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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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呀跑,要快点跑,他们快要追上了,如果不想被捉回去,就必须跑得比风还要快,跟变色龙一样擅于隐藏身影,不让身后的追逐者发现。

    路,几乎没有尽头,只能不停地奔跑。

    白茫茫的一片,是雾,伸手难见五指,睫羽布满让白雾沾湿的水气,一粒粒透明的晶露欲滴还垂的遮住大半视线。

    是走到绝路了吗?为什么看不到未来,难道这就是她注定的命运

    不,不妥协,绝不向命运屈服,谁都有活下去的权利,人不是畜生,由着人任意摆弄,像白老鼠一般瘫在解剖台上,活生生的任人宰割,当是实验品。

    一七三一七三一七三

    不──

    不要再喊这个编号,她是人,有血有肉的活人,父母健在,有一弟一妹,他们在等着她回家,耶诞节的歌声在耳边响起

    叮叮当,叮叮当,铃声多响亮雪花随风飘,花鹿在奔跑,圣诞老公公,驾着美丽雪橇

    一年、两年还是五年、六年了呢?她离家究竟有多少年了,久得连她自己也记不住,记得她才吹熄生日蛋糕上的十根蜡烛,转眼间已过了二十大关。

    自己到底几岁了,她真的一点概念也没有,自从入了特殊技能学院后,她已失去时间感,没有日夜之分的私人机构是看不到太阳的,她和之前的一千多人一样禁止外出,被关在一座恍若地底城市的建筑物之中,不允许有个人情绪和思想。

    爸和妈以为她在学校里过得很好,毕业后直接在研究中心工作,他们脸上的满足和骄傲,以及弟、妹的钦羡眼神,她纵是有再多委屈也不敢说出口,怕牵连家人。

    但真实的她很想哭,很想落泪,很想大声哭求视讯那端的父母带她回家,她真的快受不了日复一日的折磨。

    抽血、电击、电击、抽血白日只能放风两小时,白老鼠和白老鼠之间不得交谈,一入夜便囚入十坪大的斗室,除了一张床外,空无一物,没有私人物品。

    拉拉身上的连身布料,它和四面墙壁一样是单一的白,置身于全无颜色的空间中,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自己为何没被逼疯。

    一七三是一个烙记,代表她的过去全被抹灭,只剩这个号码,她像那些被圈养在笼子里的小羊小兔,定时喂养,全天监控。

    逃,这个念头在她心里潜伏很久,她知道自己再不逃出这恍若人间炼狱的地方,这一生恐怕没机会和亲人团聚,势必葬送在恶魔手中。

    所以她必须逃,逃得越远越好,远离人群,不与人来往,宁可孑然一身忍受孤寂,也不愿回去活受罪。

    “快仔细找一找,一七三不可能跑得太远,你们用心点,睁大眼睛,翻遍每一吋地皮也要把人给我找出来,绝不能让她逃了!”

    不可能?

    一七三不,快忘了自己名字的汪忘影紧咬下唇,右手紧捉左手手背,指甲刺入肉里的痛让她不得不咬紧牙关,避免不经意的轻呼引来大队人马的追捕。

    连她自己都不相信她能逃出来,一直以来被当成特殊生培育,东南西北完全分不清,更遑论是自我求生的能力,一离开盖在半山腰、了无人烟的特殊技能学院无异找死,林野间穿梭的野兽是一大威胁。

    “爸、妈,你们真的把我卖了吗?”

    就为了寻找这个答案,她冒着危险也要逃出。

    太久太久了,她数不清父母有多久没来看她,和其他孤儿或是被强抢来的同伴相比,她实在是幸运多了,起码她晓得自己是谁、来自何处,是少数几个父母会不定时来探访的“住校生。”

    可是十八岁以后,他们就不再出现了,不管她如何追问,学校方面的回答一律是他们搬家了,联络不上。

    要不是一向疼爱她,对她有非分之想的莫菲博士说溜了嘴,她到现在还蒙在鼓里,浑然不知一百万美金便是她这只白老鼠的身价,父亲亲手签下同意书,卖断她的终生。

    心很痛,却找不到理由安慰自己,她只能勉强说服自己父母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才会选择遗弃她,他们还是爱她的,一如从前。

    “快,就在前头,我看到一七三了”

    锁定前方忽隐忽现的人影,手持探测仪器和电击棒的蓝衣人奋力迈开大步,极力想拉近距离,不让猎物由手中逃脱。

    雾,似乎越来越浓了,视线也越来越不良,即使近在眼前的景物也逐渐模糊,让人有种雾里看花的蒙眬感,人被白雾淹没。

    追逐者和被追者形成拉锯战,一方拚命地逃,却不晓得该逃往何方,一方卖命的追赶,可总是错身而过,像是玩起捉迷藏。

    忽地,一堵墙挡住了去路。

    看不到高度,只知很高很高,和雾色融成一体,萧瑟的沙沙声由墙的另一端传来,感觉似有笨重的物体在移动,一步步朝墙的方向走来。

    地表有着轻微的震动,足以让人感受到,仿佛暗夜的巨人正朝他们走近。

    “糟了,头儿,我们闯进‘迷雾森林’了。”

    “什么,迷雾森林”

    传说山脚下,靠近村落的一座山谷中,终年烟雾弥漫,不见晴日,凡是入谷者鲜有人活着出谷,只余白骨一堆葬送迷雾之中。

    一则说法是难辨东西的林子如同迷宫,再聪慧的智者入内也会迷失,受困数日而死于饥渴以及恐惧。

    另有一则更绘声绘影的传说,但可性度高,几乎附近十几个村落的居民都相信里面住了精灵,它们平时并不伤人,然而不容人类随意侵犯属于它们的地方。

    那些精灵有的高大如木,有的矮小似鼠,有的长相奇特,像是长了脚的柜子,有的会飞来飞去,一如飞禽猛隼。村民如是说道。

    善良的人们喜爱它们,认为它们是守护人们的森林使者,邪恶的坏人则心生畏惧,生怕怪物的脚会一脚将其踩扁。

    “头儿,还要不要追,我怕”冷抽了口气,蓝衣人脸上有着惊慌的惧色。

    “怕什么,不过是呃,风吹动树叶的声音,没什么好大惊小怪。”为首者的喉音颤了一下,将手伸向腰后的枪套。

    “可是你不觉得毛毛的,四周的空气特别冷冽?”连呼出的气都凝成水蒸气。

    “少自己吓自己,再毛也要将人给我找出来,除非你们想直接面对莫菲博士的怒气。”一发起火来,博士比鬼还吓人。

    莫菲博士是“葛林菲尔特殊技能学院”三大创始人之一的后裔子孙,拥有生化和毒气方面的专才,为人孤傲而冷僻,阶级观念相当重,高高在上不苟言笑,惯以将学识、身分低于她的人当成低等生物,不屑一顾。

    其实她也可以算是个完美到近乎零缺点的女人,近五十岁的她有着三十多岁女子的肤质和娇媚,乍然一瞧,没人相信她已年近半百了。

    她对美有一种几乎病态的偏执,不论男女,或是活物死物,只要被她瞧上眼,她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成为她的“收藏品。”

    “我我们不敢”那个老巫婆只会命令人,活像活在十七世纪的领主。

    “不敢就赶紧找人,若是把人搞丢了,看你们怎么交代!”冷,比刚才又冷了两度。

    “是,是”找人、找人

    怕走散的蓝衣人排成一纵队缓慢前进,不时张望左右以确定并未与同伴分散,小心翼翼而戒慎地观察周遭。

    一阵鸟拍翅的声响惊动了众人,他们先是怔了一下,继而朝引起騒动的角落围靠,若无受到惊吓,鸟儿不会无故群起飞掠,他们要找的人定是在那里。

    隐身草丛里的汪忘影一动也不动地屈起膝,浑身发颤的如同风中落叶,埋首双膝之间等着被发觉,她想她是逃不过了。

    听着越走越近的脚步声,她心口卜通卜通的心跳声越来越大,越来越急促,背抵着一面冷墙,她还能逃到哪里去?

    绝望和无奈笼上心头,这是她逃避不了的命运吗?

    别害怕,小女孩,我来帮你。

    谁谁在说话?

    耳边飘来轻若飘絮又低如宏钟的沉音,心慌的汪忘影惊惧地抱住身体,泪花在眼中滚动,欲流不流地好不惊慌。

    不知是错觉或真有其事,她感觉有“东西”靠近,可是又没碰到她半分,发冷的身子忽地生暖,好像被什么包围住,恐惧感在刹那间消除了一大半。

    睁眼一瞧,赫然是枝叶茂密的榆树,它以怪异的角度压低枝桠,似人的手由墙内攀过墙伸出,将她挡在树枝和墙之中,叫人不易发觉。

    “奇怪了,为什么没瞧见人,难道真被她溜了?”为首者低声嘀咕。

    “头头儿,我们要不要先撤退,你没发觉到不对劲吗?”气温越来越低,而且有古怪的交谈声。

    “撤什么撤,你胆子生到哪去了!我们咳!咳!往后撤,动作不要太大”

    冰冰凉凉的长条某物滑过他的小腿,他抽了一口气寒到头顶,没胆再与一片充满诡谲的林子抗争,种种过去听过的怪物传说浮现心头。

    对于无知的事物,人人都会害怕,尤其是传奇性十足的迷雾森林,谁能不畏惧三分,一听到撤字,一行蓝衣人迫不及待地往后退,匆忙的程度恍若遇到恶鬼,没人敢再停留。

    “这些人真是没用,我不过小小地捉弄他们一下,一个个跑的比飞还快。”好无趣。

    一根约如女子手腕粗的藤蔓往墙上一缩,于墙头如人立之姿,两片大叶子弯成长掌,捧“腹”大笑。

    “哼!你以为每个‘人’都像我们的主子天不怕地不怕吗?”敢用电锯威胁要拦腰伐木的人可不多见。

    十丈高的千年老榆树弯下腰,捞起墙外吓昏的女孩,十分好奇的观察“稀有生物”在它们居住的小小空间里,人是最罕见的“动物。”

    “喂,老杜,你不会想救人吧?”一只黑色老鹰停在树干上,不赞同地提醒。

    它皱了皱眉,对着掌心中的女孩瞧了又瞧“不然要放着她不管吗?”

    “别太好心了,人是不会懂得感恩的,瞧瞧我这只翅膀就是他们的杰作。”啄了啄脱落的羽毛,一大片斑驳少了漆色。

    “那是你鹰台不待,跑去啄瓷鸡,主人才会用弹弓打你。”它是自做自受,老当自己是真的鹰。

    闻言,老鹰展翅一扬,飞向十公尺高、雕兽刻鸟的石柱,双足一落于平台,便立即石化成雕像,非常高傲地昂起鹰首,睥睨它所瞧不起的生物。

    而老榆树则缓缓走向三层楼的主屋,城堡的外观在月光下相当显眼,映着一层柔和的月牙黄。

    “啊!啊!啊!这是一个人耶!”

    “怎么会有人,她打哪来的”

    “哗──是软的耶!你们快看看她有肉,好白好好摸”

    “咦,真的呐!压下去还会弹起来,跟硬邦邦的我们不一样。”

    软软的像棉花糖,可是不会融化掉。

    “走走走,快给我离她远一点,谁也不准碰,等主人醒来再由主人处置,不许你们再靠近我们的新客人。”

    “泰莉妈妈”

    一只叉着腰的茶壶驱赶着看热闹的咖啡杯、椅垫、桌巾、蛋糕盘等,要它们各回本位,少惹是生非。

    ******

    精灵城堡,他们是这么称呼它的。

    一道阳光打进白色外墙的建筑物,世界一下子亮了起来,照出一座鸟语花香的私人庄园,缀满蔷薇花的镂空铁门如平时一般轻轻开启。

    雾散了,大地一片青绿,带头小羊在园子里吃草,黑白相间的牧羊犬追着花丛间穿梭的蝴蝶,一只慵懒的大黑猫趴在喷水池前,十分舒服的享受日光浴。

    多么宁和、多么温馨的画面,空气中飘来淡淡的苹果和橘子的花香味,一朵朵粉红、粉白小花怒放枝头,让人感受到英国乡间的气息。

    位于迷雾森林正中央的欧式城堡,紧邻附近十几个乡镇,距离首都伦敦不到半天的车程,来往便利,不如外界所言的遗世独立,想买什么都十分方便,开车二十分钟便可到达有大型超市、百货公司的镇上。

    号称迷雾,却始终困扰不了住在城堡里头的人,雾似有生命,只徘徊在围墙的外头,像保护地球的臭氧层将百余亩土地层层包住,除了土地的所有人得以自由进出外,他人很难通过浓雾的考验,甚至因此送命。

    不过这美好的早晨,如诗如画的祥和景致很快遭到破坏,中、英、日、法、俄、西班牙和西藏语在同一时间响起,随即是刺耳的铃声。

    不用怀疑,那是叫人起床的闹钟,用七种语言说着相同的意思,不外是“天亮了,快起来晒屁股”、“快翻身,太阳晒到屁股”、“起床了,快睁开你的眼睛”、“再不起来,砍你全家”

    但是──

    “江天枫,你给我睡死了是不是,你知不知道我昨天赶报告赶到凌晨三点才睡”

    而现在才七点五分,也就是说她睡不到五个小时,对重眠的人而言,比杀了她还痛苦。

    “不要吵”

    一只白皙的手从雪白的羊毛毯下伸出,似要按掉床头排成一列的闹钟,嘟囔了两句便没下文,精致得不见毛细孔的臂膀垂挂在床边,轻酣而眠。

    一双北极熊造型的室内拖鞋出现在垂落的手边,熊头一起一落地拍打红桧地板,非常不耐烦。

    “敢叫我不要吵,你活得太惬意了是吧!”好日子过多了,忘了苦字怎么写。

    “好吵我要睡觉”翻过身,不着一物的美背一览无遗。

    “嫌我吵,你肯定没见过熊猫发威。”敢吵醒她,后果自负。

    眼眶泛黑,留着一头乌黑秀发的美丽少女死瞪着睡死的邋遢美女,一把掀开蔽体的毛毯,让向来裸睡的大美女毫无遮掩,再抬高穿着毛茸茸拖鞋的脚朝价值三千万英镑的美臀踹下,毫不留情。

    一声惨叫声媲美秦始皇的焚书坑儒,一道人体**无预警地滚落床下,咚地好大一声,像是撞到头。

    几乎是过了一世纪(其实是三分钟不到),如同鬼魅的五指缓缓爬上床沿,微微颤抖地攀爬,一颗发丝凌乱的头颅呜咽地升起。

    “你你未免太狠了,居然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对对付我”呜她全身的骨头都快碎了,她是可怜的灰姑娘。

    “少装死了,还不爬起来,别想再躺回床上。”她那点小心思能瞒得了谁。

    “我我我好困”怯弱的声音带着哽咽,让人听了好不心疼。

    “你敢在我面前说‘困’这个字,你自己说说看,这个月来我被你吵醒了几次。”十根手指头都还不够数。

    “我我那是工作嘛!难免会呃,不小心吵到你。”她真的不是故意的,只是偶尔会粗心大意。

    “工作?”她冷哼!“既然知道要工作为什么不早点睡,你以为我每天都很闲,等着被你吵醒吗?”

    “昨夜有庆功宴,大家喝多了不让我走,所以、所以”江天枫怯怯地说道,一副委屈兮兮的模样。

    “所以你马上去洗把脸,换上你美美的、有布料的梦幻服,出去给我赚钱。”想当米虫,门都没有。

    “小妹,你好凶”呜呜我的王子,你何时才来解救我这受困高塔的公主?

    “嗯──你说什么?”江家小妹眼一沉,赖在地上装死的江家大姐连忙惊恐的跳起。

    “没没没,我没说什么,你再回去睡个回笼觉,我保证不吵你。”她举起右手发誓。

    江天爱斜眸一睨,看得她心惊胆颤。“我看起来像是笨蛋吗?”

    “我我我去洗脸。”

    双肩一垂的江天枫如同战败的公鸡,头低低地不敢往上抬,拖着无力的后脚跟走过妹妹跟前,高纤细的胴体一如新生婴孩,光溜溜的不着一物。

    在这个家中,年纪越大的越没地位,而且还是被管的肉脚,一切大权操控在最小的江家成员手中,不得有异议或任何反抗。

    不过并非江天爱专权,而是哥哥姐姐太无能了,又太软心肠,常常被骗,她才不得不担起一家重担,勉于其难地当起一家之主。

    其实江家父母尚在,可是沉迷于考古事业,两、三年没见到人是常有的事,兄妹三人早就习以为常,老当他们死了。

    而江爸江妈也不是不负责任的父母,怕自己的孩子乏人照料会饿死,因此托付给远嫁英国的姑姑,这样才能心无挂念去做自己喜欢的工作。

    但谁也没料到六十多岁的老人家会夫死再嫁,而且是嫁给小她十五岁的瑞典王室贵族,随着丈夫远到北欧,将亡夫的产业留给三个半大不大的孩子。

    江家老大江天寻算是科学家,有间百来坪大的生化实验室,生性木讷又呆板,对细胞组织和细菌最感兴趣,最近一心想研究能治愈人体所有疾病的特效葯。

    目前已研发出一种叫“f73”的配方,代表完美百分比曲线,七十三是尚未达到满分标准,也就是百分之七十三的病痛都能因服用此葯而痊愈,包括初期的癌症。

    他一直考虑要不要完成百分之百的疗效,因为怕新葯一上市,让人类的死亡率大幅降低,未来将造成人口大爆炸的失衡现象,到时不是人会不会死的问题,而是演变成人吃人的状况,食物严重短缺。

    老二江天枫是位名闻全球的顶尖模特儿,一七八的身高让她轻易挤入名模行列,加上既东方又西方的艳丽脸孔,以及惹火的魔鬼身材,不少名导捧着天价片酬请她出任女主角。

    只是剧本一送到江家小妹面前全被打了回票,个子不高却气势十足的她有种慑人的魄力,像一只举起尾的毒蝎,她说了一声:“不。”那便是定局,没人敢费心再说服她点头。

    原因无他,江家大姐美则美矣,却是没大脑的草包美女,她太过天真又向往唯美的浪漫,老是自以为是童话故事中的美丽公主,不切实际的等候骑着白马而来的王子,从此幸福快乐的过一生。

    “今天早餐换谁煮了?”

    有钱不一定有好的生活品质,两姐妹互视一眼,看向猛捉头皮,三天没洗澡、没换衣服的江家长子。

    “你。”

    “我?”为什么又轮到他?

    “因为我要去补眠。”江家老么如是说。

    “因为我要去工作。”江家大姐猛打个哈欠。

    表情一变的江天寻苦着脸说道:“你们不怕食物中毒呀!”

    他一开口,两个刚要离开的妹妹同时止住脚步,惊恐万分的转过头,脸色惨白的瞪着他。

    “你敢毒死我们试试──”

    不要说是她们,连他自己也怕,自从有一回把油当水,差点炸毁厨房,以及吃到沙拉脱稀饭事件后,一遇到和食物有关的话题,简直是闻之色变。

    他们不是厨艺不精湛,而是根本毫无厨艺可言,简单的料理可以搞成繁复的大工程,盐和味精永远分不清楚,必须贴上大大的标示才不会弄错。

    之前有个对精灵传闻着迷,精于各国料理的老嬷嬷掌厨,爱尔兰籍的她对于夜里走来走去的“东西”毫无惧意,甚至是喜爱至极,因此一待五十年,直到她再也拿不动锅铲为止。

    之后陆续雇用几名皇家餐饮学院出身的大厨,但他们待的时间都不长,平均一个礼拜换一位,到最后找不到任何愿意应征的厨师,即使薪水高过美国总统。

    看别人烹煮食物觉得轻而易举,三兄妹以为难不到他们,没想到一接手才明白何谓隔行如隔山,一小瓶糖罐就考倒三人。

    “我们应该再找个厨师。”江家老大一出口,马上获得江家大姐热切赞同。

    “好呀!好呀!赶紧去找,我要擅煮法国料理的蓝带大师。”鱼子酱、奶油田螺,还有美味绝佳的焗烤龙虾,普罗斯牛肉绘红酒喔!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他接着附和“嗯!还要会煮满汉大餐,好久没吃到家乡菜了,好怀念佛跳墙和梅干扣肉,以及肉汁一淋就香味四溢的鲁肉饭”好饿。

    看着他们一脸痴心妄想,江家小妹当场倒下一桶冰水,凉飕飕地一嗤“问题是没人肯来,你们尽管去作白日梦。”

    “啊!这”梦醒。

    香喷喷的美食,肉汁横流的佳肴,刹那间化为乌有,只剩下两张沮丧到不行,面有菜色的苦瓜脸,以及饥肠辘辘的腹鸣声。

    “呃,如果不嫌弃的话,我可不可以来应征?”

    一道小小声的嗫嚅从地板传来,十分惊讶的三双眼倏地一瞧,看向老大咳!脚踩的那一位

    “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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