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7 最佳拍档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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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最佳拍档诞生
这一天,温书见识到了一对最奇葩的主仆。“阿成”和“少爷”这样的对话一直延续了一个时辰后,那位嚷嚷着要收拾书架的少爷终于想起来还有她这样一位客人。
或许是觉得这位小少爷很有趣,温书对其展现出了极大的耐心。隐隐猜到了这个小少爷存心晾着她,也不动气,反而比什么时候都悠哉游哉。
“听阿成说你要跟我合作?”那个小少爷睁着一双透彻而有神的眼睛看着她道。
“正确说来,应该是你是否愿意和我合作。”
“这两者有何区别?”
“这区别可大了。”温书笑看向他,“我要跟你合作,选择权在你;而你要跟我合作,选择权在我。”
“如果我要不答应,你该怎么办?”小少爷又问。
“你会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对你都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提议。你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弃经营百草药铺,由我接手,于我再好不过。只是,如果你真的这么甘愿放弃经营几十年的百草药铺,也不用等到今天了。我的到来,正好给了你一个契机。我想你一定很明白这一点,你方才那般做不是正想看看我的诚意吗?”
小少爷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原来他所谓的“无理取闹”用意居然是这个,连阿成都没看明白,却被温书一语道出。
“好,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稚气和跳脱尽退,转而换上了一股同龄人少有的精明和睿智。
“请说。”
“既然我放弃百草药铺于你再好不过,你又为何主动提出要与我合作呢?”
“你这个问题可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温书颔首,她方才故意这么说,就是笃定这个小少爷要这么问。问出这个问题,总算是要进入正题了。
“我有医术,你有地盘和人脉,所有的一切都是现成的,而我平日还有许多其他的事,没有过多的心思打理一间药铺。这个时候,我就要找一个拍档,一起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你口中的拍档是指我?”
“现在还说不定,因为你还没有答应合作不是吗?”温书笑。她倒是想来着,可看这小少爷的意思,似乎还有不少的顾虑呢。不过这也正常,没有人会随随便便相信一个陌生人的,更没有人会轻易地将自己的家当交予一个陌生人手中。除非那个人是傻子,而这位小少爷不仅不是一个傻子,还是一个聪明人。
“你想要做的是什么事?”望着她认真的眉眼,小少爷禁不住问。
“我想要开一间属于自己的药铺,在将来还会有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第一百家。我想要我的药铺开遍大杨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生病的人都有药可医,有病能治。”
没错,这就是温书在古代的梦想。在彷徨这么长时间之后,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也找到了自己以后所要投身的使命。
在这个等级森严和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她若是完全不依靠别人过活,就得拥有自己的事业和家业。
她想要一展所长,为她在意的那些人谋一个锦绣的前程,为她们提供最坚实的后盾。
只有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她才能在这个时空里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由。这一点,温书从很久以前便意识到了。尤其看到她娘先前在郡公府那段委曲求全的日子,更是让她明白这样的事实有多么的残酷。
但这个目标,在别人听来却是极其不可思议,甚至在他们听来是滑稽的。
赵掌柜嘴巴张得能吞下一个鸡蛋,惊愕地看着温书,仿佛她刚才说了什么难以置信的话。而李承嗣,眼里也有着惊诧,只是反应没有赵掌柜那么大。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这话问得好不客气,但细心的温书还是能够听清他语气里隐含的激动。
她想,她的这个目标已经打动他了。这个小少爷,谁说他只是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来着?他分明就很有魄力,也很有野心。
“就凭我这身医术。”温书双手背到身后,侧过身,看着东方徐徐升起的那轮朝气蓬勃而又明媚的朝阳,神色中有着自傲和难得一见的霸气。“这个,我想赵掌柜比你更清楚。”
赵掌柜忙点头称是,温书三天前在百草药铺那一幕,他至今可是记忆犹新。不出半日,整个临阳城可都是知道百草药铺来了个女神医,虽说她后来走了,还是有不少人慕名而来,询问神医的来历,希望能一睹神医的风采。
赵掌柜也因为此事应付得捉襟见肘,眼看着百草药铺这两天客人一下子多了起来,高兴劲还没过,得知神医不在,许多病人又都失望而回。这种心情,还真是微妙啊~
还别说,凭温姑娘这身医术,走到哪儿都不愁没有病人看病。要不了多久,她的名头就会传开,到时候有的是人请她回去坐镇,她未必就看得上他们这座小庙了。赵掌柜很清楚这事,所以看到自家小少爷那丝毫不着紧的态度,急得团团转。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了,要知道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那个店了。
李承嗣仰头哈哈笑了,笑得快意之极,“我只问你,想怎么合作?”
温书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也放声而笑,“好,够爽快!”
春儿望着对面那俩只笑得正欢的人,眨眨眼,再眨眨眼,谁能告诉她方才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前一刻还在试探着小姐有没有诚意,下一刻就这么快的答应合作了?这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阿成,去把酒窖的那两坛上好的女儿红搬过来,少爷我今日要和温姐姐痛饮三百杯!”
“少爷,人家温姑娘说不定不喝酒——”赵掌柜正自为难,这个少爷啊,也不看看对方是个弱不禁风的姑娘,哪里是能痛饮三百杯的样子?
“阿成,亏你跟了爷这么多年,连爷一半的眼力劲都没传到。”
“……”
“你没看见一提到酒,我们的温姐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吗?”
“……”
“还不快去!”
“是,少爷。”赵掌柜惊疑不定地摸着头走了出去,虽说还有疑问,还是按照他们少爷的吩咐到地窖去提酒去了。
“李少爷好眼力,呵呵!”
“哪……哪里。”李承嗣后知后觉,下意识地一退,他怎么觉得温姐姐的眼神好危险。
他哪只眼睛看见自己口水快流出来了,对一个淑女说这样的话可真是失礼。不过,看在那两坛上好的女儿红的份上,她便原谅他好了。
“小姐,你不能喝酒~”春儿上前,偷偷拉了拉小姐的袖子。小姐怎么可以随便跟个男人在外面喝酒呢,这要是喝醉了,对方起了什么歹心可怎么办?
虽然,虽然对面那个小少爷顶多还算是个孩子,算不得男人。
如果李承嗣要是知道春儿这丫头此时在想些什么,一定会不依不挠,给这小丫头好看。要知道,这小少爷最讨厌的,便是别人说他是个小孩子了。
“放心啦,春儿,不知道你家小姐我是千杯不醉麽。”说白了,温书就是一只醉猫,虽算不上无酒不欢的地步,但好酒她可是向来都不嫌多的。
她那老爹,小时候更是经常让她泡药酒。那些药酒,可是一个赛一个的辣,一个赛一个的猛,丝毫不比最烈的沙漠烧刀子逊色。可以说她是在酒坛子里长大的一点都不为过。
酒很快便拿上来了,两大坛,看那半环抱的大酒坛,温书人就乐起来了。赵掌柜给两人分别满上,温书狠狠嗅了一下酒香,李承嗣在旁边飞快补了一句,“三十年的女儿红,特地留着招待贵客的,来尝尝。”
温书显得很高兴,直呼你小子够义气,下次有这等好酒莫忘了等姐姐一起来分享之类。
还别说,这李承嗣与其他小子还真有些不同。别的小子,哪怕真的是个小子,也不允许别人将他看成小子。对于那些年长他一两岁的姑娘,更是不允许别人称呼他为小弟弟。
而他,对温书,直接便以温姐姐相称,将自己这个弟弟就这般落实了。以姐弟相称,关系一下子便亲近了不少,而温书也不得不因这个称呼,而对他多一分亲近。
毕竟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子,是怎么都让人讨厌不起来的。
有时候,还真得相信人与人之间有投缘这回事。有些人,哪怕你只见了一次,就感觉对方深得信赖。而有些人,哪怕日日出现在你面前,你却觉得他/她高深莫测、真假难辨,永远对他/她都要留一手。
两人酒兴正酣,聊的也越来越多。这小子说要与温姐姐交心,便向她说了不少家中的情况。
温书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这小子来头还真大得很。
百草药铺这么多年艰难经营,早已入不敷出,能够支持这么多年,完全是他背后有强大的金家支持!
而金家的家主金谦金老爷子,正是这小子的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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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7 最佳拍档诞生
这一天,温书见识到了一对最奇葩的主仆。“阿成”和“少爷”这样的对话一直延续了一个时辰后,那位嚷嚷着要收拾书架的少爷终于想起来还有她这样一位客人。
或许是觉得这位小少爷很有趣,温书对其展现出了极大的耐心。隐隐猜到了这个小少爷存心晾着她,也不动气,反而比什么时候都悠哉游哉。
“听阿成说你要跟我合作?”那个小少爷睁着一双透彻而有神的眼睛看着她道。
“正确说来,应该是你是否愿意和我合作。”
“这两者有何区别?”
“这区别可大了。”温书笑看向他,“我要跟你合作,选择权在你;而你要跟我合作,选择权在我。”
“如果我要不答应,你该怎么办?”小少爷又问。
“你会吗?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对你都是一个再好不过的提议。你当然也可以选择放弃经营百草药铺,由我接手,于我再好不过。只是,如果你真的这么甘愿放弃经营几十年的百草药铺,也不用等到今天了。我的到来,正好给了你一个契机。我想你一定很明白这一点,你方才那般做不是正想看看我的诚意吗?”
小少爷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原来他所谓的“无理取闹”用意居然是这个,连阿成都没看明白,却被温书一语道出。
“好,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稚气和跳脱尽退,转而换上了一股同龄人少有的精明和睿智。
“请说。”
“既然我放弃百草药铺于你再好不过,你又为何主动提出要与我合作呢?”
“你这个问题可算是问到点子上了。”温书颔首,她方才故意这么说,就是笃定这个小少爷要这么问。问出这个问题,总算是要进入正题了。
“我有医术,你有地盘和人脉,所有的一切都是现成的,而我平日还有许多其他的事,没有过多的心思打理一间药铺。这个时候,我就要找一个拍档,一起来完成我要做的事。”
“你口中的拍档是指我?”
“现在还说不定,因为你还没有答应合作不是吗?”温书笑。她倒是想来着,可看这小少爷的意思,似乎还有不少的顾虑呢。不过这也正常,没有人会随随便便相信一个陌生人的,更没有人会轻易地将自己的家当交予一个陌生人手中。除非那个人是傻子,而这位小少爷不仅不是一个傻子,还是一个聪明人。
“你想要做的是什么事?”望着她认真的眉眼,小少爷禁不住问。
“我想要开一间属于自己的药铺,在将来还会有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第一百家。我想要我的药铺开遍大杨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生病的人都有药可医,有病能治。”
没错,这就是温书在古代的梦想。在彷徨这么长时间之后,她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目标,也找到了自己以后所要投身的使命。
在这个等级森严和男尊女卑的时代里,她若是完全不依靠别人过活,就得拥有自己的事业和家业。
她想要一展所长,为她在意的那些人谋一个锦绣的前程,为她们提供最坚实的后盾。
只有自己的力量足够强大,她才能在这个时空里得到自己想要的自由。这一点,温书从很久以前便意识到了。尤其看到她娘先前在郡公府那段委曲求全的日子,更是让她明白这样的事实有多么的残酷。
但这个目标,在别人听来却是极其不可思议,甚至在他们听来是滑稽的。
赵掌柜嘴巴张得能吞下一个鸡蛋,惊愕地看着温书,仿佛她刚才说了什么难以置信的话。而李承嗣,眼里也有着惊诧,只是反应没有赵掌柜那么大。
“你凭什么这么自信?”这话问得好不客气,但细心的温书还是能够听清他语气里隐含的激动。
她想,她的这个目标已经打动他了。这个小少爷,谁说他只是百无一用的书呆子来着?他分明就很有魄力,也很有野心。
“就凭我这身医术。”温书双手背到身后,侧过身,看着东方徐徐升起的那轮朝气蓬勃而又明媚的朝阳,神色中有着自傲和难得一见的霸气。“这个,我想赵掌柜比你更清楚。”
赵掌柜忙点头称是,温书三天前在百草药铺那一幕,他至今可是记忆犹新。不出半日,整个临阳城可都是知道百草药铺来了个女神医,虽说她后来走了,还是有不少人慕名而来,询问神医的来历,希望能一睹神医的风采。
赵掌柜也因为此事应付得捉襟见肘,眼看着百草药铺这两天客人一下子多了起来,高兴劲还没过,得知神医不在,许多病人又都失望而回。这种心情,还真是微妙啊~
还别说,凭温姑娘这身医术,走到哪儿都不愁没有病人看病。要不了多久,她的名头就会传开,到时候有的是人请她回去坐镇,她未必就看得上他们这座小庙了。赵掌柜很清楚这事,所以看到自家小少爷那丝毫不着紧的态度,急得团团转。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了,要知道过了这个村可就没有那个店了。
李承嗣仰头哈哈笑了,笑得快意之极,“我只问你,想怎么合作?”
温书明白过来他的意思,也放声而笑,“好,够爽快!”
春儿望着对面那俩只笑得正欢的人,眨眨眼,再眨眨眼,谁能告诉她方才发生了什么事?怎么前一刻还在试探着小姐有没有诚意,下一刻就这么快的答应合作了?这是不是太快了点儿~
“阿成,去把酒窖的那两坛上好的女儿红搬过来,少爷我今日要和温姐姐痛饮三百杯!”
“少爷,人家温姑娘说不定不喝酒——”赵掌柜正自为难,这个少爷啊,也不看看对方是个弱不禁风的姑娘,哪里是能痛饮三百杯的样子?
“阿成,亏你跟了爷这么多年,连爷一半的眼力劲都没传到。”
“……”
“你没看见一提到酒,我们的温姐姐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吗?”
“……”
“还不快去!”
“是,少爷。”赵掌柜惊疑不定地摸着头走了出去,虽说还有疑问,还是按照他们少爷的吩咐到地窖去提酒去了。
“李少爷好眼力,呵呵!”
“哪……哪里。”李承嗣后知后觉,下意识地一退,他怎么觉得温姐姐的眼神好危险。
他哪只眼睛看见自己口水快流出来了,对一个淑女说这样的话可真是失礼。不过,看在那两坛上好的女儿红的份上,她便原谅他好了。
“小姐,你不能喝酒~”春儿上前,偷偷拉了拉小姐的袖子。小姐怎么可以随便跟个男人在外面喝酒呢,这要是喝醉了,对方起了什么歹心可怎么办?
虽然,虽然对面那个小少爷顶多还算是个孩子,算不得男人。
如果李承嗣要是知道春儿这丫头此时在想些什么,一定会不依不挠,给这小丫头好看。要知道,这小少爷最讨厌的,便是别人说他是个小孩子了。
“放心啦,春儿,不知道你家小姐我是千杯不醉麽。”说白了,温书就是一只醉猫,虽算不上无酒不欢的地步,但好酒她可是向来都不嫌多的。
她那老爹,小时候更是经常让她泡药酒。那些药酒,可是一个赛一个的辣,一个赛一个的猛,丝毫不比最烈的沙漠烧刀子逊色。可以说她是在酒坛子里长大的一点都不为过。
酒很快便拿上来了,两大坛,看那半环抱的大酒坛,温书人就乐起来了。赵掌柜给两人分别满上,温书狠狠嗅了一下酒香,李承嗣在旁边飞快补了一句,“三十年的女儿红,特地留着招待贵客的,来尝尝。”
温书显得很高兴,直呼你小子够义气,下次有这等好酒莫忘了等姐姐一起来分享之类。
还别说,这李承嗣与其他小子还真有些不同。别的小子,哪怕真的是个小子,也不允许别人将他看成小子。对于那些年长他一两岁的姑娘,更是不允许别人称呼他为小弟弟。
而他,对温书,直接便以温姐姐相称,将自己这个弟弟就这般落实了。以姐弟相称,关系一下子便亲近了不少,而温书也不得不因这个称呼,而对他多一分亲近。
毕竟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子,是怎么都让人讨厌不起来的。
有时候,还真得相信人与人之间有投缘这回事。有些人,哪怕你只见了一次,就感觉对方深得信赖。而有些人,哪怕日日出现在你面前,你却觉得他/她高深莫测、真假难辨,永远对他/她都要留一手。
两人酒兴正酣,聊的也越来越多。这小子说要与温姐姐交心,便向她说了不少家中的情况。
温书不听不知道,一听吓一跳,这小子来头还真大得很。
百草药铺这么多年艰难经营,早已入不敷出,能够支持这么多年,完全是他背后有强大的金家支持!
而金家的家主金谦金老爷子,正是这小子的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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