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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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疯子还是白痴呀,听不懂人说的话吗?”一向脾气就不太优的宣欧。快要被眼前的人给逼到想自杀了。
“你放心,我保证以后我们的女儿绝对会有最优良的基因。”伊桑漾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雪白如贝的牙齿在阳光照射下,熠熠闪亮。
八字都没一撇,还女儿咧!
宣歆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更受不了的大叫一声“啊”然后用双手猛抓着她那一头俏丽飞扬的短发。
“怎么了?”伊桑听到她突然大叫,心一惊,担心地问她。“哪里不舒服吗?”
“我快被你给逼疯了!”她抓狂的一转身,大步往前定。
伊桑亦步亦趋跟着她“我爱你,怎么舍得把你逼疯。”
宣歆倏然转过身,用手指用力戳着他的胸部,语带威胁。“我警告你别再跟着我,否则我一定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知道,气象报告说明天是下雨天,当然见不到太阳。”伊桑好心的告诉她。
“你”她垮着美丽的脸蛋,举双手投降。“我投降,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小歆,嫁给我。”他不厌其烦的说出第一百三十七次求婚。
“我说过,我是不婚主义者,这辈子到死都不会结婚,你听不懂吗?”
“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你喜欢的男人,现在遇到我,这个当然不成立了。”伊桑一相情愿的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是喜欢他的,只是女孩子家总是不好意思承认。
宣歆拍拍额头,一副要昏倒的表情。她真的快受不了了!
“小歆,嫁给我,我保证你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神经病!”
她又骂了句后转身要走,眼角余光却瞟见不远处一根圆柱后,从上而下排成一排探出的五颗头颅。
她朝那边走过去,双手叉腰,口气像是吃了十吨炸葯。“你们是不是朋友?”
那五个人点头如捣蒜,异口同声的回答。“还用说。”
“好,是朋友就帮我一个忙。”
“帮什么忙?”
“帮我把那个男人丢到太平洋去喂鲨鱼!”
“宣歆,可不可以商量一下,丢近一点的亚德里亚海,或是地中海都行,丢到太平洋实在太远了,你也知道我很穷,机票很贵。”石芯庭一脸正经八百。
她的话一出,另外四个人皆忍不住爆笑出声。
晴风高中七朵花,因为参加其中一朵花童妘默的婚礼,齐聚到维也纳,而这也是自从两年前的圣诞节在意大利所有人全都到齐之后,首次相聚。
宣歆闻言,差点没给气到吐血。
凌婧倪率先止住笑容,偷偷抛了个眼神给站在宣歆后面的伊桑,然后定到怒不可遏的好友身边,挽着她的手,安抚她高涨的怒火。“有什么话,我们先回饭店再说。”
其实她也快好奇死了,迫不及待想知道宣歆和伊桑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会凑在一起,而且她相信不只是自己,其它几个好友也和她一样好奇。
于是她拉着宣歆、林采缇和骆亚佟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奕茗炫、石芯庭和伊桑上了另一辆出租车,一起回到奥菲斯集团位于奥地利的饭店。
半个小时后,奥菲斯饭店二十八楼总统套房内
宣歆坐在床上,看见尾随进房间的男人,她一脸寒意的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你”伊桑听到她叫他,高兴得差点没飞上天。“你答应嫁给我了吗?”
“你,跟我过来。”
一把抓住他的衣服,她把他拉到房门口,打开房门,抬起脚,一腿将他给踹了出去,再当着他的面,用力将房门甩上。
房间内五张脸面面相观、目瞪口呆,从未看过如此暴力的女子!
尽管知道她们几个里就数宣歆的脾气最不好、最火爆,也最没有耐心,可脾气坏归坏,认识她都快十年了,却从没看她如此暴力过。
“宣歆”凌婧倪才刚要开口,就被她给炮轰了回来。
“我警告你们别在我面前问有关那个混蛋的事,否则别怪我翻脸!”她先撂下狠话。
于是凌婧倪到了喉咙的话,就这么硬生生给咽了回去。
“可是那个混蛋长得很帅耶!”奕茗炫可忍不住满满的好奇心,不弄个明白,晚上她会睡不着。;
“你眼睛脱窗,他长那个鸟样,哪里帅呀?”
“宣歆,伊桑真的长得很帅!他还是个又绅士又温柔的好男人。”凌婧倪不得不为伊桑伸冤,顺便帮他说说好话。
想当初她第一次在伦敦希斯洛机场遇到他时,还被他带着阳光般的笑容,以及那浑身上下自然散发出王者般尊贵的气息给吸引呢。
不料宣歆却毫不捧场的送了个白眼给她“绅士?他根本是个无赖!”而且还是个举世无双、世界无敌的超级大无赖!。
“那是你没有真正用心去了解他,只要”
“等等!”宣歆这时才惊觉,婧倪刚才好像有叫他的名字。“婧倪,你认识那混蛋?”
凌婧倪一脸无辜的点点头。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刚到伦敦的时候,在机场被人给撞到手脱臼,是伊桑帮我接回去的,而且他还是”她吞了一下口水,小声的说:“我的小叔。”
“什么你的小叔?”宣歆一下子没意会过来。
“婧倪的意思是说他是狄修斯的弟弟。”石芯庭鸡婆的解释给她听。
“什么?!”宣歆像见到鬼似的从床上弹跳起来。“你说那痞子无赖是你老公的弟弟?”
她见过狄修斯,他是个成熟、内敛又有点冷漠的人,伊桑却像个过动儿,又热情过了头。
他们一个像冰山,一个像太阳,不仅个性不像,就连脸蛋也没有半分像!
他们两人竟然会是兄弟?!
难怪她去年十月去伦敦看婧倪时,会在奥菲斯饭店遇到他,而且他还能轻易的拿到她的房间钥匙,随意进出她的房间,全都只因为他是奥菲斯集团的二公子!
原来如此!
“伊桑不是痞子,更不是无赖。”凌婧倪又替自家小叔辩驳。
“喂,我到底是不是你朋友?”竟然帮那无赖说话!
“你当然是我的好朋友,但他也是我的小叔,还是我的救命恩人。”
宣歆闻言又瞪了她一眼。
“我说的是实话,伊桑真的是一个很棒的好男人。”她若不是先爱上了狄修斯,或许会爱上他。
“你再替他说一句好话,我马上和你绝交。”宣歆威胁。
凌婧倪只好赶紧将嘴巴闭上。
“我很好奇他到底做了什么事,才会惹得你这么生气?”林采缇很好奇的问。
“对呀,他究竟做了什么,让你气得要把他丢到太平洋喂鲨鱼?”奕茗炫跟着追问。
骆亚佟、石芯庭和凌婧倪则带着一脸好奇的表情等待答案。
“我说过,不要再跟我提到那个混蛋!”宣歆再度怒吼一声,然后站起来走向房门,怒气冲冲的离去。
“小歆”一直守在房间外的伊桑一看到她走掉,马上跟了上去,只留下房间里那得不到答案,快被好奇心给整死的五个女人。
二零零四年
一月
每年一月底左右,连续一个星期,在挪威北方的特罗姆瑟小镇都会举办“北方之光节”当地仿佛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热闹非凡。
每一年冬天,从十一月中旬至一月下旬的“水夜”夜之神眷恋北角,于是黑暗成了唯一色调,除了漫漫长夜、暗无天日的无聊日子之外,唯一令人兴奋、能见到的亮光,就是七彩变幻的北极光。
而热爱旅游、狂爱冒险的宣歆,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奇符美景与盛会。
放眼所及皆是皑皑一片,天寒地冻,在一片空旷雪地上,却架着无数个帐篷,帐篷外还有人用着露营用的小瓦斯炉煮着食物。
为了等候北极光的出现,宣歆来到特罗姆瑟已经第四天了,也和一群来自世界各国,热爱冒险的人结成好友。
她全身包裹着厚重的御寒衣物,和几个来自澳洲的女孩子躲在帐篷里喝着咖啡、分享彼此自助旅行中的有趣经验,欢笑声不绝于耳,从帐篷内传到篷外。
突然之间,帐篷上一个透明的小窗口透出夜空中染上的一抹黄绿色光芒,接连而出的是一声声惊叫。
宣歆拿起单眼相机,飞快地冲出帐篷外,望着夜空中那一整片呈现渐层绿色的天空,快门不断地闪个不停。
那一片绿色光幕在空中飞舞,极光更像是夜空中的烟火般美不胜收。
一时间一阵阵惊叹声四起,宣歆更是不住大声呐喊尖叫,赞叹这世界带来的惊喜和宇宙的神秘变化。
“太美、实在是太美了!”她兴奋的情绪不断高涨。
极光的产生是因为太阳表面爆炸时释放出大量的太阳粒子,而太阳粒子会以高速穿过太空,如果这种粒子云接近地球磁场,地球就会抓住它们,并将之推向地球磁场的南极与北极,于是太阳粒子就会与地球大气层中的气体分子发生碰撞,产生极光。
虽然此次北极光出现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但却足以让见证到北极光美丽的人不虚此行。
当绿色光芒渐渐消失在夜空中,天空也回归于一片漆黑与宁静,结束一场曼妙的夜空派对。
殊不知,就在宣歆眼光流露赞叹的光芒时,在她右手边不远处有个褐发碧眼的男子,手上的单眼相机对准的并非奥妙的天际,而是她那比北极光还变化万千的神情。
直到北极光消失时,他手中相机的底片也已拍掉整整一卷。
“能见到这么美的极光,这几天守候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地方也值得了,真的不虚此行!”宣歆和在这里结识的澳洲女孩们说。
“对呀,真的没白来!”那群澳洲女孩也同声附和。
欣赏完极光之美,忘了寒冷,这几个女孩们纷纷从帐篷里拿出露营灯和坐垫,直接在帐篷外坐下来,准备继续聊天。
此时,一道高大顽长的身影突地站在她们面前,紧接而出的是那一群澳洲女孩们不绝于耳的尖叫。
以为夜空中再次出现极光,宣歆快速拿起相机抬头一看,但夜空依然漆黑,只见一个像树一样高的男人伫立在她眼前,再环视一眼那几个女孩,眼光全锁在这个男人脸上。
于是她也好奇的睐了这男人一眼。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很正常的一张脸,值得如此惊声尖叫吗?
伊桑不请自坐的坐了下来,双眼目不转睛的直望着宣歆,仿佛眼中只容得下她,外在的一切对他来说都不再重要。
宣歆被他看得全身毛骨悚然,有种不祥感在心里浮现。
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大美女,但很“不幸”的,她的男人缘却奇佳,在求学时代总有许多不怕死的男生对她展开热烈追求,无奈得到的全是她冷漠以对。
唉,谁叫她热爱自由、厌恶被束缚,是个不折不扣的不婚主义者。
况且,她身上流着流浪的血液,所以只能对那些“走不知路”想追求她的男生们轻轻说声对不起喽。
大学毕业后,她带着从小到大存下来的零用钱、红包袋,以及高中到大学拼命打工所揽下来的积蓄,包袱款款来到欧洲开始了她的流浪者独白。
这半年多来,她的足迹踏遍欧洲许多国家,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她爱极了这种生活。
在旅行的过程中,当然有不少异国男子对她示爱,但她也明白,旅途中发生的恋曲追求的通常都只是一夜情,并非永恒之爱,但不管是什么,对她来说都只有“谢谢,再连络”
“你好,我叫伊桑,来自伦敦,奥菲斯学院毕业,热爱旅行和摄影。”伊桑先自我介绍。“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叫宣歆,来自台湾,和你一样热爱旅行和摄影。”一名澳洲女孩主动替宣歆回答。
“你也来自台湾!”伊桑听到她来自台湾,心中对她的喜爱更深了。
或许这是命中注定,他的父亲杰瑞一辈子到死,爱的都只有姚文岚。
后来连狄修斯也爱上了凌婧倪,没想到他为了摄影个展来到挪威拍摄北极光的照片,竟也遇上了眼前这个台湾女孩,这应该是命中注定吧!
这或许是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或许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当她无意间出现在他的镜头下,透过镜头,他看见她那灿然一笑的脸庞,心仿佛被一颗从宇宙中掉落的殒石撞击般轰然巨响,急速跳动,然后双脚就这么不由自主地朝着她走了过来。
宣歆皱着眉看他,注意到他说的是“也”正想开口说话时,伊桑更快一步抢先开口,而他的话一出,差点没让她当场昏倒。”宣歆,嫁给我。”伊桑不经大脑的话一出,不但让她吓到目瞪口呆,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却没半点后悔。
半晌之后,宣歆才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翻翻白眼,冷冷的说:“我没漂亮到让人第一次见面就跟我求婚吧!”
还好,她还很清醒,并没因为被一个男人求婚就高兴得沾沾自喜,冲昏了头。
虽然西方男人都比较浪漫,不过这也浪漫过了头吧!
“你的笑容很美。”伊桑想起刚刚她在镜头下的笑靥,为她怦然心动。
“也没漂亮到让你向我求婚吧?”她讽刺的白了他一眼。
“你的眼睛就像夜空中的星星闪闪发亮,好美。”
宣歆一听,随手抓着坐在她身边的澳洲女孩对他说:“她的眼睛又大又漂亮,睫毛长到可以当钓鱼线,你怎么不向她求婚?”
“你的头发很美。”
她又抓过另一个澳洲女孩。“她的发细如丝,如波浪般的鬈度更漂亮。”
“你的嘴唇很美。”
宣歆又指着另一个女孩。“她的唇比茱莉亚罗勃兹还性感。”
“你的皮肤很漂亮。”
“她的皮肤细白如雪。”
“你的双手很纤细,很美。”
“她的双手更修长,一看就知道是艺术家的手。”她捺着性子继续说。
“你让我心跳加速、呼吸紊乱,”伊桑深情款款地告白。“而对她们,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你就像刚出现北极光的那一刹那,让我忍不住悸动,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来到这里,就只为与你相遇似的。”
哇!原来男人都拥有一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嘴,会说甜言蜜语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可惜呀可惜,她并不向往爱情,所以不可能因为听了甜言蜜语就乐得晕头转向,忘了我是淮。
那是愚不可及的笨女人才会做的事。
宣歆懒得再和他多说废话,将相机收好放进袋子里,向那几个澳洲女孩道晚安后,随即回到旁边另一顶帐篷内,准备睡觉。
伊桑见她只有一个人独自睡在一顶帐篷里,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气,在她要拉上帐篷拉炼时一屁股直接坐下去,脱掉鞋子。
“你做什么?”
“你一个女孩子睡在这里太危险了,我陪你。”
“先生,我认识你吗?”让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进她的帐篷才更危险咧!当她是白痴呀!
“你知道我叫伊桑,我知道你的名字叫宣歆,来自台湾,我们当然是认识。”
她肯定自己碰到了个神经病,这大概也是旅行中不可预防的麻烦吧。
“请你出去,我想睡觉了。”
“你尽管睡,我不会吵你。”
“你当我是笨蛋还是白痴呀!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我会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安心睡觉吗?”
“好吧,我知道了。”伊桑转身,穿上鞋子,站起来。
待他一离开,宣歆马上将帐篷拉链拉上,钻进睡袋里,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在高中、大学时,社团常常举办露营之类的野外活动,加上她又热爱旅行,早已养成了到哪里都能很快入眠的好本领,一向只要躺下去,不到五分钟就可以睡着,此时却反常的辗转难眠。
或许,这全因为帐篷外那个疯子的关系,她就算神经再大条,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安心入眠吧!
因为伊桑的关系,让宣歆临时改变了行程,原本准备在特罗姆瑟待上一个星期之后,再转到峡弯继续她的冰河之旅。
现在既然无法成眠,她干脆起身将简单随身物品整理好,再将睡袋和帐篷收起来。
反正此时的特罗姆瑟正处于“永夜”毫无白昼黑夜之分,何时离开都没有差别。
伊桑一见到她收拾帐篷的动作,不解地问:“你收帐篷做什么,不睡觉吗?”
宣歆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以最快速度将帐篷收好背在肩膀上,一手提着睡袋,另一手拿着自己的物品离开空旷雪地,走到小镇,将租借的帐篷和睡袋还掉后,想找间小型旅馆睡觉。
但连续找了三间旅馆全无空房,这个结果让她不禁感到十分沮丧。
在找了第四间旅馆依然落空后,宣歆气恼得直接在饭店大厅供客人歇息的椅子上坐下来,至少这里是公开场所,她不必担心他对她怎样。
伊桑一路上跟着她,见她一间找过一间,暗想特罗姆瑟小镇正在举行“北方之光节”若没有事先订房,这时可是一房难求。
他二话不说,主动提起她放在脚边的旅行袋,将她拉起来走出旅馆,走到距离约莫一百公尺远的另一间全部由石头筑砌而成的旅馆。
走了进去,到柜台拿了房间钥匙,再拉着她走向木板架成的阶梯,到了二楼房间,他很自然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你一定很累了,赶紧先洗个澡睡觉。”
“你”伊桑在她正准备开口之际,突地倾身吻住她的唇,虽短暂如火花,他却心满意足。“愿你梦中有我。”语毕,他便转身离开房间,顺道将房门带上。
宣歆错愕再错愕,就像是个呆子似站在原地不动,眼睛盯着那扇开了又关的房门,久久无法回复,直到哈欠连连。
头一瞥,看见那张又软又大又舒服的床,瞌睡虫如蝗虫过境,纷纷朝着她袭击而来。
豁出去了,管这是不是那个神经病的房间,有床不睡是笨蛋!
她先将房门锁上,再系上门炼锁,脱掉外套,马上窝进温暖的被窝中,不到三分钟,便已沉沉入梦。
第二天,她一觉醒来,洗了个澡后,趁着那个叫伊桑的不在,偷偷离开旅馆,继续她的旅行。
“你是个疯子还是白痴呀,听不懂人说的话吗?”一向脾气就不太优的宣欧。快要被眼前的人给逼到想自杀了。
“你放心,我保证以后我们的女儿绝对会有最优良的基因。”伊桑漾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雪白如贝的牙齿在阳光照射下,熠熠闪亮。
八字都没一撇,还女儿咧!
宣歆受不了的翻了个白眼,更受不了的大叫一声“啊”然后用双手猛抓着她那一头俏丽飞扬的短发。
“怎么了?”伊桑听到她突然大叫,心一惊,担心地问她。“哪里不舒服吗?”
“我快被你给逼疯了!”她抓狂的一转身,大步往前定。
伊桑亦步亦趋跟着她“我爱你,怎么舍得把你逼疯。”
宣歆倏然转过身,用手指用力戳着他的胸部,语带威胁。“我警告你别再跟着我,否则我一定让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我知道,气象报告说明天是下雨天,当然见不到太阳。”伊桑好心的告诉她。
“你”她垮着美丽的脸蛋,举双手投降。“我投降,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小歆,嫁给我。”他不厌其烦的说出第一百三十七次求婚。
“我说过,我是不婚主义者,这辈子到死都不会结婚,你听不懂吗?”
“那是因为你还没遇到你喜欢的男人,现在遇到我,这个当然不成立了。”伊桑一相情愿的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是喜欢他的,只是女孩子家总是不好意思承认。
宣歆拍拍额头,一副要昏倒的表情。她真的快受不了了!
“小歆,嫁给我,我保证你一定会是全世界最幸福的新娘。”
“神经病!”
她又骂了句后转身要走,眼角余光却瞟见不远处一根圆柱后,从上而下排成一排探出的五颗头颅。
她朝那边走过去,双手叉腰,口气像是吃了十吨炸葯。“你们是不是朋友?”
那五个人点头如捣蒜,异口同声的回答。“还用说。”
“好,是朋友就帮我一个忙。”
“帮什么忙?”
“帮我把那个男人丢到太平洋去喂鲨鱼!”
“宣歆,可不可以商量一下,丢近一点的亚德里亚海,或是地中海都行,丢到太平洋实在太远了,你也知道我很穷,机票很贵。”石芯庭一脸正经八百。
她的话一出,另外四个人皆忍不住爆笑出声。
晴风高中七朵花,因为参加其中一朵花童妘默的婚礼,齐聚到维也纳,而这也是自从两年前的圣诞节在意大利所有人全都到齐之后,首次相聚。
宣歆闻言,差点没给气到吐血。
凌婧倪率先止住笑容,偷偷抛了个眼神给站在宣歆后面的伊桑,然后定到怒不可遏的好友身边,挽着她的手,安抚她高涨的怒火。“有什么话,我们先回饭店再说。”
其实她也快好奇死了,迫不及待想知道宣歆和伊桑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怎么会凑在一起,而且她相信不只是自己,其它几个好友也和她一样好奇。
于是她拉着宣歆、林采缇和骆亚佟坐上了一辆出租车,奕茗炫、石芯庭和伊桑上了另一辆出租车,一起回到奥菲斯集团位于奥地利的饭店。
半个小时后,奥菲斯饭店二十八楼总统套房内
宣歆坐在床上,看见尾随进房间的男人,她一脸寒意的站起来,走到他面前“你”伊桑听到她叫他,高兴得差点没飞上天。“你答应嫁给我了吗?”
“你,跟我过来。”
一把抓住他的衣服,她把他拉到房门口,打开房门,抬起脚,一腿将他给踹了出去,再当着他的面,用力将房门甩上。
房间内五张脸面面相观、目瞪口呆,从未看过如此暴力的女子!
尽管知道她们几个里就数宣歆的脾气最不好、最火爆,也最没有耐心,可脾气坏归坏,认识她都快十年了,却从没看她如此暴力过。
“宣歆”凌婧倪才刚要开口,就被她给炮轰了回来。
“我警告你们别在我面前问有关那个混蛋的事,否则别怪我翻脸!”她先撂下狠话。
于是凌婧倪到了喉咙的话,就这么硬生生给咽了回去。
“可是那个混蛋长得很帅耶!”奕茗炫可忍不住满满的好奇心,不弄个明白,晚上她会睡不着。;
“你眼睛脱窗,他长那个鸟样,哪里帅呀?”
“宣歆,伊桑真的长得很帅!他还是个又绅士又温柔的好男人。”凌婧倪不得不为伊桑伸冤,顺便帮他说说好话。
想当初她第一次在伦敦希斯洛机场遇到他时,还被他带着阳光般的笑容,以及那浑身上下自然散发出王者般尊贵的气息给吸引呢。
不料宣歆却毫不捧场的送了个白眼给她“绅士?他根本是个无赖!”而且还是个举世无双、世界无敌的超级大无赖!。
“那是你没有真正用心去了解他,只要”
“等等!”宣歆这时才惊觉,婧倪刚才好像有叫他的名字。“婧倪,你认识那混蛋?”
凌婧倪一脸无辜的点点头。
“你怎么会认识他?”
“我刚到伦敦的时候,在机场被人给撞到手脱臼,是伊桑帮我接回去的,而且他还是”她吞了一下口水,小声的说:“我的小叔。”
“什么你的小叔?”宣歆一下子没意会过来。
“婧倪的意思是说他是狄修斯的弟弟。”石芯庭鸡婆的解释给她听。
“什么?!”宣歆像见到鬼似的从床上弹跳起来。“你说那痞子无赖是你老公的弟弟?”
她见过狄修斯,他是个成熟、内敛又有点冷漠的人,伊桑却像个过动儿,又热情过了头。
他们一个像冰山,一个像太阳,不仅个性不像,就连脸蛋也没有半分像!
他们两人竟然会是兄弟?!
难怪她去年十月去伦敦看婧倪时,会在奥菲斯饭店遇到他,而且他还能轻易的拿到她的房间钥匙,随意进出她的房间,全都只因为他是奥菲斯集团的二公子!
原来如此!
“伊桑不是痞子,更不是无赖。”凌婧倪又替自家小叔辩驳。
“喂,我到底是不是你朋友?”竟然帮那无赖说话!
“你当然是我的好朋友,但他也是我的小叔,还是我的救命恩人。”
宣歆闻言又瞪了她一眼。
“我说的是实话,伊桑真的是一个很棒的好男人。”她若不是先爱上了狄修斯,或许会爱上他。
“你再替他说一句好话,我马上和你绝交。”宣歆威胁。
凌婧倪只好赶紧将嘴巴闭上。
“我很好奇他到底做了什么事,才会惹得你这么生气?”林采缇很好奇的问。
“对呀,他究竟做了什么,让你气得要把他丢到太平洋喂鲨鱼?”奕茗炫跟着追问。
骆亚佟、石芯庭和凌婧倪则带着一脸好奇的表情等待答案。
“我说过,不要再跟我提到那个混蛋!”宣歆再度怒吼一声,然后站起来走向房门,怒气冲冲的离去。
“小歆”一直守在房间外的伊桑一看到她走掉,马上跟了上去,只留下房间里那得不到答案,快被好奇心给整死的五个女人。
二零零四年
一月
每年一月底左右,连续一个星期,在挪威北方的特罗姆瑟小镇都会举办“北方之光节”当地仿佛从冬眠中苏醒过来,热闹非凡。
每一年冬天,从十一月中旬至一月下旬的“水夜”夜之神眷恋北角,于是黑暗成了唯一色调,除了漫漫长夜、暗无天日的无聊日子之外,唯一令人兴奋、能见到的亮光,就是七彩变幻的北极光。
而热爱旅游、狂爱冒险的宣歆,当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奇符美景与盛会。
放眼所及皆是皑皑一片,天寒地冻,在一片空旷雪地上,却架着无数个帐篷,帐篷外还有人用着露营用的小瓦斯炉煮着食物。
为了等候北极光的出现,宣歆来到特罗姆瑟已经第四天了,也和一群来自世界各国,热爱冒险的人结成好友。
她全身包裹着厚重的御寒衣物,和几个来自澳洲的女孩子躲在帐篷里喝着咖啡、分享彼此自助旅行中的有趣经验,欢笑声不绝于耳,从帐篷内传到篷外。
突然之间,帐篷上一个透明的小窗口透出夜空中染上的一抹黄绿色光芒,接连而出的是一声声惊叫。
宣歆拿起单眼相机,飞快地冲出帐篷外,望着夜空中那一整片呈现渐层绿色的天空,快门不断地闪个不停。
那一片绿色光幕在空中飞舞,极光更像是夜空中的烟火般美不胜收。
一时间一阵阵惊叹声四起,宣歆更是不住大声呐喊尖叫,赞叹这世界带来的惊喜和宇宙的神秘变化。
“太美、实在是太美了!”她兴奋的情绪不断高涨。
极光的产生是因为太阳表面爆炸时释放出大量的太阳粒子,而太阳粒子会以高速穿过太空,如果这种粒子云接近地球磁场,地球就会抓住它们,并将之推向地球磁场的南极与北极,于是太阳粒子就会与地球大气层中的气体分子发生碰撞,产生极光。
虽然此次北极光出现的时间并没有持续很久,但却足以让见证到北极光美丽的人不虚此行。
当绿色光芒渐渐消失在夜空中,天空也回归于一片漆黑与宁静,结束一场曼妙的夜空派对。
殊不知,就在宣歆眼光流露赞叹的光芒时,在她右手边不远处有个褐发碧眼的男子,手上的单眼相机对准的并非奥妙的天际,而是她那比北极光还变化万千的神情。
直到北极光消失时,他手中相机的底片也已拍掉整整一卷。
“能见到这么美的极光,这几天守候在这种天寒地冻的地方也值得了,真的不虚此行!”宣歆和在这里结识的澳洲女孩们说。
“对呀,真的没白来!”那群澳洲女孩也同声附和。
欣赏完极光之美,忘了寒冷,这几个女孩们纷纷从帐篷里拿出露营灯和坐垫,直接在帐篷外坐下来,准备继续聊天。
此时,一道高大顽长的身影突地站在她们面前,紧接而出的是那一群澳洲女孩们不绝于耳的尖叫。
以为夜空中再次出现极光,宣歆快速拿起相机抬头一看,但夜空依然漆黑,只见一个像树一样高的男人伫立在她眼前,再环视一眼那几个女孩,眼光全锁在这个男人脸上。
于是她也好奇的睐了这男人一眼。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巴,很正常的一张脸,值得如此惊声尖叫吗?
伊桑不请自坐的坐了下来,双眼目不转睛的直望着宣歆,仿佛眼中只容得下她,外在的一切对他来说都不再重要。
宣歆被他看得全身毛骨悚然,有种不祥感在心里浮现。
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什么大美女,但很“不幸”的,她的男人缘却奇佳,在求学时代总有许多不怕死的男生对她展开热烈追求,无奈得到的全是她冷漠以对。
唉,谁叫她热爱自由、厌恶被束缚,是个不折不扣的不婚主义者。
况且,她身上流着流浪的血液,所以只能对那些“走不知路”想追求她的男生们轻轻说声对不起喽。
大学毕业后,她带着从小到大存下来的零用钱、红包袋,以及高中到大学拼命打工所揽下来的积蓄,包袱款款来到欧洲开始了她的流浪者独白。
这半年多来,她的足迹踏遍欧洲许多国家,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她爱极了这种生活。
在旅行的过程中,当然有不少异国男子对她示爱,但她也明白,旅途中发生的恋曲追求的通常都只是一夜情,并非永恒之爱,但不管是什么,对她来说都只有“谢谢,再连络”
“你好,我叫伊桑,来自伦敦,奥菲斯学院毕业,热爱旅行和摄影。”伊桑先自我介绍。“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
“她叫宣歆,来自台湾,和你一样热爱旅行和摄影。”一名澳洲女孩主动替宣歆回答。
“你也来自台湾!”伊桑听到她来自台湾,心中对她的喜爱更深了。
或许这是命中注定,他的父亲杰瑞一辈子到死,爱的都只有姚文岚。
后来连狄修斯也爱上了凌婧倪,没想到他为了摄影个展来到挪威拍摄北极光的照片,竟也遇上了眼前这个台湾女孩,这应该是命中注定吧!
这或许是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也或许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当她无意间出现在他的镜头下,透过镜头,他看见她那灿然一笑的脸庞,心仿佛被一颗从宇宙中掉落的殒石撞击般轰然巨响,急速跳动,然后双脚就这么不由自主地朝着她走了过来。
宣歆皱着眉看他,注意到他说的是“也”正想开口说话时,伊桑更快一步抢先开口,而他的话一出,差点没让她当场昏倒。”宣歆,嫁给我。”伊桑不经大脑的话一出,不但让她吓到目瞪口呆,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却没半点后悔。
半晌之后,宣歆才从惊吓中回过神来,翻翻白眼,冷冷的说:“我没漂亮到让人第一次见面就跟我求婚吧!”
还好,她还很清醒,并没因为被一个男人求婚就高兴得沾沾自喜,冲昏了头。
虽然西方男人都比较浪漫,不过这也浪漫过了头吧!
“你的笑容很美。”伊桑想起刚刚她在镜头下的笑靥,为她怦然心动。
“也没漂亮到让你向我求婚吧?”她讽刺的白了他一眼。
“你的眼睛就像夜空中的星星闪闪发亮,好美。”
宣歆一听,随手抓着坐在她身边的澳洲女孩对他说:“她的眼睛又大又漂亮,睫毛长到可以当钓鱼线,你怎么不向她求婚?”
“你的头发很美。”
她又抓过另一个澳洲女孩。“她的发细如丝,如波浪般的鬈度更漂亮。”
“你的嘴唇很美。”
宣歆又指着另一个女孩。“她的唇比茱莉亚罗勃兹还性感。”
“你的皮肤很漂亮。”
“她的皮肤细白如雪。”
“你的双手很纤细,很美。”
“她的双手更修长,一看就知道是艺术家的手。”她捺着性子继续说。
“你让我心跳加速、呼吸紊乱,”伊桑深情款款地告白。“而对她们,我一点感觉都没有。你就像刚出现北极光的那一刹那,让我忍不住悸动,那种感觉就好像我来到这里,就只为与你相遇似的。”
哇!原来男人都拥有一张骗死人不偿命的嘴,会说甜言蜜语仿佛是与生俱来的能力。
可惜呀可惜,她并不向往爱情,所以不可能因为听了甜言蜜语就乐得晕头转向,忘了我是淮。
那是愚不可及的笨女人才会做的事。
宣歆懒得再和他多说废话,将相机收好放进袋子里,向那几个澳洲女孩道晚安后,随即回到旁边另一顶帐篷内,准备睡觉。
伊桑见她只有一个人独自睡在一顶帐篷里,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气,在她要拉上帐篷拉炼时一屁股直接坐下去,脱掉鞋子。
“你做什么?”
“你一个女孩子睡在这里太危险了,我陪你。”
“先生,我认识你吗?”让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进她的帐篷才更危险咧!当她是白痴呀!
“你知道我叫伊桑,我知道你的名字叫宣歆,来自台湾,我们当然是认识。”
她肯定自己碰到了个神经病,这大概也是旅行中不可预防的麻烦吧。
“请你出去,我想睡觉了。”
“你尽管睡,我不会吵你。”
“你当我是笨蛋还是白痴呀!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我会没有任何危机意识,安心睡觉吗?”
“好吧,我知道了。”伊桑转身,穿上鞋子,站起来。
待他一离开,宣歆马上将帐篷拉链拉上,钻进睡袋里,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在高中、大学时,社团常常举办露营之类的野外活动,加上她又热爱旅行,早已养成了到哪里都能很快入眠的好本领,一向只要躺下去,不到五分钟就可以睡着,此时却反常的辗转难眠。
或许,这全因为帐篷外那个疯子的关系,她就算神经再大条,也不能在这种情况下安心入眠吧!
因为伊桑的关系,让宣歆临时改变了行程,原本准备在特罗姆瑟待上一个星期之后,再转到峡弯继续她的冰河之旅。
现在既然无法成眠,她干脆起身将简单随身物品整理好,再将睡袋和帐篷收起来。
反正此时的特罗姆瑟正处于“永夜”毫无白昼黑夜之分,何时离开都没有差别。
伊桑一见到她收拾帐篷的动作,不解地问:“你收帐篷做什么,不睡觉吗?”
宣歆没回答他的问题,只是以最快速度将帐篷收好背在肩膀上,一手提着睡袋,另一手拿着自己的物品离开空旷雪地,走到小镇,将租借的帐篷和睡袋还掉后,想找间小型旅馆睡觉。
但连续找了三间旅馆全无空房,这个结果让她不禁感到十分沮丧。
在找了第四间旅馆依然落空后,宣歆气恼得直接在饭店大厅供客人歇息的椅子上坐下来,至少这里是公开场所,她不必担心他对她怎样。
伊桑一路上跟着她,见她一间找过一间,暗想特罗姆瑟小镇正在举行“北方之光节”若没有事先订房,这时可是一房难求。
他二话不说,主动提起她放在脚边的旅行袋,将她拉起来走出旅馆,走到距离约莫一百公尺远的另一间全部由石头筑砌而成的旅馆。
走了进去,到柜台拿了房间钥匙,再拉着她走向木板架成的阶梯,到了二楼房间,他很自然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
“你一定很累了,赶紧先洗个澡睡觉。”
“你”伊桑在她正准备开口之际,突地倾身吻住她的唇,虽短暂如火花,他却心满意足。“愿你梦中有我。”语毕,他便转身离开房间,顺道将房门带上。
宣歆错愕再错愕,就像是个呆子似站在原地不动,眼睛盯着那扇开了又关的房门,久久无法回复,直到哈欠连连。
头一瞥,看见那张又软又大又舒服的床,瞌睡虫如蝗虫过境,纷纷朝着她袭击而来。
豁出去了,管这是不是那个神经病的房间,有床不睡是笨蛋!
她先将房门锁上,再系上门炼锁,脱掉外套,马上窝进温暖的被窝中,不到三分钟,便已沉沉入梦。
第二天,她一觉醒来,洗了个澡后,趁着那个叫伊桑的不在,偷偷离开旅馆,继续她的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