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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喜欢不能当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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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刚才怎么不直接答应啊?”陆拂诗问他。
尉迟珏说:“不能保证你的安全,如果我直接答应了,不就让他们觉得我先前表现出来的那些对你的好,对你的爱是假的吗?嘴上说的和做的相对驳斥,可不行。”
陆拂诗想也是,“那现在要怎么做?”
计划他们也知道了,现在就等着他们加入计划,对方开启计划了。
“等下带你回去城里,这边的事情你不用管了,有任何突发情况我会让属下第一时间告诉你的。”尉迟珏说。
“好,听你的。”她不是很清楚尉迟珏想做什么,可这件事关乎到的不仅是她和她爹,还有他本人在内,就算是为了自己,他也不会轻举妄动。
缅商的计划中没有提到宸王尉迟珏,但话里有话。
尉迟珏虽是个挂名\b的王爷,看着吃着朝廷给王爷俸禄,实际上他的手里抓着几条珠宝采购的供应链。从他那里出来的珠宝另一个层面去看,比他们缅商带来的更好,价格上更实惠,他赚钱的同时也让做珠宝的人赚钱,一举两得。所以很多做珠宝的商店都乐意跟他合作,更少购买缅商的东西。
另外一点才是跟陆培有关的,本身京城做珠宝的生意的很多的。起初做起来时很难有生意,全靠着陆培帮衬才有的起色,他们都是知恩图报的人。在珠宝原料进货时选择陆培那边的,一般没有跟陆培挂钩的外国商人,是很难跟他们做到生意的。
——
陆拂诗跟尉迟珏回到了城里。
宸王府上。
“那我先回去了?”陆拂诗换上她的衣服,卸掉易容的妆。
“好,我让人送你。”尉迟珏似乎有些疲倦,换做平常他定会自己送。
“没关系,我自己回去就好,我还要去秦家一趟。”陆拂诗说完就往外面走去。
“王爷,不用跟着陆姑娘吗?”随从问尉迟珏。
只见尉迟珏摇摇头,“不用,你让人上来去我书房找我。”
语毕,尉迟珏起身往外走,去往他的书房。随从也不敢耽误片刻,立马去叫人。
——
陆拂诗出了宸王府的门,在去往秦府的路上看到摊位上有个种水很足棉很细的手镯,第一眼就觉得写着秦舒婉的名字。
“你好,能看下这个镯子吗?”她很有礼貌地摊位的老板娘说道。
老板娘也很热情,把镯子拿着递给她,还跟她介绍道,“姑娘,你可真的是很有眼光,这个镯子是不可多见的高货,种水和棉都有,而且颜色也是上乘的。”
不用她多介绍,陆拂诗对于珠宝的了解也知晓这个镯子是好货。
“怎么卖?”陆拂诗放在手里颠了几下,觉得不错,把镯子放回去,问老板娘。
玉不过手,从前陪着同事买镯子没注意细节,一直拿在手里最后摔了,含泪买下镯子的故事,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即便是已经换了一个时空生活了,还是如此。
“姑娘,我见你也是诚心要买,也很直接。”老板娘说,“我本来要买这个数的,见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给你这个数。”
她对着陆拂诗比了个数。
的确是很好的价格,对现在的陆拂诗来说也不是高价位。
“帮我包起来,去陆府或者是陆家的店铺拿钱就行,说是陆拂诗让你去的,他们会给你钱。”陆拂诗身上没有那么钱在,赊账不好。
“好。”老板娘动作很快,包好镯子递给陆拂诗,“谢谢陆姑娘了,之前听说过你长得美若天仙,还以为是旁人瞎说的,今日一见果然不是瞎说的。”
陆拂诗笑,拿着镯子离开。
这种话听多了就没意思了。
陆培在京城处处影响力都很大,几乎是遍布各行各业,除去秦家的酒楼,剩余算是皆有点存在。
此秦家非彼秦家。
陆拂诗要去的秦家是做酒庄生意的,跟做酒楼生意的秦家也确实有联系和往来。
——
秦府。
站在门口的家丁见到陆拂诗来,赶紧给她开门,笑着迎她进去。
“陆姑娘,您进去,我们小姐应该在花园里呢。”
陆拂诗点头,“好,我知道了。我自己过去就行。”
她轻车熟路地走进秦家的花园,阳春三月,百花争艳,阳光照射下,花儿格外的艳丽。
秦舒婉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衣裳,坐在花园里的亭子里,身边站着她的丫鬟。主仆两人不知是聊些什么,脸上神情都不太好。
“小姐,你何必呢?”阿织不能理解秦舒婉的想法,人家不领情就不领情啊,怎么非要去做那样的事情作践自己呢?
“阿织,我真的很喜欢他。”秦舒婉轻声说着,语气里全都是爱意与无奈。
“可是人家已经三翻四次地拒绝你了啊,小姐。”阿织试图劝她,“小姐你若是寻常人家的女儿,追逐一个男人我没话说,那是勇敢的。但你是秦家的女儿,你为了一个男人放低身段有意思吗?想娶你为妻的男人能从这京城排队到江南啊!”
秦舒婉笑着,这笑容却一点也不开心。
“我喜欢他们吗?我不喜欢。他们喜欢我吗?也不喜欢。他们喜欢的想要不是我,是秦家的财富,而我只是财富的附属品,我想要嫁给一个我喜欢的人。”
“对方不喜欢你,你也无所谓吗?”陆拂诗走近她们身边,两人不曾发现。
秦舒婉与阿织听到声音,抬眼看去。
“拂诗,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出城办事几天吗?”
“拂诗姑娘,你劝劝我家糊涂的小姐吧。”阿织像是看到救星一般开口道。
“阿织,我想吃藕粉莲子羹,你让厨房给我做。”陆拂诗支开阿织。
“好。”
陆拂诗坐在秦舒婉身边,侧目问她。
“喜欢谁呢,还被拒绝很多次了?”
“城东瞿家三少爷。”秦舒婉也不跟她隐瞒。
陆拂诗在脑海里边翻找这个男人的记忆,可惜没有找到。
“方才阿织说的对的,你是大小姐,你应该享受的是被人宠溺的生活,而不是放低身段的生活。”
为爱放下身段,就算最后得到,也没有好的结果\b。
与其嫁给一个不喜欢的自己,自己喜欢对方,还不如嫁给一个爱自己跟爱命一样的。
“我真的喜欢他。”秦舒婉说,“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喜欢不能当饭吃。”陆拂诗劝她道,“男人很多,不要觉得非一个人不可。”?
“你刚才怎么不直接答应啊?”陆拂诗问他。
尉迟珏说:“不能保证你的安全,如果我直接答应了,不就让他们觉得我先前表现出来的那些对你的好,对你的爱是假的吗?嘴上说的和做的相对驳斥,可不行。”
陆拂诗想也是,“那现在要怎么做?”
计划他们也知道了,现在就等着他们加入计划,对方开启计划了。
“等下带你回去城里,这边的事情你不用管了,有任何突发情况我会让属下第一时间告诉你的。”尉迟珏说。
“好,听你的。”她不是很清楚尉迟珏想做什么,可这件事关乎到的不仅是她和她爹,还有他本人在内,就算是为了自己,他也不会轻举妄动。
缅商的计划中没有提到宸王尉迟珏,但话里有话。
尉迟珏虽是个挂名\b的王爷,看着吃着朝廷给王爷俸禄,实际上他的手里抓着几条珠宝采购的供应链。从他那里出来的珠宝另一个层面去看,比他们缅商带来的更好,价格上更实惠,他赚钱的同时也让做珠宝的人赚钱,一举两得。所以很多做珠宝的商店都乐意跟他合作,更少购买缅商的东西。
另外一点才是跟陆培有关的,本身京城做珠宝的生意的很多的。起初做起来时很难有生意,全靠着陆培帮衬才有的起色,他们都是知恩图报的人。在珠宝原料进货时选择陆培那边的,一般没有跟陆培挂钩的外国商人,是很难跟他们做到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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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拂诗跟尉迟珏回到了城里。
宸王府上。
“那我先回去了?”陆拂诗换上她的衣服,卸掉易容的妆。
“好,我让人送你。”尉迟珏似乎有些疲倦,换做平常他定会自己送。
“没关系,我自己回去就好,我还要去秦家一趟。”陆拂诗说完就往外面走去。
“王爷,不用跟着陆姑娘吗?”随从问尉迟珏。
只见尉迟珏摇摇头,“不用,你让人上来去我书房找我。”
语毕,尉迟珏起身往外走,去往他的书房。随从也不敢耽误片刻,立马去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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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拂诗出了宸王府的门,在去往秦府的路上看到摊位上有个种水很足棉很细的手镯,第一眼就觉得写着秦舒婉的名字。
“你好,能看下这个镯子吗?”她很有礼貌地摊位的老板娘说道。
老板娘也很热情,把镯子拿着递给她,还跟她介绍道,“姑娘,你可真的是很有眼光,这个镯子是不可多见的高货,种水和棉都有,而且颜色也是上乘的。”
不用她多介绍,陆拂诗对于珠宝的了解也知晓这个镯子是好货。
“怎么卖?”陆拂诗放在手里颠了几下,觉得不错,把镯子放回去,问老板娘。
玉不过手,从前陪着同事买镯子没注意细节,一直拿在手里最后摔了,含泪买下镯子的故事,她到现在还历历在目。即便是已经换了一个时空生活了,还是如此。
“姑娘,我见你也是诚心要买,也很直接。”老板娘说,“我本来要买这个数的,见你这么有诚意的份上,我给你这个数。”
她对着陆拂诗比了个数。
的确是很好的价格,对现在的陆拂诗来说也不是高价位。
“帮我包起来,去陆府或者是陆家的店铺拿钱就行,说是陆拂诗让你去的,他们会给你钱。”陆拂诗身上没有那么钱在,赊账不好。
“好。”老板娘动作很快,包好镯子递给陆拂诗,“谢谢陆姑娘了,之前听说过你长得美若天仙,还以为是旁人瞎说的,今日一见果然不是瞎说的。”
陆拂诗笑,拿着镯子离开。
这种话听多了就没意思了。
陆培在京城处处影响力都很大,几乎是遍布各行各业,除去秦家的酒楼,剩余算是皆有点存在。
此秦家非彼秦家。
陆拂诗要去的秦家是做酒庄生意的,跟做酒楼生意的秦家也确实有联系和往来。
——
秦府。
站在门口的家丁见到陆拂诗来,赶紧给她开门,笑着迎她进去。
“陆姑娘,您进去,我们小姐应该在花园里呢。”
陆拂诗点头,“好,我知道了。我自己过去就行。”
她轻车熟路地走进秦家的花园,阳春三月,百花争艳,阳光照射下,花儿格外的艳丽。
秦舒婉穿着一身淡粉色的衣裳,坐在花园里的亭子里,身边站着她的丫鬟。主仆两人不知是聊些什么,脸上神情都不太好。
“小姐,你何必呢?”阿织不能理解秦舒婉的想法,人家不领情就不领情啊,怎么非要去做那样的事情作践自己呢?
“阿织,我真的很喜欢他。”秦舒婉轻声说着,语气里全都是爱意与无奈。
“可是人家已经三翻四次地拒绝你了啊,小姐。”阿织试图劝她,“小姐你若是寻常人家的女儿,追逐一个男人我没话说,那是勇敢的。但你是秦家的女儿,你为了一个男人放低身段有意思吗?想娶你为妻的男人能从这京城排队到江南啊!”
秦舒婉笑着,这笑容却一点也不开心。
“我喜欢他们吗?我不喜欢。他们喜欢我吗?也不喜欢。他们喜欢的想要不是我,是秦家的财富,而我只是财富的附属品,我想要嫁给一个我喜欢的人。”
“对方不喜欢你,你也无所谓吗?”陆拂诗走近她们身边,两人不曾发现。
秦舒婉与阿织听到声音,抬眼看去。
“拂诗,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出城办事几天吗?”
“拂诗姑娘,你劝劝我家糊涂的小姐吧。”阿织像是看到救星一般开口道。
“阿织,我想吃藕粉莲子羹,你让厨房给我做。”陆拂诗支开阿织。
“好。”
陆拂诗坐在秦舒婉身边,侧目问她。
“喜欢谁呢,还被拒绝很多次了?”
“城东瞿家三少爷。”秦舒婉也不跟她隐瞒。
陆拂诗在脑海里边翻找这个男人的记忆,可惜没有找到。
“方才阿织说的对的,你是大小姐,你应该享受的是被人宠溺的生活,而不是放低身段的生活。”
为爱放下身段,就算最后得到,也没有好的结果\b。
与其嫁给一个不喜欢的自己,自己喜欢对方,还不如嫁给一个爱自己跟爱命一样的。
“我真的喜欢他。”秦舒婉说,“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
“喜欢不能当饭吃。”陆拂诗劝她道,“男人很多,不要觉得非一个人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