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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章 搬家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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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公子——”

    “霍公子?”

    李金枝和采薇同时叫起来,只不过,前者的声音软糯,拖着长长的尾音,带着撒娇的意味,若不看那声音的主人,只这声音,还蛮吸引人的;后者的语气惊讶,她刚离开青云镇一日,就又碰到他了,真是人生无处不相逢啊!

    霍渊一进来,目光便精准的锁在了采薇的身上,看她那张瓷白的小脸儿绷得紧紧的,一副冷若冰霜的样子,再看李金枝那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聪明如他,怎会不知道这两个女孩儿之间发生了什么?

    “二位姑娘,好巧啊!”

    他清润一笑,轻巧的化解了两个女子之间的剑拔弩张。

    此时,李金枝已经在奶娘和丫鬟的搀扶下起了身,本来因愤怒而扭曲不堪的脸,在见到霍渊的一刻,顿时变得温婉羞涩起来,她整了整衣衫发髻,娇花弱柳般的福下身去:“霍公子好。”

    霍渊温和道:“李小姐有礼了。”

    嘴里虽是对李金枝说着,眼睛却只管盯着那张气鼓鼓的小脸儿看。

    采薇被他盯得不自在,只好挤出一抹笑意,礼貌性的对他点了点头。

    霍渊随即笑了起来,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

    “昨日刚与二位姑娘见过,不想今日又相见了,所谓相请不如偶遇,不如请二位小姐赏脸,一起吃顿便饭如何?”

    不待采薇说话,李金枝已经捏着嗓子开了口:“有劳霍公子破费,金枝恭敬不如从命了。”

    采薇被这含糖量极高的声音给瘆住了,抱着胳膊打了个冷战,偷眼看了看霍渊,见他依然顽强的保持着得体的笑意,虽然嘴角的确有抽了那么一下下,但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察觉到采薇的目光,霍渊也看了过来,见到她眼里的狡黠,不觉失笑,问道:“穆姑娘呢?”

    采薇收回自己的眼神儿,撇了撇嘴。她才不会去跟李金枝同席吃饭呢,凭她老人家前世今生加起来四十年的人生阅历,可以肯定,这李金枝一定是倾心于霍公子的,若是与他们一起吃饭,当了灯泡不说,还难免会听到她拿腔作调的声音,看到她各种矫揉造作的表演,没的恶心到了自己,还白白的污了自己的眼球。

    “霍公子见谅,我家中还有些琐事未及料理,只怕无法和两位共餐了。”

    听到采薇的拒绝,霍渊的眼中流露出失望的神色来,淡淡的说:“哦,如此,那真是太遗憾!”

    李金枝听到采薇拒接同去,不禁喜不自胜,正中下怀。

    还算这死丫头有点儿眼色,知道自己登不上台面儿,所以不敢贸然攀附霍公子,她也正好可以和霍公子单独相处,培养感情。

    然而美好的幻想还未结束,却听到霍渊幽幽开口

    “真可惜,若是穆小姐无法同去,李小姐只怕也无法与在下吃饭了……”

    什么?李金枝一听急了:“霍公子,我可以…。”没等她说完,就被霍渊声音打断了。

    “毕竟李小姐是闺阁女子,若是单独与男子吃饭,传出去怕是会有损闺誉。”

    一句话,将李金枝的美梦彻底击碎,她依依不舍的看了男子一样,咬着薄唇,不甘心的说了一句:“多谢霍公子体谅。”

    说完,偷偷的瞪了采薇一眼,眼神如刀,恨不得要将她千刀万剐一般。

    她不傻,看得出霍公子真心想邀请的不是她,而是那个小贱人,自己不过是他用来掩人耳目的幌子罢了,那贱人矫情着不肯去,自己这幌子自然也就没用了。

    叵耐这可恶的贱人,端是一副好手段,在青云镇勾搭上她的表姐夫律俊臣不算,竟然追到榆树县城,勾搭上了她倾慕的霍公子,真是可恨可恼,不杀之不足以泄愤!

    采薇哪里知道这会子自己已经成了别人心中的箭靶子,她因不想与这些人过多纠缠,便客气有礼的对霍渊说:“采薇还有事,先行一步,告辞了。”

    没等霍渊开口说话,一个一直陪在霍渊身边的中年男子忽然出声。

    “穆小姐请留步。”

    采薇被叫住,不禁看了对方一眼,见那喊她的男人三十多岁的模样,穿戴打扮得体,举止也是成熟稳重,只因他一直站在霍渊身边,而霍渊又太过耀眼,才将他显的毫无存在感,以至于他进来半天,都没有人发现他的存在。

    “您有事?”采薇问。

    男子欠了欠身,彬彬有礼的说:“鄙人曹瑾,是霍公子的朋友,因喜爱穆姑娘家烤肉串儿的口味,所以想与姑娘谈一笔生意,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听到谈生意,采薇立刻来了兴趣,原本淡漠的眉眼中多出几分神采来。

    “不知曹公子打算怎么谈?”

    曹瑾笑道:“曹某一把年纪,公子二字可当不起,穆姑娘若不嫌弃,便称曹某为曹叔吧。”

    采薇点了点头:“曹叔是怎么打算的?”

    曹瑾说:“此事说来话长,简而言之,就是曹某想与穆姑娘合作。”

    “合作?怎么合作?”

    “曹某打算在京城开一家专卖烤肉串儿的酒楼,由曹某出钱,姑娘出烤肉的调料,我们按收入分成,姑娘以为如何?”

    闻言,采薇不由得喜出望外,她刚好打算搬离这里,搬到一个大房够不到的地方去,可巧就有合作伙伴儿找上门来了,果真是天助我也!

    然而,她虽然心里欢呼雀跃,但表面上却并没有表现出有多高兴的样子来,甚至还矜持的端着架子说:“事关重大,请曹叔容我回去和父母商量后,再给您答复。”

    曹瑾道:“也好,我与霍公子暂时都借住在安兄府上,穆姑娘若是想好了,派人来送个信儿即可。”

    他口中的安兄,正是安府的三老爷安启山,因他和三老爷关系交好,情同手足,所以每次来汴州做生意,都借住在安家。

    两人商议完毕,采薇便和他二人告了别,带着弟弟妹妹们走了出来,临走前,她看到了李金枝那双眼里迸出的恨意,不以为意的笑了笑,径自离开了。

    像李金枝这样的小角色,在她的眼里就是一个跳梁小丑,根本不值得她放在心上,更不值得她生气或者费心,若是那李金枝识相,从此不再来招惹她,采薇便可拿她当个屁放了,若是她胆敢蹦跶找茬,采薇并不介意给她点终生难忘的教育!

    从徐记成衣铺出来,采薇和采菲带着两个孩子,一路打听着,找到了县里最大、最有名的一家医馆——保和堂,打算为爹抓几副进补的药材。

    保和堂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老字号的医馆,医馆里药品齐全,价格公道,坐诊的大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医德高尚之人。

    医馆的面积巨大,宽敞通阔,装修的古朴典雅,有一种岁月沉寂的味道。冗长的东西北三面墙壁,打着高高的货架,货架由一个个小巧的抽屉组成,每个小抽屉上,都标着里面所装的药材的名字,三面墙壁所装的药材足有几千种。

    几个年轻伶俐的活计分列在医馆门口的两侧,一有人进来,便按次序出来招呼,再根据患者所患之症,将他们引到擅长此症的大夫那里,由大夫诊治。

    医馆里的大夫有四位,都是上了年岁的老郎中,他们分坐在医馆的四周,有条不紊的给人看病。

    采薇等一进门,一个年轻的小伙计便迎了过来,热情的招呼着:“二位小姐,二位小公子,里边请,不知几位是来医病还是来抓药?”

    采薇把爹的情况简单的叙述了一下,小伙计一听,立刻把他们引到靠南窗的一位老大夫面前,把采薇的话对老大夫重新叙述了一遍。

    那老大夫面色和善,慈眉善目,一看就是个善良的老人。

    他听了小二的介绍后,他沉吟了片刻,说:“如此说来,令尊的病症乃是过度劳心劳力,营养缺失,又急火攻心导致。此症说重不重,说轻又不轻,若调养的好,几服药便可大安,若不好,危及性命也是有的。”

    采菲一听‘危及性命’四个字,急了,忙问:“大夫,那我们该怎么办?”

    老大夫说:“令尊之症,当务之急,是应该静心调养,若是家里花得起银子,最好用‘独参汤’来进补,见效快,又能补气壮力。

    独参汤,顾名思义,就是单独用人参熬的汤,采薇眨眨眼,她的空间里,人参已经多的快要泛滥成灾了,光是千年的老参,就足能拉一卡车。

    ”不过,不知为何,最近辽丹国的药商在我大晋大肆收购人参,不少药铺的人参已经售卖磬空了,即便是有,储量也是极少,自然是物依稀为贵,价格奇高,仅一根三五年的草参,就能卖十两银子,所以,姑娘若是觉得买人参吃力,老朽给你们开些别的进补方子也可以的,只是,见效要比人参慢些。

    采菲一听一根小参就要十两银子,登时咬住了嘴唇,无声的看着采薇,文儿和武儿也同样睁着黑漆漆的大眼,期待的看着姐姐。

    采薇嘴角一抽,心肝肉都跟着疼了起来。

    感情弟弟妹这是在等她发话拿银子呢,她要是不肯买,孩子会对她失望的,可若是买了,一想到自己空间树林里比大白萝卜还多的千年老参,她就觉着亏的慌。

    思量了一番,在银子和长姐的威信之间,她还是做出了明智的选择。

    “买吧!”

    于是,两根拇指粗细的小参,干巴巴的,不知存放了多少年,也不知还有没有药效,被采薇花了二十三两四钱银子买了下来。疼得她五脏六腑都抽了几下,当即决定要把自己的损失狠狠的补回来。

    既然现在参行这么高,自己空间里的人参放着也是白放着,不如拿出来换银子,倘若运气好,说不定还能狠狠的大赚一笔。

    当然,因为人参价贵,每一颗人参的来历都要编派好才行,不然万一被追究了,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打定了主意,她的心情渐渐愉悦起来,不就是二十多两银子吗?算不得什么的,等她把空间里的老参拿出来,一颗卖它几千两都不成问题,那堆成山的老参,要是都卖了出去,哎呦,搞不好,她就会取代霍家,成为大晋国的首富了!

    想到这儿,她越发的高兴起来,又让老大夫给爹开几副滋补的药,才带着孩子们高高兴兴的回去了。

    这会儿,日头已经偏西,她们和爹娘分开已经有两三个时辰之久,爹娘之间该说的话,必定已经都说完了,就算他们这会儿回去,也不会碍事的,因此,一离开医馆,采薇就直接带着孩子们回了客栈。

    进门前,采薇还小小的忐忑了一把,要是爹和娘谈崩了,她该怎么办?

    可是等她看到爹娘时,才知道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

    爹没有生气,一点儿生气的迹象都没有,甚至脸上还挂着浅浅的笑意,满足的坐在椅子上,由娘给他绞头发,他们边说边笑着,一副琴瑟和谐的样子

    “爹——”

    一进门,武儿就奶声奶气的叫起来,‘噔噔蹬蹬’的跑过去,亲昵的扑在爹的怀里,圆圆的小脸儿蹭啊蹭的,有说不出的依恋。

    文儿也跟了过去,因为爹的怀抱被武儿占了,他便抿着小嘴儿站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爹。

    穆仲卿把文儿也揽在了怀里,挨个的抚摸着他们的小脑袋,喜爱的不得了。

    “给爹说说,你们都去哪些好玩的地方了?”

    文儿抢先说:“我们去了成衣铺给爹买衣裳,是我让长姐给爹买的,衣服长姐和二姐选的,瞧,爹穿着新衣裳多好看。”

    武儿说:“武儿让长姐给爹买人参吃。”

    说完,迈着小短腿跑到采薇身边,把那一大包药和两棵干巴巴的小人参拿了过来,献宝似的递给爹。

    “这是干什么?”

    穆仲卿看着人参和药材,不明就里。

    菲儿说:“我们看爹神色不好,所以擅自做主给爹买了一些补药,爹只要每天按时吃,身子一定可以尽快补回来。”

    文儿撇撇嘴说:“你什么时候让长姐给爹买人参了?少往自己的脸上贴金了!”

    武儿不服气的说:“武儿就这样看着长姐,长姐就答应给爹买了。”

    说完,抿着嘴儿,一双黑葡萄似的大眼水汪汪的看着大家,做出一副可怜兮兮的小表情,那可爱的小模样,的确让人没法拒绝。

    “哈哈哈哈…。”

    穆仲卿开心的大笑起来:“是,是我武儿求的薇姐,是我武儿的功劳。”

    文儿说:“我也有这样看着长姐的,二姐也有,怎么能说是他一个人的功劳。”

    穆仲卿揽过文儿和武儿,把脸贴在他们的头上,声音黯哑的说:“都有功劳,我的文儿、武儿、薇儿、菲儿,各个都有功劳,你们都是爹的好孩子。”

    穆仲卿感动了,这世间,对他最好,能给他带来幸福的,不是爹娘、兄长,而是他的妻子、儿女们,在这世上,还能有什么比跟他们在一起更幸福的事儿呢?

    采薇见爹面色动容,觉得机不可失,就笑着说:“爹要是真觉得我们都是好孩子,就别再让我们受大房的委屈了。”

    穆仲卿抬起眼,看着女儿期待的眼神,郑重的点下了头,承诺道:“好,爹不会再让你们受委屈了。”

    这次出去一趟,让他看清了父母兄长的丑恶嘴脸,也让他明白了,家才是他最宝贵的,最值得珍惜的地方!

    采薇叹道:“爹虽然这样想,但是那边儿又怎么肯善罢甘休,父亲是晚辈,又不能和他们撕破脸,只怕咱们家从此是家无宁日了。”

    经女儿一说,一股愁绪涌上穆仲卿的眉间,薇儿的话有道理,就算是他的心不再向着父母,但是终究不能太过忤逆他们。爹娘的性子他了解,被出首的事儿他们绝不会轻易翻篇儿,定会借着这个由头,三天两头的来打闹要钱,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察觉到爹爹的神色,采薇试探着说:“依我说,咱们不如搬离了这里,搬到一个他们找不到的地方重新生活,从此各过各的,免得相看两相厌。”

    穆仲卿顿了一下,没想到女儿会有这样的提议,但转念一想,又觉得女儿的话的确有道理,若不把家搬走,那边儿随时都会杀上门儿来,妻子、女儿和儿子,都会受到他们的欺辱,这是他无法忍受的。

    但是,搬家不是小事儿,一大家子的人到了外地如何过活,而且,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他的父母尚且健在,他搬到外地,在旁人眼中,这无疑就是弃养、不孝。

    因为他的婚事,他已经背负了一条忤逆的罪名,若是在加上一条弃养,他岂不是会被千夫所指、万人唾骂。

    他已过而立之年,可以不在乎自己的声誉,但是这不孝的帽子一经扣下来,必定会影响到孩子们的前程,所以,这件事,还需从长计议。

    穆仲卿考虑了一会儿,说:“薇儿,搬家不是小事儿,你给爹点儿时间,容爹在好好想想。”

    采薇见爹的口风已经松动了,没有逼的太紧,就拿起药和人参,准备去厨房熬药。

    杜氏拦住她说:“薇儿,药你先放那吧,待会娘亲自去煎,昨晚你只睡了半宿的觉,趁着还没开饭,先去去睡会儿,等饭好了娘去叫你。”

    采薇还指着煎药的空挡把药偷换了呢,又怎么会同意让她去煎?

    她拎了药,边走边说:“这会儿天色已经晚了,若是睡了,到晚上该睡不着了,索性等到晚上一起睡吧。”找到客栈的小厨房,采薇把在保和堂买的药丢进了空间里,把老乌龟配好的补药取了出来,放到药罐子里开始熬药。

    顺便,她进空间里找到了那日给妖孽熬鸡汤时剩下的半截老参,切成片儿后,在空间里就地煮了起来。

    煮参汤的空挡,采薇跑到菜地去溜达,发现之前白眉种下的西瓜已经成熟了,墨绿的大西瓜又大又圆,煞是好看,她摘了一个,沉甸甸的,取刀切成了许多小块儿,只见鲜红瓜瓤上,嵌着几粒漆黑的瓜籽,看起来极为诱人,咬一口,沙瓤的瓜汁儿又甜又爽,让她忍不住一口气吃了好多。

    嗯,好甜啊!

    采薇美美的享受着,心中却有些遗憾,如此美味可口的东西,却不能拿出来与家人一起分享,想到这,西瓜都变得不那么甜了。

    等将来把家里搬到京城,她一定要买一个大庄子,把空间里的奇珍异果都种到外面去,让爹娘和孩子们都可以享受到空间美食的待遇。

    吃完西瓜,她到树林去查看了一下空间里的人参,发现这些人参比她上次看到的还要多,郁郁葱葱的,不计其数,不乏一些年头久远的老参,由于长久受空间灵气的滋养,有的竟然长成了人形。

    一根手指粗细的干巴巴的小参都能值十多两银子,这样快成精的千年老参能值多少钱呢?她想了一会儿,决定还是带一棵出去问问,顺便试试水,看看在这参行中,能不能创出一条路来。

    参汤熬好后,采薇盛了出来,回到外面的小厨房儿,把熬好的药倒进碗里,端着走回到客栈里自家包下的房间。

    走到门口,忽然听到爹娘在屋里说话的声音,似乎是娘在劝爹搬家,而爹却顾虑重重。

    “我是想着,搬走也好,凭薇儿烤肉串儿的手艺,我们一家子到了哪儿都不会挨饿的。”

    “生计倒也罢了,但老爷子现在大牢里,又是被咱家出首送进去的,我就这么走了,又岂会安心?世人又会怎么看我们一家人?”

    采薇听了,一推门走了进去,看着穆仲卿认真的问:“爹,您是说,若是老爷子从大牢里出来了,您就同意搬家吗?”

    穆仲卿点头:“可以这样说。”

    采薇笑了,她曾听人说起过,大晋国律,大晋的子民过七十岁,除卖国投敌、杀人越货等重罪之外,其余小罪,一律免刑。

    而老爷子,今年刚好六十九岁,也就是说,等四五天后过完年,老爷子满七十岁了,就可以被放回来了!

    ------题外话------

    文文里介个‘独参汤’,是作者君参照《红楼梦》第十二回王熙风毒设相思局贾天祥正照风月鉴这一回里,小贾同志的药方子开滴,呵呵呵…。

    那个,开奖名单本打算发在题外这里,但是题外这个地方限制字数,字数不得超过300,而我们滴名单字数为382,所以装不下,待会我把名单放到评论区,请妞们去评论区找吧,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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