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调解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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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米子龙的事情,一宿没睡的秦旭,也没觉得累。
八点之后,同事们陆陆续续都来上班。
原本与他交接班的是丁黎明。
不过丁黎明这情况,已经批了假期,早上来找秦旭办理交接班的手续,是黄正浩。
“师父,你要不多休息两天,今晚夜班交给我?”
因为夜班,秦旭今天有一个白天的休假,他想到黄正浩这段时间也忙得够呛,自己白天休息,晚上再熬一天,也能撑得住。
“一边待着去。”黄正浩没打算把活推给秦旭,他可受不了秦旭一副把他当成老人家的模样。在他心中,自己依旧是十多年前刚出警校时,能拼能闯,能扛两天两夜不休息的猛男。
办理完交接手续,黄正浩屁股往电脑前一坐,就赶着秦旭离开。
“别别别,师父,好歹让我把手头这个案子给收尾了,也算是有始有终。”秦旭赶紧说道。
“也行。”黄正浩听完,倒是没反对,让秦旭继续处理那几个中二小子的斗殴案,而自己则继续处理昨天丁黎明和秦旭逮住的那名涉及多项犯罪的吸毒者。
丁黎明出事,黄正浩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还是记了仇。
黄正浩的性格和职业道德,决定他基本不可能私下报仇泄愤,他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亲手将那个极为恶毒,损人不利己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贩毒,拐卖,组织妇女出卖身体,参与多起诈骗,董东常此人,外表看似唯唯诺诺,实际上为了赚取钱财,从不考虑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在侠义小说中,常有劫富济贫的盗贼,也有心有底线的抢匪,但诸如董东常,本质上却畏惧强权,而一门心眼想从老弱妇孺身上发财。
在黄正浩看来,此种性质,尤其可恶。
秦旭在完成交接班之后,推迟了一个小时才离开警局。
斗殴案的五位涉案人员的监护人,陆陆续续到齐。
四个少年,父母都是普通人,年龄相仿,四十岁上下,并且工作繁忙,整天加班赚钱,无法兼顾家庭,平日孩子的生活大多交由上一辈或者保姆照顾。
他们态度不错,虽然儿子被揍,但理亏在前,都不纠缠,甘愿签字领人。
特别是于小书父亲穿着和女儿同款加大号的工装背心走进警局的时候,原本还想向把儿子打出鼻血的女孩讨个公道的周宝成母亲,也完全闭上嘴巴,一声不吭,对处理结果毫无意义。
于小书的父亲名叫于小虎,跟女儿的名字听起来一个风格,可惜从身高体量看,简直可以叫“于猛虎”,从长相来看,就该改成“于凶虎”。
他身高只比秦旭略低,但整体看上去比较修长的秦旭壮实一大圈,全身上下,看起来就是一堆分量十足的疙瘩肉。
这位浑身散发血腥气味的中年男子,可谓膀大腰圆,手臂如大腿,大腿如象腿,往那儿一站,宛如一座不可撼动的泰山。
而且,同样是吨位庞大,他这身肉和榴莲挑果师米一龙的肥肉截然不同,黝黑的皮肤,紧绷的肌肉线条,让这位据说专业从事杀猪工作的于小虎,就像披了一层铜皮铁骨。
体态充满威慑力也就算了,偏生于小虎的脸,和他五官清朗漂亮的闺女完全不同,于小虎眼鼻略微扁平,但下巴十分锐利,下颚骨凸出,嘴角和脸颊部位,有明显刀疤,无论微笑,大笑,含笑,怎么笑都显得很凶,大凶,特别凶。
四个中二少年,虽然被于小书揍得身心充满阴影,至少还能外强中干地骂上几句。
但是,当他们看着于小虎一脸“狞笑”走进调解室,带着煞气的目光扫过他们,霎时间,连骨髓都要冻成冰渣子了。
秦旭在调解的时候注意到,这几个小子,从于小虎进门开始,一直到被父母领出警察局,就没敢敢抬起头过。
秦旭对此,只有一个字评价。
该!
让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占着人多胡作非为,这下该有教训了。
于小书在父亲于小虎来到之后,露出难得的笑容,她朝父亲招了招手。
于小虎立马“憨笑”着跑过去,对闺女嘘寒问暖,还从鼓鼓的腰包里,掏出一个热乎乎的玻璃保温杯。
“小书,早饭吃了没?肚子饿了吗?你不耐饿,先吃个糯米咸饭,垫垫肚子。”
一边说,一边从保温杯里掏出了热乎乎的糯米饭。
闻到飘散在调解室里的糯米饭团的咸香味道,早饭还没吃的秦旭,也觉得肚子饿了。
调解在于小书姑娘飘香四溢的早餐中开始。
涉及到这种全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因为某部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都像被隔离在正常道德法律之外。
法律给了年幼肆无忌惮不受惩罚的权利,秦旭只是一个小屁警,无能改变什么,通常也只能按照前辈的做法,左右和稀泥。
你以为他是惩戒恶人伸张正义的强者,其实他也不过是有责无权的虚壳。
于小书这个女孩将四个少年打得哭爹叫娘,秦旭最大的权限就是批评教育一下,让那位完全没把闺女以一敌四当回事儿的于小虎,领回家继续批评教育。
周宝成四人调戏女孩不成,反挨顿揍,秦旭也依然只能批评教育一下,让他们的父母领回家,也继续批评教育。
如果两方实力交换,于小书只是普通女孩,受四人侵害,身心受创,受限施暴者年龄,处理方式近乎相似,除了受害者免去批评教育。
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尚不及舆论更具有威慑力。
案情简单,迅速结案,于小书细嚼慢咽的早餐还没吃完,就可以回家了。
各回各家,各走各路,出了警局,他们未来道路如何,秦旭也管不了太多。
整理收拾,秦旭与黄正浩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回到二楼安置小猪香香的房间,准备带它离开。
粉红蛛体型小,在秦旭夜班即将结束时,就被他放入塑料盒中,放进袋子里。
秦旭能感觉到,美得冒泡的粉红蛛,饱餐一顿的高亢心情。
一晚捕获十多只蟑螂,身体似乎没有太大变化。不过,这个小家伙可帮警局的环境卫生做了大贡献。
秦旭若是再多带它来值几次夜班,长阳分局的民警们,大概再也不用一脸晦气地从办公桌抽屉里,扫出一堆的蟑螂大便。
推开原本杂物间的门,秦旭看到一夜美梦的小猪香香,蹬着腿,不太高兴地在房间里转圈,显然是肚子饿了。
把它装进帆布袋里,秦旭把帆布袋挂在肩膀上,准备吃饭去了。
处理完米子龙的事情,一宿没睡的秦旭,也没觉得累。
八点之后,同事们陆陆续续都来上班。
原本与他交接班的是丁黎明。
不过丁黎明这情况,已经批了假期,早上来找秦旭办理交接班的手续,是黄正浩。
“师父,你要不多休息两天,今晚夜班交给我?”
因为夜班,秦旭今天有一个白天的休假,他想到黄正浩这段时间也忙得够呛,自己白天休息,晚上再熬一天,也能撑得住。
“一边待着去。”黄正浩没打算把活推给秦旭,他可受不了秦旭一副把他当成老人家的模样。在他心中,自己依旧是十多年前刚出警校时,能拼能闯,能扛两天两夜不休息的猛男。
办理完交接手续,黄正浩屁股往电脑前一坐,就赶着秦旭离开。
“别别别,师父,好歹让我把手头这个案子给收尾了,也算是有始有终。”秦旭赶紧说道。
“也行。”黄正浩听完,倒是没反对,让秦旭继续处理那几个中二小子的斗殴案,而自己则继续处理昨天丁黎明和秦旭逮住的那名涉及多项犯罪的吸毒者。
丁黎明出事,黄正浩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还是记了仇。
黄正浩的性格和职业道德,决定他基本不可能私下报仇泄愤,他只能通过自己的努力,亲手将那个极为恶毒,损人不利己的犯罪嫌疑人,送上法律的审判台。
贩毒,拐卖,组织妇女出卖身体,参与多起诈骗,董东常此人,外表看似唯唯诺诺,实际上为了赚取钱财,从不考虑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在侠义小说中,常有劫富济贫的盗贼,也有心有底线的抢匪,但诸如董东常,本质上却畏惧强权,而一门心眼想从老弱妇孺身上发财。
在黄正浩看来,此种性质,尤其可恶。
秦旭在完成交接班之后,推迟了一个小时才离开警局。
斗殴案的五位涉案人员的监护人,陆陆续续到齐。
四个少年,父母都是普通人,年龄相仿,四十岁上下,并且工作繁忙,整天加班赚钱,无法兼顾家庭,平日孩子的生活大多交由上一辈或者保姆照顾。
他们态度不错,虽然儿子被揍,但理亏在前,都不纠缠,甘愿签字领人。
特别是于小书父亲穿着和女儿同款加大号的工装背心走进警局的时候,原本还想向把儿子打出鼻血的女孩讨个公道的周宝成母亲,也完全闭上嘴巴,一声不吭,对处理结果毫无意义。
于小书的父亲名叫于小虎,跟女儿的名字听起来一个风格,可惜从身高体量看,简直可以叫“于猛虎”,从长相来看,就该改成“于凶虎”。
他身高只比秦旭略低,但整体看上去比较修长的秦旭壮实一大圈,全身上下,看起来就是一堆分量十足的疙瘩肉。
这位浑身散发血腥气味的中年男子,可谓膀大腰圆,手臂如大腿,大腿如象腿,往那儿一站,宛如一座不可撼动的泰山。
而且,同样是吨位庞大,他这身肉和榴莲挑果师米一龙的肥肉截然不同,黝黑的皮肤,紧绷的肌肉线条,让这位据说专业从事杀猪工作的于小虎,就像披了一层铜皮铁骨。
体态充满威慑力也就算了,偏生于小虎的脸,和他五官清朗漂亮的闺女完全不同,于小虎眼鼻略微扁平,但下巴十分锐利,下颚骨凸出,嘴角和脸颊部位,有明显刀疤,无论微笑,大笑,含笑,怎么笑都显得很凶,大凶,特别凶。
四个中二少年,虽然被于小书揍得身心充满阴影,至少还能外强中干地骂上几句。
但是,当他们看着于小虎一脸“狞笑”走进调解室,带着煞气的目光扫过他们,霎时间,连骨髓都要冻成冰渣子了。
秦旭在调解的时候注意到,这几个小子,从于小虎进门开始,一直到被父母领出警察局,就没敢敢抬起头过。
秦旭对此,只有一个字评价。
该!
让你们不知天高地厚,占着人多胡作非为,这下该有教训了。
于小书在父亲于小虎来到之后,露出难得的笑容,她朝父亲招了招手。
于小虎立马“憨笑”着跑过去,对闺女嘘寒问暖,还从鼓鼓的腰包里,掏出一个热乎乎的玻璃保温杯。
“小书,早饭吃了没?肚子饿了吗?你不耐饿,先吃个糯米咸饭,垫垫肚子。”
一边说,一边从保温杯里掏出了热乎乎的糯米饭。
闻到飘散在调解室里的糯米饭团的咸香味道,早饭还没吃的秦旭,也觉得肚子饿了。
调解在于小书姑娘飘香四溢的早餐中开始。
涉及到这种全是未成年人的案件,因为某部法律的“保护”,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暴者,都像被隔离在正常道德法律之外。
法律给了年幼肆无忌惮不受惩罚的权利,秦旭只是一个小屁警,无能改变什么,通常也只能按照前辈的做法,左右和稀泥。
你以为他是惩戒恶人伸张正义的强者,其实他也不过是有责无权的虚壳。
于小书这个女孩将四个少年打得哭爹叫娘,秦旭最大的权限就是批评教育一下,让那位完全没把闺女以一敌四当回事儿的于小虎,领回家继续批评教育。
周宝成四人调戏女孩不成,反挨顿揍,秦旭也依然只能批评教育一下,让他们的父母领回家,也继续批评教育。
如果两方实力交换,于小书只是普通女孩,受四人侵害,身心受创,受限施暴者年龄,处理方式近乎相似,除了受害者免去批评教育。
在某种程度上,法律尚不及舆论更具有威慑力。
案情简单,迅速结案,于小书细嚼慢咽的早餐还没吃完,就可以回家了。
各回各家,各走各路,出了警局,他们未来道路如何,秦旭也管不了太多。
整理收拾,秦旭与黄正浩打了一个招呼,然后回到二楼安置小猪香香的房间,准备带它离开。
粉红蛛体型小,在秦旭夜班即将结束时,就被他放入塑料盒中,放进袋子里。
秦旭能感觉到,美得冒泡的粉红蛛,饱餐一顿的高亢心情。
一晚捕获十多只蟑螂,身体似乎没有太大变化。不过,这个小家伙可帮警局的环境卫生做了大贡献。
秦旭若是再多带它来值几次夜班,长阳分局的民警们,大概再也不用一脸晦气地从办公桌抽屉里,扫出一堆的蟑螂大便。
推开原本杂物间的门,秦旭看到一夜美梦的小猪香香,蹬着腿,不太高兴地在房间里转圈,显然是肚子饿了。
把它装进帆布袋里,秦旭把帆布袋挂在肩膀上,准备吃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