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番外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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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的教堂当然有不少。
雪稍微停得差不多的时候, 于笙被靳林琨带出门, 沿着泰晤士河散了散步。
总是弥漫着的潮湿雾气被短暂地压下来, 午后的阳光照在新雪上,暖和的叫人有点犯困。
教堂在泰晤士河下游。
不太起眼,被雪松和桦树掩着, 露出了个白色的尖顶。
雪地上还落了一群灰扑扑的信鸽。
“少喂点, 据说这群鸽子在减肥。”
靳林琨要了一小把谷粒过来,给于笙倒在掌心:“不过我喂过几次, 它们其实也不怎么吃……”
话音还没落, 两只胖乎乎的球形鸽子已经扑过来,毫不客气地把他挤开,站在了于笙的手臂上。
靳林琨:“……”
在大学里也老是有这种情况。
和同学对两个人的敬畏程度成鲜明反比, 明明他也显得很和蔼,但流浪猫永远都会围着他绕出个圈, 一头扎在于笙脚边碰瓷小鱼干。
对其他人都很警惕,偏偏碰上于笙,甚至还可以毫无尊严地被揉肚子上的软毛。
靳林琨对这件事一直不太能理解, 但靳先生就觉得挺正常:“你当时不也差不多是这样吗?”
靳林琨:“……”
虽然比起妻子反应慢一点,但靳先生总有一些超乎常人的直觉, 经常会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关键。
就比如那场考试前, 靳林琨为什么会去找于笙。
不是因为于笙曾经在网吧随手帮他, 不光打了场架,还没怪他把啤酒喷了自己一身。
至少不全是。
于笙身上有种莫名的特质,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清楚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但就是叫人觉得能够全盘付出信任。
哪怕他什么都不说,就只是站在那儿。
哪怕男孩子从来都不肯示弱,见谁都冷淡,身上始终带着格外凌厉的清冷锋芒。
雪后觅食的地方不多,鸽群一传十十传百,一只接一只地凑过来。
于笙蹲在台阶边上,掌心的谷粒没多长时间就被抢了个空,放下手臂回头看他。
靳林琨觉得这种事还是要有原则:“不行,它们要减肥。”
“我看着,吃过的不给。”于笙抬头,“就一把。”
“……”靳林琨坚持原则:“没有了。”
于笙:“哥。”
靳林琨:“……”
小朋友应当确实能分得清哪只吃了哪只没吃。
靳林琨坚持了三秒钟原则,还是转回去又要了一把谷粒,给他倒在了掌心。
于笙眼里显出点笑影,接过谷粒,又给剩下的鸽群开了顿饭。
他做什么事都显得专心,蹲在台阶上,一只手还在尽职地挡着来吃过一次的鸽子。
眼睫垂下来,掩着湛黑瞳色,整个人都格外安静。
靳林琨靠着一旁的桦树,目光落在于笙身上。
阳光被枝叶分割成细碎光影。
鸽群扑腾着翅膀,偶尔有一两只吃饱了振翅飞高,鸽哨声就清越地响起来。
两个人在一块儿之后,于笙身上已经渐渐有了不少变化。
但从第一面就能清晰的感受得到的、那种藏在最深处又最鲜明的安静温柔,依然从来都没变过。
于笙刚喂完手里的一把谷粒,拍拍掌心的谷壳碎屑,撑了下台阶起身。
才站稳,忽然被靳林琨拉过去。
还以为自己身上沾了雪,于笙顺着他的力道过去,没等开口问,嘴角已经被凉润的触感碰了两下。
于笙下意识抬手挡他:“在教堂,别闹。”
靳林琨收拢手臂,光明正大地把人往怀里圈了圈:“教堂为什么不能?”
于笙对外来的宗教没多少研究,被他问了一句,也觉得好像确实没回忆起有这种规矩:“教堂让接吻?”
“……让。”
靳林琨扬扬眉峰,轻笑着点头,揉了两下他的脑袋,帮男朋友补充上难得的知识盲区:“还让结婚。”
被男朋友提了个醒,过了挺长时间,于笙都没从半熟的状态里变回来。
小朋友熟了的时候比较不好惹,尤其不能揉脑袋摸耳朵,如果非要一直追问脸怎么红了,还很有可能□□脆揍一顿。
靳林琨明智地没有挑战自己的人身安全,牵着男朋友的手在外面绕了一圈,等于笙脸上的温度差不多降下来,才领着人进了教堂。
教堂里有架管风琴。
年代挺久,但一直翻新修缮,音色依然很不错。在不对外开放没什么游客的时候,也允许有专业技能的演奏者租借练习。
有些乐器只有在走近的时候才能感受到最直观的宏伟。
音管镶在厚重墙壁上,仰起来几乎看不到头。阳光透过彩绘窗格,染上色彩的光芒交织进音管厚重的金属光泽。
好像连承载着的时光都能穿墙透壁,扑面而出。
靳林琨不是第一次来,和教堂的负责人说了几句话,就拉着于笙坐在了演奏台下的小木凳上。
和堪称辉煌的音管主体比起来,管风琴的演奏台其实并不算大。
大概是练管风琴的时间太长,靳林琨弹什么都有难以忽略的神圣感,于笙听他炫技弹过野蜂飞舞,几乎都觉得这群马蜂可能是一路浩浩荡荡盘旋在伊甸园。
配上教堂,才总算恰到好处。
靳林琨挑的是首很熟悉的曲子,辉煌温暖的曲调被气流驱动,经过庞大的音管,几乎是在整个教堂里交鸣。
《amazing grace》。
在这首灵歌对应的文化背景里,它会被用在各种地方,婚礼和葬礼,出征和归来,用以寄托忏悔、感恩或者救赎。
但哪怕语言不通、信仰各异,也依然不能阻碍音乐本身能带来的震撼。
于笙在磅礴的乐声里抬起视线。
演奏台设计得格外巧妙,落日的光线透过塔顶的窗格,辉煌的灿金色正好落下来,灼得人眼眶发烫。
风箱运转,把空气注入琴箱,鼓进陈旧的金属音管。
靳林琨按下最后一个乐音,迎上于笙的目光,朝他做了个口型,唇角扬起来。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i\'m found.
——was blind but now i see.
靳先生和黎女士在西服的颜色上产生了稍许分歧。
黎女士更偏爱白色,但靳先生觉得其实暗红也很好看。
花花绿绿的看起来好像也很不错。
考虑到小恐龙被接受的艰难历程,靳林琨甚至想不出于笙是哪儿来的耐心,居然配合着自家爸妈换了这么多套稀奇古怪的衣服。
靳林琨一开始还有兴致,在于笙换衬衫的时候非要过去帮他解扣子,一本正经地帮他脱衣服,趁机在腰间摸一把碰两下,逗逗男朋友。
后来就变成了个麻木会行走的衣服架子
让往身上套就往身上套,绝不做任何多余的动作。
于笙耐性比他好,看着靳林琨逐渐丧失希望,扬扬眉峰:“要帮忙吗?”
“不用,没事。”靳林琨甚至不想站起来,“歇一会儿,手太累。”
于笙眼里透出点笑意,主动过去,有一学一地帮他扣上了两颗扣子。
男孩子的手指颀长漂亮,指尖有点凉,随着动作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碰着他的胸口。
……
小混蛋。
靳林琨觉得应该给这种乘人之危的小混蛋一点教训。
试衣服主要累心,靳林琨振作精神,趁着于笙跟第三颗纽扣纠缠的功夫一把圈住手腕,把人拉到面前。
才抬起头,没等开口说话,心跳忽然漏了两下。
小朋友规矩惯了,平时拉链都要一丝不苟拉到衣襟横线的位置,很少会有这么不好好穿衣服的时候。
衬衫的纽扣就没扣上几颗,衣襟半敞着,隐约遮掩着肌肉线条。
因为刚才的动作影响,几乎显得有点儿凌乱随意。冲淡了于笙身上几乎无时无刻不萦绕着的板正规矩,少年气忽然就鲜明得不容忽略。
这样给视觉的冲击,甚至还要比一件衣服都不穿还要更强烈一点。
于笙是来逗他的,被往身上看了半天,低头才察觉原来自己的衣服也没穿好。
靳林琨握着他抬起来的手腕,张了张嘴,轻咳一声:“帮我拿一下手机,”
于笙皱眉:“要手机干什么?”
“照一张。”靳林琨很坦诚,“看一眼少一眼。”
于笙:“……”
门外,还在纠结枣红、殷红、绯红和铁锈红哪个好看的靳先生和黎女士忽然听见门响了一声。
一抬头,正好看见穿戴整齐的儿子被毫不留情地扔了出来。
……
一辈子就一次的事,当然要仔细计划。
靳先生跟黎女士纠结了挺长时间,甚至还把邻居家儿子们请过来帮忙参谋了半天,最后终于定了最可靠稳妥的黑色。
配干净利落修饰身材的白衬衫,别提有多精神。
靳林琨觉得有点眼熟:“……这不是我们平时穿的那一套吗?”
靳先生推推眼镜:“不是,这是经过我们纵向横向对比,对照婚礼当天装饰和捧花颜色,参考比色卡最后确认最合适你们的平时穿的那一套。”
可怜天下父母心。
靳林琨很感动,并且坚定地谢绝了黎女士准备趁热打铁,再把领带的颜色也一鼓作气挑出来的建议。
于笙被他回了卧室,还觉得其实换个领带也没什么:“又没多累。”
“真不累?”靳林琨摸了摸小朋友的脑袋,“别怕,你要是被妈绑架了就眨眨眼睛。”
婚礼模式设计了好几种,配合着从休闲装到西装礼服,样式应有尽有。
还是头一次换了这么多衣服,他现在浑身上下都跟着酸疼,几乎不比跑了个马拉松轻松多少。
“别闹。”于笙拍开这个人碰完脑袋就继续乱摸的手,又低声说了句话。
他说得太快,靳林琨没听清,跟着凑过去:“什么?”
于笙抿了下嘴角:“他们……是认真在挑。”
他能感觉得到。
虽然最后绕了一圈又挑了回来,但靳先生和黎女士都无疑把这件事当成了很重要、必须要格外重视的大事。
就是可能太重视了,所以在选择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靳林琨有点感慨,趴在男朋友的肩膀上:“这可实在太困难了……”
于笙没忍住,跟着笑了:“你累就歇着,明天我自己换。”
“那不行。”靳林琨觉得事情不能这么论,“我男朋友的衣服只有我能脱。”
于笙:“……”
他可能是最近脾气太好了。
眼看这人在欠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于笙本来想象征性地动动手,但今天确实累得不轻,最后还是凑合着把人扒了衣服拎上床了事。
然后又因为这个人实在太欠揍,没来得及去关灯,就被扯着胳膊一块儿拉回了床上。
……
第二天,说好了试领带的两个人谁都没能按时起得来。
能把戒指戴上无名指的日子最后定在了腊月二十三。
“灶王爷上天。”
靳先生想得很周全,特意查了古代民俗:“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
靳林琨觉得不太乐观:“灶王爷在咱们家饿了这么多年,言好事的几率应该不大……”
话还没说完,就被黎女士往嘴里塞了一把齁甜的灶糖。
“是民间习俗。”
于笙最近跟着靳先生一块儿翻书,给他科普:“吃灶糖,可以让灶王爷嘴甜一点儿。”
……
屁的民间习俗。
明明嘴角的笑都快压不住了。
“其实挺好吃的。”
靳林琨亲眼看着他们家小朋友最近学坏的速度越来越快,灌了几口水,好不容易把甜得齁嗓子的灶糖咽下去:“听话,双保险,你也吃一颗……”
“不用。”于笙没上他的当,“我不烧厨房,灶王爷对我印象应该还行。”
“……”
要是这么算,靳林琨觉得他可能还得再多吃几颗糖。
教堂就定在了有管风琴的那一家,天气格外的好,没起雾也没下雪,阳光落在塔尖的十字架上,几乎闪闪发亮。
靳先生和黎女士特意提前准备了挺久,筛选了好几批婚礼策划人,方案也改了好几次。
于笙一度试图插手帮忙,但还是被一家人齐心协力按了回去。
“有爸爸妈妈在。”
靳先生揉着他的脑袋,镜片后的眼睛弯了弯:“可以试着多依靠我们一点,没关系。”
淘气没关系,耍赖没关系。
即使不那么听话、不那么懂事,也都没关系。
于笙这些年里没能得到的,他们都有能力补回来。
肩背笔挺的男孩子耳朵尖儿上泛着点红,在他面前站了半晌,终于点了头。
……
虽然画面一度叫人很感动,但靳林琨在边上看着,还是忍不住举手发言:“我觉得我男朋友的担心的可能不是这个……”
于笙当然很喜欢靳家的每一个人,也已经能够毫无保留地信任和依靠他们。
但靳家整个家庭在生活上一脉相承的负数天赋依然是不容忽略的。
就比如婚礼这种事。
如果完全交给靳先生和黎女士来准备,谁也不敢保证,到时候究竟会出现什么奇特的发展和走向。
“没你的事。”
黎女士和蔼地鼓励自己不听话不懂事的亲儿子:“去叠餐巾纸,叠不成小船今天就不用吃晚饭了。”
靳林琨:“……”
靳先生推推眼镜,看了看还站在边上的于笙,难得厚道地拦了拦妻子:“别这样,不合适。”
合格的父母当然不应当是这样的。
尤其于笙还在看。
他们刚刚表述了多依靠他们一点也没关系的意愿,就应当给孩子树立起足够正面的印象,和足够充分的正反馈的激励机制。
靳先生走过去,把餐巾纸递给靳林琨,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给他打气:“相信自己,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爱大家!
伦敦的教堂当然有不少。
雪稍微停得差不多的时候, 于笙被靳林琨带出门, 沿着泰晤士河散了散步。
总是弥漫着的潮湿雾气被短暂地压下来, 午后的阳光照在新雪上,暖和的叫人有点犯困。
教堂在泰晤士河下游。
不太起眼,被雪松和桦树掩着, 露出了个白色的尖顶。
雪地上还落了一群灰扑扑的信鸽。
“少喂点, 据说这群鸽子在减肥。”
靳林琨要了一小把谷粒过来,给于笙倒在掌心:“不过我喂过几次, 它们其实也不怎么吃……”
话音还没落, 两只胖乎乎的球形鸽子已经扑过来,毫不客气地把他挤开,站在了于笙的手臂上。
靳林琨:“……”
在大学里也老是有这种情况。
和同学对两个人的敬畏程度成鲜明反比, 明明他也显得很和蔼,但流浪猫永远都会围着他绕出个圈, 一头扎在于笙脚边碰瓷小鱼干。
对其他人都很警惕,偏偏碰上于笙,甚至还可以毫无尊严地被揉肚子上的软毛。
靳林琨对这件事一直不太能理解, 但靳先生就觉得挺正常:“你当时不也差不多是这样吗?”
靳林琨:“……”
虽然比起妻子反应慢一点,但靳先生总有一些超乎常人的直觉, 经常会一针见血地指出问题关键。
就比如那场考试前, 靳林琨为什么会去找于笙。
不是因为于笙曾经在网吧随手帮他, 不光打了场架,还没怪他把啤酒喷了自己一身。
至少不全是。
于笙身上有种莫名的特质,不知道为什么、也不清楚跟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但就是叫人觉得能够全盘付出信任。
哪怕他什么都不说,就只是站在那儿。
哪怕男孩子从来都不肯示弱,见谁都冷淡,身上始终带着格外凌厉的清冷锋芒。
雪后觅食的地方不多,鸽群一传十十传百,一只接一只地凑过来。
于笙蹲在台阶边上,掌心的谷粒没多长时间就被抢了个空,放下手臂回头看他。
靳林琨觉得这种事还是要有原则:“不行,它们要减肥。”
“我看着,吃过的不给。”于笙抬头,“就一把。”
“……”靳林琨坚持原则:“没有了。”
于笙:“哥。”
靳林琨:“……”
小朋友应当确实能分得清哪只吃了哪只没吃。
靳林琨坚持了三秒钟原则,还是转回去又要了一把谷粒,给他倒在了掌心。
于笙眼里显出点笑影,接过谷粒,又给剩下的鸽群开了顿饭。
他做什么事都显得专心,蹲在台阶上,一只手还在尽职地挡着来吃过一次的鸽子。
眼睫垂下来,掩着湛黑瞳色,整个人都格外安静。
靳林琨靠着一旁的桦树,目光落在于笙身上。
阳光被枝叶分割成细碎光影。
鸽群扑腾着翅膀,偶尔有一两只吃饱了振翅飞高,鸽哨声就清越地响起来。
两个人在一块儿之后,于笙身上已经渐渐有了不少变化。
但从第一面就能清晰的感受得到的、那种藏在最深处又最鲜明的安静温柔,依然从来都没变过。
于笙刚喂完手里的一把谷粒,拍拍掌心的谷壳碎屑,撑了下台阶起身。
才站稳,忽然被靳林琨拉过去。
还以为自己身上沾了雪,于笙顺着他的力道过去,没等开口问,嘴角已经被凉润的触感碰了两下。
于笙下意识抬手挡他:“在教堂,别闹。”
靳林琨收拢手臂,光明正大地把人往怀里圈了圈:“教堂为什么不能?”
于笙对外来的宗教没多少研究,被他问了一句,也觉得好像确实没回忆起有这种规矩:“教堂让接吻?”
“……让。”
靳林琨扬扬眉峰,轻笑着点头,揉了两下他的脑袋,帮男朋友补充上难得的知识盲区:“还让结婚。”
被男朋友提了个醒,过了挺长时间,于笙都没从半熟的状态里变回来。
小朋友熟了的时候比较不好惹,尤其不能揉脑袋摸耳朵,如果非要一直追问脸怎么红了,还很有可能□□脆揍一顿。
靳林琨明智地没有挑战自己的人身安全,牵着男朋友的手在外面绕了一圈,等于笙脸上的温度差不多降下来,才领着人进了教堂。
教堂里有架管风琴。
年代挺久,但一直翻新修缮,音色依然很不错。在不对外开放没什么游客的时候,也允许有专业技能的演奏者租借练习。
有些乐器只有在走近的时候才能感受到最直观的宏伟。
音管镶在厚重墙壁上,仰起来几乎看不到头。阳光透过彩绘窗格,染上色彩的光芒交织进音管厚重的金属光泽。
好像连承载着的时光都能穿墙透壁,扑面而出。
靳林琨不是第一次来,和教堂的负责人说了几句话,就拉着于笙坐在了演奏台下的小木凳上。
和堪称辉煌的音管主体比起来,管风琴的演奏台其实并不算大。
大概是练管风琴的时间太长,靳林琨弹什么都有难以忽略的神圣感,于笙听他炫技弹过野蜂飞舞,几乎都觉得这群马蜂可能是一路浩浩荡荡盘旋在伊甸园。
配上教堂,才总算恰到好处。
靳林琨挑的是首很熟悉的曲子,辉煌温暖的曲调被气流驱动,经过庞大的音管,几乎是在整个教堂里交鸣。
《amazing grace》。
在这首灵歌对应的文化背景里,它会被用在各种地方,婚礼和葬礼,出征和归来,用以寄托忏悔、感恩或者救赎。
但哪怕语言不通、信仰各异,也依然不能阻碍音乐本身能带来的震撼。
于笙在磅礴的乐声里抬起视线。
演奏台设计得格外巧妙,落日的光线透过塔顶的窗格,辉煌的灿金色正好落下来,灼得人眼眶发烫。
风箱运转,把空气注入琴箱,鼓进陈旧的金属音管。
靳林琨按下最后一个乐音,迎上于笙的目光,朝他做了个口型,唇角扬起来。
——i once was lost but now i\'m found.
——was blind but now i see.
靳先生和黎女士在西服的颜色上产生了稍许分歧。
黎女士更偏爱白色,但靳先生觉得其实暗红也很好看。
花花绿绿的看起来好像也很不错。
考虑到小恐龙被接受的艰难历程,靳林琨甚至想不出于笙是哪儿来的耐心,居然配合着自家爸妈换了这么多套稀奇古怪的衣服。
靳林琨一开始还有兴致,在于笙换衬衫的时候非要过去帮他解扣子,一本正经地帮他脱衣服,趁机在腰间摸一把碰两下,逗逗男朋友。
后来就变成了个麻木会行走的衣服架子
让往身上套就往身上套,绝不做任何多余的动作。
于笙耐性比他好,看着靳林琨逐渐丧失希望,扬扬眉峰:“要帮忙吗?”
“不用,没事。”靳林琨甚至不想站起来,“歇一会儿,手太累。”
于笙眼里透出点笑意,主动过去,有一学一地帮他扣上了两颗扣子。
男孩子的手指颀长漂亮,指尖有点凉,随着动作有一下没一下地轻轻碰着他的胸口。
……
小混蛋。
靳林琨觉得应该给这种乘人之危的小混蛋一点教训。
试衣服主要累心,靳林琨振作精神,趁着于笙跟第三颗纽扣纠缠的功夫一把圈住手腕,把人拉到面前。
才抬起头,没等开口说话,心跳忽然漏了两下。
小朋友规矩惯了,平时拉链都要一丝不苟拉到衣襟横线的位置,很少会有这么不好好穿衣服的时候。
衬衫的纽扣就没扣上几颗,衣襟半敞着,隐约遮掩着肌肉线条。
因为刚才的动作影响,几乎显得有点儿凌乱随意。冲淡了于笙身上几乎无时无刻不萦绕着的板正规矩,少年气忽然就鲜明得不容忽略。
这样给视觉的冲击,甚至还要比一件衣服都不穿还要更强烈一点。
于笙是来逗他的,被往身上看了半天,低头才察觉原来自己的衣服也没穿好。
靳林琨握着他抬起来的手腕,张了张嘴,轻咳一声:“帮我拿一下手机,”
于笙皱眉:“要手机干什么?”
“照一张。”靳林琨很坦诚,“看一眼少一眼。”
于笙:“……”
门外,还在纠结枣红、殷红、绯红和铁锈红哪个好看的靳先生和黎女士忽然听见门响了一声。
一抬头,正好看见穿戴整齐的儿子被毫不留情地扔了出来。
……
一辈子就一次的事,当然要仔细计划。
靳先生跟黎女士纠结了挺长时间,甚至还把邻居家儿子们请过来帮忙参谋了半天,最后终于定了最可靠稳妥的黑色。
配干净利落修饰身材的白衬衫,别提有多精神。
靳林琨觉得有点眼熟:“……这不是我们平时穿的那一套吗?”
靳先生推推眼镜:“不是,这是经过我们纵向横向对比,对照婚礼当天装饰和捧花颜色,参考比色卡最后确认最合适你们的平时穿的那一套。”
可怜天下父母心。
靳林琨很感动,并且坚定地谢绝了黎女士准备趁热打铁,再把领带的颜色也一鼓作气挑出来的建议。
于笙被他回了卧室,还觉得其实换个领带也没什么:“又没多累。”
“真不累?”靳林琨摸了摸小朋友的脑袋,“别怕,你要是被妈绑架了就眨眨眼睛。”
婚礼模式设计了好几种,配合着从休闲装到西装礼服,样式应有尽有。
还是头一次换了这么多衣服,他现在浑身上下都跟着酸疼,几乎不比跑了个马拉松轻松多少。
“别闹。”于笙拍开这个人碰完脑袋就继续乱摸的手,又低声说了句话。
他说得太快,靳林琨没听清,跟着凑过去:“什么?”
于笙抿了下嘴角:“他们……是认真在挑。”
他能感觉得到。
虽然最后绕了一圈又挑了回来,但靳先生和黎女士都无疑把这件事当成了很重要、必须要格外重视的大事。
就是可能太重视了,所以在选择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困难。
靳林琨有点感慨,趴在男朋友的肩膀上:“这可实在太困难了……”
于笙没忍住,跟着笑了:“你累就歇着,明天我自己换。”
“那不行。”靳林琨觉得事情不能这么论,“我男朋友的衣服只有我能脱。”
于笙:“……”
他可能是最近脾气太好了。
眼看这人在欠揍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于笙本来想象征性地动动手,但今天确实累得不轻,最后还是凑合着把人扒了衣服拎上床了事。
然后又因为这个人实在太欠揍,没来得及去关灯,就被扯着胳膊一块儿拉回了床上。
……
第二天,说好了试领带的两个人谁都没能按时起得来。
能把戒指戴上无名指的日子最后定在了腊月二十三。
“灶王爷上天。”
靳先生想得很周全,特意查了古代民俗:“上天言好事,下地保平安。”
靳林琨觉得不太乐观:“灶王爷在咱们家饿了这么多年,言好事的几率应该不大……”
话还没说完,就被黎女士往嘴里塞了一把齁甜的灶糖。
“是民间习俗。”
于笙最近跟着靳先生一块儿翻书,给他科普:“吃灶糖,可以让灶王爷嘴甜一点儿。”
……
屁的民间习俗。
明明嘴角的笑都快压不住了。
“其实挺好吃的。”
靳林琨亲眼看着他们家小朋友最近学坏的速度越来越快,灌了几口水,好不容易把甜得齁嗓子的灶糖咽下去:“听话,双保险,你也吃一颗……”
“不用。”于笙没上他的当,“我不烧厨房,灶王爷对我印象应该还行。”
“……”
要是这么算,靳林琨觉得他可能还得再多吃几颗糖。
教堂就定在了有管风琴的那一家,天气格外的好,没起雾也没下雪,阳光落在塔尖的十字架上,几乎闪闪发亮。
靳先生和黎女士特意提前准备了挺久,筛选了好几批婚礼策划人,方案也改了好几次。
于笙一度试图插手帮忙,但还是被一家人齐心协力按了回去。
“有爸爸妈妈在。”
靳先生揉着他的脑袋,镜片后的眼睛弯了弯:“可以试着多依靠我们一点,没关系。”
淘气没关系,耍赖没关系。
即使不那么听话、不那么懂事,也都没关系。
于笙这些年里没能得到的,他们都有能力补回来。
肩背笔挺的男孩子耳朵尖儿上泛着点红,在他面前站了半晌,终于点了头。
……
虽然画面一度叫人很感动,但靳林琨在边上看着,还是忍不住举手发言:“我觉得我男朋友的担心的可能不是这个……”
于笙当然很喜欢靳家的每一个人,也已经能够毫无保留地信任和依靠他们。
但靳家整个家庭在生活上一脉相承的负数天赋依然是不容忽略的。
就比如婚礼这种事。
如果完全交给靳先生和黎女士来准备,谁也不敢保证,到时候究竟会出现什么奇特的发展和走向。
“没你的事。”
黎女士和蔼地鼓励自己不听话不懂事的亲儿子:“去叠餐巾纸,叠不成小船今天就不用吃晚饭了。”
靳林琨:“……”
靳先生推推眼镜,看了看还站在边上的于笙,难得厚道地拦了拦妻子:“别这样,不合适。”
合格的父母当然不应当是这样的。
尤其于笙还在看。
他们刚刚表述了多依靠他们一点也没关系的意愿,就应当给孩子树立起足够正面的印象,和足够充分的正反馈的激励机制。
靳先生走过去,把餐巾纸递给靳林琨,拍了拍儿子的肩膀,给他打气:“相信自己,加油。”
作者有话要说:爱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