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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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兵雪名,开刃之日,盛夏六月,大雪纷飞。
云王爱收藏剑,然而剑术不精,妒忌心强,常听说江湖上又出了什么英雄剑客,总认为只是剑好使,就派人去把剑抢过来,有些不愿意的,死死抓着剑柄,便连着手一同砍下来奉给圣上。
他在位的那十年,大量剑客销声匿迹,有‘百兵之君’美名的剑本来最受年轻侠客们锺爱,可人们惜命又不愿弃剑受辱,便转为使刀用鞭,诺大江湖,连一个用剑的人都难寻。
云王不愿意承认自己剑术差,他认为,他是天底下最热爱剑的人,怎么可能使不好剑?一定是剑不够锋利,不够轻,用不惯。
有一天,一个宠臣进言:‘陛下是一国之君,真龙天子,只有最好的剑,才配得上您。’
‘爱卿所言有理,’云王最爱听别人夸他:‘可是朕试过许多有名的好剑,发现都是名不符实,用上去,总差了那么点感觉。’
‘那些贱民草莽所使的剑,便是再好,又如何配得上陛下?臣以为,应该让最好的炼剑师给陛下专门打造一把剑。’
云王以前还真没有想过这样做,他无聊时,就喜欢听听江湖上的逸闻,听多了年轻剑客行侠仗义的事迹,总想把人家的剑要过来用用看,每次用得不顺,都认为自己蒙受了欺骗──那些所谓神剑,也不过如此嘛。
他轻抚腰间镶满宝石的装饰性佩剑,心下便有了主意。
翌日皇榜上,刊登着云王徵收天下第一炼剑师入宫炼剑的消息,重金赏赐之下,居然无一人前去应徵。
原因无它,陛下写明了要求第一炼剑师,而行内最优秀的剑匠,早有定论多年。
杨城孙轩,其炼剑技术无人能出其左右,所炼的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大家都觉得这回姓孙的要发大财了,那可是连早朝都懒得上的圣上亲自贴的皇榜,可见若是炼出了云王满意的剑,富贵荣华,垂手可得!
但孙轩不但没急着去把皇榜撕下来,甚至不声不响的收拾家当,带着一家子,连夜逃亡!
不出三天,就有好事之人向云王告发,孙轩不愿为朝廷效力,云王大感不愉,立刻派人捉拿,天下之大,莫非皇土,终究还是抓了回来。
云王居高临下,俯视被扣押在地上,脸贴着冰冷地板的男人:‘听说你炼剑的技艺,乃天下第一,何不为朕效力?难道只是名声响,其实是个草包,怕触怒朕?’
‘回皇上,草民并非什么第一炼剑师,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剑匠而已。’
他蛮不讲理:‘在朕面前,妄自菲薄与欺君同罪。’
孙轩沉默片刻:‘皇上,草民至今铸剑一百三十把,给了一百三十个剑客,有一半在死后被夺走了佩剑。’
云王俊脸带着轻快的笑意,像个孩子一样瘪瘪嘴:‘朕不管,他们配不起你的剑,朕要你为朕打造一把世上最好的神剑。’
孙轩再次拒绝,云王就遣人去把他一家妻小带到殿上,昂昂下巴,把他小儿子的头砍了下来。
头骨碌骨碌地滚到孙轩旁边,脸上还凝固着小孩儿忐忑不安的神色。
‘你拒绝朕,朕很伤心。’
云王冷下脸:‘你莫不是觉得朕配不起你铸的剑?朕就偏要用!你惦量一下,自己有多少条心爱的人命可以与朕耗下去?’
孙轩耗不起。
他就算自尽,云王都不会放过他家上下老幼,依他的一贯作风,连座到邻居也不稀奇,他空有傲骨,却不得不为这个‘爱剑人’铸一把让他满意的剑。
神剑雪名,承着真龙天子的期望,降临到世上,开刃之时,炼剑师孙轩吐血三尺,暴毙而亡。
他死前对着剑,许下最后一个愿望,要云王不得好死。
三年后的初春,反抗暴│政的叛军长驱入城,百姓夹道欢迎,活捉云王,点天灯。
万物皆有灵,在暴君的统治之下,民怨沸腾,与其说孙轩的炼剑工艺厉害,不如说他最后炼的一把剑与天下人的夙愿共呜了,他们就想云王死,而且死得够惨,才能消了他们的怨气。
雪名是王权与草根冲突下的产物,它是杀人利兵,却承着完成他人愿望的责任。
姚辞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辈子她刚好就是那个进言让云王把孙轩搞来的宠臣。
此刻,她看着下跪的雪名,便有点见老乡的感觉。
“你起来吧……”姚辞挠了挠脸:“你睡了多久?”
“一个下午。”
雪名看了眼棺木:“这床有点硬。”
“我想你看着的这玩意离床的概念还是有点遥远的……”
习惯性地刻薄了一下,淡定如姚辞,这时心脏也忍不住猛跳,她真是撞大运了!
神兵有灵识不是稀罕事,但神兵本身很稀罕,多数出没在天界那堆老油子手上,人间难见,雪名又是最简单收服的一把,和要有帝王命格才能驾驭的赤宵比,简直亲民。
就在她暗爽的时候,雪名黑白分明的剪水秋瞳又看牢她:“主人,您希望我帮你夺取天下、报仇雪恨还是起兵造│反?”
“自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姚辞轻笑:“你先变回原形,我小弟还在外面等着,怕他等急了。”
雪名点点头,踏前两步拥抱她,在她反应过来之后,就化回了一把镶有雪玉的长剑,她连忙将之抱牢。剑灵没有占人便宜的概念,想来就是它独有的切换形态方式了,雪名人形状态很是高大,却轻若无物,剑身亦是如此。
作为天下人争夺的神剑,为何会沦落到在深山洞窟中沉睡?
姚辞沉吟,不管如何,这把剑她都要定了,剑灵无心,更没有善恶轻重之分,只要定好契约,就无法背叛,比活物更为可靠。
她抱着长剑,走出洞穴,手上的伤隐隐作疼,已经没什么知觉。
神兵雪名,开刃之日,盛夏六月,大雪纷飞。
云王爱收藏剑,然而剑术不精,妒忌心强,常听说江湖上又出了什么英雄剑客,总认为只是剑好使,就派人去把剑抢过来,有些不愿意的,死死抓着剑柄,便连着手一同砍下来奉给圣上。
他在位的那十年,大量剑客销声匿迹,有‘百兵之君’美名的剑本来最受年轻侠客们锺爱,可人们惜命又不愿弃剑受辱,便转为使刀用鞭,诺大江湖,连一个用剑的人都难寻。
云王不愿意承认自己剑术差,他认为,他是天底下最热爱剑的人,怎么可能使不好剑?一定是剑不够锋利,不够轻,用不惯。
有一天,一个宠臣进言:‘陛下是一国之君,真龙天子,只有最好的剑,才配得上您。’
‘爱卿所言有理,’云王最爱听别人夸他:‘可是朕试过许多有名的好剑,发现都是名不符实,用上去,总差了那么点感觉。’
‘那些贱民草莽所使的剑,便是再好,又如何配得上陛下?臣以为,应该让最好的炼剑师给陛下专门打造一把剑。’
云王以前还真没有想过这样做,他无聊时,就喜欢听听江湖上的逸闻,听多了年轻剑客行侠仗义的事迹,总想把人家的剑要过来用用看,每次用得不顺,都认为自己蒙受了欺骗──那些所谓神剑,也不过如此嘛。
他轻抚腰间镶满宝石的装饰性佩剑,心下便有了主意。
翌日皇榜上,刊登着云王徵收天下第一炼剑师入宫炼剑的消息,重金赏赐之下,居然无一人前去应徵。
原因无它,陛下写明了要求第一炼剑师,而行内最优秀的剑匠,早有定论多年。
杨城孙轩,其炼剑技术无人能出其左右,所炼的剑,吹毛断发,削铁如泥。
大家都觉得这回姓孙的要发大财了,那可是连早朝都懒得上的圣上亲自贴的皇榜,可见若是炼出了云王满意的剑,富贵荣华,垂手可得!
但孙轩不但没急着去把皇榜撕下来,甚至不声不响的收拾家当,带着一家子,连夜逃亡!
不出三天,就有好事之人向云王告发,孙轩不愿为朝廷效力,云王大感不愉,立刻派人捉拿,天下之大,莫非皇土,终究还是抓了回来。
云王居高临下,俯视被扣押在地上,脸贴着冰冷地板的男人:‘听说你炼剑的技艺,乃天下第一,何不为朕效力?难道只是名声响,其实是个草包,怕触怒朕?’
‘回皇上,草民并非什么第一炼剑师,只是再普通不过的剑匠而已。’
他蛮不讲理:‘在朕面前,妄自菲薄与欺君同罪。’
孙轩沉默片刻:‘皇上,草民至今铸剑一百三十把,给了一百三十个剑客,有一半在死后被夺走了佩剑。’
云王俊脸带着轻快的笑意,像个孩子一样瘪瘪嘴:‘朕不管,他们配不起你的剑,朕要你为朕打造一把世上最好的神剑。’
孙轩再次拒绝,云王就遣人去把他一家妻小带到殿上,昂昂下巴,把他小儿子的头砍了下来。
头骨碌骨碌地滚到孙轩旁边,脸上还凝固着小孩儿忐忑不安的神色。
‘你拒绝朕,朕很伤心。’
云王冷下脸:‘你莫不是觉得朕配不起你铸的剑?朕就偏要用!你惦量一下,自己有多少条心爱的人命可以与朕耗下去?’
孙轩耗不起。
他就算自尽,云王都不会放过他家上下老幼,依他的一贯作风,连座到邻居也不稀奇,他空有傲骨,却不得不为这个‘爱剑人’铸一把让他满意的剑。
神剑雪名,承着真龙天子的期望,降临到世上,开刃之时,炼剑师孙轩吐血三尺,暴毙而亡。
他死前对着剑,许下最后一个愿望,要云王不得好死。
三年后的初春,反抗暴│政的叛军长驱入城,百姓夹道欢迎,活捉云王,点天灯。
万物皆有灵,在暴君的统治之下,民怨沸腾,与其说孙轩的炼剑工艺厉害,不如说他最后炼的一把剑与天下人的夙愿共呜了,他们就想云王死,而且死得够惨,才能消了他们的怨气。
雪名是王权与草根冲突下的产物,它是杀人利兵,却承着完成他人愿望的责任。
姚辞之所以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辈子她刚好就是那个进言让云王把孙轩搞来的宠臣。
此刻,她看着下跪的雪名,便有点见老乡的感觉。
“你起来吧……”姚辞挠了挠脸:“你睡了多久?”
“一个下午。”
雪名看了眼棺木:“这床有点硬。”
“我想你看着的这玩意离床的概念还是有点遥远的……”
习惯性地刻薄了一下,淡定如姚辞,这时心脏也忍不住猛跳,她真是撞大运了!
神兵有灵识不是稀罕事,但神兵本身很稀罕,多数出没在天界那堆老油子手上,人间难见,雪名又是最简单收服的一把,和要有帝王命格才能驾驭的赤宵比,简直亲民。
就在她暗爽的时候,雪名黑白分明的剪水秋瞳又看牢她:“主人,您希望我帮你夺取天下、报仇雪恨还是起兵造│反?”
“自有用得着你的地方。”姚辞轻笑:“你先变回原形,我小弟还在外面等着,怕他等急了。”
雪名点点头,踏前两步拥抱她,在她反应过来之后,就化回了一把镶有雪玉的长剑,她连忙将之抱牢。剑灵没有占人便宜的概念,想来就是它独有的切换形态方式了,雪名人形状态很是高大,却轻若无物,剑身亦是如此。
作为天下人争夺的神剑,为何会沦落到在深山洞窟中沉睡?
姚辞沉吟,不管如何,这把剑她都要定了,剑灵无心,更没有善恶轻重之分,只要定好契约,就无法背叛,比活物更为可靠。
她抱着长剑,走出洞穴,手上的伤隐隐作疼,已经没什么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