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王爷,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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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据下人汇报,叶千歌去了泾阳的天水村。”
望月楼一间包厢中,徐子弘靠在栏杆上,望着远方,目光幽幽,略有吃惊道:“泾阳?”
常秋书胸有成竹道:“叶千歌作为帝夫,虽未正式封王,但已有王之封地,待满经年,便会赐下封号。”
“而这泾阳,便是他的封地。”
徐子弘回到桌边,端起一个酒杯,缓缓道:“这叶家一府二王,可谓皇恩浩荡,圣眷优隆。”
“确实如此。”常秋书深以为然,道:“这百年来,大徐的异姓王爷,也不过十指之数。”
“其中三位乃开国大将,立国十年间,太祖开疆辟土,便又封了三位,而后的九十年里,不过才封了四位王爷。”
“而今,这十位王爷所剩下的不足三个,镇北王叶天勇便是其中一位,其子叶千歌,便将成为大徐第十一位异姓王爷!”
“传闻这镇北王与皇叔关系莫逆,有兄弟之谊。”徐子弘抿了一口酒水,道。
常秋书点头道:“镇北王叶天勇可非常人,当年天狼入侵,兵指长安,叶天勇不过先皇帐下一个小将,若非叶千歌异军突起,大徐恐已千疮百孔,大厦倾覆也不无可能。”
“战后,叶天勇以军功封王,又曾多次救先皇于危难,二者便于土地庙中结拜,结下深厚情谊。”
“这也是为何先皇将重兵交由叶天勇手中,还要赐婚叶千歌的原因。”
徐子弘赞叹道:“镇北王真乃大才。”
“是啊。”常秋书毫不掩饰对叶天勇的欣赏,“凭一己之力,镇守北疆十八年,使得天狼国二十年内不敢犯境,此等人才,百年难遇!”
“只是可惜不能为我所用!”徐子弘眸光一闪道。
常秋书闻言,没有回应了,却是话锋一转道:“只是这个叶千歌,却也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徐子弘嘴角勾了勾,仰头将杯中酒水饮尽,语气慵懒道:“五首名曲成就乐圣之名,又以一首中秋词,惊艳中秋大典。”
“虎父无犬子。”常秋书感叹一声。
徐子弘眸光一闪,“确实是我小看了他。”
“少爷不必自责。”常秋书苦笑道:“长安第一纨绔,想必都是叶千歌演出来,此人城府颇深,不可小视。”
“哼,折损我几位大臣在先,抢夺我重宝在后,纵是他城府如何深,他也必须付出代价。”徐子弘掌心用力,便听一声脆响,手中的酒杯瞬间破碎成渣。
“人都安排好了么?”
“只待少爷一声令下。”常秋书应道。
“此次,绝对要万无一失,确保要拿到那本书,否则,打草惊蛇,后果不堪设想。”徐子弘神情严肃道。
“少爷且放心,一切都按少爷的吩咐,绝无半点差池。”常秋书信心十足道。“况且,又有数十高手,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爷,已绰绰有余。”
“不要大意。”徐子弘拍了拍手,将掌中的渣滓拍掉,又拿起一块香巾细细的擦了擦,“泾阳距离长安不远,一旦行动,要速战速决,若是被武衙发现,便会前功尽弃。”
“喏,小的这就吩咐下去。”常秋书拱了拱手,面色顿时一紧。
武衙,这个词,在武林人士中,几乎是个禁忌一般的存在。
它神秘无比,却又强大无匹,它是一只隐匿在暗中的鬼魅,好似从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
但若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江湖中发生的每件大事,似乎都有他们的影子。
“事情做干净点,那个什么天水村,我看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语毕,徐子弘挥了挥手。
“喏。”常秋书面不改色,低着头退出了包厢。
——
从河边回来,叶千歌便向着枫竹山而去。
枫竹山不高不陡,极易攀爬,众人循着村民多年走出来的小道,慢慢往上爬去。
先到的是枫山。
此时,恰是观赏枫林的季节。
漫山的枫树,密密麻麻,将山野全部占据,偶尔几棵绿树点缀其中,却也不显得突兀,反而恰到好处。
地面枫叶铺地,踩上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叶千歌一行人走的很慢,有时会停留片刻,为看到一棵特别高大的枫树而发出惊叹,也会为了某一处美丽景象而赞叹不已。
一路从山脚爬到山顶,而后又从枫山山顶直接走到竹山。
到了竹山,叶千歌发现周遭的环境,顷刻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好似一下子从红色的海洋走入了绿色的天堂。
世界轮转,在乎一瞬之间。
“走了这么久了,大家都渴了吧。”前面领路的大汉道了一句。
大汉叫李二宝,乃天水村村民,农闲时常来枫竹山打猎,对枫竹山地形了若指掌,故而主动请缨为叶千歌领路。
“难道这山中还有泉水?”刘华神色微动。
李长通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指了指前方道:“前方不远有处水潭,谭中泉水从未断绝,很是甘甜,二宝带路,既然来了竹山,定是要尝尝这泉水的。”
“好勒。”二宝憨笑一声,脚步飞快,几个转身便已越过了好几棵竹柳。
山间很幽静,鸟儿都已南去,故而没有鸟语,没有虫鸣,除了头顶传来柳叶的婆娑声,便无任何声响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竹山中行走,常有这般感触,看似无路,前方迷茫,但几步过后,前路豁然开朗,如此这般,反反复复。
几经辗转后,潺潺流水声传入耳中。
便见一条小溪从上方蜿蜒而下,汨汨而流,叮咚作响,水势还不小。
“上面便是了。”李长通说完,众人很快来到水潭边。
水潭不止一个,而是两个,一大一小,一高一低,中间被巨石隔开。
有点意思。
叶千歌好奇的围着水潭走了一圈,水潭并不深,许有两三米,潭水非常清澈,可见一些小鱼小虾在游动,很是悠闲惬意。
“王爷,过来休息一下,喝口水。”刘华叫道。
叶千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坐在离水潭不远的石块上。
“王爷,请喝水。”
不知何时,李二宝砍来一棵竹子,用柴刀砍成一个个竹筒,装了一筒水递给叶千歌。
叶千歌笑了笑,接了过去。
然而就在此时,空中传来一阵嗡鸣,便听咻地一声,一道流光疾掠而来。
站在叶千歌面前的李二宝,身子猛地一顿,一根箭矢从其后背直插进去,从胸前穿刺出来,箭头带出淋漓的鲜血。
李二宝面上的憨笑陡然一滞,嘴角涌出血水,他缓缓低头,又慢慢抬起头,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依稀可见几分憨厚,只是鲜血让这个笑容看起来多了一丝惨烈,“王爷,小——心!”
身子一软,倒在地面,再也起不来了……
“少爷,据下人汇报,叶千歌去了泾阳的天水村。”
望月楼一间包厢中,徐子弘靠在栏杆上,望着远方,目光幽幽,略有吃惊道:“泾阳?”
常秋书胸有成竹道:“叶千歌作为帝夫,虽未正式封王,但已有王之封地,待满经年,便会赐下封号。”
“而这泾阳,便是他的封地。”
徐子弘回到桌边,端起一个酒杯,缓缓道:“这叶家一府二王,可谓皇恩浩荡,圣眷优隆。”
“确实如此。”常秋书深以为然,道:“这百年来,大徐的异姓王爷,也不过十指之数。”
“其中三位乃开国大将,立国十年间,太祖开疆辟土,便又封了三位,而后的九十年里,不过才封了四位王爷。”
“而今,这十位王爷所剩下的不足三个,镇北王叶天勇便是其中一位,其子叶千歌,便将成为大徐第十一位异姓王爷!”
“传闻这镇北王与皇叔关系莫逆,有兄弟之谊。”徐子弘抿了一口酒水,道。
常秋书点头道:“镇北王叶天勇可非常人,当年天狼入侵,兵指长安,叶天勇不过先皇帐下一个小将,若非叶千歌异军突起,大徐恐已千疮百孔,大厦倾覆也不无可能。”
“战后,叶天勇以军功封王,又曾多次救先皇于危难,二者便于土地庙中结拜,结下深厚情谊。”
“这也是为何先皇将重兵交由叶天勇手中,还要赐婚叶千歌的原因。”
徐子弘赞叹道:“镇北王真乃大才。”
“是啊。”常秋书毫不掩饰对叶天勇的欣赏,“凭一己之力,镇守北疆十八年,使得天狼国二十年内不敢犯境,此等人才,百年难遇!”
“只是可惜不能为我所用!”徐子弘眸光一闪道。
常秋书闻言,没有回应了,却是话锋一转道:“只是这个叶千歌,却也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徐子弘嘴角勾了勾,仰头将杯中酒水饮尽,语气慵懒道:“五首名曲成就乐圣之名,又以一首中秋词,惊艳中秋大典。”
“虎父无犬子。”常秋书感叹一声。
徐子弘眸光一闪,“确实是我小看了他。”
“少爷不必自责。”常秋书苦笑道:“长安第一纨绔,想必都是叶千歌演出来,此人城府颇深,不可小视。”
“哼,折损我几位大臣在先,抢夺我重宝在后,纵是他城府如何深,他也必须付出代价。”徐子弘掌心用力,便听一声脆响,手中的酒杯瞬间破碎成渣。
“人都安排好了么?”
“只待少爷一声令下。”常秋书应道。
“此次,绝对要万无一失,确保要拿到那本书,否则,打草惊蛇,后果不堪设想。”徐子弘神情严肃道。
“少爷且放心,一切都按少爷的吩咐,绝无半点差池。”常秋书信心十足道。“况且,又有数十高手,抓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王爷,已绰绰有余。”
“不要大意。”徐子弘拍了拍手,将掌中的渣滓拍掉,又拿起一块香巾细细的擦了擦,“泾阳距离长安不远,一旦行动,要速战速决,若是被武衙发现,便会前功尽弃。”
“喏,小的这就吩咐下去。”常秋书拱了拱手,面色顿时一紧。
武衙,这个词,在武林人士中,几乎是个禁忌一般的存在。
它神秘无比,却又强大无匹,它是一只隐匿在暗中的鬼魅,好似从不存在,却又无处不在。
但若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江湖中发生的每件大事,似乎都有他们的影子。
“事情做干净点,那个什么天水村,我看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语毕,徐子弘挥了挥手。
“喏。”常秋书面不改色,低着头退出了包厢。
——
从河边回来,叶千歌便向着枫竹山而去。
枫竹山不高不陡,极易攀爬,众人循着村民多年走出来的小道,慢慢往上爬去。
先到的是枫山。
此时,恰是观赏枫林的季节。
漫山的枫树,密密麻麻,将山野全部占据,偶尔几棵绿树点缀其中,却也不显得突兀,反而恰到好处。
地面枫叶铺地,踩上去,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
叶千歌一行人走的很慢,有时会停留片刻,为看到一棵特别高大的枫树而发出惊叹,也会为了某一处美丽景象而赞叹不已。
一路从山脚爬到山顶,而后又从枫山山顶直接走到竹山。
到了竹山,叶千歌发现周遭的环境,顷刻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好似一下子从红色的海洋走入了绿色的天堂。
世界轮转,在乎一瞬之间。
“走了这么久了,大家都渴了吧。”前面领路的大汉道了一句。
大汉叫李二宝,乃天水村村民,农闲时常来枫竹山打猎,对枫竹山地形了若指掌,故而主动请缨为叶千歌领路。
“难道这山中还有泉水?”刘华神色微动。
李长通不置可否的笑了笑,指了指前方道:“前方不远有处水潭,谭中泉水从未断绝,很是甘甜,二宝带路,既然来了竹山,定是要尝尝这泉水的。”
“好勒。”二宝憨笑一声,脚步飞快,几个转身便已越过了好几棵竹柳。
山间很幽静,鸟儿都已南去,故而没有鸟语,没有虫鸣,除了头顶传来柳叶的婆娑声,便无任何声响了。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在竹山中行走,常有这般感触,看似无路,前方迷茫,但几步过后,前路豁然开朗,如此这般,反反复复。
几经辗转后,潺潺流水声传入耳中。
便见一条小溪从上方蜿蜒而下,汨汨而流,叮咚作响,水势还不小。
“上面便是了。”李长通说完,众人很快来到水潭边。
水潭不止一个,而是两个,一大一小,一高一低,中间被巨石隔开。
有点意思。
叶千歌好奇的围着水潭走了一圈,水潭并不深,许有两三米,潭水非常清澈,可见一些小鱼小虾在游动,很是悠闲惬意。
“王爷,过来休息一下,喝口水。”刘华叫道。
叶千歌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坐在离水潭不远的石块上。
“王爷,请喝水。”
不知何时,李二宝砍来一棵竹子,用柴刀砍成一个个竹筒,装了一筒水递给叶千歌。
叶千歌笑了笑,接了过去。
然而就在此时,空中传来一阵嗡鸣,便听咻地一声,一道流光疾掠而来。
站在叶千歌面前的李二宝,身子猛地一顿,一根箭矢从其后背直插进去,从胸前穿刺出来,箭头带出淋漓的鲜血。
李二宝面上的憨笑陡然一滞,嘴角涌出血水,他缓缓低头,又慢慢抬起头,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容,依稀可见几分憨厚,只是鲜血让这个笑容看起来多了一丝惨烈,“王爷,小——心!”
身子一软,倒在地面,再也起不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