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四灵异事件与肚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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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仿佛倒退到了他们初相识的时候——
密林深处。小木屋中,噼啪作响染得正旺的篝火,温暖的床被,受伤的男人,暧昧的气氛,和,傻傻注视着男人的她。
宇文焉惦念着母亲,又身负着“陪同”宇文渊、宇文坚兄弟的重任,第二天就回京城了。拓跋毅和夏曼雪夫妇被汲风大哥他们几个亲自“护送”回了戈特国。而萧逸之将军真的领兵到西北去抵抗蛮族之乱了。就连小三子也因为身负总管太监之职,有着一大堆七七八八大大小小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也在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分,随了宇文焉一行,马不停蹄地回宫里去了。
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她易玲珑一个是无事可做的闲人。因此,看护照顾因伤不易劳累奔波之苦的宇文轩这一重任,舍她其谁。
日子虽然好似他们初相识时一般,却过得着实比初相识时容易多了。
初相识时,他命悬一线,躺在四面漏风的破屋之中,外有寒风瑟瑟之困,内有食不果腹之忧。天寒地冻,内外交困,是生是死,一切只看造化。
而此时,宇文轩胳膊上吊着绷带,头kao在小木屋严丝合缝的木棂,手里握着不知从哪里掏出来的书,一卷一卷悠哉地看着。噼啪作响的炉子上煨着咕嘟咕嘟直冒泡的野鸡炖蘑菇,从锅盖下溢出来的香气充斥在屋子里每一处角落,香入腹腔,食指大动。
易玲珑发现,在这片林子里,想要找些食物来果腹,简直是比说话还要容易。
例如,她担心宇文轩养伤期间会缺乏维生素,便嘀咕着去摘点果子回来换换口味。一大早怀里揣了好大一块布出门去拾野果,没走几步路,就见漫山遍野躺在地上的,都是熟透了的各样果子,苹果,梨子,葡萄,西瓜,水mi桃,芒果红红绿绿,黄黄紫紫,耀得人眼花。也不管当不当季,宜不宜地,从夏到秋,从南到北的果子遍地都是,静静地躺在路上等她捡拾。甚至还有圆滚滚的椰子滴溜溜地滚来滚去。
再例如,她考虑到在宇文轩养伤期间不适宜吃鱼肉,因为据说鱼肉对伤口的恢复不利,便寻思着设法捕些鸟来炖了吃,一来可以给宇文轩补补身子增加抵抗力,二来鸟儿最大的优势就是会飞的翅膀了,让宇文轩吃些翅膀,以形补形,伤口也能好得快些。
于是,易玲珑按照闰土大哥教鲁迅爷爷捕鸟的方法,在林子里的开阔地上也支了那么一个捕鸟的机关,放上捡来的各式果子,支起小棍,远远地走开,就等着鸟儿自投罗网了。算起来也不过是打了个盹儿的工夫,就看见黑压压的一大片,各种鸟儿。天上飞的,地上走的,争先恐后地往她支的机关里钻。
各种鸟叫声混成一团,叽叽喳喳地乱叫着,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鸟儿挤在她的面前,那场面着实壮观,壮观得易玲珑一把扔了绳子,怪叫一声:“妈呀,我又不是姜太公”转身一溜烟地跑了。跑回去之后又想,为什么要把自己比成是姜太公呢?那姜子牙吊的是鱼,她捕得可是鸟啊。
打那以后,她再想捕鸟的时候,那钻到机关里的就不是活蹦乱跳的鸟儿了,而是一只只褪好了毛收拾干净的白斩鸟儿,有时甚至还有裹好了泥团烧得刚刚好的叫花鸟,像活的一般直直地摔进她架设的机关里。
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很多,这让易玲珑不得不奇怪,难道她穿到了童话世界里?这片林子就是传说中的心想事成林?真真不可思议。
不过思考实在是件太费脑子的事情了,她的人生还长,需要用脑细胞的时候还多,必须节约利用,不能把有限的脑细胞浪费在无限且无聊的思考问题中去。所以,易玲珑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良好心态,很快就适应了她新的童话穿越生活。
掐指算算,在这小木屋里已经过了一月有余的日子,宇文轩肩膀上的伤势,却丝毫不见有所起色。虽然初受伤时已经由宇文焉撒上了据说可以止血生肌的灵丹妙药,并且当场已经止住血了,然而这一个月下来。伤口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反反复复时轻时重,让人怎么也放心不下。
伤筋动骨一百天,这么重的伤势,也不知道要捱到哪天才能好利索呢?易玲珑望着躺在床上养伤的宇文轩,心里郁结犯愁。肩膀上的白布条缠了又缠,一层盖着一层,明明是一条细长的胳膊,瞅上去却好像千年白蛇一般又粗又圆,比那大腿还要粗上几分,让她好不揪心。
这些天来,易玲珑的脑海里一直重复播放着宇文轩为她挡剑的那一刻。不断地倒带,重播,慢进,一格一格地推进,宇文轩横起胳膊替她生生受了夏曼雪一剑,血花四溅,宇文轩微微皱起眉头,发出了一声极细微的闷哼,这些因为惊恐,当时被她忽略的细节,现在都在她脑海中无限地放大,深深铭刻下来。
“对不起。都是为了我”易玲珑手指挨着包伤口的白布条,轻轻地划动。她不敢使劲,生怕一个不小心会碰到伤口弄痛宇文轩。
宇文轩则会用他没有受伤的手抚上易玲珑额头上的发,轻轻地揉搓上一会儿,这是他近来新添的嗜好,揉搓的时候,狭长的桃花眼里溢出一颗一颗亮闪闪的小星星,盯着易玲珑的脸,嘴角勾出好看的笑涡,好像那手里握着的不是柔软的碎发,而是一捧香甜的龙须酥。
有一种很玄妙的感觉出现在易玲珑的心里。明明是虫咬酸蚀一般地难受。可是为什么,在她那微不足道的小心肝深处,似乎有一丝雀跃着想要高呼的悸动?这悸动藏在满满的担忧中,就像留在榴莲肉里的一抹香,就像隐在青柠檬汁里的一丝甜。
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在心里,宇文轩受伤了,而且是为她受的伤,她不是应该担心他心疼他,应该充满浓浓地自责,内疚地只差以死以谢天下么?为什么,为什么她会感到隐隐的高兴,暗暗地想要欢呼。易玲珑被自己这复杂的,不该出现的,不够厚道的心情吓坏了。一张小脸也跟着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那红俏的脸,看在宇文轩的眼里却成了另一番心思。
“珑儿。”宇文轩轻轻扳过易玲珑的脑袋,修长干燥的手指划过她微微发红的脸颊“你这是,在为我担心么?”虽然是疑问句,脸上lou出的确是肯定句的表情。声音既轻且柔,仿佛能滴出水来似的,甜腻得像夏天里的mi水,温暖得像冬天里的手炉。
“嗯。”易玲珑低声应着,转开了眼。
宇文轩的眉眼便笑得越发地舒展开了:“没事的,我很好,真的很好。”说着,手伸到怀里一通乱摸,最后摸出一条淡蓝色的丝帕出来,笑逐颜开地拉过易玲珑的手,将丝帕塞到她手里“珑儿。”
易玲珑接过丝帕展开,定睛看去,不由得一阵脸红。这次是真正的脸红了,一张小脸烧的好像熟透的虾子,火烧云一样的颜色从耳朵根一路窜到脖颈根处。
只见那被她摊在面前的是,一方淡蓝色丝帕,上绣迎风幽兰一株,另外。丝帕凹下去的一角处伸出两根带子,对立的两个角处各伸出两根带子。却并不像是手帕,手帕的样式没有这么复杂。看这样式,倒好像是
女人专用的肚兜。
“小,小轩轩。”头低得不能再低,易玲珑的声音好像蚊子哼哼“这个时候,你,你送我这个做什么啊?”
宇文轩lou齿一笑,牙齿耀得人眼花:“你说呢?”
易玲珑的声音便越发地低了:“你,你的心意我,我领了,可,可是这肚兜,我,我不要”
想想,似乎哪里说得不对,担心宇文轩误会,遂抬起头,看着宇文轩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认真解释道:“呃,要说这肚兜吧,材质好,绣工不错,样式新潮,花样别致,实在是方难得的肚兜,你送给我,我,我很喜欢。只是,只是,我向来是不穿肚兜的,因为它对防止胸部下垂的作用不大,自然更比不上神奇的有丰胸效果的魔术胸衣了”
话还没说完,就见宇文轩保持着lou齿而笑的英姿,却两眼茫茫,没有焦点,显然已经进入石化状态中了。
易玲珑忙伸手在宇文轩脸前晃晃:“小轩轩,回神啦,回神啦,再不回神,我就要念招魂咒了。”
宇文轩捏了捏额角,似有疲惫之色。转而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变得高兴起来,唇角带了笑问道:“珑儿不觉得这,这肚兜,眼熟得紧么?”
说完,不等易玲珑凝神深想,便自己接了话:“昔日凌阳城头,萧逸之曾替你挡过拓跋毅一箭,伤到的,恰恰也是伤到了胳膊。你便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几天几夜,甚至还送他这方,这方肚兜,已表谢意。现在我也为你挡过一剑,且伤势比萧逸之重十倍有余。这方肚兜,你能不能”
“将它送予给我,已做定情信物”半句话宇文轩没有说出口,只拿狭长的桃花眼定定地望着易玲珑,一眨也不眨,闪烁的目光里似乎隐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更多透lou出来的,还是执着。
“嗯,好的。”看着宇文轩的目光,易玲珑明白了。她坚定地点了点头,拾起肚兜握在手里,郑重对宇文轩说道“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可以满足你。我这就将你伤口上的布巾拆洗下来,包上这方肚兜!”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爱好,有人喜欢收集邮票,有人喜欢收集内衣裤,有人喜欢将内衣外穿,自然也有人喜欢用肚兜包裹伤口。对于宇文轩这埋藏很深的畸形心理,我们不能嘲笑他,不能指责他,而是要以宽广包容的姿态,要以见怪不怪的心态,配合他,鼓励他,肯定他,让他能够勇敢地走出自卑的深渊,重新融入社会做个正常的人类!易玲珑握拳,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宇文轩再次石化。良久,回神。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再次开心地笑了:“好,那就有劳珑儿了,多谢多谢。”
不管因为什么,这方肚兜总算是堂堂正正地到了他的手里,而且是由珑儿亲手交给他的,这不就是他想要的么。珑儿不是常说,不管过程是怎样的,只要结局是好的,那么一切都是好的么。宇文轩很自觉地在心里开导自己,瞬间就觉得释怀了。(易玲珑:嗯,主要是我训练的好,已经适应了。莎士比亚:那个啥,我要穿越过来特地声明一句,那句话不是那个叫易玲珑的丫头说的,那是我说的。)
从此后,宇文轩就招摇地胳膊上裹着肚兜,心情大好的在小木屋里养伤。
时光,仿佛倒退到了他们初相识的时候——
密林深处。小木屋中,噼啪作响染得正旺的篝火,温暖的床被,受伤的男人,暧昧的气氛,和,傻傻注视着男人的她。
宇文焉惦念着母亲,又身负着“陪同”宇文渊、宇文坚兄弟的重任,第二天就回京城了。拓跋毅和夏曼雪夫妇被汲风大哥他们几个亲自“护送”回了戈特国。而萧逸之将军真的领兵到西北去抵抗蛮族之乱了。就连小三子也因为身负总管太监之职,有着一大堆七七八八大大小小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也在第二天天刚蒙蒙亮的时分,随了宇文焉一行,马不停蹄地回宫里去了。
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她易玲珑一个是无事可做的闲人。因此,看护照顾因伤不易劳累奔波之苦的宇文轩这一重任,舍她其谁。
日子虽然好似他们初相识时一般,却过得着实比初相识时容易多了。
初相识时,他命悬一线,躺在四面漏风的破屋之中,外有寒风瑟瑟之困,内有食不果腹之忧。天寒地冻,内外交困,是生是死,一切只看造化。
而此时,宇文轩胳膊上吊着绷带,头kao在小木屋严丝合缝的木棂,手里握着不知从哪里掏出来的书,一卷一卷悠哉地看着。噼啪作响的炉子上煨着咕嘟咕嘟直冒泡的野鸡炖蘑菇,从锅盖下溢出来的香气充斥在屋子里每一处角落,香入腹腔,食指大动。
易玲珑发现,在这片林子里,想要找些食物来果腹,简直是比说话还要容易。
例如,她担心宇文轩养伤期间会缺乏维生素,便嘀咕着去摘点果子回来换换口味。一大早怀里揣了好大一块布出门去拾野果,没走几步路,就见漫山遍野躺在地上的,都是熟透了的各样果子,苹果,梨子,葡萄,西瓜,水mi桃,芒果红红绿绿,黄黄紫紫,耀得人眼花。也不管当不当季,宜不宜地,从夏到秋,从南到北的果子遍地都是,静静地躺在路上等她捡拾。甚至还有圆滚滚的椰子滴溜溜地滚来滚去。
再例如,她考虑到在宇文轩养伤期间不适宜吃鱼肉,因为据说鱼肉对伤口的恢复不利,便寻思着设法捕些鸟来炖了吃,一来可以给宇文轩补补身子增加抵抗力,二来鸟儿最大的优势就是会飞的翅膀了,让宇文轩吃些翅膀,以形补形,伤口也能好得快些。
于是,易玲珑按照闰土大哥教鲁迅爷爷捕鸟的方法,在林子里的开阔地上也支了那么一个捕鸟的机关,放上捡来的各式果子,支起小棍,远远地走开,就等着鸟儿自投罗网了。算起来也不过是打了个盹儿的工夫,就看见黑压压的一大片,各种鸟儿。天上飞的,地上走的,争先恐后地往她支的机关里钻。
各种鸟叫声混成一团,叽叽喳喳地乱叫着,形形色色大大小小的鸟儿挤在她的面前,那场面着实壮观,壮观得易玲珑一把扔了绳子,怪叫一声:“妈呀,我又不是姜太公”转身一溜烟地跑了。跑回去之后又想,为什么要把自己比成是姜太公呢?那姜子牙吊的是鱼,她捕得可是鸟啊。
打那以后,她再想捕鸟的时候,那钻到机关里的就不是活蹦乱跳的鸟儿了,而是一只只褪好了毛收拾干净的白斩鸟儿,有时甚至还有裹好了泥团烧得刚刚好的叫花鸟,像活的一般直直地摔进她架设的机关里。
诸如此类的情况还有很多,这让易玲珑不得不奇怪,难道她穿到了童话世界里?这片林子就是传说中的心想事成林?真真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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掐指算算,在这小木屋里已经过了一月有余的日子,宇文轩肩膀上的伤势,却丝毫不见有所起色。虽然初受伤时已经由宇文焉撒上了据说可以止血生肌的灵丹妙药,并且当场已经止住血了,然而这一个月下来。伤口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反反复复时轻时重,让人怎么也放心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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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天来,易玲珑的脑海里一直重复播放着宇文轩为她挡剑的那一刻。不断地倒带,重播,慢进,一格一格地推进,宇文轩横起胳膊替她生生受了夏曼雪一剑,血花四溅,宇文轩微微皱起眉头,发出了一声极细微的闷哼,这些因为惊恐,当时被她忽略的细节,现在都在她脑海中无限地放大,深深铭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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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轩则会用他没有受伤的手抚上易玲珑额头上的发,轻轻地揉搓上一会儿,这是他近来新添的嗜好,揉搓的时候,狭长的桃花眼里溢出一颗一颗亮闪闪的小星星,盯着易玲珑的脸,嘴角勾出好看的笑涡,好像那手里握着的不是柔软的碎发,而是一捧香甜的龙须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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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在心里,宇文轩受伤了,而且是为她受的伤,她不是应该担心他心疼他,应该充满浓浓地自责,内疚地只差以死以谢天下么?为什么,为什么她会感到隐隐的高兴,暗暗地想要欢呼。易玲珑被自己这复杂的,不该出现的,不够厚道的心情吓坏了。一张小脸也跟着不由自主地红了起来。
那红俏的脸,看在宇文轩的眼里却成了另一番心思。
“珑儿。”宇文轩轻轻扳过易玲珑的脑袋,修长干燥的手指划过她微微发红的脸颊“你这是,在为我担心么?”虽然是疑问句,脸上lou出的确是肯定句的表情。声音既轻且柔,仿佛能滴出水来似的,甜腻得像夏天里的mi水,温暖得像冬天里的手炉。
“嗯。”易玲珑低声应着,转开了眼。
宇文轩的眉眼便笑得越发地舒展开了:“没事的,我很好,真的很好。”说着,手伸到怀里一通乱摸,最后摸出一条淡蓝色的丝帕出来,笑逐颜开地拉过易玲珑的手,将丝帕塞到她手里“珑儿。”
易玲珑接过丝帕展开,定睛看去,不由得一阵脸红。这次是真正的脸红了,一张小脸烧的好像熟透的虾子,火烧云一样的颜色从耳朵根一路窜到脖颈根处。
只见那被她摊在面前的是,一方淡蓝色丝帕,上绣迎风幽兰一株,另外。丝帕凹下去的一角处伸出两根带子,对立的两个角处各伸出两根带子。却并不像是手帕,手帕的样式没有这么复杂。看这样式,倒好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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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轩轩。”头低得不能再低,易玲珑的声音好像蚊子哼哼“这个时候,你,你送我这个做什么啊?”
宇文轩lou齿一笑,牙齿耀得人眼花:“你说呢?”
易玲珑的声音便越发地低了:“你,你的心意我,我领了,可,可是这肚兜,我,我不要”
想想,似乎哪里说得不对,担心宇文轩误会,遂抬起头,看着宇文轩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认真解释道:“呃,要说这肚兜吧,材质好,绣工不错,样式新潮,花样别致,实在是方难得的肚兜,你送给我,我,我很喜欢。只是,只是,我向来是不穿肚兜的,因为它对防止胸部下垂的作用不大,自然更比不上神奇的有丰胸效果的魔术胸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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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玲珑忙伸手在宇文轩脸前晃晃:“小轩轩,回神啦,回神啦,再不回神,我就要念招魂咒了。”
宇文轩捏了捏额角,似有疲惫之色。转而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变得高兴起来,唇角带了笑问道:“珑儿不觉得这,这肚兜,眼熟得紧么?”
说完,不等易玲珑凝神深想,便自己接了话:“昔日凌阳城头,萧逸之曾替你挡过拓跋毅一箭,伤到的,恰恰也是伤到了胳膊。你便衣不解带地照顾了他几天几夜,甚至还送他这方,这方肚兜,已表谢意。现在我也为你挡过一剑,且伤势比萧逸之重十倍有余。这方肚兜,你能不能”
“将它送予给我,已做定情信物”半句话宇文轩没有说出口,只拿狭长的桃花眼定定地望着易玲珑,一眨也不眨,闪烁的目光里似乎隐着一丝不易察觉的脆弱,更多透lou出来的,还是执着。
“嗯,好的。”看着宇文轩的目光,易玲珑明白了。她坚定地点了点头,拾起肚兜握在手里,郑重对宇文轩说道“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可以满足你。我这就将你伤口上的布巾拆洗下来,包上这方肚兜!”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爱好,有人喜欢收集邮票,有人喜欢收集内衣裤,有人喜欢将内衣外穿,自然也有人喜欢用肚兜包裹伤口。对于宇文轩这埋藏很深的畸形心理,我们不能嘲笑他,不能指责他,而是要以宽广包容的姿态,要以见怪不怪的心态,配合他,鼓励他,肯定他,让他能够勇敢地走出自卑的深渊,重新融入社会做个正常的人类!易玲珑握拳,在心里默默地发誓。
宇文轩再次石化。良久,回神。又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再次开心地笑了:“好,那就有劳珑儿了,多谢多谢。”
不管因为什么,这方肚兜总算是堂堂正正地到了他的手里,而且是由珑儿亲手交给他的,这不就是他想要的么。珑儿不是常说,不管过程是怎样的,只要结局是好的,那么一切都是好的么。宇文轩很自觉地在心里开导自己,瞬间就觉得释怀了。(易玲珑:嗯,主要是我训练的好,已经适应了。莎士比亚:那个啥,我要穿越过来特地声明一句,那句话不是那个叫易玲珑的丫头说的,那是我说的。)
从此后,宇文轩就招摇地胳膊上裹着肚兜,心情大好的在小木屋里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