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赠方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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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笙咬了咬牙:“可以是可以,但是我有个条件。”
老狗听罢,怒喝道:“李夙夜!你不要不识好歹!”
方未明冷声道:“老狗,掌嘴。”
老狗干脆利落的单膝跪地,然后左右开弓,拼命的抽着自己的脸。老狗心中没有怨言,只是老狗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周庐中冷面阎王一样的倾城大人,对这个初入周庐的小卒却总是如此优待,甚至愿意笑脸相迎?
难道只是因为这个密探狗剩对周庐而言有用处?
受过现代教育的荀笙听了手脸相接的声音,心下有些不喜,对方未明说道:“倾城大人,放过他吧。”
方未明挑了挑眉,然后点头说道:“好。”
老狗停下动作,站起身来,对荀笙拱手说道:“多谢李公子。”
明知这是方未明在给自己下马威,可是荀笙心里的别扭,却远不是源于这个下马威。封建社会的道德,和自己多年来养成的思维,实在是相去甚远。
荀笙说道:“其实我的要求也不高,令牌自然要还给倾城大人。不过此番相识也算是缘分,不知道倾城大人可否将姓名告知在下?听闻倾城大人无比神秘,李夙夜不才,若是有幸做江湖中第一个知道大人姓名的人,能做不错的谈资。回去吹嘘的时候,也有了些底气。”
说罢,荀笙将怀里的令牌丢到了方未明手中。
老狗眼睛眯了起来,像是夜里阴影中发现了蟊贼踪迹的病犬。可是方未明却毫不在意的说道:“这有什么,名字不过一个代号而已。更何况,本官的名字,远比李公子想象的要多。本官本名方未明,‘我等的未来,无限光明’的未明。”
这是荀笙听到的关于方未明名字的第三种解释了,简单却是第一次听说。她素来只听闻周庐密探倾城冷酷无情,想不到竟是这种妙人,当真有趣。
荀笙突然牵住了简单的手,简单脸上浮现一朵红晕,却没有挣扎,就这么被拉到了岸边泊着的小舟之上。
荀笙前世学的船舶方向,实习的时候倒也撑过救生船,用长杆一顶,船就离了岸。荀笙转过身来朝着方未明拱手道:“方大人,山高水长,我们还会有见面的机会。”
方未明摘掉了斗笠,也朝着船上喊道:“那是自然,李夙夜公子。”
荀笙眼中闪过一丝嘲讽:“方大人,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够回太虚剑宗继任宗主。此等恩情,我李夙夜无以为报,临别之际,也只能赠诗一首了。”
老狗和方未明自然知道荀笙的意思,却也面色如常的静待荀笙吟诗。荀笙一直是个代写书信的穷酸书生,二人对其能否做出来好诗,倒是没报多大希望。
荀笙缓缓吟唱道:“夙夜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方兄赠我情。”
声音渐行渐远,加上风势,小舟很快就化作一个黑点。
简单听了荀笙念得诗,眼睛一亮,却没做声。荀笙心下倒是没什么自觉,毕竟在他看来,这首《赠汪伦》实在是普通,之所以流传千古,不过是沾了李大诗仙的光而已。
他本就没什么做文抄公的打算,更没这个本事,在这个世界住了十几年,能记住的诗赋,也就那些从小听到大的,如同《静夜思》之类的了。这些诗在荀笙看来,也没什么值得吹嘘的,都是“家常诗”,和家常菜似的。
荀笙不知道的是,当他们离开之后,方未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似是有些惋惜的说道:“我现在突然有些后悔了。”
老狗是个混迹周庐多年的官僚,反正在昭国当官,除了会打太极拳以外,还要会将相声。面对那些老百姓要和逗哏一样,舌绽莲花。面对自己上司的时候,就要做好捧哏,时刻关注自己上司的情绪。
所以老狗很适时的接话道:“大人,您后悔什么事?”
方未明看着小舟远去的影子说道:“方才那首诗你觉得如何?”
老狗在心底默读了几遍,有些不屑的说道:“也就那么回事儿啊,长安城里随便找个喝多了的,在路边屙尿的穷酸书生,都能写出来这种诗吧。”
方未明有些不满的说道:“老狗,平日里时常规劝你多读书。你倒好,天天和那些狗呆在一起,却是少了几分人的性情。”
方未明说话一贯如此恶毒,加之老狗对其无比敬畏,自然不会有抵触:“倾城大人,老狗养了半辈子的狗,你叫我多读书我也读不进去啊。再说了,我那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身体不好,光是药钱就是不小的负担,哪还有心思读什么书啊。您说的,周庐之人要一心为国为民,我可不像其他京官似的。”
方未明眼神一软,却又很快恢复了坚定。
少见的,方未明竟然耐着性子和老狗讲解了起来:“写诗最难的不是那种长篇阔论,也就那些瀛洲倭人喜欢吹捧长篇。最见功夫的,反倒是这些绝句、律诗乃至小令。”
这一点,常年习武的老狗倒是能够理解:“大人,我懂。这东西就像用刀一样,刀客不同于剑客,剑客碰到比自己强的剑客,能拆上百八十招的那是天赋异禀的剑客。而刀客遇到比自己强的刀客,蓄势不发,一刀能够结果了对方,这才算是好的刀客。”
方未明叹道:“荀笙,啊不,我们现在应该称呼他狗剩或者李夙夜。他作的这首诗,已然到了天然去雕饰的境界。首颔二联的情景转折,颈尾二联的情绪递进,便是一般文士所不能及。何况短短二十八字,就包含了写人,写事,写景,写情,四者合一又无比融洽。行文如此凝练,实属罕见。若非偶然天成,便是狗剩的灵性太甚。”
方未明看老狗一脸的茫然,知道这个大老粗听不懂自己说的这些。
方未明想了想,干脆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空中轻轻一挥。转头问道:“你是用刀的,自然能看得出来我这一刀的意境。李夙夜这首诗行文的凝练程度,类比我这一刀,只强不弱。”
虽然方未明只是拿了一根树枝在空中一划,但是用刀多年老狗,表情早已转变成了一种原始的崇拜。他以前只听闻倾城大人武功高绝,却没想到倾城大人在武学上的造诣,已经超出了世人的想象,也包括他这个一直跟随在倾城大人身边的人的想象。
老狗体味着方未明这一刀中的意境,体内的真气竟不自禁的鼓荡了起来,多年的困惑竟也有了消融的趋势,一下省去了半年的苦修。
老狗赶紧跪倒在地,对着方未明深深一拜。方未明摆了摆手,老狗这才站起身来。只是与以往不同,这次老狗站在方未明身侧,已然虔诚的低眉。
方未明突然放声笑道:“老狗,你问我后悔什么,其实我后悔放跑了狗剩。我反倒要问你,寻常人写这首诗,该当何如?”
老狗不语。
方未明转过身来,遥指威严伫立的长安城,朗声道:“若是把笔交由这世间之庸才,抑或良才,甚至是整个长安,整个昭国追捧的大才,他们定会写成‘桃花潭水深千尺,恰似方兄赠我情’。唯独这荀笙,敢说着千尺潭水,尚不及他一腔盛情。用‘恰似’二字和用‘不及’二字,便是凡人和天才的区别。这是神来之笔,有谪仙人之风,可供千古流传。”
方未明的声音有些微弱的叹道:“我笑我方未明为了这等诡谲风波,竟将这么一个天才,送到了那样的龙潭虎穴中。我又可惜这足以千古流传的诗作,竟是荀笙为嘲讽我所做。而且因为我等今日之立场和作为,这首诗也只能尘封起来,不能惊艳后世文人了。”
而后,方未明的声音却又变得无比坚定:“罢了,这也是命定的必然。”
方未明虽然如是说,老狗却听不出来半分的认命。认命的人,语气怎么会这么坚定?
方未明转过脸来,面对着老狗。老狗在方未明手下工作了数年,却从未见过方未明对自己露出笑脸。一时间,老狗有些受宠若惊,不知所措。
方未明笑道:“老狗,我知道你天天说的你上有八十岁老母不是口头禅,你真的有个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你说你那点俸禄,为母亲买药就已经很艰难了。不过,我方未明今天在这里,恳求你相信我。相信我,将来有一天,我们一定会铲除所有的宗门,为这江山社稷,为这天下苍生。你和你母亲的生活,还有这个世界,会变好的,都会变好的。”
老狗躬身:“下官愿意相信。”
似乎对自己的表述有些不满,老狗皱了皱眉,删去了两个字,郑重的重申了一遍:“下官相信!”
方未明展颜,十月份的长安郊外,好像多了几分春意。林中一朵开至荼蘼的木槿花,如同豆蔻年华的少女,穿着淡紫色的羽衣藏在翠绿的园中,是一生中最娇艳的时刻。方未明一笑,竟羞的那朵木槿再也藏不住,从枝头跳了下来。
荀笙咬了咬牙:“可以是可以,但是我有个条件。”
老狗听罢,怒喝道:“李夙夜!你不要不识好歹!”
方未明冷声道:“老狗,掌嘴。”
老狗干脆利落的单膝跪地,然后左右开弓,拼命的抽着自己的脸。老狗心中没有怨言,只是老狗不能理解,为什么在周庐中冷面阎王一样的倾城大人,对这个初入周庐的小卒却总是如此优待,甚至愿意笑脸相迎?
难道只是因为这个密探狗剩对周庐而言有用处?
受过现代教育的荀笙听了手脸相接的声音,心下有些不喜,对方未明说道:“倾城大人,放过他吧。”
方未明挑了挑眉,然后点头说道:“好。”
老狗停下动作,站起身来,对荀笙拱手说道:“多谢李公子。”
明知这是方未明在给自己下马威,可是荀笙心里的别扭,却远不是源于这个下马威。封建社会的道德,和自己多年来养成的思维,实在是相去甚远。
荀笙说道:“其实我的要求也不高,令牌自然要还给倾城大人。不过此番相识也算是缘分,不知道倾城大人可否将姓名告知在下?听闻倾城大人无比神秘,李夙夜不才,若是有幸做江湖中第一个知道大人姓名的人,能做不错的谈资。回去吹嘘的时候,也有了些底气。”
说罢,荀笙将怀里的令牌丢到了方未明手中。
老狗眼睛眯了起来,像是夜里阴影中发现了蟊贼踪迹的病犬。可是方未明却毫不在意的说道:“这有什么,名字不过一个代号而已。更何况,本官的名字,远比李公子想象的要多。本官本名方未明,‘我等的未来,无限光明’的未明。”
这是荀笙听到的关于方未明名字的第三种解释了,简单却是第一次听说。她素来只听闻周庐密探倾城冷酷无情,想不到竟是这种妙人,当真有趣。
荀笙突然牵住了简单的手,简单脸上浮现一朵红晕,却没有挣扎,就这么被拉到了岸边泊着的小舟之上。
荀笙前世学的船舶方向,实习的时候倒也撑过救生船,用长杆一顶,船就离了岸。荀笙转过身来朝着方未明拱手道:“方大人,山高水长,我们还会有见面的机会。”
方未明摘掉了斗笠,也朝着船上喊道:“那是自然,李夙夜公子。”
荀笙眼中闪过一丝嘲讽:“方大人,谢谢你给了我一个机会,让我能够回太虚剑宗继任宗主。此等恩情,我李夙夜无以为报,临别之际,也只能赠诗一首了。”
老狗和方未明自然知道荀笙的意思,却也面色如常的静待荀笙吟诗。荀笙一直是个代写书信的穷酸书生,二人对其能否做出来好诗,倒是没报多大希望。
荀笙缓缓吟唱道:“夙夜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方兄赠我情。”
声音渐行渐远,加上风势,小舟很快就化作一个黑点。
简单听了荀笙念得诗,眼睛一亮,却没做声。荀笙心下倒是没什么自觉,毕竟在他看来,这首《赠汪伦》实在是普通,之所以流传千古,不过是沾了李大诗仙的光而已。
他本就没什么做文抄公的打算,更没这个本事,在这个世界住了十几年,能记住的诗赋,也就那些从小听到大的,如同《静夜思》之类的了。这些诗在荀笙看来,也没什么值得吹嘘的,都是“家常诗”,和家常菜似的。
荀笙不知道的是,当他们离开之后,方未明长长的出了一口气,似是有些惋惜的说道:“我现在突然有些后悔了。”
老狗是个混迹周庐多年的官僚,反正在昭国当官,除了会打太极拳以外,还要会将相声。面对那些老百姓要和逗哏一样,舌绽莲花。面对自己上司的时候,就要做好捧哏,时刻关注自己上司的情绪。
所以老狗很适时的接话道:“大人,您后悔什么事?”
方未明看着小舟远去的影子说道:“方才那首诗你觉得如何?”
老狗在心底默读了几遍,有些不屑的说道:“也就那么回事儿啊,长安城里随便找个喝多了的,在路边屙尿的穷酸书生,都能写出来这种诗吧。”
方未明有些不满的说道:“老狗,平日里时常规劝你多读书。你倒好,天天和那些狗呆在一起,却是少了几分人的性情。”
方未明说话一贯如此恶毒,加之老狗对其无比敬畏,自然不会有抵触:“倾城大人,老狗养了半辈子的狗,你叫我多读书我也读不进去啊。再说了,我那八十多岁的老母亲身体不好,光是药钱就是不小的负担,哪还有心思读什么书啊。您说的,周庐之人要一心为国为民,我可不像其他京官似的。”
方未明眼神一软,却又很快恢复了坚定。
少见的,方未明竟然耐着性子和老狗讲解了起来:“写诗最难的不是那种长篇阔论,也就那些瀛洲倭人喜欢吹捧长篇。最见功夫的,反倒是这些绝句、律诗乃至小令。”
这一点,常年习武的老狗倒是能够理解:“大人,我懂。这东西就像用刀一样,刀客不同于剑客,剑客碰到比自己强的剑客,能拆上百八十招的那是天赋异禀的剑客。而刀客遇到比自己强的刀客,蓄势不发,一刀能够结果了对方,这才算是好的刀客。”
方未明叹道:“荀笙,啊不,我们现在应该称呼他狗剩或者李夙夜。他作的这首诗,已然到了天然去雕饰的境界。首颔二联的情景转折,颈尾二联的情绪递进,便是一般文士所不能及。何况短短二十八字,就包含了写人,写事,写景,写情,四者合一又无比融洽。行文如此凝练,实属罕见。若非偶然天成,便是狗剩的灵性太甚。”
方未明看老狗一脸的茫然,知道这个大老粗听不懂自己说的这些。
方未明想了想,干脆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在空中轻轻一挥。转头问道:“你是用刀的,自然能看得出来我这一刀的意境。李夙夜这首诗行文的凝练程度,类比我这一刀,只强不弱。”
虽然方未明只是拿了一根树枝在空中一划,但是用刀多年老狗,表情早已转变成了一种原始的崇拜。他以前只听闻倾城大人武功高绝,却没想到倾城大人在武学上的造诣,已经超出了世人的想象,也包括他这个一直跟随在倾城大人身边的人的想象。
老狗体味着方未明这一刀中的意境,体内的真气竟不自禁的鼓荡了起来,多年的困惑竟也有了消融的趋势,一下省去了半年的苦修。
老狗赶紧跪倒在地,对着方未明深深一拜。方未明摆了摆手,老狗这才站起身来。只是与以往不同,这次老狗站在方未明身侧,已然虔诚的低眉。
方未明突然放声笑道:“老狗,你问我后悔什么,其实我后悔放跑了狗剩。我反倒要问你,寻常人写这首诗,该当何如?”
老狗不语。
方未明转过身来,遥指威严伫立的长安城,朗声道:“若是把笔交由这世间之庸才,抑或良才,甚至是整个长安,整个昭国追捧的大才,他们定会写成‘桃花潭水深千尺,恰似方兄赠我情’。唯独这荀笙,敢说着千尺潭水,尚不及他一腔盛情。用‘恰似’二字和用‘不及’二字,便是凡人和天才的区别。这是神来之笔,有谪仙人之风,可供千古流传。”
方未明的声音有些微弱的叹道:“我笑我方未明为了这等诡谲风波,竟将这么一个天才,送到了那样的龙潭虎穴中。我又可惜这足以千古流传的诗作,竟是荀笙为嘲讽我所做。而且因为我等今日之立场和作为,这首诗也只能尘封起来,不能惊艳后世文人了。”
而后,方未明的声音却又变得无比坚定:“罢了,这也是命定的必然。”
方未明虽然如是说,老狗却听不出来半分的认命。认命的人,语气怎么会这么坚定?
方未明转过脸来,面对着老狗。老狗在方未明手下工作了数年,却从未见过方未明对自己露出笑脸。一时间,老狗有些受宠若惊,不知所措。
方未明笑道:“老狗,我知道你天天说的你上有八十岁老母不是口头禅,你真的有个卧病在床的老母亲。你说你那点俸禄,为母亲买药就已经很艰难了。不过,我方未明今天在这里,恳求你相信我。相信我,将来有一天,我们一定会铲除所有的宗门,为这江山社稷,为这天下苍生。你和你母亲的生活,还有这个世界,会变好的,都会变好的。”
老狗躬身:“下官愿意相信。”
似乎对自己的表述有些不满,老狗皱了皱眉,删去了两个字,郑重的重申了一遍:“下官相信!”
方未明展颜,十月份的长安郊外,好像多了几分春意。林中一朵开至荼蘼的木槿花,如同豆蔻年华的少女,穿着淡紫色的羽衣藏在翠绿的园中,是一生中最娇艳的时刻。方未明一笑,竟羞的那朵木槿再也藏不住,从枝头跳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