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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幼儿园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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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夏的担心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换成是任何一个人,如果筹划了十六年之久报复一个人,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弄死对方,那才叫过瘾。

    果不其然,几天后。

    省城那边传来的消息称,夜里医院突然起火,在转移病患的过程中,有人伪装成医生想把昏迷不醒的任峰私自推走,好在任峰的警卫员警觉性强,再加上有陆承初暗中派出去的人守着,对方并没有得手,打伤警卫员小李之后逃逸。

    经过陆承初等人的再三强调下,省公安局已经暗中加强警戒,以确保任峰同志的生命安全,而任政秋也休了长假,从部队里专程赶了回来,连猎豹飞警都去了省城,针对这起案件逐一展开了侦查。

    而经过陆承初宋国雄等人的报告,那个名为法教会的组织,引起了上面的正视,中央经过投票设定了一个方案,已在全省全面性的拉开了网,大量的发宣传单,到学校里,广场上等群众聚集的地方科普了邪教和真正宗教之间的差别,让老百姓们提高警惕,不要轻易被邪教徒洗脑利用,在各乡镇还专门设立了一个举报部门,凡是举报有功者,都有一定的奖励,以带动群众的积极性。

    政府另外还发布了一则新的消息,凡是有意想退出该教重新做人的,绝不为难,和普通老百姓同等对待。

    政府作出一系列的措施之后,略有成效,很多刚加入那个法教会的教徒都纷纷醒悟过来,弃伪信仰重新回归到原来的生活。

    不出几个月的时间,法教会的成员慢慢在削减,在很多名热心群众的指证下,警方还锁定了一名嫌疑人——

    洪方奇,男,43岁,泰籍华人,父母双亡,自小被泰国人收养,是一名退伍军人,1978年回国,给别人当过搬运工、伐木工人、健身教练等,1982年生过一场大病,醒来之后自称是被神附体,到处宣传他是神主降临,开堂讲课,凡是信他的将得到永生,不再受地狱之苦,凭借其荒谬绝伦的演讲,吸收了一批神教徒。

    直到1988年,洪方奇的座下弟子长老已多达数千人,这时候他回到了A市,在暗中培养了一批新成员,目的是想偷窃茗清博物馆的玉观音,以祭祀他那些死去的战友们,后来赶上陆承铭当选A市市长,他又改变了主意,想在A市制造恐慌,想逼陆承铭下台,可屡次三番不得逞,后来他又重新筹划,就有了前段时间闹得人心惶惶的银行抢劫案,和公交车失控案。

    而经查证,任峰的车祸案也是出自洪方奇之手,再根据潘阳湖里的弃车,猎豹飞警在多方取证下,证明开车之人为洪方奇本人,而在医院里袭击警卫员的也是他。

    警方缩小了排查范围成功锁定了目标,经过一个多月的追捕,在前往南城的途中,眼看就要收网,却传来一个震惊的消息——

    洪方奇的桑塔纳车突然发生爆炸,当场造成车毁人亡!

    猎豹飞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保护案发现场,后来经过DNA验证,证明死者和医院里留下的毛发之人是同一个人,确为洪方奇本人。

    这个自称为神主的雇佣兵咎由自取,最终落得如此悲惨的下场。

    当宋夏从宋国雄嘴里得知这件案子已经圆满结束时,A大已经放了寒假,她此时正舒适地躺在床上看着《福尔摩斯》。

    洪方奇筹备了一个阴谋十六年之久,却在中国警方几个月的协力打击下真去天堂当神主了。

    宋夏曾经想过,这个人是不是死得太容易了?她一度质疑洪方奇假死,遂打电话给陆朝城,陆朝城那边传过来的数据却表明,车里被烧成黑炭的人确实是洪方奇,如假包换。

    但宋夏却不这么认为,她说出了自己的看法,“陆朝城,你确定死的是洪方奇本人吗?确定吗?”

    洪方奇死亡时,她并没有在现场,所以对洪方奇这只狡猾的老狐狸的死持有质疑的态度。

    电话那边传来男人的再三保证,“我那时就在现场,不管是从DNA取证上,还是其他方面,都指向洪方奇本人。怎么,夫人还不满意吗?不如这样好了,明天过来A市,为夫亲自带你去警局看个明白。”

    “不不不,我信就是,A市就不去了。”

    宋夏暗暗庆幸自己反应够快,要不然就一脚踩进陆朝城挖好的陷阱里了。

    “为什么不肯来A市?”某只还在那边循循善诱。

    “过年不是要去你家拜年吗?到时候去就是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怕冷,现在去的话岂不是把我冻死?”

    陆朝城在那边低低地笑了,“怎么可能舍得让夫人冻死,不是还有为夫的为你暖被窝吗,来不来?”

    宋夏把镜子拿出来照了照,镜子里的女孩长得一副精明的模样儿,并不怎么像只春虫虫啊?

    于是一口回绝了他,“不了,在南城呆得好好的,干嘛要来回跑,我傻啊我。”

    “哦,那真是可惜了。”男人低低叹了一声,好像是她不去A市就会错过什么好事似的,赶紧竖起耳朵想听他接下来怎么说,果然,他又继续说:“你又不是知道陆小北有拆东西恐惧症,可她去参加高中同学会带回来好多礼物,这下可好,你不来,她指不定会拿出去扔了,啧啧,都是些名贵的礼物。”

    “哎呀,你可不能看她拿出去丢了呀,得阻止她!”

    这话真真具有诱惑力,宋夏在这边直流哈喇子,都差点砸烂脚拇指了。

    男人很不屑地说,“女孩之间送的礼物无非就是好看的裙子,或者是一些包包手表之类的,说不定还有BP机。”

    尽管他说得风轻云淡,但宋夏听得直冒红心,据她所知,陆小北在高中时读的是贵族学校,班上每一个同学都是来自上流社会,互赠的礼物铁定比陆朝城说的还要好,于是又开始各种不淡定了,“陆朝城,你赶紧把电话给小北听,我来劝她!”

    男人却坏坏地笑了,只听见他在她耳边低语,“小北最近这几天都不在家,整天往外面跑,哪有空接电话?”

    “……”

    宋夏算是听出来了,这男人压根就不想陆小北接电话,他根本就是在坑的基础上再挖一个诱坑,想让她去A市。

    想到这,宋夏气得直接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之后,却看到夏梅不知何时已经站在身后。

    吓得她拍了拍胸脯,结巴道:“妈,你你你走路怎么悄无声息的?吓吓吓死人了!”

    夏梅见她突然转身也吓得不轻,“谁打来的电话呢?小北那丫头?”夏梅刚从楼上下来,前面的谈话她都听得不太真确,倒是听见宋夏说了几次陆小北,所以断定是陆小北打来的,遂想过去偷听一下谈话内容,结果还没听到几句,电话就挂了。

    宋夏听见夏梅问起陆小北,她暗暗松了一口气,干脆顺着台阶下,“嗯呢,妈,就是小北,她让我过去A市玩呢,我才不去,这不是快要过年了嘛,反正那时候也是去,所以就拒绝她了,现在难得放假,还不如多陪陪妈妈,嘻嘻。”

    夏梅欣慰地摸摸她的头,“都说闺女是小棉袄,看来还真是,妈妈很开心。”

    “俺也很开心!”

    母女俩相视而笑。

    这个寒假宋夏过得很充实,她本来以为会一直睡到开学,结果周博艺的出现打乱了她的计划,整日里都来宋家窜门不说,还硬拉着宋夏去参加她幼儿园的同学会。

    宋夏就郁闷了,听说过有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同学会的,第一次听说幼儿园也有同学会。

    那时大家才多大?四五岁的小屁孩连拉粑粑还得让幼师来,更别提同学之间会有什么感情了,那简直就是扯蛋。

    不过宋夏后来还是去了,因为周博艺说,如果她肯去,这个年的压岁钱分给她一半。

    又是一个似钱财如泥土的好孩子!

    宋夏笑了,不就是幼儿园同学会吗,去吧!于是,随意换了一身牛仔裤,绑了两条麻花辫就大摇大摆去了。

    到了那里,才知道周博艺醉翁之意不在酒,因为她在一堆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同学中,看到一抹瘦小的身影,他戴着一副深度眼镜,穿戴整齐朴素,但其貌不扬的却在女同学堆里特别吃香,只因他最近研制出一种润肤膏,能让女孩子们让寒冷的冬天里也能变得漂漂亮亮的。

    他就是佑明子……

    宋夏终于想明白了,难怪某只今天这么高兴,于是悄悄在周博艺耳边吐槽了句,“小心和郑丽梅一样,得花痴病。”

    周博艺却一点都不害怕,得瑟地膈应她,“怕啥,我家明子是一代神医!”

    宋夏撇嘴。

    就让这肥妞的尾巴多翘几下,据她所知,佑明子可是一枚傲娇犬,想成功把人追到,得比别人付出的更多,不然真不容易捂热他那颗冷冰冰的心。

    果然,周博艺推开一群花俏的女同学挤到佑明子身边时,对方却不怎么鸟她,周博艺不气馁,又不知和佑明子说了些什么,对方总算是抬起了头,看向的却是宋夏这边。

    哟,敢情周博艺这家伙是想拿她当诱饵引鱼上钩啊?

    只好配合,朝佑明子露出一抹笑容,“嗨!”

    “嗨!”

    佑明子看到宋夏也在,打招呼之后人就走到了她身边,扶了扶眼镜,然后从一个黑色包包里掏出几瓶铁盒子递给她,“宋同学属于干性皮肤,更适合我研制的这款润肤霜。”

    宋夏打开其中一瓶,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而来,气味比市场上的百雀羚还要淡些,里面有中草药的味道,但闻久了人的感官就会很惬意,宋夏很喜欢,往包里一收,不客气地说:“佑明子同学,谢啦!”

    周博艺见状,也赶紧凑了过来,眼巴巴地看着宋夏,宋夏表示很无奈,从包里拿了一瓶出来塞到周博艺手里,这家伙才算消停。

    不知道这次的幼儿园同学聚会,是谁组织起来的,在宋夏看来,这根本就是一场明争暗斗。

    争,谁最漂亮。

    斗,谁家最有钱,谁家的权势更大。

    让宋夏大跌眼镜的是,不仅兆子枫来了,就连花孔雀露思也来了。

    兆子枫能来,还不算是意外,因为宋夏听周博艺说过,他俩从幼儿园到高中都是同桌,从小打到大的革命感情,倒是露思,她居然是挺着大肚子来的,看样子是高中一毕业就嫁了人,看这弧度差不多快要生产了吧?

    露思一出现,有一个叫春兰的女同学立即就和大家窃窃私语,所以话传到宋夏这边时就成了这样——

    露思这只臭不要脸的狐狸精,勾引了南城一富商,然后小三上位,成功把人家足以能当她妈妈的原配给挤下打入了冷宫。

    周博艺听了不屑地冷哼,“狐狸精!”

    宋夏虽然也不认可露思的所作所为,但毕竟是同学一场,就让周博艺少说几句,两人到餐桌那边骗吃骗喝去了。

    一个小小的同学聚会,居然办得就像婚宴现场似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个个都是礼服出场,而宋夏和周博艺的打扮就显得不太如流了,因为两人都是平时的随意打扮,在这里显得不伦不类,然后又在各种吃的地方蹿来蹿去的,和那所谓的上流社会生活更加不搭边。

    所以在周博艺左手拿着一串羊肉串,右手拿着一杯葡萄酒猛吃猛喝时,一个披着白貂皮的女生站在旁边冷笑:“哟,这两位同学看着怎么这么面生?活像是几天都不吃东西了的。”

    周博艺这个吃货完全听不出对方是在嘲笑她,边吃边堵着嘴巴含糊不清道,“去去去,不知道姐最近胃口好吗?别在这里碍眼,赶紧去参加你们的那个选美活动去。”

    对方又冷笑了一声,眼神更加的轻蔑了,“我真不记得有过这样的同学,品味不怎么好,而且还是个贪吃鬼。”

    她的声音很尖锐,惹得旁边的人纷纷朝这边注目,想看看周博艺的笑话,可这货根本就不当一回事,回头继续吃她的。

    宋夏抚额,这肥妞是没脑还是没带脑子出门?别人的冷嘲热讽居然还当没那一回事,她走到周博艺身边,也把对方打量了一遍,才慢悠悠地说:“我看这位同学品味也不咋样啊,别以为披着一件仿冒品,就真当自己脖子上挂着一只白貂了。”

    说得旁边的人都捂嘴偷笑。

    真相被宋夏无情地拆穿,那位叫林夏梦的女同学羞得想钻地缝,她走之前又不甘心,朝宋夏叉腰炫耀道:“就算是仿冒的,但也是我花了一百块买的,总比你这一身破牛仔好。”

    大家的视线又纷纷朝宋夏这边看过来,想看她出糗。

    宋夏无奈的摇摇头,这年代的孩子的攀比心真是可怕!

    只听见她无所谓地耸耸肩,认输道:“是啊,你那仿冒的白貂皮都有一百块呢,虽然和真貂皮差了个千几百块,但都是貂皮,就差个优劣而已,这个可以理解,我嘛,可就比不了你啰,不就是一身破牛仔嘛,虽然是LEVI''S,但终究是一件破牛仔而已。”

    然后抱歉地笑笑,加入周博艺的吃货行列当中,留下面面相觑的众人。

    LEVI''S?

    大家再次咋舌,要说这世界最好的牛仔裤,无非就是美国西部的LEVI''S品牌,但这个品牌的牛仔裤已经不是用钱来衡量的了,有钱人都不一定能买得到,放眼整个南城,估计没几个人能穿得到这个品牌的牛仔裤!

    这个如此低调的女孩到底是谁?

    ------题外话------

    呱呱呱,呱死~

    妞儿们注意保暖~

    这章写的是周博艺的同学会,LEVT''S是美国有名的牛仔品牌,它也是世界第一条牛仔裤的发明人LeviStrauss(李维。史特劳斯)的名字。创建品牌日期是1853年,搁我国那时候是清朝?不知道科普得对不对,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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