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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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暗的书房没有开灯,落地窗旁边放了一把上好的檀木椅子,椅子上坐了一个看不清表情的人。
“老爷,查出来了,是许家下的药。”
椅子后面站的那个男人微微躬身,把密封袋递向前递去,袋子里只有一点面包的碎渣。
椅子上的人没有接,转了转手上的玉扳指,冷漠的说:“杀。”
男人点头:“是,老爷。”
在华夏严格的制度下还有人可以想收割麦子一样随意草菅人命,难道就没有人管他们吗?
呵呵,在一定的权势下,即使杀几个人又算什么?那些豪门大户,百年世家,在华夏拥有着无数不平等的特权。
等男人走后,椅子上的那个人才站起来,疲惫的揉揉额心:“沫儿啊!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省心一点呢。”
散去平时高高在上的气势,此时的他,更想是一个普通的父亲。
而远在b市的季沫,刚刚到家。
“屋里怎么这么乱?”季沫皱眉,客厅还好,简简单单的沙发茶几,看上去都是刚买的,但是唯一铺了床的那个房间,什么打翻的牛奶乱扔的零食袋子,西瓜皮苹果核,拆封吃了一大半的蛋糕,桌子上还歪七扭八的扔着两个未拆封的蛋糕,季沫看了看,一块是黑森林,一块是抹茶。
季沫没有吃甜食的习惯,把屋子里的垃圾全都清理出去,然后去厕所冲了个凉水澡,就那么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
擦!到底这个身体是怎么挂的?也没有自杀也没有车祸!自己又出了什么事魂魄才会到这个少年的身上?
死的不明不白,季沫也算是一个新世纪的奇葩了。
今年是05年,这么算的话,现在这个世界的自己还只有26岁,正是大学毕业后刚创业两年,也是遇到方湛的那一年。
不知道“季末”是不是还活着,自己出现在这里会不会造成蝴蝶效应,如果可以……如果可以我一定要赶在公司出事之前找到以前的自己!并查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导致重生的!
迷迷糊糊的策划着自己的未来,季沫昏沉的睡着了。
早上又是被一阵女高音吵醒的,关掉手机铃声,季沫头痛的坐起来:“看来以后要一年都这个样子了,高中生真是个苦逼的时代,尤其是河南的高中生!”
林惊宇左手拿着一杯牛奶,胡乱把面包一塞就趁王琳欣不注意溜走了,路过四楼就是对门一阵拳打脚踢。
“季沫!快点!万一迟到了疯子可是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
等了一分钟,林惊宇还是没见季沫出来,正准备再捶一阵门时季沫突然开门,林惊宇险险收回拳头:“切,醒了不应一声,害的老子以为你还在床上赖着呢!”
季沫换了一件水粉色衬衫,扣子松松的系着,头发睡了一夜压的乱翘,明显没有仔细梳过,眼神迷离的把手搭在林惊宇胳膊上,软软地说:“走吧……”
林惊宇吞吞口水,一捏季沫小脸,捏到了满手的水,看来刚洗完脸也不能让他清醒一下,在心底哀嚎一声,拖着这个懒猪下楼。
原本林惊宇上学是不肯坐车的,抄小路十多分钟也能到学校,可怜他这两天还要带着这么一个大包袱,不得不挪到公交车站等车。
“真特么的浪费时间!你说说你,好好的一大好青春就这么浪费在你睡觉的时间上,朱自清说天黑时,他躺在床上,时间便伶伶俐俐地从他身上跨过,从他脚边飞去了。啧啧,真是浪费时间还浪费生命啊!”林惊宇被季沫搭着肩膀,叽叽哇哇不停的唠叨着打发等车无聊的时间。
“闭嘴!”季沫更头疼了,怎么这个林惊宇比方湛还唠叨,简直就是唐僧翻版!恼怒的收回手,季沫彻底清醒过来。
把扣子扣好,季沫斜睨林惊宇:“你怎么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个不停?”
林惊宇面部表情有那么一霎那僵硬起来,平生他最讨厌娘气的男生,被季沫这样一说,林惊宇彻底暴跳:“tnnd你说谁是娘们!”
季沫瞥了他一眼,轻哼一声。
林惊宇抓狂:“你才是娘们呢!还穿粉红色衬衫!头发快比得上女生了!瘦弱的跟白斩鸡似的!”
没想到林惊宇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季沫良心发现这两天他对自己还是挺照顾的,于是扭头对林惊宇说:“你不娘们,好了吧。”
林惊宇怔了一会,反应过来时公交车正在关门,大嚎一声“老子还没上去呢!”
于是在司机的抱怨声中公交车停下,让这个失魂少年上车。
路上又遇到菜市场路口大堵车,林惊宇急得抓耳挠腮,一边对季沫抹黑着冯智对待迟到学生的“一班五大酷刑”。
其一:打扫厕所一星期。其二:替学校浇花一个月,而且还不能用水管,只能一桶水一桶水的提。其三,写一份三万字的检讨,并在周一升旗的时候当着全校学生念。其四:站在升旗台上大喊“我是煞笔我是煞笔!”一千遍。其五:围着操场跑十圈,女生跑五圈。
聪明的人一般都挑第五条,冯智还阴险的加了一条:女生可以随便挑,男生要抓阄决定。
冯智笑眯眯的拿着装了十个乒乓球的纸盒,对一脸苦瓜相磨磨唧唧不肯抓阄的林惊宇说道: “快点吧!难道你想全部执行一遍?倒计时,十、九、八、七……”
林惊宇一咬牙,祈祷摸到的千万别是打扫厕所。一高的厕所有三栋,新的一栋楼是去年刚盖的女生男生厕所,还有两栋是建校时盖的,里面连冲水都不冲,简直就是农家肥囤积地,一进去能让你置身于毒气之中找不着北。
更可恶的是冯智规定打扫的就是老厕所!
林惊宇摸了一个球,小心翼翼打开手——“耶!还是老子的手气好!第五!”
“去吧!操场十圈。”冯智朝他们两个微微点头。
塑胶操场一圈四百米,十圈四千米,体质好的男生累死累活跑下来也是没问题的,冯智看着季沫偏瘦弱的身材,温和的问一句“你能跑下来吗?”
季沫点点头:“可以。”
于是两个少年在朗朗的书声中跑了起来,冯智站一边数圈数。
“季沫……呼、呼……你不嫌累吗……”林惊宇快步追到把自己甩在前面的季沫,伸出舌头难受的说着。
“不累。”季沫的话还是这么少。
这个身体的体质超乎季沫的预料,原本以为跑五圈就会累的不像样子,没想到现在跑了七圈还是脸不红心不跳的,完全像个没事儿人似的。
不知道他以前是不是经常锻炼,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用担心突然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什么的了。
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一点,林惊宇不死心的嗷嗷追上去:“你简直就不是人!”
“还有精神说话,省点力气跑快点吧。”季沫说完,抛下林惊宇又开始加速。
“嗷嗷嗷!季沫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林惊宇恨不得停下脚步捶胸顿足一番,不过现在更重要的是追上季沫,最好能摁住他爆打一顿解气。
明明是个白斩鸡,为什么跑起来比自己还厉害?以前老子可是每天上下学都是跑步代替坐公交车的!
不能输给这个小白脸!林惊宇咬紧牙关,甩着胳膊迈着腿追上季沫。
十圈跑下来,林惊宇差点就那么瘫在跑道上,想着季沫还在,况且这会早读结束许多女生也过来看热闹了,硬是撑到赵天乐扶着自己才腿软的坐在花坛边上。
“大哥,今天怎么整成这个样子?是不是季沫那小子害的你迟到的?要不要兄弟我揍他一顿给你出气?”赵天乐把软趴趴的林惊宇扶到一边,勤快的又是端茶又是倒水,还找了一块干净的毛巾要给林惊宇擦擦汗。
林惊宇拍开赵天乐的手,睁大眼瞪着只出了一点薄汗的季沫,心中的苍凉不是冰箱里的雪糕就能诠释的,连泰坦尼克号撞到的那个大冰山也不能诠释!
“起来晃晃,刚跑完就坐下不好。”季沫友好的对林惊宇伸出一只手,少年额头上晶莹的汗水顺着眉梢向下划出迷人的痕迹。
林惊宇发呆的看着阳光下的季沫,不得不承认这个有些傲气的少年此时此刻帅的不可一世……
季沫朝他笑笑,脸上旋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怎么?你想撒泼耍赖怎么的?”
林惊宇这才回过来神,暗骂这个季沫的嘴巴真毒。伸出自己的手搭在季沫的手上,然后……猛地一拽。
“哎呦——”季沫没有防备的被他拽倒在他的怀里,两人四仰八叉的倒在花坛里的草地上,季沫胳膊撞到他的肩胛骨,疼的一阵呲牙咧嘴。
“这才像是正常人嘛,平时你板着脸一点都不好完,多笑笑,笑笑。”林惊宇心情极好的扯扯季沫的脸,毫无被压到的感觉。嗯,手感还是这么好,要说娘们也是季沫更娘。
季沫横他一眼,拍开他的手:“你真是神经!”
然后起身怒气腾腾的炸毛暴走了。
林惊宇嘿嘿笑了一通,被赵天乐扶着在操场上溜达了一圈才去班里。
季沫的书还没有回来,但是又想提前温习一下课程,奈何同桌林惊宇这个无耻之徒一整个早上都在傻呵呵的笑,于是厚着脸皮问前面那个学生头姑娘借书。
早上六点二十到六点五十是一节早读,七点二十到七点四十又是一节早读,班里人有气无力的读着单词和笔记,一个有着杨二嫂般尖酸刻薄容貌的女人不断在班里转悠,如果不找点事干肯定会无聊死的。
女生一扭头,露出白瓷般的脸蛋,圆圆的脸看起来非常可爱,如果眼睛再大一点就可以划分到老萝莉的行列了。面对季沫这个帅哥礼貌的请求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答应,马上就把两本语文书递给想看的季沫。
能坐在一班的学生都是全校名次上名列前茅的佼佼者,季沫翻开有些磨损的书皮,第一页就是女生工工整整的名字。
韩依繁,听起来挺美的名字。
季沫一页一页的看着,他手上拿着的是语文必修四,第一课就是关汉卿的《窦娥冤》,后面林林总总的古诗文言文上都记满了字体整洁笔记。
林惊宇瞄到季沫看的这么认真,心里突然不爽到极点。抽出他手里的书,扔给他自己连书皮都不见的语文课本,哼哼唧唧的说:“老子的字最好,让你自相惭愧一下。”
季沫对他孩子气的动作感到好笑,拿着连皮都没有的书朝他扬扬下巴:“你确定书里面有你写的字?”
林惊宇的肚皮都快要气炸了,夺回自己的书,恶劣的吼:“爱看不看!”
“林惊宇!你们怎么看的是语文书!今天早上可是英语早读!”一个尖利的声音像指甲刮过黑板一样刺耳,季沫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人气鼓鼓的瞪着自己和林惊宇。
幽暗的书房没有开灯,落地窗旁边放了一把上好的檀木椅子,椅子上坐了一个看不清表情的人。
“老爷,查出来了,是许家下的药。”
椅子后面站的那个男人微微躬身,把密封袋递向前递去,袋子里只有一点面包的碎渣。
椅子上的人没有接,转了转手上的玉扳指,冷漠的说:“杀。”
男人点头:“是,老爷。”
在华夏严格的制度下还有人可以想收割麦子一样随意草菅人命,难道就没有人管他们吗?
呵呵,在一定的权势下,即使杀几个人又算什么?那些豪门大户,百年世家,在华夏拥有着无数不平等的特权。
等男人走后,椅子上的那个人才站起来,疲惫的揉揉额心:“沫儿啊!你什么时候才能让我省心一点呢。”
散去平时高高在上的气势,此时的他,更想是一个普通的父亲。
而远在b市的季沫,刚刚到家。
“屋里怎么这么乱?”季沫皱眉,客厅还好,简简单单的沙发茶几,看上去都是刚买的,但是唯一铺了床的那个房间,什么打翻的牛奶乱扔的零食袋子,西瓜皮苹果核,拆封吃了一大半的蛋糕,桌子上还歪七扭八的扔着两个未拆封的蛋糕,季沫看了看,一块是黑森林,一块是抹茶。
季沫没有吃甜食的习惯,把屋子里的垃圾全都清理出去,然后去厕所冲了个凉水澡,就那么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看。
擦!到底这个身体是怎么挂的?也没有自杀也没有车祸!自己又出了什么事魂魄才会到这个少年的身上?
死的不明不白,季沫也算是一个新世纪的奇葩了。
今年是05年,这么算的话,现在这个世界的自己还只有26岁,正是大学毕业后刚创业两年,也是遇到方湛的那一年。
不知道“季末”是不是还活着,自己出现在这里会不会造成蝴蝶效应,如果可以……如果可以我一定要赶在公司出事之前找到以前的自己!并查出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才会导致重生的!
迷迷糊糊的策划着自己的未来,季沫昏沉的睡着了。
早上又是被一阵女高音吵醒的,关掉手机铃声,季沫头痛的坐起来:“看来以后要一年都这个样子了,高中生真是个苦逼的时代,尤其是河南的高中生!”
林惊宇左手拿着一杯牛奶,胡乱把面包一塞就趁王琳欣不注意溜走了,路过四楼就是对门一阵拳打脚踢。
“季沫!快点!万一迟到了疯子可是不会轻易放过我们的!”
等了一分钟,林惊宇还是没见季沫出来,正准备再捶一阵门时季沫突然开门,林惊宇险险收回拳头:“切,醒了不应一声,害的老子以为你还在床上赖着呢!”
季沫换了一件水粉色衬衫,扣子松松的系着,头发睡了一夜压的乱翘,明显没有仔细梳过,眼神迷离的把手搭在林惊宇胳膊上,软软地说:“走吧……”
林惊宇吞吞口水,一捏季沫小脸,捏到了满手的水,看来刚洗完脸也不能让他清醒一下,在心底哀嚎一声,拖着这个懒猪下楼。
原本林惊宇上学是不肯坐车的,抄小路十多分钟也能到学校,可怜他这两天还要带着这么一个大包袱,不得不挪到公交车站等车。
“真特么的浪费时间!你说说你,好好的一大好青春就这么浪费在你睡觉的时间上,朱自清说天黑时,他躺在床上,时间便伶伶俐俐地从他身上跨过,从他脚边飞去了。啧啧,真是浪费时间还浪费生命啊!”林惊宇被季沫搭着肩膀,叽叽哇哇不停的唠叨着打发等车无聊的时间。
“闭嘴!”季沫更头疼了,怎么这个林惊宇比方湛还唠叨,简直就是唐僧翻版!恼怒的收回手,季沫彻底清醒过来。
把扣子扣好,季沫斜睨林惊宇:“你怎么像个娘们似的,唧唧歪歪个不停?”
林惊宇面部表情有那么一霎那僵硬起来,平生他最讨厌娘气的男生,被季沫这样一说,林惊宇彻底暴跳:“tnnd你说谁是娘们!”
季沫瞥了他一眼,轻哼一声。
林惊宇抓狂:“你才是娘们呢!还穿粉红色衬衫!头发快比得上女生了!瘦弱的跟白斩鸡似的!”
没想到林惊宇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季沫良心发现这两天他对自己还是挺照顾的,于是扭头对林惊宇说:“你不娘们,好了吧。”
林惊宇怔了一会,反应过来时公交车正在关门,大嚎一声“老子还没上去呢!”
于是在司机的抱怨声中公交车停下,让这个失魂少年上车。
路上又遇到菜市场路口大堵车,林惊宇急得抓耳挠腮,一边对季沫抹黑着冯智对待迟到学生的“一班五大酷刑”。
其一:打扫厕所一星期。其二:替学校浇花一个月,而且还不能用水管,只能一桶水一桶水的提。其三,写一份三万字的检讨,并在周一升旗的时候当着全校学生念。其四:站在升旗台上大喊“我是煞笔我是煞笔!”一千遍。其五:围着操场跑十圈,女生跑五圈。
聪明的人一般都挑第五条,冯智还阴险的加了一条:女生可以随便挑,男生要抓阄决定。
冯智笑眯眯的拿着装了十个乒乓球的纸盒,对一脸苦瓜相磨磨唧唧不肯抓阄的林惊宇说道: “快点吧!难道你想全部执行一遍?倒计时,十、九、八、七……”
林惊宇一咬牙,祈祷摸到的千万别是打扫厕所。一高的厕所有三栋,新的一栋楼是去年刚盖的女生男生厕所,还有两栋是建校时盖的,里面连冲水都不冲,简直就是农家肥囤积地,一进去能让你置身于毒气之中找不着北。
更可恶的是冯智规定打扫的就是老厕所!
林惊宇摸了一个球,小心翼翼打开手——“耶!还是老子的手气好!第五!”
“去吧!操场十圈。”冯智朝他们两个微微点头。
塑胶操场一圈四百米,十圈四千米,体质好的男生累死累活跑下来也是没问题的,冯智看着季沫偏瘦弱的身材,温和的问一句“你能跑下来吗?”
季沫点点头:“可以。”
于是两个少年在朗朗的书声中跑了起来,冯智站一边数圈数。
“季沫……呼、呼……你不嫌累吗……”林惊宇快步追到把自己甩在前面的季沫,伸出舌头难受的说着。
“不累。”季沫的话还是这么少。
这个身体的体质超乎季沫的预料,原本以为跑五圈就会累的不像样子,没想到现在跑了七圈还是脸不红心不跳的,完全像个没事儿人似的。
不知道他以前是不是经常锻炼,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用担心突然高血压高血脂脂肪肝什么的了。
两人的距离又拉开一点,林惊宇不死心的嗷嗷追上去:“你简直就不是人!”
“还有精神说话,省点力气跑快点吧。”季沫说完,抛下林惊宇又开始加速。
“嗷嗷嗷!季沫我是不会放过你的!”林惊宇恨不得停下脚步捶胸顿足一番,不过现在更重要的是追上季沫,最好能摁住他爆打一顿解气。
明明是个白斩鸡,为什么跑起来比自己还厉害?以前老子可是每天上下学都是跑步代替坐公交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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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圈跑下来,林惊宇差点就那么瘫在跑道上,想着季沫还在,况且这会早读结束许多女生也过来看热闹了,硬是撑到赵天乐扶着自己才腿软的坐在花坛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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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宇拍开赵天乐的手,睁大眼瞪着只出了一点薄汗的季沫,心中的苍凉不是冰箱里的雪糕就能诠释的,连泰坦尼克号撞到的那个大冰山也不能诠释!
“起来晃晃,刚跑完就坐下不好。”季沫友好的对林惊宇伸出一只手,少年额头上晶莹的汗水顺着眉梢向下划出迷人的痕迹。
林惊宇发呆的看着阳光下的季沫,不得不承认这个有些傲气的少年此时此刻帅的不可一世……
季沫朝他笑笑,脸上旋出两个小小的酒窝:“怎么?你想撒泼耍赖怎么的?”
林惊宇这才回过来神,暗骂这个季沫的嘴巴真毒。伸出自己的手搭在季沫的手上,然后……猛地一拽。
“哎呦——”季沫没有防备的被他拽倒在他的怀里,两人四仰八叉的倒在花坛里的草地上,季沫胳膊撞到他的肩胛骨,疼的一阵呲牙咧嘴。
“这才像是正常人嘛,平时你板着脸一点都不好完,多笑笑,笑笑。”林惊宇心情极好的扯扯季沫的脸,毫无被压到的感觉。嗯,手感还是这么好,要说娘们也是季沫更娘。
季沫横他一眼,拍开他的手:“你真是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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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宇嘿嘿笑了一通,被赵天乐扶着在操场上溜达了一圈才去班里。
季沫的书还没有回来,但是又想提前温习一下课程,奈何同桌林惊宇这个无耻之徒一整个早上都在傻呵呵的笑,于是厚着脸皮问前面那个学生头姑娘借书。
早上六点二十到六点五十是一节早读,七点二十到七点四十又是一节早读,班里人有气无力的读着单词和笔记,一个有着杨二嫂般尖酸刻薄容貌的女人不断在班里转悠,如果不找点事干肯定会无聊死的。
女生一扭头,露出白瓷般的脸蛋,圆圆的脸看起来非常可爱,如果眼睛再大一点就可以划分到老萝莉的行列了。面对季沫这个帅哥礼貌的请求自然是毫不犹豫的答应,马上就把两本语文书递给想看的季沫。
能坐在一班的学生都是全校名次上名列前茅的佼佼者,季沫翻开有些磨损的书皮,第一页就是女生工工整整的名字。
韩依繁,听起来挺美的名字。
季沫一页一页的看着,他手上拿着的是语文必修四,第一课就是关汉卿的《窦娥冤》,后面林林总总的古诗文言文上都记满了字体整洁笔记。
林惊宇瞄到季沫看的这么认真,心里突然不爽到极点。抽出他手里的书,扔给他自己连书皮都不见的语文课本,哼哼唧唧的说:“老子的字最好,让你自相惭愧一下。”
季沫对他孩子气的动作感到好笑,拿着连皮都没有的书朝他扬扬下巴:“你确定书里面有你写的字?”
林惊宇的肚皮都快要气炸了,夺回自己的书,恶劣的吼:“爱看不看!”
“林惊宇!你们怎么看的是语文书!今天早上可是英语早读!”一个尖利的声音像指甲刮过黑板一样刺耳,季沫一抬头就看到一个女人气鼓鼓的瞪着自己和林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