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婚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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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站着没用,我们决定走过去,不就几公里嘛,爬我们也能爬过去。
我们像丧尸游街一般,晃悠在车水马龙的人群间,饥饿感令今天的地心引力倍增,脚底很沉,我举步维艰,走起路来跟老牛犁地一般。看见街边的乞丐碗里零星撒落了些小钱,我不走了,乞丐都比我们日子好,我也要拿个破碗去要饭。舍长踹了我一脚,说“快给老子走”,我说我不走,要不你踹着我走,他当然不肯这么干,他自己也快走不动了,哪还有力气一直踹我。
宿舍里的另一名室友凯子,全名王凯,他从兜里掏出烟,给我发了一根,让我提提神。好家伙,都没钱吃饭了,这家伙柜子里到还有几条芙蓉王,只可惜烟不能顶饱,不知道这家伙当初买这么多干嘛使,真是造孽!他给我我就抽,有烟抽总比没烟抽强,其他几个抽烟的也各自给他要了一根。算了,不走了,铁了心不走了,先蹲下来抽完烟再说。
在我们抽烟的间隙,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远远望去,有家饭店正在举办一场婚宴,舍长灵光再次一闪,两眼放光,告我们不用去超市了,他带我们吃顿大餐!
我们看着他看着的方向,各自心领神会,瞬间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想都没想,纷纷扔掉手里没抽完的烟,站起身,“啊走走走走走!”
人的内在潜能总让人捉摸不透,萎靡不振了一整天,当我们各各心照不宣地决定去别人的婚宴上蹭饭时,身体内顿时犹如神助,容光焕发,脚底都像抹了一层橄榄油,很快溜到了那家饭店门前。这是我第一次去别人的婚宴上蹭饭,要撂在往常我绝不会干出这种厚颜无耻的勾当,不过男儿能屈能伸,此一时彼一时,管它彼时咋样,此时先填饱肚子才是王道。
酒店门前堆满了迎亲的车队,店里店外布置的隆重喜庆,看这排场也不差多出我们几号人,新婚夫妇的亲朋好友人来人往,我们也就顺道混进酒店,找了个敞亮的地方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全酒店没一个认识的人,我本来还心有余悸,舍长说不用慌,男方会以为我们是女方家的人,女方会以为我们是男方家的人,如此一来,也没人会知道我们究竟是何许人也,他们正忙活着呢,谁还有心思怀疑你的身份。再者说,他们请的亲朋好友不可能全到,已经订好的酒席不吃那不就浪费了嘛,我们帮忙义务消化消化,也是为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做贡献,顺便帮主家烘托一下婚宴的气氛。听他这么一说,感觉我们不吃这顿饭都对不起国家!
在正餐没上之前,我们已经把桌上的甜点饮料扫了个干净,桌上其他宾客脸上略带不满,但也没说什么,我们到也没精力腾出心思顾忌他们的感受,已经被饿死鬼附体快两天了,一心只想把“饥饿”从我体内驱逐出去。我一口气往胃里塞了两根香蕉、一个橘子、一块甜点,舒服多了,有饭吃真好,比指甲盖强!
正餐要等新婚夫妇结婚典礼结束后才开始,这会估计新郎去接亲,我们就在盼星星、盼月亮、盼着吃饭的漫长过程中碎碎念,“新郎怎么还不来……新浪怎么还不来……新郎怎么还不来……”,总算把新郎给念了回来。只见新郎长得浓眉大眼、英俊潇洒、高挑俊秀、衣冠楚楚、荣光换发、一表人才……千言万语也磨灭不了我吃人家嘴短的心结!他大步走到一个男人身边,把手里的玫瑰花递了过去!呃——看错了,原来他是伴郎,接花的那位才是新郎!
至于这位新郎的形象嘛?算了,大喜的日子,不提也罢,描绘出来多伤感情!非要我用文雅点的词汇叙述一下,就是那种心宽体胖、聪明绝顶的哪一类。
至于新娘,那还真有几分姿色,面容非常精致,婀娜妩媚。这次我没看错,确定她就是新娘,因为新郎始终牵着她的手。看到此情此情,此刻,不得不发自肺腑的由衷惋惜,又是一对美女配野兽的组合。我不免在心中默哀三分钟,哀悼词:我靠,一颗好白菜又被猪拱了!
在伴郎与伴娘的护送下,新郎和新娘踩着庄严的步调走在中间的红地毯上,牵手共同跨过最中央搭建的“爱情之门”,在亲朋好友的欢呼祝福中,一段美好婚姻就此开始。
他们走上台,结婚典礼正式开始,司仪的嘴像被浸泡在蜜罐里修炼了五百年一样,都快修炼成“糖精”了,甜的不得了、了不得!说的宴会里几个单身女孩感动的稀里哗啦,眼眸精光闪闪,充满无限憧憬和美好,恨不得马上出去到马路牙上拉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
我听司仪说话感觉耳朵里像被喷上了一层蜜浆,腻得慌!我捧着最后半杯果粒橙,一口口慢慢消受,我喜欢一颗颗橙粒与舌苔间的碰撞感,清爽自然,我的注意力也从婚礼的气氛中转移出来。想起第一次参加朋友的婚礼,我那时还在读高二,收到朋友的邀甚为新鲜,想不到曾经一起上学的同班同学,两年不见就要当新郎官,我惊讶到有些惊恐!不用多说,他肯定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只因实在不适合念书,早早辍学步入社会,家里人也就给他安排了婚事。我的高中生涯始终处在严厉打击早恋现象的境况中,对他来说早恋算个屁,他都结婚了,真够前卫!老天真特么不公平……
我也就随便这么一想,我从未羡慕过别人结婚,过早的结婚就面临过早承担家庭责任,未必是件好事。后来参加的婚礼渐渐增多,每次婚礼的流程大同小异,去的多了也就麻木,麻木多了也就无聊,我想我以后一定会以一种很特殊的方式结婚,我不想把我生命很隆重的浪费在一些很无聊的事情上,还要拉一大帮人跟我一起无聊——呃?似乎我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但这样的表达又最切合我的内心,有些感觉我常常连我自己都无法描述清楚,这是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
无聊到精神抽搐,我把最后一口果粒橙恋恋不舍地送进胃里,然后跟凯子要了根烟,打算出去抽根烟打发打发时间,顺便上个洗手间。这两天竟喝水了,跟得了糖尿病似的,一个劲的想上厕所。
酒店服务员给我指明了厕所的大致方向,厕所就在一扇门后的走廊内,我顺着她指给我的方向走去。
走到门口正要开门,手还没碰到门,门就猛的被人从外面推开,我下意识往后缩,但还是躲闪不及,从门外横冲直撞进一个人,一股脑撞在我的鼻梁上,“喔啊——”一阵无法抑制的胀痛感从鼻腔开始蔓延,迅速笼罩了我整个头部,眼冒金花!
干站着没用,我们决定走过去,不就几公里嘛,爬我们也能爬过去。
我们像丧尸游街一般,晃悠在车水马龙的人群间,饥饿感令今天的地心引力倍增,脚底很沉,我举步维艰,走起路来跟老牛犁地一般。看见街边的乞丐碗里零星撒落了些小钱,我不走了,乞丐都比我们日子好,我也要拿个破碗去要饭。舍长踹了我一脚,说“快给老子走”,我说我不走,要不你踹着我走,他当然不肯这么干,他自己也快走不动了,哪还有力气一直踹我。
宿舍里的另一名室友凯子,全名王凯,他从兜里掏出烟,给我发了一根,让我提提神。好家伙,都没钱吃饭了,这家伙柜子里到还有几条芙蓉王,只可惜烟不能顶饱,不知道这家伙当初买这么多干嘛使,真是造孽!他给我我就抽,有烟抽总比没烟抽强,其他几个抽烟的也各自给他要了一根。算了,不走了,铁了心不走了,先蹲下来抽完烟再说。
在我们抽烟的间隙,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远远望去,有家饭店正在举办一场婚宴,舍长灵光再次一闪,两眼放光,告我们不用去超市了,他带我们吃顿大餐!
我们看着他看着的方向,各自心领神会,瞬间明白他指的是什么,想都没想,纷纷扔掉手里没抽完的烟,站起身,“啊走走走走走!”
人的内在潜能总让人捉摸不透,萎靡不振了一整天,当我们各各心照不宣地决定去别人的婚宴上蹭饭时,身体内顿时犹如神助,容光焕发,脚底都像抹了一层橄榄油,很快溜到了那家饭店门前。这是我第一次去别人的婚宴上蹭饭,要撂在往常我绝不会干出这种厚颜无耻的勾当,不过男儿能屈能伸,此一时彼一时,管它彼时咋样,此时先填饱肚子才是王道。
酒店门前堆满了迎亲的车队,店里店外布置的隆重喜庆,看这排场也不差多出我们几号人,新婚夫妇的亲朋好友人来人往,我们也就顺道混进酒店,找了个敞亮的地方心安理得地坐了下来。
全酒店没一个认识的人,我本来还心有余悸,舍长说不用慌,男方会以为我们是女方家的人,女方会以为我们是男方家的人,如此一来,也没人会知道我们究竟是何许人也,他们正忙活着呢,谁还有心思怀疑你的身份。再者说,他们请的亲朋好友不可能全到,已经订好的酒席不吃那不就浪费了嘛,我们帮忙义务消化消化,也是为合理利用国家资源做贡献,顺便帮主家烘托一下婚宴的气氛。听他这么一说,感觉我们不吃这顿饭都对不起国家!
在正餐没上之前,我们已经把桌上的甜点饮料扫了个干净,桌上其他宾客脸上略带不满,但也没说什么,我们到也没精力腾出心思顾忌他们的感受,已经被饿死鬼附体快两天了,一心只想把“饥饿”从我体内驱逐出去。我一口气往胃里塞了两根香蕉、一个橘子、一块甜点,舒服多了,有饭吃真好,比指甲盖强!
正餐要等新婚夫妇结婚典礼结束后才开始,这会估计新郎去接亲,我们就在盼星星、盼月亮、盼着吃饭的漫长过程中碎碎念,“新郎怎么还不来……新浪怎么还不来……新郎怎么还不来……”,总算把新郎给念了回来。只见新郎长得浓眉大眼、英俊潇洒、高挑俊秀、衣冠楚楚、荣光换发、一表人才……千言万语也磨灭不了我吃人家嘴短的心结!他大步走到一个男人身边,把手里的玫瑰花递了过去!呃——看错了,原来他是伴郎,接花的那位才是新郎!
至于这位新郎的形象嘛?算了,大喜的日子,不提也罢,描绘出来多伤感情!非要我用文雅点的词汇叙述一下,就是那种心宽体胖、聪明绝顶的哪一类。
至于新娘,那还真有几分姿色,面容非常精致,婀娜妩媚。这次我没看错,确定她就是新娘,因为新郎始终牵着她的手。看到此情此情,此刻,不得不发自肺腑的由衷惋惜,又是一对美女配野兽的组合。我不免在心中默哀三分钟,哀悼词:我靠,一颗好白菜又被猪拱了!
在伴郎与伴娘的护送下,新郎和新娘踩着庄严的步调走在中间的红地毯上,牵手共同跨过最中央搭建的“爱情之门”,在亲朋好友的欢呼祝福中,一段美好婚姻就此开始。
他们走上台,结婚典礼正式开始,司仪的嘴像被浸泡在蜜罐里修炼了五百年一样,都快修炼成“糖精”了,甜的不得了、了不得!说的宴会里几个单身女孩感动的稀里哗啦,眼眸精光闪闪,充满无限憧憬和美好,恨不得马上出去到马路牙上拉个男人把自己嫁出去。
我听司仪说话感觉耳朵里像被喷上了一层蜜浆,腻得慌!我捧着最后半杯果粒橙,一口口慢慢消受,我喜欢一颗颗橙粒与舌苔间的碰撞感,清爽自然,我的注意力也从婚礼的气氛中转移出来。想起第一次参加朋友的婚礼,我那时还在读高二,收到朋友的邀甚为新鲜,想不到曾经一起上学的同班同学,两年不见就要当新郎官,我惊讶到有些惊恐!不用多说,他肯定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只因实在不适合念书,早早辍学步入社会,家里人也就给他安排了婚事。我的高中生涯始终处在严厉打击早恋现象的境况中,对他来说早恋算个屁,他都结婚了,真够前卫!老天真特么不公平……
我也就随便这么一想,我从未羡慕过别人结婚,过早的结婚就面临过早承担家庭责任,未必是件好事。后来参加的婚礼渐渐增多,每次婚礼的流程大同小异,去的多了也就麻木,麻木多了也就无聊,我想我以后一定会以一种很特殊的方式结婚,我不想把我生命很隆重的浪费在一些很无聊的事情上,还要拉一大帮人跟我一起无聊——呃?似乎我想表达的不是这个意思,但这样的表达又最切合我的内心,有些感觉我常常连我自己都无法描述清楚,这是一种非常怪异的感觉。
无聊到精神抽搐,我把最后一口果粒橙恋恋不舍地送进胃里,然后跟凯子要了根烟,打算出去抽根烟打发打发时间,顺便上个洗手间。这两天竟喝水了,跟得了糖尿病似的,一个劲的想上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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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门口正要开门,手还没碰到门,门就猛的被人从外面推开,我下意识往后缩,但还是躲闪不及,从门外横冲直撞进一个人,一股脑撞在我的鼻梁上,“喔啊——”一阵无法抑制的胀痛感从鼻腔开始蔓延,迅速笼罩了我整个头部,眼冒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