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背锅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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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部局这边还没有对重伤的两个活着的枪手开始问话,日本方面就自己主动找上门来了。
要求谈一下。
就算这两个重伤枪手不开口,但那三个已经被击毙的枪手尸检报告出来了。
身上明显的日本人的特征,那是根本无法掩盖的。
当然,如果日方非要觉得这是死无对证,那么也可以,还有从枪手的衣着和身上携带的物品来追查人的身份。
尤其是他们杀人使用的武器弹药……
还有活着的两位,无非是等他们醒过来,再多花点儿时间罢了,巡捕房有的是手段能让他们开口,就看做到哪一步了。
程默很清楚,硬是要把案子查清楚,惩罚背后策划的主谋,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有能力亲手报仇。
这个现在还不具备。
程默也不想逞一时意气之争,毕竟这不是正面战场上,两军交锋,那是根本不会有妥协和退让。
最多还有两年时间,日本人就会大举进攻租界,他得考虑那个时候他是走还是留。
如果留,就得先委屈妥协,不跟日本人直接面对面硬刚,如果是打算离开,那接下来的工作怎么做,总不能被人一直这么盯上吧,还得是妥协。
况且,这也由不得他,戴雨浓已经发出指令过来了,让他隐忍,一切要以潜伏的任务为重。
他能怎么办?
一意孤行。
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自己死活可以自己定,苏沫儿的呢,‘暗火’小组的呢?
工部局日籍董事冈本斡旋之下,日本驻沪宪兵司令部派人与工部局警务秘密接触谈判。
程默是当事人,自然是有资格参加的,而且他的意见是占了工部局这边主要的。
若是和解条件达不到预期,工部局这边显然是不能答应的。
自己人都不听的话,那这队伍怎么带?
日方提出了道歉和赔偿,道歉自然是私底下的,不公开的,日方丢不起这个脸,一旦公开的话,就得有人为这件事负责,少说就得有人丢官去职。
至于赔偿,除了赔偿一辆汽车之外,还额外再给一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这条件在日方看起来,已经非常优厚了。
但是对程默而言,如果不是自己够幸运的话,那自己一条命就没了,汽车本来就是自己的,这就不算赔偿,一万块,打发叫花子呢!
程默自然是不同意了。
这只是针对程默个人的,还有日本宪兵身穿便衣携带武器进入租界的问题,这个事儿也得解决。
日本驻沪宪兵司令部在沪西设立宪兵分队对租界正常工作和生活屡屡干涉,是动荡因素的源头。
日方要么撤走沪西的日本宪兵,要么立下规矩,日后再有此类的事情发生,租界方将会自行处置,不再照会日方。
这才是要命的东西,日方是不可能答应的。
双方第一次接触,就这样不欢而散。
但谁都没说,要直接终止谈判,可见大家都留有余地,想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二次接触,说是把赔偿提到了三万,其他条件依旧,至于日本宪兵便衣私自进入租界的情况,租界方可以遣返,甚至限制其再一次进入,如果发生犯罪的情况,须引渡交给日方处置!
租界当局拒绝了,日本宪兵便衣进入租界从事非法的情报收集活动,这是间谍。
对待间谍不等同于军人,间谍被抓,除非所在国同意,否则怎么处置那是所在国和地区的权力。
处置权谈判的事情跟程默无关,但赔偿的数字,他自然是不满意的,一口气直接就加到了十万。
低于十万免谈,而且赔偿的汽车必属是防弹的,这也算是给以后买一个保障。
不接受的话,就直接对外公布案情,让全世界来评理,反正其中一个人口供已经拿到手了。
日本宪兵也是人,也有承受不住的那一刻。
他们也想着就是招供了,租界当局也不敢拿他怎样,所以就招供了。
拿到铁证。
日方开始软了下来,一旦对外将案件真相公布,那日本在国际上可就丢脸了。
国家情报机关搞刺杀这种事儿并不少见,但一般都是偷偷的进行,一旦被人抓到证据,那都是丢脸的事情。
何况,这一次他们刺杀的还是一个警务人员,不但没能成功,还失败了,更丢人。
日方妥协了,同意了赔偿要求,对于日本宪兵便衣进入租界的相关协议也做出了修改,让他们从法理上无法在租界内肆意横行了。
这也算是一年来,租界当局跟日方博弈取得最好的一次结果。
但这都是程默差点儿没命换来的。
要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赔偿,他们说不定还会继续背地里再搞小动作,但这一次付出的代价大了,痛了,下次再想这么干,就得考虑失败后的后果了。
想让日本人停手不干,那估计不可能,除非他们主动放弃对自己的报复,但消停一段时间还是能做到的。
但是,日方这一次能够主动“伸橄榄枝”,这有点儿让他没想到,按照日方一贯的做法,不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吗?
主动和解?
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他不知道的情况。
程默正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日方的赔偿到位了,十万日元整,而防弹汽车,这个需要订购,至少要半年后才能拿到。
这个程默也不着急,他先可以买一辆普通汽车开着就是了。
赔偿一到位,工部局这边就把三名被击杀的枪手的尸体移交给日方,两名重伤员也直接遣返,并且永远不得踏入租界。
事儿虽然结束了,可案子得对公众一个交代才行。
案子得有一个元凶首恶!
谁是最合适的背锅侠?
自然是军统,蓝衣社。
这个结果,不是程默想要的,可他也不好阻止,因为这也是工部局当局与日方商议后的结果。
反正蓝衣社犯的事儿不止一件了,多一件也不无妨,虱子多了不痒。
工部局为啥同意这么做,还不是因为就算这么说了,蓝衣社也不会有意见,程默是跟蓝衣秘密联络的中间人。
至于戴雨浓也不会有意见,这样能最大限度撇清程默跟蓝衣社的关系(在可能被怀疑的时候)。
(本章完)
工部局这边还没有对重伤的两个活着的枪手开始问话,日本方面就自己主动找上门来了。
要求谈一下。
就算这两个重伤枪手不开口,但那三个已经被击毙的枪手尸检报告出来了。
身上明显的日本人的特征,那是根本无法掩盖的。
当然,如果日方非要觉得这是死无对证,那么也可以,还有从枪手的衣着和身上携带的物品来追查人的身份。
尤其是他们杀人使用的武器弹药……
还有活着的两位,无非是等他们醒过来,再多花点儿时间罢了,巡捕房有的是手段能让他们开口,就看做到哪一步了。
程默很清楚,硬是要把案子查清楚,惩罚背后策划的主谋,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你有能力亲手报仇。
这个现在还不具备。
程默也不想逞一时意气之争,毕竟这不是正面战场上,两军交锋,那是根本不会有妥协和退让。
最多还有两年时间,日本人就会大举进攻租界,他得考虑那个时候他是走还是留。
如果留,就得先委屈妥协,不跟日本人直接面对面硬刚,如果是打算离开,那接下来的工作怎么做,总不能被人一直这么盯上吧,还得是妥协。
况且,这也由不得他,戴雨浓已经发出指令过来了,让他隐忍,一切要以潜伏的任务为重。
他能怎么办?
一意孤行。
那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自己死活可以自己定,苏沫儿的呢,‘暗火’小组的呢?
工部局日籍董事冈本斡旋之下,日本驻沪宪兵司令部派人与工部局警务秘密接触谈判。
程默是当事人,自然是有资格参加的,而且他的意见是占了工部局这边主要的。
若是和解条件达不到预期,工部局这边显然是不能答应的。
自己人都不听的话,那这队伍怎么带?
日方提出了道歉和赔偿,道歉自然是私底下的,不公开的,日方丢不起这个脸,一旦公开的话,就得有人为这件事负责,少说就得有人丢官去职。
至于赔偿,除了赔偿一辆汽车之外,还额外再给一万元的精神抚慰金。
这条件在日方看起来,已经非常优厚了。
但是对程默而言,如果不是自己够幸运的话,那自己一条命就没了,汽车本来就是自己的,这就不算赔偿,一万块,打发叫花子呢!
程默自然是不同意了。
这只是针对程默个人的,还有日本宪兵身穿便衣携带武器进入租界的问题,这个事儿也得解决。
日本驻沪宪兵司令部在沪西设立宪兵分队对租界正常工作和生活屡屡干涉,是动荡因素的源头。
日方要么撤走沪西的日本宪兵,要么立下规矩,日后再有此类的事情发生,租界方将会自行处置,不再照会日方。
这才是要命的东西,日方是不可能答应的。
双方第一次接触,就这样不欢而散。
但谁都没说,要直接终止谈判,可见大家都留有余地,想把这件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然后,很快就有了第二次接触,说是把赔偿提到了三万,其他条件依旧,至于日本宪兵便衣私自进入租界的情况,租界方可以遣返,甚至限制其再一次进入,如果发生犯罪的情况,须引渡交给日方处置!
租界当局拒绝了,日本宪兵便衣进入租界从事非法的情报收集活动,这是间谍。
对待间谍不等同于军人,间谍被抓,除非所在国同意,否则怎么处置那是所在国和地区的权力。
处置权谈判的事情跟程默无关,但赔偿的数字,他自然是不满意的,一口气直接就加到了十万。
低于十万免谈,而且赔偿的汽车必属是防弹的,这也算是给以后买一个保障。
不接受的话,就直接对外公布案情,让全世界来评理,反正其中一个人口供已经拿到手了。
日本宪兵也是人,也有承受不住的那一刻。
他们也想着就是招供了,租界当局也不敢拿他怎样,所以就招供了。
拿到铁证。
日方开始软了下来,一旦对外将案件真相公布,那日本在国际上可就丢脸了。
国家情报机关搞刺杀这种事儿并不少见,但一般都是偷偷的进行,一旦被人抓到证据,那都是丢脸的事情。
何况,这一次他们刺杀的还是一个警务人员,不但没能成功,还失败了,更丢人。
日方妥协了,同意了赔偿要求,对于日本宪兵便衣进入租界的相关协议也做出了修改,让他们从法理上无法在租界内肆意横行了。
这也算是一年来,租界当局跟日方博弈取得最好的一次结果。
但这都是程默差点儿没命换来的。
要只是一个不痛不痒的赔偿,他们说不定还会继续背地里再搞小动作,但这一次付出的代价大了,痛了,下次再想这么干,就得考虑失败后的后果了。
想让日本人停手不干,那估计不可能,除非他们主动放弃对自己的报复,但消停一段时间还是能做到的。
但是,日方这一次能够主动“伸橄榄枝”,这有点儿让他没想到,按照日方一贯的做法,不是不见棺材不落泪吗?
主动和解?
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他不知道的情况。
程默正百思不得其解之际,日方的赔偿到位了,十万日元整,而防弹汽车,这个需要订购,至少要半年后才能拿到。
这个程默也不着急,他先可以买一辆普通汽车开着就是了。
赔偿一到位,工部局这边就把三名被击杀的枪手的尸体移交给日方,两名重伤员也直接遣返,并且永远不得踏入租界。
事儿虽然结束了,可案子得对公众一个交代才行。
案子得有一个元凶首恶!
谁是最合适的背锅侠?
自然是军统,蓝衣社。
这个结果,不是程默想要的,可他也不好阻止,因为这也是工部局当局与日方商议后的结果。
反正蓝衣社犯的事儿不止一件了,多一件也不无妨,虱子多了不痒。
工部局为啥同意这么做,还不是因为就算这么说了,蓝衣社也不会有意见,程默是跟蓝衣秘密联络的中间人。
至于戴雨浓也不会有意见,这样能最大限度撇清程默跟蓝衣社的关系(在可能被怀疑的时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