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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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语有云:“宁为鸡首,勿为牛后。”

    可如果选择的对象是一座寻常农庄的小少爷、和一个超级贫穷大国的皇子呢?

    若让西荻国的五位皇子,匡云东、匡云南、匡云西、匡云北和匡云中来选,人称“五方奇侠”的五位皇子,绝对宁可当个平凡少爷,也不愿干那劳什子皇子殿下。

    在这片大陆里,共有三个大国并立,分别是以文立国的“北原国”、以商立国的“兰陵国”以及以武立国的“西荻国”

    其中,又以西荻国国土面积最大,甚至比北原国和兰陵国加起来还大;但“西荻国”却是最贫穷的。

    西荻国境内多山,一年里倒有半年冰封大地,根本不适合农作;因此西荻国民多以畜牧为生,可这样的日子并不好过,尤其逢那老天爷蓄意为难、让大雪累积成灾时,生活根本就过不下去。

    为了生存,西荻国民不得不抢劫邻国的财物与粮食;刚开始真的只是为了想活下去这么简单,可当抢劫的收获数倍、甚至数十倍于自个儿辛勤所得时,抢劫的真正原因便给模糊了。

    西荻国逐渐转型为一军事大国,日夜操兵整武,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占领北原国与兰陵园,将万顷良田据为己有、纳无数财宝入自个儿口袋;届时,他们便再也不必挨饿受冻了。

    战争于焉兴起、烽火绵延百年;起初西荻国真的在那一场又一场的战役中获得不少利益,可日子一久,受侵略者终是会学聪明的,就在数十年前,北原国和兰陵园谛盟了,二国合一、共御西荻国的入侵。

    及到近十年间,北原国与兰陵国豪杰并起,他们的机智与努力让西荻国在战役中越来越无利可图,终于,全国陷入即将饿死的窘境。

    “父皇说,下一场战役我们一定能够获胜,你们认为呢?”储皇子匡云东转着手中的破伞,其实撑不撑都一样,反正一定会淋湿。

    说起这皇宫啊!也烂得快跟废墟没两样了,外头在飘雪,里头烧柴火取暖,热气冲上屋顶,那落于屋顶上的雪花便被融化了;然后雪水再沿着屋顶的破洞滴入室内,弄得四处湿答答的,连他们皇帝老子的龙袍都在日前发霉了,却没钱重做一件。

    “难!”匡云南把手中的伞一丢,既然都是要湿,那就别累赘了。

    “真搞不懂,咱们太祖爷爷怎会选中这块地方立国?不是说,数百年前天下英雄群起竞夺山河时,太祖爷爷是打第一名的吗?结果这就是打胜仗的奖赏?”想着属地里衣食无著落的百姓,匡云西头都大了。

    “是为了传说中的黄金吧!”匡云北蹙眉,明明就很烦恼,但那天生上扬的唇角看起来就像在笑。“根据‘上古异志’记载,这块大陆原名‘黄金乡’,地底蕴藏黄金无数;我看过我朝开国史,太祖爷爷认为那些黄金就埋藏在西边的丛山峻岭中,因此选择这块地方立国。”

    “是啊,黄金!”匡云中吊眉吐舌、扮个鬼脸。“可惜数百年来,传说始终只是传说,就没听过有谁发现半块金渣子。”

    而这正是最残忍的事实,他们很可能坐拥宝山,却不知宝在何处,只能一代又一代地死守着那美丽的传说,然后,在现实中与贫穷带来的死神搏斗。

    “找不到黄金、打仗又打不赢,要父皇拉下脸皮向邻国求救,父皇更是不肯,我”匡云东已不知该往何处去寻西荻国的未来了。

    匡家其余兄弟尽皆低头,出身皇族,却无能为百姓谋出一条生路,他们惭愧得说不出话来。

    匡云西恨恨一跺脚。“既然‘上古异志’及‘开国史’上皆有明文记载黄金确实存在,那为何找了数百年,却始终一无所获?”

    这个答案每一名西荻国民都想知道,但却始终无人得到解答

    匡云南忽地压低了声音。“倘若收藏在国库里,我朝历代先皇无论如何研究都得不出一个结果来的‘上古异志’并不完整呢?”

    闻言,四双前行的脚步同时一顿,匡云东、匡云西、匡云北、匡云中面带诧异回过头。

    “你是什么意思?”四人全部异口同声地问。

    匡云南轻咳一声。“我们都不是呆子,我相信太祖爷爷既有本事开创天下,脑袋必也不痴呆,那为何穷尽我匡家数百年精力,仍寻不出黄金埋藏的所在?我以为这只有两种可能,第一记载黄金藏量及地点的‘上古异志’有所缺失,而且缺漏的必是最重要的部分。第二根本就没有黄金,一切只不过是谣言,我们都被骗了。”

    “我宁可相信第一点。”匡云西已不想再看到有人饿死。

    其余三人虽无言,但瞧他们眼底混杂着希冀与忧虑的光芒,匡云南知道大家的想法都一样。黄金乃西荻国能否延续下去的最后一线生机,万一证明了黄金传说不过是子虚乌有之事,恐怕西荻国只有灭亡一途了。

    “试试看吧!不试怎么知道结果会如何?”最后,匡云东勉强自己做了决定。

    “那我们该往何处寻找‘上古异志’缺失的部分?”匡云中间。

    “‘上古异志’是由谁所著?”匡云南丢出一道问题。

    “‘鸿鹄书斋’创始者,常道子。”匡云北回答。“二哥可是想从鸿鹄书斋上下手,寻找‘上古异志’缺漏的线索?”

    “不好吧!”匡云南尚未开口,匡云西已截口抢道。“昔年,西荻、北原、兰陵立国之初曾订盟约,不论三国之间如何竞争,皆不得打搅常家后人,常家人永远中立于三国之外,忠实地记载着三国的历史沿革;如今我们要破盟,这”“有什么关系?”匡云中一耸肩,地道。“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我们破坏了盟约?”

    “真要干的话,就得干得天衣无缝才行。”匡云北扬眉。“我建议乔装改扮入常家。”

    匡云西还想说些什么,但匡云东已下决定。“我也赞成一搏;但问题是,该由谁入常家?”西荻国皇子一过二五生辰,便得昭告天下、受封属地,匡云东、匡云南、匡云西、匡云北生得是何模样,早已远近皆知,只剩下

    “我去吧!”匡云中自告奋勇,他还有六个月才过生辰,目前没有属地、行动自由;要找乔装改扮入常家的人选,非他莫属。

    匡家四位兄长互觑一眼,虽不放心小弟单独远行,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此行切记,小心为上。”匡云东叮咛。

    匡云中才想点头,匡云南忽地拉住他的手。“既决定由你去寻出‘上古异志’的缺漏部分,你就该将‘上古异志’读熟,最好连我朝‘开国史’,以及全部有关黄金传说的书册也都一并览过。”

    “读熟?”匡云中两颗眼珠子爆凸。“我是不是听错了?‘上古异志’共三十六册、‘开国史’十六册,加上那些杂七杂八的请问二哥,我要读多少书啊?”

    “不多,我全都读过了、也已经整理出来了,就一百零八册而已。”匡云南说得简单。

    匡云中白眼一翻、几乎昏厥。“要我读一百零八本书”

    “对。”匡云南慨然一颔首。“你有十天的时间读它们,走吧!越坑诹完,你便可越快上路。”

    “我不要啦!”匡云中哀嚎。“十逃诹一百零八册书,怎么可能读得完?”十年还差不多。

    匡云中不是讨厌读书,只是嗜武胜于文罢了!他坐不住,生性免脱、飞扬不羁,比起读书,他宁可遨游四海,就算一路行乞去也高兴。

    “大哥救我!三哥、四哥”要他成为蛀书虫、十天蛀完一百零八册书本,还不如将那些书煮了,直接灌入他口中比较快。“不要啦!我不要读书,二哥,饶了我吧”

    一身纯白丧服,常如枫宛如一枝挺立于风雪中的腊梅,枝节劲傲、风姿绝然。

    如果没有意外,她将是“鸿鹄书斋”第三十六代传人;但那是指如果,而意外总是在人们不经意间发生。

    “开什么玩笑?凭他们也想掌控书斋,别作梦了。”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常如枫怒火冲天的模样勾住周遭每一道目光。

    她并非美人,五官也只是普通,唯有常年侵淫书堆中所染上的书香是她最大的特点;但那却非男人们钟爱的娇媚。

    可一旦她的情绪激烈到冲破理性的外表,深埋心底的七彩光华便会顺势迸射而出,衬得她一身光彩,清冷中带着焰火的绝代风韵便再也掩藏不住地撩动周遭每一颗心。

    此时,打小看着常如枫长大的老总管常松便会满心忧虑,人说“红颜祸水”可带灾的绝不是红颜,而是那些着迷于红颜的鲁男子们。

    常如枫身为鸿鹄书斋继承人,身分本就特殊,若再加上一身的倾城风情,那麻烦绝对会如流水般源源不断涌进来。

    “小姐,大伯公他们毕竟是你的长辈,你在大庭广众之下讲这种话不好吧?有什么事咱们回房说,好不好?”

    “长辈又如何?”她愤愤不平。“爹爹在世时,怎不见他们前来走动?爹爹一死,便一个个冒出来想侵占常家财产!真当常家没人了吗?只要我在,我绝不允许那群家伙毁掉祖先传下来的基业。”由常家先祖常道子创立的鸿鹄书斋虽仅做些撰史立传之事,却中立于三国之外,拥有超然地位,俨然成为第四股庞大势力。

    那些冀望在史书上留名的皇亲贵族、高官富绅无不对常家人礼遇有加,平时赠金赠银也就罢了,逢年过节,那一箱箱稀世珍宝更是拚了命地往常府里送,因此,鸿鹄书斋的营生虽不算大好,但常家却是天下有名的富豪。

    不过常家有个规矩,每代仅设一传人,不分长幼、不论男女,继承人地位既定,其余诸亲便得自动离去,不得再享有鸿鹄书斋带给常家人的任何好处。

    也因此,书斋的每一代继承人之位都竞争激烈,且须经过严格的能力与品德考验,方有资格坐上那人人敬仰的宝座。

    “但”常松叹口气。“小姐,你毕竟是女儿身,总有一天得出嫁。”而那群豺狼虎豹打的正是快快嫁出常如枫,踢掉最麻烦的挡路石后,便可任意瓜分常家财产的好主意。

    “我可以不嫁人啊!”与其成为某个男人的妻子,终其一生以服侍夫君为职志,她宁可选择走遍天下,成为一名忠实的撰史人。

    “小姐难道想招赘?”

    毫不掩饰的厌恶浮现在常如枫黝黑如古井深潭的瞳眸中,印象里的赘婿多半无能到令人唾弃,她不知自己是否忍受得了与那样懦弱的人朝夕相对、甚至同床共枕。

    “就算小姐想招赘,表少爷大概也会横加阻拦吧!”常松再叹。“他垂涎小姐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再加上名利权势的诱惑,老奴怕小姐一旦放出欲招赘的消息,表少爷会先下手为强,对小姐嗯”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是“霸王硬上弓”五字。

    常如枫当然也了解,凭己身薄弱的力量想要抵挡江彬的进逼,无异于以卵击石;但她若轻易认输,别说名闻天下的鸿鹄书斋不保,怕她这一生的幸福也要跟着毁了。

    “总会有办法的。”只要她动动脑筋,自然会想到好办法的。死去的爹爹就常赞她聪敏过人,不仅能修文撰史、编译古籍,更有办法应付来自各地、企图以金钱或武力威逼鸿鹄书斋窜改史实以掩其罪行的恶徒。

    她的文静只在外表,内心里却是泼辣如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激烈性子。“这几年,为了让鸿鹄书斋的立场包加公正无私,我拒绝所有捐赠,仅以修文卖书所得投资商场,起初虽为众人所不满,但最后不也让我赚回了数倍于捐赠所得的金钱?我不会输的,他们以为我一个女人好欺负,大伙儿走着瞧。”

    急冲冲的脚步往外追,老管家常松安静地跟在她身后,不敢轻触其锋,怕捣了马蜂窝的下场是被叮得满头包,瘫在床上三天三夜起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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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人思考时多爱宁静,偏常如枫不同,身为撰史人,她最喜欢做的事便是观察人群。

    历史乃由人所构成;不同的人、做出各式各样的事、造成千奇百怪的下场,经由撰史人翔实地记录、流传后世,便成历史。

    常如枫十分以自己的工作为荣。打小在爹爹的教导下,养成她不受威胁利诱的刚正性子,不管旁人如何逼迫,她始终坚持眼看真实、笔录事实,绝不扭曲。

    如今,居然有人想要毁灭她这份荣誉,不允许,她绝不允许这等虚伪情事在鸿鹄书斋里发生。

    但有什么办法可以阻止伯父的诡计呢?她最大的弱点就在于她是名独身女子,因此亲戚们才会欺她柔弱无依,只要能消除这项弱点,她便有获胜的把握。

    常如枫审视的视线缓缓移动着,仔细将街上的一景一物纳入眼底。

    “啊!”片刻后,某幕景象闪过眼帘、流进心底,触动了脑?镆坏懔楣狻!俺j澹蚁胛艺业浇饩鲋懒恕!彼哪抗庖凰惨膊凰驳囟ㄔ诙越至降廊擞吧稀?br>

    常松顺着她的视线往前望。“乞丐?”

    常如枫的解决之道会在一群乞丐身上?这又是哪门子道理?

    一手拿着一根竹竿、一手端着破碗、身穿百结衣、肩背烂草席这几乎是每个乞丐的标准装扮。

    但蹲踞在朝阳大街边的两名乞丐,却硬是将那身制式服装穿出了与众不同的味道。

    年轻男子年约二五,魁梧身形半点不似落拓乞儿,反倒有几分游侠的味道,飞扬兔脱、满腹精明尽藏眼底。

    老乞丐一头白发,根根银亮如丝,一眼望去似八旬老翁,然而若凑近细瞧,却会发现他一身细皮嫩肉,粉白的童颜像抹着香粉。

    这两个怪乞丐不是别人,正是西荻国的五皇子匡云中和自幼服侍他长大的老太监,顺公公。

    “殿下,我们还要在这里蹲多久?”顺公公吐着舌,习惯了山上凉爽的天气,实在受不了山下的酷热。

    “直到我想出如何混进常家的办法为止。”匡云中皱眉。都怪匡云南不好,非要他读完一百零八本书册,否则不肯放行;害他日也读夜也读,直读得两眼昏花,才在一个月后哈完那堆书;但没想到下了山,却发现鸿鹄书斋的当家已在三日前去世,他来晚了一步。

    行前拟定的计划全不管用了,该如何入常家、探出“上古异志”缺漏的部分、再将它们找出、偷回“西荻国”去,这一切计划都得重新想起。

    “唉,好烦呐!”比起动脑筋,他还宁可打架去,起码不必这样劳心又劳力。

    “殿下、殿下”顺公公突然拚命扯着匡云中的衣袖。

    “说了几百次啦!不是殿下,要叫少爷。”

    “但是”

    “去去去,你要受不了炎热,就自个儿找个地方躲,少来烦我。”他一挥手,把老太监推到一旁。

    “不是啦”眼角瞧着自远而近飘扬过来的那团火焰,顺公公不知该如何告诉匡云中,他们的行踪已被常家人发现了。

    常如枫凝视街边两名怪异的乞丐,明明是再卑微不过的小人物,但那份存在感却让她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一眼便注意到他们。

    是何方神圣?气质悠地特出!她瞪眼,暗自评估着两名乞丐。“喂,你们,把头抬起来我看看。”

    “可以啊!看一眼五文钱。”匡云中随口应道,神思仍自沉溺于该如何混入常家的问题里,压根儿没发现常家大小姐就在他跟前。

    “少爷!”顺公公受惊过大,再也蹲不住,往后跌进匡云中怀里。

    “唉哟,顺公公,你干么压我?”匡云中总算回神。

    “少爷”手指常如枫,顺公公快哭出来了。

    “咦?”匡云中终于注意到常如枫的存在。“你是”常家大小姐,天啊,该不会他们的身分曝光了吧?

    常如枫一见匡云中,心脏无端一突。好个伟岸男子,半点儿不似落拓乞儿,反而像像什么呢?

    她看着他。“你不像乞丐,倒似”对了,他像戏文里常演的,微服出游人间的风流帝王。

    “我又不是天生下来就是乞丐。”匡云中站起身,颀长的躯体在金阳的照耀下闪出动人的光彩。

    这是个飞扬不羁的男子,拥有翱翔四海的羽翅,绝非池中物。常如枫以她撰史人的眼光一眼便瞧清了匡云中的本性。

    “为何落难至此?”如果他的回答可信,那么她的计划便找到了执行的关键人物。

    “误信贼友。”他耸肩,一副不在乎的样子。

    原来是为友朋所害!常如枫想起自己被亲戚逼迫的窘境,与他落难的下场相似,不禁兴起同病相怜的感情。“你想不想重新开始?”

    他唇角扬起一抹笑。“这种事情是‘想’就能解决的吗?”

    “只要你有那意愿,我可助你一臂之力。”

    等等、等等,听她的口气,似乎并未怀疑他的身分,反倒有意对他伸出援手,这岂非是个混入常家的绝佳机会?“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我得付出什么?”

    “你!”常如枫织指指着他。“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几岁?”

    “匡云中,今年二十有四。”

    “你姓匡?”西荻国的国姓,且与五皇子同名,他“你与西荻国皇室有何关系?”

    “毫无关系。”

    “你的名字与西荻国的五皇子一模一样。”她吐出疑惑之言。

    “天下间同名同姓者何其多,难道你以为我是西荻国的五皇子?”他不承认也不否认,反将问题掷回她身上。

    常如枫看着他,那对深棕色的眼瞳里没有虚伪,反而坦然得教人心悸;她不知不觉地信了他。“也对,西荻国再穷,总不至于让堂堂的皇子殿下沦落街边行乞。”

    不可能才怪!匡云中在心里暗扮了个鬼脸,天晓得他上头四位皇兄多狠,只给了他百文钱做路费;他这一路可是打猎、砍柴,干足了各项粗活才能活着来到鸿鹄书斋的。

    “你可识字?”她问。

    “能文善武。”他夸耀着。

    “当真?”她不觉给逗出了一抹笑意。

    “你可以当众考我。”他自信满满的。

    “不必了。”她摇头,看出了他的自负,应当是不屑说谎才是。“我姓常,闺名如枫。我可赠你纹银千两,助你脱离乞丐生涯,不过你得成为我的夫婿。”她说,一脸认真。

    匡云中的下巴壳狠狠眨落地面。“你再说一遍。”

    “我要你入赘常府,为期一年,这期间,你须对我言听计从。事成后,你便可得到千两纹银,重新开始。”常如枫的计划是,利用匡云中应付表哥江彬,她便可抽得空闲培养自己的势力,只消一年,她即有把握成为常家名正言顺的主人;届时,不管是大伯父、表兄弟,任何人都休想自她手中抢走鸿鹄书斋。

    匡云中惊呆的眼转了两下,再也忍不住放声大笑。“哈哈哈,常姑娘,你真可谓是当今第一奇女子了,居然当街买夫!冲着这一点,我干了,咱们就做一年夫妻吧!”

    “一言为定。”常如枫抿唇微笑,她不会输了。“相公。”

    “娘子。”匡云中牵起她的手,他终于可以进入常家寻找“上古异志”缺漏的部分了。

    两个心怀不轨的人毫不在乎世俗眼光地彼此利用,浑然不察身后两个服侍者已快发疯了。夫妻可以这样做吗?天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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