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缘果 第063章、流浪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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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明和玄珠被金翅大鹏鸟抓在空中疾飞,周围夜雾魆黑无尽,只闻空中疾风“呼呼”灌耳。不知过了多久,但见下面灯火通明,姹紫妍红,遂见宫殿片片,斗拱交错,宛如不夜城,好不繁华,鹏鸟的速度这才缓缓慢下来,最后降落在一个偌大的花园广场上。仅管大鹏鸟平缓着地,玄明由于身体极度虚弱,还是一下子摔倒在地上,玄珠急忙将他扶起来,把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搀着他跟着圣姑和鹏鸟往前走去。前面有十二名黄衣女子,分立两侧,见到圣姑西王母皆恭身颔首,齐声高喊:“恭请王母圣安!”
“先带两位贵客去厢殿休息!”圣姑肃声吩咐道。
立即就有两人迎上来,带着他们去了左手的厢殿。
次日巳时,日上三杆,玄明才睁眼醒来。经过这半宿的安享睡眠,他体力已经恢复到七、八成了,但见玄珠端坐在外间的堂殿内,旁边两名黄衣侍女垂首恭立。见玄明走出来,她连忙起身疾走过来,扶住他问:“师兄现在感觉如何?”
“好了!好人一个!”
立即有一名黄衣侍女端着金盆汤水过来,请玄明漱洗。
“可以用餐了!”玄珠道。
另一名侍女将镶着玉片的杨木膳屉盖揭开,热气腾腾的翠汤金饼立即溢放出诱人的芳香。
“我们自己用餐即可,你们退下吧。”玄珠道。
“是!”两名侍女应声退下。
“师妹,看这架式,你就是这儿的千金小姐,这儿的主人啊!她们都象是你的侍候丫头!”玄明笑道,“这是什么地方?”
“是吗?那你就在这儿先享几天做主人的福吧。”玄珠也笑了,“这儿是昆仑山的王母宫,也就是天族的圣女宫,天族人俗称‘月亮宫’的。”
“好啊!炼神修真仙境宝地啊!最好住这儿不走了。”玄明笑着说,“我们吃饭吧?我还真是饿了。”
“我也一样。”
两人一边吃一边闲聊起来。
玄珠道:“师兄啊!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本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向你细说,可是……又一直无从说起,如今你我二人喜结连理都六、七年了,所以这心里一直也是忐忑不安的。”
玄明道:“我知道你有些小秘密!但你也不必多说!你我真情相爱相守,玄明心愿已足矣!为何一定要把你变成透明人呢?”
玄珠道:“多谢师兄的宽宏!”
玄明笑了:“你别这么说话啊!我怎么感觉象外人似的?”
玄珠认真道:“我与师兄,师兄若是琴,我便是瑟,琴瑟想谐,合而为一,肯定是分不出里外的,但是这件事还是要感谢你的宽容和谅解。有些事,今天该告诉你了。”
玄明笑道:“不必说!不必说!我喜欢那个有点内涵的你,那个不完全透明的你。”
玄珠道:“师兄,今天我也不是强要揭开什么,我只不过觉的,今天是我诉说的自然时机了。”
玄明道:“那好!师妹!今天我就洗耳恭听!”
玄珠道:“我原本就是这天族的圣女!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
是。”
玄明道:“这个,昨天夜里我就看出来了。其实结婚以前我就看出了些端儿,虽然未猜到你是天族的圣女,但能猜出来,你肯定是出自西方高原的豪门。”
玄珠道:“其实师兄只猜对了一半,我的一半出自高原的豪门,另一半是出自高原的平民,甚至可以说是高原的贱民。”
玄明惊道:“是吗?”
玄珠幽幽道:“是的,这些事要说起来,还得要回到许多年以前,一个我不愿意回忆的从前……”
许多年以前,在天族高原的圣地——昆仑山顶的杰布城里,有一条最繁华的市井街道叫七星街,街上有一座金色的酒楼,那儿是当时杰布城里最热闹的地方,天族的青年男女争相前来欢歌狂舞,歌者潇洒,舞者飘逸。有个歌声如莺的那曲姑娘,名字叫巴桑银雀,是当时这些年轻人当中最耀眼最闪亮的一颗明星。在一群美丽姑娘们的众星捧月中,在周围少年才俊们的炽热眼光里,笑靥如花的巴桑银雀如一朵纯洁灵性的雪莲花儿,在人群之中旋转飞舞,却不曾在在任何少年面前驻步,不是她不愿停留,也不是她情志未开,是因为周围没有与她心中的影像相重合的面孔,少女已怀春,情投不知处。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围观的人群里面多了一张年轻而又略带忧郁的脸,这是一个不知从何处赶来的流浪歌者,他载歌载舞,有时热烈得如高原上撒欢肆意的驹马,有时安静得如云端上俯瞰众生的神尊。巴桑银雀偷偷地注视着他,那青年也蓦然抬起了双眸,四目相对,犹如春天的小鹿撞怀,“砰”然激荡出异样的明波,再也难以平静下来。
“银玲般地欢唱,歌声满座飘荡。明眸随歌飞转,悄落少年的脸上。”
流浪而来的歌者即兴演唱了朗朗上口的情歌,用他那带着磁性的声音吟唱了出来,巴桑银雀翩翩起舞相伴,烛光摇曳,人影朦胧。这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只是在这座金色房子里,一个并不普通的传说正悄悄地拉开了幕布。年轻的生命在酒馆里继续喧嚣狂欢,喝酒唱歌,跳舞玩闹,嬉笑斗胜,流浪歌者与巴桑银雀身融其间,如同高山之上的并蒂雪莲,清净洒脱。巴桑银雀与流浪歌者迅速地坠入了爱河,他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叫扎凌琼波。
“欢歌狂放的身影,低头刹那的娇羞,七星街上的温柔,百转千婉的心流。”
扎凌琼波总是披着星光而来,带着晓月而去。许多个日夜过后,扎凌琼波已经成了七星街上最著名的诗人歌者了,与巴桑银雀一起,构成了七星街夜空中星光闪耀的双子座,同时,也是歌者里最神秘的一位,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杰布城是整个高原上的中心王城,太阳宫是城中的两大圣宫之一,是天族子民朝拜的无上圣地。年轻的五世尼玛现在是雪域高原上最大的王,是天神的儿子,是引导高原万生修行祈祷走向升天之道的至高无上的神使,深受天族万民敬仰。
此时,正值黎明前夕,宏伟庄严的太阳宫大门紧闭,诵祷声早已平息,整个宫殿正在沉睡之中。
人们从来不会将一个活跃于酒馆
的流浪歌者,一个夜里从家里翻墙出来与朋友聚会玩乐的少年,一个偷偷跟情人约会的人,与一个端坐于太阳宫的神尊联系在一起。那曲姑娘巴桑银雀更不会将自己心爱的枕边人、与雪域高原上最大的神尊圣王联系在一起。
这一切,直到某天夜里大雪落后,东方既白,太阳宫中的银剑侍卫刚刚醒来,睡眼惺忪地打开一道又一道门。赫然望见雪地上一行清晰的脚印从门外延伸往远方。
怀疑尼玛王宫被盗的银剑宫卫第一时间顺着脚印溯回七星街上巴桑银雀的家,将巴桑银雀以贼人家属的身份控制起来,然后再顺着脚印返回太阳宫,看着脚印通往年轻尼玛王的寝宫,银剑宫卫像是想起了什么,蹲下身来仔细辨认了一下脚印的形状,心中骇然大惊……
一切大白于天下,流浪歌者即是巧借夜幕潜行的太阳宫里的神尊尼玛王,神尊尼玛王便是那个年轻流浪歌者阳光下的原神真身。
这个消息无疑于一颗陨石空爆,炸乱了整个高原,也炸乱了天族各部。天族各部无数人影摇动,四方兵哗将疑,兵戈刀枪之声也隐隐作响,甚至有人对五世尼玛的王位提出质疑。恢复五世尼玛之身的流浪歌者对此却是坦认不悔。
五世尼玛本出生在苍穹山脚下琼波湖畔的氏族小镇,一个自由放歌、浪漫美丽的地方,他是当地酋长的独子、四世尼玛的侄子。传说他出生的那天,天空七日同升、黄柱照耀。那儿的人们信仰原神氏教,追求自然,爱恨自由。从小生活在琼波山川之间的孩子,如同草原上空自由翱翔的雏鹰。在这个野草春花的年纪,未来的五世尼玛的还有个叫琉火金莺的少女玩伴,在不知不觉的打闹之间,他们一起唱着情歌,追逐着烂漫山花慢慢长大。少年男女的眼神也不再懵懂无知,而是勇敢地乘着多情温柔的风弥漫山野,载着缺了又圆的月亮,捧着谢了又开的花儿,飞向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大胆放歌,热情纵唱。
“从那东边的山尖,银亮的月儿出现。琉火金莺的脸儿,始终在心中显现。”
十五岁那年,四世尼玛暴病身亡,政治动荡把苍穹山下的少年人推到了王位前面。十五岁的少年,突然被带到了昆仑山杰布城的太阳宫。从此端坐宝台之上,成为了天族子民们心中至高无上的神和至大无比的王,成了千万子民心中的偶像。
圣王的生活与民间少女的生活,相隔有几个世纪那么遥远,再也无法叠合。
年轻的圣王开始思念琉火金莺,然而天地之别的差异,注定那童年的记忆,只能是一场镜花水月,他只有感叹情深缘浅:“我和那邂逅的人儿,海誓山盟宛在,却像那夜幕下的昙花,没碰就自动凋谢了。”
少年五世尼玛对政治上的风云变幻既不知情,更无兴趣,以至于进入太阳宫两年之后,仍未亲政,只是作为一个象征,盘踞在高原之上。所以,才有了自称扎凌琼波的流浪诗人。高贵的身份,平凡的期望;歌舞如风,七星街上。
“住进太阳宫,我是高原最大的王;游荡在七星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
玄明和玄珠被金翅大鹏鸟抓在空中疾飞,周围夜雾魆黑无尽,只闻空中疾风“呼呼”灌耳。不知过了多久,但见下面灯火通明,姹紫妍红,遂见宫殿片片,斗拱交错,宛如不夜城,好不繁华,鹏鸟的速度这才缓缓慢下来,最后降落在一个偌大的花园广场上。仅管大鹏鸟平缓着地,玄明由于身体极度虚弱,还是一下子摔倒在地上,玄珠急忙将他扶起来,把他的胳膊架在自己肩上,搀着他跟着圣姑和鹏鸟往前走去。前面有十二名黄衣女子,分立两侧,见到圣姑西王母皆恭身颔首,齐声高喊:“恭请王母圣安!”
“先带两位贵客去厢殿休息!”圣姑肃声吩咐道。
立即就有两人迎上来,带着他们去了左手的厢殿。
次日巳时,日上三杆,玄明才睁眼醒来。经过这半宿的安享睡眠,他体力已经恢复到七、八成了,但见玄珠端坐在外间的堂殿内,旁边两名黄衣侍女垂首恭立。见玄明走出来,她连忙起身疾走过来,扶住他问:“师兄现在感觉如何?”
“好了!好人一个!”
立即有一名黄衣侍女端着金盆汤水过来,请玄明漱洗。
“可以用餐了!”玄珠道。
另一名侍女将镶着玉片的杨木膳屉盖揭开,热气腾腾的翠汤金饼立即溢放出诱人的芳香。
“我们自己用餐即可,你们退下吧。”玄珠道。
“是!”两名侍女应声退下。
“师妹,看这架式,你就是这儿的千金小姐,这儿的主人啊!她们都象是你的侍候丫头!”玄明笑道,“这是什么地方?”
“是吗?那你就在这儿先享几天做主人的福吧。”玄珠也笑了,“这儿是昆仑山的王母宫,也就是天族的圣女宫,天族人俗称‘月亮宫’的。”
“好啊!炼神修真仙境宝地啊!最好住这儿不走了。”玄明笑着说,“我们吃饭吧?我还真是饿了。”
“我也一样。”
两人一边吃一边闲聊起来。
玄珠道:“师兄啊!有一件事情我一直瞒着你,本想找个合适的机会向你细说,可是……又一直无从说起,如今你我二人喜结连理都六、七年了,所以这心里一直也是忐忑不安的。”
玄明道:“我知道你有些小秘密!但你也不必多说!你我真情相爱相守,玄明心愿已足矣!为何一定要把你变成透明人呢?”
玄珠道:“多谢师兄的宽宏!”
玄明笑了:“你别这么说话啊!我怎么感觉象外人似的?”
玄珠认真道:“我与师兄,师兄若是琴,我便是瑟,琴瑟想谐,合而为一,肯定是分不出里外的,但是这件事还是要感谢你的宽容和谅解。有些事,今天该告诉你了。”
玄明笑道:“不必说!不必说!我喜欢那个有点内涵的你,那个不完全透明的你。”
玄珠道:“师兄,今天我也不是强要揭开什么,我只不过觉的,今天是我诉说的自然时机了。”
玄明道:“那好!师妹!今天我就洗耳恭听!”
玄珠道:“我原本就是这天族的圣女!从我出生的那一天起,就注定
是。”
玄明道:“这个,昨天夜里我就看出来了。其实结婚以前我就看出了些端儿,虽然未猜到你是天族的圣女,但能猜出来,你肯定是出自西方高原的豪门。”
玄珠道:“其实师兄只猜对了一半,我的一半出自高原的豪门,另一半是出自高原的平民,甚至可以说是高原的贱民。”
玄明惊道:“是吗?”
玄珠幽幽道:“是的,这些事要说起来,还得要回到许多年以前,一个我不愿意回忆的从前……”
许多年以前,在天族高原的圣地——昆仑山顶的杰布城里,有一条最繁华的市井街道叫七星街,街上有一座金色的酒楼,那儿是当时杰布城里最热闹的地方,天族的青年男女争相前来欢歌狂舞,歌者潇洒,舞者飘逸。有个歌声如莺的那曲姑娘,名字叫巴桑银雀,是当时这些年轻人当中最耀眼最闪亮的一颗明星。在一群美丽姑娘们的众星捧月中,在周围少年才俊们的炽热眼光里,笑靥如花的巴桑银雀如一朵纯洁灵性的雪莲花儿,在人群之中旋转飞舞,却不曾在在任何少年面前驻步,不是她不愿停留,也不是她情志未开,是因为周围没有与她心中的影像相重合的面孔,少女已怀春,情投不知处。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围观的人群里面多了一张年轻而又略带忧郁的脸,这是一个不知从何处赶来的流浪歌者,他载歌载舞,有时热烈得如高原上撒欢肆意的驹马,有时安静得如云端上俯瞰众生的神尊。巴桑银雀偷偷地注视着他,那青年也蓦然抬起了双眸,四目相对,犹如春天的小鹿撞怀,“砰”然激荡出异样的明波,再也难以平静下来。
“银玲般地欢唱,歌声满座飘荡。明眸随歌飞转,悄落少年的脸上。”
流浪而来的歌者即兴演唱了朗朗上口的情歌,用他那带着磁性的声音吟唱了出来,巴桑银雀翩翩起舞相伴,烛光摇曳,人影朦胧。这依然是一个普通的夜晚,只是在这座金色房子里,一个并不普通的传说正悄悄地拉开了幕布。年轻的生命在酒馆里继续喧嚣狂欢,喝酒唱歌,跳舞玩闹,嬉笑斗胜,流浪歌者与巴桑银雀身融其间,如同高山之上的并蒂雪莲,清净洒脱。巴桑银雀与流浪歌者迅速地坠入了爱河,他说出了自己的名字叫扎凌琼波。
“欢歌狂放的身影,低头刹那的娇羞,七星街上的温柔,百转千婉的心流。”
扎凌琼波总是披着星光而来,带着晓月而去。许多个日夜过后,扎凌琼波已经成了七星街上最著名的诗人歌者了,与巴桑银雀一起,构成了七星街夜空中星光闪耀的双子座,同时,也是歌者里最神秘的一位,没有人知道他的行踪。
杰布城是整个高原上的中心王城,太阳宫是城中的两大圣宫之一,是天族子民朝拜的无上圣地。年轻的五世尼玛现在是雪域高原上最大的王,是天神的儿子,是引导高原万生修行祈祷走向升天之道的至高无上的神使,深受天族万民敬仰。
此时,正值黎明前夕,宏伟庄严的太阳宫大门紧闭,诵祷声早已平息,整个宫殿正在沉睡之中。
人们从来不会将一个活跃于酒馆
的流浪歌者,一个夜里从家里翻墙出来与朋友聚会玩乐的少年,一个偷偷跟情人约会的人,与一个端坐于太阳宫的神尊联系在一起。那曲姑娘巴桑银雀更不会将自己心爱的枕边人、与雪域高原上最大的神尊圣王联系在一起。
这一切,直到某天夜里大雪落后,东方既白,太阳宫中的银剑侍卫刚刚醒来,睡眼惺忪地打开一道又一道门。赫然望见雪地上一行清晰的脚印从门外延伸往远方。
怀疑尼玛王宫被盗的银剑宫卫第一时间顺着脚印溯回七星街上巴桑银雀的家,将巴桑银雀以贼人家属的身份控制起来,然后再顺着脚印返回太阳宫,看着脚印通往年轻尼玛王的寝宫,银剑宫卫像是想起了什么,蹲下身来仔细辨认了一下脚印的形状,心中骇然大惊……
一切大白于天下,流浪歌者即是巧借夜幕潜行的太阳宫里的神尊尼玛王,神尊尼玛王便是那个年轻流浪歌者阳光下的原神真身。
这个消息无疑于一颗陨石空爆,炸乱了整个高原,也炸乱了天族各部。天族各部无数人影摇动,四方兵哗将疑,兵戈刀枪之声也隐隐作响,甚至有人对五世尼玛的王位提出质疑。恢复五世尼玛之身的流浪歌者对此却是坦认不悔。
五世尼玛本出生在苍穹山脚下琼波湖畔的氏族小镇,一个自由放歌、浪漫美丽的地方,他是当地酋长的独子、四世尼玛的侄子。传说他出生的那天,天空七日同升、黄柱照耀。那儿的人们信仰原神氏教,追求自然,爱恨自由。从小生活在琼波山川之间的孩子,如同草原上空自由翱翔的雏鹰。在这个野草春花的年纪,未来的五世尼玛的还有个叫琉火金莺的少女玩伴,在不知不觉的打闹之间,他们一起唱着情歌,追逐着烂漫山花慢慢长大。少年男女的眼神也不再懵懂无知,而是勇敢地乘着多情温柔的风弥漫山野,载着缺了又圆的月亮,捧着谢了又开的花儿,飞向青梅竹马的心上人,大胆放歌,热情纵唱。
“从那东边的山尖,银亮的月儿出现。琉火金莺的脸儿,始终在心中显现。”
十五岁那年,四世尼玛暴病身亡,政治动荡把苍穹山下的少年人推到了王位前面。十五岁的少年,突然被带到了昆仑山杰布城的太阳宫。从此端坐宝台之上,成为了天族子民们心中至高无上的神和至大无比的王,成了千万子民心中的偶像。
圣王的生活与民间少女的生活,相隔有几个世纪那么遥远,再也无法叠合。
年轻的圣王开始思念琉火金莺,然而天地之别的差异,注定那童年的记忆,只能是一场镜花水月,他只有感叹情深缘浅:“我和那邂逅的人儿,海誓山盟宛在,却像那夜幕下的昙花,没碰就自动凋谢了。”
少年五世尼玛对政治上的风云变幻既不知情,更无兴趣,以至于进入太阳宫两年之后,仍未亲政,只是作为一个象征,盘踞在高原之上。所以,才有了自称扎凌琼波的流浪诗人。高贵的身份,平凡的期望;歌舞如风,七星街上。
“住进太阳宫,我是高原最大的王;游荡在七星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