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有了一群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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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高大壮和高家村的人来说,眼前这个穿得破破烂烂,来路不明的人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因为王千军杀了白衣将军,为他们死去的兄弟报了仇,也同时救了他们的命。
“兄弟!恩人!”脑袋还是一团糨糊,杀出血性的王千军还是弄不清楚身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最起码他知道,身边有了保护自己的人,这样他安全多了,但既然别人肯帮他,那他也绝对不能呆站着不动,第一次杀人比平时里的砍人要刺激多了。
对着身穿白甲的家伙脑袋又是狠狠地一下,就算脑袋上有头盔也被王千军一刀给劈开了,鲜血王千军早就习惯了,见了血的王千军比平时在夜总会里磕药的家伙要疯狂多了,越见血越兴奋,全身不断地发热沸腾,至于说那些白色的东西,王千军直接当成了豆腐,豆腐而已。
又砍倒了一个人,可王千军这次可兴奋不起来,手上的钢刀太不耐用了,既不是卷刃也不是豁口,而是直接碎了,手中的断刀也被扔了出去,砸得一个白甲人满脸是血,捂着脸痛苦地哀号着。
手上没了家伙,那可就危险了,无论是战场上还是械斗中弯腰去拣家伙那绝对是找死,无奈之下王千军只能倒退几步,想在地上再拣把家伙,这地上可到处都是可杀人的利器,不过还不用王千军去拣,身边就有人递给了他一把手斧,那斧头比身边人用的山斧要小上一倍。
斧头小是小,但依旧可以砍人,那是高大壮随身的手斧,生活在大山边的人就算再怎么穷,身上也要有两把斧头,一把大的山斧,一把小的手斧,这可是吃饭的家伙,再说高家村的人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最起码有点家底,已经整整十年没有人饿死了。
还想拼命的白衣军士兵几乎死光了,大部分的白衣军都在溃退,向白莲真宗控制的县城逃去,战场上整支白莲真宗的军队都在溃退,有向县城逃去的,也有向左右两个方向,不想再打仗逃兵,而看到白莲真宗的军队全面溃败,官兵当然是全部压了上去,全力追击。
鏖战已久的王千军还有他身边的高家村子弟全都坐在了地上,拼杀了那么久,他们可没有什么力气再去追杀,每一斧头都要全力劈去,体力严重透支的一群人直接坐在了尸体上,没人会多浪费一点力气去搬动屁股下面的尸体,打开身上带着的水葫芦直接大口大口地灌下去。
王千军现在确信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了,这里没有条子,没有社团老大,没有他平时看管的夜总会,也没有汽车和别墅,更没有平日里喜欢跟他乱搞的夜总会小姐与跟随他的弟兄们,他完全来到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比他混黑社会还要危险的地方。
“妈拉个巴子,以后绝对不敢酒后驾车了,这次命大,没死却到了这么一个鬼地方,但最起码还活着,也不知道我消失后,我的地盘会被谁拿去,兄弟们都跟了哪个老大,还有那群骚娘们,会不会笨笨地用自己的辛苦钱去养小白脸。不管那么多了,先保住命再说!”
王千军也很渴了,身上的三处伤口还在流血,也不管会不会感染,王千军直接从地上的尸体中扯来一块白布,撕成布条直接捆在伤口上,先止住血再说,等下再找机会处理好伤口。
“喝口水吧!恩人,如果不是你,我们高家村的可就没几个能活着回去,你到底是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先自己喝了大半,最后才想起眼前的恩人没有水喝,高大壮这才赶紧把手中的水葫芦递了过去。
王千军也是渴极了,接过葫芦两三口就把里面的清水给喝完了,这没被污染的水可比那些矿泉水要好喝多了。
“叫我千军吧,我姓王。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兄弟啊,你也不想被我当奸细抓起来,最后很冤枉地被处死吧,有些事情我可就拜托你别说出去,否则我就死定了,我现在脑袋里真的是一团糨糊。”
高大壮只看了王千军两眼,接过王千军递过来的葫芦后,马上对着身边的人说道:“兄弟们,都记住了,王恩人是我们高家村的人,是跟我们一起出来的兄弟,也是他斩杀了白莲真宗的那个白衣将军,都听清楚了没有。”
在王千军身边,全部都是高家村的人,官兵们都去追杀败兵了,每个败兵的脑袋可值一百文,活抓也是一样。在听清楚了高大壮说的话后,高家村的人再次站了起来,拿起斧头对着尸体就是一下,尸体内最后的鲜血在瞬间喷得老高,有些直接喷到了高家村子弟的脸上,一颗价值一百文钱的脑袋就这样被抓在了手中。
杀人碎尸,这活王千军以前可没干过,可王千军现在身上可是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都在爆炸中毁了,身上的衣服也成了破布条。为了赚点老本,王千军只能咬着牙学着高家村的人那样,把脑袋砍下来,把盔甲从尸体上剥下来,搜索一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王千军的运气不错,从白衣将军的尸体上找到一个小玉佛,暂时不管那是尊什么佛,只要是玉的就值钱,除了小玉佛外,还有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铜钱,再加上那套没有破损的白色盔甲,王千军的收获还算不错。
“白莲真宗的白衣首逆是你杀的?”正当众人忙着收拾战利品的时候,骑着战马由数十名亲兵保护的知府突然出现在了王千军他们的身边,刚好看到王千军正在处理那件白色盔甲。
“大人,本人王千军,白衣将军是我杀的,所有造反的叛逆都该被处死!愿为大人效劳。”经过之前简单的聊天,王千军多少了解到了一些身边的情况,杀了白衣将军的他可是大功一件,只要再说点好听的,一定会骗到不少好处。
“王千军,好名字。现在你就是你们这队的队长了,再赏赐你十吊钱,好好干,你很有前途。”封了官,说了赏钱,知府就带着人离开了,看着知府走远,王千军很是气愤地对地上呸了一口。
队长,官军中地位最低的军官就是队长,手下有士兵二十人。王千军可是杀掉了一个白衣将军,直接导致白莲真宗的叛军全面溃败,竟然只封了一个小小的队长,王千军是一肚子火,至于那十吊钱,也就是十两银子,听高大壮说郡城里知府大人吃一顿饭就要花掉十两银子,王千军心里就更气愤了。
“王兄弟,不!队长,以后我们这二十七人就是你的手下了,你有什么命令就开口好了!”王千军很气愤,但是高大壮却很够意识,带着高家村的子弟直接向王千军交了底,让王千军很是感动,古代的村里人真是老实实在啊。
“承蒙各位兄弟看得起,我王千军今年二十五,十一月初三,如果比各位都大的话,那就请兄弟们叫我一声大哥好了,别队长队长叫了,听起来生分。而既然成了各位兄弟的大割,那我红包也是必须的,这一吊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就分给兄弟们吧。”
幸好王千军没少看古装句,平时也看了很多武侠和历史类小说,这学古人说话感觉还不错。花出去那一吊钱也把高家村的一群兄弟给感动的,钱没白花。
对于高大壮和高家村的人来说,眼前这个穿得破破烂烂,来路不明的人就是他们的救命恩人,因为王千军杀了白衣将军,为他们死去的兄弟报了仇,也同时救了他们的命。
“兄弟!恩人!”脑袋还是一团糨糊,杀出血性的王千军还是弄不清楚身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最起码他知道,身边有了保护自己的人,这样他安全多了,但既然别人肯帮他,那他也绝对不能呆站着不动,第一次杀人比平时里的砍人要刺激多了。
对着身穿白甲的家伙脑袋又是狠狠地一下,就算脑袋上有头盔也被王千军一刀给劈开了,鲜血王千军早就习惯了,见了血的王千军比平时在夜总会里磕药的家伙要疯狂多了,越见血越兴奋,全身不断地发热沸腾,至于说那些白色的东西,王千军直接当成了豆腐,豆腐而已。
又砍倒了一个人,可王千军这次可兴奋不起来,手上的钢刀太不耐用了,既不是卷刃也不是豁口,而是直接碎了,手中的断刀也被扔了出去,砸得一个白甲人满脸是血,捂着脸痛苦地哀号着。
手上没了家伙,那可就危险了,无论是战场上还是械斗中弯腰去拣家伙那绝对是找死,无奈之下王千军只能倒退几步,想在地上再拣把家伙,这地上可到处都是可杀人的利器,不过还不用王千军去拣,身边就有人递给了他一把手斧,那斧头比身边人用的山斧要小上一倍。
斧头小是小,但依旧可以砍人,那是高大壮随身的手斧,生活在大山边的人就算再怎么穷,身上也要有两把斧头,一把大的山斧,一把小的手斧,这可是吃饭的家伙,再说高家村的人日子过得还算不错,最起码有点家底,已经整整十年没有人饿死了。
还想拼命的白衣军士兵几乎死光了,大部分的白衣军都在溃退,向白莲真宗控制的县城逃去,战场上整支白莲真宗的军队都在溃退,有向县城逃去的,也有向左右两个方向,不想再打仗逃兵,而看到白莲真宗的军队全面溃败,官兵当然是全部压了上去,全力追击。
鏖战已久的王千军还有他身边的高家村子弟全都坐在了地上,拼杀了那么久,他们可没有什么力气再去追杀,每一斧头都要全力劈去,体力严重透支的一群人直接坐在了尸体上,没人会多浪费一点力气去搬动屁股下面的尸体,打开身上带着的水葫芦直接大口大口地灌下去。
王千军现在确信自己已经不在原来的世界了,这里没有条子,没有社团老大,没有他平时看管的夜总会,也没有汽车和别墅,更没有平日里喜欢跟他乱搞的夜总会小姐与跟随他的弟兄们,他完全来到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比他混黑社会还要危险的地方。
“妈拉个巴子,以后绝对不敢酒后驾车了,这次命大,没死却到了这么一个鬼地方,但最起码还活着,也不知道我消失后,我的地盘会被谁拿去,兄弟们都跟了哪个老大,还有那群骚娘们,会不会笨笨地用自己的辛苦钱去养小白脸。不管那么多了,先保住命再说!”
王千军也很渴了,身上的三处伤口还在流血,也不管会不会感染,王千军直接从地上的尸体中扯来一块白布,撕成布条直接捆在伤口上,先止住血再说,等下再找机会处理好伤口。
“喝口水吧!恩人,如果不是你,我们高家村的可就没几个能活着回去,你到底是怎么从天上掉下来的?”先自己喝了大半,最后才想起眼前的恩人没有水喝,高大壮这才赶紧把手中的水葫芦递了过去。
王千军也是渴极了,接过葫芦两三口就把里面的清水给喝完了,这没被污染的水可比那些矿泉水要好喝多了。
“叫我千军吧,我姓王。至于为什么会这样,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说兄弟啊,你也不想被我当奸细抓起来,最后很冤枉地被处死吧,有些事情我可就拜托你别说出去,否则我就死定了,我现在脑袋里真的是一团糨糊。”
高大壮只看了王千军两眼,接过王千军递过来的葫芦后,马上对着身边的人说道:“兄弟们,都记住了,王恩人是我们高家村的人,是跟我们一起出来的兄弟,也是他斩杀了白莲真宗的那个白衣将军,都听清楚了没有。”
在王千军身边,全部都是高家村的人,官兵们都去追杀败兵了,每个败兵的脑袋可值一百文,活抓也是一样。在听清楚了高大壮说的话后,高家村的人再次站了起来,拿起斧头对着尸体就是一下,尸体内最后的鲜血在瞬间喷得老高,有些直接喷到了高家村子弟的脸上,一颗价值一百文钱的脑袋就这样被抓在了手中。
杀人碎尸,这活王千军以前可没干过,可王千军现在身上可是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都在爆炸中毁了,身上的衣服也成了破布条。为了赚点老本,王千军只能咬着牙学着高家村的人那样,把脑袋砍下来,把盔甲从尸体上剥下来,搜索一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王千军的运气不错,从白衣将军的尸体上找到一个小玉佛,暂时不管那是尊什么佛,只要是玉的就值钱,除了小玉佛外,还有一吊钱,也就是一千文铜钱,再加上那套没有破损的白色盔甲,王千军的收获还算不错。
“白莲真宗的白衣首逆是你杀的?”正当众人忙着收拾战利品的时候,骑着战马由数十名亲兵保护的知府突然出现在了王千军他们的身边,刚好看到王千军正在处理那件白色盔甲。
“大人,本人王千军,白衣将军是我杀的,所有造反的叛逆都该被处死!愿为大人效劳。”经过之前简单的聊天,王千军多少了解到了一些身边的情况,杀了白衣将军的他可是大功一件,只要再说点好听的,一定会骗到不少好处。
“王千军,好名字。现在你就是你们这队的队长了,再赏赐你十吊钱,好好干,你很有前途。”封了官,说了赏钱,知府就带着人离开了,看着知府走远,王千军很是气愤地对地上呸了一口。
队长,官军中地位最低的军官就是队长,手下有士兵二十人。王千军可是杀掉了一个白衣将军,直接导致白莲真宗的叛军全面溃败,竟然只封了一个小小的队长,王千军是一肚子火,至于那十吊钱,也就是十两银子,听高大壮说郡城里知府大人吃一顿饭就要花掉十两银子,王千军心里就更气愤了。
“王兄弟,不!队长,以后我们这二十七人就是你的手下了,你有什么命令就开口好了!”王千军很气愤,但是高大壮却很够意识,带着高家村的子弟直接向王千军交了底,让王千军很是感动,古代的村里人真是老实实在啊。
“承蒙各位兄弟看得起,我王千军今年二十五,十一月初三,如果比各位都大的话,那就请兄弟们叫我一声大哥好了,别队长队长叫了,听起来生分。而既然成了各位兄弟的大割,那我红包也是必须的,这一吊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就分给兄弟们吧。”
幸好王千军没少看古装句,平时也看了很多武侠和历史类小说,这学古人说话感觉还不错。花出去那一吊钱也把高家村的一群兄弟给感动的,钱没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