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2章 好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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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明川府及其周围数府最近一两年,最轰动的事情,除了王永贵杀人案之外,再没有一件事情能够超过它了。
李文骏如果能够把王永贵的人头带回去,得到官府的悬红,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能够一下子就把名气打开。到时候,只要把他是药材铺大股东的事情再往外透露一点,必然能够带动着药材铺的影响力能够跟那些大药铺相提并论,届时,收购他所需的药草就会容易许多。
想到这里,李文骏有了决定,他准备把王永贵的人头带回去,交给官府。
李文骏要给王永贵枭首的时候,才想起来开山刀的一半儿在山头上,另外半截儿让王永贵带到了山洞里面去。不过这难不倒李文骏,王永贵的手中不是还抓着一把刀吗?好像还是一把宝刀。
李文骏俯身把刀从王永贵的手中拿了起来,对准王永贵的脖子轻轻的一挥,王永贵的脑袋就轻而易举地被割了下来。
“好刀,真是好刀。只可惜这把刀是贼赃,要不然,我非得将你收入囊中不可。”李文骏摇了摇头,又把宝刀丢到了王永贵的尸身上。
在官府的通缉中,这把刀也是重点寻找的对象,据说这是一把千金难寻的宝刀,王永贵犯下的灭门案就是为了抢这把宝刀。
李文骏要比王永贵更有能力保全这把宝刀,但是难免会有些麻烦,李文骏只想安心修炼,不想惹一些无谓的麻烦。况且,宝刀再好,终究是一把凡铁,李文骏更想得到是法器,那才是真正适合他的兵器。
李文骏拎着王永贵的首级,看着王永贵死不瞑目的样子,不无感慨。半年前,他跟一头瘸了腿的幼狼干仗,还显得很困难,腿都折了。如今,他却可以没有费太多的力气,就把在江湖中都算是一流好手的王永贵斩杀,枭首,进步之大,速度之快,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这都是修炼《长春功》的功劳,修仙果然是一件能够快速提升实力的好法子,以后,更要孜孜不倦地修炼,不能够有丝毫的松懈。
李文骏把王永贵的人头放到一边,准备等人头不流血了,再把它收到储物包裹中。他手中没有合适的东西处理人头,好在储物包裹中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延长物品的保存期,不用担心它会腐烂。
李文骏又看了看王永贵的尸身,囔囔道:“算了,你好歹也是一方人物,我就不让你曝尸荒野了。”
说着,李文骏手掐诀,丢了一个火球在王永贵的尸身上。噼啪一声,王永贵的尸身就燃烧了起来。
其实在跟王永贵对决的时候,李文骏就一直想用火球术,只要火球术一出,王永贵必死无疑。但是该死的火球术需要准备时间,虽然李文骏经过数月苦修,已经把准备时间缩短到了八息,可是八息也是一段不小的时间段,王永贵一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现在,王永贵死的不能再死了,不能再阻止李文骏使用火球术了。
李文骏看着火焰把王永贵的尸身吞噬,突然,他的眼睛眯了一下,死死地盯着火焰看了起来。他的表情变得有点不可思议,就像是火焰中长出了花儿一样。
火球术的火不是凡火,而是修仙者用法力催生出来的火焰,温度远超凡火。世俗中很少有东西能够阻挡火球术的灼烧。就像上次李文骏杀死范一波后,用火球术焚烧范一波的尸身的时候,范一波的大刀和锁链都融化了,烧成了铁渣。
可是这次没有,李文骏丢到王永贵尸身上的那把宝刀丝毫融化的迹象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变形。眼看着王永贵的尸身变成了灰,火都要熄灭了,那把宝刀还是一点事都没有。
种种迹象表明这把宝刀不是普通的宝刀,它的身世应该是非同一般的。
李文骏突然对这把他刚才遗弃过的宝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耐心地等到火焰熄灭,宝刀自然冷却后,把宝刀拿了起来。
李文骏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宝刀,宝刀除了被烟熏的变得有些发黑之外,真的是没有更多的变化。
李文骏取出一块布,把宝刀上的污迹擦干净,顿时宝刀露出了它寒气逼人的真面孔来。
这是一把雁翎刀,刀身挺直狭长,没有血槽。全刀长三尺左右,刀身占了全刀长的三分之二多,刀把的末端是一个龙头,龙眼的位置镶嵌着一颗宝石。
这颗宝石的形状并不规则,大概有鹌鹑蛋大小,整个镶嵌在了刀身里面,手握在刀把上的时候,不会觉得咯手。最让李文骏觉得奇怪的是这颗宝石不是常见的红色、绿色、黄色等,也不是黑色、透明色,而是极其罕见的银白色。
李文骏自问也见过不少珠宝,还是头一次看到这种颜色的宝石。也不知道这颗宝石是人伪造的,还是天然如此。
仔细看完这把刀,李文骏感觉自己喜欢上了这把刀。他站在了山坳中,深吸了一口气,便抡起了雁翎刀,演练了起来。他在武馆的时候,学过十八般兵器的各种套路,此时演练出来,颇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这种感觉非常的舒服,就像是刀长在了手臂上一样,刀是手臂的延伸,如臂使指,轻松轻巧,没有丝毫的负担。
李文骏练得兴起,长啸一声,运起轻身术,腾空而起。他挥起了龙首雁翎刀,朝着身周劈砍而去。他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动作,又身在半空之中,并没有想着要造成什么震慑人心的效果,但是意外发生了。
李文骏感觉体内有什么东西从握着刀的手那里流了出去,进入到了龙首雁翎刀的刀身中,“嗡”的一声,龙首雁翎刀突然亮了起来,一道三尺多长的刀芒从刀身中飞了出来,劈砍在了山坡之上。
“轰”的一声,刀芒落在了山坡上,溅起飞石草沫无数。
李文骏惊讶万分地落在了山坡上,他大步流星走到刀芒的落点那里,仔细地查看着。只见刀芒深入山坡的岩石中,留下的痕迹有三四尺长,深有半尺左右,最宽处有寸许,可以将手插进去,没过手腕,还有剩余。
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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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明川府及其周围数府最近一两年,最轰动的事情,除了王永贵杀人案之外,再没有一件事情能够超过它了。
李文骏如果能够把王永贵的人头带回去,得到官府的悬红,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能够一下子就把名气打开。到时候,只要把他是药材铺大股东的事情再往外透露一点,必然能够带动着药材铺的影响力能够跟那些大药铺相提并论,届时,收购他所需的药草就会容易许多。
想到这里,李文骏有了决定,他准备把王永贵的人头带回去,交给官府。
李文骏要给王永贵枭首的时候,才想起来开山刀的一半儿在山头上,另外半截儿让王永贵带到了山洞里面去。不过这难不倒李文骏,王永贵的手中不是还抓着一把刀吗?好像还是一把宝刀。
李文骏俯身把刀从王永贵的手中拿了起来,对准王永贵的脖子轻轻的一挥,王永贵的脑袋就轻而易举地被割了下来。
“好刀,真是好刀。只可惜这把刀是贼赃,要不然,我非得将你收入囊中不可。”李文骏摇了摇头,又把宝刀丢到了王永贵的尸身上。
在官府的通缉中,这把刀也是重点寻找的对象,据说这是一把千金难寻的宝刀,王永贵犯下的灭门案就是为了抢这把宝刀。
李文骏要比王永贵更有能力保全这把宝刀,但是难免会有些麻烦,李文骏只想安心修炼,不想惹一些无谓的麻烦。况且,宝刀再好,终究是一把凡铁,李文骏更想得到是法器,那才是真正适合他的兵器。
李文骏拎着王永贵的首级,看着王永贵死不瞑目的样子,不无感慨。半年前,他跟一头瘸了腿的幼狼干仗,还显得很困难,腿都折了。如今,他却可以没有费太多的力气,就把在江湖中都算是一流好手的王永贵斩杀,枭首,进步之大,速度之快,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这都是修炼《长春功》的功劳,修仙果然是一件能够快速提升实力的好法子,以后,更要孜孜不倦地修炼,不能够有丝毫的松懈。
李文骏把王永贵的人头放到一边,准备等人头不流血了,再把它收到储物包裹中。他手中没有合适的东西处理人头,好在储物包裹中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延长物品的保存期,不用担心它会腐烂。
李文骏又看了看王永贵的尸身,囔囔道:“算了,你好歹也是一方人物,我就不让你曝尸荒野了。”
说着,李文骏手掐诀,丢了一个火球在王永贵的尸身上。噼啪一声,王永贵的尸身就燃烧了起来。
其实在跟王永贵对决的时候,李文骏就一直想用火球术,只要火球术一出,王永贵必死无疑。但是该死的火球术需要准备时间,虽然李文骏经过数月苦修,已经把准备时间缩短到了八息,可是八息也是一段不小的时间段,王永贵一直没有给他这个机会。
现在,王永贵死的不能再死了,不能再阻止李文骏使用火球术了。
李文骏看着火焰把王永贵的尸身吞噬,突然,他的眼睛眯了一下,死死地盯着火焰看了起来。他的表情变得有点不可思议,就像是火焰中长出了花儿一样。
火球术的火不是凡火,而是修仙者用法力催生出来的火焰,温度远超凡火。世俗中很少有东西能够阻挡火球术的灼烧。就像上次李文骏杀死范一波后,用火球术焚烧范一波的尸身的时候,范一波的大刀和锁链都融化了,烧成了铁渣。
可是这次没有,李文骏丢到王永贵尸身上的那把宝刀丝毫融化的迹象都没有,甚至都没有变形。眼看着王永贵的尸身变成了灰,火都要熄灭了,那把宝刀还是一点事都没有。
种种迹象表明这把宝刀不是普通的宝刀,它的身世应该是非同一般的。
李文骏突然对这把他刚才遗弃过的宝刀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耐心地等到火焰熄灭,宝刀自然冷却后,把宝刀拿了起来。
李文骏先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宝刀,宝刀除了被烟熏的变得有些发黑之外,真的是没有更多的变化。
李文骏取出一块布,把宝刀上的污迹擦干净,顿时宝刀露出了它寒气逼人的真面孔来。
这是一把雁翎刀,刀身挺直狭长,没有血槽。全刀长三尺左右,刀身占了全刀长的三分之二多,刀把的末端是一个龙头,龙眼的位置镶嵌着一颗宝石。
这颗宝石的形状并不规则,大概有鹌鹑蛋大小,整个镶嵌在了刀身里面,手握在刀把上的时候,不会觉得咯手。最让李文骏觉得奇怪的是这颗宝石不是常见的红色、绿色、黄色等,也不是黑色、透明色,而是极其罕见的银白色。
李文骏自问也见过不少珠宝,还是头一次看到这种颜色的宝石。也不知道这颗宝石是人伪造的,还是天然如此。
仔细看完这把刀,李文骏感觉自己喜欢上了这把刀。他站在了山坳中,深吸了一口气,便抡起了雁翎刀,演练了起来。他在武馆的时候,学过十八般兵器的各种套路,此时演练出来,颇有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这种感觉非常的舒服,就像是刀长在了手臂上一样,刀是手臂的延伸,如臂使指,轻松轻巧,没有丝毫的负担。
李文骏练得兴起,长啸一声,运起轻身术,腾空而起。他挥起了龙首雁翎刀,朝着身周劈砍而去。他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动作,又身在半空之中,并没有想着要造成什么震慑人心的效果,但是意外发生了。
李文骏感觉体内有什么东西从握着刀的手那里流了出去,进入到了龙首雁翎刀的刀身中,“嗡”的一声,龙首雁翎刀突然亮了起来,一道三尺多长的刀芒从刀身中飞了出来,劈砍在了山坡之上。
“轰”的一声,刀芒落在了山坡上,溅起飞石草沫无数。
李文骏惊讶万分地落在了山坡上,他大步流星走到刀芒的落点那里,仔细地查看着。只见刀芒深入山坡的岩石中,留下的痕迹有三四尺长,深有半尺左右,最宽处有寸许,可以将手插进去,没过手腕,还有剩余。
这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