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Chapter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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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12月9日。
这里的环境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舒适了, 虽然在这里才住了几天,但是每天的生活都是新鲜而有趣的。詹姆斯是唯一的威胁。
我也终于明白,三个姐妹为什么会有那么骄纵的性格, 虽然是半人半吸血鬼,可以靠鲜血过活, 但是她们吃的食物非常精细而美味,是普通的人类家庭完全没有办法比的, 约翰姆每天换着花样来烹饪食材, 他的钱非常多,食材也是有人类一直提供的。
在剩下的时间里,到了深夜, 他就和詹姆斯一起去觅食, 而在白天不能出去的时候,他就呆在房间里看些书, 做些实验, 描绘些东西,弹钢琴等等,好像完全没有威胁性。
他对我非常彬彬有礼,没有把我当做食物来看待,甚至在我不耐烦或者害怕的时候, 会礼貌地退出我的房间,给我独处的时间,这让我有些感动。
但是, 贝拉,你要想清楚,他还是一个吸血鬼不是吗?也许他的这番举动就是在夺取你的信任,以至于让你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食物,要知道,这是非常危险的。
我一直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房间中有很多的书,但是对于我来说有些深奥了,没有高科技的东西,我只能靠书来解闷,我并没有放弃要逃出去的想法,但是得等到深夜,他们出去的时候。
现在,我得换书了,这些艺术类的书本太无聊了。
我拢了拢头发,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间的门。
很好,客厅里一个吸血鬼都没有。虽然我知道他们很可能已经听到了我的声音,但是没有人阻止我,于是我放心地进入了图书室。
在这个地下“城堡”中,图书室的规模竟然有一个小型图书馆那么大,里面的藏书多达好几万部,规模很大,地下还有第二层,在雪白的墙壁上装饰了精致而古老的图纹,四面垂挂下柔软而厚实的紫色窗帘,料子很好,整个图书室看上去竟然有一种庄严而肃穆的感觉。
图书室只有板凳,但是我发现自己想要拿的书竟然在最高处,只好把板凳拿来,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但是还是没有够到。
还有很远的距离,我没有傻到在板凳上跳起来拿,以我这种体育废柴,怪异的平衡感,我一定会摔得很惨,而且在这个充满了吸血鬼的世界中,我会被吸干的。
于是我只好放弃了那本书,跳下了板凳。
“斯旺小姐需要什么书?”
暧昧而低沉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我吓了一跳,看向这个不速之客。
是约翰姆。
他穿着休闲西装,看上去和那些富裕的人类别无二致,只是血红的眼睛突出了他的身份。
“我看到你拿不够,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么?”
约翰姆再次问了一遍,我只好点点头,应付地指了指那本《简·爱》
“《简·爱》?”
“恩。”
他点了点头,双腿只是微微弯曲,几乎跃到了天花板上,动作优雅地拿下了那一本书,轻松跳下来,将书递给了我。
“谢谢。”我扒了一下头发,让它遮住脸。
“不用谢。”他沉思了片刻,“其实,斯旺小姐——”
“贝拉。”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就让他叫我的名字,于是更不敢看他了。
他轻松地笑了笑:“好的,贝拉——你不用那么害怕,我对我的女儿和詹姆斯所做的事情感到抱歉,并不是我让她们这么做的,你在这里,这几天,生活的还好吗?”
我仓皇地点了点头,希望他尽快走开。
什么不知道啊,并不是他让她们做的,骗谁呢,要不是他让她们把我抓过来,我又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还有詹姆斯,他不是想杀了我吗?怎么现在把我放在这里就不管了?
这个男人,还是很危险。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
约翰姆看着我,美丽的脸上仿佛出现了一抹忧郁,叹了口气,让开了。
我匆匆忙忙地逃跑了。
我感到他的视线在我的身后一直燃烧着,但是我必须保持警惕。
贝拉——警惕!贝拉!
晚餐还是约翰姆做出来的,他的三个女儿对我都熟视无睹了,吃得很开心,但我却食不知味。
我今晚策划逃跑。
没有什么可带的,我不知道半人半吸血鬼和真正的吸血鬼的区别,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家四口,加上詹姆斯,一共五人,今晚都要出去捕猎。
这真是一个好机会。
没有比这更好的逃跑机会了,虽然我很可能会失败,但是我想要逃离,也许在路上,我就可以遇到正在寻找我的吸血鬼们,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我看了一眼约翰姆,他对我报以一个温柔的笑容。
虽然不知道他的天赋能把我隐藏到什么地步,但是我认为最可怕的就是隐藏我的气味,隐藏我的声音,这无异于让我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夜晚很快来临。
熬到了半夜,我窝在床上,尽量将呼吸放的平缓,伪装自己睡着了。
客厅里,三个女孩根本就不会隐藏自己的声音,所以我听得清清楚楚,直到确保他们全部离开。
因为小心翼翼,他们走了很久,我才从床上爬起来,急匆匆地扎了一下头发,踏上楼梯,来到这个通往地上的窗口。
说是窗口,其实不如说是一个井盖模样的圆形覆盖物,用水泥做成,更可怕的是,当我推它的时候,它死死卡住了,任我怎么推都不行。
我绝望地放下了手,我想,他们居然锁住了这个井盖。
我以为他们足够放心,不会把我锁起来。但是我猜错错了。
突然,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没有想过,他们居然会那么快就回来!
井盖有秩序地快速扭动了好几十圈,其复杂程度靠人类的思维根本记不下来,接着,缓缓打开了。
我该怎么办?是坦白,还是伪装?
我还没来得及想好,只是匆匆忙忙地下了楼梯,孤零零地站在客厅里,心里的恐惧无以复加。
他们知道了,会怎样对我?杀死我吗?
在极端的恐惧中,我看到约翰姆最小的女儿,黛芙妮跳了下来,接下来是安妮和阿芙拉,三个人说说笑笑,但在看到我的时候,脸色一下子变得恐怖。
我突然意识到,她们是吸血鬼啊,完全可以闻出我在屋子里走动时留下的味道。
果然,阿芙拉抬起了头,看了看井盖,冲了过来,扣住了我的肩膀,对后面跳下来,一脸震惊的约翰姆尖声告状:
“爸爸!你看看她!她要逃跑!”
我的肩膀一阵剧痛,恶心感让我说不出话,在隐约的泪光中,我才看到约翰姆的表情是如此的震惊,但是我说不出话。
肩膀上越来越痛,突然,阿芙拉的力道一松,我顿时往后退了几步。
站在我面前的是约翰姆,他的表情冷淡而固执。
“斯旺小姐,要是你真的想离开的话,不如等到明天吧,大半夜,一个女孩子出去很危险。”
他只说了一句话就回到了房间,他的三个女儿瞪了我好几眼,詹姆斯一脸戏谑地看着。
回到房间后,我瑟缩在被子里,第一次没有觉得很开心。
天刚亮的时候,阿芙拉就将我送到了外面。
约翰姆没有露面,阿芙拉面无表情。
但是我的情绪还是不很高。
之后呢......之后?
【贝拉放下日记本,想了想】
之后的情况出乎我的意料,我并没有走出去这个城市,也并非是吸血鬼的组织。
印第安人十分谨慎,他们不欢迎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我被追赶了一路,而且这种野地的环境十分险恶,陷进了沼泽地里,还被莫名的软体动物咬了一口,腿非常疼痛,像断了一样。
虽然天慢慢亮起来了,但是野地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呼喊,嘴唇非常干咳,唾沫都快没有了,我突然意识到,这么多的国家,这么远的距离,其中还有海峡、山谷,单凭我一个人,我根本走不出去,很可能死在路上,这是一个极端错误的决定。
但是,约翰姆走了出来,他说,他要带我回去。
我不想死,我还是想活着,于是我答应了。
他一路跟在我身后,不然,我想我早就被野兽吃掉了。
这种旷野,我什么东西都没带,只有身上的一身衣服,绝对会死在这里。
***
回到温暖的卧室,照了镜子,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狼狈。
我的头发松松散散地耷拉在肩膀上,已经凌乱不堪,衣服皱巴巴的,腿上沾满了泥,还有,我发现,那个咬我的软体动物,竟然是一只蚂蝗。
蚂蝗吸饱了我的血,涨得很大了,看上去很恶心。
约翰姆拿来了医药箱,坐在我的床边帮我处理伤势。
他的手接触到了蚂蝗,我好像看到蚂蝗蠕动了一下,强烈的恐惧感和恶心感让我尖叫出声。
“现在,终于知道离开这里的后果了吧?”
约翰姆的声音很无奈,也带着点微微的怜惜,他将蚂蝗处理掉,将我的腿清理干净,涂上药,缠好绷带。
我并非冷血动物,他做的这一切,我看在眼里。
以后,我该以什么态度面对这个男人?
——《贝拉日记》
2005年, 12月9日。
这里的环境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舒适了, 虽然在这里才住了几天,但是每天的生活都是新鲜而有趣的。詹姆斯是唯一的威胁。
我也终于明白,三个姐妹为什么会有那么骄纵的性格, 虽然是半人半吸血鬼,可以靠鲜血过活, 但是她们吃的食物非常精细而美味,是普通的人类家庭完全没有办法比的, 约翰姆每天换着花样来烹饪食材, 他的钱非常多,食材也是有人类一直提供的。
在剩下的时间里,到了深夜, 他就和詹姆斯一起去觅食, 而在白天不能出去的时候,他就呆在房间里看些书, 做些实验, 描绘些东西,弹钢琴等等,好像完全没有威胁性。
他对我非常彬彬有礼,没有把我当做食物来看待,甚至在我不耐烦或者害怕的时候, 会礼貌地退出我的房间,给我独处的时间,这让我有些感动。
但是, 贝拉,你要想清楚,他还是一个吸血鬼不是吗?也许他的这番举动就是在夺取你的信任,以至于让你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食物,要知道,这是非常危险的。
我一直躲在房间里不敢出去,房间中有很多的书,但是对于我来说有些深奥了,没有高科技的东西,我只能靠书来解闷,我并没有放弃要逃出去的想法,但是得等到深夜,他们出去的时候。
现在,我得换书了,这些艺术类的书本太无聊了。
我拢了拢头发,小心翼翼地打开房间的门。
很好,客厅里一个吸血鬼都没有。虽然我知道他们很可能已经听到了我的声音,但是没有人阻止我,于是我放心地进入了图书室。
在这个地下“城堡”中,图书室的规模竟然有一个小型图书馆那么大,里面的藏书多达好几万部,规模很大,地下还有第二层,在雪白的墙壁上装饰了精致而古老的图纹,四面垂挂下柔软而厚实的紫色窗帘,料子很好,整个图书室看上去竟然有一种庄严而肃穆的感觉。
图书室只有板凳,但是我发现自己想要拿的书竟然在最高处,只好把板凳拿来,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但是还是没有够到。
还有很远的距离,我没有傻到在板凳上跳起来拿,以我这种体育废柴,怪异的平衡感,我一定会摔得很惨,而且在这个充满了吸血鬼的世界中,我会被吸干的。
于是我只好放弃了那本书,跳下了板凳。
“斯旺小姐需要什么书?”
暧昧而低沉的声音突然在我耳边响起,我吓了一跳,看向这个不速之客。
是约翰姆。
他穿着休闲西装,看上去和那些富裕的人类别无二致,只是血红的眼睛突出了他的身份。
“我看到你拿不够,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么?”
约翰姆再次问了一遍,我只好点点头,应付地指了指那本《简·爱》
“《简·爱》?”
“恩。”
他点了点头,双腿只是微微弯曲,几乎跃到了天花板上,动作优雅地拿下了那一本书,轻松跳下来,将书递给了我。
“谢谢。”我扒了一下头发,让它遮住脸。
“不用谢。”他沉思了片刻,“其实,斯旺小姐——”
“贝拉。”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鬼使神差地就让他叫我的名字,于是更不敢看他了。
他轻松地笑了笑:“好的,贝拉——你不用那么害怕,我对我的女儿和詹姆斯所做的事情感到抱歉,并不是我让她们这么做的,你在这里,这几天,生活的还好吗?”
我仓皇地点了点头,希望他尽快走开。
什么不知道啊,并不是他让她们做的,骗谁呢,要不是他让她们把我抓过来,我又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还有詹姆斯,他不是想杀了我吗?怎么现在把我放在这里就不管了?
这个男人,还是很危险。
“好吧,那我就放心了。”
约翰姆看着我,美丽的脸上仿佛出现了一抹忧郁,叹了口气,让开了。
我匆匆忙忙地逃跑了。
我感到他的视线在我的身后一直燃烧着,但是我必须保持警惕。
贝拉——警惕!贝拉!
晚餐还是约翰姆做出来的,他的三个女儿对我都熟视无睹了,吃得很开心,但我却食不知味。
我今晚策划逃跑。
没有什么可带的,我不知道半人半吸血鬼和真正的吸血鬼的区别,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家四口,加上詹姆斯,一共五人,今晚都要出去捕猎。
这真是一个好机会。
没有比这更好的逃跑机会了,虽然我很可能会失败,但是我想要逃离,也许在路上,我就可以遇到正在寻找我的吸血鬼们,然后就可以回家了。
我看了一眼约翰姆,他对我报以一个温柔的笑容。
虽然不知道他的天赋能把我隐藏到什么地步,但是我认为最可怕的就是隐藏我的气味,隐藏我的声音,这无异于让我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夜晚很快来临。
熬到了半夜,我窝在床上,尽量将呼吸放的平缓,伪装自己睡着了。
客厅里,三个女孩根本就不会隐藏自己的声音,所以我听得清清楚楚,直到确保他们全部离开。
因为小心翼翼,他们走了很久,我才从床上爬起来,急匆匆地扎了一下头发,踏上楼梯,来到这个通往地上的窗口。
说是窗口,其实不如说是一个井盖模样的圆形覆盖物,用水泥做成,更可怕的是,当我推它的时候,它死死卡住了,任我怎么推都不行。
我绝望地放下了手,我想,他们居然锁住了这个井盖。
我以为他们足够放心,不会把我锁起来。但是我猜错错了。
突然,最糟糕的事情发生了,我没有想过,他们居然会那么快就回来!
井盖有秩序地快速扭动了好几十圈,其复杂程度靠人类的思维根本记不下来,接着,缓缓打开了。
我该怎么办?是坦白,还是伪装?
我还没来得及想好,只是匆匆忙忙地下了楼梯,孤零零地站在客厅里,心里的恐惧无以复加。
他们知道了,会怎样对我?杀死我吗?
在极端的恐惧中,我看到约翰姆最小的女儿,黛芙妮跳了下来,接下来是安妮和阿芙拉,三个人说说笑笑,但在看到我的时候,脸色一下子变得恐怖。
我突然意识到,她们是吸血鬼啊,完全可以闻出我在屋子里走动时留下的味道。
果然,阿芙拉抬起了头,看了看井盖,冲了过来,扣住了我的肩膀,对后面跳下来,一脸震惊的约翰姆尖声告状:
“爸爸!你看看她!她要逃跑!”
我的肩膀一阵剧痛,恶心感让我说不出话,在隐约的泪光中,我才看到约翰姆的表情是如此的震惊,但是我说不出话。
肩膀上越来越痛,突然,阿芙拉的力道一松,我顿时往后退了几步。
站在我面前的是约翰姆,他的表情冷淡而固执。
“斯旺小姐,要是你真的想离开的话,不如等到明天吧,大半夜,一个女孩子出去很危险。”
他只说了一句话就回到了房间,他的三个女儿瞪了我好几眼,詹姆斯一脸戏谑地看着。
回到房间后,我瑟缩在被子里,第一次没有觉得很开心。
天刚亮的时候,阿芙拉就将我送到了外面。
约翰姆没有露面,阿芙拉面无表情。
但是我的情绪还是不很高。
之后呢......之后?
【贝拉放下日记本,想了想】
之后的情况出乎我的意料,我并没有走出去这个城市,也并非是吸血鬼的组织。
印第安人十分谨慎,他们不欢迎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我被追赶了一路,而且这种野地的环境十分险恶,陷进了沼泽地里,还被莫名的软体动物咬了一口,腿非常疼痛,像断了一样。
虽然天慢慢亮起来了,但是野地上一个人也没有,我已经没有力气再呼喊,嘴唇非常干咳,唾沫都快没有了,我突然意识到,这么多的国家,这么远的距离,其中还有海峡、山谷,单凭我一个人,我根本走不出去,很可能死在路上,这是一个极端错误的决定。
但是,约翰姆走了出来,他说,他要带我回去。
我不想死,我还是想活着,于是我答应了。
他一路跟在我身后,不然,我想我早就被野兽吃掉了。
这种旷野,我什么东西都没带,只有身上的一身衣服,绝对会死在这里。
***
回到温暖的卧室,照了镜子,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狼狈。
我的头发松松散散地耷拉在肩膀上,已经凌乱不堪,衣服皱巴巴的,腿上沾满了泥,还有,我发现,那个咬我的软体动物,竟然是一只蚂蝗。
蚂蝗吸饱了我的血,涨得很大了,看上去很恶心。
约翰姆拿来了医药箱,坐在我的床边帮我处理伤势。
他的手接触到了蚂蝗,我好像看到蚂蝗蠕动了一下,强烈的恐惧感和恶心感让我尖叫出声。
“现在,终于知道离开这里的后果了吧?”
约翰姆的声音很无奈,也带着点微微的怜惜,他将蚂蝗处理掉,将我的腿清理干净,涂上药,缠好绷带。
我并非冷血动物,他做的这一切,我看在眼里。
以后,我该以什么态度面对这个男人?
——《贝拉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