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筱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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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家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河北村庄,有八十来户人家,几百亩田地,有一条小河,有一小片树林,种着几十棵榆钱树,还有八九头瘦牛,齐了。这里土地贫瘠,农民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仍然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贫穷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主题。村民们早就习惯了贫穷,习惯了饥饿,只要河里还有水,地里还能长出麦苗,他们就能活下去。他们要求的并不多,粮食不够吃,拿榆钱拌上小米煮成粥也能吃得很香,杨树柳树的嫩叶摘下来煮一煮捞起来捏成菜团子就能果腹,如果在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白面馒头,用零零碎碎的旧布给孩子做件衣服,他们便已经心满意足。正是千千万万这样的农民用自己的脊梁扛起这个帝国缓缓前行,当他们不堪重荷,轰然倒下的时候,整个帝国也会随之摔得粉碎。
可悲的是,从古到今,能看到这一点的人少之又少,能看到这一点的帝王更是比野生华南虎还少。
跑题了,转回正题。筱家庄本来是一片荒地,十年前,一位姓筱的南京地主不知道怎么回事,惹上了官司,几个回合下来家财几乎耗尽,勉强把事情摆平了,不过江南再也没有立足之地,无奈之下带上最后一点财产和家人,辗转来到河北,买下了这块荒地,招募佃农,经过一番拨弄,总算把这里变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村庄。也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还是因为在那场官司里吃了大亏,落下了心病,这位地主在六年前就去世了,留下一儿一女守着这份可怜巴巴的产业过日子,一日不如一日。不过这对儿女都挺出色,女的自然就是那位救了杨梦龙一命的天仙公主了,她叫筱雨芳,美丽温柔,乐善好施,庄里不管哪家遇到困难,她总会尽力去帮,多的不敢说,几斗米几百文钱总是有的,要是交不起租子她也不去催逼————就她一个弱女子,就算找上门去人家也不见得会交,还是省省吧————这些善举为她赢得了极佳的名声,在筱家庄,你骂贪官骂皇帝都没人管你,但是你要是敢说筱小姐半句不是,打断你一条腿都算轻的。她还是一位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识文断字,乡里闹了矛盾,请她去评理,她都能成功的化解矛盾,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至于那位未来的黑帮小弟,是她的弟弟筱君,也不是省油的灯,聪敏好学,过目不忘,小小年纪就有不错的学识了。筱雨芳到现在都没有嫁人,一心一意想将弟弟培养成才,光大门楣。她倒是有过一门亲事,男方是县官的儿子,一表人才,算起来是她高攀了,要是这门亲事能成,对她来说倒也是个不错的归宿,奈何就在谈婚论嫁的节骨眼上老爹去了,留下她和才一岁大的弟弟,男方嫌她带着个拖油瓶麻烦,要她把筱君送给别人寄养,她死活不同意,就这样僵住了。再拖上两年,男方见她的家境日益衰落,又死活要带着个小屁孩,便公然悔婚了,退回了婚书,双方恩断义绝。这几年来上门求亲的人倒也不少,甚至有愿意倒插门的,可她一个都没看上眼,都很委婉的拒绝了,她要守住老爹留下来的这份田产,还要把弟弟抚养成人。佃农都替抱不平,说老天瞎眼,这么好的女子居然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她只是淡然一笑,从不怨天尤人,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只要老爹留下的田产还在,弟弟还在,她就满足了。
不过,她这种平静的生活维持不了多久了。后金铁骑侵略如火,在这片他们垂涎了几十年的土地上尽情肆虐,掀起腥风血雨,不知道多少村庄城镇被淹没在血海之中,筱家庄,迟早会成为那帮野猪皮的目标。
筱雨芳并没有想到这些,就算想到了她也无能为力,只能祈祷灾难不要那么快就降临。她今天提着一篮煮好的鸡蛋,带筱君到邻村去拜访私塾的老夫子,打算把筱君送到私塾去念书————私塾一般都是地方的地主办的,专门给自家子弟提供学习的机会,筱家庄太穷了,办不起私塾,只好让筱君到邻村的私塾去借读了。老夫子见筱君那么聪明,很是喜欢,同意了,收下了那篮鸡蛋,还退回了两个。姐弟俩千恩万谢,欢天喜地的回家,没想到在路边看到饿得昏迷过去了的杨梦龙!虽然觉得这家伙穿得花里胡哨,还留着个平头,来历古怪得很,但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不能坐视不理,筱雨芳用最快的速度烧了一壶水,拿出那两个准备给弟弟加菜的鸡蛋,再捎上一个硬梆梆的窝窝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这小子给救醒了。只是姐弟俩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救的竟然是个疯子!
看吧,那个疯子现在正发了疯似的又跳又叫,一会儿放声狂吼:“我操,明末!!!老天爷,你是成心要玩死我是吧!?”一会儿跳到土丘上挥舞着手臂狂叫:“打个雷吧!打个雷劈我,把我送回现代吧,我才不要在这个乱世呆下去!”再过一会儿,吼得更响了:“如果你真的想要我的命,干嘛不干脆一石头砸死我,非要把我丢到这么一个人命比蚁贱的乱世来!”姐弟俩吓得够呛,筱君完全没了作为未来黑帮小弟的威风,整个人蜷在姐姐怀里,牙齿直打架:“姐姐……这个人……人……是疯、疯、疯子!”筱雨芳一个劲的安慰弟弟要他别怕,其实自己怕得更厉害,硬撑着而已。
杨梦龙没疯,不过也快了。他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兴致勃勃的去一趟燕山,结果把自己给折腾到明末来了!我的老天爷,“宁做太平犬,莫当乱世人”这句话是闹着玩的吗?特别是在明末,外有女真虎视眈眈,年年寇边,内有流民作乱,天灾人祸接连不断,在这个世道,连想当个苦哈哈的农民都是奢望,鬼才知道什么一波流民杀过来,抢光你仅有的一点粮食,牵走你的牲畜,然后裹挟着你扑向下一个目标,美其名曰:“欢迎加入义军!”然后呢?没有然后了,你会被当成炮灰,拿着最简陋的武器冲向城墙,用自己的尸体填平壕沟,拿自己的命去消耗守军的箭枝*,如果不幸挨上一箭,或者被石头砸中,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要是侥幸打赢了,顶多也就换来一顿饱饭而已,战利品什么的没你的份,吃过这顿饱饭,继续朝下一个城镇进发,直到将那个城镇打下来,才能吃上第二顿饱饭,要是打不下来,那就饿着吧,要不怎么叫“饥兵”呢?这样的命运,仅仅是想想都不寒而栗。老天爷,老子跟你有多大的仇啊,居然把我丢到了这样的乱世来!
发泄了一通,杨梦龙垂头丧气的认命了。不认命也没办法,再怎么吼也改变不了事实,反倒会把肚子里那点食物早早的折腾干净,然后继续饿肚子。事实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已经让他有了一点心理准备,毕竟在现代社会,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的,现在谜底揭晓了,总算不用再迷茫了。乱世就乱世吧,咬咬牙先混着,没准会有转机,一场雷雨,一场大雾,一场风暴,就把自己带回了现代呢?又或者这只是一场梦,一觉醒过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呢?穿越小说都是这样写的嘛,先想办法活下去,只要还活着就会有希望。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个乐天派,神经特别粗,换了别人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不疯掉也会傻掉,他只是咆哮了一通就冷静下来了,难得,难得!
冷静下来之后,他硬挤出一丝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像模像样的朝筱雨芳拱了拱手,说:“多谢小姐出手相救,一饭之恩,没齿难忘。刚才在下情绪失控,吓到了小姐,实在是抱歉。”
咦,疯子居然知道自己发过疯?还有救,还有救!筱雨芳还了一礼,说:“杨公子不必客气……不知道公子打算去哪里?小女子别的忙帮不上,帮忙指指路还是可以的。”那意思就是你可以趁早滚蛋了,别留在这里吓坏小孩子。倒不是她冷漠,刚才杨梦龙的表现实在是太吓人了,把她给吓到了,这么可怕的家伙,还是离他远一点为妙。
杨梦龙看了看天色,哦,那轮惨白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了。他说:“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实在不知道去哪里才好,再加上天马上就要黑了,不知道能不能先到贵庄逗留片刻,买点东西吃?”
筱雨芳暗暗翻了个白眼,这家伙的脸皮还真厚,越是不想让他到筱家庄来,他越是要凑过来!没办法,她无权把人家撵走,只好说:“欢迎,欢迎。往前走上几里路就到村口了,很近的。”说完带着筱君快步往回走,那样子有点像是逃,下意识的想离这家伙远一点,免得他又发疯,吓坏人。杨梦龙挠挠头,跟在后面,看到他跟上来,筱雨芳走得更快了。三个人两个在前一个在后,先后走进村子,一路上不知道多少人投来异样的目光,都是针对杨梦龙的,像是在欣赏一头怪兽,甚至有人在窃窃私语:“哪里来的怪人?穿得离奇古怪的,一看就不像个好人!”杨梦龙郁闷万分,心里寻思着是不是想办法把身上的迷彩服给换掉,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人当成怪物或者后金间谍给抓起来的。
等进了村,他就更郁闷了。村子里的房子都是低矮破旧,甚至有几个地窝子,只有村子中央那幢房子还像个样子,青砖黑瓦,足有两百来平米,不用说,这就是筱家庄地主的家了。没有饭店,没有酒店,没有菜市场,甚至连个卖鸭脖子的小摊子都没有,有的只是一张张痿顿枯瘦的脸,一扇扇破破烂烂的门。看到这一切,杨梦龙真的要哭了,别说口袋里没有铜钱,就算有,他也没地方买吃的啊!
筱雨芳一进村就径直朝那幢还算像样的砖瓦房走去,看来那就是她的家了。杨梦龙没有跟过去,人家一个大姑娘,素不相识的,救了他一命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还要跟上去蹭饭吃?他自问自己的脸皮没这么厚。没办法,只好在村子里四处转悠,希望能找到卖食物的摊子,或者有富余食物的人家,他身上还有几件稀奇的小玩意儿,拿出来应该能换到一点吃的。只可惜他去到哪里,哪里就赶紧关门,小孩子还想再瞅瞅,被大人粗暴的抱了进去,这场面,跟皇协军进村差不多。这再正常不过了,小老百姓嘛,任谁看到一个穿得花里胡哨,挎着短刀背着强弩的家伙也会害怕的,躲远一点准没错。大家都躲着他,自然不会有人跟他交谈,交换食物什么的了,杨梦龙揉揉又开始咕咕叫了的肚子,苦笑,老子想吃顿饱饭怎么就这么难哟。
太阳已经下山了,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空气中传来食物……不,糠糊糊的香味。不用进去杨梦龙也知道他们正在煮什么,他胃袋一阵抽搐,虽说肚子很饿,但是要他吃糠,打死他都咽不下啊。再说了,大家防他防得比贼还严,就算是糠糊糊,也不会有人拿出来跟他交换的,他只好哀叹一声,找个背风的地方沮丧的坐下,倾听着肚子乐队倾情演奏的饥饿交响曲,忍受着寒风的侵袭,怎生一个惨字了得!
老子绝对是有史以来最悲惨的穿越者了!他恨恨的想。(未完待续)
筱家庄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河北村庄,有八十来户人家,几百亩田地,有一条小河,有一小片树林,种着几十棵榆钱树,还有八九头瘦牛,齐了。这里土地贫瘠,农民一年到头脸朝黄土背朝天,累死累活仍然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贫穷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主题。村民们早就习惯了贫穷,习惯了饥饿,只要河里还有水,地里还能长出麦苗,他们就能活下去。他们要求的并不多,粮食不够吃,拿榆钱拌上小米煮成粥也能吃得很香,杨树柳树的嫩叶摘下来煮一煮捞起来捏成菜团子就能果腹,如果在过年的时候能吃上一顿白面馒头,用零零碎碎的旧布给孩子做件衣服,他们便已经心满意足。正是千千万万这样的农民用自己的脊梁扛起这个帝国缓缓前行,当他们不堪重荷,轰然倒下的时候,整个帝国也会随之摔得粉碎。
可悲的是,从古到今,能看到这一点的人少之又少,能看到这一点的帝王更是比野生华南虎还少。
跑题了,转回正题。筱家庄本来是一片荒地,十年前,一位姓筱的南京地主不知道怎么回事,惹上了官司,几个回合下来家财几乎耗尽,勉强把事情摆平了,不过江南再也没有立足之地,无奈之下带上最后一点财产和家人,辗转来到河北,买下了这块荒地,招募佃农,经过一番拨弄,总算把这里变成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村庄。也不知道是不是水土不服还是因为在那场官司里吃了大亏,落下了心病,这位地主在六年前就去世了,留下一儿一女守着这份可怜巴巴的产业过日子,一日不如一日。不过这对儿女都挺出色,女的自然就是那位救了杨梦龙一命的天仙公主了,她叫筱雨芳,美丽温柔,乐善好施,庄里不管哪家遇到困难,她总会尽力去帮,多的不敢说,几斗米几百文钱总是有的,要是交不起租子她也不去催逼————就她一个弱女子,就算找上门去人家也不见得会交,还是省省吧————这些善举为她赢得了极佳的名声,在筱家庄,你骂贪官骂皇帝都没人管你,但是你要是敢说筱小姐半句不是,打断你一条腿都算轻的。她还是一位才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能识文断字,乡里闹了矛盾,请她去评理,她都能成功的化解矛盾,让双方化干戈为玉帛。至于那位未来的黑帮小弟,是她的弟弟筱君,也不是省油的灯,聪敏好学,过目不忘,小小年纪就有不错的学识了。筱雨芳到现在都没有嫁人,一心一意想将弟弟培养成才,光大门楣。她倒是有过一门亲事,男方是县官的儿子,一表人才,算起来是她高攀了,要是这门亲事能成,对她来说倒也是个不错的归宿,奈何就在谈婚论嫁的节骨眼上老爹去了,留下她和才一岁大的弟弟,男方嫌她带着个拖油瓶麻烦,要她把筱君送给别人寄养,她死活不同意,就这样僵住了。再拖上两年,男方见她的家境日益衰落,又死活要带着个小屁孩,便公然悔婚了,退回了婚书,双方恩断义绝。这几年来上门求亲的人倒也不少,甚至有愿意倒插门的,可她一个都没看上眼,都很委婉的拒绝了,她要守住老爹留下来的这份田产,还要把弟弟抚养成人。佃农都替抱不平,说老天瞎眼,这么好的女子居然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她只是淡然一笑,从不怨天尤人,坦然接受命运的安排,只要老爹留下的田产还在,弟弟还在,她就满足了。
不过,她这种平静的生活维持不了多久了。后金铁骑侵略如火,在这片他们垂涎了几十年的土地上尽情肆虐,掀起腥风血雨,不知道多少村庄城镇被淹没在血海之中,筱家庄,迟早会成为那帮野猪皮的目标。
筱雨芳并没有想到这些,就算想到了她也无能为力,只能祈祷灾难不要那么快就降临。她今天提着一篮煮好的鸡蛋,带筱君到邻村去拜访私塾的老夫子,打算把筱君送到私塾去念书————私塾一般都是地方的地主办的,专门给自家子弟提供学习的机会,筱家庄太穷了,办不起私塾,只好让筱君到邻村的私塾去借读了。老夫子见筱君那么聪明,很是喜欢,同意了,收下了那篮鸡蛋,还退回了两个。姐弟俩千恩万谢,欢天喜地的回家,没想到在路边看到饿得昏迷过去了的杨梦龙!虽然觉得这家伙穿得花里胡哨,还留着个平头,来历古怪得很,但是这毕竟是一条人命,不能坐视不理,筱雨芳用最快的速度烧了一壶水,拿出那两个准备给弟弟加菜的鸡蛋,再捎上一个硬梆梆的窝窝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把这小子给救醒了。只是姐弟俩做梦都没想到,自己救的竟然是个疯子!
看吧,那个疯子现在正发了疯似的又跳又叫,一会儿放声狂吼:“我操,明末!!!老天爷,你是成心要玩死我是吧!?”一会儿跳到土丘上挥舞着手臂狂叫:“打个雷吧!打个雷劈我,把我送回现代吧,我才不要在这个乱世呆下去!”再过一会儿,吼得更响了:“如果你真的想要我的命,干嘛不干脆一石头砸死我,非要把我丢到这么一个人命比蚁贱的乱世来!”姐弟俩吓得够呛,筱君完全没了作为未来黑帮小弟的威风,整个人蜷在姐姐怀里,牙齿直打架:“姐姐……这个人……人……是疯、疯、疯子!”筱雨芳一个劲的安慰弟弟要他别怕,其实自己怕得更厉害,硬撑着而已。
杨梦龙没疯,不过也快了。他真不知道自己上辈子到底作了什么孽,兴致勃勃的去一趟燕山,结果把自己给折腾到明末来了!我的老天爷,“宁做太平犬,莫当乱世人”这句话是闹着玩的吗?特别是在明末,外有女真虎视眈眈,年年寇边,内有流民作乱,天灾人祸接连不断,在这个世道,连想当个苦哈哈的农民都是奢望,鬼才知道什么一波流民杀过来,抢光你仅有的一点粮食,牵走你的牲畜,然后裹挟着你扑向下一个目标,美其名曰:“欢迎加入义军!”然后呢?没有然后了,你会被当成炮灰,拿着最简陋的武器冲向城墙,用自己的尸体填平壕沟,拿自己的命去消耗守军的箭枝*,如果不幸挨上一箭,或者被石头砸中,这条小命就保不住了,要是侥幸打赢了,顶多也就换来一顿饱饭而已,战利品什么的没你的份,吃过这顿饱饭,继续朝下一个城镇进发,直到将那个城镇打下来,才能吃上第二顿饱饭,要是打不下来,那就饿着吧,要不怎么叫“饥兵”呢?这样的命运,仅仅是想想都不寒而栗。老天爷,老子跟你有多大的仇啊,居然把我丢到了这样的乱世来!
发泄了一通,杨梦龙垂头丧气的认命了。不认命也没办法,再怎么吼也改变不了事实,反倒会把肚子里那点食物早早的折腾干净,然后继续饿肚子。事实上,这几天的所见所闻已经让他有了一点心理准备,毕竟在现代社会,在中国,是不可能发生如此大规模的屠杀的,现在谜底揭晓了,总算不用再迷茫了。乱世就乱世吧,咬咬牙先混着,没准会有转机,一场雷雨,一场大雾,一场风暴,就把自己带回了现代呢?又或者这只是一场梦,一觉醒过来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呢?穿越小说都是这样写的嘛,先想办法活下去,只要还活着就会有希望。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个乐天派,神经特别粗,换了别人碰到这么倒霉的事情,不疯掉也会傻掉,他只是咆哮了一通就冷静下来了,难得,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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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疯子居然知道自己发过疯?还有救,还有救!筱雨芳还了一礼,说:“杨公子不必客气……不知道公子打算去哪里?小女子别的忙帮不上,帮忙指指路还是可以的。”那意思就是你可以趁早滚蛋了,别留在这里吓坏小孩子。倒不是她冷漠,刚才杨梦龙的表现实在是太吓人了,把她给吓到了,这么可怕的家伙,还是离他远一点为妙。
杨梦龙看了看天色,哦,那轮惨白的太阳已经开始西沉了。他说:“我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实在不知道去哪里才好,再加上天马上就要黑了,不知道能不能先到贵庄逗留片刻,买点东西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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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雨芳一进村就径直朝那幢还算像样的砖瓦房走去,看来那就是她的家了。杨梦龙没有跟过去,人家一个大姑娘,素不相识的,救了他一命已经是莫大的恩情了,还要跟上去蹭饭吃?他自问自己的脸皮没这么厚。没办法,只好在村子里四处转悠,希望能找到卖食物的摊子,或者有富余食物的人家,他身上还有几件稀奇的小玩意儿,拿出来应该能换到一点吃的。只可惜他去到哪里,哪里就赶紧关门,小孩子还想再瞅瞅,被大人粗暴的抱了进去,这场面,跟皇协军进村差不多。这再正常不过了,小老百姓嘛,任谁看到一个穿得花里胡哨,挎着短刀背着强弩的家伙也会害怕的,躲远一点准没错。大家都躲着他,自然不会有人跟他交谈,交换食物什么的了,杨梦龙揉揉又开始咕咕叫了的肚子,苦笑,老子想吃顿饱饭怎么就这么难哟。
太阳已经下山了,家家户户都升起了炊烟,空气中传来食物……不,糠糊糊的香味。不用进去杨梦龙也知道他们正在煮什么,他胃袋一阵抽搐,虽说肚子很饿,但是要他吃糠,打死他都咽不下啊。再说了,大家防他防得比贼还严,就算是糠糊糊,也不会有人拿出来跟他交换的,他只好哀叹一声,找个背风的地方沮丧的坐下,倾听着肚子乐队倾情演奏的饥饿交响曲,忍受着寒风的侵袭,怎生一个惨字了得!
老子绝对是有史以来最悲惨的穿越者了!他恨恨的想。(未完待续)