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十大名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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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式手枪,口径7点62毫米,枪长196毫米,这长度和我们读小学时用的尺子差不多,近20厘米,枪重840克,这是一斤半了
罗天歌指着老头,又指着那把54式,皱眉说道:“你拿错了。”
胖老者面无表情:“喊什么喊,不会错的,这把54就是给你的,过来签收吧。”
罗天歌心中大骂,甭说自己对这54式有心理阴影,就这长度,这重量,根本没法带,大夏天的,带把这枪他继续抗争:“现在系统内根本没有用这枪的了,最不济也是64小砸炮,好一点的都92了,老头你拿错了,快给我换。”
胖老者闻言眼睛一瞪:“你认为64和92要比54强?”
罗天歌一愣,这54的威力还真是没的说,不过无论如何他也不想领这把枪,争辩道:“当然,社会在进步,生活在提高,64和92当然比54强。”
胖老者眯缝着眼睛说道:“什么枪型真那么重要吗。”
“那当然,不是重要,是顶重要,要是给我一把以色列产的沙漠之鹰”罗天歌大言不惭的叫嚣。
胖老者打断他的话:“沙漠之鹰?平均20发子弹卡壳一次,声音震天响,枪口火焰高,那枪是害人的枪,谁使害谁。”
罗天歌对胖老者的话颇不服气,说道:“那十大名枪呢,难道不比普通的枪更好吗。”
“十大名枪?你知道十大名枪?”胖老者眼睛忽然射出阵阵神采。
“我当然知道,分别是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奥地利格洛克17型手枪,美国柯尔特m2000型手枪”罗天歌迫不及待地炫耀自己的枪械知识。
“你小子少胡说八道,那不是真正的十大名枪!”
“老头,你才胡说八道呢,书上可是那样写的!”
“你这小子信口开河!”
“老头你不懂装懂!”
“黄口小儿!”
“倚老卖老!”
“乳臭未干!”
“老而为贼!”
胖老者气得脖子上青筋暴起,也喊了起来:“真正的十大名枪不是你说的那些军工厂出的武器,那些批量制造的武器怎么能称得上十大名枪呢!”
罗天歌不理老头的茬,扫了眼窗口的54式:“你给不给我换?”
老头强横地说道:“不换。”
两人一时僵持在这里,旁边有人跑过来劝架了,拉着罗东方说道:“兄弟,沈老的脾气就这样,这把54你先拿去使吧,以后有机会再换。”
罗天歌看了那同行一眼,低声问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人也低声说道:“没有,沈老一向说一不二的,你胆子也够大的,连他都骂了,绝对没有机会。”
罗天歌咬紧牙关,走上前,眼睛也不看那枪,只是伸手用力猛抓过来,抱在怀里,就象抱着一个洪荒时代的怪兽蛋一样,说来也奇怪,本来伸手去抓枪的时候,他心都在哆嗦,但真把枪拿到了手,那种恐惧的感觉反而没有了。
回头看了一眼胖老者,嘴里小声说了句:“这老头,不是有病吧。”
胖老者看着罗东方的背影,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狡猾的微笑。
罗天歌抱着怪兽蛋颠颠地跑回了一大队重案一中队的办公室,队里的同事打趣地说道:“小罗,这么快就把枪领回来啦,看不出你还是个爱枪的人,竟然搂在怀里。”
罗天歌心里不是滋味,鄙视了那同事一眼,然后把枪放到了桌子上,一个弹夹,八发子弹,还有一只比他岁数都大又蠢又难看的厚牛皮枪套。
同事走过来,指着桌上,惊讶地说道:“看不出来你小子兴趣还挺怪,喜欢这玩意。”
罗天歌没理那同事,把枪装进牛皮套子,在身上比量着,带上套,长度超过了20厘米,放腰上不合适,夏天都穿的少,热且不说,还很难受,也很容易就被人发现这个大家伙。
那同事见罗天歌一脸郁闷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是被沈老捉弄了,来来,我给你找个东西吧。”说完,这个浓眉大眼的同事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软皮枪套来。
罗天歌看着那只枪套,一皱眉,那分明是绑在小腿上的枪套,开什么玩笑,这是54可不是64,一只腿多了一斤半重量,长此下去,不变成后天瘸子才怪,难不成他在弄只沙包绑在另外一只腿上平衡?
摇了摇头,他把54从套里拔出来,一撩衣服,插进了腰中,那同事见状叫了声:“小心走火!”
这事儿以前发生过,曾经有个警察也象他这样干,结果一下子把枪的套筒撸了上去,兼之54式不是手拨保险,而是击锤的,他没注意,结果不出半天,就一枪把自己的腿打残废了。
罗天歌伸出一只手在那个同事眼前一晃,那分明是弹夹,他插进腰中的是一把裸枪,叹了口气,他问道:“那老头沈老是什么人啊?”
同事一屁股坐到桌角上,不怀好意地笑着:“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警界的神枪手,想拜在他门下的人多的是,可是听说沈老只收过两个弟子,莫非你小子也动了这个心思?”
罗天歌面色诡异的笑了笑,然后望向窗外,这时微风吹动发丝,他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淡淡地说道:“我把他给骂了。”
“啊!”那同事差点一屁股从桌子上栽了下来,半天才说道:“你小子够胆大。”
公安系统有个规定,那就是警察下班的时候,要把枪锁在单位的枪柜里,不能带回家。但刑警的工作性质往往不分什么上下班,所以这条规定形同虚设,罗天歌揣着枪,开着那辆破红旗,一路高歌猛进。
他住十五楼,泊了车,没有上楼,因为要去买菜,有时候他自己想想都犯贱,回北京做公子哥多好,偏偏在这里当寂寞党。
超市里,众生百态,蒜头大葱,罗天歌头昏脑涨,抱了一大堆东西出来向家走,他进楼开电梯,然后恰好一个人从电梯里往出走
他急着进去,也没仔细看有人没人,竟差一点撞上,那人却灵巧地躲到一旁,罗天歌定了定神,然后就看见一抹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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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式手枪,口径7点62毫米,枪长196毫米,这长度和我们读小学时用的尺子差不多,近20厘米,枪重840克,这是一斤半了
罗天歌指着老头,又指着那把54式,皱眉说道:“你拿错了。”
胖老者面无表情:“喊什么喊,不会错的,这把54就是给你的,过来签收吧。”
罗天歌心中大骂,甭说自己对这54式有心理阴影,就这长度,这重量,根本没法带,大夏天的,带把这枪他继续抗争:“现在系统内根本没有用这枪的了,最不济也是64小砸炮,好一点的都92了,老头你拿错了,快给我换。”
胖老者闻言眼睛一瞪:“你认为64和92要比54强?”
罗天歌一愣,这54的威力还真是没的说,不过无论如何他也不想领这把枪,争辩道:“当然,社会在进步,生活在提高,64和92当然比54强。”
胖老者眯缝着眼睛说道:“什么枪型真那么重要吗。”
“那当然,不是重要,是顶重要,要是给我一把以色列产的沙漠之鹰”罗天歌大言不惭的叫嚣。
胖老者打断他的话:“沙漠之鹰?平均20发子弹卡壳一次,声音震天响,枪口火焰高,那枪是害人的枪,谁使害谁。”
罗天歌对胖老者的话颇不服气,说道:“那十大名枪呢,难道不比普通的枪更好吗。”
“十大名枪?你知道十大名枪?”胖老者眼睛忽然射出阵阵神采。
“我当然知道,分别是意大利伯莱塔92f型手枪,奥地利格洛克17型手枪,美国柯尔特m2000型手枪”罗天歌迫不及待地炫耀自己的枪械知识。
“你小子少胡说八道,那不是真正的十大名枪!”
“老头,你才胡说八道呢,书上可是那样写的!”
“你这小子信口开河!”
“老头你不懂装懂!”
“黄口小儿!”
“倚老卖老!”
“乳臭未干!”
“老而为贼!”
胖老者气得脖子上青筋暴起,也喊了起来:“真正的十大名枪不是你说的那些军工厂出的武器,那些批量制造的武器怎么能称得上十大名枪呢!”
罗天歌不理老头的茬,扫了眼窗口的54式:“你给不给我换?”
老头强横地说道:“不换。”
两人一时僵持在这里,旁边有人跑过来劝架了,拉着罗东方说道:“兄弟,沈老的脾气就这样,这把54你先拿去使吧,以后有机会再换。”
罗天歌看了那同行一眼,低声问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
那人也低声说道:“没有,沈老一向说一不二的,你胆子也够大的,连他都骂了,绝对没有机会。”
罗天歌咬紧牙关,走上前,眼睛也不看那枪,只是伸手用力猛抓过来,抱在怀里,就象抱着一个洪荒时代的怪兽蛋一样,说来也奇怪,本来伸手去抓枪的时候,他心都在哆嗦,但真把枪拿到了手,那种恐惧的感觉反而没有了。
回头看了一眼胖老者,嘴里小声说了句:“这老头,不是有病吧。”
胖老者看着罗东方的背影,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狡猾的微笑。
罗天歌抱着怪兽蛋颠颠地跑回了一大队重案一中队的办公室,队里的同事打趣地说道:“小罗,这么快就把枪领回来啦,看不出你还是个爱枪的人,竟然搂在怀里。”
罗天歌心里不是滋味,鄙视了那同事一眼,然后把枪放到了桌子上,一个弹夹,八发子弹,还有一只比他岁数都大又蠢又难看的厚牛皮枪套。
同事走过来,指着桌上,惊讶地说道:“看不出来你小子兴趣还挺怪,喜欢这玩意。”
罗天歌没理那同事,把枪装进牛皮套子,在身上比量着,带上套,长度超过了20厘米,放腰上不合适,夏天都穿的少,热且不说,还很难受,也很容易就被人发现这个大家伙。
那同事见罗天歌一脸郁闷相,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是被沈老捉弄了,来来,我给你找个东西吧。”说完,这个浓眉大眼的同事从抽屉里拿出一只软皮枪套来。
罗天歌看着那只枪套,一皱眉,那分明是绑在小腿上的枪套,开什么玩笑,这是54可不是64,一只腿多了一斤半重量,长此下去,不变成后天瘸子才怪,难不成他在弄只沙包绑在另外一只腿上平衡?
摇了摇头,他把54从套里拔出来,一撩衣服,插进了腰中,那同事见状叫了声:“小心走火!”
这事儿以前发生过,曾经有个警察也象他这样干,结果一下子把枪的套筒撸了上去,兼之54式不是手拨保险,而是击锤的,他没注意,结果不出半天,就一枪把自己的腿打残废了。
罗天歌伸出一只手在那个同事眼前一晃,那分明是弹夹,他插进腰中的是一把裸枪,叹了口气,他问道:“那老头沈老是什么人啊?”
同事一屁股坐到桌角上,不怀好意地笑着:“怎么,你对他有兴趣,他可是大大有名的人物,警界的神枪手,想拜在他门下的人多的是,可是听说沈老只收过两个弟子,莫非你小子也动了这个心思?”
罗天歌面色诡异的笑了笑,然后望向窗外,这时微风吹动发丝,他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淡淡地说道:“我把他给骂了。”
“啊!”那同事差点一屁股从桌子上栽了下来,半天才说道:“你小子够胆大。”
公安系统有个规定,那就是警察下班的时候,要把枪锁在单位的枪柜里,不能带回家。但刑警的工作性质往往不分什么上下班,所以这条规定形同虚设,罗天歌揣着枪,开着那辆破红旗,一路高歌猛进。
他住十五楼,泊了车,没有上楼,因为要去买菜,有时候他自己想想都犯贱,回北京做公子哥多好,偏偏在这里当寂寞党。
超市里,众生百态,蒜头大葱,罗天歌头昏脑涨,抱了一大堆东西出来向家走,他进楼开电梯,然后恰好一个人从电梯里往出走
他急着进去,也没仔细看有人没人,竟差一点撞上,那人却灵巧地躲到一旁,罗天歌定了定神,然后就看见一抹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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