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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当路当路,挡在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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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日,杨玉独自安坐在席子上,看着太阳出来,城门开启,有人出城进城。

    草市重新开启,人群聚集越来越多。

    想看博戏之人早早便来了,里三层外三层,围了老大一堆。有陌生面孔,有熟悉面孔,依旧笑笑闹闹,互相攀谈着。

    更有人混在人群中,暗中四处打量搜寻着什么,杨玉视而不见,全然装作不知。

    他谈笑自若,丝毫看不出昨夜经历了什么。有人虽对地上的血迹心有疑问,但很显然他们得不到答案。

    太阳越升越高,有人眼热金饼,自告奋勇着要下场与杨玉博戏。了解昨日之事的人都知道,这侏儒是个草包,钱多人傻的大草包,只要与其博戏,金饼唾手可得。

    杨玉一一拒绝。

    有人忍不住了,问道:“老丈,今日可还要博戏?”

    “自然”

    “为何还不开始?”

    “等人”

    “等何人?”

    “来了便知”

    不知过了多久,韩孺到来,独自站在人群外,少了张子夷等游侠与樊仲子的身影。

    两双眼睛对视。

    “你来了?”杨玉淡淡道。

    “我来了”韩孺沉默片刻,点头。

    围观之人面面相觑,顺着杨玉目光看去,下意识为韩孺让开一条路。

    杨玉没有说“你不该来”,

    韩孺也没说“我还是来了”。

    “请坐”

    对方在偷偷观察他,这没有躲过杨玉眼神,他淡淡一笑。

    “一如昨日?”

    韩孺默默点头。

    杨玉淡淡一笑,扔出一枚金饼,一群人哄抢一番,最后还是一起去买醇酒。

    酒买回来了,出乎所有人预料,杨玉没有留下,反而分给了众人。

    在一片叫好声中,杨玉淡淡一笑,买酒同样是手段,而不是目的。酒只是他方便观察人性的工具而已。

    大多数人在喝醉后,自我控制能力下降,不知不觉本性就暴露了出来。

    如今他已经达到了目的,自然不需要再借助酒。

    “单?”

    “错”

    “双?”

    “错”

    “单?”

    “错”

    “双”

    “错”

    ......

    遥遥站在远处的杨延寿,等博戏开始后又观察了一段时间,见无事发生,没有引起注意,再次进了城中。

    他已经猜到了主君用意,明白他为何要与人博戏。

    主君是利用钱财将韩孺绑定在身边,在他不在时保障自身安危。同时吸引来的人越多,也就越安全。

    那韩孺纵是有其他心思,众目睽睽之下也不敢施为。

    两方人互相牵制,主君安全无虞。

    等到了夜间,他已经回来了,一切有他。

    也许主君还有其他用意,但那就不是他所能知道的了。在梁国他亲眼见到主君只用言语就将梁国君臣玩弄于股掌。

    对于主君的智谋,他从不怀疑。

    只是让他不解的是,主君对那游侠韩孺似信任多过牵制,丝毫不担心其铤而走险,杀人越货一般。

    日过中天时,杨玉在人群外看到杨延寿悄然点头,心中莫名一松。

    韩孺伸出手等着杨玉猜单双,半天没有动静,不由看向对面,却发现杨玉盯着他。

    韩孺正待疑问,只听杨玉冷冷道:“樊仲子是怎么回事?”

    杨玉一直深信人性中应有一条底线,那就是老和幼。

    游侠刀头舔血,朝不保夕,实在不该将樊仲子那八岁小儿牵连进来。

    韩孺沉默片刻,说道:“吾遇到他时,他跟在一群闾巷少年身后殴打劫掠他人......掘他人坟冢偷盗冥器之事也做了不少。”

    杨玉点头,却并未完全信服:“跟在闾巷少年身后与跟在尔身后有何区别?今日游侠,昨日轻薄少年,今日轻薄少年,明日之游侠。”

    言外之意,一丘之貉,你也不是好人。杨玉毫不掩饰自己对游侠的偏见。

    韩孺勃然变色,好半天后才忍下怒气,硬声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岂会没有区别。阁下故见太深,游侠亦有好坏之别,焉能一概而论。”

    杨玉似笑非笑,反问:“你是赤?”

    “......”韩孺嗫嚅,半天说不出话。

    天下游侠,谁人敢说自己一身是赤,没有沾染一点黑。

    杨玉没给他解释的机会,突然道:“钱可够了?”

    韩孺一怔,下意识点头。

    杨玉收起笑容,淡淡道:“你该走了。”

    对上杨玉的眼睛,韩孺若有所觉,看向四周,待发觉一双双通红的眼睛,与一张张面无表情盯着他的面孔,他悚然一惊。

    不知不觉间自己竟赢下了一户中产之家的家产,这种不真实感让韩孺有些恍惚。

    他深吸一口气,将金饼揣入怀中,挤出人群头也不回离去。

    一群围观之人,见韩孺突然离去,不由纳闷。

    “博戏怎么停了?”

    “是呀,接着来呀。”

    “他走了,我来”

    “我来”

    “我来”

    面对吵吵嚷嚷之人,杨玉一概不理。

    “老丈,我与你博戏如何?可是担心我无钱,呶,这是一枚金饼。”一名髭须浓密大汉盯着韩孺离开的方向看了许久,带着几个属下轰开人群,一屁股坐在杨玉面前,笑眯眯的掏出一枚金饼。

    杨玉看了眼金饼,似笑非笑,看来是有备而来,寻常游侠哪里拿的出一枚金饼。

    “嘿,你这侏儒,看不起乃公是不是,快点与乃公博戏,不然叫你知晓乃公的厉害。”见杨玉无动于衷,大汉面色阴沉下来,他使了个眼色,属下纷纷露出凶相,威逼喝骂。

    “嗷呜”

    突然,一声悠长尖利的狼嚎在身边响起。

    一些人疑惑回头,赫然看见一只狼蹲在身后,冷冰冰的眸子注视着自己,瞬间毛骨悚然,一屁股跌坐在地,惊慌大叫。

    “狼,是狼”

    狼受了惊,露出犬齿,做出扑击状。

    人群瞬间炸开,惊慌逃散。

    “狼”

    “是狼”

    “快逃”

    “快逃”

    围着的人群刹那间散开,现场成了乱糟糟一片。

    时下风气尚武,带剑之人甚多,被吓走的多是胆小之人,或者事发突然惊慌失措。

    等有人反应过来,多人拔剑刺向狼,被跟在身后的杨延寿用剑鞘一把打晕,顷刻间地上躺了好几人。

    等人群终于散光,杨延寿的身影露了出来。

    方才还耀武扬威的大汉瞬间瞪大了眼睛,忍不住两股颤栗,杨延寿目光扫来,其慌忙低头,与属下躲在人群中狼狈逃走。

    杨玉走到狼身边,蹲下来伸出手抚摸着她的毛发,不停安抚着。

    狼自然是当路。

    杨玉路过洛阳时,没想到她竟然蹲在路边等着他,也不知等了多久,已经瘦成了皮包骨模样。

    它是如何从山林中出来,又是怎么知道在路边等他,这些杨玉一概不知。

    杨玉唯有从名字上揣摩出一分,古人称呼狼为当路君,这说明狼有蹲在路边的习性,或许这就是缘由吧。

    自从当路见了他之后,就再也不肯离开,无论杨玉如何驱赶,它都跟在马后不停追赶。

    杨玉无奈,最后只能将它带在身边。

    “受惊了吧,不让你跟来你不听,人类世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当路头趴在杨玉怀中,低声呜咽,像在诉说委屈。

    哪怕见过了主君与狼亲昵的场面,杨延寿仍然有些心惊,他心神紧绷,手放在剑柄处,一旦发觉狼对主君有威胁意图,他会毫不犹豫出手。

    过了片刻,狼不再呜咽,亲昵的舔舐着主君的手,没有发狂迹象,杨延寿才放下心来。

    这些见到主君随手扔出一两枚金饼就大惊小怪的人,哪里见过主君将大半背囊金饼倾倒一空,弃若蔽履的场景。

    而为的只是给这只母狼腾出空间,让它藏身其中。

    杨延寿不知主君与这只母狼有何渊源,他只知道这一路上,主君背着这只狼背了一路。

    “什么,你不想再躲在里面了?”

    “再忍一下吧,我答应你最多半天,然后你就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了。”

    杨玉抱着当路的头,不停呢喃。

    “好了,现在跟我去做事,要听话一些。”

    杨玉说完,将当路装进包裹,亲自背在身上,与杨延寿穿过草市,来到了出城干道边。

    【作者题外话】:有人看出书名的梗没有,作者这里玩了个谐音梗。汉大也——汉大爷。写这本书前,作者就一连构思好了几本书,想写出个朝代家族宇宙来。除了这本汉代,还有一本唐朝,取名唐太淑(太是通假字,通大,淑谐音叔,太淑,大叔也,或者直接叫唐大淑也行),淑是贤良淑德的淑。写唐朝小说的有很多,唐朝也是个热门大众朝代,但大多是穿越唐太宗贞观年间,在李世民麾下与名将同行,征伐制霸之类的套路,作者想另辟蹊径,将主角设定为五姓七望的世家门阀子弟出身(世家门阀从东汉便形成,历经两晋南北朝数百年乱世,能始终延绵不绝,底蕴非同一般,可写的东西简直太多了),主角庶出,不受重视,遂毅然叛出家族,投靠世家门阀的敌人李世民,帮着李世民对付门阀,一步步在李世民的朝堂往上爬,爬到中书令(宰相)的位置。当然明面上如此,主角实则是扮演的双面间谍的角色,明面上反门阀,暗地里也反李世民,暗中扶植势力海外建国。最后与唐朝分庭抗礼,数次大战,唐朝不光奈何不得主角,反而显得弱势。最终双方约定九州之内归于大唐,九州之外主角辖之,这就是淑字名义的由来。灭国无数,王霸无双的大唐,在主角面前竟如此贤良淑德,有种反差喜感。

    还有一本就是宋朝了,五代末宋初的故事。主角与赵匡胤同投郭威,主角一步步成为郭威养子柴荣亲信,在柴荣当上后周皇帝后,一步步攫取大权,走的是与历史上赵匡胤一样的路数,等周世宗柴荣病逝后,主角黄袍加身,建立大宋。主线就是窃取宋太祖赵匡胤的气运,夺取他的江山,夺他的国号。毕竟赵匡胤赵光义这哥俩建立的宋朝有点太拉胯了。主角干脆取而代之,让宋脱胎换骨,容光焕发。

    并且在宋朝建立后,这哥俩一直在主角这个皇帝手下为臣,步步打压这哥俩,想想也挺爽的。

    这本书取名宋大歌——宋大哥。寓意歌以咏志,大声歌唱,昭告世人,大宋的重生。

    或者还可以再来一本,取名明太息,或者明太涕(明大弟),穿越明末的故事。名字来源于《离骚》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实在是明末历史太悲惨了,穿越回这个时代力挽狂澜也不错。

    汉大也(大爷),唐大淑(大叔),宋大歌(大哥),明太息(大弟)这几本,千古汉人为一家,大爷大叔大哥大弟,这不就是朝代家族宇宙吗?

    哈哈,脑洞是不是挺大的。

    作者也不怕创意泄露出去,上下五千年,二十四史可写的东西太多了,创意比比皆是。关键是文笔,没有一定的文笔与沉淀写不出韵味,很容易写成爽文,沦为千篇一律。

    胡言乱语一通,实则是想跟大家聊聊天,说说书背后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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