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好大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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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大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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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着焦炭鱼的赵大海,走到飘香楼最顶尖的雅间门口,便被于老板也就是飘香楼的于妈妈给堵住了,于妈妈指着赵大海的鼻子骂道:“赵大海,我看你是越活越糊涂了,你告诉我,这块焦炭哪里像鱼?这块焦炭要是拿进去,飘香楼就将损失一个很重要的客人,这个责任你负得起吗?”
“于老板,您听我解释,这”“我不需要解释,你马上离开飘香楼,顺便再把这块焦炭给扔了,”
听到这话,正求着饶的赵大海就像打了霜的茄子一样,于老板却是瞧也不瞧,边想着怎样讨好里面那位有钱人,边让赵大海赶紧消失,就在赵大海苦着一张脸要离去的时候,里面传出一个随意的声音“又做了什么菜啊?端进来看一看!”
“常公子。 ”于美凤脸上立马转换出笑容,带着娇媚的语气说道:“您再等上一等,再听妙仙子弹首曲子,跳支舞,好菜马上就上来。”
说这话的时候,于美凤已经决定去外面的饭馆、酒楼要几份好菜;然而,里面常公子有些不耐烦地说道:“除非妙仙子能显露出第三妙,要不然,还真没什么意思;别废话了,把菜端进来吧!”
于美凤盯着那块焦炭,恨不得用眼光将焦炭给烧成灰,妙仙子愿不愿意显露出第三妙不是她能决定的,所以,于美凤只能让赵大海把称之为鱼的焦炭给端进去,不过,那透着“你死定了”的眼神,让赵大海哆嗦不已。
“恩?焦炭?还蛮有新意的嘛!”
常公子来了几分兴趣,仔细端详起焦炭来,还说道:“我见过用稀泥包起来的叫花鸡,倒还真没有见过用焦炭包东西烧成的菜,你这烧的是什么?”
于美凤自然不会去回答,用杀人的眼神逼视着赵大海,赵大海颤抖着吐出一字“鱼。”
“鱼?”
常公子愣了一下,雅间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焦炭上面,有好些人更是控制不住地笑出了声,不过,这其间一女子看到焦炭的目光,有一抹异样转瞬即逝,此女正是妙仙子。
看了好一会儿,常公子拿起竹筷拔弄起焦炭鱼来,竹筷无刃无锋,在常公子的手中却是像切豆腐一般,将焦炭给削落下来,削着削着,常公子削的速度越来越慢,且神情也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常公子已经不敢轻易下筷,好像他的面前,不是一块焦炭,而是一件易碎却又十分珍贵的艺术品;常公子的情绪影响到了所有人,整个雅间的气氛都沉重下来,那些个颇有姿色的女子也抑止住了笑,于美凤怒色更重,赵大海心里更加忐忑,后悔死叫秦歌来救场了。
很快,十分钟、三十分钟过去了,常公子脸上已经没有一丁点表情,不过,盘子里面终于出现了一抹与黑色相反的东西——白白的鱼肉。
妙仙子眼睛里惊讶光芒变得极为浓郁,常公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小块放在嘴里,细细品尝,五分钟后,常公子突地大喝道:“这鱼是谁做的?”
赵大海被常公子凌厉的目光给吓着了“咚”地一声直直跪倒在地,说道:“是秦秦歌做的。”
“情情哥?”
常公子疑惑地看过来,赵大海忙分辨道:“是秦歌,三人秦,唱歌的歌,他做鱼的时候,我让他不要把火烧得那么大,可他偏要”
“快把他叫上来。”
常公子打断了,赵大海看着于美凤,于美凤说道:“常公子说的话没有听到吗?赶紧去!”于美凤已经打好牺牲秦歌的决定,反正在她眼里,秦歌完全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要是损失秦歌能消了常公子的怒气,无论怎么算都划得来。
可惜赵大海给吓得太狠了,两条腿软得就像面条,怎么也站不起来,于美凤骂道:“没用的东西。”随后另外叫了一个称号为“桂花”的女人去,等桂花见到秦歌时着实吓了一跳,秦歌形象实在是太拉风了。
“你真的是秦歌?”
秦歌做出个奇怪的动作,笑着对桂花说道:“我的能力很强!”
桂花是风月场中的女子,对“能力”二字特别敏感,只不过,在桂花眼里“能力”二字基本上都是与“床上”联系在一起的,桂花将秦歌上上下下给打量了一番,讥笑道:“就你瘦不啦叽的样子,还能力很强,我看你最多也就坚持三分钟而已。”
“好滋味,试过才知道!”
秦歌脸上仍是笑容满面,可他心里头却是在苦笑,不用说,他所说的话都与魂老有关,而做的那个动作却是各取了第一式和第二式的一半。
“就你这样,还想试?配吗?再说,你离死多半不远了。”
说了这样一番话,桂花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趾高气扬地向前走了,秦歌说道:“魂老,这样玩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你玩死。”
“所以,你要加油,争取不被我玩死。”
“你狠。”
说着,秦歌做着奇怪的动作到了房门外,走进去的那一霎间,魂老声音响起“目光凝神注视右侧方,坏笑,比划出大馒头的形状。”
条件反射,秦歌看了过去,右侧方站着的正是妙仙子,坏笑着的秦歌看到妙仙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脸,而是妙仙子胸前那两团存在,在明黄色的衣衫之下若隐若现,煞是惹人心动,正是血气方刚的秦歌,身体某部分起了变化,那比划着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按照那两团存在比出了大小,还情不自禁地说道:“好大的馒头!”
而魂老的问话显然不可能如此简单就结束“雪是什(5)么颜色?”
“白的。”
“樱桃是什么颜色?”
“红的。”
“用几个词语来形容大东山。”
“高耸,挺拔”
秦歌所做的动作,加上那些个字眼儿,让所有人都想到了某一方面上,其他青楼女子惊愕住了,倒是妙仙子不惊不怒,还对秦歌一笑,于美凤则是怒火中烧,同时也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一声大喝:“穷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敢污辱妙仙子,老娘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飘香楼的规矩!”
与此同时,于美凤一巴掌朝秦歌打去,眼看就要落在秦歌脸上,房间里忽地刮起一阵风,却是常公子身影一闪,抓住了于美凤的手,说道:“于老板,这位兄弟可是我的贵客!”
然后将于美凤给推到了一边,于美凤咀嚼着“贵客”两字,怎么也回不过神来,其他人再次愣住,桂花想起之前对秦歌说的那些话,脸色惨白惨白的,在众人惊讶中,常公子自来熟地揽住了秦歌的肩膀,笑道:“兄弟肯定也是同道中人,我们得好生研究研究,比如那两个馒头还有什么其他形状,比如两个馒头之间的沟深不深啊,再比如身材细不细,腿长不长,脸蛋儿好看不好看之类的”
“恩,一句话,就是要秀色可餐才行。”
“兄弟说得太对了,比我‘食色,性也’都还高了一层,佩服佩服!”
“你这么有研究,可知道妙仙子的第三妙是什么吗?”
“那还用说,肯定是吹萧了。”
“吹萧?”
秦歌疑问了一句,不待常星辰解释,秦歌便问道:“那焦炭鱼可还合你的口味?”
“合,太合口味了。”
“你很满意?”
“满意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那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
第十四章 好大的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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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着焦炭鱼的赵大海,走到飘香楼最顶尖的雅间门口,便被于老板也就是飘香楼的于妈妈给堵住了,于妈妈指着赵大海的鼻子骂道:“赵大海,我看你是越活越糊涂了,你告诉我,这块焦炭哪里像鱼?这块焦炭要是拿进去,飘香楼就将损失一个很重要的客人,这个责任你负得起吗?”
“于老板,您听我解释,这”“我不需要解释,你马上离开飘香楼,顺便再把这块焦炭给扔了,”
听到这话,正求着饶的赵大海就像打了霜的茄子一样,于老板却是瞧也不瞧,边想着怎样讨好里面那位有钱人,边让赵大海赶紧消失,就在赵大海苦着一张脸要离去的时候,里面传出一个随意的声音“又做了什么菜啊?端进来看一看!”
“常公子。 ”于美凤脸上立马转换出笑容,带着娇媚的语气说道:“您再等上一等,再听妙仙子弹首曲子,跳支舞,好菜马上就上来。”
说这话的时候,于美凤已经决定去外面的饭馆、酒楼要几份好菜;然而,里面常公子有些不耐烦地说道:“除非妙仙子能显露出第三妙,要不然,还真没什么意思;别废话了,把菜端进来吧!”
于美凤盯着那块焦炭,恨不得用眼光将焦炭给烧成灰,妙仙子愿不愿意显露出第三妙不是她能决定的,所以,于美凤只能让赵大海把称之为鱼的焦炭给端进去,不过,那透着“你死定了”的眼神,让赵大海哆嗦不已。
“恩?焦炭?还蛮有新意的嘛!”
常公子来了几分兴趣,仔细端详起焦炭来,还说道:“我见过用稀泥包起来的叫花鸡,倒还真没有见过用焦炭包东西烧成的菜,你这烧的是什么?”
于美凤自然不会去回答,用杀人的眼神逼视着赵大海,赵大海颤抖着吐出一字“鱼。”
“鱼?”
常公子愣了一下,雅间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焦炭上面,有好些人更是控制不住地笑出了声,不过,这其间一女子看到焦炭的目光,有一抹异样转瞬即逝,此女正是妙仙子。
看了好一会儿,常公子拿起竹筷拔弄起焦炭鱼来,竹筷无刃无锋,在常公子的手中却是像切豆腐一般,将焦炭给削落下来,削着削着,常公子削的速度越来越慢,且神情也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常公子已经不敢轻易下筷,好像他的面前,不是一块焦炭,而是一件易碎却又十分珍贵的艺术品;常公子的情绪影响到了所有人,整个雅间的气氛都沉重下来,那些个颇有姿色的女子也抑止住了笑,于美凤怒色更重,赵大海心里更加忐忑,后悔死叫秦歌来救场了。
很快,十分钟、三十分钟过去了,常公子脸上已经没有一丁点表情,不过,盘子里面终于出现了一抹与黑色相反的东西——白白的鱼肉。
妙仙子眼睛里惊讶光芒变得极为浓郁,常公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小块放在嘴里,细细品尝,五分钟后,常公子突地大喝道:“这鱼是谁做的?”
赵大海被常公子凌厉的目光给吓着了“咚”地一声直直跪倒在地,说道:“是秦秦歌做的。”
“情情哥?”
常公子疑惑地看过来,赵大海忙分辨道:“是秦歌,三人秦,唱歌的歌,他做鱼的时候,我让他不要把火烧得那么大,可他偏要”
“快把他叫上来。”
常公子打断了,赵大海看着于美凤,于美凤说道:“常公子说的话没有听到吗?赶紧去!”于美凤已经打好牺牲秦歌的决定,反正在她眼里,秦歌完全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要是损失秦歌能消了常公子的怒气,无论怎么算都划得来。
可惜赵大海给吓得太狠了,两条腿软得就像面条,怎么也站不起来,于美凤骂道:“没用的东西。”随后另外叫了一个称号为“桂花”的女人去,等桂花见到秦歌时着实吓了一跳,秦歌形象实在是太拉风了。
“你真的是秦歌?”
秦歌做出个奇怪的动作,笑着对桂花说道:“我的能力很强!”
桂花是风月场中的女子,对“能力”二字特别敏感,只不过,在桂花眼里“能力”二字基本上都是与“床上”联系在一起的,桂花将秦歌上上下下给打量了一番,讥笑道:“就你瘦不啦叽的样子,还能力很强,我看你最多也就坚持三分钟而已。”
“好滋味,试过才知道!”
秦歌脸上仍是笑容满面,可他心里头却是在苦笑,不用说,他所说的话都与魂老有关,而做的那个动作却是各取了第一式和第二式的一半。
“就你这样,还想试?配吗?再说,你离死多半不远了。”
说了这样一番话,桂花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趾高气扬地向前走了,秦歌说道:“魂老,这样玩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你玩死。”
“所以,你要加油,争取不被我玩死。”
“你狠。”
说着,秦歌做着奇怪的动作到了房门外,走进去的那一霎间,魂老声音响起“目光凝神注视右侧方,坏笑,比划出大馒头的形状。”
条件反射,秦歌看了过去,右侧方站着的正是妙仙子,坏笑着的秦歌看到妙仙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脸,而是妙仙子胸前那两团存在,在明黄色的衣衫之下若隐若现,煞是惹人心动,正是血气方刚的秦歌,身体某部分起了变化,那比划着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按照那两团存在比出了大小,还情不自禁地说道:“好大的馒头!”
而魂老的问话显然不可能如此简单就结束“雪是什(5)么颜色?”
“白的。”
“樱桃是什么颜色?”
“红的。”
“用几个词语来形容大东山。”
“高耸,挺拔”
秦歌所做的动作,加上那些个字眼儿,让所有人都想到了某一方面上,其他青楼女子惊愕住了,倒是妙仙子不惊不怒,还对秦歌一笑,于美凤则是怒火中烧,同时也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一声大喝:“穷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敢污辱妙仙子,老娘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飘香楼的规矩!”
与此同时,于美凤一巴掌朝秦歌打去,眼看就要落在秦歌脸上,房间里忽地刮起一阵风,却是常公子身影一闪,抓住了于美凤的手,说道:“于老板,这位兄弟可是我的贵客!”
然后将于美凤给推到了一边,于美凤咀嚼着“贵客”两字,怎么也回不过神来,其他人再次愣住,桂花想起之前对秦歌说的那些话,脸色惨白惨白的,在众人惊讶中,常公子自来熟地揽住了秦歌的肩膀,笑道:“兄弟肯定也是同道中人,我们得好生研究研究,比如那两个馒头还有什么其他形状,比如两个馒头之间的沟深不深啊,再比如身材细不细,腿长不长,脸蛋儿好看不好看之类的”
“恩,一句话,就是要秀色可餐才行。”
“兄弟说得太对了,比我‘食色,性也’都还高了一层,佩服佩服!”
“你这么有研究,可知道妙仙子的第三妙是什么吗?”
“那还用说,肯定是吹萧了。”
“吹萧?”
秦歌疑问了一句,不待常星辰解释,秦歌便问道:“那焦炭鱼可还合你的口味?”
“合,太合口味了。”
“你很满意?”
“满意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那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