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丁傲之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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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天仙楼重金求对子,一千两黄金呢!”丁傲之声音微哑地回道。
“这位小兄弟,看你像是个识字的,你怎么不去试一试?”陆宸好奇道。
“我,我长得丑,怕吓着人家。”丁傲之很是心动,却也怕惹祸上身,低声道。
“人家又不要你露面,你既然怕,不如你将下联告诉我,我去写怎么样?得到的钱咱们五五分。”陆宸贼兮兮地建议道。
“五五分?你也太贪了吧。”丁傲之果断拒绝道。
“那你六我四如何?你不是怕人家觉得你丑嘛——”陆宸故意揶揄道。
“你说得对,人家又没有要求露脸,我自己去!”丁傲之自然不肯分钱给陆宸,恰好又见到一个戴着面纱的姑娘进去了,一气之下,提脚进了天仙楼。
陆宸怕他退缩,干脆激将道:“你进我也进,说不定我老汉蒙对了,你却不对呢!这钱全都进了我的口袋!一千两啊,发财啦!”
陆宸一边说着,一边假装加快了脚步,挤在了那丁傲之的前头,抢先拿到了笔墨,并且给掌柜的递了一个眼色。
掌柜的心领神会,将早已准备好的笔墨递给了跟在他身后的丁傲之,两人争先恐后地进了里头的房子写对联。
然而,那丁傲之刚刚提起笔,按住了纸张,还没有落墨,一队官差就破门而入,飞快地将他摁在了地上。
“丁傲之,我们怀疑你杀害了清新雅筑的采青姑娘,现在跟我们回衙门接受审讯!”为首的捕头一把绑住了他的手腕,厉声说道。
“我没有!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你们有什么证据!”丁傲之大叫之下挣扎道。
沈素年早已经埋伏在暗处,当下上前将丁傲之的按压在纸上的指纹用墨粉显露,再保存了下来。
她朝着那捕头使了个眼色,那捕头一招手,当即命人将丁傲之扣押了下去。
在众人的围观下,丁傲之被衙门的人从天仙蝼带走,而陆宸则收回了摆在桌上的金子,并且跟底下的群众解释了事情始末,成功地将围观地群众又忽悠到了衙门门口。
而沈素年随同那捕头将丁傲之扣押回到了衙门,知府大人这才慢吞吞地戴上了乌纱,赶鸭子上架似的张罗升堂审讯。
那丁傲之被掀掉了帽子,还在撒泼抵赖,大声咆哮道:“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你们不能捉我!当晚我跟隔壁的书生在喝酒,不信你们传他来问问!”
“肃静!肃静!”那知府大人拍了拍惊堂木,看向了捕头,道,“他说有证人,你传来问问。”
那捕头正要走人,沈素年却皱了皱眉头,上前一步道:“且慢。”
那知府很嫌弃的看了沈素年一眼,道:“怎么样?这公堂是你做主还是本官做主?传个证人都不行了?”
沈素年神色不变,道:“不是不行,是不需要,即便是传来,作的也是伪证。”
“你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人!我就是不在场!我就是在和隔壁的书生喝酒!”那丁傲之不屑地睨了沈素年一眼,十分嚣张道。
“我自然是有证据,才会将你捉回来。”沈素年丝毫不恼,冷眼睨着丁傲之,冷声道,“我们只捉住了你,并没有说采青姑娘是何时被杀,你为何知道是当晚?可见你是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死亡的?”
她此言一出,外面的围观群众顿时哗然一声,纷纷指着那丁傲之骂了起来:“就是,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事的,他却知道,明显就是凶手!”、
“虽说人家是个妓子,不过也是一条人命啊!那采青姑娘最是温柔小意,以后都见不到了!”
“对!这该死的,竟然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下手,果真是心狠手辣啊!怎么舍得!”
出来围观的大部分都是男人,对那采青姑娘的死都纷纷扼腕叹息起来,只有寥寥几个女人,低声啐了一口口水,低声咒骂道,“死的好,狐媚子,不知道哄骗了我家相公多少的钱财!”
“我那是口误!口误!”丁傲之见情势对自己愈发的不利,拼命地对着那知府大人喊冤道,“大人,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啊!”
“你没有杀人,那为何采青姑娘脖子上的指纹和你刚才按在纸上的指纹,是一模一样的?”沈素年掏出刚才在酒楼保存的指纹和昨晚在青楼提取的一对比,呈在了众人的跟前,朗声解释道,“这个所谓的指纹,是指每个人手上印下来的纹痕,每个人的纹痕都是不一样的,不信你们自己印一下然后对比。”
外头围观的多是书生,都随手携带了笔墨,很快用手印了砚台,然后将指印印在了上好的宣纸上,仔细一对比,还真的是不一样。
“还真的不一样啊!每个人都不一样!”
“对,对,这捕快说得不错!那.杀人凶手肯定是他了!”
“丁傲之,你还有何好狡辩的!”沈素年冷着脸,拔高声音质问道。
“我——我——”丁傲之想不到竟然还有这样的证据,他吓得一屁股瘫软在地上,看向了那知府大人,道,“大人,我——”
那知府猛地一拍惊堂木,大声道:“丁傲之,你为何要杀死采青!是仇杀还是情杀!”
丁傲之整个人一震,好半响后才呐呐地招供道:“都不是,我只是想弄点钱,她不给我,我愤怒之下才不小心掐死她的!”
“来人,让他招供画押。”那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又命令道。
沈素年对结案后的事情没有兴趣,只朝那知府大人道:“既然真凶已经找到,那我的证人是否该放了?”
知府大人的脸色相当难看,挥了挥手,让那捕头去放了夏侯钊。
夏侯钊从牢里头放出来,除了神色有些憔悴,看不出有别的伤,沈素年仍然有些不放心,问道:“夏侯公子,他们没有为难你吧?”
“陆宸给他们塞了钱,没有人为难我。对了,陆宸呢?”夏侯钊问道。
“在外面候着呢。”沈素年大步跨出了衙门,果然看到了守在外面的陆宸,她快步走上前,站到了陆宸的身侧。
“陆宸兄弟,这一次多谢你了。”夏侯钊是恩怨分明的人,十分客气地对着陆宸道。
“夏侯公子客气了,我不过也是举手之劳。”陆宸微微一笑,一把搂过了沈素年的肩头,道,“既然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那我们可以好好吃一顿饭了吗?今晚好好休息,明日进京去。”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这顿由我来请。”夏侯钊乐呵道,不过想到自己身无分文,赶紧又转口道,“不过银钱还得先由沈捕快垫付,到了京城我在还给你。”
“夏侯公子客气了,一顿饭前而已,要说这次,能够这么快破案,还是多得陆宸。”沈素年甚是欣赏地将陆宸的法子与夏侯钊仔细地说了一遍。
“陆宸兄弟真是个人才!”夏侯钊感叹道,“这样的本事,就算在刑部和大理寺也有一席之地啊。”
陆宸见他又开始劝说自己争功立业,赶紧打住了他的话头,接口道:“我来的时候听说了,那天仙楼的饭菜不错,我们就去那里吃!我可饿坏了,我要吃烧乳猪,八宝鸭子,三杯鸡,还有清蒸鲈鱼等等等——”
夏侯钊和沈素年这一路来也吃得不好,尤其是进入洛城后,遇到这无妄之灾,更是奔波困顿,听陆宸这么一说,肚子也下意识地咕咕叫了起来,不再废话,直奔那天仙楼去。
陆宸点菜毫不手软,汤水要最好的乳鸽炖滋补药材,鸡要上好的走地鸡,鱼也要新鲜现宰的,各种点心小炒,一下子点了十来道。
就连出身皇家的夏侯钊都觉得有些铺张了,低声建议道:“陆宸兄弟,这菜会不会有点多了,我们三个人也吃不完啊。”
陆宸毫不在意地用头遍茶水烫过了茶杯,然后又泡了第二次茶,这才缓缓将茶水倒给了夏侯钊和沈素年。
他尝了一口滚烫的热茶,只觉得舒服得浑身的毛孔都张了开来,满足地叹了一声,这才慢悠悠道:“怎么会铺张呢?每道菜都有它的独特之处,吃饭,不止是填报肚子就行的,吃饭是一种享受,一种艺术,懂吗?”
“我不懂,我只知道你吃不完。”沈素年这次站在了夏侯钊这边,白了他一眼,说道。
“吃不完就吃不完啊,外面那么多的乞丐,打包了给他们吃就是了。”陆宸毫不在意道。
“真是挥金如土。”沈素年无言以对,只能吐槽了一句。
“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守着干什么?人生一世,就是要活得惬意舒适。”陆宸慢悠悠地说罢,又招来了小二,道,“再给爷上两坛子上好的竹叶青来。”
沈素年:“......”
夏侯钊:“.......”他果然还是败在了脸皮太薄上,他什么时候才能像陆宸兄弟一样,花女人的钱花得这么理直气壮,毫无负担啊!
“是天仙楼重金求对子,一千两黄金呢!”丁傲之声音微哑地回道。
“这位小兄弟,看你像是个识字的,你怎么不去试一试?”陆宸好奇道。
“我,我长得丑,怕吓着人家。”丁傲之很是心动,却也怕惹祸上身,低声道。
“人家又不要你露面,你既然怕,不如你将下联告诉我,我去写怎么样?得到的钱咱们五五分。”陆宸贼兮兮地建议道。
“五五分?你也太贪了吧。”丁傲之果断拒绝道。
“那你六我四如何?你不是怕人家觉得你丑嘛——”陆宸故意揶揄道。
“你说得对,人家又没有要求露脸,我自己去!”丁傲之自然不肯分钱给陆宸,恰好又见到一个戴着面纱的姑娘进去了,一气之下,提脚进了天仙楼。
陆宸怕他退缩,干脆激将道:“你进我也进,说不定我老汉蒙对了,你却不对呢!这钱全都进了我的口袋!一千两啊,发财啦!”
陆宸一边说着,一边假装加快了脚步,挤在了那丁傲之的前头,抢先拿到了笔墨,并且给掌柜的递了一个眼色。
掌柜的心领神会,将早已准备好的笔墨递给了跟在他身后的丁傲之,两人争先恐后地进了里头的房子写对联。
然而,那丁傲之刚刚提起笔,按住了纸张,还没有落墨,一队官差就破门而入,飞快地将他摁在了地上。
“丁傲之,我们怀疑你杀害了清新雅筑的采青姑娘,现在跟我们回衙门接受审讯!”为首的捕头一把绑住了他的手腕,厉声说道。
“我没有!我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你们有什么证据!”丁傲之大叫之下挣扎道。
沈素年早已经埋伏在暗处,当下上前将丁傲之的按压在纸上的指纹用墨粉显露,再保存了下来。
她朝着那捕头使了个眼色,那捕头一招手,当即命人将丁傲之扣押了下去。
在众人的围观下,丁傲之被衙门的人从天仙蝼带走,而陆宸则收回了摆在桌上的金子,并且跟底下的群众解释了事情始末,成功地将围观地群众又忽悠到了衙门门口。
而沈素年随同那捕头将丁傲之扣押回到了衙门,知府大人这才慢吞吞地戴上了乌纱,赶鸭子上架似的张罗升堂审讯。
那丁傲之被掀掉了帽子,还在撒泼抵赖,大声咆哮道:“我没有杀人!我没有杀人!你们不能捉我!当晚我跟隔壁的书生在喝酒,不信你们传他来问问!”
“肃静!肃静!”那知府大人拍了拍惊堂木,看向了捕头,道,“他说有证人,你传来问问。”
那捕头正要走人,沈素年却皱了皱眉头,上前一步道:“且慢。”
那知府很嫌弃的看了沈素年一眼,道:“怎么样?这公堂是你做主还是本官做主?传个证人都不行了?”
沈素年神色不变,道:“不是不行,是不需要,即便是传来,作的也是伪证。”
“你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杀人!我就是不在场!我就是在和隔壁的书生喝酒!”那丁傲之不屑地睨了沈素年一眼,十分嚣张道。
“我自然是有证据,才会将你捉回来。”沈素年丝毫不恼,冷眼睨着丁傲之,冷声道,“我们只捉住了你,并没有说采青姑娘是何时被杀,你为何知道是当晚?可见你是清楚她是什么时候死亡的?”
她此言一出,外面的围观群众顿时哗然一声,纷纷指着那丁傲之骂了起来:“就是,我们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出事的,他却知道,明显就是凶手!”、
“虽说人家是个妓子,不过也是一条人命啊!那采青姑娘最是温柔小意,以后都见不到了!”
“对!这该死的,竟然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下手,果真是心狠手辣啊!怎么舍得!”
出来围观的大部分都是男人,对那采青姑娘的死都纷纷扼腕叹息起来,只有寥寥几个女人,低声啐了一口口水,低声咒骂道,“死的好,狐媚子,不知道哄骗了我家相公多少的钱财!”
“我那是口误!口误!”丁傲之见情势对自己愈发的不利,拼命地对着那知府大人喊冤道,“大人,我真的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啊!”
“你没有杀人,那为何采青姑娘脖子上的指纹和你刚才按在纸上的指纹,是一模一样的?”沈素年掏出刚才在酒楼保存的指纹和昨晚在青楼提取的一对比,呈在了众人的跟前,朗声解释道,“这个所谓的指纹,是指每个人手上印下来的纹痕,每个人的纹痕都是不一样的,不信你们自己印一下然后对比。”
外头围观的多是书生,都随手携带了笔墨,很快用手印了砚台,然后将指印印在了上好的宣纸上,仔细一对比,还真的是不一样。
“还真的不一样啊!每个人都不一样!”
“对,对,这捕快说得不错!那.杀人凶手肯定是他了!”
“丁傲之,你还有何好狡辩的!”沈素年冷着脸,拔高声音质问道。
“我——我——”丁傲之想不到竟然还有这样的证据,他吓得一屁股瘫软在地上,看向了那知府大人,道,“大人,我——”
那知府猛地一拍惊堂木,大声道:“丁傲之,你为何要杀死采青!是仇杀还是情杀!”
丁傲之整个人一震,好半响后才呐呐地招供道:“都不是,我只是想弄点钱,她不给我,我愤怒之下才不小心掐死她的!”
“来人,让他招供画押。”那知府大人一拍惊堂木,又命令道。
沈素年对结案后的事情没有兴趣,只朝那知府大人道:“既然真凶已经找到,那我的证人是否该放了?”
知府大人的脸色相当难看,挥了挥手,让那捕头去放了夏侯钊。
夏侯钊从牢里头放出来,除了神色有些憔悴,看不出有别的伤,沈素年仍然有些不放心,问道:“夏侯公子,他们没有为难你吧?”
“陆宸给他们塞了钱,没有人为难我。对了,陆宸呢?”夏侯钊问道。
“在外面候着呢。”沈素年大步跨出了衙门,果然看到了守在外面的陆宸,她快步走上前,站到了陆宸的身侧。
“陆宸兄弟,这一次多谢你了。”夏侯钊是恩怨分明的人,十分客气地对着陆宸道。
“夏侯公子客气了,我不过也是举手之劳。”陆宸微微一笑,一把搂过了沈素年的肩头,道,“既然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那我们可以好好吃一顿饭了吗?今晚好好休息,明日进京去。”
“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这顿由我来请。”夏侯钊乐呵道,不过想到自己身无分文,赶紧又转口道,“不过银钱还得先由沈捕快垫付,到了京城我在还给你。”
“夏侯公子客气了,一顿饭前而已,要说这次,能够这么快破案,还是多得陆宸。”沈素年甚是欣赏地将陆宸的法子与夏侯钊仔细地说了一遍。
“陆宸兄弟真是个人才!”夏侯钊感叹道,“这样的本事,就算在刑部和大理寺也有一席之地啊。”
陆宸见他又开始劝说自己争功立业,赶紧打住了他的话头,接口道:“我来的时候听说了,那天仙楼的饭菜不错,我们就去那里吃!我可饿坏了,我要吃烧乳猪,八宝鸭子,三杯鸡,还有清蒸鲈鱼等等等——”
夏侯钊和沈素年这一路来也吃得不好,尤其是进入洛城后,遇到这无妄之灾,更是奔波困顿,听陆宸这么一说,肚子也下意识地咕咕叫了起来,不再废话,直奔那天仙楼去。
陆宸点菜毫不手软,汤水要最好的乳鸽炖滋补药材,鸡要上好的走地鸡,鱼也要新鲜现宰的,各种点心小炒,一下子点了十来道。
就连出身皇家的夏侯钊都觉得有些铺张了,低声建议道:“陆宸兄弟,这菜会不会有点多了,我们三个人也吃不完啊。”
陆宸毫不在意地用头遍茶水烫过了茶杯,然后又泡了第二次茶,这才缓缓将茶水倒给了夏侯钊和沈素年。
他尝了一口滚烫的热茶,只觉得舒服得浑身的毛孔都张了开来,满足地叹了一声,这才慢悠悠道:“怎么会铺张呢?每道菜都有它的独特之处,吃饭,不止是填报肚子就行的,吃饭是一种享受,一种艺术,懂吗?”
“我不懂,我只知道你吃不完。”沈素年这次站在了夏侯钊这边,白了他一眼,说道。
“吃不完就吃不完啊,外面那么多的乞丐,打包了给他们吃就是了。”陆宸毫不在意道。
“真是挥金如土。”沈素年无言以对,只能吐槽了一句。
“钱财这东西,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守着干什么?人生一世,就是要活得惬意舒适。”陆宸慢悠悠地说罢,又招来了小二,道,“再给爷上两坛子上好的竹叶青来。”
沈素年:“......”
夏侯钊:“.......”他果然还是败在了脸皮太薄上,他什么时候才能像陆宸兄弟一样,花女人的钱花得这么理直气壮,毫无负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