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玄不改非(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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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昭一说完, 对上王徽之略显迷茫的眼神, 心里立刻嘎登一下。
遭了, 他的小马甲!
他的反应不可谓是不快,王徽之还没反应过来呢, 谭昭直接往自己身上贴了张隐身符,反正不管,三十六计, 走为上策。
果然人不能得意忘形, 好险好险。
这正午的阳光打下来, 还是非常耀眼的,王徽之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是空无一人啊,难不成他年纪轻轻, 视物都已不好了?
而且刚才那欠揍的声音和语调, 怎么越听越觉得熟悉呢?
难不成他是遇上仙家了,在红罗书院门口,可能吗?
王徽之纠结得都要怀疑人生, 想着今日是不是不宜出门, 要不明日再来给山长送帖子?
谭昭站在原地隐着身,看着王徽之犹犹豫豫地进了书院, 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耷拉着脑袋往山下走。
哎,小马甲穿多了也不好,捂汗。
系统:哈哈哈哈, 你那小马甲都透风的,穿不穿根本没区别。
……你走开。
不过马甲穿多了确实麻烦,要他是个孤家寡人,他哪里会去隐瞒身份,顶着原脸拉仇恨的事情他又不是没做过,只是怕连带祝家人而已。
一人犯错,全家连坐,而且他这会儿吧因为禁毒这条隐藏任务,心里还有点儿小九九,谭昭一边走着,一边盘算着将枪全部弄好后,回上虞一趟。
系统:你不会要回去摊牌吧?
[你猜?]
猜自然是猜不着的,但好在下山的路并不长,谭昭很快就回到了贺家别院,果然王献之少年已经等候许久。
“子敬,我刚在山上见到你家五哥了,差点暴露身份,你可要替我兜住啊。”谭昭苦着脸道。
王子敬:……这个实在有点难度。
“子敬,你的眼神可以稍微收敛一点的。”
“哦,抱歉。”
少年,你学坏了。
好在王少年还记得正事,从怀里抽出一封信,信被人用蜡妥帖得封好,信封上并未写字,但谭昭很快意识到他的第二个十亿已经送货上门。
等他攒够时间回去,亿万富翁在向他招手啊。
“父亲说,你看了就明白了。”
谭昭表示明白,拆了信封看了起来,这回的字迹比上一回更加凌厉,锋利得像是一柄刀戟一样,看着就跟要跃出纸张,直逼人喉间一样。
但当你真的感觉到压迫感的时候,这股锐意却收了起来,字还是字,并没有从纸上跳出来。
谭昭立刻意识到,这字距离有灵,可能只差半步了。
书圣爸爸果然答应了,不过还有个条件,这个条件并不过分,谭昭当即回了信,用的是规规矩矩的馆阁体,不让人看出他的字迹。
随信一起的,还有一瓶封好的药。
作为合作伙伴,谭昭没敢给人开药方,虽然药丸一样很苦,但总比汤剂来得“温和”一些。
王献之收了信,又将药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这可是父亲的救命药:“疏之,你与父亲是不是……”
谭昭却打断了王少年的话,面带微笑道:“很快,你就会知道的。”
这就是婉拒的意思了。
王献之就明白了,告辞后,他直奔山阴而去。
谭昭想了想,以免夜长梦多,他做事向来干脆,既然做了决定,就要百分百去实行,当即就离开了别院,先找了个地方吃饭,再去找人定做了枪柄。
这年头,只要给钱,加急也不是不能做。
两个时辰的功夫,这柄枪就算是初具雏形了,至于上面的印记之类,就留给枪的主人操心了。
“唧唧唧唧!”
胸口钻出个毛绒绒的小脑袋,谭昭听到声音,这才想起这小家伙已经睡了好几日了。
“让你贪吃,功德也不是那么好吃的,对吧?”谭昭点了点风狸的脑袋,含笑道。
“唧!”
“等下安分点,知道吗?”
“唧。”
小兽显然很想跳出来站在自己的领地肩膀上,但被谭昭一指头戳回去了,算算征兵的日子也差不多了,他准备连夜赶回上虞。
这古代的夜晚入了夜,魑魅魍魉还是有的。
谭昭想了想,干脆奢侈了一把,在系统商城里租了自己最爱的出行工具热气球一枚,点着加速器往上虞走,倒是能把风狸放出来了。
“唧唧唧唧!”好高呀!
“嗯,就是黑咕隆咚的,没什么可看的。”
是真的黑,除了天上的星子,下头连点火光都没有。
“唧唧!”喜欢!
“你喜欢就好。”
如果虞韶在这里,恐怕又要概叹一人一兽居然莫名地脑电波同频了。
热气球的速度很快,毕竟是直线行进,不消半个时辰,就落在了上虞城外,谭昭趁着天黑猫进城里,总算是见到了火光。
“七哥,你回来了!”
祝英齐一脸惊喜地开口,他还以为入伍前,见不到七哥了呢。
“喏,答应了你的,还算是赶上了。”当然没赶上,谭昭也有另外的法子将东西送到。
枪用粗布抱着,看不出什么,祝英齐当即又惊喜又感动,家人送的礼物,即便不如何,他也是要带在身边的。
“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饿得都瘦了,父亲,我饿了。”
“饿?怎么不饿死你算了!”
饿当然是饿不死的,祝夫人还没睡呢,怎么舍得儿子挨饿。
吃完饭,祝英齐已经不再舞枪了,不知从哪摸了块细软布,正搁灯下擦拭枪.头呢。
“这枪可有名字?”
谭昭摇头:“它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满月呢,怎么可能有名字,你是它的主人,看着取呗。”
……这描述,可以,很七哥。
“这名字,可以七哥来取吗?”
谭昭复杂地看了人一样:“你确定?”
祝英齐点了点头:“嗯,我想它也是这么想的。”
系统:哎,少年涉世未深啊。
谭昭想了想,一定要一雪前耻,他取名能力怎么了,不挺好的嘛,这枪的材料严格意义上是书圣爸爸送的,所以就叫它——
系统:书圣枪?
[恕我说句实话,你这取名烂得平平无奇。]
“饮冰,怎么样?”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谭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句话。
“好名字。”
这就是应下了。
第二日,祝英齐背负行囊远行,只一柄饮冰抢傍身,他告别亲人,犹带着热泪,毅然前行,奔赴自己人生的那场盛会。
其实祝老爷原本想强压着八子成了亲再走的,但最后还是没有成行,没的耽误人家女儿家。
“你这臭小子,你弟弟都比你有出息,听说连贺家的小儿子都上书院读书去了,你以后准备怎么着啊?我这张老脸啊,都让你给丢尽了。”祝老爷恨铁不成钢啊,这可是亲儿子,还能离咋地。
谭昭摸了摸鼻子,小声道:“确实,有那么点想法。”
祝老爷听罢,这词儿从七儿子嘴里蹦出来,实在是新鲜呐,他立刻便道:“什么想法?”
“回去再告诉您吧。”
也行,反正这二十来年也多来了,不差这一时半刻。
但事儿就非常赶巧了,塑料父子俩刚坐着车回到府中,外头就有人来报,说是县令大人有急召。
既然是公事,父子谈心什么时候都成,祝老爷连衣服都没换,就带着护卫急匆匆离开了。
谭昭呆在家中,百无聊赖,就又兴起了酿酒的兴趣。
这会儿已经开了春,新鲜东西自然多了许多,很多蔬果他都没见过,他去厨房溜达了一圈,就顺了些东西回来。
酿酒的工具是现成的,谭昭双手一翻,一匣子带着冰霜的果子出现在他手中。
这东西还是风狸送他的,也不知道小祖宗从哪衔来的,天然带着冰霜,里头的果肉却非常爽口,吃下肚还给人一种熨帖饱腹的感觉。
放个两枚足矣。
放了冰霜果的酒,天然就带上了一丝冰凉,非常适合夏天喝,谭昭将酒坛封好,埋藏在树下,准备埋了十年再来取这冰酒喝。
系统:十年,怕不是你骨灰都消弭了?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这年头的宿主,对自己作死的能力,果然没什么acd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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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昭一说完, 对上王徽之略显迷茫的眼神, 心里立刻嘎登一下。
遭了, 他的小马甲!
他的反应不可谓是不快,王徽之还没反应过来呢, 谭昭直接往自己身上贴了张隐身符,反正不管,三十六计, 走为上策。
果然人不能得意忘形, 好险好险。
这正午的阳光打下来, 还是非常耀眼的,王徽之使劲揉了揉眼睛,还是空无一人啊,难不成他年纪轻轻, 视物都已不好了?
而且刚才那欠揍的声音和语调, 怎么越听越觉得熟悉呢?
难不成他是遇上仙家了,在红罗书院门口,可能吗?
王徽之纠结得都要怀疑人生, 想着今日是不是不宜出门, 要不明日再来给山长送帖子?
谭昭站在原地隐着身,看着王徽之犹犹豫豫地进了书院, 这才长吁了一口气, 耷拉着脑袋往山下走。
哎,小马甲穿多了也不好,捂汗。
系统:哈哈哈哈, 你那小马甲都透风的,穿不穿根本没区别。
……你走开。
不过马甲穿多了确实麻烦,要他是个孤家寡人,他哪里会去隐瞒身份,顶着原脸拉仇恨的事情他又不是没做过,只是怕连带祝家人而已。
一人犯错,全家连坐,而且他这会儿吧因为禁毒这条隐藏任务,心里还有点儿小九九,谭昭一边走着,一边盘算着将枪全部弄好后,回上虞一趟。
系统:你不会要回去摊牌吧?
[你猜?]
猜自然是猜不着的,但好在下山的路并不长,谭昭很快就回到了贺家别院,果然王献之少年已经等候许久。
“子敬,我刚在山上见到你家五哥了,差点暴露身份,你可要替我兜住啊。”谭昭苦着脸道。
王子敬:……这个实在有点难度。
“子敬,你的眼神可以稍微收敛一点的。”
“哦,抱歉。”
少年,你学坏了。
好在王少年还记得正事,从怀里抽出一封信,信被人用蜡妥帖得封好,信封上并未写字,但谭昭很快意识到他的第二个十亿已经送货上门。
等他攒够时间回去,亿万富翁在向他招手啊。
“父亲说,你看了就明白了。”
谭昭表示明白,拆了信封看了起来,这回的字迹比上一回更加凌厉,锋利得像是一柄刀戟一样,看着就跟要跃出纸张,直逼人喉间一样。
但当你真的感觉到压迫感的时候,这股锐意却收了起来,字还是字,并没有从纸上跳出来。
谭昭立刻意识到,这字距离有灵,可能只差半步了。
书圣爸爸果然答应了,不过还有个条件,这个条件并不过分,谭昭当即回了信,用的是规规矩矩的馆阁体,不让人看出他的字迹。
随信一起的,还有一瓶封好的药。
作为合作伙伴,谭昭没敢给人开药方,虽然药丸一样很苦,但总比汤剂来得“温和”一些。
王献之收了信,又将药小心翼翼地揣在怀中,这可是父亲的救命药:“疏之,你与父亲是不是……”
谭昭却打断了王少年的话,面带微笑道:“很快,你就会知道的。”
这就是婉拒的意思了。
王献之就明白了,告辞后,他直奔山阴而去。
谭昭想了想,以免夜长梦多,他做事向来干脆,既然做了决定,就要百分百去实行,当即就离开了别院,先找了个地方吃饭,再去找人定做了枪柄。
这年头,只要给钱,加急也不是不能做。
两个时辰的功夫,这柄枪就算是初具雏形了,至于上面的印记之类,就留给枪的主人操心了。
“唧唧唧唧!”
胸口钻出个毛绒绒的小脑袋,谭昭听到声音,这才想起这小家伙已经睡了好几日了。
“让你贪吃,功德也不是那么好吃的,对吧?”谭昭点了点风狸的脑袋,含笑道。
“唧!”
“等下安分点,知道吗?”
“唧。”
小兽显然很想跳出来站在自己的领地肩膀上,但被谭昭一指头戳回去了,算算征兵的日子也差不多了,他准备连夜赶回上虞。
这古代的夜晚入了夜,魑魅魍魉还是有的。
谭昭想了想,干脆奢侈了一把,在系统商城里租了自己最爱的出行工具热气球一枚,点着加速器往上虞走,倒是能把风狸放出来了。
“唧唧唧唧!”好高呀!
“嗯,就是黑咕隆咚的,没什么可看的。”
是真的黑,除了天上的星子,下头连点火光都没有。
“唧唧!”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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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虞韶在这里,恐怕又要概叹一人一兽居然莫名地脑电波同频了。
热气球的速度很快,毕竟是直线行进,不消半个时辰,就落在了上虞城外,谭昭趁着天黑猫进城里,总算是见到了火光。
“七哥,你回来了!”
祝英齐一脸惊喜地开口,他还以为入伍前,见不到七哥了呢。
“喏,答应了你的,还算是赶上了。”当然没赶上,谭昭也有另外的法子将东西送到。
枪用粗布抱着,看不出什么,祝英齐当即又惊喜又感动,家人送的礼物,即便不如何,他也是要带在身边的。
“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饿得都瘦了,父亲,我饿了。”
“饿?怎么不饿死你算了!”
饿当然是饿不死的,祝夫人还没睡呢,怎么舍得儿子挨饿。
吃完饭,祝英齐已经不再舞枪了,不知从哪摸了块细软布,正搁灯下擦拭枪.头呢。
“这枪可有名字?”
谭昭摇头:“它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满月呢,怎么可能有名字,你是它的主人,看着取呗。”
……这描述,可以,很七哥。
“这名字,可以七哥来取吗?”
谭昭复杂地看了人一样:“你确定?”
祝英齐点了点头:“嗯,我想它也是这么想的。”
系统:哎,少年涉世未深啊。
谭昭想了想,一定要一雪前耻,他取名能力怎么了,不挺好的嘛,这枪的材料严格意义上是书圣爸爸送的,所以就叫它——
系统:书圣枪?
[恕我说句实话,你这取名烂得平平无奇。]
“饮冰,怎么样?”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谭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句话。
“好名字。”
这就是应下了。
第二日,祝英齐背负行囊远行,只一柄饮冰抢傍身,他告别亲人,犹带着热泪,毅然前行,奔赴自己人生的那场盛会。
其实祝老爷原本想强压着八子成了亲再走的,但最后还是没有成行,没的耽误人家女儿家。
“你这臭小子,你弟弟都比你有出息,听说连贺家的小儿子都上书院读书去了,你以后准备怎么着啊?我这张老脸啊,都让你给丢尽了。”祝老爷恨铁不成钢啊,这可是亲儿子,还能离咋地。
谭昭摸了摸鼻子,小声道:“确实,有那么点想法。”
祝老爷听罢,这词儿从七儿子嘴里蹦出来,实在是新鲜呐,他立刻便道:“什么想法?”
“回去再告诉您吧。”
也行,反正这二十来年也多来了,不差这一时半刻。
但事儿就非常赶巧了,塑料父子俩刚坐着车回到府中,外头就有人来报,说是县令大人有急召。
既然是公事,父子谈心什么时候都成,祝老爷连衣服都没换,就带着护卫急匆匆离开了。
谭昭呆在家中,百无聊赖,就又兴起了酿酒的兴趣。
这会儿已经开了春,新鲜东西自然多了许多,很多蔬果他都没见过,他去厨房溜达了一圈,就顺了些东西回来。
酿酒的工具是现成的,谭昭双手一翻,一匣子带着冰霜的果子出现在他手中。
这东西还是风狸送他的,也不知道小祖宗从哪衔来的,天然带着冰霜,里头的果肉却非常爽口,吃下肚还给人一种熨帖饱腹的感觉。
放个两枚足矣。
放了冰霜果的酒,天然就带上了一丝冰凉,非常适合夏天喝,谭昭将酒坛封好,埋藏在树下,准备埋了十年再来取这冰酒喝。
系统:十年,怕不是你骨灰都消弭了?
作者有话要说:系统一日手札:这年头的宿主,对自己作死的能力,果然没什么acd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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