些心虚。

    “你现在穿男人的衬衫当睡衣?”巧思直接排除有男人在她家的可能性,哈哈大笑“你还真是的,刻意去买来穿喔”

    “谁呀?一大清早的”崇华只套了牛仔裤,揉著眼睛从卧室走出来。

    一见到他,巧思的眼珠子几乎要掉到地板上。“他”

    艳然的脸烧红起来“呃是我的我的”

    “你”巧思张大嘴,打死她也不相信艳然会随便跟男人上床,而且还是这样年轻漂亮的大男孩!

    崇华轻松的笑了笑“嗨。”欣赏著巧思艳丽的外表,若是以前的他,一定会想一亲芳泽的“我是艳然的男朋友。”

    “那真巧,”巧思稍微镇静了些“我是艳然的女朋友。”

    “艳然没跟我说!”崇华显得很愤慨“在外面交女朋友要先跟我报备的。”

    “我先认识她的欸,她有男朋友,没跟我报备就很说不过去了,还要先跟你报备?”

    “喂!你们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呀!”艳然叫了起来。

    唉,她一世的英名就这样毁了。她现在才猛然醒悟,为什么跟崇华有一见如故的感觉

    那种花心却又讨人喜欢的调调,还真像她的好朋友巧思。

    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哦,她的头开始痛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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