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五章 国藏现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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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奈尔没去辩解什么,因为菲尔家族做事不需要给任何人解释!
完全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打了个响指,请出最后一件拍品!
最后的无价之物!
林风完全被震慑住了,目光死死盯着那火红的瓶子不放,完全魔怔了!
现场如火山爆发后的平静,落针可闻!
“这难道…………”包厢里的人不约而同的站起来,痴迷的看着那瓶子。
“妈妈,那是什么?怎么大家都不说话了呀?”
“那就是妈妈要带走的东西。”
雪奈尔嫣然一笑,对这个效果很满意,震惊永远是让人闭嘴的最好方式。
“咯咯咯,此物也出自华夏国呢,大家出价吧。”说完灯光全暗了。
一束光打在瓶子上,透过瓶壁能看到里头的影子,只有晶莹剔透上好材质的玉瓶才能弄出这种效果!
林风瞳孔猛地一缩,惊讶到说不出话来。
这是噬魂虫!
华夏国真正的宝藏!现世了!
“雪……雪奈儿,可否问一下虫龄?”
“保守估计,一千二百年!”
林风瞪大眼睛,噬魂虫的虫龄越长,记载的记忆越多,说不定有失传的珍稀传承呢!
“大家都知道噬魂虫离开人对它的伤害非常大,它的主人只给半个小时的时间,如果大家都没兴趣,我就把这淘气的小宝贝请走了哦。”
“等等!”
“拉莫斯权杖!”
“库里巴尔油田十年开采权!”
与此同时,两道声音不约而同响起。
果然是有钱人,买东西都不用钱!
“拉莫斯权杖虽然是古埃流传下来象征着权利之杖,可古埃一直在寻找它,拿下它无疑是接了个烫手的山芋不是吗?买家不太喜欢呢。”
“一根破棍子,拿着它天天被人追杀,谁傻那么傻会要你的破权杖,还是我的油田实在,十年的开采权足可富可敌国,哈哈哈。”那人起哄道。
雪奈尔掩嘴一笑:“看来的不止我这么想哟。”
“哼!没想到雪小姐也如此肤浅,大家都知道拉莫斯之杖象征着权利,却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要说人体封存术,无人能出古埃左右!
大家都知道古埃以木乃伊闻名于世,如今的人体冷冻技术不过是窥探到古埃之秘而开发出来的,只能封存尸体,连皮毛都算不上。
古埃的人体封存术能封存活人!传闻路易十三世并没有死,被人体封存术封存于世界的某个角落,而拉莫斯之杖就是路易十三世的权杖!也是找到他的唯一线索,得到他就能让失传的人体封存术重现世间,谁敢说拉莫斯之杖没有用?”
林风倒吸一口凉气,路易十三世要是还没腐烂,那不得两千岁了?
尼玛,比乌龟还能活!
原来人体冷冻技术是借鉴于古埃的木乃伊,说白了就是买副棺材,把尸体完整的冻结起来。
等到几百年后,医学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再起死回生。
现在这项技术非常昂贵,一般人消受不起,可过几年谁又知道呢,像笔记本电脑。
“嘻嘻,先不说这个传说真不真,拉莫斯之杖在你手上的时间不短吧?要是能找到的话,你早就找到了!”包厢中有人嘲讽道。
“就是,瞎吹什么大牛逼?”波妞跟着喊,这货也跟着起哄。
“在棺材里活一千年还不如在外头自由在的一年呢!”
“尼玛的!一群傻逼,老子懒得跟你们说话!”
另一个包厢中。
女子怀抱着小女孩静静的看着下方的瓶子,如果有人进来肯定会发现这屋子的温度比外面低不少,小女孩扬起天真的小脑袋:“妈妈,人真的可以活这么长时间吗?艾玛老师不是这么说的哦?”
“他说的没错,拉莫斯之杖确实是路易十三世的权杖,但妈妈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女子很平静,只要是露丝的问题,她都会认真回答。
“妈妈,我想去找哥哥。”露丝忽然低下头依偎在她怀里,枕着女人的胸脯说。
“从现在开始,不许离开妈妈身边。”明明是关心的话,从女人嘴里说出来却很冰冷,而且充满警惕,她是为露丝着想,因为船上来了个不得了的人,刚踏进船仓时她就感受到了。
烟雾弥漫的包厢里,没有开灯,似乎是喜欢生活在黑暗里的人。
如果林风在这里,他一定能认出来其中一名站着的男子,就是招揽他的那个男人,此刻卑微的站在沙发旁,一副任人差遣的样子。
“收获真是丰盛啊,不仅能得到华夏国的噬魂虫,连古埃的拉莫斯之杖也出现了,小木佐你去给我盯着,看它在谁的手上,这次我们一并带走!哈哈哈”
“是!”
林风抱着脑袋看向其他包厢,拉莫斯之杖的确有点意思,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果然都是土豪,买东西都不用钱的,除了油田就是钻井,同样在包厢里,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不对啊!
噬魂虫如此值钱,根本就是无价的,那老头竟然千里迢迢送给他,说实话,噬魂虫的确让他的人生像开了外挂一样,但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
天上不会掉馅饼,除非你付钱了。
林风决定一定要找机会调查清楚,让麻烦找上门还不如自己找麻烦。
雪奈儿摇摇头,这两个都不符合卖家的条件,虽说最后三件拍卖品是整场拍卖会的压轴,但也最难拍卖,完全是看卖家的心情,根本不是钱能解决的。
“阿波罗金属,五千千克!”
楼下再次刮过一阵倒吸凉气声,林风没反应过来,这尼玛参加个拍卖会不仅长见识,还长知识啊!
自问元素周期表前二十个滚瓜烂熟,中间五十八个倒背如流,后四十个见字如面,连人造元素也略有耳闻,妥妥的学霸一枚,可这阿波罗金属是什么鬼?根本就没听说过啊。
“相信大家都不清楚阿波罗金属,这种金属产自火星,比钻石坚硬,比激光锋利,是目前发现性能最好的金属,别说地球上没有,就算整个银河系也十分稀缺,跟它比,黄金都是垃圾,钻石顶多算可回收利用垃圾。”
难怪没听说过。
雪奈尔没说话,她耳里装有微型耳机,卖家没开口,就表示他对这种东西根本没兴趣,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是想钓更大的鱼。
“还有买家出价吗?”
“西海的一年开采权!”包厢里的男子喊道。
此人出价之后,连林风都大致能猜出他的身份,西海是岛国所有的,此人来自岛国!
别看话里不带金不带银的,这可比油田什么的珍贵多了。
一片海域囊括的资源非常多,田或许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还有其他的资源呢。
“还有其他人感兴趣吗?”
估计没有人会不感兴趣,只不过囊中羞涩,没有竞拍的底气罢了,更何况都不是能用钱买的。
油田和钻井的数量都是有限的,全世界就那么些个。
“大不列颠王国伯爵之位,封地波多尔庄园。”
嘶!
黑市果然是黑市,连伯爵都能授勋,那人到底什么来头?
“难怪那老头说菲尔和各国间有牵连,真是让人意外。”林风心头一惊。
大不列颠的伯爵可以说是真正的贵族,爵位可以世袭,还有封地,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一日为贵族,往后的十八代都他娘的是贵族!
“好久都没有封爵了吧?”
“嗯,上一次是二十年前,狄安娜苏嫁入皇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皇室为其哥哥授勋,还只是个子爵。”
下面的人议论。
“可恶!”
“别着急,买下来是一回事,能不能带走还要看本事呢。”
雪奈儿嘴角微微上扬,说了几句话,大概意思是说今晚的拍卖会结束了,可她却没有宣布谁拍下了噬魂虫。
这大概也是黑市的规矩,为买家隐匿行踪,后面的三个都有可能是买家。
林风从包厢里出来,准备找雪奈儿领钱走人。
“小弟弟,这么快就想姐姐啦?”雪奈尔**道。
“你想多了,我是来找你结账的。”虽然打了一晚上酱油,林风一点都不觉得理亏。
“我的活是结束了,可你的活才刚刚开始哟。”
“不是说好了拍卖会结束就付钱吗?赖账传出去对菲尔的名声不好吧?”
雪奈尔有点意外,笑道:“看来你在这儿打听了不少事情呢,姐姐自然不会赖账,可当初说好的是一晚一万华夏币,没错吧?”
又着道了,当初说的的确是一晚一万华夏币,现在天还没亮,按理说还是得帮她干活。
“剩下的我不要了,付我一半钱就行。”感觉不会是什么好事。
“那可不行,姐姐现在还有事没处理完,一会儿再来找你,等我哟。”说完匆忙的走了,把林风一个人丢在那儿。
波妞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抓住他的胳膊着急的说:“可算找到你了,帮……帮我一个忙!”
“病了?”
“不是!”
原来这胖子是为了偷那只噬魂虫才上船的!
半个月前,也就是那个让波妞吃瘪去药陀山求医的人,要波妞把这只噬魂虫偷走。
“你就救兄弟一命吧?”(未完待续)
雪奈尔没去辩解什么,因为菲尔家族做事不需要给任何人解释!
完全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打了个响指,请出最后一件拍品!
最后的无价之物!
林风完全被震慑住了,目光死死盯着那火红的瓶子不放,完全魔怔了!
现场如火山爆发后的平静,落针可闻!
“这难道…………”包厢里的人不约而同的站起来,痴迷的看着那瓶子。
“妈妈,那是什么?怎么大家都不说话了呀?”
“那就是妈妈要带走的东西。”
雪奈尔嫣然一笑,对这个效果很满意,震惊永远是让人闭嘴的最好方式。
“咯咯咯,此物也出自华夏国呢,大家出价吧。”说完灯光全暗了。
一束光打在瓶子上,透过瓶壁能看到里头的影子,只有晶莹剔透上好材质的玉瓶才能弄出这种效果!
林风瞳孔猛地一缩,惊讶到说不出话来。
这是噬魂虫!
华夏国真正的宝藏!现世了!
“雪……雪奈儿,可否问一下虫龄?”
“保守估计,一千二百年!”
林风瞪大眼睛,噬魂虫的虫龄越长,记载的记忆越多,说不定有失传的珍稀传承呢!
“大家都知道噬魂虫离开人对它的伤害非常大,它的主人只给半个小时的时间,如果大家都没兴趣,我就把这淘气的小宝贝请走了哦。”
“等等!”
“拉莫斯权杖!”
“库里巴尔油田十年开采权!”
与此同时,两道声音不约而同响起。
果然是有钱人,买东西都不用钱!
“拉莫斯权杖虽然是古埃流传下来象征着权利之杖,可古埃一直在寻找它,拿下它无疑是接了个烫手的山芋不是吗?买家不太喜欢呢。”
“一根破棍子,拿着它天天被人追杀,谁傻那么傻会要你的破权杖,还是我的油田实在,十年的开采权足可富可敌国,哈哈哈。”那人起哄道。
雪奈尔掩嘴一笑:“看来的不止我这么想哟。”
“哼!没想到雪小姐也如此肤浅,大家都知道拉莫斯之杖象征着权利,却不知道它背后的故事,要说人体封存术,无人能出古埃左右!
大家都知道古埃以木乃伊闻名于世,如今的人体冷冻技术不过是窥探到古埃之秘而开发出来的,只能封存尸体,连皮毛都算不上。
古埃的人体封存术能封存活人!传闻路易十三世并没有死,被人体封存术封存于世界的某个角落,而拉莫斯之杖就是路易十三世的权杖!也是找到他的唯一线索,得到他就能让失传的人体封存术重现世间,谁敢说拉莫斯之杖没有用?”
林风倒吸一口凉气,路易十三世要是还没腐烂,那不得两千岁了?
尼玛,比乌龟还能活!
原来人体冷冻技术是借鉴于古埃的木乃伊,说白了就是买副棺材,把尸体完整的冻结起来。
等到几百年后,医学技术发展到一定水平,再起死回生。
现在这项技术非常昂贵,一般人消受不起,可过几年谁又知道呢,像笔记本电脑。
“嘻嘻,先不说这个传说真不真,拉莫斯之杖在你手上的时间不短吧?要是能找到的话,你早就找到了!”包厢中有人嘲讽道。
“就是,瞎吹什么大牛逼?”波妞跟着喊,这货也跟着起哄。
“在棺材里活一千年还不如在外头自由在的一年呢!”
“尼玛的!一群傻逼,老子懒得跟你们说话!”
另一个包厢中。
女子怀抱着小女孩静静的看着下方的瓶子,如果有人进来肯定会发现这屋子的温度比外面低不少,小女孩扬起天真的小脑袋:“妈妈,人真的可以活这么长时间吗?艾玛老师不是这么说的哦?”
“他说的没错,拉莫斯之杖确实是路易十三世的权杖,但妈妈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女子很平静,只要是露丝的问题,她都会认真回答。
“妈妈,我想去找哥哥。”露丝忽然低下头依偎在她怀里,枕着女人的胸脯说。
“从现在开始,不许离开妈妈身边。”明明是关心的话,从女人嘴里说出来却很冰冷,而且充满警惕,她是为露丝着想,因为船上来了个不得了的人,刚踏进船仓时她就感受到了。
烟雾弥漫的包厢里,没有开灯,似乎是喜欢生活在黑暗里的人。
如果林风在这里,他一定能认出来其中一名站着的男子,就是招揽他的那个男人,此刻卑微的站在沙发旁,一副任人差遣的样子。
“收获真是丰盛啊,不仅能得到华夏国的噬魂虫,连古埃的拉莫斯之杖也出现了,小木佐你去给我盯着,看它在谁的手上,这次我们一并带走!哈哈哈”
“是!”
林风抱着脑袋看向其他包厢,拉莫斯之杖的确有点意思,贫穷限制了他的想象,果然都是土豪,买东西都不用钱的,除了油田就是钻井,同样在包厢里,你们有没有考虑过我的感受?
不对啊!
噬魂虫如此值钱,根本就是无价的,那老头竟然千里迢迢送给他,说实话,噬魂虫的确让他的人生像开了外挂一样,但事情绝没有那么简单。
天上不会掉馅饼,除非你付钱了。
林风决定一定要找机会调查清楚,让麻烦找上门还不如自己找麻烦。
雪奈儿摇摇头,这两个都不符合卖家的条件,虽说最后三件拍卖品是整场拍卖会的压轴,但也最难拍卖,完全是看卖家的心情,根本不是钱能解决的。
“阿波罗金属,五千千克!”
楼下再次刮过一阵倒吸凉气声,林风没反应过来,这尼玛参加个拍卖会不仅长见识,还长知识啊!
自问元素周期表前二十个滚瓜烂熟,中间五十八个倒背如流,后四十个见字如面,连人造元素也略有耳闻,妥妥的学霸一枚,可这阿波罗金属是什么鬼?根本就没听说过啊。
“相信大家都不清楚阿波罗金属,这种金属产自火星,比钻石坚硬,比激光锋利,是目前发现性能最好的金属,别说地球上没有,就算整个银河系也十分稀缺,跟它比,黄金都是垃圾,钻石顶多算可回收利用垃圾。”
难怪没听说过。
雪奈尔没说话,她耳里装有微型耳机,卖家没开口,就表示他对这种东西根本没兴趣,不过,还有一种可能是想钓更大的鱼。
“还有买家出价吗?”
“西海的一年开采权!”包厢里的男子喊道。
此人出价之后,连林风都大致能猜出他的身份,西海是岛国所有的,此人来自岛国!
别看话里不带金不带银的,这可比油田什么的珍贵多了。
一片海域囊括的资源非常多,田或许只是其中之一而已,还有其他的资源呢。
“还有其他人感兴趣吗?”
估计没有人会不感兴趣,只不过囊中羞涩,没有竞拍的底气罢了,更何况都不是能用钱买的。
油田和钻井的数量都是有限的,全世界就那么些个。
“大不列颠王国伯爵之位,封地波多尔庄园。”
嘶!
黑市果然是黑市,连伯爵都能授勋,那人到底什么来头?
“难怪那老头说菲尔和各国间有牵连,真是让人意外。”林风心头一惊。
大不列颠的伯爵可以说是真正的贵族,爵位可以世袭,还有封地,这种事可不是开玩笑,一日为贵族,往后的十八代都他娘的是贵族!
“好久都没有封爵了吧?”
“嗯,上一次是二十年前,狄安娜苏嫁入皇室,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皇室为其哥哥授勋,还只是个子爵。”
下面的人议论。
“可恶!”
“别着急,买下来是一回事,能不能带走还要看本事呢。”
雪奈儿嘴角微微上扬,说了几句话,大概意思是说今晚的拍卖会结束了,可她却没有宣布谁拍下了噬魂虫。
这大概也是黑市的规矩,为买家隐匿行踪,后面的三个都有可能是买家。
林风从包厢里出来,准备找雪奈儿领钱走人。
“小弟弟,这么快就想姐姐啦?”雪奈尔**道。
“你想多了,我是来找你结账的。”虽然打了一晚上酱油,林风一点都不觉得理亏。
“我的活是结束了,可你的活才刚刚开始哟。”
“不是说好了拍卖会结束就付钱吗?赖账传出去对菲尔的名声不好吧?”
雪奈尔有点意外,笑道:“看来你在这儿打听了不少事情呢,姐姐自然不会赖账,可当初说好的是一晚一万华夏币,没错吧?”
又着道了,当初说的的确是一晚一万华夏币,现在天还没亮,按理说还是得帮她干活。
“剩下的我不要了,付我一半钱就行。”感觉不会是什么好事。
“那可不行,姐姐现在还有事没处理完,一会儿再来找你,等我哟。”说完匆忙的走了,把林风一个人丢在那儿。
波妞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抓住他的胳膊着急的说:“可算找到你了,帮……帮我一个忙!”
“病了?”
“不是!”
原来这胖子是为了偷那只噬魂虫才上船的!
半个月前,也就是那个让波妞吃瘪去药陀山求医的人,要波妞把这只噬魂虫偷走。
“你就救兄弟一命吧?”(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