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卡塔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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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思量间,洛萨已经抵达了目的地,在这个小镇走丢其实也挺难的。
刚进门的柜台后就坐着这家店的老板,列门农。
这个面容憨厚,性格也老实沉稳的汉子实在不像是个做商人的料子,但因为为人实诚,货物质量也不错,反而是小镇上生意最好的一批商人。
也正是因为生意好,才没来得及赶上莱顿村的大事,就连晚会都没能参加。
“洛萨先生,您回来了。”列门农走出柜台迎向进门的洛萨。
“我父亲已经回来了,我让伙计去前边饭店定了一桌饭菜,他们都已经过去了,我在这等你。”
列门农走到洛萨面前,“您看,我们这会儿就过去吗?”
“好啊,我们走吧。”
因为是中午,也没什么顾客,列门农暂时关闭商店,带着洛萨去了吃饭的地方。
吃过午餐后,老费舍递给洛萨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一件崭新的衣服和一些干粮、生火工具什么的。
“我知道你能耐大,不太需要这些东西。但带上也总会有用到的时候嘛。”
老费舍解释道:“这件衣服是以前做给列门农的,我让玛哈鲁改了改,你带着也有换洗的衣物。”
洛萨犹豫了一瞬,终究没拒绝老费舍的好意。
其实除了衣服外,其他的东西洛萨也已经放在物品栏里了。
接下来,老费舍赶走了儿子和艾路巴特,一个人送洛萨去镇子南面的小路。
到小镇外两里处,洛萨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老费舍。
而一路絮絮叨叨讲述着自己早年经历的老费舍也停了下来,静静地注视着洛萨的双眼。
“你可能不知道,洛萨,我也曾这样送我的长子去参军”老费舍的眼中带着些怀念,“可惜他没能踏上归途,死在了他乡。”
“可能有些狂妄了,我感觉你就像我的子侄一样啊。”老费舍自嘲的一笑。
洛萨张开手臂,使劲拥抱了一下老费舍,调笑着说道“你确实有长者风度呢。”
接着松开手臂,“止步吧,老费舍,我要走了。”
说完转身欲走。
“等等,”老费舍忙喊道,又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洛萨。
“我想着,反正你是去卡塔尔城,正好我们莱顿村的税务官林朋先生也在那里,林朋先生是为儒雅的学者,是我多年的老朋友。”
“你到了卡塔尔城不妨去拜访他,一来有个照应,二来也帮我问候他。”
“不过,我已经很久没去过卡塔尔城了,他现在住在哪我也说不清楚,只能等你到卡塔尔城之后自己去找了。”
洛萨颇有些惊讶的接过信件,代为问候只是小事,照不照应也都无妨,但“学者”这个字眼却让洛萨充满了好奇。
郑重地点点头,转身大步离去。
老费舍站在原地,直到洛萨的身影走远,消失在视线中,才折身返回镇子。
……分割线……
洛萨走出一段距离后,眼见周围没有行人来往,打开物品栏,将自从来到异界后一直蒙尘的旅行马,装备到坐骑栏中。
接着洛萨左侧空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骏马。
虽然旅行马在游戏中属性糟糕,但这种长于远行的马匹,在现实中却也颇为神骏。
洛萨本就有三级骑术技能,骑旅行马自然没有什么难度。
翻身上马,一牵缰绳,马匹顺从的迈开脚步,“哒哒”的向前方走去。
这可比用两条腿走路快多了,还可以练习骑术。
这一走,就又是十五天的时间。
……分割线……
十五天后的下午四点,洛萨终于走到了卡塔尔城城门前。
当然,十五天的时间并不都是在赶路,洛萨在途中经过的城市中也休息了几天。
如此,骑着旅行马速度很快的他,才用了这么长时间。
一路南行,洛萨发现越向南方,就越繁华。
刚出莫温镇的时候,洛萨走在路上距离很远才会看到一处村落。
那段路程中,往来的行人也非常少。
但过了第一个子爵领的城镇后,往来的行人一下子就增多了,连续走一天的话,平均会经过三四个村子。
到第二个城镇的时候,繁华的气息更浓。
那是上任卡塔尔伯爵次子——休赛?卡塔尔子爵的领地,絮弗伦堡。
絮弗伦堡不仅建有比较完善的城防体系,正规军质量也是洛萨这么多天来所见最高的,几乎每名士兵都装备着皮甲。
此外,絮弗伦堡因为有诺里斯河的流经,商业氛围也很好。
诺里斯河是帕斯公国第一大河,流量丰富,且是一条“不冻河”,入海口正是卡塔尔城。
正是借着这条河的水运,絮弗伦堡的商业在整个卡塔尔领都算发达的。
洛萨在这座城镇住了三天,期间不仅找工匠修补了两件链甲破损的铁环,恢复了链甲品质。
还在货比三家后,卖掉了包括棕熊毛皮在内的好几张动物皮毛,得到了五十多枚金币的收益,为自己添了笔旅费。
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一番采购后,洛萨又在絮弗伦堡坐船走了一段路,发现还是骑马比较便捷,便在之后的一处河港下船,继续骑马前进。
洛萨本以为像絮弗伦堡这样的城镇,在封建时代已经算是颇为难得了。
但眼前的卡塔尔城着实刷新了他的认识。
面前宏伟的城市被青石垒砌的城墙包围起来,高度约有十来米,其上角楼、城垛一应俱全,隐约间可看到城防重弩的存在。
宽阔的诺里斯河穿城而过,人工开掘的分流形成一条护城河,将城墙包裹在其中。
因为是海港城市,卡塔尔城的城墙是椭圆形的,与延绵的海岸线相对称,从远处看,就像一条漫无边际的黑线一般。
从四方而来的行人逐渐汇聚成两股,分别自东西两座城门进入城市。
而最中间的,却是供船只驶入的一道水门。
青石城墙最西端的海涯上,连接着一座高耸的城堡,那正是卡塔尔家族时代修筑的堡垒。
自东门入城后,洛萨与同行的一支商队分开,独自游览着这座城市。
一路行来,洛萨自然不是始终一个人。
路过此前的一座村庄时,一支同样过夜的商队见他装备精良,体格健壮,便邀请他同行。
毕竟行商过程中能增加一位战士,也能提升些安全性。
洛萨没有拒绝这份邀请,这些商人走南闯北,总有很多见闻是他想知道的。
而路上碰到的一伙盗匪,也让商队头领感觉自己的随意之举所获颇丰,自然也乐得说些趣事作为答谢。
漫步在城中,洛萨甚至觉得这是座超越时代限制城市。
鳞次栉比的商店,络绎不绝的行人,让洛萨有种在逛现代古城的错觉。
洛萨默默算了下,发现这座城市占地大概有四十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应该有二三十万,算上来往的商人等,可能有五十万人。
这样大的城市,洛萨一路来所经过的所有村镇加起来也不过堪堪持平罢了。
“虽然很想马上就转上一圈,但时间也不早了,还是先找个旅社暂住下再说”,洛萨心中默念。
“接下来,就在这个城市待一段时间吧”
正思量间,洛萨已经抵达了目的地,在这个小镇走丢其实也挺难的。
刚进门的柜台后就坐着这家店的老板,列门农。
这个面容憨厚,性格也老实沉稳的汉子实在不像是个做商人的料子,但因为为人实诚,货物质量也不错,反而是小镇上生意最好的一批商人。
也正是因为生意好,才没来得及赶上莱顿村的大事,就连晚会都没能参加。
“洛萨先生,您回来了。”列门农走出柜台迎向进门的洛萨。
“我父亲已经回来了,我让伙计去前边饭店定了一桌饭菜,他们都已经过去了,我在这等你。”
列门农走到洛萨面前,“您看,我们这会儿就过去吗?”
“好啊,我们走吧。”
因为是中午,也没什么顾客,列门农暂时关闭商店,带着洛萨去了吃饭的地方。
吃过午餐后,老费舍递给洛萨一个包裹,里面装着一件崭新的衣服和一些干粮、生火工具什么的。
“我知道你能耐大,不太需要这些东西。但带上也总会有用到的时候嘛。”
老费舍解释道:“这件衣服是以前做给列门农的,我让玛哈鲁改了改,你带着也有换洗的衣物。”
洛萨犹豫了一瞬,终究没拒绝老费舍的好意。
其实除了衣服外,其他的东西洛萨也已经放在物品栏里了。
接下来,老费舍赶走了儿子和艾路巴特,一个人送洛萨去镇子南面的小路。
到小镇外两里处,洛萨停下了脚步,转身看着老费舍。
而一路絮絮叨叨讲述着自己早年经历的老费舍也停了下来,静静地注视着洛萨的双眼。
“你可能不知道,洛萨,我也曾这样送我的长子去参军”老费舍的眼中带着些怀念,“可惜他没能踏上归途,死在了他乡。”
“可能有些狂妄了,我感觉你就像我的子侄一样啊。”老费舍自嘲的一笑。
洛萨张开手臂,使劲拥抱了一下老费舍,调笑着说道“你确实有长者风度呢。”
接着松开手臂,“止步吧,老费舍,我要走了。”
说完转身欲走。
“等等,”老费舍忙喊道,又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洛萨。
“我想着,反正你是去卡塔尔城,正好我们莱顿村的税务官林朋先生也在那里,林朋先生是为儒雅的学者,是我多年的老朋友。”
“你到了卡塔尔城不妨去拜访他,一来有个照应,二来也帮我问候他。”
“不过,我已经很久没去过卡塔尔城了,他现在住在哪我也说不清楚,只能等你到卡塔尔城之后自己去找了。”
洛萨颇有些惊讶的接过信件,代为问候只是小事,照不照应也都无妨,但“学者”这个字眼却让洛萨充满了好奇。
郑重地点点头,转身大步离去。
老费舍站在原地,直到洛萨的身影走远,消失在视线中,才折身返回镇子。
……分割线……
洛萨走出一段距离后,眼见周围没有行人来往,打开物品栏,将自从来到异界后一直蒙尘的旅行马,装备到坐骑栏中。
接着洛萨左侧空地上突兀的出现了一匹黑色的骏马。
虽然旅行马在游戏中属性糟糕,但这种长于远行的马匹,在现实中却也颇为神骏。
洛萨本就有三级骑术技能,骑旅行马自然没有什么难度。
翻身上马,一牵缰绳,马匹顺从的迈开脚步,“哒哒”的向前方走去。
这可比用两条腿走路快多了,还可以练习骑术。
这一走,就又是十五天的时间。
……分割线……
十五天后的下午四点,洛萨终于走到了卡塔尔城城门前。
当然,十五天的时间并不都是在赶路,洛萨在途中经过的城市中也休息了几天。
如此,骑着旅行马速度很快的他,才用了这么长时间。
一路南行,洛萨发现越向南方,就越繁华。
刚出莫温镇的时候,洛萨走在路上距离很远才会看到一处村落。
那段路程中,往来的行人也非常少。
但过了第一个子爵领的城镇后,往来的行人一下子就增多了,连续走一天的话,平均会经过三四个村子。
到第二个城镇的时候,繁华的气息更浓。
那是上任卡塔尔伯爵次子——休赛?卡塔尔子爵的领地,絮弗伦堡。
絮弗伦堡不仅建有比较完善的城防体系,正规军质量也是洛萨这么多天来所见最高的,几乎每名士兵都装备着皮甲。
此外,絮弗伦堡因为有诺里斯河的流经,商业氛围也很好。
诺里斯河是帕斯公国第一大河,流量丰富,且是一条“不冻河”,入海口正是卡塔尔城。
正是借着这条河的水运,絮弗伦堡的商业在整个卡塔尔领都算发达的。
洛萨在这座城镇住了三天,期间不仅找工匠修补了两件链甲破损的铁环,恢复了链甲品质。
还在货比三家后,卖掉了包括棕熊毛皮在内的好几张动物皮毛,得到了五十多枚金币的收益,为自己添了笔旅费。
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了。
一番采购后,洛萨又在絮弗伦堡坐船走了一段路,发现还是骑马比较便捷,便在之后的一处河港下船,继续骑马前进。
洛萨本以为像絮弗伦堡这样的城镇,在封建时代已经算是颇为难得了。
但眼前的卡塔尔城着实刷新了他的认识。
面前宏伟的城市被青石垒砌的城墙包围起来,高度约有十来米,其上角楼、城垛一应俱全,隐约间可看到城防重弩的存在。
宽阔的诺里斯河穿城而过,人工开掘的分流形成一条护城河,将城墙包裹在其中。
因为是海港城市,卡塔尔城的城墙是椭圆形的,与延绵的海岸线相对称,从远处看,就像一条漫无边际的黑线一般。
从四方而来的行人逐渐汇聚成两股,分别自东西两座城门进入城市。
而最中间的,却是供船只驶入的一道水门。
青石城墙最西端的海涯上,连接着一座高耸的城堡,那正是卡塔尔家族时代修筑的堡垒。
自东门入城后,洛萨与同行的一支商队分开,独自游览着这座城市。
一路行来,洛萨自然不是始终一个人。
路过此前的一座村庄时,一支同样过夜的商队见他装备精良,体格健壮,便邀请他同行。
毕竟行商过程中能增加一位战士,也能提升些安全性。
洛萨没有拒绝这份邀请,这些商人走南闯北,总有很多见闻是他想知道的。
而路上碰到的一伙盗匪,也让商队头领感觉自己的随意之举所获颇丰,自然也乐得说些趣事作为答谢。
漫步在城中,洛萨甚至觉得这是座超越时代限制城市。
鳞次栉比的商店,络绎不绝的行人,让洛萨有种在逛现代古城的错觉。
洛萨默默算了下,发现这座城市占地大概有四十平方公里,常住人口应该有二三十万,算上来往的商人等,可能有五十万人。
这样大的城市,洛萨一路来所经过的所有村镇加起来也不过堪堪持平罢了。
“虽然很想马上就转上一圈,但时间也不早了,还是先找个旅社暂住下再说”,洛萨心中默念。
“接下来,就在这个城市待一段时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