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兰迪和三毛的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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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都屏住呼吸,看锦囊里到底能开出什么样的宝贝。
光明神使是两千三四百年前的伟大人物,一手缔造了大唐全球帝国,在民间传说里早已被神化得不成样子。
奥斯曼小声嘀咕,“我猜是像兰迪老大的银锁一样的仙器,老大拿着纵横天下,所向无敌,不就想干什么干什么了?”
三毛挠挠揪掉了一根头发后变得更秃的脑袋,“我猜是一柄仙人的飞剑,可以万里之外取人性命,那谁敢不听老大的话?”
“没听说要吊死人什么的么?没准是个追魂索一类的魔器,兰迪大叔成为人人恐惧的大魔王,实在是太兴奋了。”
亨利和二斤相对望了一眼,都是摇摇头,光明神使绝不可能留下那种东西。
二斤迟疑了一下,“我猜不出来,不过世界上流传下来的,跟光明神使有关的东西,几乎都是神器。
没准是像阿里的权杖一样,可以收获人心的东西,但要奉献自己的灵魂,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为兰迪担心。”
亨利摇头,“不对,光明神使不是说了么,这是伟大无私的人才能驾驭的,绝不会是邪恶的玩意。
我要是能猜出来,早就聚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尝试着做出来了,我还是认识不少大法师和炼金术士的。”
大家小声嘀咕,兰迪拆锦囊的速度缓慢而坚定,终于慢慢扯开了火漆,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看这东西的样子,居然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用a4纸打印出来的,似乎也没几篇儿。
上面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难道真的是神器或者仙器?
兰迪尝试着绑定了下,失败,这根本就不是法器。
兰迪也很是奇怪,这东西怎么用的?难道看书就能起到那么大的作用?他突然想起了包大贤者,对啊,这可能是让人能成为大贤者的东西。
穆斯塔法那个水货圣级是大贤者,果然不是都要从政当新奥斯曼的大统领了么?那么,最需要这东西的,好像不是邵山,而是老朋友石远啊。
兰迪读的书不多,自认为对能成就大贤者的玩意应该是读不懂的,不过出于好奇,还是看了半页。
不看也就罢了,看了就更迷糊。
书里说的地名人名大部分自己都没听说过啊,有少部分有点熟,也似是而非,跟自己猜测的类似四书五经的东西完全不挨着。
他把书顺手递给了奥斯曼,“这里好像说到幽灵什么的,难道是关于什么死灵法术的?不是我猜测的类似经文的东西?你这个法师帮我研究下。”
没想到老大让自己第一个看这个光明神使非常重视的东西,奥斯曼很兴奋,靠着墙就开始读了。
三毛和小桂子好奇,想凑过去跟着看两眼,突然发现,奥斯曼接过书后,兰迪手里还留了一页,压在书下面,不属于这本薄册子上的。
兰迪一个没注意,这张纸向地上飘去。
三毛手疾眼快,一下子抓住,拿在手里一看,“这是什么玩意?上面的怎么有一半的字我不认识,我认字啊。”
小桂子瞟了一眼,“你本来就是个文盲,笨笨三毛,你不认识的那一半是乐谱。”
“小桂子你懂乐谱?”
小桂子骄傲地一仰头,“我可是会弹钢琴的。”
三毛把乐谱递给小桂子,那你唱来听啊。
小桂子终于又找到了一项压过三毛的东西,非常积极地抢过去,开始读谱。
读了会儿,突然皱起了眉头。三毛看出了门道,“这个太深,你也不会对吧?”
“根本不是,可是我不喜欢这首歌,一点也不符合精灵歌曲的优美和艺术,我要是唱起来一定很难听,所以不给你唱。”
“反正你仗着我不懂就可以随便骗我,一定是你不会。”
亨利在旁边闲着,他也不好意思去挤到奥斯曼旁边去跟着看书。
看奥斯曼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书似乎真有些门道,心痒难搔,却不好去抢,反正自己迟早会看到的。
谷耧
看这边两个小孩子斗嘴,“来,让我看看,我可也是懂乐谱的。”
小桂子嫌弃地把乐谱给了亨利,亨利看了两眼,突然双眼圆睁,一手打着拍子,嘴里忍不住哼了出来。
等他读完一遍谱,朝三毛笑笑,“这回小桂子没骗你,这首歌啊,真的不适合她唱。
“那白大哥你给我们唱唱呗?”
亨利摇摇头,“我虽然能唱,但是由于我的经历限制,歌会有点偏于雅痞气。
这首歌非同小可,在这个世界上的首唱要是我,就太糟蹋了。
我看看,奥斯曼要唱这首歌最别扭,一定是无病呻吟。二斤虽然有这个理想,不过他家太有钱了,肯定唱不出神髓。
要说最适合唱这首歌的,还得是兰迪老大。
他那个浑厚磁性的嗓音,心中的理想,和过去的经历,一定能把这首歌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我是比不上的。
就是三毛你,要是学会了,也一定是唱的感情深厚,比我唱得好听。”
“白大哥你太谦虚了,我只唱过两只老虎,哪里能比你这个懂乐谱的唱得好。”
“亨利你不要拍我的马屁,美美都说过,我唱歌跑调,根本没法听。”
“咱们打个赌,我一句一句教你们,最后老大你和三毛合唱,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天色渐渐黑下来,里海上平静无波,满月的清辉洒在小岛上,开着门的神殿遗迹从深处照出暖黄色的光辉,把光明神像巨大的背影投向天空,渐渐虚化。
在这宁静世界的神殿的最里层,灯光明亮,带着头巾穿着白袍的奥斯曼正靠在墙上聚精会神地读书。
亨利正一句句教跑调的兰迪和三毛唱歌,二斤坐在旁边静静地听,小桂子头枕在二斤的肩膀上,已经睡着了。
第二层屋子里,阿花在打瞌睡,小梅则趴在地上,前爪支着头,好奇地听着里面练歌,长长的尾巴从小门伸了出去,一直顶到光明神神像的后背上。
突然阿花的耳朵支棱了起来,一下子惊醒,看向屋子里,因为屋子里,兰迪和三毛的首唱终于开始了。
完全出乎自己的预料,完整的歌第一句唱出来,三毛眼泪就流了出来,想起了在魔市街头,饥寒交迫的流浪日子。
兰迪则想起了自己当陪练挨揍的日子,眼前更出现了无数的大夏的受苦人,眼中冒出了怒火。
两个原来都跑调的人,唱起了这首歌,竟然越唱越准确。攥着拳头,似乎要把造成一切不公正的旧世界打得落花流水。
兰迪低沉磁性的声音把握着主旋律,三毛的尖声则不断拔高。
小桂子迷迷糊糊听见,忽然觉得,亨利说得没错,这首歌的艺术自己一个精灵女孩子理解不了,但在震动着自己的心灵。
这首歌能唤醒浑浑噩噩的人,让他们不再跪着,确实是首伟大的歌曲,小桂子忍不住也抬起了拳头,“奥利给!”
唱了三段后,三毛和兰迪都已经是泪流满面,亨利打着拍子,和二斤跟着轻声哼唱,两人都是激动得满脸通红,满腔热血沸腾。
奥斯曼书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本来就满怀心事,一脸忧虑。
被两人的歌声吸引,脸上忽然露出恐惧的神色,嘴唇和两腮的肉都在哆嗦,兰迪和三毛的歌声却越来越激越。
…………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在全球
…………
众人都屏住呼吸,看锦囊里到底能开出什么样的宝贝。
光明神使是两千三四百年前的伟大人物,一手缔造了大唐全球帝国,在民间传说里早已被神化得不成样子。
奥斯曼小声嘀咕,“我猜是像兰迪老大的银锁一样的仙器,老大拿着纵横天下,所向无敌,不就想干什么干什么了?”
三毛挠挠揪掉了一根头发后变得更秃的脑袋,“我猜是一柄仙人的飞剑,可以万里之外取人性命,那谁敢不听老大的话?”
“没听说要吊死人什么的么?没准是个追魂索一类的魔器,兰迪大叔成为人人恐惧的大魔王,实在是太兴奋了。”
亨利和二斤相对望了一眼,都是摇摇头,光明神使绝不可能留下那种东西。
二斤迟疑了一下,“我猜不出来,不过世界上流传下来的,跟光明神使有关的东西,几乎都是神器。
没准是像阿里的权杖一样,可以收获人心的东西,但要奉献自己的灵魂,这么一说,我还真有点为兰迪担心。”
亨利摇头,“不对,光明神使不是说了么,这是伟大无私的人才能驾驭的,绝不会是邪恶的玩意。
我要是能猜出来,早就聚集一批志同道合的人尝试着做出来了,我还是认识不少大法师和炼金术士的。”
大家小声嘀咕,兰迪拆锦囊的速度缓慢而坚定,终于慢慢扯开了火漆,将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
看这东西的样子,居然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用a4纸打印出来的,似乎也没几篇儿。
上面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难道真的是神器或者仙器?
兰迪尝试着绑定了下,失败,这根本就不是法器。
兰迪也很是奇怪,这东西怎么用的?难道看书就能起到那么大的作用?他突然想起了包大贤者,对啊,这可能是让人能成为大贤者的东西。
穆斯塔法那个水货圣级是大贤者,果然不是都要从政当新奥斯曼的大统领了么?那么,最需要这东西的,好像不是邵山,而是老朋友石远啊。
兰迪读的书不多,自认为对能成就大贤者的玩意应该是读不懂的,不过出于好奇,还是看了半页。
不看也就罢了,看了就更迷糊。
书里说的地名人名大部分自己都没听说过啊,有少部分有点熟,也似是而非,跟自己猜测的类似四书五经的东西完全不挨着。
他把书顺手递给了奥斯曼,“这里好像说到幽灵什么的,难道是关于什么死灵法术的?不是我猜测的类似经文的东西?你这个法师帮我研究下。”
没想到老大让自己第一个看这个光明神使非常重视的东西,奥斯曼很兴奋,靠着墙就开始读了。
三毛和小桂子好奇,想凑过去跟着看两眼,突然发现,奥斯曼接过书后,兰迪手里还留了一页,压在书下面,不属于这本薄册子上的。
兰迪一个没注意,这张纸向地上飘去。
三毛手疾眼快,一下子抓住,拿在手里一看,“这是什么玩意?上面的怎么有一半的字我不认识,我认字啊。”
小桂子瞟了一眼,“你本来就是个文盲,笨笨三毛,你不认识的那一半是乐谱。”
“小桂子你懂乐谱?”
小桂子骄傲地一仰头,“我可是会弹钢琴的。”
三毛把乐谱递给小桂子,那你唱来听啊。
小桂子终于又找到了一项压过三毛的东西,非常积极地抢过去,开始读谱。
读了会儿,突然皱起了眉头。三毛看出了门道,“这个太深,你也不会对吧?”
“根本不是,可是我不喜欢这首歌,一点也不符合精灵歌曲的优美和艺术,我要是唱起来一定很难听,所以不给你唱。”
“反正你仗着我不懂就可以随便骗我,一定是你不会。”
亨利在旁边闲着,他也不好意思去挤到奥斯曼旁边去跟着看书。
看奥斯曼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书似乎真有些门道,心痒难搔,却不好去抢,反正自己迟早会看到的。
谷耧
看这边两个小孩子斗嘴,“来,让我看看,我可也是懂乐谱的。”
小桂子嫌弃地把乐谱给了亨利,亨利看了两眼,突然双眼圆睁,一手打着拍子,嘴里忍不住哼了出来。
等他读完一遍谱,朝三毛笑笑,“这回小桂子没骗你,这首歌啊,真的不适合她唱。
“那白大哥你给我们唱唱呗?”
亨利摇摇头,“我虽然能唱,但是由于我的经历限制,歌会有点偏于雅痞气。
这首歌非同小可,在这个世界上的首唱要是我,就太糟蹋了。
我看看,奥斯曼要唱这首歌最别扭,一定是无病呻吟。二斤虽然有这个理想,不过他家太有钱了,肯定唱不出神髓。
要说最适合唱这首歌的,还得是兰迪老大。
他那个浑厚磁性的嗓音,心中的理想,和过去的经历,一定能把这首歌的意境表现得淋漓尽致,我是比不上的。
就是三毛你,要是学会了,也一定是唱的感情深厚,比我唱得好听。”
“白大哥你太谦虚了,我只唱过两只老虎,哪里能比你这个懂乐谱的唱得好。”
“亨利你不要拍我的马屁,美美都说过,我唱歌跑调,根本没法听。”
“咱们打个赌,我一句一句教你们,最后老大你和三毛合唱,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
天色渐渐黑下来,里海上平静无波,满月的清辉洒在小岛上,开着门的神殿遗迹从深处照出暖黄色的光辉,把光明神像巨大的背影投向天空,渐渐虚化。
在这宁静世界的神殿的最里层,灯光明亮,带着头巾穿着白袍的奥斯曼正靠在墙上聚精会神地读书。
亨利正一句句教跑调的兰迪和三毛唱歌,二斤坐在旁边静静地听,小桂子头枕在二斤的肩膀上,已经睡着了。
第二层屋子里,阿花在打瞌睡,小梅则趴在地上,前爪支着头,好奇地听着里面练歌,长长的尾巴从小门伸了出去,一直顶到光明神神像的后背上。
突然阿花的耳朵支棱了起来,一下子惊醒,看向屋子里,因为屋子里,兰迪和三毛的首唱终于开始了。
完全出乎自己的预料,完整的歌第一句唱出来,三毛眼泪就流了出来,想起了在魔市街头,饥寒交迫的流浪日子。
兰迪则想起了自己当陪练挨揍的日子,眼前更出现了无数的大夏的受苦人,眼中冒出了怒火。
两个原来都跑调的人,唱起了这首歌,竟然越唱越准确。攥着拳头,似乎要把造成一切不公正的旧世界打得落花流水。
兰迪低沉磁性的声音把握着主旋律,三毛的尖声则不断拔高。
小桂子迷迷糊糊听见,忽然觉得,亨利说得没错,这首歌的艺术自己一个精灵女孩子理解不了,但在震动着自己的心灵。
这首歌能唤醒浑浑噩噩的人,让他们不再跪着,确实是首伟大的歌曲,小桂子忍不住也抬起了拳头,“奥利给!”
唱了三段后,三毛和兰迪都已经是泪流满面,亨利打着拍子,和二斤跟着轻声哼唱,两人都是激动得满脸通红,满腔热血沸腾。
奥斯曼书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本来就满怀心事,一脸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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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在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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