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蚁神令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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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那人悻悻道,“你这算补救还是补刀?长得像鸭怎么了?又不是做鸭。”
“那你叫什么?”我问。
“亚伯。”他说。
丫头瞪起圆溜溜的大眼睛:“鸭脖?不还是鸭么?”
亚伯灰着脸解释道:“亚军的亚,伯仲的伯。”
“你叫鸭脖,我叫丫(鸭)头,”丫头眼珠骨碌碌一转,不知哪根筋又搭歪了,忽然冲我笑道,“干脆你改名叫鸭舌算了,咱仨正好凑一拼盘。”
“敢情我就你嘴里的一块肉?”我忽然意识到这时候插科打诨不太合适,连忙言归正传,“别闹,人家刚救了我们,还没道谢呢。”
“大恩不言谢嘛,瞧这么高级的车,”丫头摸着车厢上的宝石,问道,“坐一次得不少钱吧?”
亚伯收起尴尬的表情,露出谦虚的微笑:“能为人道盟的朋友服务是我的荣幸。”
我掂了掂令牌:“鲁前辈的面子这么大?”
亚伯不无羡慕地盯着令牌:“这‘蚁神令’在江湖上比圣旨都管用。”
丫头半开玩笑道:“那我们用它跟你换这辆马车。”
亚伯一惊,正色道:“不要乱说!从鲁盟主把这块蚁神令赠予你们的那一刻起,它就只属于你们,除了你们,谁也不能持有它。在你们手里,它是护身符,如果到了别人手里,就成了催命符。”
“不是吧?还会认主人?它又不是……”丫头做了个表示费解的手势把那个‘狗’字拦在了自己那张快嘴里。
“前些年,北部齐寒州的州府唤海城里有位富商林员外,乐善好施,多次帮助人道盟,鲁盟主便送了他一面蚁神令。没多久,这令牌被天下第一神偷刀尖舞偷了去,刀尖舞拿着这令牌逢人就吹嘘自己和人道盟盟主是拜把兄弟,结果不出三天,他的头就挂在了自家门梁上。当时人们都以为这是江湖仇杀,因为被他偷过的人实在太多,谁也不会想到是令牌的问题。后来,押送从刀尖舞家搜出的赃物的官兵路过郊外时,遭到山贼伏击,被洗劫一空,山贼们把包括蚁神令在内的战利品全部带回了山寨。数日后,前来围剿的官兵攻入了大门洞开毫无抵抗的山寨,只看见遍地身首异处爬满蚂蚁的尸体。”
一想到尸体上爬满蚂蚁的样子,我浑身都感觉不自在,看来我真有丫头说的密集恐惧症。丫头却在喃喃自语:“身首异处?为什么都……”
“叨咕什么呢?”我问她,“对了,刚才你分析那个女尸有板有眼的,比四大神捕还厉害,哪学的?”
“嗨,这算什么,”丫头谦虚地摆摆手,“不是跟你说过么,我在醉烟坊经常帮厨,宰过很多鸡啊鸭啊,对血迹的规律最熟悉不过了。别说是我,但凡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比那些狗屁神捕强。”
亚伯打断我们:“破案的事我帮不上忙,也没兴趣,总之你们把蚁神令保管好,咱们继续赶路,你们要去哪?”
我其实也没有个明确的目标,只知道一直往南走,便朝那方向望去,视线捕捉到一片若隐若现的青灰色城堞,当下伸手一指,道:“就那儿吧。”
“耽秀城,好嘞,把那个扣在腰上,坐稳了,”亚伯用下巴朝车厢座椅上的几条镶金皮扣指了指,又俯下身去,对那八匹马说,“小祖宗们,天底下最漂亮的小母马这两天都会来咱们耽秀城,去晚了就只有暗恋的份了。”
八匹枣红马仿佛听懂了似的,欢快地扬蹄长嘶,都不用鞭子赶,争先恐后地嗖嗖迸射出去。我和丫头还没反应过来,嘭!嘭!直接贴在了车厢后壁上,又弹回座椅,晕头转向,忙不迭地去抓四处舞动的皮扣,却没办法稳住手往腰间扣,只得死死拽住。小灰唧倒是机灵,没有躲到我怀中或背囊里,不然很可能会被挤成鼠片,它一伸爪子,牢牢抱住座椅下面的支撑架,甚是稳当。不可思议的车速和年久失修的路面让我和丫头着实体验了一回飞一般的感觉,两个人像风筝一样在车厢里飞来飞去,幸好四壁都柔软无比,并未受伤,但五脏六腑还是被搅成了浆糊。
一阵风驰电掣,一顿腾云驾雾,一声梢响过后,马蹄笃笃,停在距城门百步之处。
我惊魂未定,夺门而出,生怕马车又启动,一落地就狠狠吐了个淋漓尽致,两腿像是踩进了云朵之中,抬头一看,眼前重重叠叠堆着好几辆马车和一大群马,每道车门里都钻出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丫头,她们摇摇晃晃地拍着车辕,异口同声道:“太刺激了!”
我长吁一口气,用力揉搓胸口:“哎哟我的天哪!确实与众不同,别人赶马用鞭子,停马用缰绳,你是停马用鞭子,赶马用忽悠。”
亚伯嘿嘿一笑:“我可没忽悠,这耽秀城里有太平州最大的马场和马市,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办名马相亲活动。”
我奇道:“马还有相亲?畜牲的待遇比人都高了。”
“可别瞧不起畜牲,看你年纪轻轻的没见过世面,我来给你补补课,”亚伯娓娓道来,“战场上这马有多重要就不提了,生活中更是必不可少,刚才要没马,你们现在就跟那五个傻子一样被关进囚车了。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像你这样带个姑娘出门在外,不管私奔还是度蜜月,没有马就跟逃荒没区别。最关键一点,马从来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骑在马上的人看谁都是居高临下,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穆王收八骏始皇御七龙,不是至尊显贵之人哪有实力和资格拥有名马?所以,没错,畜牲的待遇就是比人高,一匹好马有时比十条人命都值钱。”
丫头茅塞顿开道:“难怪以前老听醉烟坊的女人们说,宁愿坐在汗血宝马上哭,也不要坐在单套驴车里笑。”
我不禁对亚伯刮目相看:“那你一个人就拥有这么多匹神马,一定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了。”
亚伯尴尬地耸耸肩:“是我的就好了,我只是替人养马赶车的,要不是看你们有蚁神令,我也不会拿这些马去冒险的。多嘴问一句,你们这一路是要办什么事么?”
我答:“找人。”
“谁?”
“不知道。”
“长什么样?”
“不知道。”
“住哪里?”
“不知道。”
“那怎么找?”
“我们要找的人很特别,天赋异禀,身怀绝技,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
“哦!难道是他?”
“嗯?你认识?”
“我不确定此人是不是你们要找的对象,但他绝对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这方圆百里没有谁不知道他,人人都见识过他的厉害,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不可思议的能人,”亚伯的语气中透着敬仰与自豪,仿佛连认识这个人都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谈起此人的能力也是如数家珍,“他不用拿碗筷,就能吃到饭菜;他不用伸手和弯腰,就能穿上鞋子;他不用脚,就能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隔空取物和瞬间移动么?我只不过能隔空伤人,此人的能力可比我全面得多了。
“有一次,他路过河边,见一大片柳树,风一吹柳絮乱飞,他随口说了句‘这些树真是多余’,不一会儿,这片柳树就消失了。”
丫头赞叹道:“哇哦!愚公移山来找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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丫头瞪起圆溜溜的大眼睛:“鸭脖?不还是鸭么?”
亚伯灰着脸解释道:“亚军的亚,伯仲的伯。”
“你叫鸭脖,我叫丫(鸭)头,”丫头眼珠骨碌碌一转,不知哪根筋又搭歪了,忽然冲我笑道,“干脆你改名叫鸭舌算了,咱仨正好凑一拼盘。”
“敢情我就你嘴里的一块肉?”我忽然意识到这时候插科打诨不太合适,连忙言归正传,“别闹,人家刚救了我们,还没道谢呢。”
“大恩不言谢嘛,瞧这么高级的车,”丫头摸着车厢上的宝石,问道,“坐一次得不少钱吧?”
亚伯收起尴尬的表情,露出谦虚的微笑:“能为人道盟的朋友服务是我的荣幸。”
我掂了掂令牌:“鲁前辈的面子这么大?”
亚伯不无羡慕地盯着令牌:“这‘蚁神令’在江湖上比圣旨都管用。”
丫头半开玩笑道:“那我们用它跟你换这辆马车。”
亚伯一惊,正色道:“不要乱说!从鲁盟主把这块蚁神令赠予你们的那一刻起,它就只属于你们,除了你们,谁也不能持有它。在你们手里,它是护身符,如果到了别人手里,就成了催命符。”
“不是吧?还会认主人?它又不是……”丫头做了个表示费解的手势把那个‘狗’字拦在了自己那张快嘴里。
“前些年,北部齐寒州的州府唤海城里有位富商林员外,乐善好施,多次帮助人道盟,鲁盟主便送了他一面蚁神令。没多久,这令牌被天下第一神偷刀尖舞偷了去,刀尖舞拿着这令牌逢人就吹嘘自己和人道盟盟主是拜把兄弟,结果不出三天,他的头就挂在了自家门梁上。当时人们都以为这是江湖仇杀,因为被他偷过的人实在太多,谁也不会想到是令牌的问题。后来,押送从刀尖舞家搜出的赃物的官兵路过郊外时,遭到山贼伏击,被洗劫一空,山贼们把包括蚁神令在内的战利品全部带回了山寨。数日后,前来围剿的官兵攻入了大门洞开毫无抵抗的山寨,只看见遍地身首异处爬满蚂蚁的尸体。”
一想到尸体上爬满蚂蚁的样子,我浑身都感觉不自在,看来我真有丫头说的密集恐惧症。丫头却在喃喃自语:“身首异处?为什么都……”
“叨咕什么呢?”我问她,“对了,刚才你分析那个女尸有板有眼的,比四大神捕还厉害,哪学的?”
“嗨,这算什么,”丫头谦虚地摆摆手,“不是跟你说过么,我在醉烟坊经常帮厨,宰过很多鸡啊鸭啊,对血迹的规律最熟悉不过了。别说是我,但凡有点生活常识的人都比那些狗屁神捕强。”
亚伯打断我们:“破案的事我帮不上忙,也没兴趣,总之你们把蚁神令保管好,咱们继续赶路,你们要去哪?”
我其实也没有个明确的目标,只知道一直往南走,便朝那方向望去,视线捕捉到一片若隐若现的青灰色城堞,当下伸手一指,道:“就那儿吧。”
“耽秀城,好嘞,把那个扣在腰上,坐稳了,”亚伯用下巴朝车厢座椅上的几条镶金皮扣指了指,又俯下身去,对那八匹马说,“小祖宗们,天底下最漂亮的小母马这两天都会来咱们耽秀城,去晚了就只有暗恋的份了。”
八匹枣红马仿佛听懂了似的,欢快地扬蹄长嘶,都不用鞭子赶,争先恐后地嗖嗖迸射出去。我和丫头还没反应过来,嘭!嘭!直接贴在了车厢后壁上,又弹回座椅,晕头转向,忙不迭地去抓四处舞动的皮扣,却没办法稳住手往腰间扣,只得死死拽住。小灰唧倒是机灵,没有躲到我怀中或背囊里,不然很可能会被挤成鼠片,它一伸爪子,牢牢抱住座椅下面的支撑架,甚是稳当。不可思议的车速和年久失修的路面让我和丫头着实体验了一回飞一般的感觉,两个人像风筝一样在车厢里飞来飞去,幸好四壁都柔软无比,并未受伤,但五脏六腑还是被搅成了浆糊。
一阵风驰电掣,一顿腾云驾雾,一声梢响过后,马蹄笃笃,停在距城门百步之处。
我惊魂未定,夺门而出,生怕马车又启动,一落地就狠狠吐了个淋漓尽致,两腿像是踩进了云朵之中,抬头一看,眼前重重叠叠堆着好几辆马车和一大群马,每道车门里都钻出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丫头,她们摇摇晃晃地拍着车辕,异口同声道:“太刺激了!”
我长吁一口气,用力揉搓胸口:“哎哟我的天哪!确实与众不同,别人赶马用鞭子,停马用缰绳,你是停马用鞭子,赶马用忽悠。”
亚伯嘿嘿一笑:“我可没忽悠,这耽秀城里有太平州最大的马场和马市,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办名马相亲活动。”
我奇道:“马还有相亲?畜牲的待遇比人都高了。”
“可别瞧不起畜牲,看你年纪轻轻的没见过世面,我来给你补补课,”亚伯娓娓道来,“战场上这马有多重要就不提了,生活中更是必不可少,刚才要没马,你们现在就跟那五个傻子一样被关进囚车了。行天莫如龙,行地莫如马,像你这样带个姑娘出门在外,不管私奔还是度蜜月,没有马就跟逃荒没区别。最关键一点,马从来都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骑在马上的人看谁都是居高临下,有一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穆王收八骏始皇御七龙,不是至尊显贵之人哪有实力和资格拥有名马?所以,没错,畜牲的待遇就是比人高,一匹好马有时比十条人命都值钱。”
丫头茅塞顿开道:“难怪以前老听醉烟坊的女人们说,宁愿坐在汗血宝马上哭,也不要坐在单套驴车里笑。”
我不禁对亚伯刮目相看:“那你一个人就拥有这么多匹神马,一定是个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了。”
亚伯尴尬地耸耸肩:“是我的就好了,我只是替人养马赶车的,要不是看你们有蚁神令,我也不会拿这些马去冒险的。多嘴问一句,你们这一路是要办什么事么?”
我答:“找人。”
“谁?”
“不知道。”
“长什么样?”
“不知道。”
“住哪里?”
“不知道。”
“那怎么找?”
“我们要找的人很特别,天赋异禀,身怀绝技,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
“哦!难道是他?”
“嗯?你认识?”
“我不确定此人是不是你们要找的对象,但他绝对拥有常人所不及的本领,这方圆百里没有谁不知道他,人人都见识过他的厉害,他是我这辈子见过最不可思议的能人,”亚伯的语气中透着敬仰与自豪,仿佛连认识这个人都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谈起此人的能力也是如数家珍,“他不用拿碗筷,就能吃到饭菜;他不用伸手和弯腰,就能穿上鞋子;他不用脚,就能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一个地方。”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隔空取物和瞬间移动么?我只不过能隔空伤人,此人的能力可比我全面得多了。
“有一次,他路过河边,见一大片柳树,风一吹柳絮乱飞,他随口说了句‘这些树真是多余’,不一会儿,这片柳树就消失了。”
丫头赞叹道:“哇哦!愚公移山来找他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