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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行动前的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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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北市区璀璨的灯光显示出这个城市的繁华,柔和的灯光下市区变的不是那么喧闹。这里似乎永远是这种太平世的样子,谁会知道这个城市明天发生什么,今后发生什么。

    夜间巡逻的警察比白天少很多,林飞宇驾驶着自己的凯迪拉克牌艾斯克拉迪v飞一样行驶在台北的马路上,路上没有一款v比他的这辆白色的艾斯克拉迪更豪华。这是世界上迄今马力最大的一款越野车,v8引擎功率达345马力,它也是一台最豪华的越野车。即使在美国本土开着它,也能招来不少羡慕的眼光,在美国也多少人开这款车。

    坐在宽敞的车内,林飞宇无聊的回忆着自己的过去。在他短短的人生中,经历了太多的事,每次他都能化险为夷。当年成功暗杀自己的上司,没被中情局发现,还顺利的‘引咎辞职’,后来自由自在的当起侠盗,也劫到不少钱财,躲开黑帮一次又一次的追杀。后来开自己的雇佣兵公司,已经记不得战场死过几回,现在又要开始新的冒险,也是最后一次冒险。如果见到怡菲怎么交代,真怕她不愿意让自己去。可理想和她之间,那一头他又放的下?希望她别来台湾,一周以后自己也不在台湾,就能与她团聚。

    不知不觉车已经开到别墅大门前,林飞宇拿出遥控器,打开大门,把v开进宽敞的院子内。他没下车,看到别墅内没有灯光,心情稍微放松一下,就下了车,关上车门,大步走到门前。熟练的拿钥匙打开门,进了客厅。

    客厅内不是漆黑一片,宽大的落地式玻璃窗户上没挂窗帘,月光毫无遮挡的进入客厅,把没灯光的客厅装扮成另一个陌生的样子。林飞宇打开客厅灯,没仔细看客厅,先是把车钥匙和家门钥匙装进口袋内,然后脱下外套把外套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一般独居的男人总是懒散的把外衣丢在沙发上,钥匙随便的丢在客厅内的一个角落里。他把衣服挂好之后,换上拖鞋走进客厅,看到沙发上坐着一个人,他就是一惊。

    怡菲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她下午就回到这里,等了一个下午也没见到林飞宇,给他打手机也打不通,正独自坐在这里生闷气。不过她不是担心林飞宇出去找其他女人,只是因为他总是忙自己的事,而没时间陪她。“才回来?去那了?”

    林飞宇紧走几步,重重的坐在沙发上,然后伸胳膊把怡菲搂住,把头靠在她肩膀上,长长出了一口气“老婆,我好想你。”林飞宇在怡菲面前一直是这个样子,乖乖的坐在她身边,然后她让做什么他就做什么。他在外边他自己可是说一不二的角色,手下做不好事他就发火训斥,即使做的好,也是板着脸冷冷的夸奖一下,除了怡菲,以及怡菲的父母外,很少有人见林飞宇一脸谦和的微笑。外人只知道他有一张不会笑的脸和一双充满杀气的眼睛。

    “你怎么不开手机?”怡菲问。

    “今天出去办点事,不方便开手机,对不起,老婆大人。”

    “你总是忙,忙了都十年,以前你说去cia那学点本事就回来,不给美国人当鹰犬,你说会一直陪我,结果回来还不如不回来,你总有做不完的事,后来出去自己做生意开公司,说是学点本事回去帮我家打理生意,可结果你跑到这里,你让我说你什么好?我父母的身体一直不好,公司的事多,我实在走不开,你就牵就我一下,和我回去管理公司好不好?”怡菲叹了口气,回忆着两个人多年来一起度过的日子,总是聚少离多。

    在不太遥远的学生时代,怡菲是同龄人中第一个恋爱的,也是一个找到男朋友的,可她的同学好友居然没人见过她的‘男朋友’。大学一毕业她就去帮父母管理公司,而且是同班同学中第一个结婚的,可是很多人以为她还单身,因为没见过她的‘老公’,上下班总是和保镖一起走,连家里的保姆都记不清楚家中男主人的长相。林飞宇如果回家敲门进,保姆总是问先生您找谁?,林飞宇总是假装生气的说这是我家,然后保镖向保姆证明这位就是男主人,保姆跑回客厅看一下女主人的结婚照确认之后再赔礼道歉。

    “老婆,我这是最后一次,一周后我就和你回家,再也不出来乱跑,每天都陪着你,去公司我是你的私人保镖兼秘书、司机和私人助理,回了家我是你的管家和保姆,好不好?”林飞宇抱着怡菲,带着一脸疲倦和无奈。

    看着他真诚的目光,怡菲有点不好意思为难他,每次好像都是她不对“你总是忙,我知道你是不会放弃理想的,你想的总能做成,不过我每次见到你,你身上总是多处几个伤疤。”

    林飞宇放开怀中老婆,敏捷的把衬衫脱下去,光着膀子坐在老婆身边“请老婆检查,这次我真的没亲自去冒险,因为我找到一个真正的悍将,他不怕死,而且本事只在我之上不在我之下,有他在我想我能全身而退。忙了这么多年,只有这次策划的事情不是为了我个人的利益,我纺我身上再也不会多一处伤疤。”

    “你总纺,我从上初中就在听你纺,听的我耳朵都起老茧,这次能不能提前知道你要做什么?”怡菲靠在他身上,等他回答。

    “为了两千三百万人免于战火,我必须亲自把国贼亲自送下地狱。我这次只杀几个人,不会大开杀戒,初一十五我依然吃斋念佛、去庙里烧香,我还是虔诚佛教徒,杀这几个人就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如果佛知道我这一片良苦用心肯定会保佑我平安的回到你身边。”林飞宇一向认为杀贼杀小人是仁义与慈悲,只有不停的去杀贼,才是大仁义大慈悲,只有把贼杀尽了,其他人才能过上太平的日子。

    怡菲不知道说他什么好,他当间谍的时候就总往危险的地方走,去做冒险的事,当雇佣兵更是提着头做事。她已经习惯了担惊受怕的生活,不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希望他早点打电话报平安。反正这是他最后一次冒险,自己只要在忍耐一周,以后就可以过正常的生活,不用再为他担心。林飞宇见老婆不再说什么,继续搂着她,抚摩着她的长发。

    “喜欢我送给你的cts么?”(凯迪拉克cts轿车)

    “你就喜欢这个牌子的车,可大陆和香港的人只认奔驰和宝马,他们对车的品位和你不一样,我开着野马和蝰蛇,也没几个人认得。”

    林飞宇看看手表“老婆,我们不能一晚上都坐着吧,我还没吃饭,陪我出去吃饭行不行?”

    忙完林飞宇交代的事,许睿和吴哲坐上出租车沿着台北宽阔的街道兜风。

    出租车行驶到一家夜总会门前,吴哲忽然对司机说:“停车,我们就在这里下。”说完就把一张一百美圆的钞票丢在副驾驶坐上,他和许睿下了车。

    “要来这鬼地方做什么?”

    “进去坐一会吧。”吴哲先进去,许睿没其他地方去,也跟去。

    夜总会里有很大的吧台,吴哲坐在人比较少的地方,要了两瓶子葡萄酒,不等许睿进来,他自己已经拿着瓶子往嘴里倒酒。许睿坐在他旁边,拿起酒瓶子正想往嘴里灌,看见吧台的女服务员往他面前放了一个酒杯,他把送到嘴边的瓶子拿到酒杯跟前,往杯里倒酒。

    “你什么时候学会斯文了?这个妞不错,怎么来这地方打工?”吴哲假装盯着这个女服务员。

    “你他妈的还在我眼前演戏,别装了,你不会喜欢面前这个的,你心里只有一个她。”许睿端起酒杯一口就把满满的一杯酒全喝下去。

    “我只喜欢她?你怎么知道?”

    “你要是喜欢她以外的其他女人,关宁他们逛窑子你早跟着去,他请你不是一次两次吧,每次你都找不同的理由不去。”许睿喝完杯里的酒,正打算拿瓶子往杯里倒,女服务员拿起瓶子帮他倒酒。

    “看来你天生适合做间谍,为什么非去当保镖,自从你去给那个小妮子做保镖,你就变了很多,和在牧场那会不一样。”吴哲歪着眼睛看着女服务员,假装色眯眯的向她微笑。(牧场,cia的特工学校,对内外都称为牧场,位置就在兰利市郊区)

    许睿感觉自己一直是这个样子,似乎没变“我那里变了?”

    “你的话很少,没事总发呆,看来你对她很着迷,忙完这躺买卖我去看看她是什么样,我想知道她怎么把你变成这个样子。”吴哲继续往嘴里灌葡萄酒。

    “你别好奇我,大家都对你也很好奇,都想见识一下你的那个她,她怎么把你管教的这么乖,去日本去泰国来台北连窑子都不进。”

    吴哲没说什么,是只傻笑了一下。许睿一边喝酒一边观察周围的人。

    不远处的角落里坐着三个一边抽烟一边喝酒的男的,他们居然没招小姐过来,也不看舞台上的艳舞表演,与夜总会的其他客人有点不一样。

    这三个人是谁?许睿又仔细看了一眼,就认出他们三个,是曹秉、富安、江琦他们,都是雷雨田的部下。这三人坐姿就和别人不一样,都是靠坐在沙发上,腿脚一律架在茶几上,一手捏着雪茄,一手拿着酒瓶。他们三个喝的酒可不是啤酒和葡萄酒,好像每人拿着一瓶子轩尼诗。

    这三人并未看见许睿,许睿对吴哲说:“那边坐着雷雨田的三个兄弟。”

    “常胜军真他妈的有钱,喝酒只喝高档洋酒,难道杀毒贩子能发财?”吴哲扭头看过去,发现有不少小姐不时的坐在他们三个身边动手动脚,但都被这三人撵走,可能他们要做活儿,所以不找小姐一起喝酒。

    “听说他们抓住大毒贩从不杀,而是动刑,把毒贩子打的死去活来的,然后让毒贩子的家人花钱买毒贩子的命,不给钱就继续动刑,等拿了钱也不放人,而是问毒贩子的钱在那放着,逼毒贩子说出银行密码,他们会派人去拿,把毒贩子家的保险柜打开,现金、信用卡、存折、地契、房契全部席卷一空,把信用卡和存折上的钱都提走,把人家的房子的汽车连同手续一起买掉,还把毒贩子老婆买到泰国的红灯区,几乎不放过任何弄钱的机会,最后把身无分文的毒贩子杀掉。”许睿把自己知道的全说出来。

    “这他妈的是刮地皮,把人彻底搜刮尽还要杀。”吴哲非常惊讶,世界上居然有这样的敛财方法,自己与美国黑帮都的时候也都没这个做过,自己无非就弄点现金,把银行的钱提出来,至于房子汽车什么的都基本不动。

    “这可不是雷雨田让干的,他和你搂钱的办法一样,但这三个人背着他就这么发财,雷雨田知道,但不管。”

    “做老雷吩咐的事老雷给他们分不少钱,然后他们三个还在背后继续自己弄钱,估计比老雷要富的多,怎么连小姐都不舍得找,把钱都喝进去?”吴哲没明白这是为什么。

    许睿看看四周没人,小声说:“可能他们要做活儿。”

    “这有钱了还打劫?”吴哲自己也是这么发财的,但都几年没做这事。

    曹秉、富安、江琦一边观察的夜总会里的人,并把这些人分类,有的是穷人,来这里穷热闹,有的是稍微有点钱的小混混,领着小妞来这里炫耀,这些人他们都懒的看。他们是搜寻来这里的黑帮首脑,这些人一般出门都带着情妇,还领着一群小弟和跟班,只有这种人才对他们的胃口。

    今天晚上运气不错,一个‘目标’出现了,三人正拿缅甸语讨论着如何动手。可江琦不经意间发现了坐在吧台旁的许睿和吴哲。

    他们一般不想在有熟人的情况下动手,许睿和吴哲也不算外人,都是林老板的兄弟,他们三个和林老板的兄弟们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非常谈的来,都是绿林好汉,又一起玩过命,也算是知根知底的。

    曹秉喝着酒正琢磨今天要不要动手的时候,就见华显和林盛有说有笑的走进夜总会,一进来直接坐在吧台旁边,直接要两瓶子马爹利,只喝酒没叫小姐。这俩人没注意周围,但别人都看到他们。

    许睿低头喝酒,小声对吴哲说:“今天似乎有热闹看,雷雨田的俩哥们也来了,华显和林盛这俩小子就是给鬼子设计武器的那俩小子,在日本动不动把左轮钱拽出来,经常和小地痞小混混打起来,喜欢玩‘英雄救美’,他们没认识咱们前就跟小鬼子干上了,杀了十多好警察。”

    “雷雨田怎么就认识些这样的人?”吴哲摇摇头,把酒瓶内的钱全部喝光,然后摸了摸身上的手枪,如果这些人惹麻烦,他自然会去帮忙,他佩服曹秉他们冒生命危险去和毒枭作对,也很欣赏华显和林盛那种敢于动手的精神,总之杀毒枭和杀地痞无赖都是替天行道。一般人见了毒枭和地痞无赖是能躲就躲,从来很少有人带着替天行道的想法与那些恶人动手。

    “听雷雨田说,华显和林盛的脾气是粘火就着的,只要见有人为非作歹就会拔枪相助,他们是见不得歹人的,我想再过一会就有戏看。”许睿喝完酒,丢下几张美圆,吧台女服务员拿过钱,正打算找钱,许睿很客气的说:“这里的规矩和美国和香港一样,是要付小费,不用找钱了,多出来的就是送你的。”他说完拉起吴哲就离开吧台,另找一个僻静的角落里等着‘看戏’。

    江琦小声用缅甸语对曹秉和富安说:“听说大帅的两个拜把子兄弟喜欢惹事,要不今天我们就做活,看看他们的表现,听说这俩人一直在学校混,我们可以欣赏一下他们身手。”

    “那我们要不要帮忙?”富安问。

    “这俩小子和大帅有十几年的交情,我们也是大帅的兄弟,不帮还成?”江琦摸了摸枪,继续冷眼观察着那两个武器设计师。

    曹秉说:“行动先取消。”

    今晚果然要有事情发生,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带了一大帮打手保镖进入了夜总会,他们似乎是来这里娱乐的,不像是闹事的,这些人两手空空没带什么武器。

    在保镖和打手的簇拥下中年男人领着自己的情妇进入一楼大厅边上的一个包间,随后只留几个保镖在门口站岗。即使来送酒水的服务生也被挡在外边,然后由保镖亲自送进去。

    估计此人就是某帮派的首领,一般人出门请的起这么多保镖么?自从他进入包间后,他的那些保镖也各自找地方坐,基本都是坐在大厅内的散座上和吧台旁边。这些年轻力壮的保镖没一个是老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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